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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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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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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总结一段时期的工作或学习,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的分享,请大家一起来欣赏和学习。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一

1.基础医学综合(761):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

2.卫生综合(一)(762):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3.卫生综合(二)(774):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4.卫生综合(353):含公共卫生基本知识、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

5.药学综合(一)(763):含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6.药学综合(349):含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和药事法规。

7.口腔综合(352):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

8.生物综合(765):含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

9.政治综合(767):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事政治。

10.物理综合(769):含力学、电学、光学、原子物理学。

11.历史综合(773)含近代中国史、现代中国史、世界历史。

12.护理综合(308):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八、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二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应试生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3.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考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北京大学医学部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章。

6.若上级部门在2019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三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与报名。

1.北大网上申报。

17:00。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二)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

3.教育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前,院系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四)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要求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四

采取“申请审核-报名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考察综合素质和管理潜能。申请审核包含材料审查和面试考核,通过者方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的emba联考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北京大学不接受考生调剂,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亦不能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1.材料审查。

由考生报考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包括:

正式报名表一份,含个人信息、工作及公司信息、工作履历、教育背景、社会职务、荣誉和奖励、附加信息、学费来源说明、报考人自述、推荐人信息等。

推荐信两封(中英文均可)。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面试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作为优秀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政治素养、管理经验、综合素质与培养潜力。

3.联考笔试。

按照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安排,联考笔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举行,考点设在北京大学。

联考笔试科目为《emba联考综合能力》,时间3小时,满分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阅读水平、逻辑思维能力、管理实践经验及商业判断能力。

考试内容包括商务英语阅读、逻辑数学推理、管理案例分析和商业判断能力四大部分。其中:

商务英语阅读,满分25分,测试考生的商务英语理解能力。题型为两篇英文阅读理解,每篇阅读理解包括5道选择题,每题2.5分。

逻辑数学推理,满分35分,测试考生逻辑推导能力、数学分析能力。其中,5道逻辑推理题,题型为选择题,每题4分;5道基础数学题,题型为选择题,每题3分。

管理案例分析,满分80分,测试考生的实践管理分析能力,题目主要来自企业管理的实际问题,涉及战略规划、人力资源、商业伦理、经济热点等方面。题型为2道开放式论述题(可在3道题目中任选2个进行论述),每题40分。

商业判断能力,满分60分,测试考生的商业敏感性、问题决断力、社会责任感。题型为2道开放式论述题(可在3道题目中任选2个),每题30分。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五

北京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与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此外,申请者还须按照我校的相关具体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北京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网址:/zsxx/sszs/tjms/)。

(二)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3、选拔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制订,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选拔办法一经公布,不得变更。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2015年10月25日前,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硕士、博士招生网页的“录取信息”页面查询。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及时予以答复。

(四)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6、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网址:/zsxx/sszs/zyxwzsjz/)上所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网址:/zsxx/sszs/shuozsjzjml/)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网址:/)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统一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

3、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各院系要结合招生专业特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整体测试并给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4、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6、除专业目录规定或特别说明外,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对于生源充足的招生院系或专业,以及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7、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

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8、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9、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与调剂。

1、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在符合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相互调剂。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4、自2013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5、对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历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媒体研究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网址:/jzgz/tjxx1/)。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六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网址:http:///jzgz/tjxx1/)。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外国留学[微博]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七

为培养解决我国城市化背景下紧张的人地关系所需要的领导型设计和专业管理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8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2年将继续招收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mla,景观设计)专业学位学生。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且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国土资源规划与保护、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以及上述领域相关管理岗位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招生计划:50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风景园林硕士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第二阶段,达到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组织的复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为笔试,考试课程为城市规划原理和景观设计学:

考试课程类型课程名称参考书目。

面试为口试,包括对英语阅读、听力、专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专业课考试时间及面试时间,于全国gct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网页公布。

六、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含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核查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mla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根据北京大学的特色与优势,2012年北京大学mla的培养方向拟设为:1、生态规划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ecologicalplanningandecologicalinfrastructure);2、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landscapedesignandurbandesign);3、景观政策与管理(landscapepolicyandmanagement)。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景观设计,mla)。

九、学费。

学费共计为6万元,分两年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3.6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4万元。

十、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电话:010c62759003(含传真),010c627511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北大科技园503-2室。

邮编:100871。

电子邮箱:gsla@。

网址:www.gsla./。

电话:010c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grs./。

2012年6月。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八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54号《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教学〔2013〕1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领域对高层次专门教师人才的需求,服务地方教育事业,年我校拟招收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体育)、学前教育、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八个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5名。

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宗旨。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教学能力强、实践创新能力强,能扎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一线教师。

二、招生专业。

类别码。

类别。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系。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九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8号)的精神和要求,20北京大学继续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招生计划:100人。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职攻读,分为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学习形式,周末班每周末授课,集中班每学年集中授课二至三次(集中班开课与否,视报名情况而定),实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为二至四年。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学习形式在“备注”中注明“周末”或“集中”。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复试阶段交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初试科目为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全国联考。

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组织。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8:30-11:30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14:30-17:00英语。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待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八、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九、培养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大学办学特色和优势,2012年北京大学mpa教育的培养方向为:

1、行政管理。

2、公共政策。

3、发展管理。

4、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

5、人力资源管理。

6、公共经济管理。

7、审计学与审计管理。

8、电子政务。

9、公益事业。

10、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

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将在考虑学生规模、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从上列范围内选择。其中,选择公益事业方向的硕士生须在复试时进行确认。

十、学位授予。

学生在学习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十一、学费。

学费4.1万元人民币,分两次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2.4万元,第二学年交纳1.7万元。公益事业方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10万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

十二、招生咨询。

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125房间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邮编:100871。

电子信箱:mpa@。

网址:/。

/

网址:/。

2012年6月。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十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微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与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此外,申请者还须按照我校的相关具体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网址:http:///zsxx/sszs/tjms/)。

(二)、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3、选拔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制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选拔办法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北大计算机技术考研[微博]。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十一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6、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网址:http:///zsxx/sszs/zyxwzsjz/)上所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zsxx/sszs/shuozsjzjml/)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

3、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各院系要结合招生专业特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整体测试并给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4、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参加复试的考生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6、除专业目录规定或特别说明外,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对于生源充足的招生院系或专业,以及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7、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8、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五)、录取与调剂。

1、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

4、自2013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十二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与报名。

1.北大网上申报。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办法”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不用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二)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3.当年教育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前,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应及时予以答复。

(四)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录取的推免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十三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同学申请不住宿。宿舍园区包括燕园、万柳公寓等。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

3.除2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他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十四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安全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能够从事安全监察监管、应急救援、职业危害监管以及安全工程技术与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

(2)我校20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三、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年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考生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为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四)初试科目及其参考书目参见华北科技学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六、复试。

(一)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并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二)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为倾向的综合测试、面试,同时还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查;复试科目见华北科技学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华北科技学院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校根据《华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和复试录取方案,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录取考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

九、学费。

1.我校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拟定为每生每年5000元,具体标准以河北省批复的文件为准,免住宿费。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设置:成绩占入学总评成绩前30%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其它研究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设为四档,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等因素评定,最高每生每年为12,000元,最低为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导师助研津贴。

不低于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

5.学校另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和“研究生创新成果基金”,以切实提高研究生待遇,激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高水平学术成果。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十五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同学申请不住宿。学生宿舍园区包括万柳公寓、燕园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硕士研究生的宿舍园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

3.除六2中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他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北京大学硕士招生简章篇十六

为培养解决我国城市化背景下紧张的人地关系所需要的领导型设计和专业管理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2年将继续招收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mla,景观设计)专业学位学生。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且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国土资源规划与保护、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以及上述领域相关管理岗位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招生计划:50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风景园林硕士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第二阶段,达到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组织的复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为笔试,考试课程为城市规划原理和景观设计学:

考试课程类型课程名称参考书目。

面试为口试,包括对英语阅读、听力、专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专业课考试时间及面试时间,于全国gct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网页公布。

六、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含面试)成绩择优录取。2013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3年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核查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mla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根据北京大学的特色与优势,2012年北京大学mla的培养方向拟设为:1、生态规划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ecologicalplanningandecologicalinfrastructure);2、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landscapedesignandurbandesign);3、景观政策与管理(landscapepolicyandmanagement)。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景观设计,mla)。

九、学费。

学费共计为6万元,分两年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3.6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4万元。

十、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电话:010c62759003(含传真),010c627511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北大科技园503-2室。

邮编:100871。

电子邮箱:gsla@。

网址:/。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c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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