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看守所提讯笔录看守所谈话笔录篇一
为提高干部员工的法纪意识,增强遵法守纪、合规操作的自觉性,分行机关新入职员工以及部分干部员工到**看守所参观,接受警示教育。这次警示教育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自由的可贵,外面自由世界的美好。
当走进大门来到看守所大门处的时候,带队的警长要求我们关掉一切电子设备,一切听从领队指挥,深刻感悟自由的可贵。顿时一股紧张的气氛袭来,这次我第一次走进看守所,走进高墙阻隔的世界。高墙禁锢了一个个失去自由的身体,更是拦住了一颗颗失去自由的心灵。
我们主要参观了犯人住宿的场所,看了他们的生活情况。通过这次活动,心灵上有了很大的触动,在踏出看守所的那刻,我顿时感觉到了外面阳光的美好。关押在高墙内的犯人曾经也跟我一样拥有自由,也是奉献在社会的各个岗位上。可是他们因为抵挡不住某种的诱惑,或者一时的冲动迈入了罪恶的深渊,失去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基本的人生准则。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拒绝腐败
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能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如果不学习,就有可能出现思想漏洞,防御力就会下降,导致腐败思想的滋生,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
望。我要时刻以国法国纪来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坚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二、坚定信念,坚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作为农行的一名员工,我更是一名xxx员,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我们党员的基本素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要经得起社会的考验,抵住社会的诱惑。今天在福田看守所的那些人,他们也许曾经也有过辉煌的战绩,可是他们拜倒在金钱、官位、名利的面前,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
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法律和道德意识防线。
三、严格自律。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新人位卑职轻,没权没势,这种警示教育的活动意义不大,其实不然,身为农行的一员,每个人在自身的岗位上都有着自己的职责,有职责就会有权利,有权利就会有的各种诱惑,而这种诱惑极有给农行和我们自身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所以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自律,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扛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其实今天的警示教育,也正是体现了农行领导对我们基层员工的关爱,体现了对每一位员工的重视和呵护。正如内控合规文化一样,也是一种严格的爱。今天给我们敲警钟,是为了我们的明天更自律。今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是为了明天我们能得到自由。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把有限的经历投入到工作之中,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敬业奉公,做一名优秀的农行人。
看守所提讯笔录看守所谈话笔录篇二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问: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参照通用版本讯问笔录)
问:你有无前科劣迹?(涉及到折半情形,需详细问清)
答:我因涉嫌抢夺罪在。。。被抓获。
问:何时在何地抢了什么东西?(假设为项链)
答:我于。。。(时间)。。。(地方)抢了一条黄金项链。
问:你把抢夺项链的详细经过讲清楚?
答: 。。。
问:你有无同伙?
答: 。。。(有)
问:同伙的基本情况?
答: 。。。
问:你们是如何选定抢夺的目标的?
答: 。。。
问:有无经过踩点或跟踪?
答: 。。。
问:你们是如何分工的?
答: 。。。
问:你们有无携带作案工具?
答 。。。
问:作案过程是否使用了作案工具?
答: 。。。
问:作案工具是否被缴获?
答: 。。。
问:被你抢项链的是什么人?
答: 。。。(详细描述,特别是被害人属于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或者携带婴儿的妇女、未成年人等折半的情形)
问:他(她)的衣着、体貌特征如何?
答: 。。。
问:你抢的项链哪里去了?
答: 。。。
问:你抢的是什么样的项链?
答: 。。。
问:你抢项链的时候是否使用暴力?有无伤害到被害人?
答: 。。。
问:你是如何被抓住的?
答: 。。。
问:被抓的过程有无反抗?
答: 。。。
问:被抓后有无被打?
答: 。。。
问:你有无受伤?
答: 。。。
问:你为什么要抢夺他人项链?(主观方面)
答: 。。。
问:你是否清楚抢夺他人财物是违法犯罪行为?
答: 。。。
问:是否有人强迫你去抢夺他人财物?
答: 。。。
(一)及时对赃款、赃物、作案工具进行拍照并由相关当事人(主要涉及嫌疑人、被害人、证人)进行辨认。
(二)收集涉案赃物的发票或其他能证实财物价值的凭证,并及时送物价局进行估价。
(三)核实被害人及嫌疑人是否受伤,有则应及时进行伤情鉴定。
(四)及时核实案发现场及周边是否有监控录像,如有,应及时调取。视听资料到手后,应及时截图由相关当事人进行辨认。
(五)及时核实前科劣迹情况并予以调取。
看守所提讯笔录看守所谈话笔录篇三
申请人:,女,岁,汉族,人,住北京市,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岁,人,住北京市,现羁押于北京市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北京市看守所。
一、平时表现一贯良好,历史上无违法犯罪记录,此次因法律意识淡薄,且为了缓解家庭生活的压力,受到利益的诱惑才导致了此次违法犯罪。
二、家中有年近80岁的双亲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年幼的子女需要照顾抚养,作为家庭的重要支柱,他的违法行为在给社会带来影响的同时,也给我们这个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给家庭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涉嫌罪名为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各项规定,作为的家属,我们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保证他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需要其尽到家庭成员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其行为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恳请贵院检察官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困难,对为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字)
________年月
看守所提讯笔录看守所谈话笔录篇四
刑事羁押管理业务岗位练兵题库(2014版)
共433题
一、判断题(190题)
1、《看守所执法细则》是指导看守所民警严格、准确、规范执行看守所各项工作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可以在法律文书中引用。(×)
2、看守所民警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违反《看守所执法细则》规定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3、没有收押凭证或者凭证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看守所一律不予收押,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或者其他人的指示或者电话通知都不能作为收押凭证。(√)
4、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5、查获被通缉、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看守所应当凭通缉令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文书收押。(×)
6、办案单位在将罪犯解回羁押至看守所时,应将已交付执行的刑事判决书副本、xxx管理部门或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开具的《罪犯解回羁押通知书》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上述文书收押并存档。(×)
7、看守所在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12小时内告知他们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并制作《告知笔录》。(×)
8、对被送押人员的体表检查,应当裸身检查,发现有外伤的(包括陈旧性外伤),应当拍照固定。(√)
9、异地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转移羁押的,由交办案件的上级检察院制作《转移羁押通知书》。看守所凭该通知书办理转移羁押手续。(√)
10、看守所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管教室全部装备使用国家标准制式的讯问椅。(×)
11、办案机关的办案人员单人来看守所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可以拒绝提讯,提讯过程中发现单人提讯的,可以中止提讯。(√)
12、因侦查工作需要,侦查人员需要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辨认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的书面批示,批示中必须明确标注“出所辨认”或者“追缴财的(起赃)”等提押出所的法定原因,同时凭加盖看守所公章或者提讯专用章的《提讯证》,由两名以上侦查办案人员提解。(×)
13、禁止连续讯问,保障被讯问人足够的回监室休息时间,夜间提讯原则上不得超过午夜12时。(√)
14、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自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阅卷之日起,至二审判决、裁定宣告之日前,人民检察院需要讯问原审被告人的,看守所凭第二审人民法院查阅案卷通知书和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有效工作xxx讯问手续。(√)
15、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
16、看守所发现同时有三名或三名以上律师申请会见同一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按规定只安排二名律师会见。(√)
17、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次数和时间应当充分保障。会见一般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特殊情况下需要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会见的,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
18、实习律师可以单独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一律师、实习律师不得参与同一案件或者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案件的其他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
19、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办案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出具许可决定文书,由其持该文书到看守所办理会见;不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出具不予许可决定文书,并说明理由。(√)
20、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人员转达的委托请求,或者经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机构代为推荐作为辩护律师的,可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人员的转达委托证明、律师协会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代为推荐的证明到看守所申请会见。看守所查阅上述证明材料后应当安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律师见面,并当场确认委托关系是否成立。对委托关系成立的,安排会见。(√)
21、看守所可以自行决定安排翻译人员参与会见。(×)
22、对异地起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出地看守所应将《逮捕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以及羁押期间的表现鉴定、考核表,交给执行押解任务的检察人员,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移送至接收地看守所。(×)
23、从本省xxx解回的罪犯被重新判决的,由看守所将罪犯投送原服刑xxx执行刑罚;如果重新判决的刑期超出原服刑xxx收押范围的,由看守所报省xxx管理局审批后,将罪犯投送指定xxx执行刑罚。(√)
24、被判处拘役的未成年罪犯,均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25、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或者社区矫正机构驻法院工作室人员到法庭办理交接手续。(√)
26、对xxx依法应当收监执行而拒绝收押罪犯的,送交执行的公安机关、看守所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建议承担监督该xxx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向xxx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2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或者死亡需要出所探视的,由看守民警负责押解。(×)
28、对一审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罪犯,凭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罪犯释放证明书。(×)
29、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
30、在押人员突发疾病需要送医疗机构救治的,武警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出兵力在5分钟内到达看守所协助执行押解勤务。(√)
31、看守所在将罪犯投送xxx时,可以将押解对象安排到宾馆、旅店住宿。(×)
32、押解罪犯乘座民航班机时,押解警力(正式在职民警)至少应当3倍于犯罪嫌疑人,在押解过程中应当保持对犯罪嫌疑人的全程控制,但犯罪嫌疑人如厕除外。(×)
33、押解途中,若发生脱逃、行凶、自杀等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报告看守所和事发地公安机关领导。(×)
34、巡视监管岗位的协警可以独立从事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向民警报告,由民警处置。(√)
35、巡视民警在当班期间,可能临时从事收押工作。(×)
36、巡视民警发现在押人员患病的,应当立即询问病情,通知医生诊治。发现在押人员病情较重的,立即报告值班所领导。(√)
37、看守所使用械具与实施禁闭的适用对象、审批程序和适用期限基本相同。(×)
38、看守所对在押人员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应当在实施前报告驻所检察室。(×)
39、在押人员禁闭期间,禁闭室监控图像应当采取时序翻页显示,巡视监控民警对其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增加巡视密度。(×)
40、紧急情况下,值班民警可以口头提出对在押人员适用禁闭的意见,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后先行实施,但应当在24小时内填写禁闭审批表,补办审批手续。(√)
41、中型以上看守所应当结合监区布局合理划分监控和巡视范围,每个监控岗位监控范围一般不超过40个监室,每个巡视岗位巡视范围一般不超过40个监室。(×)
42、在押人员就寝前,巡视民警应当对在押人员进行点名,核对人数。发现在押人员尚未回归监室的,应当查明情况。(√)
43、看守所突发事件不包含看守所事故。(×)
44、案件主管机关因法定情形提解在押人员出所,发生在押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列入看守所事故。(√)
45、看守所违法将监管职权交与非看守所民警行使,发生在押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或者重伤的,列入看守所事故。(√)
46、看守所事故设区市一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调查认定,省公安厅监管总队监督。(×)
47、看守所因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少,未设置未成年过渡监室的,可以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安排在成年犯罪嫌疑人过渡监室。(×)
48、由于同案犯多,看守所将一名新收押的涉嫌团伙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关入普通监室,并进行正常管理。(×)
49、新收押的犯罪嫌疑人入监后,由同监值班的在押人员安排铺位、坐位,负责照顾其生活。(×)
50、新收押人员入所后10日内,管教民警应每日对其进行体表检查,防止被“牢头狱霸”侵害。(×)
51、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少、无法设置女子监区的,由所属地市级设置女子看守所或者女性监区集中关押。(√)
52、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53、一般累犯(刑法第六十六条)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是累犯论处。(×)
54、故意犯罪(刑法第十四条)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55、收押有明显行为异常的人员时,收押民警应当向办案人员了解其主要案情、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56、管教民警对在押人员在过渡期间进行风险评估,提风险等级意见后,应报所领导审批后向全所民警公布。(√)
57、医生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将在押人员列为三级重大安全风险对象。(√)
58、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在押人员,属于“老弱病残”对象,应当列为三级重大安全风险对象。(×)
59、有外伤可能危及生命的在押人员,是二级重大安全风险对象。(×)
60、按xxx《看守所“五化建设”标准》,被确定为一级重大安全风险的7类对象均应单独关押。(×)
61、看守所应当制定单独关押监室管理制度,在在押人员在起床、午休、就餐、就寝等方面区别于普通监室。(×)
62、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方法、作用基本相同。(×)6
3、对有心理疾患的,应当请心理咨询师进行诊断治疗。(×)
64、看守所可以组织在押人员开展简单心理行为训练,通过倾诉、渲泄等形式,缓解心理压力。(√)
65、积极倡导并鼓励民警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建立兼专结合的心理咨询队伍。(√)
66、管教民警必须每月工作小结1次,并书面报告所领导。(×)
67、管教民警直接管理监室事务,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
68、《看守所执法细则(2013版)》和《看守所执法细则(2010版)》“管教岗位”项目中“主管民警职责和要求”分别有16项与14项。(×)
69、看守所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在押人员患病情况,管教民警不需要掌握分管监室在押人员患病情况。(×)
70、主管民警应向协管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和相关情况,对协管民警反馈的情况,应当要求协管民警妥善处理。(×)
71、主管民警临时不在岗时,协管民警应对每名在押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等级意见。(×)
3、对在押人员谈话,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对重大安全风险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
5、看守所可以组织在押人员进行跑步、做操等健身活动。(√)7
6、看守所应当对未成年在押人员每周安排学习文化知识。(×)
77、看守所每周组织在押人员开展文明监室、文明个人评比活动,由管教民警轮流讲评。(×)
78、看守所每日由管教民警或者值班民警对在押人员遵守看守所管理规定情况进行讲评。(√)
79、管教民警对分管监室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与安全大检查的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2、安全大检查中,凡清出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应当予以登记,需要销毁的,由在押人员签名存档。(×)
6、对于在严管期间仍然拒不悔改,继续破坏、扰乱监管秩序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加戴械具。(√)
(5)寻衅滋事,打架斗殴;(6)违反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88、在押人员投诉的内容仅限于在押人员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
89、在押人员直接向看守所投诉反映看守所及民警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当提请本级公安机关纪检xxx门调查。(√)
90、对在押人员投诉的调查、处理情况,看守所应当向投诉人反馈。(√)
2、在押人员口头提出上诉、申诉的,受理民警应当记录,经在押人员确认无误后,由在押人员签名、捺指印。(√)
9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当面会见其近亲属、监护人的,看守所应当口头告知在押人员近亲属不予安排的理由。(×)
94、看守所安排在押人员单向视频会见,应当在工作日进行。(×)
9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给公安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的信件,看守所不应检查,但可以在信封上加盖“信件转递章”,且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转送。(√)
96、看守所对辩护辩护律师在会见时严重违反规定或者不听劝阻的,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
8、翻译人员参与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应当持有办案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