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注会税法选择题篇一
接触过税法的考生都知道,注会税法学起来并不难,但是到做题时要做到“滴水不漏”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总是顾此失彼,例如审题时还记得考虑13%税率的问题,到写答案时就写成17%了。在备考中,如何提高对这些陷阱的警戒度,如何周密考虑题目中的条件,如何进行完备的复习,就显得尤其重要。
作为注会的学习要分为三个阶段:基础学习阶段、疯狂做题阶段、实战模拟阶段,而基础学习阶段是整个学习过程的关键,在这个阶段中,我们应该完成教材的预习、教材的精读、基础班网络课程的学习、章节配套习题的练习。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很多考生,看书觉得很枯燥,而是直接去听课,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一是学习变主动为被动,听课过程中很容易被动地接受老师的观点,没有去考虑为何这样规定;二是老师授课内容是围绕考试大纲对重点、难点内容的讲解,而考试针对的是教材,全面复习才是我们制胜的关键。因此,预习很关键,在预习的过程中,能够对整章的内容有了框架的了解,同时也会产生一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去听课,在某种程度上将获得成就感或满足感,也就不是那么枯燥了。
听课过程中,要善于做笔记。可以在教材的旁白处记录,有条件的话,也可以打印老师的讲义进行标识。因为授课老师有多年的授课经验,往往都很多总结,例如叶老师今年的辅导中加入了很多总结性的内容,对于初次学习的考生,可能感觉有些难度,对于这样的融会贯通还不是很轻松地能够消化,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会发现老师讲解的精彩之处,这说明您已经掌握了教材的重点。
听完一章或者一节的课程后,可以再将这一章或者这一节教材中的内容精读一遍,此时或许您就可以对一些内容大彻大悟了,发出“原来如此”的感慨!听完一章的课程后,就要做章节配套练习了,真正听会了,距离我们考试的要求还很远,在回访中,很多考生疲于听课,荒于练习,快到考试了,才发现自己还有很多题目没有做,“空有一番感叹,却没有感叹后的妙笔生花” .在做题的过程中,我们才发现自己并不是那么“聪慧”,才发现明明会做,却没有看清题目要求,才发现题目原没有听课程那么简单,才发现知识点竟然可以这样结合。所以,做题吧,做题使我们进步,使我们变得敏感,使我们变得谨慎。
基础学习阶段的练习只是帮助我们巩固了知识点,知道了知识点如何应用,但往往题目都是针对各章节的,综合性并不强,而到了疯狂做题阶段,我们需要对跨章节的内容进行集中性地练习,例如有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税附加、关税的综合练习题,这样的题目几乎是每年的保留曲目。对于做错题目、有疑惑题目,可以借助答疑板进行解决。
首先,要将近三年考题独立做一遍,当然对于税法科目而言,考题中涉及的中外资企业所得税的题目已经不适用了,不用再做了。通过做考题,可以了解命题的特点、命题思路、题型设置特点,做到心中有数。
其次,做模拟试题。在测试过程中要严格要求自己,限定时间,不查阅辅导书,完全独立完成。不要仅仅潦草算一下,只将结果与答案对比,要将步骤完整写下来,看自己整体速度是否跟得上考试时间要求。
注会税法选择题篇二
【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法要素的说法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税目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
c、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
【答案】a
【解析】
税目是各个税种的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注会税法选择题篇三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税额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界满之时,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纳税期限:(3个)
例如:销售货物(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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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选择题篇四
导读:记得第一次学注册会计师《税法》的时候还是大学,看到税法的教材觉得满好玩的,很多税种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学久了才发现税法不仅要计算而且比较枯燥。那么究竟怎样才能更好的学习税法呢?今天考试吧百分网小编就来告诉大家一些税法学习指导。就跟随百分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学好税法不仅是为了通过考试,我们的工作生活,用车用房等等都会涉及到相关的税费。所以学好税法的基础就是知道征税的范围和相关的税率,这些都是要记忆的。
2、税法的考题比较难的是给了比较多的`题干,在这些题干里我们要找出有用的信息,正确选出我们需要使用的那些,而且考题的量比较大,时间很紧,如果练习不到位就很可能做不完试卷。
3、鉴于以上特点,我们在学习的时候第一遍一定要跟着雄鹰网校老师好好学习,多做课后配套的习题,这个时候速度可以慢一些,学习之余还要自己总结知识点,加强基础知识的建设。
4、学到第二遍的时候,可以多做题,提高速度和正确率,也不要忘记历年试题,多做多看,把握规律。当很多个税种融合在一道题里的时候,你也可以游刃有余的作答。最后就是要多回头看自己总结的知识,提升自己的能力,这样考试就不会害怕了。
最后,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注会税法选择题篇五
直接计算转出法;
还原计算转出法;
比例计算转出法。
10000×17%=1700(元)。
(3)比例计算进项税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半成品、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
20000×60%×17%=2040(元)。
【提示】①将非正常损失中的外购比例部分对应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②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这是“营改增”之后新增的规定。
【回答】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比如本题的大豆)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买价中是不含增值税的,但是对于购货方来讲,如果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就不算是真正的优惠政策,因此国家允许其将买价的13%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即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13%)。因此计入农产品的账面成本=买价×(1-13%),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时,首先要还原买价,买价=账面成本÷(1-13%),转出的进项税额=当初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3%。
总结做题方法如下: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的初级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转出=账面成本÷(1-13%)×13%(本题的大豆转出进项税额适用此种办法)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的进项税额转出=账面成本×适用税率(本题的运费转出适用此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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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选择题篇六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额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建筑业
2.金融保险业
(1)一般贷款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全额(包括加息、罚息)。
(2)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差额确认为营业额。
(3)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
(4)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
(5)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服务业
(1)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提示】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不动产,只有外购或者接受抵债得来的两种情况余额计税,其他情况都是全额计税。余额计税也只是用收入扣除买价或者抵债时作价,其他税费都是不可以扣除的。
①按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注会税法选择题篇七
1、陈先生为某上市公司的普通职工,公司2017年实行雇员股票期权计划。2017年6月18日,该公司授予杨先生股票期权9000股,授予价3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18年2月18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18年2月18日陈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9000股,当日该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8元/股。计算陈先生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0
b、7940
c、4560
d、59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转让不可以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行权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2月份陈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9000×5÷8×20%-555]×8=4560(元)。
2、境内甲企业2016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在全年已预缴税款25万元,来源于境外a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际缴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 )万元。
a、50
b、60
c、70
d、8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甲企业汇总纳税应纳税额=(400+100)×25%=125(万元)
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100×25%=25(万元),境外实纳税额20万元,可全额扣除。境内已预缴25万元,则汇总纳税应纳所得税额=125-20-25=80(万元)。
3、从境内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外汇资金,无需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的是( )。
a、境外机构境内获得不动产的转让收入
b、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
c、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
d、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无需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4、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于2016年3月1日填发税款缴款书(不考虑节假日顺延的问题),但公司迟至3月27日才缴纳500万元的关税。海关应征收关税滞纳金( )万元。
a、2.75
b、3
c、6.5
d、6.7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关税纳税期限是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未在期限内缴纳税额构成关税滞纳。本题从3月16日开始关税滞纳,滞纳天数为16日~27日,共12天。滞纳金=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0.5‰)×滞纳天数=500×0.5‰×12=3(万元)。
5、甲企业在破产清算时,将价值2000万元的房地产抵偿债务;另将价值6000万元的房地产转让给非债权人乙企业,乙企业没有安置甲企业职工。当事人各方合计应缴纳契税为( )万元。(契税适用税率4%)
a、0
b、120
c、240
d、32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没有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全额征收契税。本题中乙企业应缴纳的契税=6000×4%=240(万元)。
注会税法选择题篇八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1.税收实体法体系
【要点】我国目前税制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2.税收程序法体系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要点】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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