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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合同篇一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资金信托合同篇二
甲方与第三人李金树签订了《___关铁路公务段护网改造工程协议书》,合同约定由甲方总承包嘉峪关铁路公务段护网改造工程,甲方依据该合同将部分施工内容分包给了乙方,并向乙方收取工程保证金550万元,现因第三人李_树原因该工程已无法正常开工,甲方同意将上述已收取的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保证金退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
甲方承诺乙方全权负责保证金的退还,负责解决相对应的问题,不留任何矛盾和问题给乙方,否侧甲方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二、保证金退还期限。
甲方保证于年月日前全部退还已收取的乙方工程保证金。如因甲方拖沓、推诿未能按期退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其它约定:
1、乙方收到甲方退还保证金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资金信托合同篇三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甲方借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2、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乙方承诺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并支付。
4、乙方自愿承担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5、丙方自愿对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6、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注: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实际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据。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资金信托合同篇四
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
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
担保单位: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月
资金信托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鉴于甲方需将资金交付信托管理并谋取相应收益,乙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甲方、乙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基于对乙方的信任,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
2、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资金金额、划款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资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2、划款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信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其管理方式、处分权限与核算。
1、信托资金。
信托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
(3)乙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以上(1)、(2)项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财产;。
(4)前述财产取得的收益、赔偿和其他收入。
2、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3、信托资金的核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金融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制订并履行信托计划,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就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2、信托资金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资金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3、信托不因乙方的名称变更、法人变更、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乙方的辞任而终止。
4、乙方应当为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
5、乙方应当将信托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管理,并将不同客户的信托资金分别记账。
6、乙方应妥善保存信托资金管理、分配的完整记录至少15年,以便甲方或受益人日后查询。
7、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报酬。
8、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资金承担。乙方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9、乙方以信托资金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
10、如果受益人为自然人,乙方有代扣代缴受益人个人所得税费的义务。
第六条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乙方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2、受益人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信托受益权。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的归属、分配方式及乙方的报酬。
1、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经营资金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
3、在本合同设定的信托期限内,乙方收取手续费计算标准为:。
4、信托终止后乙方行使请求给付报酬权时,可以留置信托资金。扣除乙方应收手续费后的信托资金及利益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八条信托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
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资金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在扣除手续费后须将全部信托资金及利益归还给甲方。
4、本合同信托资金应与甲方其他信托财产、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甲方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资金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甲方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资金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九条信托事务的报告。
本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应当于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以事先约定的方式送达甲方。
第十条税费的缴纳。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应各自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利益和手续费部分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风险提示与承担。
(对信托运用风险及本合同所述资金信托的特有风险予以明示,并说明责任分配原则。)。
第十二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乙方职责终止或辞任时,新受托人由甲方另行指定,新受托人接任前,由乙方或其财产管理人依本合同先行管理信托资金。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地址变更的告知。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按时通知的,不得对抗另一方。
2、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的告知。
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发生变化,受益人应在信托收益分配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未按时通知的,不得对抗乙方。
3、信托事务处理情况的告知。
乙方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传真、电报或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和受益人,并存放乙方的营业场所备查。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以全部信托资金为限向甲方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信托资金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偿或者赔偿,具体标准为:。
2、如甲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于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按受益人人数增加份数。
第十七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如: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明细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资金信托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鉴于。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基于对乙方的信任,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
2、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资金金额、划款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资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小写:______)。
2、划款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信托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其管理方式、处分权限与核算。
1、信托资金。
信托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
(3)乙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以上(1)、(2)项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财产;
(4)前述财产取得的收益、赔偿和其他收入。
2、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3、信托资金的核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金融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制订并履行信托计划,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就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2、信托资金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资金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3、信托不因乙方的名称变更、法人变更、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乙方的辞任而终止。
4、乙方应当为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
5、乙方应当将信托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管理,并将不同客户的信托资金分别记账。
6、乙方应妥善保存信托资金管理、分配的完整记录至少15年,以便甲方或受益人日后查询。
7、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报酬。
8、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资金承担。乙方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9、乙方以信托资金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
10、如果受益人为自然人,乙方有代扣代缴受益人个人所得税费的义务。
第六条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乙方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2、受益人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信托受益权。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的归属、分配方式及乙方的报酬。
1、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经营资金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
3、在本合同设定的信托期限内,乙方收取手续费计算标准为:。
4、信托终止后乙方行使请求给付报酬权时,可以留置信托资金。扣除乙方应收手续费后的信托资金及利益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八条信托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
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资金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在扣除手续费后须将全部信托资金及利益归还给甲方。
4、本合同信托资金应与甲方其他信托财产、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甲方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资金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甲方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资金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九条信托事务的报告。
本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应当于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以事先约定的方式送达甲方。
第十条税费的缴纳。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应各自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利益和手续费部分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风险提示与承担。
(对信托运用风险及本合同所述资金信托的特有风险予以明示,并说明责任分配原则。)。
第十二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乙方职责终止或辞任时,新受托人由甲方另行指定,新受托人接任前,由乙方或其财产管理人依本合同先行管理信托资金。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地址变更的告知。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按时通知的,不得对抗另一方。
2、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的告知。
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发生变化,受益人应在信托收益分配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未按时通知的,不得对抗乙方。
3、信托事务处理情况的告知。
乙方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传真、电报或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和受益人,并存放乙方的营业场所备查。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以全部信托资金为限向甲方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信托资金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偿或者赔偿,具体标准为:。
2、如甲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于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按受益人人数增加份数。
第十七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如: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明细等。)。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资金信托合同篇七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借款时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信托合同篇八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设立_________资金信托,拟聘请丁方担任甲方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资金的托管业务;丙方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丁方为合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保证信托财产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安全,增加证券投资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将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证券品种全部委托丙方进行托管。为规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几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1证券账户: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深、沪股东账户。(深圳: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_)。
1.2证券资金账户:甲方依据证券账户在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专门开立的资金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资金号:__________________)。
1.3交易指令书: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标明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书面指令。
1.4信托账户:甲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1.5托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投资顾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资金清算:指证券交易的资金、费用和交易佣金在证券资金账户和信托账户间划拨的过程。
1.8本集合资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
1.10投资顾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投资顾问合同。
1.11估值日:托管银行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以及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12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单位。
1.13信托资产净值:最近一个估值日,本信托项下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证券投资市值的总和。
1.14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资产净值-信托费用)/信托单位总份数。
1.15委托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
1.16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所有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证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计划书,交易计划书应由丁方审核,并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甲方按照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执行操作。具体的交易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操作。
2.2甲方在收到经_________亲笔签名确认后的合法交易计划书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在证券账户上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如因交易条件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停牌、证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交易指令书不能执行,则甲方执行该交易计划书的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3甲方在证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复印资金对账单并加盖甲方的业务专用章,传真给乙方和丁方以资核对。资金对账单正本于每星期一与托管银行交换文件时提交。
2.3证券交易完成后,如有买差,丙方应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划拨资金的金额;如有卖差,则丙方应将证券资金账户上剩余的全部资金划入信托账户。
3.1丙方保证:在本集合资金信托存续期间严禁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如果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挪用的资产归还本信托,且支付挪用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2丙方保证:不为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用于任何质押担保的手续和可能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如果由于丙方出具质押担保手续和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而造成该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于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用途,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的资产并支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3丙方保证:不受理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对证券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对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进行转托管。如果证券账户被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被转托管,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即指本信托符合规定的终止条件,并且已经进行了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信托财产分配)后除外。
3.4丙方保证: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丙方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且有及时通知(以传真件发出为准)甲方和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如果丙方未能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的损失,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后,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认购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5丙方负责监督甲方的证券资金账户。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购买st、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3.5.2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证券,超过该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额的5%;
3.6乙方和丁方有权从丙方得到本信托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对账单。
3.7丙方应在发生交易(含证券分红、派息、中签、送配股等)业务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将上一日资金对账单通过加密数据设备发送到乙方,并电话确认乙方已接收资金对账单。如遇特殊情况出现发送延迟等情况,传输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应确保所发资金对账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一旦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负责本信托投资业务,或满足规定的其他信托终止条件之一,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和丙方监督甲方立即开始按规定的信托清算程序和信托财产分配程序进行清算,并将信托财产分配给所有受益人。证券账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证券账户上所有股票、撤销指定交易、拆户和销户等。
5.1证券交易资金清算采用净额清算方式,具体如下:在发生证券交易后次日即(t+1)日,对于证券交易买差资金,甲方于(t+1)日上午9:30之前,凭丙方签字盖章的资金对账单和丙方通知甲方划拨资金的传真件,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书,乙方根据从丙方取得的资金对账单对该指令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当日12:00前将交易所需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2款所列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对于证券交易卖差资金或证券派息,丙方自动在(t+1)日12:00前将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3款所列信托账户。
5.2证券资金清算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3信托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4丙方保证甲方证券资金账户上除证券以外的信托资金应以(t+1)方式及时划拨到信托账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划付。除此以外,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5.5甲方保证将证券交易买差资金于(t+1)方式及时划拨到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如果甲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违约,甲方须向丙方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5.6甲方在证券交易后一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及时对账,若发现误差,甲、乙双方应共同查找误差原因,并由过失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7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则丙方应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这些权利且有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若因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享有这些权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1乙方应在其网站_________公布信托单位净值,并于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更新信托单位净值,否则视作违约。
6.2如因甲方不按经_________先生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交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3因丁方违反证券交易法规,恶意操纵股份或联手操纵股份,或利用内幕消息谋利等造成损失的,由丁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4丁方在投资证券市场时,不得进行国债回购融资业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丁方负全部责任。
6.5从本信托成立到本信托终止并清算、分配完毕的整个过程,本协议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要求,对证券账户进行监管和处置。如果丙方对证券账户的监管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而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赔偿责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对证券账户及乙方对信托账户的监管和处置未达到合同其他条款的要求,则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负赔偿责任。
6.6甲、乙、丙、丁各方仅依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资顾问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而不因其根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以外的事由与协议各方或其他当事人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暴雨,地震,飓风,雷击,以及通讯、网络、电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合同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损失的扩大和确保信托财产的完整。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由于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未能得到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并根据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9.1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五条的主要内容为:
9.1.1信托终止时应进行信托清算。
9.1.2信托清算程序:停止购入证券品种,除非遇到证券停牌或其他原因无法卖,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尽量以市场最高价格卖出持有的所有证券品种并清算头寸。受托人通知托管银行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应支付给受托人的信托报酬,应支付给托管银行的托管费,应支付给投资顾问的管理费和绩效费后,计算每单位信托净值。
9.1.3受托人在信托清算程序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并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9.1.4受托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在信托清算期间的利息。
9.2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六条的主要内容为:
9.2.1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9.2.2信托财产在信托终止时,经过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并得出每信托单位净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委托人持有的本信托单位的份数乘以每信托单位净值计算出的金额,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付至委托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信托受益账户。
10.1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补充合同与有关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资金信托合同篇九
合同编号: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鉴于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基于对乙方的信任,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
2、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资金金额、划款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资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2、划款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信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其管理方式、处分权限与核算
1、信托资金
信托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
(3)乙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以上(1)、(2)项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财产;
(4)前述财产取得的收益、赔偿和其他收入。
2、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3、信托资金的核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金融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制订并履行信托计划,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就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2、信托资金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资金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3、信托不因乙方的名称变更、法人变更、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乙方的辞任而终止。
4、乙方应当为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
5、乙方应当将信托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管理,并将不同客户的信托资金分别记账。
6、乙方应妥善保存信托资金管理、分配的完整记录至少15年,以便甲方或受益人日后查询。
7、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报酬。
8、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资金承担。乙方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9、乙方以信托资金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
10、如果受益人为自然人,乙方有代扣代缴受益人个人所得税费的义务。
第六条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乙方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2、受益人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信托受益权。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的归属、分配方式及乙方的报酬
1、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经营资金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
3、在本合同设定的信托期限内,乙方收取手续费计算标准为:。
4、信托终止后乙方行使请求给付报酬权时,可以留置信托资金。扣除乙方应收手续费后的信托资金及利益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八条信托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
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资金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在扣除手续费后须将全部信托资金及利益归还给甲方。
4、本合同信托资金应与甲方其他信托财产、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甲方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资金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甲方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资金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九条信托事务的报告
本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应当于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以事先约定的方式送达甲方。
第十条税费的缴纳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应各自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利益和手续费部分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风险提示与承担
(对信托运用风险及本合同所述资金信托的特有风险予以明示,并说明责任分配原则。)
第十二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乙方职责终止或辞任时,新受托人由甲方另行指定,新受托人接任前,由乙方或其财产管理人依本合同先行管理信托资金。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地址变更的告知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按时通知的,不得对抗另一方。
2、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的告知
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发生变化,受益人应在信托收益分配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未按时通知的,不得对抗乙方。
3、信托事务处理情况的告知
乙方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传真、电报或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和受益人,并存放乙方的营业场所备查。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以全部信托资金为限向甲方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信托资金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偿或者赔偿,具体标准为:。
2、如甲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于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按受益人人数增加份数。
第十七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如: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明细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资金信托合同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金信托合同篇十一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鉴于。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基于对乙方的信任,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
2、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资金金额、划款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资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2、划款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信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其管理方式、处分权限与核算。
1、信托资金。
信托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
(3)乙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以上(1)、(2)项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财产;。
(4)前述财产取得的收益、赔偿和其他收入。
2、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3、信托资金的核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金融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制订并履行信托计划,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就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2、信托资金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资金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3、信托不因乙方的名称变更、法人变更、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乙方的辞任而终止。
4、乙方应当为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
5、乙方应当将信托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管理,并将不同客户的信托资金分别记账。
6、乙方应妥善保存信托资金管理、分配的完整记录至少15年,以便甲方或受益人日后查询。
7、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报酬。
8、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资金承担。乙方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9、乙方以信托资金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
10、如果受益人为自然人,乙方有代扣代缴受益人个人所得税费的义务。
第六条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乙方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2、受益人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信托受益权。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的归属、分配方式及乙方的报酬。
1、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经营资金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
3、在本合同设定的信托期限内,乙方收取手续费计算标准为:。
4、信托终止后乙方行使请求给付报酬权时,可以留置信托资金。扣除乙方应收手续费后的信托资金及利益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八条信托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
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资金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在扣除手续费后须将全部信托资金及利益归还给甲方。
4、本合同信托资金应与甲方其他信托财产、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甲方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资金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甲方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资金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九条信托事务的报告。
本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应当于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以事先约定的方式送达甲方。
第十条税费的缴纳。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应各自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利益和手续费部分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风险提示与承担。
(对信托运用风险及本合同所述资金信托的特有风险予以明示,并说明责任分配原则。)。
第十二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乙方职责终止或辞任时,新受托人由甲方另行指定,新受托人接任前,由乙方或其财产管理人依本合同先行管理信托资金。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地址变更的告知。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按时通知的,不得对抗另一方。
2、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的告知。
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发生变化,受益人应在信托收益分配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未按时通知的,不得对抗乙方。
3、信托事务处理情况的告知。
乙方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传真、电报或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和受益人,并存放乙方的营业场所备查。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以全部信托资金为限向甲方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信托资金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偿或者赔偿,具体标准为:。
2、如甲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于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按受益人人数增加份数。
第十七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如: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明细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资金信托合同篇十二
住址(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通过理财专家专业、有效的运作,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为受益人获取利益。
姓名(名称):________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受益信托资金(元)受益账号:_________。
2.甲方保证上述信托资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3.甲方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乙方营业场所或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甲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额交付的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
信托期限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计算。
1.乙方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指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的信托资金。
2.乙方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乙方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3.甲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佣金;。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取得管理佣金;。
3.乙方有权根据专业化管理原则,委托第三方管理信托财产;。
5.乙方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6.乙方应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乙方除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管理佣金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乙方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时,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风险:利率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偿债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乙方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收益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4.最后一年(包括信托期限为一年)的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在信托终止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
1.受益人、乙方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乙方管理佣金_______%,包括乙方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托管费用。
2.在信托合同期限内如发生影响信托业务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作临时通报。
1.在信托生效_______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
4.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_______%分别向乙方缴纳转让手续费。
1.未经本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当事方无权变更、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托终止:
a.经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
b.信托期满;。
c.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以现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托资金中所占比例归受益人所有。乙方于信托终止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财产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若甲乙双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在信托期限内,乙方如出现法律规定的受托职责终止的情形,新受托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资金信托合同篇十三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请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金信托合同篇十四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_________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基金发起人:_________。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