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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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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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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篇一"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篇二"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的解决好教师的职称问题,依据县局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教师晋升职称的实施办法如下:

1、基层任教和班主任经历:必须分别具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和农村任(支)教工作经历,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

2、学历及任职年限:

一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年,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其他条件: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

术工作满9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

3、课堂教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一级教师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高级教师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4、年度考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5、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80学时。

6、评议: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各须达到90%以上。

7、出勤率:一级、高级年平均出勤率在95%以上。

8、计算机模块:申请晋升一级和高级教师职称者需取得2个模块合格证书,还须具备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考试合格证(免试除外)。

9、破格条件: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可不受学历、任职时间的要求,在符合业务条件的基础上,并满足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职务)。

(二)、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2、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完成县(区)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三)、一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2、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

完成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四)不得晋升职称:近三年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违纪违规,造成重大影响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对近三年度(2010-2011学年度至2012—2013学年度)进行考核(提供的所有档案截止日为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按照晋升名额数按成绩排序录取。

1、师德师风考核: (1)对申报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评价,同意率不达到90%的不予以量化考核。

(2)对申报教师进行民主测评:满分10分,其中教师民主测评占5分,每减少一票扣除0.2分;考评领导小组占5分,每减少一票,扣除0.3分,扣完为止;申报人不参加该项量化工作。

2、近三年课堂教学:省、市教学能手

10、7,县标兵、能手,

5、4,校级课堂大赛标兵、能手分别赋

3、2分。(计算办法:取近三年中的最高积分,不累计计算)

3、近三年教学质量: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镇a、b、c、d、e等分别赋

10、

7、

5、

3、1分;任综合科目教师,结合平时

工作综合绩效,成绩按(b+c)÷2计算。附加奖励分:毕业班和抽考年级在县年会考前5名分别再奖

10、

8、

6、

4、2分。2011—2013年,仅在永乐镇取得第一名的教师另加2分。(计算办法:三年累计计算,每年多学科就高不就低。)

4、近三年获奖:课题、论文、课堂实录、行政奖励等国家、省、市、县、镇、校分别赋

4、

3、

2、

1、0.5、0.3分。(计算办法: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上报的成果,或者在正式公开教育刊物上发表作品,每年取最高级别,三年累计计算)

5、近三年指导学生获奖:指导学生奖励国家、省、市、县、分别赋

4、

3、

2、1分。(计算办法:以获得指导教师奖的证书为标准,学生获奖证书上备注 “指导教师”的不积分。证书每年取最高级别,三年累计计算)

6、工龄、职龄、校龄:以调入的自然年度为标准,申报人必须提供参加工作文件、调入本校文件或者早于申报人在第二小学教师工作的、三人次以上的证明才材料,以及二级资格证书原件。(计算办法:每年各加1分,三年累计计算)。

7、任班主任、教研组长:(计算办法:依据本档案记录为标准,每年各加0.5分,本校无档案记录的不予量化)。

8、考勤:每年满分3分;每请假1天,扣除0.5分,扣完为止,法定假除外。(计算办法:依据本校考勤档案为

标准,无本校档案记录的不予以量化积分,三年累级计算。)

副组长:白玉凤 袁仁义 刘世华

成 员:郑宗涛 陈建锋 王 莉 卜立春李功玲 雷小芹 教师代表(民主选举)

成员职责:

刘济策:总体负责,指导督查。 郑宗涛:幼儿园教师量化考核。白玉凤:起草方案,成绩汇总。 袁仁义:民主测评与过程督查。 刘世华:成绩核复核。

陈建锋、教师代表 :文件上报、公示等。王 莉:教学成绩核算。 卜立春:考勤量化。

李功玲、雷小芹:获奖业务档案量化。

成立机构—制定实施办法—个人申报—考核小组量化审定—民主评议—组织审核—公示并上报。

此方案的解释权在镇安县第二小学校委会。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篇三"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和会议精神为指导,本着好事办好的原则,认真落实好这次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既要聘出干劲、聘出积极性,又要聘出持续的工作热情,更要确保广大教职工人心稳定、人际关系和谐,为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再创新的辉煌。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2、坚持整体把握先评先聘的原则;

3、坚持同年度内突出工作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的原则;

5、坚持统筹兼顾,有利于保持教师队伍稳定的原则。

1、现翟镇(市人事局、教育局规定的离岗人员和正式退休人员除外)正式教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教学业务能力强,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

3、工作勤恳,任劳任怨,顾全大局,服从分配。

4、已取得相应的教师专业专业职称。

1、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教师职业道德较差,在镇内外影响很坏的;

3、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学生在校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从事有偿家教,造成较坏影响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乱收费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连续6年以来教学质量奖都在全镇最后等的;

8、未经批准就私自不上班的;

9、不按规定和要求签订聘任承诺书和保证书的。

1、自2012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考查2012年以后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聘任的主要依据。

2、自2012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连续两年内在后勤岗位的,不予聘任。

3、自2012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将教师考勤、质量抽测、教科研、上级视导检查成绩等作为重要条件。

镇教办成立“翟镇20xx年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翟镇20xx年以前教师职称第二阶段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具体指导和实施这次聘任工作,确保聘任工作组织严密,实施工作细致周到,并有理有据。聘任的主要原则是符合基本条件并不违背聘任条件之二中所列情况的,按照先评先聘的原则组织聘任;根据名额聘任到相应年度后,仍有名额的,下一年度的聘任按评分标准组织实施。

镇教办、教育工会组织召开全镇教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镇教办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翟镇20xx年以前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代表组成教育干部占三分之一,教师代表占三分之二,具体推荐要求见附件。

有聘任意向的教师,先向学校递交书面聘任申请,并每人签订一份承诺书,学校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由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镇教办聘任工作委员会,镇教办聘任委员会安排专人接收申请并组织严格审核。

镇教办聘任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市人事局、教育局的相关要求和分配给我镇的聘任总额,认真核定各年度的聘任名额,名额分配的原则是:中高按分配名额聘任,中级按照分配名额所占总未聘人数的比列,按照同等比例分别确定中一和小高的聘任人数,并公示。

镇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聘任工作的实际需要,分成中高、中一和小高三个聘任工作小组。根据各聘任名额,按年度聘任,聘完一年,再推至下一年,如果同一年度名额不足的,则依据评分标准,进行逐一打分,按年度,排出参聘教师的综合成绩,由评委签名认可后,先行在各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参聘教师个人确认成绩后,公示认可。

对确定聘任的人员名单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被聘任人员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局审核同意,镇教办签发聘任书。

所有参聘人员,先签订承诺书或保证书,才允许参加聘任,凡是不参加保证书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竞聘;参加本次竞聘的,被聘任后又不按时上班或者三天两头请假的,将严格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扣发其工资或绩效工资。

教师职称聘任评分标准

1、学历:

晋升小学高级:中师以下不计分,中师5分,专科10分,本科15分(属后学历者,须取得后学历满3年)

晋升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专科以下不计分,专科计5分,本科计10分,取得学士学位计12分,研究生及以上计15分(属后学历者,须取得后学历满3年)。

2、班主任

近5年以来,每任职1年加1分。

3、年度考核:在近五年之内的年度考核,每有一个优秀加2分,累计加分。

4、骨干教师:凡是参加了骨干教师培训,经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了骨干教师培训证书的或经市教育局公布的教科研团队成员,市级加1分,地级加2分,省级及以上3分,累计加分。

5、职称职务任期内每年加4分。

6、教师业务考试成绩2分,其计算办法是同学科最高分为基数,个人两次成绩之和除以同学科两次最高分之和乘以2.

本大项成绩累加记分最高者记为2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2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 =20×(n/m)

对20xx―20xx学年度在本镇教师节暨教学质量分析会上,获特等奖的18分,获一等奖的15分,获二等奖的12分,获三等奖的9分,获四等奖的7分,获五等奖的5分,获六等奖的3分;20xx―20xx学年度、20xx―20xx学年度、20xx―20xx学年度、20xx―20xx学年度、20xx――2012学年度取得的成绩进行打分。凡是四学年内在本镇教师节暨教学质量分析会上,获一等奖的15分,获二等奖的10分,获三等奖的6分,获四等奖的3分(以镇党委政府、教育办文件为准)。六学年成绩累加。因工作需要由教学岗位调整到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并且从事与教学有关工作人员的成绩,有获奖等次者可按相应证书等级计算,无获奖等次的其所在新岗位期间的成绩按参评相应职称有成绩人员同一年度的平均分计算;调整到职工岗位的,按参评同一年度相应职称人员的最低分计算。

20xx年8月底以前病休或从事勤工俭学工作而现已上岗的教师,其病休或从事勤工俭学工作期间的教学成绩计为零分。

本大项成绩累加计分最高者记为4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4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 =40×(n/m)

(1)20xx年度以来获得镇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教师节期间表彰的),地级50分,市级30分,镇级15分,累加计分。

20xx年翟镇表彰的教学标兵、优秀教师,20xx翟镇表彰的教学标兵、优秀教师,只按优秀教师计算成绩,不重复计分。

(2)20xx年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获奖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省级50分,地级40分,市级30分,镇级15分;优质课、创新课,省级: 40分,地级:一等35分,二等25分,市级:一等23分,二等21分,三等19分,镇级一等8分,镇级二等3分。

本大项成绩累加记分最高者记为5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5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 =50×(n/m)

(1)20xx年以来取得的业务荣誉进行打分(教育主管部门签发、大会表彰的)。获得镇级以上 “教学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百佳文明教师”、“拔尖人才”、“科技标兵”、“中考优秀教师”、“中考优秀班主任”、“中考先进工作者”、“小学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课改先进个人”、“教改先进个人”、“学校管理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督导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国家级35分,省级30分,地级25分,市级15分,镇级5分,以上荣誉累加计分。

(2)对20xx年以来取得的其它单项荣誉进行打分(由主管部门逐级推荐的)。获得镇级以上其它单项荣誉的,省级18分,地级13分,市级9分,镇级3分,累加计分。

注:以上同一类的同一年度的荣誉,其成绩按最高的计算不重复计分。

(3)一般课型比赛

20xx年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获奖的教学技能大赛等,省级: 40分,地级:一等35分,二等25分,市级:一等23分,二等21分,三等19分,镇级一等8分,镇级二等3分。电教优质课、通过光盘参评的优质课国家级13分、省级10分、地级8分、市级7分、镇级5分。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直接发证的骨干教师除外),在镇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说课等评选获奖的按同级优质课对待。教学能手按同级一等加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本大项成绩累加记分最高者记为2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2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 =20×(n/m)

(1)发表作品

20xx年以来市级及以上重要正式教育学术刊物(有国家统一刊号)上发表的科研论文、专著,国家级50分,省级40分、地级30分、市10分、镇级5分,在小报小刊发表的文章、试题、论文集等,任期内限交15份,每份3分(仅限第一作者)。累计加分。

(2)、评选论文

20xx年以来参加各级教研室、教科所、课改办、专业报刊、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等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获奖的,按获奖的级别计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地级:一等5分,二等以下3分,市级:一等2分,二等1分。电教、普教、成教、幼教、勤俭办、条装办及有关科室论文评选及自制教具、玩具评选、课件制作评选、优质教学案评选获或中学系列按上级约稿出集的,省级及以上4分,地级:一等3分,二等以下1.5分,市级:一等1分,二等0.5分。在镇级以上教师节质量分析会和学校管理大会上介绍经验者,地级2分、市级1分、镇级0.5分。指导奖(限于小教系列职称评审)以证书为准镇级0.5分,市级1分,地级2分,省级以上3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3)课题

20xx年以来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主持人:国家级30分,省级25分,地级20分,市级15分,参加者:第一位得分省级20分,地级15分,市级10分,第二位按第一位得分的1/2记分,依次类推。课题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第一位得分省级及以上15分,地级:一等10分,地级二等8分,地级三等7分;市级7分,第二位按第一位得分的1/2计分,第三位按1/3计分依次类推。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本大项成绩累记计分最高者记为2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2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 =20× (n/m)

注:以上荣誉以原始证书为准

我已仔细阅读镇教代会通过的《翟镇2012年以前教职工职称第二阶段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严格执行方案规定,按要求参加本次或今后职称聘任工作,坚决不违背以下规定:

1、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教师职业道德较差,在镇内外影响很坏的;

3、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学生在校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从事有偿家教,造成较坏影响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乱收费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连续6年以来教学质量奖都在全镇最后一等的;

8、不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

9、未经批准就私自不上班的。

10、不按规定和要求签订聘后承诺书和保证书的。

12、自2012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 2012年以后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聘任依据。

13、自2012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连续两年内在后勤岗位的,不予聘任。

承诺人: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篇四"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针,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为目的,本着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重水平的.“四重”原则,并严格按照xx市教育局职称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具体情况,制订此方案。

二、评聘对象:我乡小学在岗教师中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人员。

三、晋职条件:自然条件按市教育局《xx年xx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规定执行。

四、评聘办法:

1、民主制定评聘标准(全体教师讨论通过)。量化评聘标准各项累计,教师积分高者胜出。

2、评聘标准:

(1)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必须达到称职,同等条件考核优秀者优先。

(2)教令及任职年限积分:截止xx年8月31日,教龄满1年积0.5分。任职年限满一年积0.5分。

(3)工作业绩积分(考核近三个年度)见下表:

(4)关于各级论文证书:根据今年xx市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要求,论文将不作为考核内容。

(5)关于学历:同等条件学历高者优先。

(6)参评教师业绩展示后,述职答辩,评审小组综合评定(权重40%)。

五、评审顺序

1、传达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精神。

2、成立领导组织。

3、讨论通过工作方案,公布岗位名额。

4、教师申报

5、申报人业绩展示。

6、申报人述职答辩。

7、申报人能力测试。

8、评聘领导小组汇总考评材料,确定推荐人选。

9、公示。

10、填写上报评审材料。

六、组织领导,成立评聘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 xx

成员:xx。

七、其他有关要求:

1、评聘过程坚持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

2、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篇五"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职称评审积分办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县教体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评审原则

严格执行教体局、人社局关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政策,严格履行职称评定的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二)评定办法

1、制定方案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确保职称评定工作有序开展。

2、政策宣传

职称评定前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宣传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及具体规定,做到政策公开。

3、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采取自下而上、亲属回避的原则推荐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组成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监督员:

(三)职称评定程序

1、本人报名,资格审查;教职工申报评定职称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条件者在职评会上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打分;

3、职称考核领导组成员评议认定,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4、学校向全校教职工公示评定结果;

5、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再行上报材料。

6、材料归档评职工作结束,所有材料都要归档

(四)量化计分标准

   1、学历。专科以下4分,专科6分,本科10分,硕士12分,博士14分。后取得学历层次减1分。专业不对口减2分。

2、任职年限。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参加工作以来每满一年计1分,任教学科与专业不同的每年计0.5分。转评人员特殊对待。

3、工作量。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每年2分。

4、班主任。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1分。

5、任现职以来基本功。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0.8:0.5的比例计算。需与专业相关。

6、任现职以来优质课。县、市、省、国家级分别为1、2、4、6分计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0.8:0.5的比例计算。需与专业相关。

7、任现职以来课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的主研人2分,其他为1分。省级的主研人4分,其他2分;国家级的主研人10分,其他5分。

8、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奖。县、市、省、国家政府部门授予成果奖分数依次为5、10、20、30分;教育部分授予的依次为2、4、6、10积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0.8:0.5的比例计算。主研人满分计算,其他人(不超过4人)按0.5计分。需与专业相关。

9、任现职以来行政奖励。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10分,国家级20分。每年证书可累计,但必须与专业相关。

10、论文,论著。至少一篇。进中一最多两篇,进中高最多三篇。市级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需在指定网站上查到。(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主编或副主编)计20分。

11、考核。任现职以来年终考核优秀每次计2分,合格计1分。

(五)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1)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2)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有损学校荣誉和形象行为者;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无故不服从工作调动和擅离职守,目无组织纪律,影响恶劣者。

(4)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三年不得申报。

(六)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学校考评小组要把职称评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对在职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七)时间安排

7月28日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

7月29日审查材料,积分;

7月31日-8月7日公示量化积分排名表。

此方案由学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中学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篇六"根据x政人社发(20xx)xx号文件精神,今校务会及教师代表就我校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讨论、适当微调,形成此评价细则。

(一)教龄。从参加工作至考核年度,每年为0.5分。

(二)职龄。从任现职务至考核年度,每年计1分。

(三)考勤。(10分)

1、出满勤者计10分,教师请假累计5天内,每天扣除0.1分;在6—29天,每天扣除0.2分;累计30天以上不得分。

2、教师超过三个月不在岗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不在岗包括病事假、三个月以上的外出培训、工伤、产假、哺乳期等。

(四)中层以上领导和班主任(5分)

1、所考核年度担任的计2分。

2、所考核年度的前四个年度担任的每年奖励0.5分。

3、从所考核年度前四个年度开始连续担任至今的记满分。

4、中层领导担任班主任的,不按两项累加计分。可选其一项与以下第五条分数累加。

说明:1、以上一至二项分数可以进行累加。2、按现有职称聘任期内统计经历。

(五)社团组织负责人(含教研组长)(1分)

1、所考核年度担任的计0.5分。

2、所考核年度的前四个年度担任的每年奖励0.2分。

3、从所考核年度前四个年度开始连续担任至今的记满分。

(六)个人荣誉。教师任现职以来(部分奖励为近三年来)取得的荣誉和突出成绩进行奖励:

1、教学能手奖。经过课堂教学实地竞赛评选出来的省、市、县教学能手、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2、教学成绩奖。(以县教育局统计文件为准,未进行评比的不列入此奖励)。在全县教学质量检测中居全县前三名者,通过教育局表彰奖励,颁发荣誉奖证书的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

3、亮点工作成果奖。近三年以来,我校承担的县级以上全员性大型文艺、体育集中展示(100人以上)给第一名负责人奖励2分。

4、其他荣誉奖。(1)教育部、省政府荣誉计3分。(2)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奖励的计2分。(3)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奖励的计1分。(4)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奖励的计0.5分。

5、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通过资格或资料审查,评选的各类“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等荣誉按照以上第四条标准进行奖励。

说明:(1)以上荣誉需学校推荐方列入奖分范围。(2)同一项选取最高荣誉进行奖励,不重复累加。(3)以上奖励办法仅限于教师自身荣誉,教师的教育成果及作品不计分。

(七)工作量

1、教师平均周工作量在12课时以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在6课时以上,计14分。

2、教师周工作量在10——12课时、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在4课时以上,计12分

3、教师周工作量在6---9课时的,计10分。

4、教师低于6课时的不计分。

5、校长取中层以上领导的平均课时记分。

(八)交流轮岗教师倾斜细则。

1、教师定期交流一年以上者,在职称考核时每交流一年,按增加一年职龄计分,如在交流学校担任班主任者,按我校班主任计分办法计分。

2、凡有定期交流经历的教师视为“有过班主任经历”,但不享受班主任的其他待遇。

3、在每年的职称评优中,正在外出定期交流的教师其考核只用硬件分来确定其位次,如该位次进入优秀指标范围内,直接确定为优秀人选。

4、以上定期交流教师的各项优惠,仅适用于二级职称对象。

(九)资格及荣誉认定。参评教师的各项荣誉及资质截止考核年度的12月31号。由考核年度之后所授予的当年度各类优秀也列入范围。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篇七"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秀区教育局对于中小幼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师德师风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互帮互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具有进取精神。

教师职称评聘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任职资历

1、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具备相应的评职条件。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当具有中学二级职务且任职累计满四年的经历。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有中学一级职务任职累计满五年的经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申报人员应对任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熟悉教材内容、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法制教育,教育效果好。

(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申报人员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五)班主任年限

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业务部门专业工作人员、图书室实验室管理人员等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业绩

在教育教学实绩考核量化近年来连续三个学期排列中等水平以上。

1、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提出评价意见,决定是否推荐评聘,并在一周内将结果通知申请教师。

3、学校推荐评聘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4、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审核意见,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推评教师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一周。

5、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在没有收到任何反映或举报,将申报教师材料报送上级职称评审机构。

1、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评聘纪律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学校工会委员及教师代表组成。

2、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教师职称评聘过程中评聘行为的规范性,保障评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现违反评聘程序及原则的,有权要求纠正。

3、申报人或其他人员发现在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可向监督小组反映、举报,监督小组在接到反映或举报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反馈监查处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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