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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乡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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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乡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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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乡镇篇一

该入学的一个不少、已入学的一个不走。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100%。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管力度。中心学校成立以为组长的控辍保学领导组,各校校长为成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对镇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园、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不在本镇就学的学生,详细摸清其就读学段、学校、年级、班级、学籍号等情况,并于就读地监护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在外地就读学生动态。未入学适龄残儿因各种障碍,无法随班就读,中心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中为其建立学籍,落实好一生一案。各校要充分考虑残疾儿童残障状况和学习需求,采用入特校就读、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

3、对于年满六周岁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学生,需要填写《县20xx年春季学期延缓入学学生信息统计表》,特殊情况的须在备注栏填写清楚,并提交由家长签字的《延缓入学申请书》(只能延缓一年,年满7周岁必须入学)。

4、我县户籍人口自愿放弃在本地就近入学选择在外地就读的,须提交由家长签字、县外接收学校盖章的《异地就读证明》,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当地政府、镇中心学校、县教体局备案。

5、安排随班就读的,学校要重点关注,与学生家庭签订《随班就读协议书》,如未正常到校就读,需调查清楚原因及学生去向;所有学生信息均须填写在《县20xx年秋季学期随班就读学生信息统计表》,如学生有其他特殊情况,须根据学生身体及智力发育情况重新制定控辍保学计划,确保学生正常就读。

6、对于因身体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办理休学的,根据《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需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和教体局审核批准后,提交学籍系统报教体局登记,并填写《县20xx年春季学期休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7、对于因病、因残等原因无法到校正常就读的学生,包括在本地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及办理因病休学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安排教师定期送教上门,由镇中心学校和完职中汇总学生信息,填写《县20xx年秋季学期送教上门学生信息统计表》。根据学生的身体与智力发展情况,开展送教评估,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学方案,送教学校与接受服务的家庭或者机构签订协议,每次送教服务应有不少于2名教师,每周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个学时,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生评估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送教上门记录、照片等。

8、对于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并和学校共同做好辍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辍学学生复学。”各校要会同当地政府、村委会共同入户劝返,做好辍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并填写完整《县20xx年秋季学期辍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9、每年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认真宣传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10、实行“三包”,进行全员管理。建立“校长包全校,班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的三级网络管理机制,,政绩均与考核、聘评挂钩形成层层有人抓,重点生有人管的全员管理局面。为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学校要与老师签订《学籍管理工作责任书》,对思想、学习等诸方面相对落后有可能辍学的为重点学生,并建立起重点生档案。

1、对出现辍学生的,当年度学校及包保责任人不得评优、评先。

2、对出现辍学生的,扣减学校校长及包保责任人绩效工资。

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乡镇篇二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州控辍保学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全县中小学校对控辍保学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全面完成控辍保学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少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共同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力实施教育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少儿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做好3月份和9月份“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确保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2%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儿100%进入学校就读。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部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残联理事长

县妇联主席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控辍保学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基本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动员和组织社会、学校、家庭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实行“一把手”领导负责制,各乡(镇)长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包村包片负责,抓好依法控辍工作,积极签订“乡镇—村—社—户”为主线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结合扶贫、公安数据库,建立本乡镇在校生花名册、在外就读花名册、辍学生花名册、0-20周岁花名册、其他未入学情况花名册;依法劝返本辖区户籍适龄少儿入学就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完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二)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控辍保学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控辍保学新思路、新方法,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能够安心专注于学习;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工作机制,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加大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及时督促学校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辍学;每年的3月和9月为控辍保学月,及时与各中小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核算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和本年度学期在校生巩固率。

(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四)县委宣传部: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控辍保学舆论氛围。

(五)县卫计局:负责好儿童、少年的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卫生防御、传染病防治工作。

(六)县公安局: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涉及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对学生殴打或侮辱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治理;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县民政局:加强对弱势儿童、少年的救助和关爱,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辍学。

(八)县司法局:配合乡镇、学校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一)县民宗局:如实统计全县适龄少儿入寺为僧数据;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避免新的适龄少儿入寺为僧,确保适龄少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十二)县妇联: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健全全县留守儿童数据统计;深入各乡镇、学校、社区巡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家庭教育宣传;帮扶困境儿童,确保不因贫而辍学。

(十三)县残联:建立全县残疾适龄少儿台账,数据要实、要准;建立健全残疾适龄少儿保障机制;加强对残疾适龄少儿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入学就读,使全县残疾适龄少儿入学达90%以上。

(十四)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对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十五)村(社)委会:村(社)委会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学习,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依据村规民约处理,确保本村、社区适龄少儿按时入学。

(十六)中小学校:学校校长为“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保学”责任,制定工作规划,与校务会、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校长包校、校务会成员包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包班级的“保学”工作责任制,学校与学生监护人签订《义务教育责任书》,真正把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建立健全学生辍学情况汇报制度和家访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做好辍学生家访及劝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大对学习、生活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加强家长和适龄少儿的法律意识。

校长:学校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本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统一指挥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开展工作,提高本校义务教育巩固率;必须熟知本校在校生人数,随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以学籍档案为准开展不少于2次排查工作,针对各班学生详细信息和学生考勤情况,做好排查工作信息记录;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40人次。

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学生报名注册时,要如实登记、规范填写学生及其家庭所有信息,所上交教务处的表册,必须内容填写完整,书写规范,易于辨认;建立本班规范学籍档案,协助学籍管理员完善本班学生的休学、转入、转出等相关手续;实行班主任包班制,认真做到“四及时”:即及时查,每天上课前班主任要亲自查点学生到校情况;及时访,对未入学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及时当天家访,并上交家访记录;及时报,对查出的3天未到校又为履行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家访确认为辍学生,名单要在一小时内报教导处;及时劝,对确认要辍学的学生,班主任及时与任课教师联合劝学生返校,确保无一名学生无故流生;要重点关注“留守生”和“后进生”,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留守子女联系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不得歧视后进生,切实关心学习困难学生和行为偏差学生;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本班人数一半。

任课教师:按照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教务处与班主任协调安排,实行任课教师包学生制;要掌握了解所授课班级学生的详细信息;每节课前要用1-2分钟检查学生到位情况,若发现有学生缺席,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告知本班班主任,由班主任牵头做跟踪联系,如有辍学现象,及时上报学校,以便形成合力做好劝返工作;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于品行较差的学生要协助班主任加强思想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家庭贫困的学生要与班主任沟通向学校汇报,由学校采取措施实行帮扶控辍;认真做好补差工作,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不使任何学生掉队;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改变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吸引学生学习,改变学生厌学情绪,实行课改控辍;科任教师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15人次。

(一)明确分工,全力履职。各乡(镇)政府要不断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控辍保学领导机构逐步健全,不断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任务,统筹各方力量,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坚决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县政府、乡政府、村(社区)、村(居)民为一线,主抓劝返复学工作;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家长为一线,落实保学安置工作责任。充分利用青海省控辍保学数据核查比对系统平台,加大核查摸底力度,实行销号清零制度。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工作,任务分解到乡、村(社区)、责任人,确保每一个疑似辍学情况得以落实。克服困难,加大工作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一方面摸底调查取证,一方面积极劝返。

(二)宣传先行,全力动员。各相关单位、乡镇、学校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意识深入人心,主动送孩子入学成为社会风气。

(三)依法控辍,全力管控。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落实职责,出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保障性措施文件,让控辍保学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监护人、不按章办事的相关人员,通过法律手段,使行政复学工作具体化、可操作,形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不了寺、务不了工、结不了婚的管控体系。

(四)妥善安置,全力保学。县教育局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出台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意见,指导各乡(镇)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细化到吃、住、学、管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安置就学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解决个别学生反复辍学问题。县教育局要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年龄、不同需求返校学生的实际,做好分类安置。组织教研力量,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年龄、有特殊需求的孩子单独编班,做好课程设置,确保符合学生实际,使其学有兴趣、学有所获、学有所得,杜绝学生厌学辍学问题。县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各乡(镇)解决安置工作中面临的校舍、教材不足问题及营养餐费、寄宿生生活费和生均公用经费不足等问题。

(五)落实责任,全力督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各乡(镇)政府、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辍学生劝返工作、家访工作、宣传活动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乡(镇)政府、学校给予表扬;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县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乡(镇)政府、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第一阶段:摸清去向底数(1月中旬至2月底)。各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各学校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重点对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1239名)、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138名)、2010年-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去向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

1、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协调公安等部门,核实学生基本户籍信息,按乡(镇)、村社、年龄分解到位。(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1239名学生)

2、各学校、各乡(镇)按照乡(镇)、村社、户、年龄、辍学时间查实数据,并编制花名册。

3、各乡镇按照编制的花名册,抽调人员深入村社,逐一核实辍学生去向,并登记造册,开展辍学生的劝返工作。

4、各乡镇要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对辖区内的无户口人员、人户分离、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分类登记造册,按照户籍管理规定逐一清理规范。

第二阶段:乡镇劝返、学校安置(3月1日至3月10日)。依据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2010年-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等数据来源:

1、各乡镇制定辍学生劝返方案,下发返学通知书,督促辍学生按期返校,及时掌握本乡镇辍学生返校情况。

2、各乡镇、各学校沟通协调,对本学期春季开学后未及时返校的在校生进行追踪核查,摸清学生动向,劝返其尽快返校就读。

3、各学校做好返校生统计工作,建立劝返学生台账,每日将辍学生劝返情况与下午5点前上报县教育局。

4、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返校复学生就读工作的方案》(兴教〔2018〕30号),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的辍学生复学就读方案,统筹安排好劝返入学的班级、教材、教师配备、食宿及安全管理等一切保障。

第三阶段:县级督查(3月11日至3月30日)。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学校,通过看、查、访、议的方式,对各乡镇、学校从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指标控制、教育行为、日常监控等方面全面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劝返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责令整改建议。

1、各乡镇继续开展未返校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县政府根据各乡镇劝返复学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2、各学校对返校复读生中无学籍的,抓紧补录学籍,重点为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各乡镇两基干事要与各校统计员及时沟通,需对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问题学生,第一时间提供印证材料,以便复学生全部录入学籍。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4月1日至4月30日)。根据各乡镇、学校自查、县级督查梳理出的辍学生全面复学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县教育行政、督导部门形成汇报材料上报省州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5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控辍保学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辍学劝返生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各乡镇、各学校要全面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同时,提早做好秋季开学控辍保学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协调、早落实,使控辍保学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针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1、全面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各乡镇、村、学校及成员单位责任人责任,做到领导、人员、宣传、责任、措施、时间、目标到位。

2、加强学生动态监管。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两天不入校,由学校上门了解情况,再次做动员工作;三天不入校,由学校向乡镇政府报告,提交名单,乡镇、村采取措施督促学生返校。

3、严格适龄生信息管理。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和汇总。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核实学生去向,做到不漏一人。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

4、树立优良师德师风建设。各校紧紧围绕“育人为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优秀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思想,任何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学生。

5、加强辍学多发时段学生的跟踪管理。各校突出抓好小升初、八年级成绩分化和初中毕业年级三个辍学多发关口。把“双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弱势家庭学生纳入控辍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明确辍学返校生关爱体系。各校要安排师生为辍学返校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帮助其跟上学习进度,在生活上对其关爱,让其感受到学校老师和同学的温暖和关怀。校领导、班主任们平时积极与辍学返校生家长沟通,观察学生情绪变化,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查明原因,对症下药,消除其辍学意向,以确保学生在校学习。

(一)切实履职,健全长效机制。县教育局负责对《义务教育法》、《兴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和落实,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县控辍保学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教育局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宣传《义务教育法》、《兴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学生台帐,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并劝返辍学学生复学,经劝返仍不复学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返学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本乡镇入学率。各中小学校要掌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和思想状况,对未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做好登记工作;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切实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工作,学生家长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落实资助制度,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基〔2015〕82号),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收为主”的“两为主”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各校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系制度,建立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水平,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服务,使他们安心就读,健康成长。三是贯彻执行《2018年返校复学生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兴教〔2018〕39号),各校要关心和支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认真努力营造尊重、关爱每个残疾学生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个残疾学生都得到发展,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四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56号),各校要完善并落实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认真审核贫困程度,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继续开展“一帮一”、“一帮多”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确保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儿童少年享受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

(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保障。一是学校要做好返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做到吃在学校解食忧,住在学校受关爱,学在学校长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二是要保证教育教学。返校辍学生以注册学籍的,返回原学校就读;未注册学籍或从未上学的,按年龄阶段插班入学,意愿在本乡镇就读的,可进入本乡镇学校相应班级就读,除此之外,严格按照全县统一返校划分区域安排进入学校就读。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开展学生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返校生、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再次辍学。三是要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学生德育活动和各项兴趣活动,帮助辍学返校学生、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四是要加强学籍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

(四)紧密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大意,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联系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确保按既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是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完善措施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劝返失辍学生,加强户籍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等工作。二是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制度,配合乡镇、村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做好失辍学学生信息统计,并及时上报乡镇、教育行政部分。三是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要明确有专人负责,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入学起由学校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生变动要严格履行变动手续,对变动情况做到数字准确、去向清楚、手续完备,保证学籍管理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杜绝学生在流转中辍学。四是各乡镇、学校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在外务工家庭、孤儿学生等5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和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一)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严、措施不力的乡镇、学校、成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控辍保学工作得力,学生入学率、巩固率较高的乡镇、学校、个人,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二)对没有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记录工作日程、专项教育档案等乡镇、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本乡镇、本学校在校生转入、转出、休学等数据不实不清,措施不力,县委县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辍学生知情不报、瞒报等,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四)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不达指标的乡镇、义务阶段巩固率达不到指标的学校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义务阶段巩固率超指标完成,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五)对辍学生劝返工作不力的乡镇、学校、个人,视情节严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辍学生劝返工作政绩突出的乡镇、学校、个人,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乡镇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全面提高我辖区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推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柳河县教育局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总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主线,以避免学生因学习困难、厌学、贫困、路途远而失学辍学为目标,切实落实学校控辍保学责任,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持续提高我辖区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得到较显著提高。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的任务仍然艰巨。我们要从推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控辍保学工作的动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将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作为巩固义务教育成果的头等大事来抓,创新工作措施,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当前,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已不再是造成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学生主要因厌学、家庭原因而导致辍学。学校切实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和思想教育,利用宣传栏、标语和广播等进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氛围。

2.开展控辍保学月活动。学校将每年3月和9月定为控辍保学活动月,学校全面调动广大教职工以及家长的积极性,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加大帮扶助学力度,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防止在校学生流失,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建立完善学籍档案,规范学籍管理,学生变动严格履行变动手续,对变动情况做到数字准确、去向清楚、手续完备。

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取依法治辍、以情劝学、以资助学等措施,动态监控学生动向。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学生辍学返校情况,并积极配合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做好疑似辍学学生摸排工作,共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开展入户走访。学校组织学校领导、教师深入到村发动学生返校、动员未返校学生返校就读,并做好会议、动员、家访等相关记录。落实流失学生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流失学生登记表。学校实行学生到校日报告制度,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及时将流失生名单、流失原因、家长、家庭地址及去向向乡政府、村委和教体局报告,做到知名、知人、知情。只要有一名学生辍学或疑似辍学,学校领导、教师负责采取措施动员返校。做到“辍学或疑似辍学认定、学校报告、走访动员、依法强制”,确保学生按时入学。

4.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内涵,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1)学校牢固树立全面的教育质量观,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学校内涵发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创设能够引导不同层面的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改进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发现和发挥学生的长处与挖掘潜能,因材施教。重视义务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耐心细致、体贴入微做好个别学习有差距、思想有问题、行为有失范、家庭有困难学生的感化、转化工作,实现依法治辍和以德治辍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学校和教师的感召力、吸引力;对因漠视、冷落、嘲讽等导致学生辍学的教师严肃处理。教师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辅导,多关心、帮助、鼓励后进生、辍返生、易辍生等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消除因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2)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因地因校制宜,把对学习困难学生、思想心理有问题学生的帮扶转化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转化制度,着力消除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加大帮扶力度,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5.落实资助制度。认真落实贫困(残疾)学生帮扶资助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认真开展“一帮一”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辍学。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残疾)学生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学生全部入学;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6.高度重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与民政、公安、统计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完成对留守儿童数量、比例、构成、分布、特点及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的核查。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系制度,按照留守儿童“五个一”要求,建立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教育和关爱水平。

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把控辍保学作为对班主任绩效考核、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落实。

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乡镇篇四

为了实现“科研兴教,依法治教”的策略,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精神,切实控制我校学生辍学数量,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特定以下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要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1、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良好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保住学生。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同时还要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学校要求教师与学生结“帮扶”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做好“双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辍学生,关心辍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双困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双困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把“双困生”留住。

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学杂费。多渠道筹措资金,经济扶贫控辍,动员社会力量,援助贫困生。

1、加强学籍管理制度,完善辍学学生报告制度。每个新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对尚未入学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学生入学的动员工作,并及时填报学生变动情况表交教务处。对一周内还未到校上课的学生应采取相关措施,如:家访动员,或与当地街道、村委会取得联系等。

2、建立控制班级学生辍学的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纳入班级年度工作目标,分上学期末、下学期初及学年末进行考核。

3、强化班主任控辍意识调动控辍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

4、班主任或相关科任老师不得责令学生退学、休学、转学,如有此情况发生或有学生、家长举报,一经查实,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5、建立责任制,落实奖惩。实行控辍保学工作班主作、科任老师包班制,把防止学生流失工作纳入班主任,科任老师工作考核,实行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并与评优、评先、职称晋级等挂钩。同时制定《初中部巩生奖惩条例》,资金来源:向社会各界团体、个人募捐。

6、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吸引学生。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内在需要。我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一是加强校园的美化、净化,二是人文关怀,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育人工作中独特作用,以一种和谐温馨的校园文化吸引学生。

7、对有正当理由确需转出的,必须按程序办理有关转学手续,即: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接收学校签署意见,最后分管校长审批。否则,作为辍学生处理。对转学的学生没有及时办理转出手续的,班主任应及时催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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