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划免疫的内容篇1
一、坚持不懈地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不留免疫死角
(一)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各项措施和免费政策,扎实有序推进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90%以上;本县常住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电子信息档案率100%,流动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0%以上,电子信息档案率达到85%以上。
(二)继续大力推行村卫生室预防接种的模式,积极推进村级设点,充分调动村医生开展预防接种的积极性,落实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定点与上门巡回接种服务模式。
(三)根据《娄底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单位的设置,健全预防接种网络,按照“不交叉、不遗漏、全覆盖”的要求,合理划分各预防接种单位的责任区域并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免疫空白。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和第三批市级示范门诊创建工作,力争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达100%,市级示范门诊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四)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县直医疗保健单位要高度重视免疫规划工作,要在确保国家免疫规疫苗落实的基础上,结合疫情,科学、规范、稳妥地开展二类疫苗宣传推广预防接种工作。
(五)要进一步完善二类疫苗的管理机制,规范二类疫苗的价格,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疫苗管理,保证“双安全”,即疫苗质量安全有效,接种工作安全规范。
二、认真落实消除麻疹工作措施,如期实现工作目标
(一)要有效落实麻疹疫苗常规接种工作,确保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巩固和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首针接种及时率>80%(即8月龄内完成首针接种)。在入托、入学儿童中,2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xx〕2号)和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在3月份认真做好8月龄~6岁(2005年3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麻疹类疫苗的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要求达到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以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三)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要求做好麻疹监测工作。以县为单位,麻疹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上。要确保每一例麻疹病例或疑似病例均进行报告、采样、检测,对每一例麻疹病例均应及时进行追踪,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0%以上,咽拭子标本采集率达到85%以上。暴发疫情实验室确诊率和调查处理率均均达100%。
(四)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要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卫生局将就消除麻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并将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下发通报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医疗卫生单位。
三、加强afp病例监测,搞好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巩固无脊灰成果
(一)维持高水平的脊灰疫苗接种率,消除脊灰野病毒和疫苗衍生病毒流行的条件。
(二)保持afp病例监测系统的高度敏感性,加强病例报告与主动监测,认真开展病例调查,及时采集、运送粪便标本,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疫苗衍生株病例和可能的输入性野病毒病例。主动监测结果及主动监测汇总表要及时通过网络报告。报告发病率不低于2/10万。监测质量达标: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达100%(以实际住院地计算);麻痹发生后14天内双份合格标本采集率≥90%,第一份标本入院后48小时内采集率≥90%;标本7天内送达率≥90%;60天随访、75天随访表送达省疾控中心及时率≥90%;afp病例opv3剂次接种率>90%。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就诊史的afp病例不得漏报(凡15岁以下弛缓性软瘫均要报告)。无高危病例出现。
(三)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xx〕3号)和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在3月、4月认真开展2005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的两轮查漏补种工作,所有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脊灰疫苗、无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要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漏种剂次的补种。要求达到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以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县卫生局将组织开展脊灰疫苗接种及脊灰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项督导,结果通报全县。
四、做好流脑和乙脑的防治与监测工作
(一)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实行免费的预防接种且保持高水平接种率(≥90%)。
(二)按照《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和《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方案》要求时限网络报告个案,且专报≥大疫情。
(三)加强对流脑病例的调查及标本的采集检测工作。每例疑似流脑病例均要求将调查报告于下月5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每例疑似流脑病例均要求采集病例脑脊液、双份血及密切接触者咽拭子样(每个病例采集接触者样不少于10个)进行检测,结果于下月10日前上传专病网。
(四)乙脑病例(包括疑似)10天内实验室结果报告率≥80%;确诊病例发病后8月内完成病例随访率≥80%。
五、乙型肝炎监测
(一)规范乙肝的疫情报告工作,做好15岁以下人群的乙肝个案调查和上报工作。要求发现病人后7天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录入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专报系统数据≥大疫情数据。
(二)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和全程接种率。酌情开展一次甲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努力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六、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
(一)为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有效,降低因服务质量导致的投诉事件,规范预防接种告知工作,督促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点、村卫生室切实落实预防接种告知程序。
(二)进一步规范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后,及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平台网络直报个案调查、处理记录。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覆盖率以接种单位为单位达100%。aefi发现后在48小时内报告率≥90%,aefi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90%,aefi在调查后7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90%,aefi个案调查表在调查后3日内报告率≥90%,aefi分类诊断率≥90%。
(三)建立疫苗接种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因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疫苗接种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人和接种者的责任,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根据具体情况承担适当赔偿金额,情节严重,取消接种人员资质,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七、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的规范管理、启动儿童预防接种短信通知系统建设工作
(一)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辖区适龄儿童信息个案管理率达到100%,以乡镇为单位数据上传完整率达90%以上(以国家平台数据为准)。
(二)三月份在全县正式启动儿童预防接种短信通知系统建设工作,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发布、反馈、沟通的信息化,有效解决接种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迟种、漏种、应急接种等信息沟通滞后问题,以提高及时接种率水平。
八、加强疫苗、注射器以及冷链管理
(一)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与管理工作,特别是疫苗的冷链保管。同时,坚决杜绝浪费,确保疫苗和注射器的质量。
(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实现疫苗(一、二类疫苗)、注射器及冷链设备信息的网络管理。完成出入库实际操作三日内录入系统上报,下级单位每月8日前在网络上确认上月数据。
(三)冷链室有明显标识,冷链设备有专人管理,有设备台帐、温度监测、保养和维修记录情况。冷链设备完好率100%、使用率100%。
九、扎实开展春秋季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一)协调教育部门做好20xx年春、秋季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宣传发动及人员培训工作,规范查验程序,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及时补种及建卡建册。
(二)做好现场督查及技术指导工作。
(三)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全部开展查验工作,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95%。
十、开展儿童疫苗接种率调查工作
(一)为了掌握免疫规划针对疫苗接种率的真实水平,了解影响免疫规划接种率的因素,以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按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于6月底、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住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8月份开展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
(二)迎接上级免疫规划工作检查,对0~7岁儿童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调查。
(三)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一次0~15岁儿童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行动,以乡镇、村为单位建立辖区内15岁以下人员电子信息档案并逐级上报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县疾控中心。
十一、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围绕“3月份免疫规划宣传月”、“4.25”等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各乡镇要于4月27日前上报宣传总结和现场图片。
(二)组织开展1~2期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为预防接种实施技术、安全注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afp监测、麻疹监测、乙肝监测、流脑监测等。
(三)各乡镇均应对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乡村医生开展2~3期业务培训。
十二、建立免疫规划工作月报制度,继续开展两月一次免疫规划督导工作
(一)建立免疫规划月报制度。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在每月5日前、县疾控中心在每月8日前以邮件方式上报免疫规划工作月报表和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进度报表”。
(二)继续做好两月一次免疫规划经常性督导工作,并将督导情况写出“双峰县免疫规划工作情况通报”向全县通报。
(三)根据卫生局统一安排,开展半年、年终督导检查。
(四)迎接省、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检查行动。
十三、规范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免疫规划每月考评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湖南省免疫规划(量化部分)每月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二)要求所有表格、督导资料从年初开始规范格式、内容,及时小结归档。
(三)要求所有各类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
计划免疫的内容篇2
20xx年在街道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全体社区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结合我辖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对街道安排下来的工作认真完成的原则,特制定 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宣传,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让群众主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及主动给儿童接种。
二、加强责任心,严格做好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时 告知询问接种前的禁忌症,避免错种、漏针,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三、按上级要求,完成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使新生儿在一月内建卡、建证,接种率达到 100%,控制相应传染 病发病率为零。
四、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居住 3 个月以上建证、建卡接种疫苗工作,严禁计免死角出现。
五、严格按照接种程序对未及时完成接种的儿童进行查漏补种 ,及时进行电话通知,以确保适龄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接种疫苗。
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按时参加防疫部门的业务培训和例会。
七、要认真做好冷链管理,保证冷链正常运转,保证疫苗质量。
八、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计免的各种报表,做到及时准确。
九、结合学区在全乡小学、幼儿园开展查验接种证及查漏补种工作。
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完成临时性工作,保证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努力把计免的各项工作做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十一、同时对街道分配下来的春、秋季动物免疫进行摸底,统计,免疫,做到统计全面,免疫及时。
计划免疫的内容篇3
为切实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继续推进计划免疫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根据《荆门市计划免疫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四苗”免疫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90%以上。
12月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城镇达90%,农村达80%;
新生儿首次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城镇达80%,农村达50%。
2、冷链运转按时完成率100%。
3、启用新的计划免疫监测报表,报表及时,数据准确。
4、推行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免疫金卡工程。
5、加强afp监测,接到afp报告后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6、疑似麻疹病例个案调查率100%。
7、百日咳发病率
二、具体措施
1、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区各接种点继续实行按日接种、随时接种的方法,其它各个接种点每年至少提供6次以上免疫服务,接种期间采取定点、入户、流动等多种服务形式,结合查漏补种,提高免疫接种率;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和免疫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等特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卡证登记、资料管理、器材正确使用与管理,接种率监测与报告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冷链建设,及时更新和补充必需的冷链设备,加强设备的操作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疫苗质量,提高免疫服务质量。加强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继续实施强化免疫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在统一时间内继续开展脊髓灰质炎、麻疹强化免疫活动。
3、加强计划免疫知识的信息传播与社会动员。利用各种宣传日或其它有利时机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协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接种点要利用日常接种的机会,加强与儿童家长面对面的人际传播,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各种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高其主动寻求接种服务的意识。
4、继续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工作。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是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的重要措施。各医疗单位要加强afp监测,加强督导,定期开展afp病例漏报调查工作。继续实施加速控制麻疹规划,进一步降低麻疹发病率,提高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监测质量。
5、加强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后的管理工作。各接种门诊(点)要有专人负责计划免疫用乙肝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到帐苗相符,并及时报告各类报表。
6、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督导。区卫生局和区卫生防保站将加强对儿童接种工作的日常督导和专项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导和指导下级单位及人员及时改进工作。
7、严格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管理。依法规范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供应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计划免疫用乙肝疫苗要严格使用范围,不得拒绝为应种对象提供免费疫苗接种服务,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用于其他人群获取不正当利益。
8、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制定流动人口的管理措施,开展流动人口的调查。
计划免疫的内容篇4
免疫规划是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科学性的一项工作,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等,以达到控制消除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指标
1、建卡、建证率:以全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要求达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
2、“七苗”接种率:以街(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五苗”单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
3、乙肝疫苗接种及时率:确保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4、疫苗相应传染病发病率:“脊灰”、白喉、百日咳、乙脑、流脑城区不发病,麻疹发病率城区小于1/100万。
5、继续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2005年以后出生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录入上传率达100%。
6、报表及时率、准确率:各种报表应按上级规定时间内准确、及时上报,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7、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95%以上。
对策与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控制和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我区人民身体健康。
一、加强基层预防保健队伍建设:举办业务学习班,同时通过不定期的防保人员工作例会,以不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与工作质量。
二、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保持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不断健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确保安全注射及疫苗效价。
三、按要求结合我县考核标准要求,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镇免疫规划工作检查,主要考核儿童建证、建卡率、单苗及全程接种率、疫苗接种质量、冷链管理情况及免疫规划有关资料整理、收集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开展各种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降低我镇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流行季节、易感人群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完成一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五、做好各种疫苗供应管理工作,规范供应渠道。完善领发苗登记制度,保证冷链正常运转,确保疫苗效价,做到有效接种,做好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冷藏、分配和统计汇总工作,做好冷链设备维护工作并加强冷链管理,尤其疫苗运输过程中的冷链。
六、按照相关要求为检测结果阴性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七、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4月25日免疫规划宣传日等契机对辖区居民进行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扭转从“要我接种”变成“我要接种”的局面。
八、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制度,加大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出入的信息交流,对特殊儿童开展主动搜索,不断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
九、继续落实消除麻疹工作,针对麻疹防治相关知识召开培训班,对麻疹疑似病例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采样,并对确诊病例周边开展含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十、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计划免疫的内容篇5
一、疫苗及其使用管理
1、 根据《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上级制定的各类生物制品指导程序进行免疫接种(第一类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为自费疫苗),不得随意扩大接种对象和增减接种次数。
2、 疫苗按市→区(市)县→社区接种点统一订购各类生物制品和供应,按照规定温度条件和要求贮存,每天记录2次冰箱温度。
3、 疫苗贮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联合疫苗、乙脑灭活疫苗和流脑疫苗在2~8℃贮存和运输。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腮腺炎疫苗和乙脑减毒活疫苗在-20~8℃的条件下运输,贮存期3个月以上的,在-20℃条件下贮存;贮存期3个月以内的,在-20℃或2~8℃条件下贮存。
4、 疫苗应按照计划领取、分发,办理登记手续。
(1) 设立疫苗专用账簿,日清月结,半年定期盘查,做到帐苗相符。
(2) 疫苗应按照品种、批号(失效期)分类码放,领取或分发疫苗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二、预防接种证、卡(册)管理
1、 凡在我市范围内出生的儿童在一月内建立预防接种卡、建立预防接种证;外地居住在本市内3个月以上者也要按照要求单独建卡、建证。
2、 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保管,作为接种及儿童办理入托、入园、入学和留学凭证。
3、 卡(册)由各接种点专人负责保管,每年进行2次卡片清理,清理的卡(册)要妥善保管。
4、 每次接种完后用钢笔填写接种证、卡(册),按时统计上报各类数据和报表。
三、冷链系统及管理
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账,专人保管,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和使用,与计划免疫无关的工作人员禁止使用冷链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不能修复或报废的设备要更新。凡由于管理和操作不当导致冷链设备损坏,造成疫苗失效,将追究使用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四、接种管理
1、 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建立规范化接种门诊,并取得预防接种门诊合格证,实行日、周、旬、月、双月定时、定点接种。
2、 接种人员必须经过计划免疫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3、 接种时遵循三查八对。三查: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对疫苗和接种对象进行检查;八对:对姓名、性别、年领、接种时间、疫苗名称、剂量、接种途径和有效期。
4、 接种前咨询健康状况,严格掌握禁忌症。
5、 接种时保证安全注射: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保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做好回收和毁形,定期对环境进行消毒。
五、接种器材管理
按照药监局“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规范”要求存放。
为宣传免疫规划工作,动员全民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免疫规划工作的氛围,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方针政策,日前,隆或镇中心卫生院启动了以“预防接种,宝宝健康”为主题的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卫生院医生护士共20人参加宣传活动。
活动设置咨询点个,通过悬挂横幅2条、摆放宣传展板1块,发放预防接种宣传画及预防接种宣传知识500余份,现场为群众解答预防接种等相关知识,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儿童免疫规划及防治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扩大了免疫规划工作的社会影响;同时为全社会重视参与免疫规划工作创造条件,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免疫规划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落实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向公众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预防接种知识,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氛围,有效地防止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年4月26日,xx县卫生局在局长周宏、副局长谢家贵的带领下,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福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在县城音乐广场开展了题为“宝宝健康,从接种疫苗开始”第28个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活动。副县长熊杰亲临现场参加宣传。
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展板、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制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预防疾病和保护健康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政策的知晓率和预防接种的自主意识。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派出6名卫生监督员积极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儿童免疫规划及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还宣传了《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免疫规划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群众传染病防治法制意识,为降低和减少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