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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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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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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篇一

第一条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第二条奖罚的分类。

(一)奖励:

分表扬、嘉奖、工资晋升。

(二)处罚:

分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或降薪、除名。

第三条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表扬: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与表扬:

(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得到客户表扬;。

(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6)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2、嘉奖: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4)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b.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4)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5)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获得单位年度最佳员工称号者,奖励一次带薪休假旅游。

3、工资晋升: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按所在岗位工资架构标准晋升一级工资:

(1)连续三年获得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连续二年被授予最佳员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一次性罚款10~100元:

(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3)未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

(6)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

(7)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申请休假;。

(8)工作间内脏乱差,或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等。

(9)利用公用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通报批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3)体检资料保管、传递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体检报告的发出并造成一定影响;。

(4)不论原因如何,与客人发生争执、怠慢客人的;。

(5)与同事发生争吵,当众辱骂对方的;。

3、扣发工资或降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薪处分(100—500元):

(1)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不足200元;。

(2)员工相互之间打听、议论他人的工资和奖金等薪酬情况;。

(3)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但本人认识清楚,确有悔改表现者。

(4)员工每旷工一日扣罚两日工资。

4、除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

(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单位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3)违反企业敬业避让规定、或泄露单位商业机密者;。

(4)在本体检中心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其它单位的工作;。

(5)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超过200元;。

(7)与客人发生争吵、态度蛮横、辱骂客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9)季度内有两日旷工或年内累计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旷工者;。

(10)挪用公款、公物,或贪污受贿者。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总收入的20%,因责任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及法律的,除按照规定处理外,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奖罚处理程序。

(一)奖励程序。

1、先进评选程序:民主评选、组织评议、领导审批。

2、涉及通报表扬、表彰、工资晋升的要填写《奖励审批表》,逐级签署意见。

(二)处罚程序。

1、对员工处罚要慎之又慎,要做到实事调查清楚、处理有根有据。

2、口头批评由本单位负责人在员工大会上提出;。

4、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要填写《处罚审批表》,逐级填写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奖罚异议申诉。

(三)在申诉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

(四)对除名处分有异议时,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条违纪处罚。

(二)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予以从严处罚。

员工奖惩制度篇二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xx年7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行政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二节奖励。

第十条凡评为年度优秀员工者,将发放优秀员工奖金200元。

第十一条考评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住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住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9、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二条奖励程序。

凡评为优秀员工者,由行政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物业经理,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处分。

第十三条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4、不认真填写交班记录。

5、当班时间禁止玩手机、看报纸。

6、丢失公司财物。

7、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8、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第十四条乙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2分;5元/1分)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当班时间睡觉。

2、擅离工作岗位的。

3、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住户投诉时,与住户争辩、吵闹。

4、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5、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6、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7、不服从领导的指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8、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第十五条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并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住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住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住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住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9、连续旷工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安排的。

11、私自在外兼职或伪造病假、事假。

12、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3、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4、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主管签发报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生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累计2次)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

3、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4、员工年度内被书面警告(累计3次)的将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比、评选,取消年终奖。

第十七条处罚程序。

员工有违纪行为,由行政部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物业经理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十八条处罚的取消。

员工在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物业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口头、书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诉。行政部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广州群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日。

员工奖惩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员工奖惩制度篇四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员工奖惩制度篇五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员工奖惩制度篇六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 奖惩的原则。

2.1.1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员工奖惩制度篇七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和工作积极性,并使员工的奖金和加班工资发放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领取每月工资或奖金和加班工资,并执行延长集团统一工资标准的所有正式及合同制职工,对于其他奖项也参照本考勤的出勤率进行核定。

3.管理规定。

3.1.1由于公司属于生产性单位的实际情况,实行不定工作时间和无节假日的管理制度,一般的工作时间参照工人的作息时间执行。

3.1.2考勤周期:为从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作为本月的考勤周期。

3.1.3考勤方式:采用手工连续登记签名(上午、下午)的办法进行考勤。

3.1.4奖金和加班工资发放依据:按照现行应发工资合计金额作为每位员工的奖金和加班工资发放基数。对于在本公司上班而不在本公司领取工资的'人员,应发工资合计金额基数参照本公司其他同等级别人员的最高应发工资合计金额作为其基数。

3.1.5各类假期规定3.1.5.1对于因公出差或办事人员的考勤:出差或办事不能正常出勤者应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人员出差或办事连续2日(含)以内,应向考勤专管人员说明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事项和时间,3日或以上者需向公司领导申请,其他人员出差或办事连续2日(含)以内,应向部门主管领导申请,并经授权批准,报考勤专管人员进行说明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事项和时间,3日或以上者需向公司领导申请,对在本县以外出差或办事者周日、周六未办完事者按正常因公出勤,具体时间按差旅报销单上审批时间为准,在该考勤周期内的差旅报销应在本月的26日前完成,对夸周期的应在下月考勤中注明,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而出现的考勤责任自行承担;对在本县以内办事者周日、周六不能办事而未出勤者按缺勤对待;对于未办理上述要求申批的因公出差或外出办事者全部按缺勤对待。

3.1.5.2病假:员工休病假不能正常出勤者,时间超过一周者应提供县级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十天以上的,需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手续(出院诊断证明、票据等),否则按缺勤对待。对于超过30天应另行申请。对于确因重大疾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需提供市级以上诊断证明及住院手续证明,一年内发放基本工资,超过一年者单位只负责全部社会统筹和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补助。

3.1.5.3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15天婚假。

3.1.5.4丧假: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12天。

3.1.5.6工伤假: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以上请假(申请)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其他重大事项不能亲自办理者可以在假条中注明,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及时得到批准者,应先电话申请并经授权批准,后办理申批。否则将按缺勤或自动离职处理。办理要求需按照外出或办事的时间权限要求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办理。

对于3.1.5.1、3.1.5.6审批完整的按正常出勤对等待,并按照发放奖金和加班工资标准发放,对于在3.1.5.2-3.1.5.5项的规定以内,审批完整的发放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合计扣除社会统筹及个税部分)。

不参与奖金和加班工资计算,对参加本单位职工的各类宴请按正常出勤登记,其余事假均按缺勤对待。

事假包括:病假、婚假、丧假、产假与哺乳假、陪产假、工伤假。除此以外的均缺勤对待。对于该制度中有另行规定着除外。

4.奖金和加班工资计算办法:

4.1月出勤15天(含)为基本出勤天数,无奖金和加班工资。

4.4月出勤超过23天(含)至27天(含)以内按日平均工资的80%×出勤天数计算奖金和加班工资4.5月出勤超过28天(含)以上者按日平均工资的100%×出勤天数计算奖金和加班工资。

4.6连续三个月出全勤者第三个额增补1000元全勤奖。

4.7连续六个月出全勤者第六个额增补2000元全勤奖。

4.8连续九个月出全勤者第六个额增补3000元全勤奖。

4.9全年出全勤(春节20天假期按全勤对待)者年终增补5000元全勤奖。

5、基本工资发放要求:

5.1对于请事假者在规定条款的时间内给予发放全额工资,超出者按有关条款执行。

5.2每月正常出勤少于15天(含)只发放基本工资。

5.3连续3个月出勤不足31天(含),核定当月发放当月基本工资的80%。

5.7在一个年度内连续三个月不出勤或累计不出勤天数超过150天的,从到达月份开始单位只负责交纳单位部分的社会统筹不发放基本工资。正常出勤后两个月不发放基本工资和其他奖金工资。

5.8在连续六个月不出勤或累计不出勤天数超过180天的,从到达月份开始按自动离职对待,解除与本公司的任何关系。注:如因单位领导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考勤人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请假,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的经查实按缺勤对待,并扣除一个月基本工资,对已发的工资在以后月份扣回并累计缺勤时间。

6考勤要求。

各考勤主管人员对所属员工的考勤,每天填写考勤日期,并对各考勤人员进行监督不得补签、不得提前延后签名、不按时间填写、不预留空格让他人补签等事项,如果发现让其立即纠正,不纠正者用红笔注明,当天按缺勤对待,两次发现此类问题扣除本月全部奖金和加班补助,考勤主管人员不作为者一经发现并证实后按被考勤人同样处罚。对部分事项进行备注,每天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前各位职工按时自觉签名并填写当时的时间,每天签名一次或不是因公外出两次签名相隔不超过5小时(含)者按半天对待,两个半天可累计为一天计算。者并连续不预留空格让他人补签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按缺勤和提供虚假证明对待。

7附则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综合财务科。本制度经一半以上职工讨论同意并经单位领导签发之日起生效。

员工奖惩制度篇八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

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

工作计划。

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19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19—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订立。

劳动合同。

时使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职权滥用,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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