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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证书有没有效期(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17:43:16
最新公证书有没有效期(5篇)
    小编:zd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公证书有没有效期篇一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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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孩子们在日后因家产而产生矛盾,立下书面遗嘱。但并没有进行公证。虽然订立的遗嘱没有进行公证,但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这份遗嘱就合法有效。

《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这五种形式以外的遗嘱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书面遗嘱也是合法有效的,不要求一定要公证。当出现多份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避免将来子女因财产发生纠纷,那么公证遗嘱会是最好的选择。遗嘱除了满足形式要件,还应该满足以下几点实质要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相关法条: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1ccf177d4b73f242326c5f02?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ff6c0f5058b3c92ec0080202adf12c3c&sign=32a4c429fd&zoom=&png=10904-&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公证书标准样本 1.格式

遗嘱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3)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

(4)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公证书有没有效期篇二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请问营业执照到期后该怎么办?

问:我公司的营业执照到今年下半年就到期了,请问如何更换新的营业执照?需要哪些准备哪些资料?

答: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备注: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6)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有效期一般是根据您公司的情况来决定的,比如租赁协议,经营期限等情况,所有建议您询问一下登记机关,看您公司的执照有效期为什么设定到今年的下半年,然后根据您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何递交材料。篇四:企业法人资格公证书

企业法人资格公证书

全文

()××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于××××年×月×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工商××字第××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是××(职务)×××(姓名),注册资金××元,法人住所在××××××,其经营范围是___ ____,经营方式是××××。〕

本公证书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注:1.中括号中内容可根据当事人要求证明。

2.有效期截止日期应为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年检截止日。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 日 期: 1986篇五:营业执照过期如何办理? 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可否分期交纳,如何申请有关手续,谢谢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分缴。您好!

我司营业执照刚过期,可部分经营项目(部分经营项目工厂设在外地)还在筹建中,还需2个多月弄好,再加上许可证下来,估计还要3个月;并且办公室已搬迁,经营地址需要变更,又获知今年企业年检将从3/1-6/30,等到3个月后办下许可证及变更经营地址重新变更营业执照,会不会有问题? 另外,由于我司注册经营范围诸多,接下来恐怕不能完全办下每一项的许可证,那其他项继续筹备是否可以,这样子的执照有效期会在多长时间? 可申请延期,筹建的执照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公证书有没有效期篇三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德国文书公证认证书有效期多久

随着外资在国内投资的增多,外国公司公证认证文件的需求也大大增加,在设立外资公司以及后期的变更时,很多场合都需要对外国公司相关文件办理公证认证,对于这个公证认证其有效期多久呢,以下是一个案例。

公司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因海外母公司董事监事人员变动,我公司需要去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备案登记。之前由德**公司去当地大使馆出具了一份董事监事人员变动资料的公证书,携公证书去办理备案。但后因工商局指出我公司所准备的材料有所不足,因此退回重新补齐资料。但因后续改动资料和签字人员都在海外,需要较长时间,请问之前所准备的公证书是否会过期?

对于国外公证认证文件有效期的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在半年以内,最终要按照使用部门的要求。

继承公证告知书

公证申请人:

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你申办继承公证应当向本处如实陈述以下事实,并提交相关的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的准确时间;

(2)被继承人遗产权属的真实情况;

(3)被继承人是否立过遗嘱。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你应当提供被继承人所立的全部遗嘱;(4)被继承人是否订立过遗赠扶养协议;

(5)被继承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配偶和全部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情况。如果上述人员中有死亡的,还应当提供死亡的准确时间及其继承人的情况;

(6)在继承人以外是否有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7)在继承人以外是否有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2、依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有书面约定的以外,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立有书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你应当提供全部的、真实的财产约

定协议(或者财产分割协议)。

3、继承人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事宜。

4、如果你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对于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你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告知:

(1)遗嘱人如果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分额,你必须与该法定继承人协商,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依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3)遗嘱如果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该部分内容无效。

5、如果你放弃继承,你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告知:

(2)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属于法定继承范围的遗产将依法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该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遗嘱继承人在放弃遗嘱继承时没有明确表示同时也放弃法定继承的,其仍然有权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3)放弃继承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继承人若在表示放弃继承之前就已占有其全部或者部分遗产的,则负有返还这部分遗产的义务。

(4)在本处出具公证书之前,放弃继承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处,如果其他继承人均书面同意其反悔,本处可以接受其反悔;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其反悔,本处将终止公证,但放弃继承人提交本处的放弃继承声明书仍由本处存档,不退还本人。本处出具公证书之后放弃继承人反悔的,本处不予接受。继承人之间因此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程序解决。

(5)继承人因放弃继承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该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

6、本处出具继承公证书后,如果出现下列形情之一,本处可能撤销或者更改公证书,你需向相关的权利人承担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和补偿的义务,对他人或者本处造成侵害的,还应当承当侵权责任。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有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更具有优先效力的真实合法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在出具公证书后,有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的法律文件证明你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不属于被继承人所有,或者不

完全属于被继承人所有;

(3)被继承人生前已经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处分了你所继承的遗产;

(4)你所继承的遗产在出具公证书之前已经灭失;

(5)你所继承的遗产并非属于合法财产;

(6)没有为法律规定需要特殊照顾的人员保留遗产份额;

(7)隐瞒或者遗漏前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同等顺序的其他继承人;

(8)隐瞒或者遗漏法律规定的可以酌情分得遗产的人;

(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

公证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篇五:继承公证书

继承公证书

()字第 号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

查被继承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在_____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属于死者个人的财产计有:房屋_____间,存款____元;日用家具、电器_____等。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______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_____的父亲_____、母亲_____分别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于_____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妻子_____、儿子_____、女儿_____共同继承。

[现被继承人的儿子_____、女儿_____均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故_____的遗产由其妻子_____一人继承。

公证书有没有效期篇四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实践中,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篇四:出国公证注意事项

出国公证有关注意事项 结婚证:不需要夫妻两人同时到场,需要提供结婚证上的照片4张,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地以外的地方公证,公证费用250元。

学位学历证:费用410,提供原件。一般同时有学历学位,只需要学历证就行。多办花冤枉钱,比如,公证了硕士学位证就不需要办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公证了。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等均类似。

小技巧:可以先按已有模板翻译好,其实就是改个名字学校名称日期而已,这样就省下翻译费。比如去英语国家(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就是英文而已,简单的很。其他语种如法语德语意大利语日语等就去找你认识的这些语言专业的人帮翻译一下,对他们来说也是简单的要命。

中国公民出国或到境外学习、进修,通常分为公费和自费两种,所需要办理的公证也有同有异。出国留学人员在办理留学手续时,首先要提交有关公证书。由于去往留学的国家不同,学校或科研机构不同,其所要求提供的公证书种类、译文、认证手续及副本数量也有所不同,而且经常有所变化。具体要求应由出国留学人员向有关国家或学校、科研机构了解核实后,再向我国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通常情况下,赴美国、日本、澳洲及欧洲国家留学,一是需要办理有关个人学业情况的公证书,如毕业证书公证书、学位公证书、成绩单公证书;二是有些国家要求办理有关个人品质方面的公证书,如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以证明当事人在国内期间未受过我国司法机关的刑事处分;三是有些国家要求办理有关个人自然状况和家庭状况的公证书,如出生公证、身体健康状况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等;四是有的国家要求提供个人或家庭经济方面的公证,特别是对自费留学人员有这种要求,以确保其学习期间的费用来源;五是部分留学人员如果在学习期间想找份工作,需要办理个人经历公证书、职称公证书等。

办理出国留学所需要的公证书,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应该向其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当事人已在国外或境外的,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向其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公证处申请,有关个人学业情况的公证书也可以向其所毕业的学校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

二是要向公证处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原件;

三是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和婚姻状况公证书等在使用时有较强的时间性,超过一定期限后公证书即失去效力,如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境外人士来我国学习、培训的,毕业或结业后也往往需要办理有关毕业证书公证书、学位证书公证书等。办理此类公证书应向其学校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公证类型?所需材料? 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若户口在异地,需父母所在地有关部门(农村居民镇政府以上,城市居民派出所或

工作单位)出具关于父母姓名的证明。? 学历/学位?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成绩?成绩单原件? 银行存款?存期已经超过3个月的存款单。(外币存款无3个月的时间要求)? 结婚?结婚证、身份证、双方照片各三张? 亲属关系?身份证、户口本? 无犯罪记录?派出所证明件(凭公证处给派出所的公函)? 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内含工作起止日期、职务、工作内容等。出生、无罪、未婚、亲属关系、高中学历、大学成绩、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公证的只有学历公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亲属关系公证。

无犯罪记录,学历,父母担保声明书,出生证明(有父母的名字),存款证明(存款证明需原件和银行盖章的存单复印件)。申请表上已说明凡能提供原件的即不需公证,若是复印件则必须公证,好比学历。下列需要公证: 1 出生公证(18以下未成年人需要,其他不需要)2 学历公证3 无犯罪公证4 亲属关系公证(需要父母资助-父/母子关系,结婚的婚姻公证)5 单身、婚姻公证(单身并不需要公证)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 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学习经历或所持有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把学历学位合起来作直接公证,结果只说被授予学士学位,没有指出根据学位法(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garding academic degrees)授予。建议将学位证书作一份单独的完整的间接公证。

上述公证事项由当事人的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办理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2.需公证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及相应的复印件若干; 3.若需由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学习经历直接作出证明,当事人还应提供由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信函及与办证件数相应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篇五:办理出国公证马虎不得

办理出国公证马虎不得

不同国家和目的需要不同公证

公证人员提醒申请人:先向外方咨询清楚 不宜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公证 ▲读者赵先生:我是大学毕业已五年的本市居民,现正在办理赴美国留学手续,对方要求我办理出生、学历、成绩、未受刑事制裁、工作经历公证;同时我母亲打算去加拿大探望我姐姐,不知道签证时需要办理哪些公证?还有这些公证应如何办理?

■有事您言语专栏记者:出国办理哪些公证,由出国目的和所前往的国家而定。一般来说,自费留学要办学历、成绩单、学位证书公证等;探亲要办婚姻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定居要办出生、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制裁公证;谋职则要办本人经历、技术职称公证。

据天津市公证处的公证员介绍:申办上述涉外民事公证的申请人,在提出书面申请的同时,须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需要公证的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原件,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婚证书、学校出具的本人成绩单等;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本人档案中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应由本人档案所在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制裁的证明等。上述证明信应在申办公证之前来公证处索取。部分公证事项如学历、学位、经历、结婚及用于美国、法国、泰国使用的出生公证等还需要提供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

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的负责人提醒申请人注意: 1.由于申请人前往的国家不同、出国的目的不同、学校或科研机构不同,其所要求提供的公证书种类、译文、认证手续及副本数量也有所不同。因此办理出国公证前最好是申请人自己与国外使馆及校方或域外的中介机构咨询清楚后,再办理有关公证。2。申请人已离境的,除办理与公证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以外,可委托他人持经公证的委托书或域外寄来的书信(含电传等)向其在国内最后住所地的公证处申办公证。3。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供真实有效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应为原件,如原件遗失,应到原发件机关申请补发。4。涉外公证书的使用应当注意其使用的时效。比如,未受刑事制裁公证书、婚姻状况公证书等在域外使用时有较强的时效,一般不超过6个月。5.目前,各公证处未与任何国内外的有关出国服务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组织或个人建立协作关系。因此,申请人不宜委托有关出国服务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组织协办代办有关公证事项。

6.办理各类涉外公证书以及所需文书译文的收费,均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凭证。7。《公证法》对公证当事人及其他个人和组织涉及公证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证书有没有效期篇五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应该是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被继承人去世留下银行卡支不出来? 1.继承人持身份证、银行卡、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用于去银行查询存款数额。2.满足以下条件: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卡内存款支取后的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无依靠其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人,继承人中无人丧失继承权。3.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死亡公证书(国外死亡的需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死亡原因、死亡地点、死亡日期、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对被继承人家庭情况了解的证人予以作证(单位同事、老邻居等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人),证人需出具身份证。

9、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篇四:遗产公证书格式

遗产公证书格式()××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年×月×日

财产继承公证书(xxxx)焦顺证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现住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

被继承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生前住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xxx。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xxx因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于xxxx年x月xx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现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xxx于xxxx年x月xx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xxx死亡时在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焦房权证x字第xxxxxxxx号,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xxxx的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xxx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xxx的妻子xxx已于xxxx年死亡,二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xxx和女儿xxx。xxx自xxx死亡后未再婚。xxx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

五、现xxx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xxx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xxx的上述个人财产为xxx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xxx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xxx的父亲、母亲和妻子均先于其死亡,现其女儿xxx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故被继承人xxx的上述遗产应由其儿子xxx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焦作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x日

相关法律法规: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

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公证书为16开大小,由封面、正文、封底组成。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根据需要或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篇五:德国文书公证认证书有效期多久

德国文书公证认证书有效期多久 随着外资在国内投资的增多,外国公司公证认证文件的需求也大大增加,在设立外资公司以及后期的变更时,很多场合都需要对外国公司相关文件办理公证认证,对于这个公证认证其有效期多久呢,以下是一个案例。

公司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因海外母公司董事监事人员变动,我公司需要去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备案登记。之前由德**公司去当地大使馆出具了一份董事监事人员变动资料的公证书,携公证书去办理备案。但后因工商局指出我公司所准备的材料有所不足,因此退回重新补齐资料。但因后续改动资料和签字人员都在海外,需要较长时间,请问之前所准备的公证书是否会过期?

对于国外公证认证文件有效期的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在半年以内,最终要按照使用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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