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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气象学会授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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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气象学会授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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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学会授予篇一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及研究课题

1.基础设施检测中心:李 颖

进站日期:2009年4月27日

研究课题:《对最高试验速度400km∕h高速检测列车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研制》博士后合作导师:王卫东、康 熊

2.铁道建筑研究所: 魏少伟

进站日期:2010年8月9日

研究课题:《云南省公路边坡风险评价与监控预警技术研究》子课题——《地震诱发公路边坡病害及对策》

博士后合作导师:叶阳升、张玉芳

3.基础设施检测中心: 戴 鹏

进站日期:2010年8月25日

研究课题:《铁路基础设施视觉检测系统的机器视觉和模式识别理论研究及工程应用》

博士后合作导师:王卫东、康熊

4.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 马小宁

进站日期:2010年11月11日

研究课题:《智能铁路及其关键技术研究》

博士后合作导师:史天运

5.基础设施检测中心: 曲建军

进站日期:2011年2月17日

研究课题:《轨道检测数据分析与预测技术的研究》

博士后合作导师:王卫东、康熊

6.机车车辆研究所: 聂晓波

进站日期:2011年8月4日

研究课题:《crh3动车组列车通信网关的关键技术研究》

博士后合作导师:康熊、赵红卫

7.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文斌

进站日期:2011年8月4日

研究课题:《地铁近场建筑物综合减振降噪措施研究》

博士后合作导师:孙宁

中国气象学会授予篇二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华风奖学金”章程

(试 行)

一、总 则

第一条:中国气象局华风影视信息集团在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设立“华风奖学金”,旨在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加强华风影视信息集团与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的合作,落实中国气象局“人才强局”战略的实施,加快气象系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同时激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在学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的精神以及表彰在站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第二条:“华风奖学金”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奖励优秀研究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项包括:华风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学金,华风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奖金,华风硕士研究生优秀考生奖学金,华风博士研究生优秀考生奖学金,华风优秀博士后奖金。此项内容占总奖金额的50%。

(二)以中国气象局华风影视信息集团赞助的名义组织对开拓研究生和博士后视野,提高培养研究生和博士后质量有益的相关科研及社会实践活动。此项内容占总奖金额的30%。第三条:“华风奖学金”的评比原则上按不超过应参评人数的20%进行评选。具体奖金金额为“华风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奖金博士为3000元,硕士为2000元。“华风优秀研究生导师奖金”博士生导师为3000元,硕士生导师为2000元。“华风硕士研究生优秀考生奖学金”一等奖金为3000元,二等奖金为2000元;“华风博士研究生优秀考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元;华风优秀博士后奖金为3000元。第四条:奖励范围为纳入我院招生计划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参评基本要求

第五条:参评基本要求如下: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或优良;

(三)认真钻研业务,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四)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

(一)上一学年度因各种原因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二)上一学年度所选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三)科研或社会实践课程不通过者;

(四)拒绝参加要求的科研、社会实践的研究生。

三、各项奖学金具体评比条件

第七条:获华风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规定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并按时进行答辩,获全票通过。

(二)博士学位论文: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并取得突破性成果,或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撰写格式符合要求;

4、论文反映出作者在本学科上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学术作风严谨,科研能力较强。

5、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以第一作者身份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文内容必须为学位论文的相关内容。

(三)硕士学位论文: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一定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论文成果有新的见解;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撰写格式符合要求;

4、论文反映出作者在本门学科上具有较坚实的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术作风严谨,科研能力较强。

5、应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反映论文主要成果的文章被学术刊物发表或录用,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四)经院学位委员会委员评审,无记名投票后,获超过2/3票数。

第八条:华风优秀研究生导师奖 即为获得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的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第九条:获华风硕士研究生优秀考生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第一志愿报考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及我院接收的推免生;

(二)入学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在我院该年度录取考生中的前5名,且每门课程成绩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第1、2名为一等奖;第3、4、5名为二等奖。

推免生在推荐学校本专业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排名第1、2名为一等奖;第3、4、5名为二等奖。

第十条:获华风博士研究生优秀考生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曾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表彰;

(二)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

第十一条:根据博士后在站期间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及考核成绩进行评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华风博士后奖金:

(一)在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有重大科技开发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科研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二条:以中国气象局华风影视信息集团赞助的名义每年组织在学研究生和在站博士后进行学术交流报告,社会考察及科研实践等对开拓研究生和博士后视野,提高培养研究生和博士后质量等有益的活动。

五、奖 金 来 源

第十三条:“华风奖学金”由中国气象局华风影视信息集团提供,奖学金金额为每年十万元人民币,其中,奖励及社会实践费用八万元,评审管理等费用二万元。

六、评奖组织与管理

第十四条:成立“华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评审的具体工作和授奖事宜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审定后,于年度学位授予仪式上授奖。

第十六条: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于每年授奖结束后两个月内向评审委员会及中国气象局有关部门提交年度“华风奖学金”执行情况报告。

七、附 则

第十七条:研究生评奖活动,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除撤消获奖资格退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气象学会授予篇三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甲方)与(乙方)就博士后期间的研

究工作,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申请到甲方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甲方经考核后同意接收。乙

方在站期限为两年,自年月至年月,一般不得提前、延期离站。

二、乙方在进站前需向甲方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对检

查不合格者,取消进站资格。

三、乙方在站工作期间,享受甲方提供的与本单位同岗位、同条件在职职工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四、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站期间科研课题的主要内容以及预期目标:

1.研究主要内容:

2.预期目标:1

五、甲方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合作导师应根

据具体情况提供乙方在站工作期间的科研条件,包括科研经费、仪器设备

等。保证乙方进站后即可开展工作。

六、乙方在站期间完成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要求:

1.在站期间,应自觉履行协议的规定,努力工作,完成规定的科研

项目和预期目标。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3个月内须做开题报告;进站满一年左右

时间须做科研工作进展报告,其报告作为中期学术考察的内容。

3.在站期间,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以上与在站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气象科学研究

院”),其中至少1篇被国际三大文献检索(sci、ei、istp)收录学术刊

物上发表或录用或取得经相关权威专家鉴定通过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成果。

4.乙方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按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的有关规定享受

应有的权益。

5.在站工作期满前两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研究工作报告。甲方

组织院学位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听取乙方研究工作汇报,检查验收乙方

研究工作的学术水平是否达到了本协议提出的要求,并写出书面鉴定意

见。

七、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应按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在站期间,因工作需要,可以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赴国外从事短期学术交流活动,但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九、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以上者,终止其研究工作,待恢复健康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在站时间,但最长不超过半年。

十、在站期间,要严格遵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行为的,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导师单位一份,一份交气科院研究生部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中国气象学会授予篇四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博采众长,广泛吸纳国内外科技人才的智慧,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有效提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水科院”)科研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水利水电科技创新,中国水科院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

第二条 开放基金本着“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原则,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中国水科院的开放研究环境开展研究工作。

第三条 为切实加强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项目申请、评审与立项

第四条 开放基金每年申请一次。在申报的1月份公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开放研究基金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资助的研究方向和内容等予以明确规定。

第五条 申请人应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水科院院外科研人员(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鼓励40岁以下青年申报,鼓励与院内科研人员联合申报。申请者填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后,国内申请者需经专家推荐,所 在单位同意,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中国水科院。国外申请者经专家推荐后可直接申报。

第六条 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5~10万元,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二年。对于确需持续较长时间方可完成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立项。

第七条 中国水科院科研管理与规划计划处(以下简称“科研计划处”)负责开放基金申请书的立项评审组织工作。

第三章

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 开放基金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与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主要包括试验费、材料费、人工费及仪器设备的使用费,研究人员的学术活动费及差旅费,以及各种资料费等。

第九条 开放基金实行预算管理,项目经费使用应严格按批准预算执行。开放基金资助金额一次核定,分划拨。项目经费的使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十条 开放基金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对将经费挪作他用者,一经发现,中止资助,并通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 开放基金项目的实施由中国水科院科研计划处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变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到预定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进度等的变更,项目 负责人必须提前提出变更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中国水科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应按合同要求,有计划地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 中国水科院每年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于每末提交进展报告。对于不按期报送进展报告、研究进展迟缓、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将缓拨下期经费,并要求限期改正,否则将中止资助。

第十五条 开放基金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于3个月内向中国水科院科研计划处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中国水科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审查和验收工作。

第五章

项目成果的管理及评价

第十七条 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发表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开放研究基金资助”。所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归中国水科院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

第十八条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获得优秀研究成果的将颁发“优秀成果证书”,其成果可申请参加中国水科院科学技术奖的评选。

第十八条 对于使用中国水科院公共实验平台的项目,应将所有试验过程的原始资料上交中国水科院存档。

第十九条 鼓励已获得中国水科院开放基金资助开展的研究项目继续申请更高级别的基金、攻关和其它重大项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科研管理与规划计划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08年1月12日

中国气象学会授予篇五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简介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0年,是我国核科学技术的发祥地和先导性、基础性、前瞻性的综合研究基地。现有职工30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6名、博士生导师70余名、高级科研与工程技术人员700多人。吴有训、钱三强、王淦昌、戴传曾、孙祖训、樊明武等著名科学家曾先后担任院长,现任院长为赵志祥研究员。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下设有5个研究所:核物理研究所、反应堆工程技术研究所、放射化学研究所、核技术应用研究所、同位素研究所,所下设研究室或中心;7个工程技术和研究部:串

列加速器升级工程技术部、串列加速器升级工程部、中国实验快堆工程部、中国先进研究堆工程部、放化后处理实验设施工程部、计量测试部、保健物理部;另有北京原子高科核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原丰科技开发公司、实验工厂、电子仪器厂等20个产业实体。中国核数据中心、中国快堆研究中心、北京串列加速器核物理国家实验室、核工业核保障技术重点实验室、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放射性计量一级站、国家同位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设在这里。

五十多年来,在党中央和上级部门的关怀和指导下,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为我国国防建设、国民经济建设和核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形成了核物理、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反应堆工程技术、加速器技术、核电子与探测技术、同位素技术、放射性计量、核保障技术、辐射防护技术等众多学科领域的技术和专门人才,先后获得国家和部

级奖励1100多项,并形成了以同位素辐射技术为主导的一批新技术和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面对未来,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将继续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以“基础性、综合性、世界先进水平的核科技研究基地”和”创造一流业绩,造就一流人才,建设一流核科研基地”为目标,以中国先进研究堆、中国实验快堆、北京串列加速器升级工程和核燃料后处理放化实验设施四大工程为科技创新平台,以国防科技、核电基础和先进核能、核基础科技与交叉学科、核技术应用及产业化为主要方向,继续发扬“以身许国,敢为人先,严谨求实”的“四○一精神”,不断深化科技体制的改革,为我国核工业和核科学技术的发展再立新功。

高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高校代码:99999

所在省市:北京

学校地址:通讯地址:北京275信箱 联系电话: 学校传真:

学校址:发表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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