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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篇一
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支撑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随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各地纷纷谋划和启动系统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各地系统建设,加强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系统应用实效,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强化顶层设计,利用现有资源,明确中央与地方分工,建设统分结合、各有侧重、上下联通的系统,加强整合共享,实现应用协同,全面支撑各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功能实用。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为目标,以各级河长、湖长、河长办实际工作管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报送、信息展示发布、巡河管理、事件处理、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公众监督等为应用,建设实用管用好用的系统。
统分结合,各有侧重。以水利部现有“水利一张图”为基础,开展系统基础数据建设。涉及中央和地方协同管理的功能由水利部组织统一开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管理工作需要开发其他功能。
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计算、存储、数据库等水利信息化资源,实现与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指挥、水土保持、水利建设管理、水政执法等相关水利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共享。
标准先行,保障安全。制定系统相关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保障水利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贯通、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应用协同。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要目标。
在充分利用现有水利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根据系统建设实际需要,完善软硬件环境,整合共享相关业务信息系统成果,建设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数据库,开发相关业务应用功能,实现对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动态信息的有效管理,支持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为全面科学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提供管理决策支撑。
(一)管理范围全覆盖。
系统应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河长湖长对行政区域内所有江河湖泊的管理,并可支持村级河长湖长开展相关工作,做到管理范围全覆盖。
(二)工作过程全覆盖。
系统可满足各级河长办工作人员对信息报送、审核、查看、反馈全过程,以及各级河长湖长和巡河员对涉河湖事件发现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需要,做到工作过程全覆盖。
(三)业务信息全覆盖。
系统应实现对河湖名录、“四个到位”要求、基础工作、河长湖长工作支撑、社会监督、河湖管护成效等所有基础和动态信息的管理,做到业务信息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系统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建设管理数据库、开发管理业务应用、编制技术规范、完善基础设施等四个方面。
在“水利一张图”基础上,建设包括河流、湖泊、河长、湖长、河长办、工作方案和制度、一河一策等信息在内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及包括巡河管理、考核评估、执法监督、日常管理等信息在内的动态信息数据库。
基础信息数据库由水利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建设,水利部统一管理,服务于各级河长、湖长及河长办管理工作;动态信息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于水利部和各级管理工作。
(二)开发管理业务应用。
布和移动平台等八个方面。
水利部组织建设信息管理、信息服务、抽查督导、展示发布等业务应用,主要服务于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支持地方各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事件处理、巡河管理、考核评估、移动平台等业务应用主要由地方建设,相关结果信息汇总至水利部。
1、信息管理。
支持各级河长办对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报送及管理,主要包括河湖名录、河长、湖长、河长办、工作方案和制度、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巡河管理、事件处置、督导检查、考核评估、项目跟踪、社会监督、河湖管护成效等信息,以及其他业务应用系统有关信息。
2、信息服务。
构建河长制湖长制信息服务体系,整合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指挥、水政执法、工程调度运行、水土保持、水事热线等水利业务应用,共享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数据,积极利用卫星遥感等监测信息,为各地河长湖长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3、巡河管理。
支持各级河长、湖长和巡河员对巡查河湖过程进行管理,主要包括水体、岸线、排污口、涉水活动、水工建筑物等巡查内容,以及巡查时间、轨迹、日志、照片、视频、发现问题等巡查记录。
4、事件处理。
支持对通过巡查河湖、遥感监测、社会监督、相关系统推送等方式发现(接受)的涉河湖事件进行立案、派遣、处置、反馈、结案以及全过程的跟踪与督办。
5、抽查督导。
支持水利部和各级河长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督导工作,包括督导样本抽取、督导信息管理、督导信息汇总统计等。
6、考核评估。
支持县级及以上河长依据考核指标体系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湖长进行考核,对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及其成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汇总至上级,服务于上级的管理工作。
7、展示发布。
支持各级河长办对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查询和展示,采用表格、图形、地图和多媒体等多种方式展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效等信息,开展工作宣传,便于社会监督。
8、移动平台。
支持各级河长湖长在移动终端上进行相关信息查询、业务处理等;为各级河长、湖长和巡河员巡查河湖提供工具;通过app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为社会监督提供途径。
(三)编制技术规范。
水利部出台系统相关技术规范,主要包括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河流(段)编码规则、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系统数据访问与服务共享技术规定、系统用户权限管理办法、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各地参照执行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细则或相关制度。
(四)完善基础设施。
根据系统建设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基础上,对网络、计算、存储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完善系统安全体系,严格用户认证和授权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建立协调机制。河长办和系统建设单位要加强需求交流,共同做好系统建设。
(二)保障建设资金。
将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积极争取资金投入,保障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需要。
(三)做好运行管理。
开展系统应用培训,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河长制篇二
1、调度值班长为本地区电网调度运行的负责人,根据规程和有关制度 的规定,有权进行本值内地区电网的调度工作。
2、及时了解和掌握电网供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领导当值调度员完成 电网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3、负责审核、批准操作票,对正确性负责。监督调度员严格执行操作 票制度,监护调度员正确下达调度指令,准确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4、负责制定年度运行计划,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指导调度员做好运行方 式的调整,使电网处于安全、经济状态下运行,提高电能质量。
5、正确执行上级调度的指令,在电网运行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 及时向上级调度和局领导请示、汇报。
6、监督运行单位认真执行调度指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条例,有 权拒绝对执行正确调度指令的行政干涉,依法指挥运行和操作。
8、 主持交接-班工作, 监督交接-班人员对电网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交接。
9、监督指导调度员正确填写值班期间的各种记录,保证填写正确、规 范。
11、认真执行上级调度拉闸限电的`指令,做好重要用户保安电力的供 应。
12、组织调度员搞好文明生产和优质服务工作。
第一条 为加强办税服务厅工作管理,提升办税服务厅服务水平和管理层次,充分体现管理服务化和服务优质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值班长制度是指由规定人员轮流担任值班长,负责协调整个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顺畅运行。
第三条 岗位要求
(一)值班长岗应在办税服务厅内显著位置设置工作台,标明“值班长”牌,配备必要设施。
(二)值班长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协调能力,轮值人员应相对固定。
第四条 工作职责
值班长主要负责办税服务厅内纳税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的指导协调,保证厅内办税工作规范有序,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一)协调处理办税服务厅内纳税人办税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维持大厅正常的工作秩序;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准确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并立即告知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二)督查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执行好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使用文明规范服务用语、着装挂牌上岗及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因特殊原因,造成部分窗口拥挤,应及时与相关科领导衔接,积极疏导,调整窗口,增加人员。
(四)督促导税员做好办税服务厅环境卫生及相关工作,保障服务环境整洁,便民设施完善。
(五)积极宣传税收政策,接受纳税人咨询。
(六)登记值班长日志,做好值班记录,处理纳税人意见或建议,对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要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并按时办理交接手续。
(七)办税服务厅其他日常事务的管理和税收服务督导工作。
第五条 工作职权
(一)值班长在规定职权范围内处理办税服务厅日常性事务。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在合法合理情况下,可先决定解决突发事件的方法,同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二)值班长视工作需要协调相关部门为纳税人处理涉税事宜,各相关部门人员应配合值班长工作。
第六条 工作要求
(一)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公正、公平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各项内容落到实处,自觉维护国税形象。
(二)工作中要以身作则,特别是要做到主动热情、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三)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要敢于发现问题,及时准确解决问题,制止不良行为,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现象。因故不能值班的,应提前进行协商调换,以保证办税服务厅的正常值班。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搞好为纳税人的服务,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局实行值班长制度,值班长由办税服务厅主任轮流担任。
二、值班长负责相关问题的处理,协调纳税人有关涉税事宜,受理和接待纳税人来访。
三、分局将定期对值班长制度进行检查,凡发现值班长无故擅自离岗、回答问题简单粗暴等问题,在分局内予以通报批评。
河长制篇三
签发人:
中共钦州市钦南区委员会。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
市水利局:
2021年以来,我区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四乱”问题整治情况。
2021年我区自查发现和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反馈经核实确认的河湖“四乱”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29个,完成率100%。
(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岸线保护利用规划进展工作情况。
2021年我区应完成流域面积为50平方公里以下的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共24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报告编制,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已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2.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情况。
我区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条,分别是茅岭江、大风江,均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完成报批工作。
(三)河湖健康评价及“一河一策”编制工作情况。
我区目前没有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试点工作,原44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报告于2019年1月印发,按照自治区两年一编的要求,现正在计划实施新的修订工作。
(四)美丽幸福河湖项目开展情况。
2000m2自然浅滩湿地的生态环境,同时加大沿岸休闲小公园、观光河堤、风雨桥等景观工程建设力度,重新构建健康美丽的河流生态系统。
(五)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河长制补助项目)使用情况。
2021年上级拨付我区水利发展资金(河长制补助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四乱”问题整治、河长公示牌维修养护及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截至2021年11月底我区洪潮江水库“四乱”问题整治20个,维修更新河长公示牌250块,已完成投资5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六)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强化河湖长制部署要求,调整完善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二是根据区、镇(街道)、村(社区)集中换届情况,及时做好河湖长调整变更和公告等工作。三是根据2021年度钦南区三级河(湖、库)长调整名单批复更换公示牌版面。
(七)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我区加强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坚持巡查和打击并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自今年1月成立专门打击非法采砂组以来,共组织开展日常巡查246次,出动执法人员6516人次,执法车辆1134台次,查处非法采砂点21个,查扣砂约8634.2立方米,没收铲车11台,清除非法砂堆场25处,拆除洗砂设备22套,查扣非法采砂船、运砂船24艘,并依照法律程序对24艘采砂、运砂船进行了全面拆解。
(八)河湖长履职、河长制办公室建设、河湖长制宣传培训、河湖管护等情况。
1.河湖长履职情况。截至2021年11月中旬,区级河长累计巡河61次,镇(街道)级河长累计巡河1962次,村级河长累计巡河5733次,发现并整治河湖问题66个。
2.河长制办公室建设情况。我区不断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加强河长制工作队伍建设,增加3名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聘用人员1名,专门用于河长制日常工作。2021年共拨付部门预算经费206.61万元,用于“清四乱”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设备采购等工作。
3.河湖长制宣传培训情况。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结合党史教育、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全年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次,竖立横幅标语10余处,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并于8月26日组织开展“感党恩跟党走”暨“关爱山川河流·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
4.河湖管护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1月至今,我区整治占用河滩僵尸船4艘,建筑垃圾6堆、乱搭房屋1间、非法筑坝1条、散乱污企业1家、乱搭铁皮房屋1间、清除钦江沿岸高杆作物50平方米。另外,从5月开始,组织南珠街道、尖山街道等单位,对东西干渠“脏乱差”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人员1500多人次,车辆270多车次,船只14艘,共清理垃圾杂草380多吨,砍伐占渠种植桉树5亩,清理菜地25亩,拆除违章建筑1200平方米,设置垃圾箱30组。
二、主要工作做法及亮点。
(一)领导高位推动,逐级压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形成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区、镇、村三级发力、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治水责任链,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成为共识,各级河长认河、巡河、治河形成常态,各级河长责任层层压实到人,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到位。
(二)整合力量,扎实推进“清四乱”工作。
2021年,针对洪潮江水库钦南区辖区“四乱”问题,我区共投入经费120多万元,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020人次,开展常态化巡河整治496次,出动执法船116艘次,冲锋舟182艘次,拆除网箱85个,累计迁移肉鸭41.7万羽,拆除鸭棚250多个(含废弃鸭棚),养殖拦网(围网)380张,拆除猪栏3间,撤离生猪101头,搬迁养鸡场10个,迁移肉鸡5万羽,拆除非法筑坝1个。
(三)巡查方式灵活机动,强力整治非法采砂问题。
我区把排查收集非法采砂线索作为工作重点,结合落实三级河长责任制,重点对辖区江、河等水域存在非法采砂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加强与各乡镇、各村委的沟通互动,通过各镇水利站向各村收集有关非法采砂的线索和群众来电来访、入村走访及日常巡查等形式,多渠道收集线索。
三、存在问题。
(一)跨界河流环境治理机制未建立,整治成效难巩固。
跨界河流涉及的环境治理费用分摊、联合执法、生态补偿机制、管护责任等方面未建立合理可行的制度,影响到河流的健康管理及日常管护。如洪潮江水库“四乱”问题需要钦南区、灵山县与北海市共同整治,水库偏僻库区一些非法拦坝养殖养鸭问题整治后多次反弹,不易及时发现及时整治。
(二)整治经费缺乏,工作推进难度大。
江河湖库环境问题是长期积累的,整治经费巨大,基层财政困难,难以坚持投入大量资金,希望上级河长办在财政上支持河湖“清四乱”整治资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工作。
督促设计单位加快工作进度,以倒排工期的方式,加快推进50平方公里以下河湖管理范围成果公告和上图工作,加快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审批工作,按规划加强主要江河岸线管理和保护。
(二)强化协同管治,整合力量加强河湖管理执法。
统筹水利、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力量,加强江河湖库“四乱”问题治理,解决江河湖库管理手段不足问题。
特此报告。
中共钦州市钦南区委员会。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共钦州市钦南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
日印发。
河长制篇四
同志们:
刚才,我们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县耕地保护、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重点问题整治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县长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都赞同。前期,各牵头部门积极主动作为,相关部门密切参与配合,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和几大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工作值得肯定。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耕地保护和田长制工作。
耕地关系着十几亿人吃饭的大事,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绝不能有闪失。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守耕地红线,把粮食生产抓紧抓牢,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省上和市上也都分别召开了耕地保护工作推进会议暨2023年省田长制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推行“田长制”,就是旨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让农田就是农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对我县来讲,虽然今年整治了1.99万亩撂荒地,但1-6月,耕地净流出面积就达到了2503亩,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塘养鱼、修建基础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xx县贯彻落实〈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深刻领悟文件精神,主动认领目标任务,切实扛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田长制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田长制不是“挂名制”,而是“责任制”,推行田长制的过程就是落实责任制的过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制度,确保各级田长制组织体系和监管体系实体化运行,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工作格局,确保地有人管、田有人种、粮食有人护。各级田长要强化责任担当,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针对关键重点,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自然资源局要牵好头、抓好总,组织落实好耕地保护制度,各田长制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参与、互相协同、密切配合,尽快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努力构建耕地保护全覆盖、网格化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县田长制办公室职能作用,保障田长制组织实施,确保以“田长制”实现“田长治”。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健全规划体系。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空间规划体系,是高质量推进田长制的重要手段。要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快深化完善县级国土空间规划,高效推进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要严格控制人均城镇用地规模,引导各类建设活动不占或少占耕地,从源头上管控好耕地数量和布局。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国土空间规划的唯一性,强化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强规划监督实施,严格规划调整管控,严禁违反规定修改调整规划,切实维护规划权威。
三是加强耕地保护,严格用途管制。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农田就必须是良田,良田更必须要粮用。要严把耕地用途关,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坚持“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精细化管理造林绿化,科学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和范围,加强重大造林绿化项目用地属性前置审核,有序引导林果业上山上坡,不与粮食争地,确保“良田粮用”。要严把监管执法关,用好卫片执法成果,一体推进“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常态化开展耕地变化情况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制止耕地违法行为,用好执法“利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妥善处理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等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同时要注重方式方法,维护好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存在“宽松软”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坚持节约集约,提高用地效率。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维护国家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把节约集约作为保障发展的核心和主线,切实转变用地观念,严管粗放式发展,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要坚持“凡用地、先挖潜”,深入推进“标准地”“亩均论英雄”等改革,持续完善“增存挂钩”机制,强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存量用地、减少新增占地,让“沉睡”的建设用地焕发出新活力。要紧盯招商引资、产业布局、项目建设等领域,强化土地规划和计划调控管理,严格审查项目用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用最小的土地资源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发改、交通、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本领域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五是提升耕地质量,助农增产增效。地为粮之本,农田质量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根基。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积极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切实保障种植基本收益,让种粮农民不吃亏、能赚钱,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要强化土地综合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促进耕地地力提升、作物优质高产,改变“靠天吃饭”被动局面,真正实现旱涝保收。各乡镇要大力发展和引导规模经营,引进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决杜绝耕地闲置浪费。
六是严格监督考核,严肃追责问责。要坚持考核与问责两手抓、两手硬,加快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体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严格问责,切实推动耕地资源利用规范、科学、高效。从明年起,中央将与地方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实行“终身追责”,而且将其纳入审计内容。要严格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足额带位置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今后,政府系统的所有考评要加一条,耕地保护实行“一票否决”。要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严防弄虚作假,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奖优罚劣,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项目、资金等方面奖励;对保护耕地不力、突破耕地红线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二、关于河湖长制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全面实施河湖长制6年来,我县扎实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全县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水生态持续复苏,河湖面貌持续向好。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全县河湖水系众多,但水资源贫乏(近6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060立方米,约占全国的1/2),且群众涉水行为(活动)频繁,水环境问题、水污染问题、水生态问题、水资源问题、河湖岸线管理保护问题等依然是我县治水管河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大家务必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全力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终端见效。
一是务必自觉扛起整治责任,奋力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再次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自2017年以来,我县推动河湖长制从建机立制、责任到人、搭建四梁八柱的1.0版本,到重拳治乱、清存量遏增量、改善河湖面貌的2.0版本,到今年已进入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3.0版本,解决了我县一大批河湖治理保护难题,但对标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必须久久为功。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不断强化守水有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的政治自觉,树牢攻坚克难、打好持久战的思想,革除突击式治水、运动式环保的陋习,转变一阵风、应付性的环境治理作风,不能因少数区域、某些时段的部分指数达标了,就以为大功告成,一劳永逸。
二是务必自觉立起严实作风,强力推进河湖问题有效解决。水污染问题,表象在水里,问题在岸上,症结在产业和企业,根源在个人观念和行为。过去一段时期,我们的河湖治理工作之所以没有达到预期成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自为政、多头治理,管企业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节水,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河湖生态治理方方面面,必须树立大局观、全局观,以系统思维考量、以整体观念推进,河湖长制6大任务(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需要流域乡镇以及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工信、公安等职能部门和联络员单位协同配合,一盘棋治理。工作中要突出河长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协作,以目标、问题为导向,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长江经济带整改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查清流域在水旱灾害防御、水环境、水污染、河道采砂、岸线保护、河湖“四乱”、小水电站清理、长江十年禁渔、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细致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既抓源头治理,又抓日常监管,既抓基础设施建设,又抓工程运行调度。要狠抓企业控污减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提质等工作,规范河道采砂,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常态化规范化抓实河湖“清四乱”,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促进水质全面改善。
三是务必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全域推动河湖管护常态长效。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有效”转向“有力有为有能”,关键在于建立长效管护监督机制。《四xx省河湖长制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大家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要全面建立县、乡、村、组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做到从区域到流域全覆盖,从河湖到沟渠全覆盖,切实做到各级河湖长负责、相关单位履责、参与群体尽责。要进一步完善巡河问河制度及问题发现、反馈、整改、验收、监测全闭环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部门协作和“河湖长+”工作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加强流域、区域共治共管,进一步强化“河湖长+警长+检察官+法官”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执法监管效能。要综合运用好市场调节、技术创新、经济杠杆、法律约束、舆论引导等社会治理手段,推进河湖治理方式的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文明化、规范化。要强化河湖长制日常巡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要发“点球”建台帐并督办整改销号,形成“天上看、地上查、水上巡、网上管”的立体巡河监管格局。各乡镇要对村居社区开展月考评季调度年考核,目标绩效办要会同河长办、生态环境等单位严格开展督查督办,审计部门要对任中和离任干部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确保部门履职到位,任务圆满完成。
三、关于林长制工作。
森林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林长制则是生态文明领域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我县森林面积148.97万亩,森林蓄积411.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35.09%,但当前,全县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违法违规采伐林木、森林火灾风险隐患等问题依旧突出,亟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因此,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抓好林长制各项工作,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方面要不断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着眼市委市政府“护绿、增绿、用绿”要求,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落实严格的保护管理制度,事前介入、依法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大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防控,抓实抓细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严厉打击乱捕野生动物、毁绿坏绿、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林开矿、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确保重点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此外,要加大违法使用林地方面的原因分析以及历年森林督查问题的查处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通过办理一批大案要案,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杜绝毁林、乱占林地的行为。要做强森林资源优势,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开展新一轮大规模绿化梓州行动,加强森林资源抚育经营,加大乡土树种、林木良种使用力度,全面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生态服务功能。要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效益,用好用活项目扶持和财政支撑政策,加快推进xx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森林碳汇等新生态金融生态产品落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等特色林业产业,积极打造“林长+”“互联网+”等产业发展新模式,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另一方面要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大格局。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要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工作体系,全面增强林长制工作效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林长要当好责任区域内巡林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督促指导,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任务。县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林长制协同协作,及时研究解决重点生态区保护治理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并且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发现问题定期通报、挂牌督办,切实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解决跨区域、跨部门治理难题,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全力做好林长制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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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篇五
1.持续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区域用水计划管理。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工业办公室,镇城建办。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2.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按照《xx省行业用水定额》,加强用水管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取水户规范化“一户一档”建档工作,完善日常监管预警机制。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工业办公室,镇城建办镇农技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3.进一步巩固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回头看”成果,进一步规范监管,加大监督监测力度,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城建办。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二、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行动。
4.加快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步伐,持续抓好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各阶段工作,切实整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河湖水域岸线面貌,202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全面摸清农村河湖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清”、“管”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2020年年底前,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善,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管理有序的农村河湖。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直镇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行动。
5.加大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大工矿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力度,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强化工业集聚区监管,确保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正常运行。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镇工业办公室。
配合部门:镇直镇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有关企业。
6.继续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牵头部门:镇城建办。
配合部门:镇环保站、镇水利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7.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确保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实现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装备全配套。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2年全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88%,化肥利用率达到39%,全镇农药使用量与基期相比降低1%,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牵头部门:镇农技站。
配合部门:镇环保站、镇水利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
8.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推进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全覆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镇城建办。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9.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将河湖保洁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8%以上。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厕所革命,确保完成改厕任务。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河湖周边环境。
牵头部门:镇农技站、镇城建办、镇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环保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五、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
10.加强水利工程控制运用和河湖水量水位调度,落实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探索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工业办公室。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11.严格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落实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大力推进以xx河xx段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严厉打击涉渔违规违法行为,强化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以及电、毒、炸鱼专项执法。严控河流、湖泊投饵网箱养殖。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提升增殖放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
牵头部门:镇水产站。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林业站、xx派出所。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加大执法监管行动。
12.继续落实《xx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整治非法采砂工作方案》,开展“蓝盾2020”、“清江清河”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打击采砂领域黑恶势力。加强采砂船只管控,实现xx河xx段无非法采砂船只,全部拆除境内采砂船只。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公路站、xx派出所、镇工业办公室。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13,组织加大重点流域环境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和污水垃圾,以及船舶未按规定采取防治措施装载油类或有毒货物行为。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
配合部门:镇公路站、镇水利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14,持续开展《xx省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加强涉河湖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加大对,xx河、xx段等重要河湖、重点河段和重要时段的巡查力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清理整顿非法设障、围垦湖泊、侵占水域等行为。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农技站、镇公路站、镇林业站、xx派出所。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15.加大对河湖巡河巡湖巡查暗访力度,把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推进河湖长制任务落实作为巡河巡湖的重点,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开展示范创建,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牵头部门:镇河长办。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河长制篇六
为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使门店时时刻刻有明确的责任人在岗。门店实行值 班店长制度,由各楼层经理轮流执行。
二、 职责
值班店长对当日值班期间门店的销售、安全、消防、营运、卫生等工作全面负责。
1. 值班店长在值班期间,行使代理店长职责。
2. 填写值班记录,对各商品部值班经理到岗情况,各岗位工作状况进行如实记录。
3. 值班店长负责处理门店的顾客投诉,对店内所有违纪现象进行处理。
4. 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有重大事件发生,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5. 值班结束后,填好《清场记录》并签字。
三、 当值时间
中午班:11:50冬季14:30 夏季15:00
四、工作程序及标准
1.各楼层经理依照排班表进行值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调班,如需调班应提前向总经理申请,听从总经理安排。
2.值班店长到岗后,到总经理处报道,与总经理交接并告知总台接-班人员、各楼层值班经理,如果不是工作需要,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卖场。
3.值班店长在值班期间必须佩戴“值班店长”标志,持对讲机进行巡店,认真巡查门店的工作情况,不得在办公室做本楼层工作。
4.值班店长值班必须按时参加门店例会、听取工作安排,汇报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各部门经理对涉及本楼层的问题作好记录,并尽快解决。
5.值班结束,值班店长于次日晨会时将《值班店长交接-班记录本》、“值班店长”工作标志及其它需要交接的物品交接给次日值班店长。
6. 总经理每月进行一次值班店长排班,发放至每个值班人员,放置服务部,并报送营运部备案。
7. 凡在值班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对经营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处置不力的,
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处分,发生重大失误的予以辞退。
河长制篇七
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掌握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县人民政府于5月17日—19日从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场)“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能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总体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逐步建立。
各乡镇场均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河长”,乡镇场长为“副总河长”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和20xx年工作要点,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并明确了办公室人员,对本乡镇辖区内河库均由乡、村相关领导担任河库长,并安排了巡查员、专管员和保洁员,落实了河库管理责任。
(二)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各乡镇场均按要求落实了试点河流和试点村,碧溪镇、苏溪镇等乡镇专门出台了“河长制”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苏溪镇、马市镇、灌溪镇在试点河流显要位置树立了公示牌,将试点范围、河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试点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水质治理有新进展。
大部分乡镇场都能高度重视河库水质治理工作,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对沿河、库边垃圾进行了彻底清扫,大大减少了生活垃圾对水源的污染,如碧溪镇庙石水库借除险加固工程实施的契机,关闭了库尾农家乐餐饮店,苏溪镇马迹塘水库争取到农业部门沼气池建设项目,生猪粪便经沼气池后全部用于周边果树施肥,不再排入水库,水质有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河长制”工作重视仍然不够。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涉及范围广,牵涉部门多,协调难度较大,有些乡镇仅把它作为一项水利业务工作对待,对“河长制”工作联动不够,没有统筹协调好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林业、农业等部门力量,齐抓共管“河长制”工作,推动工作办法不多,具体行动不多。
(二)水库水污染治理力度不大。
未达标水库水质治理进展缓慢,治理力度不强,治理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目前,全县还有38处水库周边养殖场在进行养殖,绝大部分养殖场未按要求兴建粪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入库现象普遍存在,塘洲、沿溪、禾市、冠朝、螺溪、马市、万合、灌溪等乡镇对未达标水库未逐一制定治理方案,逐一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澄江镇未制定治理方案、无汇报材料;南溪乡卡口水库还存在扩建养殖场等违规行为,乡政府正在处理之中。
(三)试点工作进展缓慢。
各乡镇场虽明确了试点河流试点村,但大部分乡镇场未制定试点方案,试点河流“河长制”公示牌没有树立,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未进行摸底调查、专项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场要以这次“河长制”工作督查为新起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掀起“河长制”工作新高潮。
一是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全面、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合发力,共同推进。
各乡镇场、县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市领导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讲话精神,落实专人负责,建立相关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
各级河长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河长会议,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让问题在一线发现、进度在一线推进、困难在一线解决。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重新明确分管领导,调整好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充实“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确保“河长制”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要加大水库水质治理力度。
对水质不达标水库要全面清查水面养殖和周边养殖情况,组织辖区内县城乡建设、县国土资源、县林业等部门执法力量,从是否符合“三区”规划、是否未批先建、是否侵占林地等方面规范养殖场的建设行为;县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大沼气池、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力度,督促养殖业主建设沼气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坚决杜绝直排行为。
澄江镇乌石岗水库、沿溪镇白马塘水库、马市镇龙山寺水库等三座水库20xx年承包合同到期,相关乡镇要加强监管,坚决制止重新发包或续包行为。
要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专项整治,对河道两岸的排污口、违章建筑、侵占河道、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进行排查,摸清“八乱”情况,制订治理方案,全力开展整治;要健全巡查机制,结合全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要求,落实各村巡查员、专管员和保洁员,做到各司其职,一天一巡查、一天一保洁,并填写巡查记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出现反弹。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微信、报刊等媒介,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月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宣传“河长制”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湖生态环境重大决策和部署。
为全面掌握各乡镇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请各乡镇场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情况报送至县河长制办公室,同时积极上报有关工作动态和信息,上述工作资料报送将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依据。
20xx年6月20日。
河长制篇八
2020年,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在上级河长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始终以打造美丽中国xx样板为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强化问题导向,狠抓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整治效果。现将我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区位于xx省西部,全区国土面积xxx平方公里,人口xx万,下辖xx个乡镇,x个街道,是市府所在地。境内有xx条区级河流,xx条乡镇级河流,设有xx名区级河长,xx名乡镇级河长,xx名村级河长,xxx巡查员或专管员,xxx名保洁员。全区共有水库xx座,其中x座大型水库,x座中型水库,xx座小(一)型水库,xx座小(二)型水库,有区级库长x名,每座水库都配备了乡镇库长x名,村级库长x名,巡查员、保洁员各x名,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配置统一服装和巡查工具。
1.召开了总河湖长会。
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总体决策部署,针对我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会议审议通过了《xx区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xx区2020年河湖长制考核方案》。
因人事调整,河湖长制公示牌及时更新,按照省市最新格式要求,我办于今年7月份,统一公示牌格式,对全区的河长制公示牌进行了全面更新。
3.加大宣传力度。
我区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纪念日开展了宣传活动,并组织了河湖长进行巡查工作,大力宣传了河长制,使群众更加了解河长制。
4.严厉打击非法非法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因群众反映我区局部地区非法电鱼毒鱼现象严重,我区开展了非法电鱼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有问题的区域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并加大了执法力度。
5.落实了水库水质检测费用。
我办已经行文区政府落实了本年度水质检测费用,落实了检测单位,开展了两项水质监测。
6.对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并及时销号。
7.抓好了xx水环境专项整治、持续推进v类和劣v类水治理的各项工作、袁河流域生态环保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雷河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
我区出台了xx水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我区xx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8、完成了省、市、区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印发了《xx区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xx区2020年河湖长制考核方案》、《xx区2020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全区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等。
1、完善了河湖保洁和志愿者体系。对河长湖长发生变动的一个月内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完善了河流湖泊三员,设立了民间河长并督促履行职责;强化了“河小青”生态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区团委和志愿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河湖保洁活动,全年共开展20多次活动。
2、加强了河湖问题督查督办。我区以总河长令形式开展了多次督办,同时开展各级河长督查督办,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另外,区河长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我区抓好了清河行动为题整改,共完成7个问题的整改。抓好了上级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3、贯彻落实地方法规和工作标准方面,我区重点开展了《xx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的宣传贯彻,结合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开展宣传活动。还实施了河长制进党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共开展活动70多次;县、乡、村河长湖长年度巡河巡湖次数达到条例规定;按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设置了河长制湖长制公示牌;对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要求建立了事件受理及处理台账、巡查记录表、督办单、河湖保洁记录。
4、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面,我区编制了审计实施方案,组织了现场审计实施,出具了正式审计意见,按时向省级审计部门报送了有关审计材料。
5、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和实现河湖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方面,我区及时更新了更新“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通过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完整填报了乡村级河长制湖长制信息、xx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消灭v类及劣v类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
6、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方面,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主要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了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报道,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刊发宣传报道50多篇;大力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共开展活动30多次;利用宣传栏、建筑围挡、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平台,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开展公益宣传累计10多次;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了本级党校课程;由河长湖长多次带头宣讲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了全省中小学校红色、绿色、古色文化教育活动,将河湖保护作为活动重要内容;落实了《xx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7、xx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方面,重点任务清单年度目标全部完成;问题清单整改年度目标全部完成,并做到每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
8、持续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方面。(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做到了提质增效,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年平均进水bod浓度达到了全省平均水平;年人均bod削减量进入了全省前30位;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面完成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2)建制镇污水处理:按任务要求完成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3)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完善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心城区和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心城区垃圾填埋场已关停;中心城区已建成焚烧处理设施并运行发电。(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了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卫生检查;推行第三方治理或探索垃圾分类成效较好,积极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和普遍推广“门前三包”、清洁家庭评比。
9、持续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方面。(1)基本完成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倒逼企业发展转型,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完成了全部整治任务。(2)完成了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作。(3)全面完成了农业、电镀、食品加工、有色金属4大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任务。
10、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1)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提供了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方案;提供了关于调整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情形管理文件;未出现因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禁养区引发投诉情形;未出现禁养区内关闭或搬迁规模以下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情形。(2)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高于国家目标值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超过9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20年度创建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达到时序目标;辖区内未发生畜禽养殖污染重大事件。
11、持续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方面,推广了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低毒低残留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且病虫情报按照《xx省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学安全用药指南》推荐用药;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12、持续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和非法码头整治(含僵尸船专项整治)方面。(1)出台了推广节能环保型船舶和淘汰老旧运输船舶的方案或通知并开展了相关宣传、推动工作,淘汰了1艘及以上的老旧运输船舶;制定了相关方案与措施的且完成了全部任务。(2)全面完成了船舶污染物接收站建设任务;船舶污染物接收站已投入运营且船舶污染物联单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已经覆盖辖区内所有码头和接收站;按规定建造或添置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具备接收能力。(3)按规定时限要求报送了工作方案且以当地政府发布工作方案;以当地主流媒体开展了宣传报道;明确出台了拆解补贴。
13、持续开展非法采砂和侵占岸线整治方面,按要求组织开展了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通知或方案并及时报送总结材料;按照xx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水域采砂整治工作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了采砂船舶卫星定位安装工作并及时报送了水域采砂整治工作总结报告;落实了行业清源行动周报制度工作要求且每周及时报送了执法数据。
14、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方面,配合市政府抓好了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15、持续推进v类和劣v类水治理方面,全年断面水质均值未出现v类及劣v类水;年度整治措施全部完成。
16、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方面,按要求完成了2020年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了材料。
17、持续开展保护渔业资源专项整治方面,实施了发布通告、船网回收、出台转产转业、社保等政策;严厉打击了非法电力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18、持续开展河湖水库生态渔业整治方面,专项整治了湖泊水库投肥养殖行为;完成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对规模以上养殖区(场)开展了养殖尾水治理试点;深入开展了河湖水库非法网箱养殖和垃圾围坝整治,加快建立问题台账。对照2020年摸底排查建立的问题台账,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
19、持续推进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面,所有区级和农村乡镇(含村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了保护区划定并依法批复;所有农村乡镇(含村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完成了整治;所有区级及以上和农村乡镇(含村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了矢量边界数据编制且按时上报;所有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全部整治完成且标志设立符合规范。
20、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制定了年度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要点,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建立了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且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未返黑返臭。
21、持续推进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整治方面,湿地保护率超过52%;湿地保护情况方面不存在涉湿生态环境问题。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情况方面已建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个;湿地管理工作方面开展了湿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和湿地科普宣传活动;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未发生重特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刑事案件。
22、持续开展涉河湖违法行为整治(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方面,制定了以“清四乱”为抓手的河湖水域岸线专项整治方案;按要求开展了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台账,并在河湖“清四乱”工作中运用河湖管理督查app;逐个问题明确细化清理整治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按时间节点完成了本年度的整治任务;按时报送了全省河湖“清四乱”清理整治问题清单、完成情况、工作小结。
23、持续加大河湖水域治安整治工作方面,积极开展了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和开展其他破坏水域环境资源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了“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明确了相关机构和专业力量继续开展河湖水域治安问题整治。
24、全面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方面,编制了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成了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25、加强农村河湖管理方面,出台了农村河湖管理的相关文件、方案;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6、力争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面,按时完成了2019年度河湖划界成果修正补充完善;按时完成辖内国有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并按时报送划界工作进展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我区今年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各级河长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仍未完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少数水域监管存在缺位现象;二是广大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未完全到位;三是历史形成的水污染问题欠账较多,治理难度大;四是河长办人、财、编未予以充分保障。五是破坏河湖水质问题仍时有发生;六是河湖治理资金缺口大。
我区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整合落实资金,强化监督引导。进一步抓好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共8项主要任务。做到思路升级、制度升级、能力升级、行动升级、宣教升级,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河湖长效保护管理,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造群防群治浓厚氛围,为维护我区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打造美丽中国xx样板作出应有努力。
河长制篇九
xxx镇镇0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一、主要目标全镇主要河流和水库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100%;水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一)压实管河护水责任1.落实各级河长巡河。全镇河长应按照《xx县河段长巡河制度(试行)》的要求,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严格执行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4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的巡河责任,做到巡查有记录,记录内容规范、齐全。负责对纳入县河长管理的河(库)的环境卫生和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河(库)突出问题,并建立巡查问题台账。
2.落实河库保洁责任。以村(社区)为基础,对河库保洁实行网格化管理,由各村负责组织开展河库日常保洁工作,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无直接排污口、无黑臭现象,确保我镇境内纳入断面水质监测的河库水质持续向好。
3.公示牌设置与管护。于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全镇河段长公示牌更新。动态管理、更新河段长公示牌信息,确保公示内容规范,信息更新及时,公示电话畅通,管护到位。
4.建立河库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管护机制,配置专。
业管护队伍,明确管护人员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河库保洁标准,完善考核机制,对河长工作实行一季度一评比,一年一考核。对每年最清洁河流和优秀河长,给予奖励;对连续二次评比为最差的河长由镇纪委给予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副镇长xx责任人:镇河长制办xx、各河段河长、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二)扎实开展“河湖”四乱整治1.完善建立辖区河库名录,认真编制河流问题、目标、任务、责人四张年度工作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2.清理排查河库乱建、乱采、乱堆、乱占等情况,对发现问题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对职责以外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河长报告,主动联系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确保我镇不发生一起较大涉河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水污染事件。
要按时按质填报各类报表。三是加强报送河湖长制工作动态信息,全年不少于4条。
2.加强宣传报道。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车”“微信群”、公示栏、标语等媒介,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河长制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河长制篇十
1、20××年林长制年度目标:20××年在全市推开,建立市、乡、三级林长制体系,出台林长制工作制度,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有序利用、建设绿色美好家园提供制度保障。
2、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市、乡、三级林长制体系已建立,全市共设立总林长(含副总林长)x人、市级林长9人、乡级林长x人、村级林长x人,生态护林员x名;出台了《xx市林长制会议制度》等7项制度,为顺利推进林长制提供保障。滁州唯一一家制定了《xx市林长制公示牌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公示牌制作规格、管理主体、公示内容和更新要求,有效维护了公示牌的严肃性和时效性。,建立了三级林长“123”巡查机制,即市级林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乡级林长不少于2次、村级林长不少于3次的。坚持各级林长抓“三大”,高效推进林长制改革,各级林长抓“大事”,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各级林长帮“大户”,助力林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各级林长护“大树”,增强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1、部门协调力度不够。对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配合林长制改革工作上,协调不够、方法不多、工作联动性不强。
2、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结合不足。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措施不多。
3、围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林区道路建设、林业投融资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方面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
1、压紧压实责任。林长制的'核心就是责任制。各级林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和林长办都要找准工作坐标,做到当一方林长、保一方生态、富一方百姓。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研究、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推动林长制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切实凝聚起工作合力。林长制办公室要抓好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认真做好调查研究、问题反馈,督察指导、经验总结等工作,一环紧扣一环,一步紧跟一步,确保林长制改革扎实有效推进。
2、严格督察考核。加大对林长制改革的督促检查,对改革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同时,市林长办要认真研究省、市考核细则,有针对性地补缺补差、固强补弱,确保既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3、出台《xx市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
4、精准聚焦“七个一批”。要在全市建设一批好林场、打造一批好基地、培育一批好企业、发展一批好品种、创新一批好模式、总结一批好经验上做实做细,涌现一批好的典型,带动提升全市林业改革发展整体水平。
河长制篇十一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长制”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正常。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20__年出台__河流域“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河长制”目标管理。
我区于20__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新安江支流__河流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二、20__年“河长制”管理主要工作。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在__河流域由二级河长延伸至村(社区)三级,实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责任体系。全__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7个行政村共确定71个河(段)长,其中一级河长12个、二级河长12个、三级河长47个。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开展“河长”业务培训。3月7日,组织各乡镇“河长”参加市委组织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新保局举办的20__年新安江流域河长培训班,对乡镇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印发《黄山市徽州区__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区成立河道巡查队,乡镇村组织河道巡护队,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区巡查和乡村巡护相结合,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三、开展河道、库塘清洁行动。
9月27日,由区水利局、区文明办牵头,我区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干部、乡镇(社区办)、村(社区干部)及志愿者1000余人参加的“保护母亲河,清洁新安江”河道、库塘清洁千人集中大会战活动。本次清洁行动重点范围为全区中小河流、水库、塘坝以及城乡结合部、河道重要节点部位,包括__河岩寺城区段、乡镇政府驻地主要河流以及沿国道、省道、旅游景点等重点村庄的河流。重点开展对16处、41.8公里河段和四村水库库区的清洁,以及河道阻水障碍和沟渠进行清理。
据统计,全区累计动用水面打捞船20余条,挖掘机7台次、铲车6台次、运输车16台、垃圾保洁车43辆,共打捞清运垃圾86吨。通过这次整治,__河河道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力促进了美好乡村建设。
四、加强__河重点河面打捞。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保护意识。区水利局会同区文明办、环保局、新保局等单位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倡议活动,在区电视台滚动播送并到各村组、小区张贴倡议书,对沿河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居民保护水环境意识。二是搞好源头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区水利局负责__河主干道(城区宝塔电站至西溪南大桥段长约6公里)、颖溪河城区段、__水库二坝水面日常保洁;各乡镇负责辖区支流的水面保洁工作,齐抓共管,有效抓好漂浮物的管理。三是加强__河干流和__水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4支,分别负责__河主干道、颖溪河城区段、__水库、__水库二坝水面保洁工作。我区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河道保洁队伍。9月上旬,完成了__河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20__—20__年度)招投标工作,选定黄山市徽州区日洁保洁有限公司为项目保洁队伍,并于月底与其签订了保洁合同。
五、加强流域河道采砂治理。
强化__河及其12条主要支流的采砂管理,与区直有关单位、沿河乡镇协调配合,规范河道采砂和沿岸采石洗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基本实现了没有无证非法采砂行为的目标。为响应市政府开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对河道采砂审批“做减法”,逐步取消了河道采砂场的审批,我区河道基本划定为保留区、禁采区,无河道采砂场。
六、开展“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
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将在__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8个行政村辖区河道设立“河长”公示牌。目前市一级“河长”公示牌1块(市领导)和区二级“河长”公示牌12块(区领导)已基本完成,乡镇三级“河长”公示牌和村四级“河长”公示牌正在制作安装。
七、下步打算。
我区将按照“河长制”目标管理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加大区内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配合力度,认真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有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河长制”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1、进一步完善“河长”公示牌信息,为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河长制”落实和督查。搞好__河孙公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__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3、不断健全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巡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河面打捞,治理采砂洗砂。搞好__河文峰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__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河长制篇十二
(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情况督察,落实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率,根据•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区委办公室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河区全面推行和完善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包河办发„2017‟2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面推行和完善河长制工作区级督察。区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察工作。
二、基本原则。
督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
三、组织形式。
督察分为区一级河长督察、区河长办督察和区一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督察。
(一)区一级河长督察。由区一级河长负责组织实施,对区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具体督察工作由区河长办会同协助区一级河长工作的相关区直部门或者单位承办。
(二)区河长办督察。由区河长办负责组织实施,对下一级河长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三)区一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督察。由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对下级部门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督察。督察情况报区河长办备案。
四、督察内容。
(一)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全面推行和完善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河湖分级名录确定情况及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二)河长制任务推行实施情况。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实施情况。
(三)实行“一河(湖)一策”推行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因河因湖制宜,制订主要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情况,按照管理保护目标任务要求分类精准施策,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情况。
(四)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河长体系建立情况,区一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落实情况,滨湖功能区,街道(镇、大社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及工作人员落实情况,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验收办法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议决策部署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发现问题以及媒体曝光、社会关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督察方式。
督察根据工作需要分为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可以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也可以通过组织互察或引入第三方督察的方式开展。
例行督察是指对河长制工作的常规性督察,每半年开展一次。督察的主要内容为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河长制任务推行实施情况、实行“一河(湖)一策”推行情况、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专项督察是指河长制工作的专门性督察,适时组织实施。督察的主要内容为特定事项或任务实施情况。
六、督察程序。
区河长办、区一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以下简称“督察单位”)根据督察事项、内容及时间要求,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督察:
(一)督察准备。督察单位根据督察工作计划或工作实际,制定督察工作方案。
(二)督察实施。督察单位向被督察对象发送督察通知书(采取暗访方式的除外),告知其督察事项、督察时间及督察要求等。督察单位可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审阅自查报告和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核查、听取公众意见等形式开展督察。
(三)督察报告。督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督察单位向区河长办提交•督察报告‣。
(四)督察反馈。督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督察单位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向被督察对象下达•督察建议书(意见书)‣。
(五)督察整改。被督察对象要按照•督察建议书(意见书)‣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1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视情开展“回头看”,组织重点督察,实行警示约谈。
(六)督察台账。督察单位应当对督察事项登记造册,统一编号。督察任务完成后,及时将督察事项原件、领导批示、处理意见、督察报告、督察建议书(意见书)等资料立卷归档。
七、督察结果运用。
(一)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的,通报表扬,交流推广经验。
(二)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责成整改;对工作落实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移送有关机关查处。
区河长办每半年对督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河长制篇十三
根据《xx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和《20xx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结》,经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级责任单位意见,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组织。
考核分自评与市级考核。各县(市、区)按要求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评结果,并做好市级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市级考核按照职责分工,由市级责任单位分别负责。
(二)时间安排。
1.20xx年12月底,各县(市、区)完成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于20xx年1月4日前报市河长办公室。各县(市、区)考评材料,按照负责考核的市级责任单位的通知要求分别报送。
2.20xx年1月10日前,xx市对所辖县(市、区)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完成市本级自评及考核工作。市级责任单位完成年终考核工作,并将有关考核评分结果报市河长办公室汇总。
3.20xx年1月底前,市河长办公室统计并汇总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考核评分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采取缺项比率计分法,如某县涉及考核内容90分,缺项10分,考核得分88分,那么最终考核得分为:88÷90×100%=97.78分。具体考核评分细则和任务分工另行印发。
(一)县(市、区)上报考核自评结果作为市级考核评分的依据和参考。
(二)最终得分为市级对县(市、区)的考评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优秀,89分至60分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
取得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可分别获得2至4名优秀河长推荐权。
(二)考核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三)考核结果纳入生态补偿机制。
(四)考核结果抄送组织、人事、综治等有关部门。
河长制篇十四
根据《xx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结》,经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级责任单位意见,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组织。
考核分自评与市级考核。各县(市、区)按要求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评结果,并做好市级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市级考核按照职责分工,由市级责任单位分别负责。
(二)时间安排。
1.月底,各县(市、区)完成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于1月4日前报市河长办公室。各县(市、区)考评材料,按照负责考核的市级责任单位的通知要求分别报送。
2.201月10日前,xx市对所辖县(市、区)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完成市本级自评及考核工作。市级责任单位完成年终考核工作,并将有关考核评分结果报市河长办公室汇总。
3.年1月底前,市河长办公室统计并汇总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考核评分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采取缺项比率计分法,如某县涉及考核内容90分,缺项10分,考核得分88分,那么最终考核得分为:88÷90×100%=97.78分。具体考核评分细则和任务分工另行印发。
(一)县(市、区)上报考核自评结果作为市级考核评分的'依据和参考。
(二)最终得分为市级对县(市、区)的考评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优秀,89分至60分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
取得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可分别获得2至4名优秀河长推荐权。
(二)考核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三)考核结果纳入生态补偿机制。
(四)考核结果抄送组织、人事、综治等有关部门。
河长制篇十五
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自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近期将组织人员对全县“河长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一)时间安排:5月17日-5月19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二)人员及分工安排(每组最后一个为联络员)。
督查一组:
组长:钟鑫华(县水利局副局长)。
成员:傅文忠(县水利局建管股副股长)。
刘武斌(县河长办干部,电话xxxx)。
督查对象:碧溪镇、桥头镇、禾市镇、苏溪镇、马市镇、南溪乡、武山垦殖场。
督查二组:
组长:刘忠紫(县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郭干(县畜牧局干部)。
匡建平(县河长办干部,电话:xxxx)。
督查对象:澄江镇、螺溪镇、石山乡、沿溪镇、万合镇、苑前镇、灌溪镇。
督查三组:
组长:王显光(县环保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毛瑄(县环保局干部)。
翁少军(县河长办干部,电话:xxxx)。
二、督查内容。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主要督查内容:
1.“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
各级河长名单公布,目标责任书签订,制度方案出台,“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经费落实等。
2.水库水质治理。
从水质未达标水库名单中抽查2-3座水库,检查其水质超标原因、治理方案的制定、治理责任落实、达标治理期限等情况。
3.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试点河流组织体系建设、方案的制定、实施责任主体、具体治理措施、目标要求等。
4.突出问题整治。
“治污、治乱、治脏”为主的水污染综合整治,侵占河库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非法设置入河库排污口专项整治,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河道采砂专项联合执法整治。
三、有关事项。
1.请各乡镇场高度重视,认真配合督查工作,对照督查内容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提供相关检查材料。
2.请各督查组联络员做好督查联络工作,督查结束后请各组将督查报告交县河长办汇总,并以县河长办名义通报。
3.各督查组车辆由各组组长所在单位安排,督查组应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