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最新河海大学招生简章(优秀15篇)

最新河海大学招生简章(优秀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1-12 10:17:16
最新河海大学招生简章(优秀15篇)
    小编:zdfb

时事热点的分析和评论,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动态和未来走向。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充分准备,先明确总结的目的和重点。总结范文的风格和内容因人而异,选择适合自己的写作模板。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一

1、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均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参加测试考生报到须带身份证、比赛成绩册、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学校将对其资格审核、确认。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其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5年3月27日报到,2015年3月28日测试。

测试地点: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并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的成绩级别,方能享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相关政策。

3、足球、健美操项目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报名时可书面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16:00。

4、我校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将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二

我校成立保送生测试专家组,负责保送生的测试工作,并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保送生测试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综合能力。

2、测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

具体报到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测试须知。

四、认定与公示。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三

内蒙古、吉林、广东、海南、重庆、西藏、陕西、青海。

综合改革。

浙江。

二、领导机构。

三、报考条件。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具体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18年4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中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

(一)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重点表述考生基本情况及申请我校理由。字数600字以内。

(二)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三)考生可另提供重要获奖证书或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

(四)申请表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扫描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选拔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30日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专业范围内且服从调剂。未按各省填报规则和我校上述要求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分配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应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录取时,我校将依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在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邮编:211100。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十、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四

河海大学将成立审核专家组,对考生的学科特长、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考生报考学科组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审核结果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公布。初审通过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意见,网上缴纳测试费(60元/人),确认考试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到校参加测试。请考生关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2、考核方式。

考生可在以下招生专业中选择一个报考,并按该专业所属学科组参加测试。测试分特色学科一组、特色学科二组、基础学科组3类,具体如下:

注:各专业、各学科组认定人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确定。

测试时间:2019年6月中旬,测试地点:河海大学。

具体测试时间及方案以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3、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学科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

河海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五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1、特色专业一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上海市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2、特色专业二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3、基础学科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应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各省自主招生录取均按上述政策执行,对于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数不单独进行折算。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六

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15年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近年来,以科技部批准成立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发改委批准成立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先后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和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为标志,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我校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是国家首批授权可授予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学校,已为4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近千名博士、硕士与学士,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1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2009年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正式成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签约高校之一。

我校现有教职工3304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58名;博士生导师306名,有12名院士受聘担任学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名、讲座教授1人,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15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75人,入选江苏省高等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95人,获“江苏省教学名师奖”6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支,“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4个。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50年代,是国家首批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单位和全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校之一。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水利工程),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9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8个工程领域。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6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75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850名。2012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2012年考试初试方式分三种: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

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考方式及时间。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或http:///)报名。11月10日至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凭报名号到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全国各地、市级招办设有报考点,有关报考事宜可去咨询,或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

考试时间:2012年1月7日-8日。

五、复试。

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等。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方案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笔试科目请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选定科目并在网报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六、学制、学费与奖学金。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标准学制2年,培养费标准为1万元/年(不含mba、mpa、mpacc、mem和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

为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吸引优质生源,学校设立了基本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三助”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具体详见“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奖学金按学年实行动态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级,资助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入学后,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可按要求申请特等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组织统一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第一学年奖学金额度为2000元,第二学年进入研究生培养基地后,由基地所在单位发放津贴。入学时特等、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可免缴学费,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需缴纳学费。

七、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单独组织考试学生30名(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主要限报学术型工学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报考条件为: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我校将组织考试委员会,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对所有的考试科目进行单独命题。有意报考的考生请持单位委托培养函于现场确认前到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预报名,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到我校报名点报名、现场采集图像,并一律在我校参加考试。

2、联系方式。

邮编:210098。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七

考生须于2017年1月10日18时前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yslbm/),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须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1寸正面免冠近照,并在附件材料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提供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提供贴好本人近照的户口簿复印件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照片上盖章)及艺考证(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照片或扫描件。上传附件材料时须保证其清晰可识,以便我校审核。

考生注册名、密码为查询报名状态和考试信息的凭据,请妥善保管。

2、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7年1月11日至14日再次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报考资格审核情况。审核通过考生缴纳初试报名费(180元/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到校报到并参加初试。

考生一旦报考并缴费即进入组考程序,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还。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八

考生须于2018年1月14日18时前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yslbm/),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须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1寸正面免冠近照,并在附件材料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提供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提供贴好本人近照的户口簿复印件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照片上盖章)及艺考证(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照片或扫描件。上传附件材料时须保证其清晰可识,以便我校审核。

考生注册名、密码为查询报名状态和考试信息的凭据,请妥善保管。

2、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8年1月15日至20日再次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报考资格审核情况。审核通过考生缴纳初试报名费(180元/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到校报到并参加初试。

考生一旦报考并缴费即进入组考程序,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还。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九

考生须于2018年3月2日16:00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spystbm/,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报名信息。生成、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高考报名所在中学盖章。

考生须于2018年3月3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纸质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00。

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艺术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1.“报名平台”中下载并打印的报名申请表一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3.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包括艺术考级证书、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团在团和演出证明材料(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团证明及艺术团演出经历证明、演出照片,并圈出报考人图像位置)。

4.表演视频材料。需提交光盘介质文件,要求如下:

(3)只允许使用mp4格式保存,文件大小控制在300m以内,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

(5)表演视频保存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表演项目(须与报名项目一致)+表演内容”。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考生须于2018年3月12日至15日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考生网上缴纳测试费(60元/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到校参加我校测试。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十

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15年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近年来,以科技部批准成立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发改委批准成立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先后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和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为标志,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校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是国家首批授权可授予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学校,已为4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近千名博士、硕士与学士,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1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2009年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正式成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签约高校之一。

我校现有教职工3304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58名;博士生导师306名,有12名院士受聘担任学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名、讲座教授1人,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15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75人,入选江苏省高等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95人,获“江苏省教学名师奖”6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支,“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4个。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50年代,是国家首批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单位和全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校之一。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水利工程),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9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8个工程领域。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6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75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850名。2012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2012年考试初试方式分三种: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考方式及时间。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或http:///)报名。11月10日至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凭报名号到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全国各地、市级招办设有报考点,有关报考事宜可去咨询,或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

考试时间:2012年1月7日-8日。

五、复试。

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等。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方案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笔试科目请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选定科目并在网报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六、学制、学费与奖学金。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标准学制2年,培养费标准为1万元/年(不含mba、mpa、mpacc、mem和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为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吸引优质生源,学校设立了基本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三助”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具体详见“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奖学金按学年实行动态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级,资助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入学后,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可按要求申请特等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组织统一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第一学年奖学金额度为2000元,第二学年进入研究生培养基地后,由基地所在单位发放津贴。特等、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可免缴学费,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需缴纳学费。

七、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单独组织考试学生30名(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主要限报学术型工学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报考条件为: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我校将组织考试委员会,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对所有的考试科目进行单独命题。有意报考的考生请持单位委托培养函于现场确认前到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预报名,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到我校报名点报名、现场采集图像,并一律在我校参加考试。

2、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一

1.考试时间:2019年1月19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

3.参与测试所需材料:参加测试考生必须携带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

4.考试内容。

初试:

(1)目测形体相貌。

(2)朗诵自备稿件。

(3)回答考官问题。

复试:

(1)指定新闻稿播读。

(2)模拟主持新闻评论节目。

(3)才艺表演(任选一种):声乐(清唱)、器乐(考生自备)、舞蹈(伴奏仅支持u盘)、戏剧、曲艺、小品等(诗朗诵及讲故事除外)。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二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到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只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报名。其他外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考点就近报名考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书面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黑龙江省各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8日-11日,其他省市的确认时间请查询各省市招考办公室网站。逾期不再补报。

2.确认地点:全国各报名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现场报名具体地点为办公主楼南楼s404室。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同时必须到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3.确认手续: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持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书面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后,方可履行报名程序。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四、考试。

(一)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除国家统一组织的初试外,在研究生复试(含调剂复试)期间也将使用准考证,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或其电子版。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

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

五、学习方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5〕2号),从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规定: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六、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外语系、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2年,其他院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2.5年。

七、学费及资助体系。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8万元,2年制硕士生共1.6万元,分2年交齐;2.5年制硕士生共2万元,分2.5年交齐,第2.5年收取0.4万元。

注:2018年招生信息一般在2017年9月左右发布,所以对于备考2018年研究生考试的同学们来说,现阶段的复习可以参考2017年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

以上就是博仁考研老师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心理学考研招生简章,大家一定要收藏好哦!同学们,2018年心理学考研大幕已经拉开,你还在等什么呢?大家有任何关于心理学考研的问题可以咨询博仁考研。

第3页。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三

对于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且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第一志愿(在设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顺序志愿报考。下同)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由学校提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不含大禹学院且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下同)。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学校将满足其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志愿。

2、测试成绩合格者。

对于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且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我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予以录取。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学校将给其加10分(江苏考生加5分)参加专业排序。

3、凡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才能享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优录政策。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十四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网上交费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6年11月6日—13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6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心理学考研初试一般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17年3月—4月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对同等学力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及录取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7年,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再招收普通定向就业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第3页。

被学员誉为“最信得过、最值得上”的辅导班。

注:2018年招生信息一般在2017年9月左右发布,所以对于备考2018年研究生考试的同学们来说,现阶段的复习可以参考2017年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

以上就是博仁考研老师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武汉大学心理学考研招生简章,大家一定要收藏好哦!同学们,2018年心理学考研大幕已经拉开,你还在等什么呢?大家有任何关于心理学考研的问题可以咨询博仁考研。

第4页。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篇十五

为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选拔艺术人才,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河海大学实际情况,我校2014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具有突出艺术特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的选拔测试:

1、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省级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三等奖以上。

2、乐器类艺术水平达到全国艺术(业余)水平考级八级以上或省级九级以上。

3、河海大学艺术特长生源基地中学乐团主要成员。

二、招生项目。

1、民族乐器类:二胡、中胡、扬琴、琵琶、中阮、柳琴、笛子、笙、唢呐、打击乐。

2、西洋乐器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3、舞蹈类: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

4、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三、招生人数。

招收艺术特长生人数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13年12月19日前登陆“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准确、真实填写有关信息并牢记报名号及密码,以便及时查询。

2、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请下载打印并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在2013年12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

3、审核确认。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考生于2013年12月24日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须在2013年12月25日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确认相关测试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资格。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三、测试办法。

1、测试内容。

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统一的艺术水平测试,各项目的艺术水平测试要求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2、测试时间。

统测报到时间:2013年12月29日9:00—11:00。

统测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9日13:30开始。

3、测试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校本部。

四、认定原则。

学校对参加测试的考生,根据其艺术水平测试成绩并结合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项目需要和计划人数进行认定,择优选拔。对于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五、公示结果。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艺术特长生培养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艺术特长生被录取后在校期间须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六、录取政策。

1、测试成绩优秀者。

对于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且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第一志愿(在设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顺序志愿报考。下同)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由学校提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不含大禹学院且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下同)。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学校将满足其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志愿。

2、测试成绩合格者。

对于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且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我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只要专业服从调剂,学校将予以录取。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学校将给其加10分(江苏考生加5分)参加专业排序。

3、凡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才能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优录政策。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00。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2.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6.66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