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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及对策论文篇一
[摘 要] 国有林场的改革是当前我国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深入的分析了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对国有林场的改革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举措。
[关键词] 国有林场 改革 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5)09-0146-01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社会各界对工作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场的建设和保护是提升我国公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国有林场能够有效避免空气的严重污染,还能够对城市的环境进行美化,另外,国有林场中大量的木材资源也能够提升我国木材资源的整体含量,因此,很多城市都已经将国有林场的改革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
1.1 国有林场基础设置薄弱,影响正常生产
我国很多国有林场的建设时间较早,在初步建设时期,国家经济实力尚且不强,无法对国有林场实施大量资金投入,影响了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些林场的必备基础设施建设较为粗劣,还有些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并没有按照生产需求实施设备的改良升级,很多国有林场过分依赖国家投资,而国家投资标准尚不完善,一些国有林场仅仅在建设初期获得了建设性资金,后续维护和扩建资金的渠道并不稳定,造成国有林场的改革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造成技术设施薄弱[1]。近些年,国家在农业的投资机制不断完善,很多农业生产补偿资金已经能够得到完善,但是,与农业非常相似的国有林场的投资机制却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改良,很多国有林场依然使用着年代较为久远的施工设备,林场的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并没有获得相关农业投资相似的资金帮扶,很多国有林场的设备改良并没有同相关农业设施改良同步进行,一些国有林场为此承担了一定的资金负债,一些林区的供电设施和供水设施比较陈旧,无法适应林区的持续发展要求。
1.2 国有林场经营机制缺乏科学性,形成改革阻力
当前,我国很多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缺乏科学性,无法适应国有林场的改革需求。许多国有林场由于建设时期的需要,往往被纳入事业单位的范畴,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的背景下,国有林场的管理机制和盈利机制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外部环境的发展需求,虽然很多国有林场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纳入的管理范围,但很多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难以像企业单位一样拥有完善的经营机制,一些林场在经济方面缺乏固定的支持方,使得很多国有林场成为直属于地方林业局的事业单位[2]。很多与城市事业单位相关的扶植政策难以对国有林场起到帮扶作用,而一些国家惠农政策也难以完全适应国有林场的客观现实,造成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工作只能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一些国有林场缺乏足够的自主经营权,虽然属于事业单位,但既不能完全按照事业单位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又不能完全按照企业单位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方式的调整,使得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率低下,形成较大的改革阻力。国有林场改革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提高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国有林场的改革人员要认识到当前我国政府改革国有林场的决心和力度,以便配合政府部门的改革工作,为国有林场的改革争取更多的支持。要从提高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入手,对国有林场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首先,要将国有林场的改革纳入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范围之中,配合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进行国有林场制度的调整,使国有林场能够获得更加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3]。国有林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国家最新政策的学习,按照国务院相关政策指导,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要将国有林场技术设施质量对工作人员的利益提升的重要意义对工作人员进行讲述,使工作人员切实认识到国有林场施工设备科技含量的重要意义,从而将提升国有林场施工设备的质量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要根据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乡村的政策要求对国有林场的设备进行升级,使国有林场的面貌得到切实改良,提升社会主义和谐乡村的建设质量。
2.2 改良国有林场经营机制,促进国有林场改革水平提高
要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权进行科学的设计,明确国有林场的主体经营权归国家所有,以便国有资产的价值能够真正得到保障,要对国有林场的经营监督机制进行改良,明确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仅仅对国有林场具备监督权,不能直接干预林场的经营活动。要将防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失和破坏作为重要的工作方向,将国有林场的经营保护工作根据不同的性质需求进行科学的划分,要从公益性角度出发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权进行合理的改良,使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能够更加适应当前我国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
结束语
提升国有林场的改革速度,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工作,深入的分析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对提升我国国有林场的改革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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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及对策论文篇二
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及对策
摘要:国有林场改革是形势所迫,具有迫切性和重要性的特点。中央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先后下发了多个文件指导改革,分阶段逐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注入了动力。本文首先说明了国有林场现状,然后分析了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详细阐述了国有林场改革的对策。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管理体制;产业结构;经营
一、国有林场现状
截至 2012 年底,全国共有国有林场 4855 家,其中,贫困林场数量达 3485 家,占总数的 72%。贫困林场总人口 233 万,占国有林场总人口的 83%。4855 家国有林场分布在 31 个省(区、市)的 1600多个县,其中省属国有林场占 10%,地市属国有林场占 15%,县属国有林场占 75%。林地面积 8.7 亿亩,现有职工 75 万人,其中在职职工 48 万人,离退休职工 27 万人。有 236 家贫困林场场部不通公路,里程达 2.6 万公里,3163 家贫困林场 8.6 万公里断头路急需维修。1595 家贫困林场场部及 6474 个护林站吃水困难,涉及总人口达 150 万。170 家贫困林场场部及 6474 个护林站不通电,涉及 10 万职工。360 家贫困林场场部及 10 150个护林站不通电话。还有不少林场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目前没有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在职职工人数分别达到 15 万、25 万和 30 万。
二、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新时代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林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人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对林业的保护和管理。林场是我国林业管理中的重点场所,应该按照现代化林业建设方针,对其的保护与管理要体现生态建设的理念,力争提升林场资源的质量,使其环境效益得到充分发挥。眼下在国有林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配置落后
1、从交通运输方面看,许多国有林场周边交通不发达,不能满足林业发展的需要,从而对林场的运营带来不便。
2、从生产资源来看,一些国有林场无法保证有自来水供应,致使林场用水质量得不到保证,影响林场的生产和运营。
3、还有一些林场处于偏远地区,电力设备不完善,无法保证正常用电,减缓了林场的运营效率。
(二)林业结构不完善
现如今国有林场的运营主要还是依靠木材销售,经济来源单一,且效益不高,与木材相关的低层次产品容易受到市场的影响,出现价格波动,进而影响林场的长久经营。此外,由于国家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一些林场用地被城市规划或铁路建设征用,造成林场资源的不断缩减,从林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国有林场用于经营销售的部分所占比例较小,创造利润的空间有限。由于林场的地理位置特殊,工作人员无法享受正常的医疗待遇,林场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导致现有人员工作效率偏低,无法保证林业的持续化发展。
(三)纠纷问题难解决
在国有林场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纠纷,比如在利益方面的纠纷。随着国家发展林业政策的不断改动和完善,林地的价值在逐渐提升,一些乡村贪图更大的经济利益,试图对林地加收高额赔偿,这对木材的销售效益有着直接影响。此外,关于林地权利的纠纷也在近年来频繁出现,一些村民以不合理的理由要求林场让出林地所有权,并且借助相应政策对农民的鼓励和扶持提出苛刻要求,使林场的发展举步维艰。
(四)资源维护效率较低
为了林场的发展,防止火灾这一项工作需要引起相关人员足够重视。但是许多农民对于灾害的认识还比较肤浅,肆意使用野外火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上林场气候较为特殊,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此外,对于林场资源的治安管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木材价值的不断走高,一些不法分子将林场资源作为谋取暴利的主要来源,导致林场内不少树木被盗窃。对此,相关治安部门应该加大打击力度,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出现。
三、国有林场改革的对策
(一)抓好分类经营改革,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实行事社分开,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把目前由林场承办的学校、医院等社会服务机构从林场剥离出去,交由当地政府管理。一方面,使林场职工及子女能够享受社会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也从根本上减轻林场办社会的负担。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按照 “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结合国有林场实际,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强化资源资产、计划财务、生产经营等基础管理制度,严格考核机制。将国有林场改革与国有事业单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改革国有林场人事劳动制度,规范国有林场职工工资
制度,各场重新核定编制后,纳入公益型事业单位管理的在职职工,应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有林场稳定
一是规范国有林场养老保险制度,国有林场应全部执行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切实维护职工的其他社会保障权益,积极按规定参加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三是按有关规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属成员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创新经营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一是坚持 “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对林场所办的多种经营项目、商品林及苗圃、经济林园等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股份合作、合资、承包、租赁、拍卖、出售等方式进行优化配置,实行“国有民营”,盘活国有资产。
二是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稳定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加快森林资源流转进程。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场职工可以承包国有荒山造林、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育苗等生产经营项目,可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及旅游服务等多种经营项目,取得的收入归职工所有,这样既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又能确保劳动者经营自主权并使其获得应有的收益。
三是深化劳动用工合同制,干部管理聘用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工资分配制等 “三项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场长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聘用制及岗位与绩效工资制,建立起 “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运行机制。
四是改革生产经营方式,组建营林生产专业队或专业户,各项生产任务公开招标,取消国有生产组织形式,保证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有林场自身效益
一要积极探索公益林经营模式。在确保不降低防护功能的前提下适度抚育、改造、引入阔叶树种,以提高生长量,稳定林分结构,具备条件的可以增加珍贵树种种植。这既能增加调节气候、提高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也可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二要科学培育商品用材林。在立地条件好的林地上发展绿化苗木和工业原料林等,提高经济效益,壮大林场经济,增加职工收入。
三要调整产业结构。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林场自身资源优势,发展林下经济,如种植森林药材、森林蔬菜,进行林下养鸡、养羊、养牛等绿色养殖,积极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研究制定国有林场森林持续经营的规划和措施
要根据生态优先的原则和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进一步研究确定林场林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并从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出发,编制森林培育发展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使林场的技术规程及标准逐步建立起考核、监管制度,林场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要发展珍贵优质高效森林,调整不合理的林种、树种结构,改善森林环境,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确保国有林场森林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综上,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国有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且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与管理意识加以创新和改革,使国有林场在环境资源经营等方面得到全方位改善,为国有林场的健康发展打下坚买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詹志伟.我国国有林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23)
[2]邱加荣.浅析加快国有林场发展的对策[j].绿色财会.2010(08)
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及对策论文篇三
简议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及对策
摘要国有林场对改善我国环境质量有很大帮助。目前,国有林场的单位性质正在转变,但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建设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要想实现国有林场的跨越式发展,必须解决林场员工的待遇,完善投资机制等措施,提高国有林场的企业竞争力。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投资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27-0-02
国有林场是由国家和省投资,为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资源依法建立的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生产性事业单位[1]。中央林业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虽然没有直接就国有林场如何经营和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而具体的意见,但提出了林业的“四地位”和“四大使命”的重大战略,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之一,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2]。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以及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国有林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国有林场大多位于自然条件差的高寒山区和土地贫瘠地区,自然灾害频发,建设难度大[3]。目前,我国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有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国家生态建设和改革的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基础设施薄弱,生产严重受阻
我国国有林场的大部分林场没有兴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有的即使兴建,但由于我国国有林场在初建时期,受到国家的投资政策限制,建设标准比较低。且近几十年来,国家也没有投入相应的后续资金,导致基础设施因为投入资金不足而缺乏更新和维护。目前,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修建的投入资金,但仍有一些地方没有解决公路、通电及通讯等问题。由于国有林场的特性,其地理位置一般比较偏远,国有林场也处于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边缘,这就使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旧处于落后的状态,林区的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无法纳入政府的建设规划中去,林区基础设施的问题突出,严重影响林场各项工作的开展[4]。
1.2 运营资金不足
我国林场绝大多数已列入生态公益林建设,由于公益性林的特殊要求,使林场可采森林资源量下降。目前,市场上木材价格较低,收入低微。国有林场木材缺乏经营自主权,采伐、造林更新都不能由林场控制,需要受上级指令性计划控制,但也享受不到企业应有的优惠政策。
1.3 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亟待解决
国有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比较复杂,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必要条件,大家都认为应作为国有林场改革的突破口。目前,国有林场职工的保险缴纳的类型不同,大概分为3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养老保险后又转为企业养老保险。但国有林场还存在一个问题,即有的职工甚至未缴纳社保,有的单位甚至高达1/2。企业保险和事业保险缴费比例不同,养老金不同,职工保险问题直接关乎了职工的个人利益,如不妥善处理,将影响社会稳定。另外,国有林场职工的编制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公务员,有事业编制人员,还有农牧工,关于如何处理社会保险,国有林场没有统一的标准。公益型林场资产变现难度大,自费改革可能性小。
国有林场改革的对策
2.1 加大财政投入
在国家层面上,可加大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投资力度及扶持力度,加强其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度。加强政府投资、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的结合,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可从2个方面入手:一要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完善投入机制,优化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使用绩效,引导和推动企业和社会增加对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的投入;二要积极推进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为企业提供信贷融资、信用担保,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的投融资体系。
2.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为保证国有林场转型的顺利进行,应大力建设林场基础设施,保障职工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改善职工生活、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这样不仅能够促进林区的经济的发展,达到林区面貌大改变,改变原有的林分结构,促进林区的健康发展,还可以加强大型国有林场中的产业建设设施,如胶板厂等,促进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发展。
2.3 解决职工保险问题
解决职工保险问题需要中央、省、市县共同努力,并给予特殊政策。可利用林业造林、扶贫等投入营造经济林,承包给职工经营,提高职工的收入;可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多支持改革成本,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的保险问题。不仅如此,还应充分领会国有林场改革的意义,结合国有林场自身的实际情况,把联系点建设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以分类经营和养老保险为核心,精心做好工作方案。
此外,应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指导的总体思路。国有林场改革是林业三大改革之一,情况复杂,搞好国有林场改革,不仅是国有林场发展的需求,也是国有林场广大干部职工脱贫致富的热切期盼,但由于林业的长期性,改革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一般林场的转型都需要2~3 a,其转型可认为是林场建场50多年来最浩大的工程,直接影响着林场将来的发展。国有林场改革得到了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但由于地方的地域性差异,在政策的把握、方案的实施、资金的支持、外部的协调等许多方面,各地情况不同。应借鉴别人成功的经验,支持有利于林场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各种改革探索,在探索中寻求发展之路。
结语
国有林场改革是林业三大改革之一,要想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就要始终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的生态林场,即由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转型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只有解决了国有林场的解决职工保险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金不足等问题,才充分发挥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证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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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及对策论文篇四
1979年6月,福建省仙游县盖尾公社莲井大队的农民李金耀与大队签订合同,承包了当地马山1200亩的荒山造林,创办了我国第一个家庭林场。1987年李金耀病逝,女儿李美和接下了父亲未竟的事业。20年后,李美和的家庭林场已是满目苍翠,鸟语花香。随着福建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李美和领到了全国第一本林权证,蒸蒸日上的林场也成了名副其实的“绿色银行”。图为李美和承包的家庭林场正在收获木材(2008年9月26日摄)。新华社记者涂洪长摄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5日透露,继2008年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我国林业重大改革又出新举,国有林场改革2011年将在部分省启动试点,“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开。
贾治邦是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据介绍,目前我国共有国有林场4507处,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经营面积9.3亿亩,其中森林面积6.7亿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亿亩,分别占全国森林面积和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的23%和26%,是我国生态脆弱地区的主要生态屏障和重要后备森林资源基地。
由于多种原因,国有林场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发展后劲不足、政策体系不完善,不仅使林场发展陷入困境,林区民生问题突出,而且严重影响国家生态建设大局。贾治邦说,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林场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改革思路基本形成。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是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从深化改革、根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入手。国有林场改革矛盾多、涉及面广,各地要先行先试,创新经营机制,重点解决好职工养老、医疗、就业等问题,分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
据介绍,过去5年,我国林业重大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全面推开以来,目前已有18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任务,解决林权纠纷80余万起,确权集体林地22.36亿亩,占总面积的81.69%。6825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3亿农民直接受益。配套改革正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193个县展开。
贾治邦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要全力打好明晰产权攻坚战,确保年底全面完成集体林地确权任务,2012年全面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
资料图片:郁郁葱葱的洪田村毛竹林(2007年7月1日摄)。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从1998年起,率先在省内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村9019亩商品林按人口平均分山到户,在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给农民,走出了一条林业经济发展的新路子。新华社记者张国俊摄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发展保持强劲势头,2010年全国林业产值已突破2万亿元。
这是记者从5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的。据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发展迅猛,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松香、人造板、木竹藤家具、木地板产量跃居世界第一,干鲜果品和花卉产量名列世界前茅。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由“十五”期末的400多亿美元增加到900亿美元。
“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林业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2005年的52∶41∶7调整为目前的38∶53∶9,林业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第三产业比重逐步加大。经济林产品产量突破1.27亿吨。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未来5年,我国将依托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业富民产业,着力提升林业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十大主导产业,力争到2015年全国林业总产值达到3.5万亿元。
林业十大主导产业是:木材及其他原料林培育产业、林产工业、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济林产业、森林旅游产业、林下经济产业、竹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林业生物产业、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和沙产业。
“这十大主导产业,涵盖了林业一二三产业,是林业发展的潜力和优势所在,是农民增收的希望和出路所在。要通过培育林业主导产业,在全国建立起一大批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用材林基地县、油茶县和林业产业集群等,真正为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做出突出贡献。”贾治邦说。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未来5年,我国将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为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这是记者从5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的。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表示,力争到2015年,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森林蓄积量达到143亿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3.09亿公顷,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84亿吨。
这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包括:东北森林屏障、北方防风固沙屏障、东部沿海防护林屏障、西部高原生态屏障、长江流域生态屏障、黄河流域生态屏障、珠江流域生态屏障、中小河流及库区生态屏障、平原农区生态屏障和城市森林生态屏障。
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范围覆盖全国主要的生态重点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内容包括森林、湿地、荒漠、城市等主要生态系统,构成了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基本框架。“着力建设好这十大生态屏障,是全国生态建设的主要抓手和战略重点。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重大历史任务,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以防范和减轻风沙、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为重点,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贾治邦说。贾治邦指出,实现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的“双增”目标,是“十二五”时期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是实现“双增”目标的重要举措。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我国林业紧紧围绕森林、湿地、荒漠三个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基本形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框架。
全国人大代表刘志新谈国有林场改革
全国两会临近,我开始打电话联系河北有关林业方面的两会代表和委员,想知道他们有什么好的提案、议案带上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新的一份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提案让记者最感兴趣。
作为林业行业的老兵,刘志新在任何场合都从不掩饰他对林业的深厚感情。
“我一毕业就接触国有林场。我们的国有林场多少年来一直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但在实际管理中却是非企非事,体制机制不顺,自身发展遇到许多困难,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没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些林场水、电、路、讯四不通,发展举步维艰。这与新时期国家生态建设形势极不适应,与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形成强烈反差,国有林场被边缘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我今年就是想好好呼吁这件事。”
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采取国家财政投资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经过几代职工50多年的艰苦努力,全国国有林场已发展到4507处,现有职工总人数66万人,经营总面积
9.3亿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8.2亿亩,森林面积6.7亿亩,森林蓄积量23.4亿立方米,是我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核心部分、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科技兴林的中坚力量,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发挥着重大作用。
刘志新在提案中列举了国有林场今天陷入危困局面的主客观原因。
一是在地理位置上,先天不足。大多数国有林场,都处在高山远山、交通不便、偏僻荒凉或省、市(地、州)、县交界地段,远离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林场的发展。建场之初,只抓生产,不重视生活设施建设,造林面积不断扩大,木材产量不断攀升,居住条件、交通状况却没有随之改善;改革开放后,国家支持的人畜饮水、道路建设、网络通信、电网改造、电视工程等相关优惠政策,国有林场都享受不到。地理位置上的先天不足,后天发展的鞭长莫及,使林场成了国家政策“阳光照耀不到的盲区”。二是在单位定性上,出现错位。国有林场承担着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林业特别是生态林业完全是社会公益性质。但是,一直以来,国家把以造林经营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定性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编制、不给事业费,职工也不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的劳保福利待遇,林场的生产管理费用,也要由林场自己创收解决。
三是在资源产权上,主体不明。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法定为国家所有,实行省、市(地、州)、县三级政府分管,由林场管护和经营利用,生产的木材由计划部门统一调拨,所获利润上缴政府主管部门。但森林资源的产权主体一直不明确,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乃至林场都认为自己可以代表国家,有权管理和处置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资产,因此,不断出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被划拨、撤并、占用、甚至破坏等事件,使国有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对于这些行为和现象,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由于不是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的法定出资人代表,无权干预;林场是当地政府隶属的单位,更是无能为力。国有林场资源产权管理混乱的现状,严重影响了国有林场的发展。
四是在角色转换上,准备不足。在国家林业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战略新形势下,林场的经营形式也发生了转变,各地对林场的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在角色转换上,林场和各级政府都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表现为: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天然林的限伐、禁伐靠行政命令很容易就实现了,达到了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但禁伐后,林场的配套产业如何发展、富余人员如何分流、资源资产如何管理、企业办社会的压力如何减轻等难以解决的问题,林场和各级政府都没有认真思考,没有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林场如何实现转型,转型后内部的“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如何改革,还没有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议程,林场今后的路到底怎样走?大家茫然!
五是在财政投入上,严重不足。国有林场建设初期,实行以省为主,中央、省、市(地、州)、县分级管理的办法,林场的生产建设投资和管理费用,主要由中央和省两级承担。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后,原由中央掌握的国有林场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切块下放,改为省、市、县财政管理,逐步形成了现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随着森林分类经营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国有林场的绝大部分森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木材生产收入几乎为零,由于国有林场多数处在老少边穷地区,当地财政也无力为林场投入。林场处于基础设施建设无资金,造林经营无经费,职工工资无来源的“三无”状态,使林场处于无力发展的境地,且呈现日益萎缩的趋势。此外,国有林场是最基层的组织机构,除承担着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等基本任务外,很多林场还设有公安、卫生、学校等社会职能单位,林区管理具有部分行政事务职能,使林场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
刘志新说,国家将启动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他想就这一问题提几点建议:
一是将国有林场明确为国家事业单位性质,职工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待遇。资金来源以国家和省级财政为主,市、县配套为辅。在此项制度落实之前,可将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林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年100元/亩,并以此为基数视物价水平的变化而调整,以解燃眉之急。
二是完善相关政策,国有林场林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包括人畜饮水、道路交通、电力通讯、危旧改房造等由国家统一规划和建设,造林绿化、森林经营等所需费用纳入国家基本建设预算。国家要支持国有林场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旅游、度假、康复、文化创意等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保障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使国有森林资源不受侵犯。四是将国有林场承担的公安、卫生、学校等社会职能,纳入政府管理和经费保障范围,减轻林场负担。五是有关部门要研究国有林场自我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以及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等其他相关改革。建议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国家林业局尽快组织制定《国有林场条例》,将国有林场的改革和发展以立法的形式予以保障。
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及对策论文篇五
浅谈国有林场改革
——以进贤县北岭林场为例
周奇1周润根1吴海文1胡云助1刘良源2※
(1.江西进贤县林业局邮编3317002.江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邮编330038)
[摘要]国有林场在计划经济时代,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实施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等缘由,商品林逐年下降,林场经济效益每况愈下,通过对进贤县北岭林场的调研、剖析,对目前全省实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关键词]进贤县;北岭;国有林场;改革
进贤县北岭林场位于进贤县的东北方向,距县城7km,是1966年创办的采育林场,有林地766.67hm2,其中生态公益林333.33hm2,杉木人工2代针叶林333.33hm2,湿地松53hm2,水田1.33hm2。有职工220名(其中退休100名),管理人员8名。
一、国有林场存在的问题
1、林场社会边缘化
现在的林场,农村不像农村,社区不像社区,国家的惠农政策、城市社区低保、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等国家优惠政策都享受不到,职工无田无地,生活得不到改善。长此下去,会影响林区社会的稳定。幸好,2010年该场分得47户棚户改造,2011年又分到40户,总户130户的棚户区改造有望3年内完成。
2、历史原因造成林场负债累累
建立国有林场的初衷,是保护森林,“造好一片林,留下一批人,管好一片林”。形象地概括了林杨是发挥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主力军的作用。林场经费本应纳入各级财政管理。可是林场定位是“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企业管理”。林场生产的木质产品还要照章纳税和向县市上交利润。以致许多林场疲于创收,无力扩大和保护森林资源,甚至靠砍伐林木维持生计,造成林场负债累累。
据统计,江西422个国有林场,309个亏损,累计负债13.67亿元,其中营造林贷款7.73亿元,占总债务的56.5%;拖欠职工工资1.75亿元,占总债务的12.8%;拖欠社保资金2.99亿元,占总债务的21.9%;办企业等债务1.2亿元,占总债务的8.8%。全省有3.28万下岗职工,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51%;80%以上的林场职工年收入不足2000元,普遍低于农民收入。政府民民而林场职工大多数是双职工,为了生计,只好外出打工,加上又无一技之长,只能从事搬运工、装卸工等累活、重活,一年下来寥寥无几,有时甚至到了入不敷出的年景。有的职工过世后,仍欠下大笔医疗费无法偿还,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众所周知,进贤属鄱湖滨湖地带,酸性红壤是不太适合杉木的生长,更何况人工杉木的2作者简介:周奇,男(1981~)本科,林业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场经营管理和营林工作。
※通讯作者:刘良源,男,教授级高工,lly6966347@
代、3代萌芽更新林,越长越小。为了保证退休工人的工资,杉木采伐越来越小,只能供造纸、纤维板用材之用,除去采运开支,每吨纯利润仅为100元左右,即使如此,还是维持不下去。
3、基层领导认识不到位
国有林场有点像农垦企业,但又有不相似之处。本来在实行农垦企业改制时,林场应同时推进。但那时,林场还有木材砍伐,工资发得出来。为了一方稳定,领导不敢下这个决心。现在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过这个“门槛”,绕着走是走不过去的。如今,社会行业职业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何以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公平”。所以,国有林场改革非改不行了。
二、国有林场改革的建议
1、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明确地方党委是当地林业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各级政府应成立国有林场体制改革领导班子。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常委、农工部长任办公室主任,林业局长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其他农、水、财政、金融、保险、劳动、人事、广电、交通、通讯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任副主任。组建“老、中、青”工作班子,请当地“四套班子”中,时任有威望的退休领导任工作小组长,组成老、中、青工作班子,深入细致开展林场改革工作。
2、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形成改革方案
林场改革方案要经过几上、几下,反复酝酿,修改。实施中不要赶时间、赶进度,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为原则,逐项推进,一定要让广大职工满意。
3、坚持原则与灵活运用政策
借鉴国家、省、市、县对农垦企业改制的政策,灵活运用。
4、林业周期长,是“三效益”相统一的行业。
国营林场应该实行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实行收、支两条线。林场职工也应由政府采取转移支付办法解决“社保”和“医保”等民生问题。
5、因地制宜,加大对国有林场林业科技项目的投入。
国有林场必须依靠科技,改变粗放经营模式,转变为高效益的集约经营模式,把林业生产与科研紧密结合,促进林业高效发展。如进贤县北岭林场将原来低产的三代杉木人工林采伐迹地租赁给进贤县东海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园林景观花卉苗木培育,林场职工参与其中劳作,有了一份固定工资收入。
6、自力更生,置换身份,建设新林区
(1)国有林场职工也可以租赁方式经营本场山林,落实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发展林业生产,前提是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流失,稳定国有林区秩序,提升森林资源商品价位,让职工不但是生产者,还应是林业经济活动中的经营者,如安福县明月山林场分山到户,落实经营权,竹林由原来的150元/hm2提高到3000元/hm2,极大地刺激林业生产的发展。
(2)实行当年采伐山场活立木竞价销售,将林场以往自己承担的产、销、运、储等多个
中间环节全部由中标者自主管理和承担风险,杜绝木材销售中的“人情价”、“人情尺”。让业务员从繁琐的销售环节中分离出来,转移到森林资源的培育中去。正确处理好责、权、利关系,在广大职工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均山、均股、均利”。以政府为主导,招聘林场职工中坚分子和返乡农民工,组建林业经济专业合作社组织,如同农村招聘、公选村支书、村主任那样。如婺源县江湾镇晓庸村支书黄欣泉同志,就是先由镇党委书记谈话,懂得了“一人富了不算富,全村富了才算富”的道理,并带领全村脱贫致富。他上任一年,就垫资70万元,捐资12万元,修通了15公里的林区公路。开展了生态旅游工程建设,村民拍手叫好。
(3)实行减员增效,合理分流林场职工,如组建“木竹检量技术服务所”和“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所”中介服务机构。江西宜春明月山林场仅此一项就增收80余万元;成立森林旅游开发公司,招聘林场职工和返乡民工自主创业,如导游、摄影、农家乐、出租车、有机茶、木雕工艺品等服务行业。当地政府应加强领导,发扬“提着灯笼去办公”的苏区精神,全力支持,宣传鼓励。金融部门要通力协作,提供小额贷款,工商部门应及时核发营业执照。
7、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如电力、电信、道路、桥涵、溪流河坝、房屋等,林场经济本身就步履为艰,要林场自己出资维修,力不从心,建议当地政府统一运筹,林场职工投工投劳,共同修复。
8、林场返乡务工人员积极投入“一大四小”工程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林场职工外出务工人员,占职工总数的一半左右,当地政府、林场领导应组织他们积极投入到“一大四小”林业工程建设中来,承包、栽植、管护树苗。2011年,我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3.1%,林场职工大有用武之地,采育良种、培育壮苗、栽植造林、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营林工作,对林场职工来说,驾轻就熟,这样扩大了就业,增加了收入,何乐而不为。
结语: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林业发展系统工程,改革中除了林场主体外,还涉及到方方面面。所以,从组织领导到宣传报导,到方案实施,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生态安全、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足踏实地,最终成果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达到创新林业发展新体系之目的。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