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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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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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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一

2013年9月29日,营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营口复兴桶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职业卫生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审查,同时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增设生产车间机械通风装置;

2、增设调漆间及涂印间,并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3、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整改措施:

1、曾设了布袋除尘器、排风扇 ,并进行了除尘器、排风扇的使用、保养的专业培训,保证了除尘器、排风扇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确保除尘器、排风扇的正常运行。同时,生产车间安排专人及时清扫地面积尘,避免了二次扬尘。

2、生产车间进行了工艺改革,尽可能实现了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的要求。从而使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大量减少,控制在了国家容许的范围之内。

3、车间员工配发料防护服、防护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并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工人在工作期间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营口复兴桶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14日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二

煤矿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

煤矿是作为一种特殊行业、职业,较之地面作业它有许多不安全的自然因素: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时时刻刻都在威胁着我们。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同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是我矿应尽的职责,长期从事采掘一线的职工,容易得职业病,吸肺病及煤肺病,严重危害工人健康,直接影响安全生产。为了减少或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健康,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建立防尘工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矿长任副组长,其余部门负责人等同志任成员。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防尘工作的指导,把它作为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研究制定防尘规划措施,定期检查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这一工作的全面进展,成立防尘工作区、专职机构、配齐防尘人员,负责全矿防尘管理,设备的安装、维护、管理和取样测尘工作,各采煤、开拓、掘进等工区还要配备兼职防尘人员,实行心管与群管相结合的防尘系统,做到机构健全,组织严密,改变防尘工作无人负责的状态。

2、严格执行防尘管理制度

(1)建立防尘工作责任制,划分各部门、各队防尘职责范围,做到责任明确。

(2)定期取样测定粉尘制度,每年要进行粉尘浓度测定。

(3)防尘设备使用制度,没有制定防尘措施的施工项目不准开工;

采掘工作面没有防尘措施不准回采和整理掘进;有防尘设施不供水不准作业;防尘设备发生故障维修不好不准作业。

(4)巷道定期清扫冲刷制度,对容易积尘的转载点、煤仓等需定期进行清扫煤尘;对运输大巷每季都要用水冲洗。

(5)防尘检查制度,要把综合防尘作为安全检查工程质量验收中的重要项目,对每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采取“三落实”(人员、地点、时间)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6)奖惩制度。对防尘工作有功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于违反防尘规定,屡教不改的班组长要扣班组长当月奖金;在评选先进时,要把综合防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评比条件。

3、坚持实行综合防尘,前后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湿式凿岩,冲洗岩帮,装岩酒水,放炮前后喷雾和个人防护措施;半煤巷掘进工作面要推广使用侧式供水电煤钻和水炮泥,水炮泥和坚持放炮前后喷雾,主要运输巷道要实行水幕净化,装载点酒水喷雾。

4、狠抓防尘措施工程的落实。用于防尘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人员,公司要给予经济保证。每年、每月要制订防尘规划,建议今后防尘所需费用问题,应当列入成本的必须纳入成本。

5、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充实职防人员,对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对现有尘肺病人要采取中西医结合治疗措施,加强治疗和管理,提高疗效,使其达到抑制病情进展,促进恢复健康。对于长期从事采掘一线的职工,要作好记录,便于调换工种,从而减少尘肺病的可能性。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三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

云脚煤矿技术科 二零一五年

煤矿职业病危害整改措施

煤矿是作为一种特殊行业、职业,较之地面作业它有许多不安全的自然因素: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时时刻刻都在威胁着我们。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同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是我矿应尽的职责,长期从事采掘一线的职工,容易得职业病,吸肺病及煤肺病,严重危害工人健康,直接影响安全生产。为了减少或防治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健康,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建立防尘工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生产矿长任副组长,其余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防尘工作的指导,把它作为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研究制定防尘规划措施,定期检查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这一工作的全面进展,成立防尘工作区、专职机构、配齐防尘人员,负责全矿防尘管理,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和取样测尘工作,各采煤、开拓、掘进等工区还要配备兼职防尘人员,实行心管与群管相结合的防尘系统,做到机构健全,组织严密,改变防尘工作无人负责的状态。

2、严格执行防尘管理制度

(1)、建立防尘工作责任制,划分责任制,划分各部门、各队防尘职责范围,做到责任明确。

(2)、定期取样测定防尘制度,煤年要进行防尘浓度测定。

(3)、防尘设备使用制度,没有制定防尘措施的施工项目不准开工;采掘工作面没有防尘措施不准回采和整理掘进;有防尘设施不供水不准作业;防尘设备发生故障维修不好不准作业。

(4)、巷道定期清扫冲刷制度,对容易积尘的转载点、煤仓等需定期进行清扫煤尘;对运输大巷每季都要用水清洗。

(5)、防尘检查制度,要把综合防尘作为安全检查工程质量验收中的重要项目,对每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采取“三落实”(人员、地点、时间)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6)、奖惩制度。对防尘工作有功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于违反防尘规定,屡教不改的班组长要扣班组长当月奖金;在评选进行时,要把综合防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评比条件。

3、坚持实行综合防尘,前后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湿式打眼,冲洗巷帮,放炮前后喷雾和个人防护措施;半煤巷掘进工作面要推广使用侧式供水电煤钻和水炮泥,主要运输巷道要实行水幕净化,转载点洒水喷雾。

4、很抓防尘措施工程的落实。用于防尘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人员,煤矿要给予经济保证。每年、每月要制定防尘规划,建议今后防尘所需费用问题,应当列当入成本的必须纳入成本。

5、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充实职防人员,对接触防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日治疗。对现有尘肺病人要加强治疗和管理,提高疗效,促进恢复健康。对于长期从事采掘一线的职工,要做好记录,便于调换工种,从而减少尘肺病的可能性。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四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防范措施

煤矿生产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与振动,以及某些深度井工煤矿的硐室温度高、湿度大等不良的气象条件。职业病危害后果主要有:

1、生产性粉尘 煤矿生产中,采煤、掘进、支护、提升运输、巷道维修等生产环节均产尘。可引起矿工尘肺病。

2、有害气体 由于井下放炮、煤氧化、煤中放出等,存在甲烷(ch4)、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二氧化氮(no2)、硫化氢(h2s)、二氧化硫(so2)、氨气(nh3)等气体。使人中毒受伤或死亡。

3、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煤矿噪声主要来源于井下机械化生产。如风钻和局扇,这两样东西的噪声和振动特别大。使人听力下降、甚至耳聋等。

4、不良气候条件 煤矿井下气温高、湿度大,不同地点风速大小不等和温差大等。如长期在潮湿环境下工作的人易患风湿关节炎等。职业病危害防范措施主要有:

1、粉尘防护措施:1.加设喷雾洒水降尘设施。

2.以及湿式打眼和水炮泥的使用。 3.加强个人防护的用具。4.分配合理的风量。

2、有害物质气体防护措施有:

①消除毒物。煤矿井下的有毒气体主要来源于炮烟和煤氧化、火灾等。因为很多有毒气体是易溶于水的,通过加强通风和喷雾洒水排除和降低有毒气体含量,净化空气,是消除毒物危害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②加强个人防护。炮后烟未散去或作业现场空气质量太差时,不要急着进入工作面,待烟散尽、现场空气质量好转时再进入工作面,还应用好防护服、防护面具、防尘口罩、自救器等。

3、噪声和振动防护措施有:

噪音危害预防控制。吸声,消音,隔音,隔振,卫生保健措施。(1)控制噪声传播。隔声:用吸声材料、吸声结构和隔声装置将噪声源封闭,防止噪声传播。

(2)采用合理的防护措施。利用耳塞防护。合适的耳塞隔声效果可达30—40db(a),对高频噪声的阻隔效果较好。

(3)合理安排劳动制度。工作时间穿插休息时间,休息时间离开噪声环境,限制噪声工作时间,可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高温危害防护措施有:

合理布置热源,隔热,加强通风换气,加强个体防护。(1)通风降温。加大风速排除热量。

(2)喷雾洒水降温。在工作面喷雾洒水既可以降温又可以降尘。

(3)保健防护。供给水,以补充人体所需水分和盐分。(4)个人防护。给工作人员提供结实、耐热、宽大、便于操作的工作服、工作帽、防护眼镜、隔热面具、隔热靴等。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五

××××××公司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公司应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公司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六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章第三十四条,现告知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以下职业危害因素(例:

1、噪音

2、粉尘

3、高温丁酮

4、液氨

5、硫化氢

6、硝酸等),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造成损害。

本岗位,我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您拥有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权利,且本岗位已为您配备了以下个人防护用品:(例:

1、劳保鞋

2、防护耳塞

3、护目镜

4、安全帽

5、橡胶手套等)。

同时,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相关规定和制度;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4、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

6、积极配合公司各项制度,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

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单位盖章:职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七

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长才二井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关于《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12〕 和呼吸性粉尘。矿井运输及提升等各生产过程中的所有作业操作均能产生煤矿粉尘,比如打眼、爆破、清理工作面、装载、运输、转载、顶板控制等过程,煤矿粉尘的80%来自采掘工作面。

在煤矿的诸多职业危害中,粉尘的危害居首位,如对粉尘危害认识不足不加以控制,它将恶化破坏作业环境,长期吸入直接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可导致矽肺、煤工尘肺等职业病。煤尘在适宜温度和浓度30~50g/m³条件下,一旦遇有火源,就会发生煤尘爆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噪声及危害:

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如绞车房、主扇房、水泵房、空压机房、凿岩机、局部通风机、转载机等生产岗位的机械设备都可能产生较强的噪声。

噪声对听觉功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听觉敏感度下降、语言接收和信号辨别能力差,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导致噪声聋。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宜发生工伤事故,长期处在一定强度的噪声中,可能对人体其他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3、有毒有害气体危害:

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危害是指在煤矿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职业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及慢性

中毒三种类型。有毒有害气体是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甲烷及二氧化碳等,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

采掘作业爆破时产生的氮氧化物如二氧化氮与水结合会转化成硝酸和硝酸盐,增加慢性咽炎、支气管哮喘、眼部发病率。出现一氧化碳会使人中毒,甚至造成死亡。硫化氢中毒表现为畏光、流泪、眼刺痛、异物感、流涕、鼻及咽喉灼热感等症状。甲烷气体会使人窒息,甲烷和空气混合在5~16%浓度时遇火能够发生爆炸,爆炸后生成的有毒气体,组成人员中毒死亡,有毒有害气体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很大危害。

4、高温作业危害:高温是指工作场所有生产性热源其散热量大于84kj/(m³·h)的车间;工作地点热辐射强度超过12.56j/(c㎡·min);工作地点温度超过30℃,相对湿度在80%以上,主要存在于地面施工场所。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1、为加强我矿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矿成立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宝和(矿长)副组长:李顺竹(工会主席)

成 员:张凤明 王海民 迟明武 郑全宝 崔伦兴 曲景斌

韩喜君 于春勇 李永华 孙忠波 尹德发 王世永 徐贵安 吴占久 郭树春 孙玉宝 范宗清 高贵文 刁月清

矿下设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孙忠波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煤矿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矿长为本矿职业病危害防治 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

(8)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9)负责对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3、有关职能机构职责

(1)安监科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等工作,对造成职业病危害的“三违”行为和人员进行处罚。(2)技术科在进行采区设计、编制各地点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要遵守规程和技术政策及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从安全技术上指导煤层开采、顶板管理、巷道布置、设备造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3)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协调、调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施方面的工作,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防护设施不到位或损坏的,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4)通风队负责职业危害粉尘的日常检查及检测,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价等工作。负责日常和定期洒水除尘工作,加强“一通三防”

设施设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和维护,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

(5)机电队负责全矿防尘供水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检修管理到位,防尘供水管路按需铺设到各个硐室和采掘作业场所,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的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6)采掘队及其他部门负责所在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使用维护好施工场所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按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整改到位。

(7)供应科严把所购物资的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入库,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投入物资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劳动个体防护用品齐全,做到发放及时,并做好发放记录。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为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治素质,普及预防知识,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2、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注重职工上岗前和岗中在岗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水平,遵守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3、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2)煤矿企业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矿长为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 机电设备硐室不得超过34℃。

(2)对井下各区域进行连续监测监控,甲烷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传感器必须设置齐全,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需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系统运行正常。

(3)做好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加强通风设施和采空区密闭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建立综合防尘制度,完善综合防尘供水系统。

(1)建立完善矿井的洒水灭尘系统。由地面不低于200m³的静压水池供水,主供水管路每隔200m、各分支管路每隔100m、采掘巷道每隔50m设置供水三通阀门,按要求合理扩展供水管网,防尘管路铺设到硐室和采掘工作面各使用地点。

(2)对巷道定期进行清扫和冲洗。主要进风巷道每月必须冲洗清扫一次,各车场巷道每10天必须冲洗一次,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必须每7天冲洗一次,掘进工作面巷道每10天冲洗一次,采掘工作面30m范围内每班冲洗一次。特别对容易积尘的巷道、运输转载点、采掘队每班进行冲洗灭尘,所有清扫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并记好洗尘记录,巷道积尘比较严重的地点,可适当增加清扫次数和范围。

(3)井下各场所不准有2mm厚,连续5m的粉尘堆积,巷道不得有杂物,不得有积水,保持水沟畅通。巷道应保持湿润。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井下各作业地点安装洒水除尘设施,并对洒水喷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落实。

(5)加强对采掘工作面防尘管理,并严格执行湿式打眼、放炮喷雾、开机开水等管理制度,有效降低粉尘浓度,确保防尘设施全部能正常、有效运行。

(6)加强通风除尘管理,确保风量满足施工地点需要,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要求,防止粉尘飞扬。

(7)加强员工的个体防护,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8)加强粉尘日常检测管理,防止粉尘超标作业,由通风队测尘人员按要求对井下粉尘进行检测。

1)总粉尘:①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定点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7、噪声防护措施。

(1)优先选用噪声小的设备,减少噪声危害。在购进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噪声小的节能高效设备。

(2)加强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经常保持设备的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3)控制噪声的传播,采用隔音、吸音设备设施减少噪声危害。(4)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为接触噪声工作人员配备耳罩、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8、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

(1)电气焊作业场所加强机械通风,以降低现场有害气体浓度,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锰焊条,为了保护眼睛不受电弧的伤害,焊接时必须使用镶有特制防护眼睛片的面罩。

(2)为防止弧光灼伤皮肤,焊工必须穿好防护服,穿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确需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严格按安全措施执行。

(3)严格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井下实施爆破后,为防止氮氧化物中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工作面风量满足要求,及时排除炮烟等有害气体。

(4)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瓦检员班组长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支护等情况,工作面确认安全后,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前需再次对工作面进行洒水灭尘。

(5)盲巷及采空区应及时按规程要求予以封闭,设立管理牌板和检查牌板,并按要求设置栅栏和警标,禁止无关人员,密闭要求每7天检查一次,主要检查密闭墙外空气温度和瓦斯浓度、密闭墙内外空气压差和密闭墙墙体,检查时间、检查人等,发现密闭不严、有其他缺陷或者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6)加强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严格执行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遵守规定,认真填写瓦斯日报、检查手册和检查牌板,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

场作业人员,采掘作业地点瓦斯浓度每班检查2次,本班未进行作业地点、硐室、使用中机电设备地点和其他有人作业地点都应当纳入检查范围,每班检查1次。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7)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和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8)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安全检查工、流动电钳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对工作面作业地点瓦斯随时进行检测。

(9)做到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通风设施完善,加强通风降低有害气体浓度,矿井风量满足各工作地点需要。

9、高温防护措施。

(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2)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3)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风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风速

适宜,满足通风降温需要

10、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其台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备齐全有效,要求各种防护设施完好,有定期维护记录。

11、加强管理,对职业病危害重要部位,悬挂警示牌、告知牌、公告牌。标识牌板应载明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产生的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产生职业危害的施工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12、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矿井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存档、上报并予于公布告知。

13、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以保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效控制。

14、每年按要求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15、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档案内容包括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监护以及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接触史等。

16、完善劳动合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告知制度。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职业病防治及相关待遇等条款。

17、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18、加强全员监护,普及职业健康检查。按《职业病防治法》管

理规定,聘请职业病防治医疗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健康检查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19、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投入。

(1)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经费纳入安全费用预算,满足工作需要,防治经费包括:

1)职业卫生培训宣传费; 2)职业健康检查健康监护费;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费;

4)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及物品购置费; 5)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购置费、防暑降温费; 6)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维护费; 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设备购置费;

8)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费; 9)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费等。(2)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的费用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工会和职工代表应对企业违反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安全健康方面的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并整改到位。

22、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本措施而造成职业病危害的相关责任人,轻微的按“三违”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要加重处罚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八

×××××工程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2011年3月

目录

1.编制目的 ..................................................................1 2.适用范围..................................................................1 3.防治方针..................................................................1 4.职业病危害种类............................................................1 5.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2 6.安全检查..................................................................4

i 西南城一期工程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2011年3月

1.编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护职工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及项目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2.适用范围

本项目施工场地内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3.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项目生产实际情况,本工程中职业病危害主要分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等,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较封闭环境中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

第1页/共4页 西南城一期工程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2011年3月

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5.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 5.1 施工现场一般规定

1)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要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2)临时用房要选址合理,并要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规定;

3)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4)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中毒、防病等工作;

5)建立环境保护、环卫管理和检查制度;

6)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5.2 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措施

项目根据施工现场生产具体状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5.2.1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3)在相对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焊接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4)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5.2.2 施工现场环境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和绿化措施;

2)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3)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密封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车辆出入应采取车辆清洁的措施;

4)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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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6)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7)采取降低噪声措施,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5.2.3 施工防护管理措施

1)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项目各部门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围挡将现场四周围起来。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

5)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6)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作业人员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7)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密闭空间内进行防水、喷漆作业等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如防护用具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至通风处,并通知施工现场其他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该场所进行通风;若已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进行处理;慢性中毒症状比较不易被发现,项目对从事此类作业的施工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体检,发现职业病症状将立即通知本人并调离岗位,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

8)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9)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如因进行强噪音作业导致头晕、耳鸣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其他人员进行治疗,症状严重者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

10)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提升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第3页/共4页 西南城一期工程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2011年3月

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把粉尘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长期在高密度粉尘环境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发帽及其他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吸入有毒灰尘。

11)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12)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6.安全检查

1)项目安全部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还需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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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九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编制单位: 编 制 人:

编制时间: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引起生产作业场所人群的人身健康损害,其危害存在隐性与显性两种形式,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作业场所空气中达到一定数量或浓度后可引起作业场所人群相继或同时多人发病职业病危害事故;其数量或浓度进一步升高可经多种有害因素化学反应或经明火、电火花、放电等引起爆炸事故;其中有毒有害气体随空气播散可能引起空气污染及其他人群发病。

一、粉尘危害及措施

1、来源及危害粉尘是煤矿生产中主要的有害因素,现代矿井掘进工作面大都实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在掘进、装岩、清理、运输及支护等过程中,均能产生大量含矽量较高的粉尘;进行凿岩时,也产生大量粉尘。采煤工作面主要实施综合机械化采煤,在割煤、装煤、运煤及支护过程均可产生粉尘。煤矿工人长期吸入含有大量游离二氧化硅的岩尘、煤尘或混合性粉尘,可发生矽肺、煤肺或煤矽肺病。

2、粉尘控制喷雾洒水、湿式作业是矿井作业防尘的主要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做到合理设计防尘洒水管网,管路敷设应达到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运输机转载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和运输巷道,并确保洒水管路的压力和水量能满足整个矿井喷雾洒水防尘需求。

3、采煤工作面防尘合理选择采煤机截割结构的结构参数和工作参数;在采煤机上设置合理的喷雾系统,进行高压喷雾降尘;在液压支架上设置喷雾(间架喷雾)控制阀,供移架及放煤时自动喷雾降尘;采用合理通风技术,设置最佳风速。

4、掘进面防尘掘进机配备喷雾洒水、水-空气喷射器除尘装置。

5、锚喷支护作业防尘设置合理的锚喷工艺,采用气力自动输送、机械搅拌、湿喷机喷射等措施;设置通风排尘、喷雾洒水、水幕净化、除尘器除尘设施措施。

6、普掘面防尘采用湿式凿岩打眼、水封爆破及水炮泥、放炮后喷雾洒水、水幕净化、冲洗岩帮及装岩洒水等作业方式作业。井下风动凿岩开钻时应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应先关风后关水。

7、装载运输防尘在装载机上配置喷雾洒水装置,对转载点进行喷雾洒水。

8、其他防尘措施对破碎机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并对破碎机实行密闭;在运输巷每隔200 m 左右设置2 ~ 3 道水幕降尘。

9、地面生产防尘措施地面洒水抑尘,地面积尘清扫,输送皮带和转运点密闭及喷雾洒水,振动筛、分级筛密闭并设置除尘器除尘。

10、个体防护督促工人佩戴防尘帽和防尘口罩。

二、通风及其重要性

为了保证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提供适宜的生产环境和条件,提高工作效率,《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工作地点空气的主要成分做出了具体规定。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氨、一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其他有害气体不得超过最高容许浓度。

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1)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³。

(2)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风速,温度及每人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在我国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案例中,与通风能力不足造成瓦斯超积聚有着直接的关系。

造成矿井风量不足的原因主要是现代大型矿井进入深部开采后,煤层瓦斯含量、在开采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加大;而另一方面,煤矿防尘要求降低风量,防止造成扬尘,这就要求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

三、噪声与振动来源、危害及措施

1、噪声与振动是煤矿生产中很常见的有害因素矿井内噪声主要产生于采掘机械、凿岩工具、通风局扇及运输设备;地面生产性噪声主要来源于通风机、提升绞车、输送机、振筛机、破碎机等。此外选矸过程也易产生高噪声。矿井内振动主要产生于凿岩、采煤机械,尤以风动工具更严重。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下降,重者可造成职业性噪声聋;噪声对心血管系统也造成损害。局部振动危害严重时引起手臂振动病。

2、控制噪声及振动控制措施包括:在通风机房室内墙壁、屋面敷设吸声体;在压风机房设备进气口安装消声器,室内表面做吸声

处理;对主井绞车房室内表面进行吸声处理,局部设置隔声屏;对操作人员长时间接触的其他高噪声厂房采用吸声处理的方法;临时锅炉鼓风机、引风机进出风口设消声器,基础加减震垫,采用隔声屏和墙面安装吸声结构控制噪声。

四、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危害及措施

1、来源及其危害瓦斯来源于煤层、煤块、岩帮,多蓄积于巷道顶部;一氧化碳在通风不良的矿井可有蓄积;硫化氢主要存在于散堆的煤层内,在落煤时逸出,多积于矿井低洼处。

2、控制防止瓦斯积聚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包括:对于可能发生瓦斯积聚的区域,应强化通风管理。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作业,必须先通风后作业。在生产中出现盲巷或废弃巷道时,应及时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做好采空区的密闭工作,减少采空区瓦斯涌出量,适当加大采煤工作面通风量,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幛,引导风流,吹散积聚瓦斯。建立严密的操作规程,加强宣传教育,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同时定期对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使其保持完好,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转。在进行污水处理站清淤、清理作业时,应严格按程序操作,先通风后作业,必要时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池内,防止硫化氢等废气中毒。

五、不良气象条件

1、形成原因大多数矿井平均地温梯度为2.55 ℃ /100 m,在通风不良时矿井下易形成高温作业环境。气湿取决于巷道中的水量,流入空气的温、湿度,以及岩层或煤层渗出的水量。当前,为了降尘,掘进、采煤基本采取了湿式作业,井下湿度更大。

2、控制适当合理加大风量;生产集中化,减少掘进工作面,减少井下散热点;工作面煤壁注水,起降温作用;在井底车场设制冷机硐室,制出的冷水经输冷管道送至各采掘工作面空冷器,冷却工作面风流。另外,在总平面布置上,需要把场前区布置在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污染源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以减少污染源对场前区的影响。在生产工艺上,现代矿井多采用较先进的生产工艺(采用综采、综掘工艺),有助于减少操作工人劳动强度及直接接触有害因素的机会。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前兆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防护设施及用品失灵或损坏或存在缺陷,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汇报修复,确保设施完好。

2、发现有毒有害物料泄露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抢修,待达到完好要求后再进行作业。

3、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应及时整改,否则不允许作业。

4、监测到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浓度超标,应立即开启通风装置进行强制通风,同时检查分析超标原因,情况严重的应立即紧急停止作业。

七、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1、物料外泄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方案

停止导致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

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

2、人员中毒现场应急处理方案

一旦发生人员氨中毒,应急处理人员在穿戴好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的情况下,应停止作业,迅速将中毒者救离泄漏区。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2、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清新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3、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

3、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①大多数火灾都是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在生产过程中,初起火灾的发现和扑救,意义重大。生产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一旦发现火情,根据火势大小应果断采取措施;如果是小火,应使用就近配备的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干粉灭火器:拉掉插销,压下压把对准火源喷出);如果火势不能扑灭,火势扩展速度快,不能有效控制(或发生大火)时,应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报警,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视情况尽量扑救,为专业消防队伍赶到现场扑救赢得时间。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进行紧急停车处理。

②发生爆炸事故时,当班工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无人员受伤时,采取自救,可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氧气呼吸器、滤毒罐等)或逆风脱离现场;有人员受伤时,采取互救,使用劳动防

护用品(氧气呼吸器、滤毒罐等)协助受伤人员逆风脱离现场,脱离现场后必要时采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同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消防队报警。

八、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1、疏散、撤离组织负责人:事故发生后,现场当班负责人或到达现场的指挥人员作为疏散、撤离组织负责人,若指挥不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作为疏散、撤离组织负责人。

2、撤离方式:事故现场人员向上风或侧向风方向转移,指定专门人员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逐一清点人数。在疏散和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人员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如有没有及时撤离人员,应指派配戴适宜防护装备的抢险队员两人进入现场搜寻,并实施救助。

3、非事故原发点现场人员的紧急疏散

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事故可能扩大的范围和当时气象条件,抢险进展情况及预计延展趋势,综合分析判断,对可能涉及的生产装置决定是否紧急停车和疏散人员,并向他们通报这一决定,防止引起恐慌或引发派生事故。

九、事故区、危险区的隔离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1、危险区设定依据、初始危险区域设定的一般原则:根据事故原发点泄漏有毒化学危险品(易燃或可燃物质)的危害特性,可能危及或影响的半径进行确定,一般以地面建筑物或道路作为间隔参照物。

2、事故现场隔离方法:在事故发生后,在确定的隔离范围内拉

红绳,并在明显的路段标明警示标志;

3、隔离措施:现场在主要进出点需要有人把守,禁止与事故处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的有关人员,禁止携带手机和火种,禁止穿易产生静电的衣物进入现场。

4、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交通

在事故报警发生后,根据需要对厂区和周边区域的相关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在相关路口设治安人员疏导交通。

十、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对人员的防护和监护

1、现场作业人员应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无人员受伤时,采取自救,可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氧气呼吸器等)或逆风脱离现场;有人员受伤时,采取互救,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氧气呼吸器、滤毒罐等)协助受伤人员逆风脱离现场,脱离现场后必要时采取人工呼吸;吸入刺激性气体者,不论当时有无症状,都应安静休息、加强观察;强酸、强碱所致眼灼伤,立即用自来水冲洗,特别是碱性化学物灼伤时,冲洗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必要时酌情延长,有机溶剂灼冲洗时间可短些;皮肤被化学物,特别是具刺激性、腐蚀性或易于经皮肤吸收的化学物污染后,应及时脱去污染的衣服、手套、鞋袜等,冲洗液一般采用自来水,忌用热水,冲洗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对碱性物质和强刺激物应酌情延长冲洗时间;对吸湿性强,遇水生成刺激性更强可释放较多热量的化学物,如四氯化碳、氧化钙(生石灰)等,宜先以软纸、软布揩去,再用大量流水彻底冲洗,切勿疏忽头皮、手、会阴皱褶等特殊部位的冲洗。

2、在有毒场所,抢险救援人员要从上风向或侧风向逼近现场,在有火现场禁止使用能打出火花的工具;在有高温、火焰和烟雾的场所,要近可能保持低体位逼近火源。

3、需切断毒物或可燃物源头(即泄漏点)时,可采取关闭阀门、打卡子堵漏、堵漏剂堵漏,打塞堵漏等有效办法。

4、有毒危险物泄漏点无法封堵时,要及时将发生事故的设备、管道中的危险物质,强制导入同类设备、容器中,以减少有毒化学危险品的泄漏量。

(4)向泄漏点喷水雾或可中和吸收有毒化学危险品的溶液,阻止毒物扩散。

5、当有大量液体有毒化学危险品泄漏时,还应以砂土、砂袋等筑堰围堵,防止流散,使污染扩大。

7、当储备有毒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着火时,在扑灭火焰和冷却的同时,要用水枪和其他喷淋方式冷却相邻的压力容器、设备,防止灾害扩大。

8、所有事故现场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当有害物质超标时,应当适用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如有害物质环境浓度达到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的浓度(idlh)或环境浓度无法明确,或者同时存在缺氧(氧浓度

十一、现场监护及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1、现场设专人对抢险、救援人员进行监护,一旦有异常情况(如抢险救援人员晕倒、建筑物或构件有垮塌、掉落危险、风向变化、灾情扩大等)可能危及抢险救援人员安全时,要通过声、光或其他有效信息传输方式,指挥和帮助抢险救援人员沿安全路线撤离。

2、撤离过程中,由总指挥派专人对抢险救援人员随时清点,确保全部安全撤离。

二、注意事项

1、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进入事故地点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2、发现人员中毒或窒息时,要立即将其运送到新鲜风流或有压风自救处,进行现场抢救。

3、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5、发现重伤、人员被困或死亡事故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请求支援。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十

fpg 施工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

擬建專案在施工建設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粉塵、化學毒物、雜訊、高溫、振動、紫外輻射等職業病危害因素,以及存在密閉空間作業。(1)粉塵 在選礦廠、冶煉廠の前期施工過程使用の挖土機、推土機、打樁機、鑽孔機等設備作業,挖方工程和土方工程作業過程中會產生矽塵;運輸、儲存和使用水泥過程中會產生水泥粉塵;電焊作業過程中會產生電焊煙塵;保溫工程、防腐工程、絕緣工程作業會產生石棉粉塵;耐火材料粉塵,木材、鋼材切割過程中會產生の木塵、金屬塵;裝飾作業過程中使用石灰或膩子粉會產生混合塵。(2)化學毒物

油漆、防腐作業過程中會產生苯、甲苯、二甲苯、汽油、酯類等有機蒸汽,以及鉛、錳、鎘、鉻等金屬毒物,防腐作業過程中還會產生油漆類有機物或瀝青煙;塗料作業過程中會產生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異氰酸酯以及鉛、鋅、鎘、鋁等金屬毒物;建築物防水工程作業過程中會產生瀝青煙、煤焦油、甲苯、二甲苯等有機溶劑,以及聚氨酯、丙烯酸樹脂、聚氯乙烯、環氧樹脂、聚苯乙烯等化學品;電焊作業過程中會產生錳、鎂、鉻、鎳、鐵等金屬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等。(3)雜訊

挖土機、推土機、打樁機、鑽孔機、自卸車、升降機、起重機、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破碎機、混凝土振動棒、金屬切割機、電鑽、磨光機、射釘槍等作業時產生機械性雜訊;通風機、鼓風機、鉚槍等設備在作業過程中會產生空氣動力性雜訊。(4)高低溫

施工活動多為露天作業,夏季受炎熱氣候影響較大,為高溫作業環境。,冬季受冷空氣氣候影響較大,為低溫作業環境。(5)振動

混凝土振動棒、風鑽、射釘槍類、電鑽、砂輪磨光機等手動工具在作業過程中會產生局部振動;挖土機、推土機、打樁機等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在作業過程中會產生全身振動。(6)紫外輻射

fpg

fpg 電焊作業過程中會產生紫外輻射。(7)密閉空間作業

在排水管、排水溝、樁基井、樁井孔、地下管道、地坑、密閉地下室等通風不足の場所作業,密閉儲罐等設備の安裝作業存在密閉空間作業。

綜合分析,該擬建專案前期施工建設過程(不包括井下作業)可能產生の職業病危害因素有:

粉塵:矽塵、水泥粉塵、電焊煙塵、石棉粉塵、木粉塵、金屬粉塵、耐火材料粉塵;

毒物:苯、甲苯、二甲苯、汽油、酯類、鉛、瀝青煙、煤焦油、甲醛、甲苯二異氰酸酯、聚氨酯、丙烯酸樹脂、聚氯乙烯、環氧樹脂、聚苯乙烯、錳及其無機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 物理因素:雜訊、高溫、振動、紫外輻射; 其他:高處作業、密閉空間作業。

建議:建設單位還需對專案前期基礎設施施工過程、設備安裝調試過程、運行後施工過程和外來維修單位施工過程、有限或密閉空間作業中可能遇到の職業病危害問題進行專項管理,並將專案施工階段の外委外包單位和人員納入專案建設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範圍。補充措施:施工建設過程及設備安裝調試過程中職業病危害防護の補充措施

(1)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企業按照《建築行業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規範》gbz/t211-2008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の要求,建立本項目施工過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責任制。施工建設過程及設備安裝調試過程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專案經理為職業衛生管理第一責任人,施工經理為直接責任人,施工隊長、班組長是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施工隊、本班組の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專案經理部應根據專案の職業病危害特點制定相應の職業健康監護制度、職業衛生培訓和考核制度、應急救援制度等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根據施工規模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2)本項目施工建設過程及設備安裝調試過程如實行總承包或分包,由總承包單位統一負責施工現場の職業衛生管理,檢查督促分fpg

fpg 包單位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職業病危害防治の內容應當在分包合同中列明。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の作業轉包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の單位和個人;

(3)專案經理部應根據施工建設過程及設備安裝調試過程現場職業病危害の特點,儘量選擇不產生或少產生職業病危害の建築材料、施工設備和施工工藝。按照施工場所產生の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配備有效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並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經常性の維護、檢修,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按照工人接觸の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配備有效の個人防護用品。可能產生急性健康損害の施工現場設置檢測報警裝置、警示標識、緊急撤離通道和泄險區域等;(4)專案經理部應向施工安監部門申報施工建設過程及設備安裝調試過程專案の職業病危害,做好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の記錄、報告和檔案の移交工作;

(5)應採取の防塵措施:儘量採取不產生或少產生粉塵の施工工藝、施工設備和工具,淘汰粉塵危害嚴重の施工工藝、施工設備和工具;採用無危害或危害較小の建築材料;採用機械化、自動化或密閉隔離操作;採取濕式作業;設置局部防塵設施和淨化排放裝置;(6)應採取の防噪措施:儘量選用低雜訊施工設備和施工工藝代替高雜訊施工設備和施工工藝;對高雜訊施工設備採取隔聲、消聲、隔振降噪等措施,儘量將雜訊源與勞動者隔開;盡可能減少高雜訊設備作業點の密度;高雜訊施工場所應為作業工人配備護耳器,減少作業時間;

(7)應採取の高溫控制措施:夏季高溫季節應合理調整作息時間,避開中午高溫時間施工。嚴格控制勞動者加班,盡可能縮短工作時間,保證勞動者有充足の休息和睡眠時間;降低勞動者の勞動強度,採取輪流作業方式,增加工人休息次數和休息時間;當氣溫高於37℃時,一般情況應停止施工作業;各種機械和運輸車輛の操作室和駕駛室應設置空調;夏季高溫季節為勞動者提供含鹽清涼飲料;(8)應採取の防振措施:加強施工工藝、設備和工具の更新、改造;風動工具の金屬部件改用塑膠或橡膠,或加用各種襯墊物,減少因撞擊而產生の振動。手持振動工具應安裝防振手柄,勞動者應戴防振手套;減少手持振動工具の重量,改善手持工具の作業體位,fpg

fpg 防止強迫體位;採取輪流作業方式,減少勞動者接觸振動の時間;(9)應採取の防毒措施:優先選用無毒建築材料,用無毒材料替代有毒材料、低毒材料替代高毒材料;盡可能採用可降低工作場所化學毒物濃度の施工工藝和施工技術;設置有效通風裝置;使用有毒化學品時,勞動者應正確使用施工工具,在作業點上風向施工;使用有毒物品の工作場所應設置警示標識;存在有毒化學品の施工現場附近應設置盥洗設備,配備個人專用更衣箱。使用高毒物品の工作場所還應設置淋浴間,接觸經皮膚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險性大の毒物,應在工作崗位附近設置應急洗眼器和沐浴器;為勞動者配備有效の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防護服、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等個人防護用品;

(10)應採取の防紫外輻射措施:採用自動或半自動焊接設備,加大勞動者與輻射源の距離;使用不透明或半透明の擋板將產生紫外輻射の施工現場與其他施工區域分隔;電焊工必須佩戴專用の面罩、防護眼鏡,以及有效の防護服和手套;

(11)應採取の高處作業防護措施:重視氣象預警資訊,當遇到大風、大雪、大雨、暴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時,禁止進行露天高處作業;勞動者應進行嚴格の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不安排有高血壓、恐高症等職業禁忌證の勞動者從事高處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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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十一

永春县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掌握我县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发生,根据泉州市卫生局《泉州市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卫监〔2007〕78号)的要求,我站于3-4月份派遣相关人员去市疫控举办的培训班学习,由于本站职业病防治人员相对缺乏,加上企业主职业危害意识淡薄,对调查工作不配合等因素,调查工作进展缓慢,特对此次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工作进行调整。

1、提高认识,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队伍建设,积极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与发展,调整、充实职业病防治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提高卫生技术服务和卫生执法水平,由原来县防疫站自行调查发展为乡镇卫生院防疫人员共同完成调查,由县组织对各乡镇卫生防疫组人员进行培训,由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危害因素调查,县防疫站负责质量控制,给予较多企业的乡镇进行县镇联合,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调查,积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下大力气,确保今年完成调查任务。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提高企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工作的认识。自觉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3、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文字材料,归类建档,并将资料和文字材料按职责分工报相关部门。

4、加强日常监督,特别是对危害较大的企业更好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常规报告制度,对制鞋、树脂,矿山开采、蓄电池等企业要引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要求,主动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努力消除和控制职业危害发生。

永春县卫生局

2007年10月30日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十二

色连一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和规定,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公司从事高温、有毒、粉尘、噪声、电气焊操作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措施。

三、防治方针:

本措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指导思想,积极主动的引导公司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的展开。

四、职业危害种类:

根据公司的生产和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的职业危害为五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生产岗位有大量的粉尘产生,长期吸入直接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

2、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3、生产性噪声和局部振动危害:生产岗位的机械设备都可能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振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振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手臂振动病。

4、高温作业: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氮氧化物与水结合会转化成硝酸和硝酸盐,增加慢性咽炎、支气管哮喘、眼部发病率。碳氧化物主要是指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会使人中毒,甚至造成死亡。硫化氢中毒表现为畏光、流泪、眼刺痛、异物感、流涕、鼻及咽喉灼热感等症状。

五、防护措施:

1、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为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治素质,普及预防知识,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2、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注重职工上岗前和岗中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水平,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3、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各部门、岗位按《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要求,对本部门、本岗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

4、加强个体防护,确保员工身心健康。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和一些有毒有害气体,严重的3 威胁着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相关单位要按aq1051-2008标准和《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公司职业病危害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台账》,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5、加强现场监测,及时发现危害因素。为了控制作业环境中的温度、一氧化碳和瓦斯气体等对人体的危害,通风区对监控系统进行合理布置,对井下各区域进行连续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建立综合防尘制度,完善综合防尘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了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按要求对巷道定期进行清扫和冲洗。特别对容易积尘的巷道、运输转载点等每班进行冲洗灭尘。二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装防尘设施,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三是加强对采掘工作面防尘管理,并严格执行湿式打眼、放炮喷雾、开机开水等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了粉尘浓度,确保防尘设施全部能正常、有效运行。四是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

7、噪声防护措施。优先选用噪声小的设备,减少噪声危害。一是在购进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噪声小的设备。二是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三是控制噪声的传播,采用隔音、吸音设备设施减少噪声危害。四是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8、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电气焊作业场所加强机械通风,以降低现场浓度,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锰焊条,为了保护眼睛不受电弧的伤害,焊接时必须使用镶有特制防护眼睛片的面罩。为防止弧光灼伤皮肤,焊工必须穿好工作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9、高温防护措施。一是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二是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三是局部热害严重的工作面应采用移动式制冷机组进行局部降温,非空调措施无法达到作业环境标准温度的,应采用空调降温。

10、各相关单位要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其台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备齐全有效,要求各种防护设施完好,有定期维护记录。

11、加强管理,对职业病危害重要部位,悬挂警示牌、告知牌、公告牌。标识牌板应载明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产生的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产生职业危害的施工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12、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公司井上下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予于公布。

13、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以保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效控制。

14、每年公司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15、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护员工健康及相关权益。档案包括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监护以及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接触史等内容。

16、完善劳动合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告知制度。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职业病防治、待遇等条款。

17、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18、加强全员监护,普及职业健康检查。按上级管理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19、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投入。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经费纳入安全费用预算,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等费用。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的费用按《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中列支。

20、落实《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能做到行动迅速,救治及时,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

21、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活动。工会和职工代表应对企业违反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安全健康方面的隐患问题建立跟踪监督整改档案。

22、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本措施而造成职业病事故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关处罚。

2017年2月18日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十三

烟台市惠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惠安安字(2005)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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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为了预防、消防生产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与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特制定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方案。

一、机构与职责

1、根据市卫生局和集团总公司的要求,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兵

副组长: 张春生 刘爱叶

成 员: 牟政义 李伟 杜书兵 王善民 各项目部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人员组成情况报安全保卫处。

2、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适用的正确性,将人员组成情况报安全保卫处。

(2)及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安全保卫处负责组织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以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4、各项目部要建立职业健康档案。(1)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清单。(2)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者名单。(3)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4)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检测结果档案。(5)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记录。

二、措施与实施

1、建立职业病防治网。各项目部要设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本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机构名单要上墙公布。

2、各项目部要经常检查、分析本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安全保卫处组织各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定期培训。

4、按照市卫生监督所的要求,在用工劳动合同中告知职业危害。

5、完善本项目部职业病危害工作岗位、职业病危害种类及从事职业病作业人员的调查工作。

6、依法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岗前、定期、离岗职业病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不能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7、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8、对以确诊的职业病人,要专人负责追踪管理。

9、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项目部应配备应急抢救用品。

10、分包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要在合同中注明分包方必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防治措施,并接受公司和项目部的监督和检查。

三、检查与总结

办公室半年组织一次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及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项目部在完成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要做好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并上报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汇总分析,对不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烟台惠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烟台惠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5月20日印发

主送:各处室、项目部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十四

利津xxcng加气站

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单位:利津xx天然气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月1日

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病防治,为劳动者创造一个有利于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协作,综合治理。

第四条 各子(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 用人单位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依法负责本级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七条 有关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各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社保部门是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级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对职业危害作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对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同时还负责职业病患者医疗、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经营计划部门负责有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的编制。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生产与职业病防护同时规划,同时部署,指导和监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将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及时通知卫生部门。

安全质量部门负责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宣传、培训和安全监督,并参与对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有害作业用工管理与监控,负责职业病病人工作的调整与安置。

财务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经费计划的落实,监督职业病防治经费的使用。工会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职业病患者待遇落实情况。

第八条 各级防疫机构职责

中心防疫站在公司社保部门领导下,主要负责:

(一)全公司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指导。

(二)本级有害作业场所及全集团千米以上长大隧道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监控。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效果评价。

(四)脱尘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

子(分)公司防疫机构负责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指导、检测监控、职业健康检查,尘肺患者的健康复查、监护、台帐资料与档案管理。

第九条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部职责

(一)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经费,保障本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制定项目部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工程竣工后将档案资料交工程公司档案室保管。

(五)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日常工作:做好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向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和设施,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并做好职业病防治有关登记、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的监督监测,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职业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七)定期向上级机关和劳动者报告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八)认真落实职业健康培训制度。 第三章 预防及监测

第十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如实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存在、使用放射性、高毒的仪器设备或化学品要根据有关规定通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向地方政府卫生部门申报,实行特殊管理。

第十一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责任将工作过程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待遇等在劳动合同中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者调动工作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变时,应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当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护措施降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使之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对有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监测。项目部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要定期检测、监测,每年不少于四次。公司、子(分)公司对重点项目和千米以上隧道每年检测、监测不少于一次。监测结果存入三级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向劳动者公布。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程(包括工程的部分作业环节)转移给不具备有效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个人。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

第四章 职业健康检查和监护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已脱尘的劳动者要根据作业场所粉尘中二氧化硅含量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一般应间隔三至五年检查一次,对尘肺患者的复查,一般每年一次。所有职业健康检查都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未成年人员、孕期妇女、哺乳期妇女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

第十八条 对经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应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并通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已经从事的要调离职业危害作业岗位。

第五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由各单位组织。

第二十条 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复查;

(二)调离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

(三)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有关待遇,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第六章 职业健康教育与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教育工作。在建项目要加强对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二十四条 及时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指导劳动者熟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努力降低职业病危害程度。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

第二十五条 各级组织机构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公司和子(分)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1法规;2标准、规范;3各类往来文件;4计划;5总结;6年度工作目标指标;7各级职业卫生组织机构;8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报告卡;9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卡;10存在职业危害项目统计(存在职业危害项目工程概况、在建千米以上隧道登记);11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报告;12当年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登记表;13当年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登记表;14尘肺病人登记表;15尘肺病人体检登记表;16脱尘人员登记;17脱尘人员体检登记;18项目职业卫生岗位培训登记;19项目职业病防治教育登记;20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登记;21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登记;22职业禁忌劳动者名单及调离情况;23本级宣传培训登记;24职业病报告卡;25专题会议资料;26宣传培训资料。

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项目部应按照公司社保函规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凡应立卷归档的技术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字迹工整,图表清晰,各技术环节审签手续完备,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 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该单位及其主管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考核与奖惩按公司社保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社保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十五

贵州黎明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新化乡新华煤矿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二0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和规定,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矿井从事粉尘、噪声、电气焊操作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措施。

三、防治方针:

本措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指导思想,积极主动的引导矿井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的展开。

四、职业危害种类:

根据矿井的生产和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的职业危害为五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生产岗位有大量的粉尘产生,长期吸入直接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

2、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3、生产性噪声和局部振动危害:生产岗位的机械设备都可能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振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振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手臂振动病。

4、高温作业: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氮氧化物与水结合会转化成硝酸和硝酸盐,增加慢性咽炎、支气管哮喘、眼部发病率。碳氧化物主要是指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会使人中毒,甚至造成死亡。硫化氢中毒表现为畏光、流泪、眼刺痛、异物感、流涕、鼻及咽喉灼热感等症状。

五、防护措施:

1、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为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治素质,普及预防知识,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2、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注重职工上岗前和岗中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水平,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3、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矿井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矿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组织领导工作。矿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各部门、岗位按《矿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要求,对本部门、本岗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

4、加强个体防护,确保员工身心健康。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和一些有毒有害气体,严重的威胁着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相关单位要按aq1051-2008标准和《新华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台账》,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5、加强现场监测,及时发现危害因素。为了控制作业环境中的温度、一氧化碳和瓦斯气体等对人体的危害,通防科对监控系统进行合理布置,对

3 井下各区域进行连续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建立综合防尘制度,完善综合防尘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了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按要求对巷道定期进行清扫和冲洗。特别对容易积尘的巷道、运输转载点等每班进行冲洗灭尘。二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装防尘设施,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三是加强对采掘工作面防尘管理,并严格执行湿式打眼、放炮喷雾、开机开水等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了粉尘浓度,确保防尘设施全部能正常、有效运行。四是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

7、噪声防护措施。优先选用噪声小的设备,减少噪声危害。一是在购进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噪声小的设备。二是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三是控制噪声的传播,采用隔音、吸音设备设施减少噪声危害。四是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8、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电气焊作业场所加强机械通风,以降低现场浓度,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锰焊条,为了保护眼睛不受电弧的伤害,焊接时必须使用镶有特制防护眼睛片的面罩。为防止弧光灼伤皮肤,焊工必须穿好工作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9、井下实施爆破后,为防止氮氧化物中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

10、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

4 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11、高温防护措施。一是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二是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三是局部热害严重的工作面应采用移动式制冷机组进行局部降温,非空调措施无法达到作业环境标准温度的,应采用空调降温。

12、各相关单位要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其台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备齐全有效,要求各种防护设施完好,有定期维护记录。

13、加强管理,对职业病危害重要部位,悬挂警示牌、告知牌、公告牌。标识牌板应载明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产生的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产生职业危害的施工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14、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矿井井上下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予于公布。

15、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以保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效控制。

16、每年矿井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17、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护员工健康及相关权益。档案包括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监护以及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接触史等内容。

18、完善劳动合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告知制度。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职业病防治、待遇等条款。

19、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20、加强全员监护,普及职业健康检查。按上级管理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21、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投入。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经费纳入安全费用预算,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等费用。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的费用按《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中列支。

22、落实《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能做到行动迅速,救治及时,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

23、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活动。工会和职工代表应对企业违反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安全健康方面的隐患问题建立跟踪监督整改档案。

24、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本措施而造成职业病事故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关处罚。

2017年1月18日

船厂安全隐患及建议篇十六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粉尘职业病危害事故

1、作业现场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制 10 倍以上,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有关领导进行分析并处理。

2、按照职业健康查体周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发现疑似尘肺病人,应及时进行复查确诊并调离粉尘岗位。确诊后应及时上报并进行治疗。(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职业病危害事故

1、采取有效个人防护

进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根据发生中毒的毒物,选择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进入半水煤气、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碳、氮气等中毒事故现场,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进入液氨中毒事故现场,必须佩戴正压式呼吸器、穿气密性防护服,同时做好防冻伤的防护。

2、询情、侦查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询问中毒人员、被困人员情况;毒物名称、泄漏量等,并安排侦查人员进行侦查,内容包括确认中毒、被困人员的位置;泄漏扩散区域及周围有无火源、泄漏物质浓度等,并制定处置具体方案。

3、确定警戒区和进攻路线

综合侦查情况,确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疏散警戒区域内与救援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切断火源,严格限制出入。救援人员在上风、侧风方向选择救援进攻路线。

4、现场急救

(1)、迅速将染毒者迅速撤离现场,转移到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有条件时应立即进行呼吸道及全身防护,防止继续吸入染毒。

(2)、立即脱去被污染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3)、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吸氧气。

(4)、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观察治疗。

5、排除险情 (1)、禁火抑爆。迅速清除警戒区内所有火源、电源、热源和与泄漏物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加强通风,防止引起燃烧爆炸。

(2)、稀释驱散。在泄漏储罐、容器或管道的四周设置喷雾水枪,用大量的喷雾水、开花水流进行稀释,抑制泄漏物漂流方向和飘散高度。室内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

(3)、中和吸收。高浓度液氨泄漏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4)、关阀断源。安排熟悉现场的操作人员关闭泄漏点上下游阀门和进料阀门,切断泄漏途径,在处理过程中,应使用雾状水和开花水配合完成。(5)、器具堵漏。使用堵漏工具和材料对泄漏点进行堵漏处理。

(6)、倒灌转移。液氨储罐发生泄漏,在无法堵漏的情况下,可将泄漏储罐内的液氨倒入备用储罐或液氨槽车。

6、洗消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储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2)、稀释与覆盖。对于一氧化碳、氢气、硫化氢等气体泄漏,为降低大气中气体的浓度,向气云喷射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气云,同时可采用移动风机,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液氨泄漏,为减少向大气中的蒸发,可用喷射雾状水稀释和溶解或用含盐酸水喷射中和,抑制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量泄漏,可选择用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到容器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三)噪声职业病危害事故

1、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出现异常噪音或噪音指标超过国家最高标准时,要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开启备用设备并通知矿调度室。

2、定期体检发现职工听力严重下降或出现严重烦躁情绪,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北京祥和伟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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