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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外委施工安全协议(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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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外委施工安全协议(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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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结是对过去一年工作成果的回顾和反思,也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规划。写好一篇总结,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但更应该注重自己的思考与总结。下面是一些成功案例,通过学习和借鉴,我们可以更好地改进自己。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篇一

甲方: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原则,保障乙方工人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工程名称:施工区域: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

2.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3.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必须为所有工人、雇佣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购买保险赔偿额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乙方必须在工人上岗前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

5.乙方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乙方必须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生产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1.必须在施工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性能完好。

2.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3.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4.在施工过程中需搭接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等能源介质时,必须经甲方生产科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实施,且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5.施工中需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6.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疲劳作业。

乙方和甲方签订安全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两千元。

安全保证金,甲方按合同条款对乙方进行监督。(备注:安全保证金2000元)。

当乙方安全保证金余额不够扣款最大项目时,乙方必须交齐保证金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甲方将无条件与乙方解除合约,且所有扣款不予返还。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安全部(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篇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安全基础设施交底,并协助为乙方全过程施工提供安全供电、运输材料、安全环境条件。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整体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一周内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4、甲方指派专管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对有损害甲方利益的电气、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处理。

7、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0、胶带更换安装施工时,甲方全力提供辅助方面的人力、物力及现有的设备配合。

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负责胶带更换安装的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和财产损失及延误工期影响正常生产等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必须指专人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向施工人员安全交底严禁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一并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安监部门办理临时升入井证件并随身携带进入施工现场,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待工程结束后交于甲方。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乱接设。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开关电源。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为确保主井一号胶带机更换安装胶带后按期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做好皮带机的调试工作。

14、乙方应确保作业工期、在2017年4月30日—2017年5月3日内完成。

15、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四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乙方进现场作业起至安装试运转合格后截止。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条以下五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篇三

乙方:_______项目部。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号)文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工函【】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项目: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地点:处。

3、作业内容:路料运输、路料装卸、道岔组装、拆除线路、插铺道岔。

4、影响范围:处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施工期限:自施工进点起至插铺道岔起整施工结束止。

注:施工安全责任区段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现场确定,并由施工单位用红、白油漆划出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分段标志。

甲、乙双方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等有关规定。

1、本协议适宜引入处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前,组织协议双方到现场进行调查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监护员的监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责任地段的线路质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线路质量及安全引发的一切责任。

4、使用自卸车、推土机、挖掘机、轧路机等机械设备时,严格落实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机械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证的机械设备。根据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一机一人”专人防护的规定,专人指挥卸车等机械作业,防止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5、临近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及机械作业,一是必须安排驻站联络员及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二是随时了解列车运行情况,除须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业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必须停止作业;三是在作业面与既有线之间设置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机具、材料侵限。

6、乙方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区域设置警示围护,施工料具统一管理,集中堆码,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并派人看守,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搬动线路原有设备、标志,如有损坏及时恢复。

7、乙方须做好施工场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废碴、建筑垃圾等物品,不得影响其余线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设施等设备及线路外观,如造成道床脏污、缺碴、路基积水等,均有乙方负责。做好排水设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响排水设备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指挥,施工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严禁跨越铁路搬运机具、材料,施工机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与工务行车设备安全有关的施工,按本协议执行。若施工影响到其他设备安全时,乙方应联系该设备的管理单位共商安全事项。

10、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宁启铁路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的施工,由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1、甲方应履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对违章作业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安全监督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负责。

(一)共同安全职责:

1、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放在施工任务和安全监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由甲方安全监督负责人副组长,甲方安全监督员和乙方安全员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铁路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4、发生事故、险情时,按有关规定双方必须及时向各自的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开展救援抢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接受处理。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三天之内予以答复。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务设备、设施的核查和提供保护措施。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胜任工作的现场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对乙方拆除既有设备、设置防护、线路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5、对乙方施工责任地段的铁路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6、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责令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纠正,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当发现危及铁路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并及时向监督小组汇报。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进行拆除既有设备、路料运输、路料装卸等影响铁路工务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停止作业。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根据《技规》、《安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路局有关规定,补充条款如下:

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安规》的规定进行防护,并在施工机械所在现场设置施工应急标牌,注明机械类别、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急处理措施、简明应急程序和应急电话等信息。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离绳”,防止路外人员上道及现场施工人员、机具侵入限界。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号)和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上铁安发[]号)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在该段工程的框架协议内扣除。

1、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号)、《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铁建函〔〕号)等文件规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监督及其他配合费另签补充协议明确。

2、乙方(施工单位)向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支付工作。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解决时,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返回至甲方经办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篇四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安全基础设施交底,并协助为乙方全过程施工提供安全供电、运输材料、安全环境条件。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整体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一周内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4、甲方指派专管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对有损害甲方利益的电气、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处理。

7、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0、胶带更换安装施工时,甲方全力提供辅助方面的人力、物力及现有的设备配合。

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负责胶带更换安装的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和财产损失及延误工期影响正常生产等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必须指专人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向施工人员安全交底严禁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一并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安监部门办理临时升入井证件并随身携带进入施工现场,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待工程结束后交于甲方。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乱接设。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开关电源。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为确保主井一号胶带机更换安装胶带后按期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做好皮带机的调试工作。

14、乙方应确保作业工期、在2017年4月30日—2017年5月3日内完成。

15、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四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乙方进现场作业起至安装试运转合格后截止。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条以下五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5、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内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生产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区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出上述区域活动。

3、乙方应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以及动火作业等。

5、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维修施工过程中自行操作或与第三方产生的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生产前乙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高空坠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3、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通知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天车电葫芦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7、在吊装、运输备件、材料或其他物品时,乙方应安排具该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安排具操作资质的司索工指挥,若确需使用指定起重设备之外的起重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监护。

8、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佩带安全帽,并系牢帽带,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9、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下班时对现场进行打扫,达到甲方现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整理情况作出考核。

10、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前,对甲方各项制度要求及工作区域危险因素全部清楚,并知道了防范风险的相应措施。

11、甲方生产作业可能对乙方产生危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及时协商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12、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违反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违反本协议中相关义务、约定,造成自身、甲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以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在自行维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负责人签字: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篇六

乙方:******。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内。

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生产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区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出上述区域活动。

3、乙方应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以及动火作业等。

5、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维修施工过程中自行操作或与第三方产生的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生产前乙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高空坠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3、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通知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天车电葫芦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7、在吊装、运输备件、材料或其他物品时,乙方应安排具该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安排具操作资质的司索工指挥,若确需使用指定起重设备之外的起重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监护。

8、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佩带安全帽,并系牢帽带,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9、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下班时对现场进行打扫,达到甲方现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整理情况作出考核。

10、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前,对甲方各项制度要求及工作区域危险因素全部清楚,并知道了防范风险的相应措施。

11、甲方生产作业可能对乙方产生危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及时协商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全部承担.三、乙方在自行维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代负责人签字:

年日责人签字:年日乙方(盖章)月月。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篇七

乙方:******。

合同期限:改造合同期限内。

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生产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区域,应对该区域的安全负责。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区域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有权询问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乙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违规违制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根据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

5、未经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以及动火作业。

6、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自行操作或与第三方产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与甲方无关。

9、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负责清洁处理。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乙方应根据甲方所能给予条件依照甲方要求指定改造工程的各项安全文件并落实。

2、生产前乙方应将甲方告知的安全要求,生产区域危险告知等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高空坠物的安全措施。

3、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4、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5、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通知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天车电葫芦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甲方设备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乙方自带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因此引发事故,甲方不予负责。

7、在吊装、运输备件、材料或其他物品时,乙方应安排具该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安排具操作资质的司索工指挥,若确需使用指定起重设备之外的起重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监护。

8、进入车间区域,必须佩带安全帽,并系牢帽带,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9、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班下班时对现场进行打扫,达到甲方现场6s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整理情况作出考核。

10、改造完成后试车必须由甲方安排组织。

11、注意天车作业。天车吊重物时,不得站在重物下面及天车下面,防止重物坠落砸伤。

12、注意叉车作业。叉车工作时,注意不要站在叉车运行线路上,尽量离叉车远点,不要被叉车压伤,碰伤等。

13、双方之间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方仅可保留向责任方比例追讨工伤保险依法赔付以外损失部分的权利。

14、甲乙双方交叉作业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直接原因方对事故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如双方对事故直接原因有争议时,由事故受害方上报事故。

15、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前,对甲方各项制度要求及工作区域危险因素全部清楚,并知道了防范风险的相应措施。

16、甲方生产作业可能对乙方产生危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及时协商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17、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违反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违反本协议中相关义务、约定,造成自身、甲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以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乙方在自行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附则:主要危害因素告知:

1、乙方生产区域,存在叉车、过跨平车、外来运输车辆的挤伤伤害,钢结构的碰伤伤害、气瓶爆炸、燃气爆炸、热轴烫伤、行车高空坠物伤害、地面水井无盖碰伤、电机及配电箱、电线漏电伤害及行走跌倒等伤害,需引起乙方注意。

2、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天车行走高空坠物导致砸伤、碰伤、电动工具挤伤、电焊、气焊灼伤、燃气、气瓶爆炸、设备碰伤、挤伤,钢砂击打、漏电触电等伤害,需引起乙方注意。

3、附:《****公司危害因素告知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篇八

乙方:_______。

合同期限:_______。

合同期限内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生产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_______区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出上述区域活动。

3、乙方应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以及动火作业等。

5、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维修施工过程中自行操作或与第三方产生的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生产前乙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高空坠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3、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通知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天车电葫芦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7、在吊装、运输备件、材料或其他物品时,乙方应安排具该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安排具操作资质的司索工指挥,若确需使用指定起重设备之外的起重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监护。

8、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佩带安全帽,并系牢帽带,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9、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下班时对现场进行打扫,达到甲方现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整理情况作出考核。

10、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前,对甲方各项制度要求及工作区域危险因素全部清楚,并知道了防范风险的相应措施。

11、甲方生产作业可能对乙方产生危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及时协商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三、乙方在自行维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代负责人签字:_______责人签字:_______。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篇九

甲方: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以及甲乙双方的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内容。

1.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有合法的经营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乙方应招用身体健康、无所从事岗位禁忌症的作业人员。

3.禁止乙方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到甲方公司参与生产作业活动。

4.乙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所属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及其他相关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定期安全培训,并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乙方设备进入甲方作业场所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对设备进行检验,对浪费能源和不能保障人身安全的设备禁止进入甲方生产作业场所,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检测检验,保证合格和在有效期内使用,同时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证安全生产。

7.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所属人员提供足额、正规厂家生产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进行正确配戴。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设备的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或证书超过有效期作业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9.乙方需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乙方委派为专职安全/环保/防火员。

10.乙方应按照安全自主管理要求,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同时遵循甲方的统一管理原则,制定一整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如与甲方相关制度相违的,必须以甲方的制度为准。

11.乙方在甲方的生产场所在施工作业时,不经甲方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动用甲方的设备设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12.切实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或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火灾事故及环境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甲方的交通安全规定,休假及外出时必须乘坐具有资质的正规交通工具。如有违反规定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5.乙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必须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者,重伤以上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二、环境管理防治责任。

1.乙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实施预防污染措施,控制并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2.乙方应有效控制环境事故,降低可能造成的风险。乙方应节约资源、能源,做好废物的回收和管理工作。

3.乙方应强化对员工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其环境保护防治意识。

三、治安防范责任。

1.乙方应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行治安保卫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2.乙方应建立健全治安信息报告制度,群防群治,对内部出现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不安定因素及治安事件,要做到及时发现和控制、上报。严格杜绝暴力伤害、偷盗或集体闹事等群体恶性事件。对违法、违规的,甲方可给与处罚,甚至可直接终止乙方的项目承包权,追究刑事责任。

3.乙方应经常开展法制教育,杜绝员工参与非法组织和从事非法活动,及时做好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

四、其它。

1.甲乙双方均应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及治安防范的法律法规,本责任书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2.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3.本责任书适用于乙方经甲方授权的在甲方厂区的所有作业活动。4.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乙方在甲方作业场所内承包经营期限一致。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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