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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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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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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篇一

2、制定生产计划,签订工程合同。

3、分配工程任务,与施工承包人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

4、协助业务人员联系工程。

5、进行工程产值统计、工程进度对比,督促各工程按计划进度完成任务。

6、负责施工队伍管理。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回访,落实工程保修。

8、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处理。

9、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设备采购计划,根据各工地需要进行设备调配。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篇二

1、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法令全面领导公司各项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2、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公司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全面的责任。

3、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有权决定公司中层干部的聘任。

4、负责审查公司的规章制度,工资奖金实施方案,奖惩方案,职工生活福利及重大制度改革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决定。

5、依法奖惩员工,提请董事会奖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6、负责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7、负责主持召开公司会议,如办公会议等。

8、主持组织对重大监理项目业务的洽谈,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9、督促并检查公司重大监理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10、负责对上级来文的批阅,公司内部重要文件的签发。

11、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xx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银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自主创新、专注务实,服务社会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范本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范本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通讯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佰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的姓名

王涛郭军俭霍礼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王涛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67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4 %。

股东乙:郭军俭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66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3%。

股东丙:霍礼铃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66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3%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范本中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篇四

1、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4、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6、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7、协助公司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8、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9、制止或者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

10、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篇五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5.2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5.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6.1.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6.1.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6.1.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6.1.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6.1.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6.1.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1.1.8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6.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6.1.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6.1.3.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6.1.4.1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6.1.4.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6.1.4.3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6.1.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6.1.5.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6.1.5.3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6.1.5.4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6.1.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6.1.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6.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6.1.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6.1.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6.1.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6.1.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9.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6.1.10.2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6.1.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6.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6.2.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6.2.2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6.2.3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6.2.4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6.3.1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6.3.2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6.3.3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6.3.4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6.5.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6.5.2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6.5.3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6.6.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6.6.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6.7.1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6.7.2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6.7.3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7.1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7.2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

绩效报酬

3、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7、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人员组成、

8、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业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财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各项财务制度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制定要符合国家规定,适应本单位具体情况的会计制度,便于员工参加管理和核算,以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2、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成本预算。根据市场材料价格情况,市场销售量、商品房价格、开发量大小、费用开支情况、材料消耗、技术措施计划等编制单位成本计划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3、负责组织检查财务成本计划完成情况。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组织检查落实季、年成本和利润的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找出管理漏洞,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出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写出分析报告。

4、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会计报表和有关报告,并负责会计资料档案保管。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管理好本单位会计帐,按上级规定的时间报出会计报表,报表数字要求准确、完整,并认真审查,保持真实可靠。及时归x计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全面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求以及财务准则的规定拟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和核算方式。

6、负责会计软件数据等有关资料的管理。不得携带本部磁盘外出或转借他人使用,认真做到防盗防破坏和保密工作。搞好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对外来磁盘的使用必须确保不对计算机造成破坏。

7、负责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工作,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

(二)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核、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对每笔财务业务在收付之前要根据计划及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是否符合制度及规定。办理报销业务要按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印签是否齐全,数字是否正确,附件是否齐全等。

2、负责办理其他应收应付款项的往来结算工作及明细核算;对于各种往来项目要随时清理结算,应收的各款项要抓紧催收,应付的款项及时清偿,避免发生呆帐损失。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办法、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的明细核算。

①办理购置、调拨内部转移、盘盈盘亏、报废等会计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核算办法。对调入调出的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协助办理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

②按照报税务局备案的折旧率每月折旧、并编制凭证,不得任意改变折旧率,不得多提、少提或漏提折旧费。

③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应按规定填制原始凭证或记帐凭证。并逐笔登记到帐薄并定期与有关部门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4、负责及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①年终会同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对多余闲置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②对盘盈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深入现场查对实物,查明原因,经审批后办理相关处置手续。对因报废和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作出真实的会计账务处理。

5、每月终了应及时各项会计业务进行处理,准确地编制和汇总会计凭证。月终及时整理会计凭证和各种资料、集中保管。年终决算后应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交档案管理。

6、凭证取得要合规范,凭证内容要齐全,填制凭证要规范,正确登记所有帐簿。

7、根据财务核算要求逐笔登记各种明细帐,正确归集和提供各种资料,每月将各类记帐凭证输入计算机,及时编制出当月的会计报表及各种财务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数据安全、可靠真实,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每月及时核算各项应缴税费,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对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时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要以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为据办理收付业务。

2、收付款前,出纳人员要对凭证认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更正或拒绝办理。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库存与帐面额必须相符。

3、收付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字,并在收付款和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4、办理银行结算业务,要正确填制支票和其他结算凭证,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报请财务经理并经总经理批示认可方能办理。

5、对开错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如出现支票遗失应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6、妥善保管各种支票及有价证券,对保险柜密码必须保密,钱钥匙必须管好,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锁好钱柜,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办。需要他人代办及付款业务时,必须经财务经理批准并办交接手续。

7、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收后的现金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和留用,不得以白条借据等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库存现金,

8、不得将银行帐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9、保管好有关印章。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由出纳员一人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印章放入保险柜。

10、保管好尚未使用的空白支票和收据,如票据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挂失手续。

11、积极配合银行做对帐、报帐工作,以及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12、根据已经收讫、付讫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

存款日记帐。每日终了,必须结出余额。

13、发生长短款时,要立即报告主管人员,不得隐瞒不报或者私自以长款补短款。现金日记帐面余额必须与库存现金相符。每月末3日后,必须结出最后一扎传票,并与银行对好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帐、帐表相符。

14、完成总经理或主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报销,负责公司工资、奖金的领取、发放及工资、奖金等发放名单的存档装订工作。

1、会计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帐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2、财务工作人员应保证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和会计签名或盖章。

3、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4、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账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主管领导领导监交。

1、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支票的使用必须凭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为依据,经财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能加盖印鉴章。支票必须按批准金额封头,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2、支票付款后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人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注销。

3、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旅差费;总经理批准的其他特殊支出时可以支付现金。

4、除以上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5、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

6、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提取。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复核并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7、符合本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8、财务人员依据办公室提交的考勤表,根据公司的考勤规定编制工资表,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提款,发放当月工资。

9、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月度结算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5)支付工程结算款应附双方认可的工程结算书。

出差人员必须严守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实报实销,便必须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

1、出差人员必需按规定行程出差办事,不按规定的行程擅自决定绕道改变行程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特殊情况需改变行程的,须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否则公司财务不予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2、住宿费凭出差地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3、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应乘座公交车,如情况特殊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许报销交通费

4、不允许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私事,如确有须要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并获得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许报销。

5、凡总经理指定执行特殊任务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费用报销按特殊情况实报实销处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费用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允许报销各种费用。

7、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及时汇报总经理并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8、外单位人

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9、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获得总经理的批准同意,方可回来后凭据报销。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与财务相关的资料,均应归档管理。

1、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清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归档保存。

2、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3、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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