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找到提升的方向。写总结时要注意条理性,按照逻辑顺序进行论述、分析和总结,使读者更易于理解。总结范文中的观点和观点可以作为我们总结过程中的参考和借鉴,但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加以筛选和运用。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一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街道办事处考勤 纪律、值班制度 ,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请假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单,病假应附正规医院证明。杜绝电话请假、事后补假。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请假必须先向街政科科长申请,经同意后由分管主任审核,最后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成员请假必须先向社区主任申请,同意后经街政科科长、分管主任、街道办事处主任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外出办理公务,必须履行告知程序,在告示栏中注明外出时间及办理事项。
六、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在上班时间严禁串岗、办私事、打牌、玩游戏、吃饭、吃零食、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以下情形按旷工处理:事先未请假、请假事由不充分、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不到岗的;值班期间无故不到岗的;外出办事不履行告知程序的。
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 ,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务实、廉政、高效的社区居委会队伍,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 制度:
(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工作时间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街道批准,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涉及工作补贴的按实际天数核发。
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及时补选。未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人员,可提请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其去留。
(二)关于劝退的规定
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2、不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向社区居民吃、拿、卡、要的;
3、无故脱离工作岗位3天以上的;
4、在社区居委会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产生不良影响的;
6、经街道考核 或社区居民测评为不称职的。
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劝退”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3、本社区党组织向所在街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4、对被劝退人员的工作补贴以正式离岗日期为准计算。
(三)关于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罢免
1、凡社区居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运用罢免程序,将其罢免:
(1)因工作渎职、失职使社区居民健康和财产及社区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2)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测评为不称职的;
(3)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1、社区居委会值班制度 : 设立“主任信箱”,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与小区管-理-员周六、周日值班制度,保持与居民的联系,尽快地帮助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值班记录。
2、民情责任区制度 : 居委会成员与小区管-理-员分片包块,确定民情责任区,深入群众、联系居民,每周走访居民,把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3、居委会例会制度:每周周一为工作人员办公例会:汇报上周工作,计划本周条线工作,布置本周居委主要工作。每月一次社区两委联席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讨论居民中重要事项,通报当月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4、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听政会、协调会、评议会等专题会议,汇总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居民区存在的矛盾与问题。
6、公章管理制度:居委会公章由居委会主任保管,或者由主任授权委托他人保管。居委会公章应根据法规规定在居委会职责范围内使用,应做好用印登记,注明使用事由、使用日期、使用人姓名、地址、盖章人,以备查考。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二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审核、承办的各类事宜的程序和内容,要通过揭示板、联系卡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向社区议事委员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意见,接受社区议事委员会的咨询、监督和评议,每年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接受社区代表的.审议。
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议事委员会的考核评议。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满意率低于60%或社区议事委员会三分之一的成员投反对票的居委会班子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调查。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依照法律程序由社区居代表大会进行罢免和撤换。
1、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出席,专题研究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
2、社区联席会议,每双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召集,社区主任、驻地单位代表、社工人员参加,通报近期工作动态,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有关指导性工作意见,协调工作,落实各项任务。
3、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每周二、四下午召开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
4、社区议事委员会会议,每季召开一次。
5、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二次。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居委会财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可由一名副主任或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出纳。分管财务的社区居委会主任(或书记)不得兼任会计或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熟悉各项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做到帐据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各社区要建立键全总帐、明细帐,固定资产帐。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反映。
四、全面推行“乡财旗管、村财乡管”的.办法,经费开支使用厉行节约,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一次性超过1000元的经费开支由社区党总支研究决定;超过1000元的开支须报办事处财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备案);元以上的开支须经办事处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资产的出租、出售事先报请办事处批准,本着公开、竞争的原则在办事处的协助和监督下进行。各项服务收费项目应事先报请办事处批准或备案。
五、社区居委会现金超过1000元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各项收入及接受捐赠的款物及时入帐。
六、实行科学理财,定期检查。每季度要对社区帐务账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委会财务督查小组,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要督促社区居委会及时纠正。
七、履行财务规章,接受离任审计。社区居委会分管财务的书记、主任、副主任离任时必须接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八、健全资产帐目,确保安全和完整。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健全资产帐目,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帐,款,物相符,各项收入款、新增固定资产、新添物品应及时入帐。
九、社区居委会应每季度末向办事处报送财务报表一次。
十、社区居委会财务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并纳入办事处对居委会考核总体目标中,与居委会干部报酬直接挂钩。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范围主要是指社区居委会的专项工作经费、其它经费和固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社区居委会的财务活动须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坚持收支独立、分级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采取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成员监督,实行“账款分离、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应通过社区办公会议定期公布社区财务管理情况,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条:街道财审所对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资金收支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应专款专用,用于社区居委会的正常办公开支,节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的其他经费主要是指上级核拨经费、协办事务经费、代办事务返还经费、奖励经费、捐赠经费、其他收入经费。
上级核拨经费是指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给予的各种补助经费;协办事务经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拨付的协办事务工作经费;代办事务返还经费是指公用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委托社区居委会代办的有偿服务经费;奖励经费是指接受政府表彰奖励的资金;捐赠经费是指驻社区单位和结对共建单位赞助社区的经费,个人赞助的经费等;其它收入经费主要是指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内开展社区福利、便民利民服务等的合法收入资金。
第八条:社区居委会其他经费的使用,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其他经费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办公条件的改善、各项活动的开展等。节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不得为企事业单位代收各种费用;不得将结余资金用于发放奖金。
第十条:实行“居帐街管”。由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的帐簿和资金进行集中核算、统一监管。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部门为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总帐和明细分类帐,按规定编制社区财务报表。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社区居委会设立报帐员一名,负责办理社区具体会计流水账业务、登记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每季度对帐一次,并建立有关备查帐簿。报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兼任,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党组织书记)不得兼任。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预算管理。社区居委会应根据市区有关规定、街道编制的.工作计划和社区建设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其他经费使用的年度项目预算,重点应用于社区服务管理和居民群众活动等方面,倡导勤俭节约,注重提高使用效益。年度项目预算,须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社区年度项目预算须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二条:规范经费使用程序。
申请。由社区居委会根据年度预算或实际需要,提出社区经费使用申请。
审批。原则上由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共同签字负责审批。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须经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报销。各类报销单据须符合财务规定,严禁先支后批,禁止白条报销。社区居委会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凭各类有效报销单据、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到街道办事处按程序报销。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办公和服务用房,政府配备和社区居委会自置的办公设备、服务设施及文体活动器材,以及其它属于社区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以上资产均按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社区居委会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如实进行登记,及时做好增减变动记录,防止资产流失。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台帐,要有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经办人共同签名,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不得与社区单位、个人发生任何可能导致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连带责任的经济事项。
第十六条:建立定期对帐制度。社区居委会报帐员每季度到街道办事处核对一次帐目。街道办事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社区居委会上一季度的社区专项工作经费和其他经费的财务和资金使用情况,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并在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社区居委会的质询。
第十七条:建立定期督查、审查制度。街道财审所定期对落实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督查。街道财审所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对管理不规范的社区居委会提出意见并予以纠正,同时指导社区居委会落实和执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八条:建立离任审计制度。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届中辞职、换届选举前,都要进行离任审计。同时,负责监督社区居委会办理财产物资的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督查、审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街道财审所负责解释。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五
1、居委会干部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民委员会工作。
2、热心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任全面负责,其它成员要服从主任的领导,协助主任搞好本职工作。
4、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和早退,每个月超过3次,主任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谈话后任不遵守,报镇社区办处置。
5、实行请消假制度,如有事要事迟到或早退要事先和办公室打招呼,请假2天以内写请假条报主任审批,2天以上报镇社区办审批。离岗不请假按旷工处理,其他婚嫁、产假均按相关制度办理。
6、上班时间不得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串岗。
7、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成员同居民的联系,真正做到“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努力为居民办实事,特制定社区居委会成员入户走访制度:
1、把“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帮助百姓实际困难”作为衡量社区工作好坏的标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社区居委会成员以分片包户的形式确定入户走访范围,社区居委会成员每人每月走访居民10-20户,详细了解居民的需求与呼声,做到社情民意早知道,重大事件早上报,矛盾问题早解决。
3、建立《社区民情日志》,社区居委会成员做到人手一册。要求及时记录:走访时间、走访地点、走访人等内容,重点记录居民的意见、建议和呼声。结合社区居委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居民户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4、入户走访以了解和收集居民需求和困难、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征求对社区工作的意见为主要内容。对居民提出的困难、意见和需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解决不了的,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提交社区居委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5、建立入户走访信息的双向反馈制度。社区居委会对走访中收集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对提出的困难积极帮助解决,确定解决时限,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人人有答复。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七
(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
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工作时间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街道批准,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辞职、劝退、罢免。
(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涉及工作补贴的按实际天数核发。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及时补选。未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人员,可提请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其去留。
(二)关于劝退的'规定。
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2、不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向社区居民吃、拿、卡、要的;。
3、无故脱离工作岗位3天以上的;。
4、在社区居委会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产生不良影响的;。
6、经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测评为不称职的。
三、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劝退”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3、本社区党组织向所在街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4、对被劝退人员的工作补贴以正式离岗日期为准计算。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八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街道办事处考勤纪律、值班制度,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请假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单,病假应附正规医院证明。杜绝电话请假、事后补假。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请假必须先向街政科科长申请,经同意后由分管主任审核,最后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成员请假必须先向社区主任申请,同意后经街政科科长、分管主任、街道办事处主任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外出办理公务,必须履行告知程序,在告示栏中注明外出时间及办理事项。
六、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在上班时间严禁串岗、办私事、打牌、玩游戏、吃饭、吃零食、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以下情形按旷工处理:事先未请假、请假事由不充分、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不到岗的;值班期间无故不到岗的;外出办事不履行告知程序的。
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务实、廉政、高效的社区居委会队伍,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工作时间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街道批准,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涉及工作补贴的按实际天数核发。
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及时补选。未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人员,可提请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其去留。
(二)关于劝退的规定
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2、不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向社区居民吃、拿、卡、要的;
3、无故脱离工作岗位3天以上的;
4、在社区居委会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产生不良影响的`;
6、经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测评为不称职的。
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劝退”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3、本社区党组织向所在街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4、对被劝退人员的工作补贴以正式离岗日期为准计算。
(三)关于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罢免
1、凡社区居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运用罢免程序,将其罢免:
(1)因工作渎职、失职使社区居民健康和财产及社区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2)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测评为不称职的;
(3)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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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管理制度篇九
一、社区居委会应建立统一的财务账簿,应按规定规范登帐、记账,出纳人员应每月及时报送现金银行结存报表、银行对账单及单位银行调节表。根据区财政局对社区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社区居委会所有收入,应存入街道社区资金专户;各社区分别开设一个经费支出户头,专门核算社区各项支出;出纳人员应由本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并定期接受街道财政所的培训。
二、社区居委会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须及时全额缴存到街道社区资金专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或挪用。
三、社区居委会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得使用自购(自制)票据私设“小金库”。
四、支出管理:
1、按区有关规定统一规范社区居委会各类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以及福利上限标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由街道财政所统一制表。各社区工作人员的福利应在社区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并确保工资发放的前提下,在不超过街道统一规定的上限内酌情发放。
2、严禁使用白条报销。
3、不得使用复印件、收费通知单等作为报销单据。
4、报销的发票上不能写“办公用品”、“高温用品”、“文化用品”、“纪念品”等笼统字样,报销发票需附购物清单。
5、对需要修缮项目需报街道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对达不到工程公开招标的零星修缮费用,也要做到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决算和审计,并转账支付。
6、差旅费报销应附出差通知书,审批文件,严格按财务规定报销,旅行社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7、招待费开支要求填写“公开招待审批表”,写明招待内容、时间、人数、地点,主管审批后方能报销,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茶艺居发票不能损销。
8、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应遵守财务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增收节支,理好财。补贴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写明事由、列支项目,由制表人、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核、主管审批后报销。
五、各社区会计统一由街道财政所负责,各社区财务凭证必须于每月终(各街道定报关时间)将原始单据报送街道财政所,会计审核后方能报销,对不合管理要求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会计凭证资料由财政所专人保管。
六、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社区财务应做到每月定期公布。
七、社区主要负责人离任应接受离任审计,并做好财务交接手续。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财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会计业务,实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2、社区居委会活动经费应按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日常经费开支必须控制在年度拨款指标内,不得超支。各项经费(包括各项活动经费)的使用须按预算执行,不可统筹使用。
1、社区居委会配备一名财务报账员,具体管理财务收支工作,帐务由镇财政集中统一记账。
2、担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报账员应经相关业务部门培训考核。
3、社区居委会财务报账员应当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服从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和管理,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4、社区居委会财务报账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因工作需要离任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正常交接手续。
1、全面负责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3、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的监督管理,按规定严格审核收支单据。
4、按时记账、结账、报账,定期核对现金、银行存款的帐实情况。
5、及时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6、负责管理社区居委会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确保财产不受损。
7、严格执行现金收付制度,按规定审核收支单据,对不真实、不合法凭据拒绝付款。
8、及时记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9、严格财经纪律,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入账,公私款分开保管。
10、社区居委会票据实行定期报结制度。财务报账员将报结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报结。报结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原始凭证名称、填制日期、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包括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单位签章、凭证附件、大小写一致。
1、收入管理
社区居委会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建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公、私款分类保管;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收费人员必须及时收取各种应收款项,并将收取的现金,银行支票当天交给财政所入账。
2、支出管理
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在银行结算起点上的支出(单笔1000元以上)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每笔经费报销必须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财经纪律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报销标准,须做到经济内容合法、合理,有关单据清晰、规范。凭经手人、分管领导签字且经审批的`合法票据予以报销。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加强货币资金支出管理。财务报账员库存现金不超过限额20xx元。
3、债权债务管理
加强各项应收、应付款管理,定期清查暂收、暂付、内部往来款项。对于暂时无法收回的财物,要签订借据,约定归还期限,并按时催讨入账。严禁以各种形式向外借款、投资、担保、捐赠,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镇主要领导审批。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财务管理的责任人,对财务管理负有全责。
1、社区居委会必须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开支审批手续。所有支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2、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财务开支权限控制在单笔20xx元以内;单笔开支超过20xx元的报请镇分管主要领导审批。
社区居委会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暨政府采购)申请表》,送党政办公室审核,经分管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购置。
社区居委会的财务收支状况每年由镇财政审计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根据需要还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区居委会的财务进行审计。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十一
1、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居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十二
2、社区村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村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村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日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村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村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办公经费的使用流向,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2、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核查”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季度由街道办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工作。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报销票据必须注明事由,经办人签字后由居委会主任、副书记负责签字审批,不得代签。500元以上的开支应提前告知街道办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的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建立现金日记账簿,详细记录居委会收支及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妥善保存账簿以备核查。
5、居委会报销票据必须是正式发票,要求每月在规定日期将每张需报销票据与票据明细一起上交,票据与明细的日期、金额要相对应,必须是所购买单位的统一采购清单,坚决杜绝倒票行为,一经发现追究居委会主任的责任。另外,需报销票据均需在票头用铅笔注明类型(如:党费、办公经费等等),并另附所需报销票据的分类合计与总计金额。
6、居委会主任工作调动时,应接受街道办的财务核查,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十四
2、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居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居委会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和财经制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
二、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规定。
三、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坚决按有关财务制度办事,廉洁奉公,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反映,坚决抵制。
四、严格审批制度。凡居委会一切开支均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由主任实行一枝笔审批。各项接待和购买办公用品等开支,须事先由经办人提出意见,有财务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主任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主任同意擅自办理的,无论何种理由,均不予审批。
五、公款一律不得私借。因公出差,确需借款的要严格控制,借款由主任审批,并在回来后五日内结算帐目。
六、加强对固定财产的管理。健全固定财产登记、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办公设备登记卡,每半年进行一次帐、物核对。新增固定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因管理不善而毁坏或丢失的公物由使用管理者赔偿。
七、节约办公费用,严格领用物品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八、爱护办公及公共财产。全体工作人员要负责管好、用好办公用品和设备,不得损坏和丢失。如损坏或短缺,要查明原因,负责赔偿。
九、建立财务汇报、公开制度,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检查和管理。财务人员每月向主任书面汇报一次,每季度向全体干部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厉行节约,在上班时间或加班时间确需开灯者,允许开灯,但下班时要对灯具进行检查,及时断电;凡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电壶等大容量用电器。控制电话费,在不影响联系工作的前提下控制打电话的次数和时间,一般本月电话费不允许超过上月电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