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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防火管理制度篇一
为防止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建筑工程工地防火措施》和《地铁站防火规范详解》《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隧道工程施工防火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整个隧道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统筹规划和实施。
第二条要加强隧道施工人员防火知识培训,增强施工人员防火意识,提高火灾自救能力。制定隧道防火工作预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加强日常消防检查。
第三条根据隧道工程地质、施工工艺和隧道施工设施配备、材料使用情况确定隧道防火重点部位和区段,设置警示标识,制定专项安全防火措施,确定防火责任人,落实防火责任。
第四条隧道内的电气线路应悬挂设置,接头应紧固可靠,电气线路的导电能力应与负荷相适应,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五条对长、特大隧道内大型电器设备(变压器、高压开关柜、变配电室)设置安全防护栅栏,设置警示标识,每处配备4kg干粉灭火器1~2个,其四周2米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隧道内值班电工必须定期对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安全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备查。长、特长隧道内所用电缆宜采用非延燃电缆和电线。
第七条严格隧道内施工动火的监控。隧道内确需进行明火施工或进行电、气焊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划定安全区域,清除其四周10米内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当确需立体交叉动火作业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对易燃、可燃材料进行隔离,并设专人负责监视和安全防护。
第八条瓦斯隧道施工必须按有关施工规定进行。在隧道内用火必须进行书面审批,未经批准严禁用火。用火作业前认真对隧道内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在确认绝对安全并在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检测、监督下方能进行施工,一旦报警应立即停止施工。瓦斯隧道洞口要设火种、火险检查点,严禁进洞人员将火种带入隧道内。对非作业人员进洞坚持严格检查登记制度。
第九条需要在隧道内进行气焊(气割)时,在隧道外应预先对焊(割)炬、气管和开关进行检查,确保良好,无油脂。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米,与明火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米。
第十条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第十一条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清除火险隐患。
第十二条向隧道内送风的鼓风机周围3米内禁止明火作业,以防明火被吸入鼓风机引起火灾。在隧道内斜、竖井口、横通道口明显处悬挂1~2个灭火器,以备用。
第十三条在隧道内维修设备时,清洗零件的`油盆与照明灯具之间的距离应在3米以上。
第十四条在隧道内整理或加工火工品时,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碘钨灯照明。若无其他灯具照明时,碘钨灯与火工品的距离应在5米以上。使用其他灯具照明时,火工品与灯具之间的距离应在3米以上。
第十五条在隧道内移动变压器时,必须把各方面电源全部断开,必须从变压器高、低压两侧断开,经接地并确认释放完了变压器内的残留电源后,方可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守护断电开关。隔离开关把手必须锁住。
第十六条盾构设备上应经常检查防火系统配备的完整性及功能的可靠性。选择、安装灭火器时,应根据不同火源(电气引起的失火/液体引起的失火)选择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根据盾构的工作环境选用以下两种手动灭火器:co2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变压器、配电柜、电机附近应配备有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其余易发生火灾的液压系统附近应安装co2灭火器。为防止盾构紧急出口失火,应在主控室、人员舱以及每节后配套拖车的前端和尾部安装abc干粉灭火器。应定期检查火灾报警系统。在盾壳区和后配套系统安装有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以便能在火源较小时及时发现和报警。为防止火灾,盾构机已安装有一间歇性声音报警器,工作人员须据此执行相关措施。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篇二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篇三
工地仓库根据材料分别设置物资仓库、易燃易爆材料专库及有毒材料专库。
保证仓库的干燥通风,做好防鼠工作,重点防止仓库内材料自燃与电气起火。仓库内严禁明火与吸烟,并设置禁令标牌;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定时检验、换药。
c、易燃易爆材料管理。
制定《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示意图》。
a)、气瓶。
各种气瓶应有明显标和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乙炔表和氧气表应经标准计量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乙炔气瓶和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有效上岗证操作。
专门设气瓶房,放在偏僻地方,加门上锁,专人管理。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需进行审批,动火场所设置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定专人作业与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审批有效期为7天。
钢材电焊气割场地周围设置防护设施,防止火星乱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消防器材。
木材堆放在木工棚内,设专人管理,分厚度堆放整齐,离木工房10m内不得有明火,并设置灭火器与“严禁烟火”的警告牌。
做好电气防火防爆工作。在总配电室中,设置干粉灭火器与干砂备用;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线路的完好,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或电缆;应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完好,严禁以铜丝代替保险丝。
c)、工地吸烟处。
项目部在施工场所禁止吸烟,在建筑物内楼梯附近每三层设置吸烟处,并配置烟灰盒,防止烟蒂乱扔而失火。在吸烟处设置木椅以方便职工的稍微歇息。
d)、生活区防火。
1)职工宿舍。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器,如使用燃气灶等应经项目部审批后设专用厨房方可使用;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防止电气失火;冬季采暖严禁在宿舍内烧火。
2)食堂防火工作重点做好木柴的防火。木柴堆放要有隔离措施,并配置消防器材。
e)、有毒材料。
有专门库房堆放,专人保管,建立保管制度。有明显的有毒标志。材料使用、移放有专人管理。需要通风有的毒材料库房应设在生活区、办公区的下风口带。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篇四
一、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各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必须与建筑物高度同步装备:设消防水池,高压水泵应专线供电,供水坚管直径应不小于76㎜,每层设直径为65㎜的消防结口,从第四层起,每隔一层配备一条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二)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机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1个;。
2、集体宿舍,每25㎡内不少于1个;。
4、非易燃的材料仓,每50㎡内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5、施工办公室、水泥仓、厨房等10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6、在建建筑物,施工层在50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0㎡增配1个。
三、按号文要求,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证后方能动火作业。
(一)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工程。
部安全和保卫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工程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术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
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报企业的技安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由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
(三)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由企业技安和保卫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上级主管单位技安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四、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五、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六、本项目的资料应包括:。
2、防火重点部位登记表。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篇五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4)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宿舍和临时办公房的防火措施;。
(5)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1)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施工单位应当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4)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5级(含5级)以上风力应停止室外电、气焊切割作业。
(5)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6)施工现场要由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及演练。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8)建筑工地工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备用状态。
宿舍不得设置于在建建筑工程内,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不得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
(9)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搭设,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10)建筑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有专人管理灶火。液化石油气钢瓶放置、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预防火灾的危害,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根据《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中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几点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巡察并建立有施工班组长参加的义务消防队,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抢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警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在禁火区(工棚、仓库、办公室)设有明显防火标志,项目部设置消防器具。
3、施工作业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4、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工作,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贮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
5、不准乱拉搭电线,仓库只能使用40w以下灯泡,严禁使用电炉,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批准后施工。
6、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行,作业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件长时间摩擦发生高热起火。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现代牧场(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遵照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四)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检查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八)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总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防火安全管理范围,并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规划中心工程项目部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二)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六)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二)当施工单位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进行旁站监理;。
(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检查施工现场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发现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无效或整改不力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八条:临时消防车道的宽度应不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距在建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当临时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要确保畅通,在临时消防车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车辆。
第九条: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六)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七)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统应考虑分区设置。
第十条: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应负责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在高处实施电、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应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网,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建在合适的地点;。
(四)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应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三)灭火器必须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第十八条: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设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
(二)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间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至少开设一门一窗;。
(四)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第二十条:建设规划中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时,应依法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4月15日起执行。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篇八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3.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米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
每栋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米,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一切架空电线均需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堆放处等,应张贴(悬挂)醒目的放火标志。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沙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对于爆破或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做好安全交底。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篇九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配备检查员,落实各级责任制岗位防火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
3、员工进场必须进行上岗前防火防爆知识、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并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防火防爆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
4、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现场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5、施工区域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
6、动火作业必须经审批同意才动火。
7、严格执行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8、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9、按有关规定制定消防方案或措施。
10、定期总结防火工作经验,奖罚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