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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篇一
城安监发〔2018〕4号
签发人:董林
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7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作为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单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从机构设置、人员保障、知识学习、工作机制和强化落实等各个方面强化法治意识和工作措施,将法治建设工作分解细化到日常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着力打造“阳光安全”品牌,切实推动局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
局党组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法治建设方案,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常规议事议题,每月第一周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相关问题。
一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从体制上强化法治工作,局党组对局内设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设置进行了梳理调整,将法制工作整合至内设科室(管理科)承担,承担执法职能的科室及事业单位不再承担法制工作,从体制上强化对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查。向编制部门申请将承担法治工作的科室更名为“法制与审批科”,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的各方面提高法治工作在局各项工作中的比重。
二是切实提高法制思维。
将加强法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贯彻于党组及机关干部业务学习、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执法技能比武等各项工作中。
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安排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各项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均由法治工作主管科室先行进行法制审查,会议研究时法治工作负责人均列席会议。
每年全区安监系统执法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全部加入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考评,切实提高全体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
2017年对25起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5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全部经法制审核后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市安全监管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由我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初审,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听取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以及基层干部的意见。
三是严格落实“三个清单”。大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府服务清单,定期修订并按规定公开“三个清单”。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清单执行,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制定《城阳区安全监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目前,我局已公开权力清单76项,责任清单主体职责24项、事中事后监管11项,政务服务清单7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全部按规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履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
以“阳光城阳”建设为统领,着力打造以“惟法惟民、明纪明责、团结奋发、实干担当”为内涵的“阳光安全”品牌,将依法行政放在首要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建设,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全面履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职能。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区政府安委会升级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区安委会13项工作职责,统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常委会年内3次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区人大专题组织实施了贯彻《安全生产法》专项执法检查视察;区政府召开了4次季度会议、3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带队到所联系街道或分管领域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监管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率先在全市建立19个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修订了50项专业委员会运行规则,强化行业安全指导,统领行业安全生产,保障“三个必须”落到实处,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不断得到强化和落实。
(二)夯实安全生产“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属地、部门监管、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四位一体”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各街道、部门、社区、企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累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396份。将1.8万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平台,并公布实施“实名制”监管,对其中的1700余家纺织、轻工、建材、热电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施现场挂牌公示,使安全监管真正推进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沿和末梢。
(三)推进“两个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是采取标杆培育、观摩推广、执法跟进等形式强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大力提升企业管控风险、防范事故能力。
目前全区113家危化品企业、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及436家规模以上工贸和重点行业企业已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有效运行,累计排查各类安全风险点位8992处,对企业报备的42处一、二级风险点建立了“一企一册”,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是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专题制定出台激励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标准化达标企业提升标准化等级。
目前,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已达标企业共计1309家,其中危化品及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1164家(其中一级标准化企业3家、二级标准化企业10家、三级标准化企业570家、小微企业594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75家,交通运输企业65家,燃气热电企业3家,医疗机构2家。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建立与区法制办、区法院和局法律顾问的工作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题,加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力度,今年以来,共邀请法制办、局法律顾问对8起疑难案件进行了共同审理,依法对7起案件移交区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建立隐患帮查机制,邀请市、区专家库专家全程参与对企业的每一次执法检查,并始终将“隐患是否彻底整改”作为执法是否到位的标准,实施“闭合式”执法监察;三是实施审计式执法,组织制定了《城阳区安全生产执法作业指导书》,聘请专家参与,执法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序的实施精细化、过筛式的检查,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实施实际“案例讲学”培训,围绕执法案件的“一案一审”情况组织对进行“讲评式”培训,达到了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
2017,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岗位练兵活动中,我区行政处罚案件评审以及岗位练兵总成绩名列全市第一,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逐年提升。
(五)突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扎实开展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危化品综合治理以及危化品领域“大快严”紧急行动活动,对11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了拉网式监管检查,对7家化工企业下达了停产停业整顿监管指令,目前已有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面停产,10家化工企业已转型生产或停产,危化品领域综合治理及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成效明显;实施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全区40家涉氨制冷企业全部通过整治验收;先后组织开展了节后复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铁路沿线整治以及烟花爆竹、危化品、涉氨制冷、职业卫生、危旧厂房、百日攻坚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一氧化碳中毒等14项专项检查活动。
年内,全区各级累计组织4821个检查组,出动人员5.2万余人次,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4.2万余项,按期整改合格率94.68%,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成效明显。
(六)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组织224家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变更申报,410家完成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级,384家企业完成了一企一册,排查危害点位2350个;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实施一体化监管执法,扎实组织开展了三氯乙烯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汽车制造和铅电池企业、陶瓷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专项整治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监管检查252家次,查纠职业危害隐患684条,对16家存在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立案处罚,行政处罚罚款74.5万元。
三、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用和监督
对于行政执法单位,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运用和监督是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安全监管局坚持从制度机制上入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及监督的各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全面从严审批、从严执法、从严监督。
(一)坚持从严审批。建立健全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制定《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办法》,在保证各项行政审批审查内容覆盖全面的前提下,以压缩审批时限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为目标,在区行政审批大厅设立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政务服务窗口,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各环节的审查人员、审查时限和审查内容,对各项行政审批的各项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通过摆放公示牌的方式公示工作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方便群众监督。将行政许可事项各项要素完整录入青岛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理。
(二)坚持从严执法。
一是年内,安监部门立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0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金额915.8万元,实际收缴647.8万元,立案起数是去年同期的1.48倍,处罚金额是去年同期的2.75倍。
二是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的意见》,对1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7起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对3起事故7名责任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防范措施不落实、职工群众未受教育、事故责任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年内,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查处5起责任事故,对7名企业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监管责任的2名监管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
(三)坚持从严监督。
一是制定出台了《城阳区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过问、干预安全生产监管及案件处理登记制度》等制度文件,从制度上保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独立性和执法质量。
二是采取“一企一档”、案件转办、执法抽查、执法回访等办法,对内的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实施过程监控、行政监督、跟踪督办、现场复核和闭合管理。
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访制度。
班子成员实施定点走访,重点走访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等,了解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作风情况。
四是引入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督。
为所有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并制定了《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执法监察、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进行抽查回放,监督执法人员的作风情况。
五是建立跟随执法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随机参与各执法组的执法检查工作,实地了解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掌握情况及隐患排查质量等,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能力作出评估。
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篇二
天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机关管理由局长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习制
度
第三条有计划地选派人员参加各种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
第四条每月组织一次以上政治或业务学习。组织并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反腐影片观摩、形势报告会等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活动。
第五条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抽时间自学,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科技、管理等有关知识。
第六条在职教育学历的学习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批准,并在办公室备案,毕业后凭有效毕业证书、发票,按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报销标准。不办理申请、备案手续的学习费用个人自理。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七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主要内容有:
1.研究安排全局关于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问题。
2.研究决定较大经费使用问题。
3.研究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研究通过全局的重要文件,会议和有关制度。
5.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办公室主任记录。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局长临时决定。
第八条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局长决定临时召开。局务会议内容有: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确定局内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及目标。
3.汇报交流各科室的工作进度和情况,部署局内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4.研究安排局内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问题。
5.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的问题。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第九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主要内容有: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2.安排部署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及目标。
3.通报安全生产工作进度和情况。
4.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5.其他需要全体干部职工研究讨论的问题。
第十条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因故不能参会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或学习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四章考勤、休假制度
第十一条全体干部职工、聘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区政府机关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正常休假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科室人员因外出需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向本科室负责人告知去向;科室负责人外出向分管局领导告知去向。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休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干休假,病假、事假等按照区有关人事政策执行。请假人员要到办公室领取《请假单》,认真填写请假类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科员请假半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一天由分管局领导审批,一天半以上由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半天由分管局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副局长请假由局长审批。请假单一式两份,本科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第十四条提倡和鼓励干部休假,干部休假年初要制定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执行。休假可一次性休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时段休假,在本公历12月31日前休完,特殊情况经审批可顺延至农历12月31日。
第十五条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续假,事后补办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逾期不归。期满要依时返回上班并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
第十六条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不上班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的请假报告交办公室存档备查,节假日离开广州要向局领导报告。
第五章公文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文发文办理
1.起草。业务方面的公文由各业务科起草,其他公文由办公室负责起草。起草公文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格式规范。
2.校核。公文送交局领导签发前,各科室负责人对公文内容、体例格式等方面认真审核、把关,标明拟稿和审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篇三
大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件
经济技术开发区 出口加工区 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大连市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大开安监发„2009‟30号
关于举办“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践行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自觉抵制“三违”,防范事故,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大开安委发„2009‟6号)文件精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总工会决定从2009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举办“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
1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活动和演讲比赛的方式,启发和教育人们珍爱生命、遵章守纪,远离事故,享受安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三、时间安排
(一)5月下旬—6月上旬:由各街镇、直属公司、总工会、学校及有关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发动所辖(所属)基层单位广大职工群众以工作和生活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真实事例、真情实感为素材,进行演讲题材创作与训练,并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活动。
(二)6月中旬:安监局、总工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士对各单位推荐的选手进行指导,并组织预赛,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选手。
(三)6月下旬:安监局、总工会将举行“安全伴我行”全区演讲比赛决赛和颁奖仪式,届时将组织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学校学生代表观摩。
四、奖励方式
1.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3个。
2.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对获奖者另行奖励。
五、有关要求
1.演讲内容可以涉及安全生产各个方面,如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人新事,安全生产管理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工作生活中点点滴滴安全平常事,安全生产先进人物和安全事故应急抢险中涌现出的英雄模范的事迹等。
2.演讲稿要通俗易懂,事例真实感人,见人见物,以小见大,富有思想性、教育性,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者要举止大方得体,语言流畅,声情并茂,感染力强。演讲时间不能超过8分钟。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动员职工群众广泛参与,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手选拔推荐工作。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教育卫生、道路交通、消防、旅游、燃气等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和总工会要择优选拔选手1-2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择优选拔选手1-2名,各重点企业要择优选拔选手1名。
各单位要将《“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推荐表》于6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
联系人:王蔚
联系电话:87613917传真:87629267
电子邮箱:wangwei@
附:“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推荐表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演讲比赛通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9年5月26日印发(共印200份)
“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推荐表
请于6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篇四
【发布单位】青岛市
【发布文号】青农机字[2002]50号 【发布日期】2002-12-20 【生效日期】2002-12-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青岛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
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青农机字[2002]50号)
2002-12-20
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现将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0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各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从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各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农机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常抓不懈;要认真履行市政府赋予的组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工作的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奖惩到位,重点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和预防事故的措施,构筑预防事故、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防线。
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机手的安全意识
农机安全生产的根本在于提高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水平。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预防农机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机校和安全学习日的作用,组织广大机手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充分利用《中国农机安全报》、《山东农机化》杂志、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全面提高农民群众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消除潜在的农机事故隐患,构筑预防农机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三、抓源头管理,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整治活动,消除主要的事故隐患
开展“拖拉机无牌行驶,非驾驶员驾驶拖拉机”的整治活动,消除事故隐患,是我市农机监理工作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结合组织开展“青岛市百日农机安全绿色行动”,把开展“拖拉机无牌行驶,非驾驶员驾驶拖拉机” 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一抓到底。要根据农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组织监理人员进村入户,逐村逐户对“拖拉机无牌行驶,非驾驶员驾驶拖拉机”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要严格标准,服务上门,对符合条件的组织培训、考核、核发牌证、补检、补审;对老旧机械,该报废的要坚决报废,从源头上消除主要的农机事故隐患,构筑预防农机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第二道防线。
四、强化安全生产检查,消除遗漏的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是查堵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各市(区)农机监理部门要根据农业机械面广量大、分散作业的特点,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县及县以下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大力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查纠“拖拉机无牌行驶,非驾驶员驾驶拖拉机”、超速超载、违章载人等违章行为,消除遗漏的农机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构筑防范事故发生的第三道防线。
农机安全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区)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健全法制,理顺关系,强化管理。各级农机监理人员要切实转变作风,正确、公开、公正地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执法为手段,以服务为目的,树立良好的农机行业形象。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篇五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各区、市安全监管局,保税港区安全监管局,高新区安全城管执法局,市直及中央、省驻青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目前已进入冬季,寒冷、干燥、雨雪、大雾、冰冻天气日渐增多,历来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为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好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好冬季安全生产八项措施:一是定期检修和清扫防寒设施和取暖设备;切实落实生产设备、管道和阀门以及生产场所淋洗设施、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的保温、防冻措施;严寒气候需进行露天作业时,要有防冰冻、霜、雪、雾的防护措施和御寒用品,完善作业场所、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警示标志。二是及时清除厂内道路、生产场所和露天操作平台的积雪、积水;运输车辆要配备防滑设施,停运车辆要进行防冻保护;原料及产品的储存环境要符合防火防爆和防冻方面的要求;生产装置冬季开、停车方案中要有防冻措施内容,并认真执行。
三是对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有效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跑冒滴漏。
对生产场所和燃煤取暖的场所,要注意通风,防止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引发中毒事故。
四是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冬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是要有防火、防冻、防中毒、防滑跌方面的应急措施和设施,应急措施和设施要科学合理,能够满足应急需要。
六是在年终岁尾绝不能不顾生产能力,任意加班加点,盲目抢产量,避免设备超负荷运行、职工超强度工作等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七是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的监控,严格执行动火、受限空间和吊装作业安全操作票证制度,认真落实以电气线路、灭火器材、使用明火情况等内容为主的安全检查,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和卸货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运输单位、车辆、驾驶和押运人员的资质审查,必须在全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前提下予以充装发货或卸货,杜绝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
二、深入开展冬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冬季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冬季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建立完善安全检查台帐,不仅要检查企业现有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硬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更重
要的是要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及企业冬季安全措施制定落实情况,每次检查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对于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下发限期整改指令,落实整改责任。企业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吸取一些企业因隐患排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事故的教训,加大对生产作业现场尤其是主要生产设备、储罐区和管线的巡回检查频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立即开展气体生产、充装、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要深刻汲取青岛盛世气体有限公司“11.15”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气体生产、充装、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要重点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范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充装前,充装单位必须严格对气瓶、罐体、阀门及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进行安全检查;充装作业期间,要保证充装设备和被充装容器之间的连接管线、接头的材质、强度符合工艺要求,连接安全有效;严禁超过容器核定的充装量和压力充装,防止因充装速度、进料方式、静止。
间、气候等原因产生的静电积累,采取切实措施,预防因车辆、人员、设备静电等原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要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对企业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管理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安全布局、以及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下大力气、下重手整治气瓶未“穿衣戴帽”、未定期检测以及野蛮装卸等顽疾。
四、进一步提高冬季应急处置能力
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针对冬季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健全完善防火、防爆、防冻、防中毒、防滑等方面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带班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增强应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安监危险化学品 通知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下载: 青高产发字〔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