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找到提升的方向。总结中如何巧妙运用举例和具体细节,使文章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总结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一
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名义出资人(股权代持人):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有限公司(此为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具体以公司成立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下称“公司”),为明确股权代持的各项基本事项,股权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公司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的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的出资情况。
(一)甲方。
1、甲方在公司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出资方式:货币。
3、甲方的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即本协议所称“代持股权”),甲方享有公司的______%股权所对应的一切股东权利。
(二)乙方。
1、姓名:_____。
_年。
龄:__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2、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2、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______%股权的名义出资人。乙方系根据甲方的决定,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及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代持股权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且甲方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4、乙方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和红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的工商登记即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或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的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如公司能在股权交易所上市需明确股东身份的,再从乙方所持股权中办理股权分拆手续,由甲方自行持有自己的股权)股东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乙方应妥善保存代持股权的完整记录,以便甲方查询。
3、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原则,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损失的情形。
4、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5、乙方处理公司事务时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任一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赔偿:
(1)乙方在无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公司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均视为乙方故意或有过失)。
6、若因乙方个人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强制执行等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并向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五、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公司相关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双方的书面约定等,展开全面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全面、如实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应向甲方尽到与甲方股权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全部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的`相关事务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权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股息、配股、股权转让价款、新股认购权等,以下亦同。)以及清算剩余财产等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就该投资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乙方不因从本协议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此等任何投资收益,不得对甲方有任何隐瞒。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______日内无条件全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划转,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按日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追回全部投资收益为止。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权的义务。
1、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权及与该股权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等)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或口头指示,并以乙方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签署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2、甲方对自己股权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转让、赠与、放弃、设定各类担保措施(抵押、质押)、表决权、经营管理权和决策权、公司利润分配处分、分红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买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股东起诉权、提起清算权等作为股东、出资者应有的全部权利权利。
十、行为限制。
1、乙方根据甲方之建议和指示担任公司监事。
2、在代持股权并担任监事职务期间,乙方应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的全部义务性要求。
3、乙方行使监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4、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监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赔偿。
5、如乙方未按甲方意愿和指示,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或甲方利益之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权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赔偿。
十一、代持股权的报酬。
乙方为甲方代持股权、担任监事的报酬一并以监事报酬的形式加以支付。代持股权报酬已包含在监事报酬之内,不再单独计算。
十二、股权本协议的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但解除本协议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
2、甲方解除本协议的程序如下:
(3)上述______日期满后,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4)解除合同的预通知和正式通知内容基本相同,具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上述程序进行。
4、代持股权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单方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全部或部分调整。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
5、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权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权。
6、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______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体名下。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2、乙方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均负保密义务。
3、本条涉及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十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系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成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4、乙方配偶(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该股东会决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之一,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见证方(即乙方配偶签字):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
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二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_________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代持股协议书的签字、盖章页)。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使公司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是独立企业法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
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的股本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总股份为股,每股金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上述股东为发起人,不少于5人,可为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自然人,发起人出资总额与股本金总额一致)。
第七条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份额,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公司章程、规则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及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或质询;。
4.当公司依照国家政策法律上市时可优先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
5.按股份取得股利;。
7.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第九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公司股权管理基本规则如下:
1.公司依本章程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或实施细则),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后即缴纳股金,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抵作股金的,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各发起人股金缴足后,经法定验資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在30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对公司成立重大事项决策时,对发起人抵作股金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创立大会决定设立公司后,股东不得抽回其股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债务、费用负连带责任,发起人因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对发起人缴足的股份颁发股权证,作为出资凭证和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公司股份按权益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出资比例或出资额承担公司的风险责任。优先股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享有收益权和优先受偿权。
5.公司股份可以用人民币或外币购买。用外币购买时,按收款当日外汇汇价折算人民币计算,其股息统一用人民币派发。
6.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3年内,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转让本人所有的公司股份。3年后在任期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额的50%,并需经过董事会同意。
7.股东协议转让股份须向公司股权管理办公室提交转让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和资料。股份的无偿划转须向公司股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原股东同意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文件。
8.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增资扩股,按程序报批后,可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派发红利股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也可吸收新股东入股。由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新增、配送、派发、转增的股份,与首期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责。公司增资扩股间隔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一年。
9.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缩减股份,按程序报批后。可由全部股东按比例缩股,也可由部分股东按比例缩股,由董事会制定缩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缩减股份与减少注册资本同步,按工商管理机构规定办理减资手续。
10.股东可按本章程从公司股权管理规则转让股权。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条件如下:(1)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5人;(2)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3)股东向公司内股东转让股权,须经股权管理机构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11.持股职工遇到退休、调离、辞职或被辞退、除名等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先在企业内向其他股乐转让股权,本企业内转让不成,可向企业外法人或自然人转让股权,不能如期转让股权的,具备条件的可由企业公积金收购职工股权,企业无力收购的,可由普通股转为优先股管理。
12.自然人所持股份可委托相关机构(人员)托管。
13.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上市时,按上市公司要求进行资产重组,按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诗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人数超过一百人以上的经创立大会决定可实行股东代表大会制,其职权和行使职权的规则与股东大会相同(以下均以股东大会表示)。由______名股东推举一名代表,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权力。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重大股权变更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7.选举或更换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8.修改公司章程并作出决议;。
9.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议事规則如下:
1.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间隔最长不超过15个月。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应召开股东临时大会:(一)董事缺额1/3时;(二)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1/3时;(三)占股份总额30%以上股东提议时;(四)董事会或监事会作出提议时。
3.股东大会应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4.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股东临时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定。
5.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指前条第5、6、8款),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和审议决定的事项(指前条第1、2、3、4、7、9款),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6.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向股东大会提交股东受权委托书,并在受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7.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达不到2/3数额时,会议应延期15日举行,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会,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仍达不到规定数额,应视为已达到法定数额,决议有效。
8.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及决定作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决议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十三条董事会噬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事宜的决策。董事会由(五名以上单数)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表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般应推选最大股东方的董事出任董事长。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但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从法人股东中选出的董事,因该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股东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一名,(根据企业情况可聘独立董事一名)。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方案、重组上市方案、发行债券方案;。
7.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
8.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股权结构重大调整、财产组织形式变更、终止清算等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制定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和基本规则;。
13.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l/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2.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对,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3.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董事会选举、作出决议、决定以出席董事过半通过为有效。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4.董事会议决议应由出席会议董事签名,董事会决定事项的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因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本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策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代表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3.签署公司股权证、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第十七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及其他董事行使部分和全部职权。
第十八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具体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
2.保管股东名册和董事会印章;。
3.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由名成员(不低于三人)组成,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议;。
3.对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行为进行监督;。
4.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5.检查公司的财务;。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7.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监事会决议应由2/3以上(含2/3)监事表决同意;。
2.监事会主席或召集人由2/3以上(含2/3)监事推选和罢免;。
3.监事会成员中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有名监事由股东大会推选和罢免;。
5.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法律专家、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经理负责制、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名。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四条经理的主要职责: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列席(经理不是董事的)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规则;。
5.制定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经理执行职务的规则如下:
1.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经理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3.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4.因犯有贪污、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愈五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5.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6.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第二十六条董事、经理以及本公司高级职员因违反法律、公司章程,徇私舞弊或失职造成本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时,根据不同情况,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可给予下列处罚:(1)限制权力;(2)免除现任职务;(3)负责经济赔偿;(4)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司尊重职工的劳动权力,按国家法律政策合理解决员工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工资、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否则,须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不得违法辞退职工。公司应按规定提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并上交有关机构。
第二十八条公司税后利润,在按规定弥补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当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
2.提取公益金(5-10%),主要用于公司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3.提取任意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和扩大生产经营;。
4.支付优先股红利。
5.按股份比例对普通股进行分红。
第二十九条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及公积金向股东配送股份,由董事会制定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第三十条公司发生亏损,先用税后利润弥补,不足以弥补须用自有资金弥补亏损时,首先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各种股份按比例弥补。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股东大会决议,予以终止清算:
1.因不可抗巨因素,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2.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撤销、责令关闭;。
3.公司设立期滿,无意继续经营;。
4.公司因合并或分立需要终止;。
5.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公司宣告破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在宣告终止后,发布终止公告,在终止公告发布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人雪此间,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哄抢、侵占公司财产。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成立后,应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两个月内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接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说明债权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四条清算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处理有关诉讼事宜。
第三十五条公司终止的清算方案经股东大会或者主管机关审议确认后实施。。清算资产按下列顺序支付清偿:
1.清算費用;。
2.所欠公司职工工资,集资款及社会保障费用;。
3.所欠税款;。
4.公司债券、银行贷款、其他债务。
第三十六条公司清偿后,剩余财产先偿还优先股,再偿还普通股;如不能足额退还出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三十七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报(上级单位或政府管理部门)备案,向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实施。本章程对公司股东及飞东在职职工具有约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注: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不能向社会定向幕集股份。集体资本参股需以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作为投资主体,也可授权企业法人代行投资主体,约定双方责权利关系。本章程示范性选择性条款、内客,企业在制定章程时,必须具体化。本章程有些内容在一些企业涉及不到,可删可减可改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四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出资设立公司(工商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亦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元;
出资的方式为:;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甲方首期出资元,并于年月日全部出资到位。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规定的出资义务,并承担其认缴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5、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
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自身不存在重大债务;乙方承诺若自身存在重大债务,而导致其所持“代表股份”查封,乙方有义务向相关机构提供足值财产作为担保解除查封。
4、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5、乙方承诺其不享有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投资收益直接划入甲方银行账户。
七、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7、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八、告知义务。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九、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十、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均由公司财务直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二、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三、行为限制。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董事或监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或监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乙方的报酬作为薪资的一部分,每月支付。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15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预通知;
(3)15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协议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协议的程序进行。
十六、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十七、特别事项。
17.1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17.2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十八、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依据青岛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名义出资人(签字)。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订立地点: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五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
出资的方式为:;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行为限制。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一、代持股份报酬。
3、乙方如果确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一职,可以按如下标准和方式领取报酬和提供担保: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约定而产生的,故乙方的全部报酬由本协议专门约定,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报酬的要求。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
(3)30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进行。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4、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十四、特别事项。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六
鉴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限责任公司)拟变更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2)本协议各方自愿以其已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为了规范股份公司的设立行为,明确发起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本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达成发起人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四条管理形式。
1.股份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股份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份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所有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份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五条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第六条设立方式股份公司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类型的形式,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及己方等共同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成立后,拟适时申请在中国境内二级市场上市,并成为上市公司。
第七条股份总额股份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总额为______万股,股份公司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______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_________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第八条发行股份方式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由各发起人足额认购,以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资产按1:1的比例折算。股份公司转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第九条股份类别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七
甲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共同成立______企业,共同开拓开___市场,自愿签定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资并在___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三方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入股,企业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乙方%、丙方%。企业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三、甲方责任以及权利:甲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企业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争取企业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为企业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企业股份比例%负担企业费用和享受企业的利润。
四、乙方责任以及权利: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负责企业具体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争取企业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为企业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企业股份比例%负担企业费用和享受企业的利润。
五、丙方责任以及权利:丙方以___、___。
___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企业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争取企业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为企业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企业股份比例%负担企业费用和享受企业的利润。
六、三方之间的合作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本着开诚布公、团结合作的原则,企业经营及发展涉及问题以三方商谈确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本人签字之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决定中途退出,另外双方有优先接受其股份的权力,如果无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决定退出的双方可以再另找寻其股份接受方并经股东会同意通过。如果决定退出的这双方无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则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企业继续经营,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五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八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九
发包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固定经济关系,明确双方责任,多快好省地完成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工程中工程分包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合同依据:甲方与(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商)签订的《_______》。
2.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甲方下达开工指令之日起执行。
3.承包范围:工程中工程,具体以甲方项目部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书面要求为准最新工程分包合同范本最新工程分包合同范本。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增减乙方工程量。
4.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小型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进度、包工期、包材料卸车、包二次搬运。
6.工程价款:结算价款。施工用水电费按定额机械中所含的电费扣除。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认可)的工程量为准,且工程量必须经由甲方授权的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若更换项目经理,必须有后续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单。
价款的内容:价款含人工费、材料费、垂直与水平运输及无损探伤和热处理机械外的中小型施工机械费、管理费、施工机构转移费、利润、政策性调整、各种保险、各种税费、医疗费用、乙方临建、乙方风险、现场因素等全部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结算方式及付款:
7.1结算办法: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25日乙方将月完成工作量报表经甲方施工、安全、质检等部门签字后连同验收单报甲方项目部计划部门进行结算,由甲方项目部财务部门一个月内支付本月量70%的工程款,因乙方报表或工程总承包商月进度款拖延,甲方付款相应推迟。若工程总承包商对甲方工程竣工结算推迟或甲方已完成工程竣工结算而工程总承包商未付清工程款,甲方对乙方的付款相应推迟。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项目部计划部门将所有结算资料报甲方本部经营部审核,审核后再支付工程价款的2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预留(该保证金没有利息),工程保修期满时支付。
8.现场保卫:甲方负责公用设施的保卫工作,乙方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的保卫工作。
9.材料、机械的供应:
9.1工程所用材料由甲方供应部分,乙方在开工前按施工图和相关定额提前7天报材料使用计划,经甲方审批后由乙方在甲方现场仓库领用至施工地点。如果超出核定用量,超出用量部分的材料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按市价扣除,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得到补偿。
9.2乙方对已领出的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被雨淋湿、不得乱扔乱放、不得私自携带出厂、不得浪费、不得随意送人,一经发现,除按规定进行罚款外,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抵扣相应的材料费用,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得到补偿。
9.3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部分,材料质量应满足工程要求,并具有检验合格证。购买前应经甲方认可方可采购和安装,否则,乙方应负由此造成返工及器材清除出场的一切费用及因此延误工期工程总承包商要求赔偿的损失。
9.4甲方按图纸量及20____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计算,核准后提供给乙方工程所需垂直、水平运输机械和无损探伤、热处理机械、乙方包以上机械以外的其他中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10甲方职责:
10.1负责按工程总承包商要求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处理与工程总承包商的有关往来交涉工作。
10.2负责施工技术交底,质量验收及现场的施工调度。
10.3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设计图纸及有关的设备技术资料,不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向第三方转借。
10.4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电源点。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最终按定额含量和单价扣除水电费。
10.5负责解决乙方施工用场地。
10.6负责工程款项的拨付工作。
10.7负责安装、土建之间的协调工作。
11乙方职责:
11.1按合同及甲方的要求,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人员。
11.2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11.3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最新工程分包合同范本最新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11.4负责办理施工期间的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并承担有关费用。
11.5负责交纳除建筑营业税外的各种税费。
11.6及时向甲方报送甲方要求的各种技术资料。
11.7服从甲方的调度。
11.8若在两个月内甲方未付工程款,乙方应保证连续施工。
11.10负担自身人员的药品及医疗费用。
11.11负责施工人员及携带工器具的转移费用。
11.12负责自身临时设施的搭建及完工后的拆除,承担其费用。
11.13承担给第三方造成污染的责任和费用。
12.工程质量、验收及安全:
12.1工程执行质量标准、规范执行标准:电力行业现行或甲方与工程总承包商共同商定的有关标准/法规。工程质量及移交验收标准、规范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有关条款以及甲方与工程总承包商所签合同(包括附件)和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当设计图纸和甲方与工程总承包商所签合同有矛盾时,以甲方与工程总承包商所签合同为准;当甲方与工程总承包商所签合同对某项验收没有说明时,执行工程总承包商/工程师和甲方指定的标准。
12.2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接受工程总承包商/工程师及甲方、设计院代表和有关工程计划、设备安装代表的指导和质量检查监督,如发现缺陷时,乙方应及时修复,直至合格为止。
12.3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及工程总承包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即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2.4施工过程和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分清责任,属于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叫乙方返工,由此发生的返工损失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5施工安全: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体检,乙方应根据承担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按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工程总承包商、工程项目部所有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和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最新工程分包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施工中一切乙方人员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和造成第三人的损失,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施工前需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附件二)。
12.6质量保证期: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的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甲乙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一)。
12.7质保金返还:质保期满,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清;如有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则甲方根据实际损失扣除;如该质保金不够偿还乙方施工质量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2.8技术及质量要求:具体技术及质量以甲方项目部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书面要求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拟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计划向中国境外投资者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美国存托股份(以下简称“ads”)形式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纽约证交所”)上市(以上合称“综合募股”)。为此,甲方已进行重组。
2.甲方将其所属的_________企业及_________、_________企业、_________企业、_________资产、负债及权益(详见附件三“注入资产”)投入乙方,甲方作为唯一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
3.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拥有乙方100%的股权。在综合募股完成之后,甲方将继续为乙方的控股股东。
4.为确保重组的内容和目的得到贯彻和落实,甲方和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对重组及与重组有关事项作出适当的安排。
据此,双方立约如下:
1.定义。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述用语在本协议内具有如下含义:
a.甲方指_________,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甲方”均应包括甲方的资产及其业务。
b.乙方指_________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乙方”均应包括乙方的资产及其业务。
c.会计报告指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编制的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年各年截止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及_________年截止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合并损益表(连同有关附注);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年各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连同有关附注);乙方_________年截止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连同有关附注)。
d.注入资产指本协议附件三中载明的甲方向乙方注入的资产、权益和由乙方承担的负债。
e.招股书指乙方就乙方公开发售h股和ads而刊登的招股说明书。
f.评估基准日指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g.乙方成立日指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乙方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之日)。
h.重组生效日指乙方成立日。
i.相关期间指评估基准日至重组生效日的期间(不含评估基准日及重组生效日当天)。
j.重组指上述鉴于条款中提及的、重组方案中描述的且依据本协议和重组文件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的重组。
k.重组文件指本协议附件五所列的重组方案及重组批准文件。
l.重组方案指本协议附件五所列的重组方案。
m.评估机构指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
n.评估报告指评估机构为成立乙方编制的并已由中国财政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确认的评估基准日的_________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o.控股股东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表决权的行使;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p.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q.人民币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其基本面值为“元”。
1.2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在本协议中:
a.条款或附件即为本协议之条款或附件;和。
b.本协议应解释为可能不时经延期、修改、变更或补充的本协议。
2.重组的生效。
2.1 甲方确认在重组生效日,重组已获得中国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该等文件已列于本协议附件五中。重组自重组生效日起(含重组生效日)正式生效。
2.2 双方同意,按重组文件、会计报告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实施重组。
2.3 双方同意,自重组生效日起(含重组生效日),乙方享有注入资产项下的资产所有权、债权、权利和权益,承担注入资产项下的负债、责任和义务,并享有和承担注入资产在相关期间产生的资产、债权、权利、权益、负债、义务和责任(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对甲方根据重组文件、会计报告和本协议的规定保留的其他资产、权利、权益、债务和义务(包括潜在的债务和义务)及有关业务不承担责任,并对其不享有任何权利,亦不承担任何义务。甲方继续对其保留的资产、权利、权益、债务和义务(包括潜在的债务和义务)及有关业务承担责任。
2.4 甲方确认,注入资产已由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估值,并经中国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确认。且该注入资产项下的净资产已按法定折股比例折股,并已获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作为乙方注册资本。
2.5 甲方确认,根据重组方案和_________会计事务所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的_________第_________号《验资报告》,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甲方净资产在重组生效日已注入乙方。
3.声明和保证。
3.1 甲方对乙方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截至重组生效日(含重组生效日),
a.截至重组生效日为止(不含重组生效日),甲方根据中国法律有权经营注入资产;。
b.除本协议第4条“重组的实施”另有所述外,注入资产已在重组生效日以其现状合法及有效地转让及送交乙方。
g.甲方无任何严重违反法律或法规的并可能导致乙方蒙受任何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h.甲方无任何可能导致乙方蒙受任何重大经济损失的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因经营其业务所需的或与注入资产有关的许可证,按有关程序办理一切有关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以确保重组按本协议和重组文件、会计报告全面实施。对重组文件、会计报告和本协议中未提及之重组须完成事项,双方将本着平等、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友好协商并妥善处理。
4.2 在相关期间,甲方在其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注入资产。
4.3 注入资产在相关期间产生的利润由甲方享有。
4.4 在不影响第3.1条h项、i项及j项的前提下,在重组生效日后(含重组生效日)发生的与注入资产有关的任何诉讼或仲裁,乙方有权参加有关诉讼和仲裁,享有有关权利并履行有关义务。
4.5 除乙方在本协议内或根据本协议承担的债务和责任外,其他的债务和责任仍归甲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诉讼判决、裁定及/或仲裁裁决责任和所发生的诉讼及/或仲裁费用由甲方承担。
4.6。
a.如注入资产项下的任何资产、权益或负债注入乙方必须事先取得任何第三方的授权、批准、同意、许可、确认或豁免,而该等手续在乙方重组生效日之前(含重组生效日)未能完成,则除双方应按上述第4.1条采取行为外,甲方应代表乙方并为乙方利益继续持有该等资产、权益和负债,直至该等资产、权益和负债可以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有效地、完全地注入乙方。
b.在不限制第4.6a.条一般性原则的情况下,甲乙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因重组转入乙方但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包括该日)该等转让未取得相关贷款人同意的贷款,甲方将为乙方的利益继续作为该等贷款的借款人,直到以下任一情况先发生:(i)该等贷款取得贷款人同意,转给乙方,由乙方作为借款人,或(ii)该等贷款获得清偿。就甲乙双方而言,乙方应直接承担因所有该等贷款而应向有关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利息、费用、收费及其他一切付费,而甲方不对贷款人承担上述偿付。甲乙双方承诺,在乙方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财务年度的年报公布后的三个月内,双方都将尽最大努力,促使相关贷款方同意将贷款由甲方转到乙方。
c.为便于重组的实施,双方设想在自重组生效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含该日)期间,甲方应继续为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提供帮助(包括但不限于代表乙方进行外部融资),并促使乙方与第三方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双方同意,就双方之间而言,在这一期间甲方为乙方的利益而从第三方取得的贷款,应由乙方向相关贷款人直接承担与向乙方提供的筹资所得直接有关的本金、利息、费用、收费及为取得贷款所发生的其他付费,而甲方不对贷款人承担上述偿付。甲乙双方承诺,在乙方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财务年度的年报公布后的三个月内,双方都将尽最大努力,促使相关贷款方同意将贷款由甲方转到乙方。
d.双方进一步确认,乙方不应为甲方所提供的以上第4.6b.和c.条中所述的任何帮助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或酬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乙方的利益而取得贷款)。
4.7 甲方按照上述第4.6条规定代表乙方并为乙方利益继续持有注入资产项下的资产、权益或负债期间,该等资产、权益和负债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权利、权益、盈利及一切义务、损失及索赔(不包括甲方未履行其在第4.6条中的义务而引起的义务、损失及索赔)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4.8 在重组实施过程中,对于甲方和乙方之间的资产负债的划分如有任何不明之处,将以评估报告和会计报告栽明的具体资产负债划分为准。如有需要,亦可参考编制评估报告和会计报告时使用的资产负债调整计算公式及其他有关工作文件。
4.9 甲乙双方分别向对方承诺,如收到重组生效后应属于对方的应收款项,将于该款项收讫和确认后七日内向对方支付。
4.10 甲方应将乙方正常经营所需的或与注入资产相关的地质、地震和岩芯等资料移交给乙方。如果该等资料移交未能在重组生效日之前(含重组生效日)完成,除双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促使该等移交尽早完成外,甲方应代表乙方并为乙方利益继续持有并遵循安全、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该等资料直至该等资料合法地、完全地移交于乙方。在甲方依本条持有和保存该等资料期间,乙方可无偿使用该等资料且甲方应为乙方的使用提供一切方便。
4.11 甲方应将其拥有的与经营注入资产有关的业务记录、财务会计记录、营运记录、营运数据、营运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以及有关技术记录,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技术图纸、技术手册、技术书籍、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资料及其他一切技术诀窍资料(无论是以文字书写的或保存于电脑、计算机内的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保存的)移交给乙方。如果该等资料因其特殊性质(如不可分割)而无法移交给乙方,甲方应妥善保存该等资料井将该等资料放置于方便之处,应乙方随时要求,允许乙方免费查阅、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4.12甲方赋予乙方按照其与乙方另行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及《部分石油公司油产品销售业务监管合同》,对其所属三套化工装置、现存海外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部分石油公司油产品销售业务等主营业务项目(定义同《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及《部分石油公司油产品销售业务监管合同》中对该等词语的定义)的优先购买权。
4.13甲方分别按照其与乙方另行签署的《房产租赁合同》及其附件《股份公司总部办公楼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给乙方使用上述协议项下的房产及土地。
4.14 甲方分别按照其与乙方另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方使用上述协议项下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
4.15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双方另行签署的《部分石油公司油产品销售业务监管合同》监管该协议项下石油公司的油产品销售业务。
4.16 甲方同意按照其与乙方另行签订的《债务担保合同》就该协议项下的债务为乙方向其债权人提供连带的和不可撤销的保证。
4.17 甲方同意按照其与乙方另行签订的《对外合作勘探开发合同权益转让合同》转让给乙方截至重组生效日甲方所签订的对外石油合同中甲方项下的权益。
4.18 甲方同意按照甲乙双方共同或分别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银行(以上合称“主要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转让协议书》的规定,完成债务转移工作。
4.19 乙方承诺,将按照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股份”)签订的《乙烯工程购买权协议》相同的条件和条款赋予_________股份对注入资产中的聚乙烯、乙二醇、苯酐、苯酚丙酮及abs装置等五套装置(五套装置定义同《乙烯工程购买权协议》中对该词语的定义)的优先购买权。
5.税费。
5.1 本协议第5条中“税费”指所有由国家和地方各级税收征管机关或国家和地方政府征收的税项及费用或与之有关的款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征收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消费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关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权使用费,以及:
a.因承包或与有关部门的类似安排而应征收的税费或上缴的款项;。
c.任何与税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或其他应缴款。
5.2 不影响第6.2条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承担:
b.一切与按重组文件、会计报告和本协议的规定保留在甲方的资产、权益和负债及其相关业务有关的或因其而产生或发生的税费。
5.3 甲方同意乙方不承担因注入资产评估增值而产生的企业所得税。
5.4 乙方应承担一切与持有、管理、经营或运作注入资产有关的、在重组生效日之后(含重组生效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
5.5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一切因甲方按照重组文件、会计报告和本协议的规定把注入资产注入乙方或与之相关而产生或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分别依法承担。
6.赔偿。
6.1 甲方承诺向乙方赔偿:
b.上述第5.3条中不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及与该等税费相关的一切索赔;。
c.上述第5.5条中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及与该等税费相关的一切索赔;。
e.在重组生效日当天或在该日之后,乙方因甲方在根据本协议第4.6条的规定代表乙方并以乙方的利益为前提的情况下履行任何合同时,因甲方过失或过错所产生或与此相关而发生的任何索赔。
f.在重组生效日之前、当日或之后,(i)乙方因甲方未按会计报告、重组文件和本协议的规定将注入资产注入乙方而产生或与此相关而发生的任何索赔;(ii)乙方因甲方根据会计报告、重组文件和本协议的规定保留的资产、权益和负债而产生或与之相关而遭受的任何索赔;(iii)乙方因甲方将注入资产注入乙方而产生的或与此相关而发生的任何索赔;(iv)乙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第3条和附件一载明的甲方的进一步声明和保证)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索赔。
6.2 乙方向甲方承诺赔偿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而使甲方遭受或产生的任何索赔。
6.3 第6.1条及第6.2条中提及的赔偿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因解决任何索赔或执行该等索赔的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而发生的或与此相关的一切付款、费用或开支。但是,因受偿方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此相关的一切诉讼、仲裁、索赔、付款、费用和开支则不包括在本条规定的补偿范围内。
6.4 甲乙任一方依据本条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对与该索赔有关的事实及状况作出合理详尽的描述。
7.不竞争。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避免与乙方从事的主营业务竞争。
8.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8.1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8.2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依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附则。
9.1 本协议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作出,经双方签字并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
9.2 本协议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可强制执行性。
9.3 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所含交易而达成之全部合约,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交易而达成之全部口头和书面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9.4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放弃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并不排斥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和特权。
9.5 公告:除法律或香港联交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外,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的事前书面同意前(有关同意不得无理地拒绝给与),不得发表或准许任何人士发表任何与本协议有关事宜或本协议任何附带事项有关的公告。
9.6 不得让与:未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让与、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声称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
9.7 通知:一方根据本协议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或挂号邮务发至另一方法定注册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以下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作出;。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惟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印刷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d.双方通讯地址及传真号码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若一方更改其通信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在作出该等更改之日起十日内按9.7条规定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
9.8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
9.9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10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协议。
9.11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规定,甲乙双方应自行负担各自在本协议谈判、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开支。
9.本协议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十一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 元;
出资的方式为: ;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3、乙方如果确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一职,可以按如下标准和方式领取报酬和提供担保: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约定而产生的,故乙方的全部报酬由本协议专门约定,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报酬的要求。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
(3)30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进行。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4、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预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甲方: 乙 方:
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十二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x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
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十三
鉴于: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4如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挂牌转让业务规则(试行)》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委托乙方进行股份登记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登记托管的股份、范围、数量和托管期限。
(一)甲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委托乙方登记并管理甲方已发行的股份,甲方托管的股份数量总计股(以下简称“托管股份”),托管股份由个股东持有。
其中:法人股:股;自然人股:股(其中尚未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股,在甲方未确权之前,乙方不负责托管;经甲方确权后,乙方再办理登记托管)。具体股东名册附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股份托管服务的期限(以下简称“托管期限”)为___________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股份托管的内容和规则。
(一)乙方接受委托登记并管理甲方的股份,并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股份托管登记业务:包括股份托管初始登记、股份托管账户开户、托管股份过户登记、股份质押登记、注销登记等。
2、股份托管管理业务:包括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挂失、股份查询、股份冻结、信息披露、代理分红派息等(代理分红派息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3、上述业务仅限于已经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股份,尚未确定股东和股东身份的股份,待甲方确权后乙方再办理上述业务。(二)股份托管的办理规则双方同意:具体业务办理以乙方的《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为准。
三、双方承诺。
(一)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2、甲方保证在其将托管股份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委托与乙方进行登记托管期间,乙方应为托管股份的唯一登记托管机构,甲方不得再将托管股份委托其他任何机构进行托管,否则乙方将不对甲方与其他登记托管机构之间的及/或托管期限内因在乙方托管股份产生的任何纠纷承担责任。
3、甲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同乙方的《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股东名册是甲方现有股份状况的最直接证明,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甲方的全部股东名称/姓名、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其他相关信息。在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办理股份托管初始登记后,甲方自备的股东名册(包括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有权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股东名册)应与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股东名册保持完全一致;若记载不一致的,则乙方不对托管期限内因在乙方托管股份产生的任何纠纷承担责任。
(二)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
1、乙方系合法成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登记托管服务。
2、乙方具有开展本协议项下股份登记托管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及其股东提供股份托管相关服务。
3、乙方保证规范操作股份登记托管业务,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股东名册,对于托管股份和甲方股份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并在托管期限内根据甲方或有权机关的指示对于托管股份的变动、注销、质押、冻结等情况进行如实反映;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对托管股份在本协议生效前所产生的或因本协议生效前的任何原因所导致的任何纠纷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其向乙方提交的股东名册得到妥善保管和保密,有权知悉托管期限内托管股份的变更情况;甲方(仅可查询本公司在乙方处登记托管的股份情况)、甲方股东(仅可查询其自身持有的甲方股份情况)、或经甲方书面授权查询的个人或单位(根据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确定查询范围)、有权政府部门(依职权查询)可按照乙方制定的业务程序、按照乙方提供的途径查询相关信息,除上述个人或单位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2、有权要求乙方按《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就托管股份免费提供登记、过户、质押、注销、查询、挂失、冻结等单项服务。
3、有权查询、统计乙方已登记的托管股份相关资料。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和/或托管股份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名册等)。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为完成本协议项下的股份登记托管服务,有权要求甲方按《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提供甲方和/或托管股份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名册等)。
2、在托管股份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或其上存在任何争议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履行甲方就托管股份提出的任何指令。
3、就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乙方业务规则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履行。
(二)乙方的义务:
1、免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股份登记托管服务,为甲方每位股东出具《股东账户卡》。
2、免费向甲方股东提供包括登记、过户、质押、注销、查询、挂失、冻结等单项服务。
六、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为甲方提供的股份登记托管服务存在缺陷,造成甲方或甲方股东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的赔偿责任应以甲方和甲方股东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二)因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有误,不符合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和保证,造成甲方或甲方股东损失的,甲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应当终止;。
(1)甲方的法人主体已注销或被有权机关吊销;。
(2)托管股份已注销或已消灭;。
(4)甲、乙双方已就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的;。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争议处理。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补充约定。
乙方同意,对于甲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股份托管登记而向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根据乙方业务规则和本协议的规定提供相关查询服务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前述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得超过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获得的收益。
为避免歧义,就下述信息、资料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1)甲方披露前,乙方已经自第三方了解的,而第三方不受任何保密义务限制;(2)甲方披露前,已经可以通过社会公开渠道查询到的;(3)甲方披露前,乙方以合法方式自行研究、发明、发现的;(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披露或有关政府机关要求乙方进行披露的。
甲方在股份托管服务期限内,拟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登记托管的,应当在收到其他交易场所同意其上市、挂牌、登记托管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提交《股份退出登记申请书》,未在规定日期内提出退出申请的,视为自动退出托管,乙方有权按照其业务规则对甲方托管股份进行处理,甲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或法律责任。
本协议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年月日。
公司给代持股份篇十五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_____________%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5、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