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承载着国家的希望与梦想。怎样提高自己的环保意识与实践?这些经典的名言警句,值得我们反复品味。
公司合并法律意见书篇一
经了解,贵公司员工利用公司便利条件,在其职务范围内创造发明的现象时常发生。但是贵公司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员工创造发明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权利的行使没有详细可行的规定。致使公司与员工之间权利界限模糊,不利于公司对人员管理,甚至与员工产生知识产权权利纠纷。
为维护公司利益、规范公司管理、划清权利界限、避免日后法律纠纷,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就贵公司内部员工利用公司提供的便利条件,创造发明产生的专利权及相关权利处理问题作以下法律意见,供贵公司参考:
与贵公司具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执行工作任务或利用公司提供的物质、经济、人员、设备、技术、场所、信息等条件而完成发明创造。该发明创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专利的范围。依法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际公约的保护。
一、本意见书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三、依据以上事实及法律法规,为公司利益考虑,提供如下操作意见供参考:
1、明确工作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在工作安排中,如有工作可能涉及员工创造发明,建议公司以“工作任务下达通知单”等书面形式,将工作任务的安排明确化、具体化、证据化。该书面文件可显示公司下达任务的目标、所提供的工作条件、要求提交的工作成果类型和时间等内容。将员工的创造发明活动纳入公司的工作任务。从而使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及申请成功后的专利权,降低日后发生争议的可能性。
2、与员工签订知识产权归属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公司可与员工签订关于专利权归属的合同。约定公司为知识成果研发提供物质、资金、技术、场所、信息等资源;成果产出后对员工的奖励措施;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以详细具体的书面文件确定相关权利归属,从而定纷止争。
3、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专利的申请时间长、审批程序复杂、标准严格,往往一项科技成果在经过漫长的申请程序后没有得到专利总局的审批,最终无法得到专利法的保护。而专利审批程序的特性却将核心的技术秘密详细地公之于众,使企业经营的市场竞争力减弱。相对于专利权保护而言,国家法律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更广,操作简便,无需复杂的审批手续。对侵犯商业秘密各个环节的侵权人都有制约措施。结合公司知识成果的属性,可采用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阶段性的保护。
可通过制定员工保密守则、固定公司对知识成果产出的投入证据、知识成果带动公司效益的市场调研等一系列措施将涉及的重要知识成果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以期对重要信息进行全方位、广范围的保护。
本法律建议书仅供委托人参考。未经本所允许,不得向第三人出示,亦不得作为任何证据使用。
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合并法律意见书篇二
致: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___________总公司(下简称“a公司”)与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股票发行上市法律服务协议》(下简称“《法律服务协议》”),本所作为a公司特聘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拟由a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并联合其他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____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简称“股份公司”)所涉及的设立事宜,出具体法律意见书。就本法律意见书,律师声明:
1.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的观点和评价,均是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律师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理解而发表的。
2.就本法律意见书,股份公司筹委员保证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以及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经审查证实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所律师对股份公司的设立所涉及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应当查阅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就有关事宜向股份公司筹委会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本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股份公司设立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本所律师同意股份公司按有关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股份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律师将在相关文件中对所引用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设立股份公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股份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股份公司是拟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公司的五家发起人a公司、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_______公司均具有现行法律规定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资格。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3.依据重组方案(待______________批准),a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将全资所属______公司的主要经营性净资产、__________大厦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经评估投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其他发起人均以现金出资投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上述出资均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主发起人a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和保留在主发起人的其他资产已经得到明确的界定。由于股份公司设立所引起的涉及资产分割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未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主管机关的规定,以及其他对发起人的行为或财产有约束力的文件。
5.主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按照1:0:87比例折为_____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该部分资产经国家财政部财评函字[ ]______号文批准立项,经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且评估结果已经获得财政部财评字[ ]_____号文确认,构成占总股本的73%的国有法人股;其他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源共享,按照相同比例折股,构成占总股本的27%的社会法人股;上述股权设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6.股份公司已按法定程序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名称预核准登记,拟注册资本_____万元人民币,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规定。
7.发起人为设立股份公司而拟定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主管机关批准和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股份公司章程将于股份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实施,并构成对股份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文件。
8.a公司所持股份为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73%,该部分股权经国家财政部[ ]____号文确认界定为国有法股,其他发起人股均为法人股。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股权界定、各股东持股比例等均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股份公司的设立尚待______________正式批准。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为设立股份公司所进行的工作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主管机关的规定进行的,股份公司设立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
____律师事务所(公章)。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合并法律意见书篇三
四川应天缘律师事务所是(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现就公司出资人的关联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出资人的法定资格及条件进行了调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出资人进行了必要的询问。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承诺和保证,即: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仅就公司出资人的关联情况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并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申请设立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设立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提呈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认为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备,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出资人的主体资格及关联关系。
公司的出资人为:。
一、四川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所律师对主发起人四川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查证核实,**公司成立于20xx年6月19日,住所地位四川省经济开发区bb路66号3号楼301室,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截止本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股东为两方自然人股东aa女士和bb先生和cc先生,其中aa女士货币出资3500万,占出资70%;bb先生和cc先生货币各出资750万,各占出资15%。aa女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公司董事长,bb先生任监事,cc先生任总经理经理。
二、yy先生,„„。
三、zz先生,„„。
四、ff先生,„„。
上述出资人的企业法人均在中国登记注册,自然人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部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具有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人的资格。
上述出资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为核查公司出资人关联关系:
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其他公司登记材料和其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会文件。并由相关方出具了说明和承诺。
二、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出资人具备出资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定资格和条件。出资人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本所承诺:律师和律师没有不良记录,是表现优秀的律师,本所对提供的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负责,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由经办律师签署并加盖本所公章方生效。四川应天缘律师事务所(公章)执业律师(签名)执业律师(签名)。
公司合并法律意见书篇四
独立意见书又称作审计师意见书,是一份用来表达审计师对交易和财务报表检查结果的报告。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公司法律意见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致: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应天缘律师事务所是(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接受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现就公司出资人的关联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出资人的法定资格及条件进行了调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出资人进行了必要的询问。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承诺和保证,即: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仅就公司出资人的关联情况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并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申请设立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设立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提呈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认为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备,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出资人的主体资格及关联关系。
公司的出资人为:。
一、四川省xx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所律师对主发起人四川省xx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查证核实,**公司成立于20xx年6月19日,住所地位四川省经济开发区bb路66号3号楼301室,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截止本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股东为两方自然人股东aa女士和bb先生和cc先生,其中aa女士货币出资3500万,占出资70%;bb先生和cc先生货币各出资750万,各占出资15%。aa女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公司董事长,bb先生任监事,cc先生任总经理经理。
二、yy先生,„„。
三、zz先生,„„。
四、ff先生,„„。
上述出资人的企业法人均在中国登记注册,自然人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部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具有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人的资格。
上述出资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为核查公司出资人关联关系:
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其他公司登记材料和其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会文件。并由相关方出具了说明和承诺。
二、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出资人具备出资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定资格和条件。出资人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本所承诺:律师和律师没有不良记录,是表现优秀的律师,本所对提供的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负责,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由经办律师签署并加盖本所公章方生效。四川应天缘律师事务所(公章)执业律师(签名)执业律师(签名)。
致:1111111小额贷款公司。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接受1111111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现就公司出资人的关联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xx]2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xx‟61号);《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鄂金办发„20xx‟18号);国家和湖北省其他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出资人的法定资格及条件进行了调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出资人进行了必要的询问。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承诺和保证,即: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仅就公司出资人的关联情况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申请设立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设立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提呈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认为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备,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出资人的主体资格及关联关系1111111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人为:。
上述出资人的企业法人均在中国登记注册,自然人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部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符合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具有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人的资格。
为核查公司出资人关联关系,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其他公司登记材料和其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会文件。并由相关方出具了说明和承诺。
(二)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出资人具备出资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定资格和条件。出资人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本所承诺:律师没有不良记录,是表现优秀的律师,本所对提供的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负责,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由经办律师签署并加盖本所公章方生效。
**律师事务所(公章)。
执业律师:**(签名)。
金百利对于出具境外公司法律意见书素有经验,已经为多个在中国申请上市的集团提供所须法律服务。
1.该公司设立的合法性;。
2.该公司存续的合法性;。
3.该公司的股权情况及历次股份变动的合法性;。
4.该公司境外投资的情况;。
5.该公司现行的章程及其历次修订的合法性;。
深圳金百利国际商务顾问有限公司6.该公司有权机构已经做出的决议的合法性;。
7.该公司及董事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b)有一些当事人可能要求一些特别的法律查证,在法律许可下,敝所的法律意见书亦可包含一些特别的查证要求。
2.办理程序。
(a)首先,须要客户确定委聘,然后敝所将会出具一委聘函。
(b)客户须在敝所委聘函上签署确定指示,并缴付前期律师费按金。
(c)当事人提供所须文件,包括:境外公司的法定记录(statutoryrecords)﹑公司2年内的核数报告﹑及其他所须资产证明(假若法律意见书须要就有关资产作出确定)等等。
(d)在客户提供所有文件,并且做出所须审查后,敝所将草拟法律意见书。一般而言,敝所在得到客户书面确定及缴付前期律师费按金后5个工作天内出具一份意见书草稿。
(e)最后,待客户确定意见书草稿内容后,敝所签发法律意见书。
出具法律意见书要视文件的复杂程度而定,详细情况请与金百利专业顾问取得联系。
公司合并法律意见书篇五
岁月如梭,时光飞快,转眼间3月份的工作已经结束。现在我对自己最近的工作做一个总结吧!
在逝去的3月份里,秘书处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常规工作方面,及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每周月的排名及总结,并在书写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争取做到了每张表格不涂改一个字,不出现一个错误。并与团总支办公室和谐地进行办公室的保洁工作,为学生会及团总支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还积极认真地进行了每次大小会议的会议记录并及时发表了新闻稿。
另外,每周四的学生会干部签到工作也顺利有序地开展着。除了常规工作,在3月中旬,秘书处全程追踪了篮球赛的实况,并及时报道篮球赛的精彩瞬间及赛事成果,有效地让全系同学了解到篮球赛的详情。接着和心理部一起组织的兴趣小组也取得圆满成功!不但为学生会成员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提升自我的平台,也弥补了学生会在主持,摄影,绘画方面的人才缺陷。并在部门会议中讨论了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新闻稿的写作方法,干事一起交流心得,写作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另外还修改并确立了学生会工作细则,完善了学生会工作制度。并确立了两个研究型课题—《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与《不同气质女大学生恋爱观》,有效地开阔了干事的视野,锻炼了干事的综合能力。
总的来说,3月份工作成绩斐然,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果。但干事的写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的发掘和提升。在接下来的4月份里,我们一定会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改正工作中的毛病和不足。秘书处的工作一定会越做越好!
公司合并法律意见书篇六
近年来,___公司统计工作,在上级领导和__经济发展办的关心重视下,在老___工作人员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公司统计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扎实努力的工作,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平时统计工作中的事迹汇报如下: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为了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保证统计工作质量,公司每年都定期参加由___举办的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软件的专题培训。公司领导多次嘱咐在培训班上学习的统计人员,统计工作要准确无误、有理有据,不仅为公司决策提供优质数据还要为镇里、区里乃至国家经济动向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在培训学习过程中,公司的统计培训人员认真学习规范统计口径,特别是统计要点、难点反复研究,通过观看投影仪演示软件安装、录入、汇总、上报的过程,扎实统计业务能力并上机实际操作。
通过理论和实践培训,提高了公司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特别在今年的“网上一套表”直报中,熟练的业务知识保证了工作的质量,没出现重大错误。
二、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保证统计工作质量。公司十分重视统计工作,不仅成立了专门的统计部门还在在每年年报统计工作会议一结束,公司统计部门组织及时制订周密计划,下达统计任务。
同时加强联系老官塘社区统计工作人员注重加强对公司统计工作的指导。有时,统计工作人员为了一个数据的核实和一个奇异数据的说明,反复进行分析、核对,甚至邀请社区统计人员亲自上门帮助,直至彻底弄清为止。
公司统计人员的同志不仅要完成本单位的基本工作,还要完成公司每月的统计任务,工作量相当大,经常加班加点甚至通宵达旦。今年五一,公司一名统计工作人员,2岁的小孩生病住院,为了工作,她顾不上陪护,对公司统计数据进行审核,了解统计进度,直到统计数据准确无误上报成功之后才去看自己的小孩。
公司的各种报表出来上报后,他们严把统计审核关。在公司领导的重视下和统计工作人员的认真负责下,我们公司的统计工作质量得到了有力保障。
三、不断总结创新,提高服务水平。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统计数据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统计报表出来后,统计人员及时总结,认真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按时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每次的统计分析报告因选题新颖、内容充实、有理有据,都受到了公司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每年的年报统计工作结束后,公司统计部门及时综合分析一年来公司的统计工作,将统计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在今年的“网上一套表直报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公司统计人员利用报表数据及时总结公司财务、工资、投资各种数据写成报告,不仅能够及时上报统计数据还为公司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公司现状提供了重要依据。
以上就是本公司统计工作中的一些事迹,虽然在统计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还将继续努力为公司和国家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
公司合并法律意见书篇七
金百利对于出具境外公司法律意见书素有经验,已经为多个在中国申请上市的集团提供所须法律服务。
1.该公司设立的合法性;。
2.该公司存续的合法性;。
3.该公司的股权情况及历次股份变动的合法性;。
4.该公司境外投资的情况;。
5.该公司现行的章程及其历次修订的合法性;。
深圳金百利国际商务顾问有限公司6.该公司有权机构已经做出的决议的合法性;。
7.该公司及董事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b)有一些当事人可能要求一些特别的法律查证,在法律许可下,敝所的法律意见书亦可包含一些特别的查证要求。
2.办理程序。
(a)首先,须要客户确定委聘,然后敝所将会出具一委聘函。
(b)客户须在敝所委聘函上签署确定指示,并缴付前期律师费按金。
(c)当事人提供所须文件,包括:境外公司的法定记录(statutoryrecords)﹑公司2年内的核数报告﹑及其他所须资产证明(假若法律意见书须要就有关资产作出确定)等等。
(d)在客户提供所有文件,并且做出所须审查后,敝所将草拟法律意见书。一般而言,敝所在得到客户书面确定及缴付前期律师费按金后5个工作天内出具一份意见书草稿。
(e)最后,待客户确定意见书草稿内容后,敝所签发法律意见书。
出具法律意见书要视文件的复杂程度而定,详细情况请与金百利专业顾问取得联系。
公司合并法律意见书篇八
根据____________厂(下简称“a厂”)与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聘用协议,本所担任a厂重组并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重组设立股份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重组设立股份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条件进行了核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组设立股份公司的批准文件和内部授权文件、股份公司章程(草案)、主要资产权益、重大债权债务关系等方面的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a厂有关部门等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仅就与重组设立股份公司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a厂如下保证,即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者原件一致。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a厂及其他发起人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除本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外,本法律意见书仅供a厂为本次重组设立股份公司所涉申报审批设立公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法律顾问聘用协议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a厂提供的上述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a厂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企业,其自成立日起至本法律意见签署日,无依法律、法规规定须予终止的事由发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公司发起人资格的规定。其他发起人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c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d有限公司(下简称“d公司”)、e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e公司”)均系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股份公司发起人资格。
2.a厂为重组设立股份公司之目的已委托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基准日对由股份公司拟租用的所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并已取得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准文件。
3.a厂为重组设立股份公司之目的而委托______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______年____月___日为基准日对其拟投入股份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的评估,已经财政部批准立项,有关资产评估结果已经财政部确认。
4.基于设立股份公司,a厂已拟订资产重组方案(下简称“重组方案”)。根据重组方案,a厂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为其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生活后勤服务及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的有关资产仍保留在a厂。a厂拟订的资产重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5.根据重组方案,a厂拟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的净资产为____万元,其他发起人,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前述出资均以_____%的折股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或法人股。根据我们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国有股权的管理规定的理解,我们认为,a厂拟订的上述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有关折股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已获财政部批准。
6.a厂拟订的重组方案中有关未纳入重组范围的资产的处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股份公司发起人拟订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已载明《公司法》规定须予载明的事项,其内容未违反《公司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8.股份公司拟任职的首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没有法律禁止任职的情形。
9.股份公司已于____年___月__日在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份公司名称预核手续,并获该局核发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10.参与股份公司设立工作的境内中介机构包括________[中介机构名称]等,前列机构均具备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核准的证券从业资格。
综上,我们认为,a厂重组并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a厂向股份公司审批部门申请审批设立公司之用。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本所留存一份,一份由a厂保存,一份呈送股份公司审批主管部门。
______律师事务所(公章)。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合并法律意见书篇九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司全称)。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单位向我公司(或我公司向__________单位)增资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单位向我公司(或我公司向__________单位)增资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合并法律意见书篇十
致__________公司领导:
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目前招标文件已发布,并将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标确定中标人,根据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投保人在投标时应一并编制法律方案。法律事务部认真研读了招标人的招标文件,现就招标文件中另册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合作合同书》(下称《合作合同书》)和《公司章程》提出下列法律建议:
一、关于《合作合同书》中第十二章关于担保的规定,根据该约定,合同双方均需提供合同履约担保,对于我方的担保金额有约定,对于__________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并未作出约定,且__________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是实物担保,该担保设立的前提条件需要进行抵押登记。《合作合同书》中关于双方提供的担保并未作详细约定,建议:
1、明确是否另行签订担保协议;。
2、如果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何时签,担保登记何时完成,担保协议建议重点关注担保金额、期限、范围等。
二、关于《公司章程》该章程是项目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章程,该项目公司股东系__________公司和中标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对外从事的投资、建设等均是以项目公司名义开展,因此该章程对于中标人后续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开展投资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开展工作均应遵守章程的约定,而章程中对于股东有决定性意义的在于公司组织架构,其中又以股东会和董事会为代表,股东会是权利机构,股东以股权比例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是执行机构,股东以人数按照一定的规则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是核心。但是该章程对于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并未作出约定,仅规定了股东会的职权,对于股东会的职权如何行使,按照何种规则通过股东会决议并未提及,也就是股东会会议虽然有讨论事项。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