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个明确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时间和资源。一个好的计划需要具备可行性和实施性,不能过于理想化。以下是精选的计划编制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一
一是适度提高贷款使用范围。针对我市住房消费的实际需求,年初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将我市购买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装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从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从20年调整至30年。通过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进一步提高我市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和改善居住条件能力。二是全面梳理简化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缴存职工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取消租房提取业务中租房合同以及装修提取、贷款业务中装修合同等材料。经过梳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业务所需提供证明材料缩减为30项。三是启动业务信息系统更新。20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和结算数据“双贯标”要求开始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目前业务系统招标采购、前期业务需求调研、软件研发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将于2020年初开始上线试运行。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二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心文化建设,丰富职工体育文化生活,增强中心员工体质,提高全体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能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中心举办了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联欢会。通过本次联欢会让单位职工之间增加了了解,促进了友谊,调动了妇女职工的积极性,丰富了妇女职工的日常生活。公积金中心参加了市民服务中心工会举办的以“强健体魄,奋进新时代;精准发力,创新优服务”为主题的拔河和健走比赛,6名同志获得了不错的成绩,部分同志还参加了政务中心的太极运动。活动不仅积极响应文明建设的号召,还带动大家凝心聚力,全面展示创建文明单位的精神面貌,在运动中感受健康和快乐,用行动来倡导绿色、健康、低碳、环保。为了营造多方面健康的工作氛围,体现党组织的关心,中心每年组织了全体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三
中心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在正常学习的同时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每天人人增加十分钟的文明学习,党员每天学习不低于一个小时。全体职工都非常珍惜每次学习机会,不论是哪一级组织的学习培训,都会按要求积极主动参加。中心还购置了大量书籍,开设图书角,丰富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中心组织全员进行了文明礼仪培训,全员学习现代公务活动礼仪服务标准。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参加了市委组织的迎“七一”演讲比赛。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人人养成了善学习、勤思考的行为习惯,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科学规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了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我们组织8名业务骨干参加了财务知识学习培训,全部通过了知识测试。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四
(一)以优化政策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使用率。继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更多的缴存人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切实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做到应提尽提、应贷尽贷、能贷尽贷、高效放贷。继续突出风险防控,坚持“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严格落实贷款逾期严控机制,大力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序、高效。
(二)以非公单位和个人为重点,积极拓展制度覆盖面。围绕城镇化发展目标,以各类新增单位、非公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为重点,主动作为,丰富思路,创新举措,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更加高效实惠的政策服务,努力提高其住房公积金建缴率。同时继续多方式、多途径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公积金影响力更深入。
(三)以依法治“金”为指引,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再提升。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实现途径,主动沟通、发挥工会、工商、社保等部门联合效应,借助行政执法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更广,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四)以新系统上线为契机,促进管理水平上台阶。充分发挥新业务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引领作用,扎实有序地推进和建成以客户为中心,涵盖所有业务板块、全生命周期的公积金智能化系统,实现内部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在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完善服务渠道,让缴存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提升行政管理和业务办理的便捷性、时效性、安全性。
(五)以提升效能为目标,切实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大理论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的履职能力和团队凝聚力。强化宗旨意识教育,防微杜渐,增强全体员工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着力建设一支负责任、挑重担、可信赖、受欢迎的朝气队伍,更好的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务实的作风推进高效的行风,以优良的作风体现清廉的党风,增强部门公信力,提升部门正能量。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五
中心注重进行经常性的政风行风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抵制和克服“四风”问题,自觉接受办事群众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素质,中心经常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事迹纪录片,今年“七一”活动中再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深入小区、机关厂矿开展调研活动,征集整体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坚决制止不文明言谈和行为,为文明单位创建夯实了监督机制,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整改,使文明服务水平日渐提高。中心还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其他各项随机工作。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截止目前无一例违法违纪及上访案件发生。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六
(1)在开展“三服务两满意”工作中,党支部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普通党员佩戴党员标识,在市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先锋岗等,每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积极参加了“三服务两满意”活动,到业务一线岗位、参与咨询和业务工作,用实际行动创优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在日常业务工作中除了要求每位员工热情服务、礼貌服务以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服务态度工作外,特别针对业务咨询工作做了细致的培训和安排,做到了公积金中心所有对外电话接受咨询无缝对接,保证业务咨询得到最专业和优质的服务。
(2)在党员活动日中,中心党支部牵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为“翠峰苑社区大党委”捐的善款2000余元。
(3)在完善和规范支部工作中,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加强了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和培训管理,认真落实“三课一会”制度,坚持党组织生活,认真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严格履行了党员自觉缴交党费工作,按照规定要求逐月及时足额完成了党费收缴和上缴工作。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七
2020年,我们中心在优化服务、优质服务、效能服务上下足了功夫,转变服务观念,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服务对象对住房公积金的满意度日益提升。
(一)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精减办理要件,职工办理提取、贷款等个人业务时,不再要求单位为职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对办理业务所需的证、照等,通过扫描仪等实现存档电子化,可实现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通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中心一共取消了60项材料,其中直接取消38项,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的取消了22项。
(二)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单位缴存业务已实现网上办理,签约网办业务的单位156家,个人网厅也已开通购房、还贷、离职及退休的提取事项,受理业务796笔,实现业务办理“零见面”。同时,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实现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落实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信息对接,建立与相关客户、贷款合作银行、业务单位等交流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三)推行综合柜员制。住房公积金柜台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对窗口业务种类进行大综合,使每个平行岗位上任何一个窗口均可独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还款等各项业务。柜员由“专科”变为“全科”,打破岗位“垄断”、铲除“吃拿卡要”的关口、消除“苦乐不均”现象,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八
(一)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工作。每年管理中心处理市政府网站“百姓热线”咨询500件左右,回复率100%,受理省住建厅、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信访局转来的各类信访督办件在25件,管理中心均认真处理并在最短时间内圆满予以回应,做到了无信访积案、无闹访事件、无重复信访情形发生,获得了上述部门的好评。2020年管理中心连续第二年受到市委督查室发文表彰。
(二)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问题,我们主动配合xx市房产局市场监管部门,对众信新安府,幸福里东郡,碧桂园黄金时代,高速时代城,一号府邸等拒绝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开发企业进行约谈,一是强调执行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二是让他们充分认识到维护购房职工应得权益的重要性,经过约谈以及宣传讲解,30多家相关开发企业陆续办好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手续,进一步支持了职工购房需求,消除了开发企业拒绝贷款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影响,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者购房需求。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九
2020年,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力支持xx市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在互助共享中充分发挥着住房公积金的重要职能作用,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一)公积金提取持续增长。2020年我们为9.2万名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24.53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8.17亿元,离退休及其他提取6.36亿元,累计为22.62万名职工办理各类公积金提取124.56亿元,本着以人为本、应提尽提的原则,最大程度满足缴存职工的使用需求。
(二)公积金贷款创新使用。2020年,我们受xx市政府的委托,先后两次召集阜城房屋开发单位以及各大银行开展房地产市场座谈会,派出人员深入各大楼盘进行进度摸排,并在街头巷尾对群众进行市场随访,在此基础上形成市场预测报告上报给市政府,为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重点加快贷款的审批和发放速度,贷款审批时限从原来法定的15个工作日减少到10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就及时发放贷款,有效满足了职工购房的资金需求。
2020年为5634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8.13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87.07亿元,为70972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个贷率达123.91%。
(三)社会效益明显,保障改善民生。
2020年,我中心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资金达36.3亿元,住房贡献率达109.29%,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资金量,拉动了住房消费,当年为全市创造税收达3亿多元。
截至2020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6.08亿元,为解决或改善住房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我市廉租房、保障房房源不足的压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十
(一)以非公单位为重点,积极拓展制度覆盖面。报请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实施《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注重扩面的质量、质态,努力在提效上下功夫,全年新扩面非公企业94个;继续扎实做好在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盟推进工作,多方式、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关注度、满意度和信任度。截至2020年底,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缴公积金3190人,较上年增加531人。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将企业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12%下调为11%,为全盟参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减少年成本支出1800余万元。
(二)以优化政策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继续在规范业务运行上下功夫,将规范化管理落到细节、落到实处,做到“放宽使用条件但不乱开口子、降低贷款门槛但不降低管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但不规避责任”。全力支持购房提取,继续加大对取暖费、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等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的支持力度。继续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异地贷款业务,2020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0.18亿元,占同期贷款发放总额的13.46%;为57名盟内缴存职工在盟外购买自住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2321万元,184名盟外缴存职工在我盟购买自住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4931.5万元。在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业务种类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覆盖每一项业务、每一个岗位的内部管控制度,业务经办流程、经办行为更加严谨和规范。继续突出风险防控,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3月10日起,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办理抵押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再增加一名盟内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缴存职工作为保证担保人,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降低贷后风险。同时,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综合运用实地核查和网上查证等手段,严防骗提骗贷行为,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继续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合理确定沉淀资金存款组合,树立积极的使用观和收益观,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实现了增值收益最大化。
(三)以完善信息化为引领,促进管理水平上台阶。严格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核心业务系统、异地灾备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业务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12329热线服务平台等现有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平稳。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顺利完成相关各项工作,从7月25日到2020年底,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共办理129笔异地转入业务、79笔异地转出业务,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按照住建部数据贯标、结算贯标“双贯标”要求,以构建互联网时代公积金新体系、提升用信息化技术运作管理资金的能力为目标,完成全盟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更换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政府采购及需求调研等相关工作。
(四)以丰富服务内涵为核心,推动服务水平再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力争创业的通知》精神,加大推进服务型公积金建设力度,巩固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积极打造阳光公积金服务品牌。一是规范业务办理。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最快的贷款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放款,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流水办业务。在201x年规范优化业务档案的基础上,再次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精简纸质档案,提高工作效率。针对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提取行为,采取约定定期划转提取方式,方便了办事群众。盟内期房异地抵押贷款抵押证件实行属地管理,有效防范了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时预抵押证件在途风险隐患。报请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实施《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对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惩戒和管理。二是优化窗口服务。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做法,选派业务骨干到河南焦作市、江西南昌市、湖北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察学习服务标准化建设经验,在锡林浩特管理部启动以细化标准让服务岗位亮起来、优化流程让服务效率快起来、强化管理让服务水平高起来、提升效能让办事群众笑起来的“三化一提升”为目标的“业务大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并于11月24日召开全盟现场会,为2020年在全盟全面推开进行探索和奠定基础。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标识明显、指引清晰的原则,各管理部在办事大厅设置服务区,统一配备雨伞、纸巾等便民用品。锡林浩特管理部设立“贷款合同签约区”及部分代办点中午受理业务,有效缓解业务办理高峰期群众等候时间长问题、东乌珠穆沁旗和阿巴嘎旗管理部先试先行业务轮岗,着力培养一岗多能员工、西乌珠穆沁旗管理部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以表格形式上墙,直观易懂等提升服务新举措均取得积极社会成效。三是强化宣传告知。修订、完善并印发2020年度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告知书,12329服务热线受理蒙汉语人工咨询及自助查询6.33万人次,累计受理19.66万人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对账单12.73万份,让广大缴存人“手有对账单,心有明白账”。坚持送政策上门,3月7日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公众介绍我盟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及缴存、使用新政策,现场回答了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管理部组织召开住房公积金客户座谈会,向缴存单位和房产开发企业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宣传政策、征求意见,进一步巩固了联系沟通机制。在《锡林郭勒日报》和盟行署门户网站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公布《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201x年年度报告》,在《公积金舆情》、《内蒙古晨报》及盟内主要媒体上发表信息18篇。
(五)以提升效能为目标,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有序推进机关工作。召开全盟住房公积金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盟住房公积金上半年运行形势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完成对管理部201x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201x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接受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和201x年度全区住房公积金目标管理考核并被评为优秀等次,顺利完成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为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存款结算利息6400余万元。二是着力加快公积金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养,树立公积金人社会新形象。14个先进集体、18名先进个人受到盟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表彰和奖励,锡林浩特管理部被盟妇联评为全盟“三八”红旗集体,1名员工被盟妇联评为全盟“三八”红旗手。邀请北京安泰伟奥公司董事长就“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盟职业学院讲师就全国“两会”及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职业素养、盟党校讲师就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对员工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密战警示录》、《胜利之盾》,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保密意识。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6期,培训个贷、缴存提取、财务、文秘工作人员260余人次。组织系统党员、积极分子、一线员工赴井冈山接受“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传统”红色教育,着力提高员工思想政治素养。通过业务培训、上挂锻炼、内部稽核检查、外部监督审计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员工队伍履职能力及懂规矩、守纪律、尽职责自觉性,抗诱惑自律性,夯实了事业发展基础,增强了全系统的发展活力和动力。三是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力度。继续实行中心班子成员和业务科长到市管理部大厅带班、中心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管理部制度,推动解决来信来访,提升服务效能;认真落实盟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锡林郭勒盟盟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虚心接受盟政协民主评议监督,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吸取采纳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按照盟委组织部要求,启动实施“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住房公积金整体服务水平。
(六)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年初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全盟党建和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年党建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对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围绕纠正“四风”,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联系工作、生活和学习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互促提高的目的。大力实施“活力党建”,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及读《党章》”、“学习廖俊波,做人民好公仆”等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党员集中学习36次,同时采取聘请老师辅导、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互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制度促党建,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16项支部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员工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盛况,聘请中央党校教授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辅导,邀请盟宣讲团成员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题举办“草原儿女心向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2次。对照新修订的《党章》,召开“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解决‘四个意识’不强问题”专项活动组织生活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召开全盟住房公积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组织与会人员到锡林浩特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摩学习,进一步提升员工的自律意识和自觉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主任与副主任、分管科室、管理部,副主任与分管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75名在编员工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对更名科室任命、平调、提任9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洁谈话,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以《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形式把两大类40项业务风险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构筑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对盟中心及管理部各业务岗位从“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廉政风险”四个方面做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促进机关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推动“一岗双责”具体化。
(七)以精准为目标,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按照盟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深入帮扶点正镶白旗敖伦淖尔嘎查,与贫困户代表、苏木、嘎查、旗扶贫办共商帮扶举措,对接具体项目。针对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棚圈建设、危房改造、良种牛引进和养老保险缴纳等方面投入帮扶资金50万元,由旗扶贫办与“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帮扶嘎查实现脱贫16户38人。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走进草原、走近牧户,自筹资金为帮扶对象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品,拉近了与牧民群众的感情。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十一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三基”建设,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以建设“‘三强’工作达到‘三最’目标”的品牌创优党支部为统领,以创建2020-2020吕梁市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党务与政务两手抓、两手硬齐头并进的总方针,重点抓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提供优质服务,中心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满腔的热情、认真务实的作风,夯实基础、提高效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机关党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个人信贷等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11月底,归集2.31亿元,完成率达128.33%,同比增长3.13%,累计归集16.48亿元;提取8477.80万元,完成率达141.30%,同比增长35.06%,累计提取76255.57万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728万元,完成率达135.09%,同比下降26.30%,累计发放47090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扩面5193人,完成率达259.65%,同比增长154.68%。预计全年归集2.40亿元,提取9000万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扩面5200人。
公积金工作总结和计划篇十二
2020年至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在我市住房保障、解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业务指标增长显著。五年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由2020年初的22.79亿元增长至2020年底的82.87亿元,增长率为263.62%;归集余额由2020年初的19.86亿元增长至2020年底的50.83亿元,增长率为155.94%;提取总额由2020年初的2.93亿元增长至2020年底的32.04亿元,增长率为993.52%;贷款总额由2020年初的26784户24.72亿元增长至2020年底的47587户72.42亿元,增长率分别为77.67%和192.96%;贷款余额由2020年初的15.6亿元增长至2020年底的33.09亿元,增长率为112.12%。
使用政策不断拓宽。至2020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2020年的30万元放宽至60万元;贷款申请最高年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将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至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将购买公寓式住宅、自用车库、商住房住宅部分纳入提取、贷款申请范围;将提取、贷款申请人范围扩大至缴存职工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先后开展装修提取、装修贷款、租房提取、大病提取等业务。基本实现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和改善居住条件资金需求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