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应该明确具体的时间、地点和各方的签名。合同的条款应当全面涵盖当事人的意愿和权益。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参考以下范文进行梳理和修改。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第一条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
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乙方必须在每月15-20日对甲方材料款进行结算,若超出规定时间两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3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合作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由乙方负责供应公司宁安铁路六标铺架分项目部及芜湖工区部分施工所需二三项材料、五金材料及安全防护用品。所供应材料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定期结算,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材料清单未结算依据。结算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要求:依照产品所属的国家标准,保证安全可靠。
三、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由甲方自提或者乙方送至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检验标准、方法及期限:乙方产品到达后,甲方在1-3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标准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质量不符标准的产品,甲方应该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要求更换合格的产品。
五、付款方式:转账付款。
六、在甲方未签收合格产品之前,因乙方原因出现的问题或者运输途中发生的意外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耽误甲方正常使用的误工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四
甲方(出借方):
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借款方):
住址:
乙方因无力支付货款向甲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借贷金额。
甲方向乙方出借************产品一宗,价值人民币壹佰万元,计算方法以甲方正常的出厂价为准。
第二条借贷期限及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以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起算,乙方保证2012年1月20日前还款五十万元;2012年3月20日前还款三十万元;2012年4月20日前还款二十万元。每期必须按时还款,逾期不还按照同期人民银行罚息计算。
第三条乙方承诺。
乙方承诺在2012年12月28日前保持位于*********************专卖店正常营业,不得撤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营业。如有违反,乙方同意甲方在***********市开设直营店或者寻找其他加盟商另行开店。
第四条履行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依据双方正常的要货、发货方式履行,以乙方发货单为准,不再另行签订任何收据。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条例,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严格信守履行。
验收货物时如有产品质量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予以协商解决。
三、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的开平厂交货。
四、运输方式:汽车。
五、运费支付:单价含运费。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订单要求将材料送至乙方指定的开平厂,并随货提供给乙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于20xx年01月31日前支付货款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法》规定的有关责任。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的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交通管制等人力不能预测或人力虽能预测但不能抗拒的事件发生时,导致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不须对此负责。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具备同等法律。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六
乙方:建设集团第三分公司。
第一条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15-20日对甲方材料款进行结算,若超出规定时间两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3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
合同。
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第一条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
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贿赂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2.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第一条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15-20日对甲方材料款进行结算,若超出规定时间两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3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第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十
乙方:诺托.弗朗克建筑五金(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北京甲方就中航材办公楼工程订购乙方产品(德国诺托品牌五金件),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幕墙两点锁:执手(白色)1把/套。
执手螺丝2个/套。
幕墙定位器1个/套。
套装锁头2个/套。
幕墙锁块2个/套。
共计套单价合计:29472元。
二、交货地点:北京捷创幕墙公司(联系人:马微微)。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先行备货,待甲方发出送货通知后,乙方两日内将货物发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有货物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牛亦海按样品规格、型号、数量验收,合格后在签收单上签字。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货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包装运输:采用生产厂原包装,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卸货验收,运输及中途运输保险、卸货均由乙方负责。
六、质量标准;。
1.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
2.产品符合业主和甲方使用要求。
3.按样品验收。
七、验收方式:
1.甲方按到工地实际合格品数量验收。
2.货到工地甲乙双方清点数量,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料均需加该企业公章,每种资料各五份。
4.乙方供货,甲方在支付货款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发票。
八、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进行善后处理,不得影响甲方使用及工程验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做好售前售后服务,必要时对甲方进行无偿技术服务。
3.向甲方提供完整且通俗易懂的五金件使用手册。
九、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误一天,甲方按未交货款的0.5%向乙方罚款,乙。
方如不能按合同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十、其他:
1.如有用量增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作为合同附件,其他条款不变。
2.乙方应保证所从事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商务活动需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施工当地的规章、制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并不因此减轻对乙方的处罚。
3.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而双发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签约所。
在地的法院起诉,其裁定结果是最终结果,双方均受其约束并接受,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上海金桥瑞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航材项目部。
代表:
日期乙方:诺托.弗朗克建筑五金(北京)有限公司代表:日期: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十一
优秀作文推荐!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2.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十二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15-20日对甲方材料款进行结算,若超出规定时间两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3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五金件供货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验收方法
甲方将指定货物在乙方规定时间内送达施工现场,材料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货物验收、签字,其余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第二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若超出规定时间三个月未付款,乙方按材料总价款50%比例给予甲方赔偿;
若超过一年以上时间未付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手段对乙方进行诉讼。
乙方给予甲方材料款项必须以现金进行结算,不可利用物品抵顶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70%的补偿金。
第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就按一下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中彩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方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到甲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