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用于规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编写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条款。提供一些常见合同范本,供大家进行修改和定制。
合同保证协议书篇一
立保证书人_______今因_____新建工程,水电工程承包人______工程行与业主_______订立合约承包,工程费计人民币______元整。兹由_________为承包人的保证人,所有应行担保各节开列如下:
(1)保证人保证承包人凡关于该合约图说及各种附件内所订各节应办的工程及事项,均能切实履行,得业主及建筑师的满意为止。
(2)保证人保证承办商凡关于该合约各文件内所订明一切应履行或因故须赔偿之处,均能完全负责,万一该承办商不能履行,致业主受有损失,保证人愿代赔偿一切。
(3)自立此保证书后,立保证书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继承人,各应始终尽保证人之责至全部合约履行完竣业主满意为止,如承办商不克尽其职责而发生纠纷时,保证人自愿放弃抗辩权,保证人对本合约及所附各项附件内容,均已详细审阅。特立此保证书为凭。
立保证书人厂商:
负责人:
营业证号码:
地址:
产保证书人厂商:
对保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保证协议书篇二
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就保证责任承担形式,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或效力,分为三类:连带责任、代偿责任和赔偿责任。《担保法》第二章“保证”这一个章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章“关于保证部分的解释”中,都比较明确的规定了免除保证责任的类型。现对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中有关免除保证责任的类型作一简单归纳,以期在实务操作中能有所帮助。
保证人应当是具备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是公民。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然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下列几类社会组织作为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它们作为保证人可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
1、国家机关。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6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担保法》第八条也有近似的规定,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公益性的社会组织。
益性的社会组织是指主要向社会提供公共利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担保法》第九条规定了该类社会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立法宗旨是保障这些机构能为社会更有效地提供正常的公益服务,避免陷于困境,确保社会秩序稳定。需要说明的是,在实践中私立学校、私人诊所等非事业单位仍可以作为保证人。
3、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
从《担保法》第29条规定来看,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保证,法人是否承担责任或承担多大责任,应该结合保证人是否经法人授权、是否超出授权范围以及债权人有无过错的各种因素综合分析来加以确认。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时,保证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区别对待。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支行和未经总行书面授权的各级商业银行对外提供保证,则该保证合同无效。但信用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外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为有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债权人所订的保证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项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行为人和无处分权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则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分别须经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和权利人的追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保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法定的条件,对此,《民法通则》第55条作了具体规定。债权人、主债务人、保证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果出现《担保法》第30条规定的内容,则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
主合同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主债务人,双方恶意串通,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保证合同当然无效,保证人不应当负保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出现上述情形较为常见,保证人被骗承担保证责任,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2、主合同债权人或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前者规定于《担保法》第30条第二项,后者规定于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0条,在这两种情况下,保证人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因此保证合同无效,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3、以贷还贷的情况。
以往的观点认为“以贷还贷”是一种欺诈行为,保证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在肯定上述观点的同时,明确在两种情况下保证人仍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一是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是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
在实践中,债权人与主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而设立、变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使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一般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变更主合同。
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若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应视为成立了新的法律关系,从而解除了原来的保证合同,故免除了保证人保证责任。
2、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
保证人仅对主债务人负保证责任,因主债务人转让债务而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与新的债务人确立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自然解除,保证人也就免除了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只是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已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也就免除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4、主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也应属无效,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保证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提供保证的,即保证人有过错的,应负赔偿责任。
保证责任期间问题,《担保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期间。
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应从其约定。债权人在保证责任期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间。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对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对保证期间进行了规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如果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书面要求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诉讼上的请求,而债权人在收到保证人的书面请求后一个月内未行使诉讼请求权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人的催告权出自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第11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届满后得以偿还,有时设置双重担保,针对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而言,往往遇有免除保证责任的可能。
1、债权人放弃抵押物。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抵押物价值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
2、保证人的抗辩权。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此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代偿责任,先清偿抵押物,不足部分债务由保证人承担,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履行债务,实际上此类情形往往最终免除了保证责任。
3、债权人怠于行使担保物权。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主合同系刑事犯罪案件,主合同的标的物实质上是赃款或赃物,属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追赃问题,保证人不该承担赃款或赃物的保证责任,故免除了保证责任。
保证人:
合同保证协议书篇三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
为担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号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经三方协商一致,丙方愿意为乙方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特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丙方担保乙方如约履行以下主债务:
债务1:_________。
债务2:_________。
债务3:_________。
除以上债务外的其它债务均不在本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之内。
第二条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第一条约定主债务产生的以下债务中的第_________项: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或者由乙方和丙方为甲方落实新的担保。
第五条在有效期内,本合同若需变更或者解除当由三方意思表示一致。
第六条本合同是_________(连带责任/一般责任)保证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担保期间为: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本担保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第十条本担保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债务转让,非经丙方同意,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本担保合同为有偿担保,乙方应当为丙方支付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生效:
1.自本合同三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3.当_________条件成就时生效。
4.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第十四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端:
1.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保证协议书篇四
经供需双方协商,对食品质量要求和所承担的质量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管理:
(一)供方提供给需方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质量标准,需方有权对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督促检查。
(二)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单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进货验收:
(一)供方提供的食品,需方要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通过验收后,应及时向供方支付货款。
(二)供方提供的食品,在使用中发现有质量问题,需方则有权予以退货。
三、
不合格品处理及质量处罚。
(一)供方提供的食品重复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停止采购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供方有意以劣充好,或将不合格品混入,一经发现,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全部负责赔偿。
(三)所有经济赔偿需方均应事前通知供方,并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四)如因供方提供的食品质量问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供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及民事责任。
四、其它。
(一)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下一次协议签订之前。
(二)本协议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如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由国家执法机关裁决。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保证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学生及学生家长)
根据甲方承诺,现就就业事宜与乙方协议如下:
(1)甲方应严格按国家教育法规及各类教学计划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并严格执行联办学校的教学计划,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学生成才。
(2)甲方重视实践环节教学,以保证学生掌握相关专业的实践能力。
(3)甲方保证学生在校期间通过认真学习,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考取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4)甲方及联办学校保证对成绩合格、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的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或提供就业安置,否则甲方退还乙方在校期间的全部学费。
(1)对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法乱纪,情节严重的学生,甲方有权予以严肃处理,可以不为其安置工作;被甲方或联办学校勒令退学或开除的学生,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学生,甲方不退学费、不安置工作。
(2)乙方中途退学、甲方不予推荐安置工作、不退学费。
(3)因乙方个人或违纪违法等原因被解雇,甲方不再负责安置,不退学费;甲方安置乙方工作3个月内,因用人单位破产而导致乙方失业,甲方继续免费为乙方重新推荐安置新的工作。
(1)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管理。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培训期限内完成学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乙方必须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学费、杂费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4)乙方家长应努力配合甲方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使其健康成长。
(5)乙方毕业后在甲方推荐安置的工作岗位上必须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1)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良好学习环境和条件下学习。
(2)学习期满通过努力参加考试合格后拿到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如果甲方不兑现该协议所规定的承诺,乙方有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的.权利。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而定,在乙方入学后签字。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方:xx学校(盖章)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保证协议书篇六
(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对其产品有检验需求时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可自行送样或委托乙方抽样,以便完成对甲方产品的检验、鉴定等活动。
2、甲方委托乙方检验的产品应真实、有代表性。成批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样品。
3、按协议要求及时缴纳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样品或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委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等活动。
2、乙方应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检察人员的培训委托。
三、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无法检测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送上一级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协议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保证协议书篇七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产权证号为,面积_____平方米的一套房产(以下称该房产)转让给乙方。由于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该房产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给乙方,为保障乙方对该房产的完整所有权,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自___年____月____日该房产交付之日起,该房产的完整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次进行处分,包括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等行为。该房产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双方本协议的有关约定。
二、违约责任。
出现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若甲方利用房产未变更登记,擅自处分该房产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同时向乙方承担该房产价值的_____%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2、若甲方擅自处分该房产的行为影响到乙方对房产享有所有权的,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房款______万元(大写壹佰玖拾叁万圆),同时向乙方承担该房产价值的_____%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三、其他。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2.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该房产所在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保证协议书篇八
经供需双方协商,对食品质量要求和所承担的质量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方提供给需方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质量标准,需方有权对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督促检查。
(二)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单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一)供方提供的食品,需方要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通过验收后,应及时向供方支付货款。
(二)供方提供的食品,在使用中发现有质量问题,需方则有权予以退货。
(一)供方提供的食品重复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停止采购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供方有意以劣充好,或将不合格品混入,一经发现,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全部负责赔偿。
(三)所有经济赔偿需方均应事前通知供方,并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四)如因供方提供的食品质量问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供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及民事责任。
(一)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下一次协议签订之前。
(二)本协议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如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由国家执法机关裁决。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