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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企业应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篇一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目 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1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第三章 安全生产单行法6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9第五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14第六章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略)17第七章 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略)18附:最新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一览表18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统一性、多样性、系统性。法律效力:①、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③、行业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得与其抵触,两者对单位具有同样约束力。④、不同规定,以上位法为准。⑤、同一层级,特殊法优于普通法适用。《安全生产法》的5项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道路、铁路、水上、航空、核与辐射、特种设备现行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消防、道路、铁路、水上、航空、核与辐射、特种设备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今后制定和修订消防、道路、铁路、水上、航空、核与辐射、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安全生产法》相抵触。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指挥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承担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不能独立行使决策权的不是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直接领导、指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者。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④、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⑤、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⑥、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⑦、报告事故。安全投入由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矿山、冶炼、建筑、运输和危化应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其他企业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其他企业1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危化、矿山、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安全职责:①、组织或参与拟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②、组织或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③、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④、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⑤、排查隐患,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被派遣劳动者纳入统一管理,并进行规程和技能培训。实习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劳保。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概算。矿山、冶炼和危险品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安全设施验收。重大危险源报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从业人员的权利:①知情权;②建议权;③批评检举控告权;④拒绝权;⑤紧急避险权;⑥赔偿权。从业人员的义务: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穿戴劳保、报告隐患。安全监管部门的职权:①检查,调阅资料,向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②当场纠正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③责令排除隐患,撤出人员,停产;④查封或扣押。监督检查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可采取停电停供措施。停电措施应提前24小时通知单位。国务院安监部门建立全国统一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组织建立辖区内的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生产规模较小的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组织,但应指定兼职人员。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的处罚:降级或撤职、刑事责任。违法所得罚款数额10万以上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10万以下10万-20万中介机构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资质、刑事责任中介机构主管和责任者的处罚:2万-5万投入不足:★主要负责人撤职。★投资人2万-20万罚款。主要负责人受刑事或撤职处分:5年内不得任职,重特大责任,终身不得任职。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及单位处罚一览表:事故大小主要负责人事故责任单位未发生事故2万-5万,停产一般事故上年收入的30%20万-50万较大事故上年收入的40%50-100万重大事故上年收入的60%100万-500万特大事故上年收入的80%500万-1000万-2000万安全管理员未履职:改正、暂停或撤销资格、刑事责任其他处罚违法行为处罚逾期未改单位责任人无机构或人员①、限期改正②、5万以下停产停业5万-10万1万-2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无证未做安全教育或记录不实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不实或未通报预案和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未安全评价①、停建停产②、限期改正50万-100万2万-5万无安全设施设计或未审查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设施未验收合格安全警示标志①、限期改正②、5万以下5万-20万1万-2万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未提供劳保特种设备无安全使用证或标志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危险物品无制度无措施①、限期改正②、10万以下停产停业10万-20万2万-5万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无现场管理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立即或限期消除10万-50万2万-5万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不组织抢救,降级撤职,罚款60%-100%。逃逸的,处15日以下拘留。行政处罚由安监部门和其他部门分工执行。关闭由县级以上政府执行。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安全生产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改为安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7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消防机构备案。未经消防验收不得使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产品实现强制性论证及技术鉴定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乡镇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消防队除承担重大灾害事故救援外,还有承担其他以救人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大型核设施、大型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大型危化企业、储备可燃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企业、全国重点古建筑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未造成人员伤亡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事实清楚无争议,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事故损失赔偿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交管部门调解或法院诉讼。医疗机构应对伤员及时抢救。抢救费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救助基金>责任者事故赔偿:首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车辆之间一方过错过错方赔偿双方过错按比例分担车辆与非机人机动车无过错<10%的赔偿责任非机人有过错减轻机动车赔偿责任非机人无过错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遇行人应停车让行。运载危险物品应经公安机关批准,按指定时间、线路、速度行驶。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右侧行驶。低于70公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公里。在高速路发生故障时,警示标志来车方向150米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的特征:公共性、突发性、紧迫性、危害性、破坏性、需要公权介入和社会力量。突发事件分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应急机制: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辖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国家应急预案分两个层次:国家级应急预案、地方级应急预案。预警级别:一级(红)、二级(橙)、三级(黄)、四级(蓝)《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颁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员、检查人员和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特种设备出厂时,应随附设计文件、合格证明、安装和维护保养说明、检验证明、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特种设备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出租单位承担。另有约定除外。特种设备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显著位置。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如下内容:①、设计文件、合格证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②、自查和定检记录;③、维护保养记录;④、日常使用状况记录;⑤、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检要求。定检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特种设备达到保费条件,使用单位应履行报废义务,采取措施消除使用功能,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达到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需进行检验或安全评估,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检验检测人员应经过考核,取得检验检测资格,不得在两个以上机构执业。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最低市一级开始):★特别重大:国务院或授权部门组织★重大: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监管的部门★较大: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一般:市级市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事故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的罚款与安全生产法相同,对单位的罚款不同)事故等级(没有特大)对单位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罚款一般事故10万-20万年收入的30%较大事故20万-50万年收入的40%重大事故50万-200万年收入的60%17、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适用本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适用平等、罪刑相适应有关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事故罪、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职务犯罪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犯罪罪名刑罚构成要件重大责任事故罪3年以下3-7年①、侵犯客体是生产作业安全②、违反了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后果③、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④、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5年以下5年以上①、侵犯客体是作业安全②、强令他人违章冒险,发生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③、一般主体④、过失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3年以下3-7年①、侵犯客体是生产安全②、设施或条件不足,发生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③、一般主体④、过失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事故罪3年以下3-7年①、侵犯客体是公共安全②、举办大型活动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后果③、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人员④、过失不报谎报事故罪3年以下3-7年①、侵犯客体是事故监管制度②、不报或谎报贻误抢救③、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④、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2、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①、已经实施了违法。②、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③、具有责任能力。④、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受到处罚。3、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种类:①、一般分类: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②、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③、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许可④、长期许可、短期许可、临时许可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①、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②、赋予特定权利并且具有数量限制的事项。③、资格、资质方面的事项。④、特定事物的检测、检验和建议。⑤、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法律可以根据需要设定任何形式的许可。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机关;★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由申请人申请开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权利:★平等就业择业权;★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安全卫生保护权;★接受技能培训权;★保险福利权;★提请争议处理权。劳动者的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的义务: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程标准,教育劳动者,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女工保护:矿山井下、(经期)高出低温冷水三级体力、(7个月孕妇)加班夜班、(哺乳期)三级体力加班夜班禁忌。未成年保护: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四级体力。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劳动安全卫生监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主要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危害因素的,应向安监部门申报。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①、设置或指定机构,配置专兼职人员。②、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③、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④、职业卫生档案盒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⑤、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措施、检测结果严重危害的岗位: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种类、后果、预防、急救等)。有毒有害场所:报警、急救用品、冲洗设备、撤离通道等。用人单位应实施专人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劳动合同写明职业危害。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本人。发现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未经离岗前健康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别人时应向卫生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确诊的,还应向劳动部门报告。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疑似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病人的社会保障按工伤保险执行。职业病人除享有工伤保险外,尚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①、未进行离岗体检,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②、职业病或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④、孕、产、哺乳期;⑤、连续工作15年,离退休不足5年。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矿山、建筑、危化、烟花、民爆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国务院安监部门:中央管理的非煤和危化、烟花企业省级安监部门:前款以外发证受理审查时限:45个工作日。相关实施办法颁发时限10个工作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申请延期手续。《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1、3个月内2次以上重大隐患,关闭。停产整改验收不合格,关闭。1个月内3次未对作业人员培训或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关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监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公共安全,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运输通行证。3、质监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及其化学品包装、容器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4、环保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监管。5、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仓库、专用场地、专用储存室。双人收发、双人保管。6、危险化学品商店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7、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8、内河封闭水域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略)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2、公安机关负责公共安全和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3、销售、购买民爆物品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交易。4、购买和销售,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双方都须到公安机关备案。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略)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至少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效果评价《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专门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法规。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适用范围:★特别重大以外事故;★没人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环境污染、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不适用。2、事故等级事故等级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经济损失(万)一般事故<3<10<1000较大事故3-910-491000-5000重大事故10-2950-995000-10000特大事故≧30≧100≧10000事故报告★一般事故:市级★较大事故:省级★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监部门事故报告时限:★现场人员:立即★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政府职能部门:每级2小时内事故调查时限:60日。《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补偿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职工个人不缴纳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依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伤范围:★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受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职业病★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视同工伤:★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抢险救灾等★伤残军人旧伤复发。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杀或自残不认定位工伤。工伤认定申请:★单位:1个月内★个人:1年内安全生产部门规章(略)1、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程序: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开工(安全设施设计通过)—试运行(验收评价)—正式运行(验收)安全设施“三同时”可以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合并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安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原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企业申请、一级发证(省)、属地监管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企业申请、两级发证(总局、省)、属地监管煤矿生产企业:企业申请、两级发证(总局、省)、属地监管危化品生产企业:企业申请、两级发证(总局、省)、属地监管危化品使用企业:企业申请、市级发证、属地监管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略)附:最新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一览表名称层级施行日期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2002-11-1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法律199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1998-9-12009-5-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2004-5-1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法律2007-11-12007-1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法律2014-1-1201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1997-10-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1996-10-1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律2004-7-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2002-5-1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1995-1-1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2008-1-1201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政法规2004-1-23201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行政法规2000-12-1201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行政法规2005-9-32013-7-1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04-2-12004-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02-3-152013-12-7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06-1-21200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法规2006-9-1201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行政法规2002-5-12200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行政法规2001-4-21200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行政法规2007-6-12007工伤保险条例行政法规2004-1-12011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部门规章2002-10-32002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部门规章2007-3-1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部门规章2006-3-1201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部门规章2010-5-242015-5-29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部门规章2005-9-12005-9-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部门规章2012-6-12012-6-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部门规章2009-5-12012-7-1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部门规章2008-2-12008-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部门规章2016-7-12016-7-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部门规章2009-7-12009-7-1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部门规章2009-7-12015-5-2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规章2011-2-12015-4-2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部门规章2007-7-122015-4-2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部门规章2009-6-82015-5-26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部门规章2013-5-1201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2017-5-12017-5-1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规章2013-10-12015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部门规章2014-3-12015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部门规章2016-4-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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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1、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
2、培训目的:
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使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为公司和项目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现场所有工作人员
三、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
2、3、4、5、6、7、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管及行政执法。
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安全典型事故分析。
四、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企业应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篇三
本讲内容:
培训对象: 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全体从业人员都是安全教育的对象。此次培训主要是学生安全,主要对象是全体学生。
一、《安全生产法》立法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制定《安全生产法》,主要是要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安全生产工作如何法律化、制度化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特点,集中表现在: 一是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增多,相关立法滞后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三是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带病运转,安全性能下降,抗灾能力差,不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抗御事故灾害。 四是一些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五是政府机构改革,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管理方式和手段也随之变化,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手段。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例题1、合法的原则是(单选)a 企业有法人资格 b 执行者有单位主管的授权书 c 执法主体内容合法 d 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合法 答案 d 合法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执法主体、内容、程序都必须合法。公正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公开是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包括:执法行为的标准、条件公开;执法行为的程序、手续公开;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公开。
例题2、在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中单选 a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独立进行 b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共同进行 c 地方政府可以独立进行 d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和地方政府部门共同进行 答案 b 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既是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重要责任,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在安全执法过程中,必须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形成合力,更加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5.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尊重科学,处罚要准确、合理,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给出正确的整改意见,协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一、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还有一些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三)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是由法律授权制定的,是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以解决本地区某一特定的安全生产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目前我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或《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
例题5、从内容上分,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可以分成8类是(多选)a 矿山类 b 建筑类 c 危险物品类 d 水上交通类 答案 d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比较复杂,它覆盖整个安全生产领域,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可以从涵盖内容不同分成8个类别,包括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规范建筑业安全行为的法律有《安全生产法》、《建筑法》。行业规章一直沿用1956年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标准。我国已批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建筑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可是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建筑业安全法规。4.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 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包括铁路、道路、水路、民用航空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法》原则上也适用于这些行业。目前,有《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适航条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规则;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及《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另外各交通运输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还制定了不少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规章、标准等。
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消防法》及与之相配套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等,这方面还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6.学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校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但我们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好学校的安全生产。
例题6、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有(多选)a 矿山、冶金 b 交通、电力 c 电力、机械 d石化、军工 答案 c d 其他类包括的内容是前面5个专业领域以外的行业安全管理规章,主要有石化、电力、机械、建材、造船、冶金、轻纺、军工、商贸等行业规章。
7.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在国际劳工公约中,我国政府批准的有23个,其中4个是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公约。
本讲小结: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主要介绍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意义,对安全执法的原则以及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的法律做了重点的讲述;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着重对本章的重点内容做重点的掌握,对需要了解的内容,根据本讲中要求的识记点进行掌握。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企业应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篇四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译称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考查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分析、判断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框架和内容,判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地位和效力。
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定,分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分析从业人员的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分析矿山建设、开采的安全保障和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掌握消防工作的基本规定,分析火灾预防、消防组织建设和灭火救援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规定,分析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掌握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规定,分析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析安全生产犯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判断矿山生产安全的犯罪主体、定罪标准及相关疑难问题的法律适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判断安全生产活动中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及应受到的行政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掌握行政许可的基本规定,分析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和实施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设定行政许可的条件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合法性。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掌握职业病防治的基本规定,分析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病人保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分析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分析劳动合同制度中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掌握安全生产许可的基本规定,分析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守的程序和安全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掌握煤矿安全监察的基本规定,分析煤矿安全监察和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方面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判断煤矿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分析煤矿停产整顿、关闭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定,分析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以及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分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掌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分析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以及爆破作业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本规定,分析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分析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预防和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10.《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界定特大安全事故的种类,分析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12,《工伤保险条例》。掌握工伤保险的基本规定,分析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给予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企业应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篇五
前言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是今年才开始的,所以对于试题考点的结构分布都没有一个定式。从今年考试的情况看,《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这门课的重点在:安全生产法。其次是:行政处罚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其余部分相对出题较少。因为是第一年考试,所以在学习本课的时候,要重点和全面一起抓,以避免教材变动带来的影响。
本讲内容:
1、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和执法的原则。
2、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和范畴。
重点难点:
1、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2、安全生产法律的分类
3、相关法律的分类
基本要求:
一、《安全生产法》立法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增多,相关立法滞后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三是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带病运转,安全性能下降,抗灾能力差,不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抗御事故灾害。
四是一些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五是政府机构改革,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管理方式和手段也随之变化,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手段。
生产立法工作。
二、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
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
(三)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四)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
(五)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三、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则,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例题
1、合法的原则是()(单选)
a 企业有法人资格b执行者有单位主管的授权书c 执法主体内容合法
主体内容程序合法
答案d
合法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行使行政职能必
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执法主体、内容、程序都必须合法。公正是
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
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
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公开是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当保
密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包括:执法行为的标准、条件公开;执法行为的程序、手续公开;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公开。
3.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d 执法
对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处罚,要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联合执法的原则
例题
2、在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中()单选
要责任,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在安全执法过程中,必须与当地政
府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形成合力,更加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5.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
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尊重科学,处罚要准确、合理,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给出正确的整改意见,协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一、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一)宪法
《宪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级,“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1.基础法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与它平行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它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
2.专门法律
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相关法律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还有一些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三)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例题
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制定的(单选)
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是由法律授权制定的,是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以解决本地区某一特定的安全生产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目前我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或《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一方面从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另一方面又从属于地方法规,并且不能与它们相抵触。
(六)安全生产标准
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大致分为设计
规范类;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生产工艺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类四类标准。
(七)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
例题
4、国际劳工组织到目前一共通过了()个国际公约(单选)
a100b265c23d18
5答案d
国际劳工组织自1919年创立以来,一共通过了185个国际公约和为数较多的建议书,这些公约和建议书统称国际劳工标准,其中70%的公约和建议书涉及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目前我国政府已批准的公约有23个,其中4个是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
例题
a矿山类b建筑类c危险物品类d水上交通类
答案d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比较复杂,它覆盖整个安全生产领域,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可以从涵盖内容不同分成8个类别,包括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主导性的法律是《劳动法》、《安全生产法》
2.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
《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3.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
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方面已经颁布实施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
4.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
规范建筑业安全行为的法律有《安全生产法》、《建筑法》。行业规章一直沿用1956年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标准。我国已批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建筑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可是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建筑业安全法规。
5.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
了不少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规章、标准等。
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消防法》及与之相配套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等,这方面还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例题
6、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有()(多选)
a矿山、冶金b 交通、电力c电力、机械d石化、军工
答案c d
其他类包括的内容是前面5个专业领域以外的行业安全管理规章,主要有石化、电力、机械、建材、造船、冶金、轻纺、军工、商贸等行业规章。
8.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在国际劳工公约中,我国政府批准的有23个,其中4个是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公约。
本讲小结: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主要介绍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意义,对安全执法的原则以及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的法律做了重点的讲述;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着重对本章的重点内容做重点的掌握,对需要了解的内容,根据本讲中要求的识记点进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