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基层减负检查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决定2019年为“基层减负年”,强调要着力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问题,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问题,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问题,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办发〔2019〕16号)要求,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现就我省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措施作如下通知。
1.大幅度减少发文数量。2019年,省委、省政府和设区市党委、政府发至县级的文件比上年减少30%以上。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需要明确责任分工的在文件中一并明确,不再单独下发分工类文件。各市县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避免层层发文。检查考核工作,不得以是否印发相关文件作为依据。控制白头文件印发,防止以白头文件代替红头文件的倾向。严格控制简报资料,除核定保留的以外,各地各部门不得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其他简报资料。省级机关和各设区市市级机关各部门也要严格控制和大幅度压缩发文数量,确保年内发至县级的文件比去年减少30%—50%。
2.严格控制发文规格。科学确定省委、省政府文件密级,能公开的全部公开,便于基层知晓和贯彻。应由省级机关部门发文或联合发文的,不再由省委、省政府印发或转发。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省级机关部门不得向地方党委、政府下发文件,制定下发的文件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转发,也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报送文件。
3.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文件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除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规划类文件外,省委、省政府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10页),其他文件不超过3500字(7页)。各设区市和省级机关各部门向省委、省政府呈报综合报告、专项报告,其篇幅控制在5000字、3000字以内;一般性工作会议贯彻情况,应以信息形式报送。各地各部门的文件篇幅按照低于上述标准从严掌握。
4.减少会议数量。2019年,省委、省政府和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开至县级的会议比上年减少30%以上。省级机关部门召开本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开的须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核准。省级召开会议,原则上开到设区市一级;直接开到县级的会议,各设区市不再层层开会。将每年8月份确定为省级“无会月”,除重大紧急事项外,省里不召开全省性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可结合实际,设立“无会月”或“无会周”,便于基层集中精力抓落实。
5.控制会议规格。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省级机关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市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主要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原则上不召开要求市县同志参加的会议。
6.压缩会议时间。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工作性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省级机关部门召开的工作性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减少会议交流发言,确有必要的,发言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
7.提高会议实效。提倡召开小范围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议,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提倡召开现场会。召开一般性工作会议,应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切实减少基层同志往返。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改进会议传达方式方法,不得刻意搞传达不过夜。
8.大力压减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强化各级党委的统筹协调,从严控制督查检查总量,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大幅度精简压缩一般性督查检查事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2019年,制定下发省级督查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此执行。省级考核事项应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除中央规定的专项考核外,省级机关各部门不得开展以地方党委、政府为对象的考核。各市县也要大幅度精简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确保实现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比上年减少50%以上的目标。
9.清理整合创建示范活动。对全省涉及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示范活动进行清理,建立创建示范项目目录。省级面向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的创建示范活动,按照文明创建类、产业发展类、生态环保类、社会治理类进行整合归并,每类原则上不超过2个项目。结合基层实际,改进各类创建示范活动方式方法,适当延长创建周期。
10.规范举办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必须从严掌握,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开支。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设区市任职的省领导不出席市、县(市、区)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在设区市任职的省领导,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控制。
11.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省级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调研要聚焦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减少一般性工作调研。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省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设区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县(市、区)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其他省领导到基层调研,市县分别只安排1名负责同志陪同。倡导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12.坚决纠正过度留痕。优化工作评价标准和方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上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严控“一票否决”事项,省市县各级部门不得动辄以签订责任状或以“属地管理”为由,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2019年,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要确保减少50%以上。
13.树立正确问责导向。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肃问责、以法纪为准绳规范问责、以问题为靶心精准问责,以担当为导向慎重问责,既坚决防止问责不力、宽松软,又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突出分级负责、权责对等,既追究基层落实责任、也追究上级领导责任,既追究执行者责任、也追究决策者和监管者责任,切实避免“责任只往下推、板子只往下打”。
14.优化问责机制流程。严格执行问责事项会商、初步问责建议会审等制度规定,注重听取所在党组织和本人意见,着力提高问责的规范性,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对被问责的干部要正确对待,对干部有关问题的反映要认真甄别核实,没有问题的要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要严肃查处。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15.加大干部关爱力度。全面落实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等制度,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务员收入增长机制。优先选送考核优秀、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的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完善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落实干部带薪休假、加班调休等制度。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干部激励机制,适当提高经济待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等。
16.增强容错纠错科学性。全面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错误的性质和影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保护和调动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容错纠错的审慎认定,允许干部对认定结论提出异议和申诉,提高容错纠错公信力。健全宽严相济的处置机制,强化教育提醒和思想引导,帮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支持基层创新探索,充实完善容错免责事项典型案例,以利更好贯彻执行。
17.畅通能上能下渠道。建立健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真正使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加强教育管理和跟踪了解,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该使用的及时予以使用。
18.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建立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深改办、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等参加,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不懈奋斗,确保“基层减负年”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建立执行情况跟踪问效机制,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
19.强化上下协同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坚决防止和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等问题。从省级机关做起,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寻找根源、抓好整改,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0.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用好巡视巡察、舆论监督等有力武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为广大党员干部树标杆、作示范。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基层减负检查工作方案篇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各项扶贫工作落地,围绕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扶贫、壮大村集体经济、生态扶贫等打好四大硬仗,通过开展交通扶贫、饮水安全、电网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助残、危房改造、扶贫扶志等八大行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扛牢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
2.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量化考核,对开展行动缓慢、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对开展迅速、落实到位的进行表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村级和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二)坚持精准方略,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
1.严格执行贫困动态管理和现行标准。一是严格按照识别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开展动态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精准识别“回头看”活动,对退出的贫困人口进行再核实,确保脱贫结果真实。二是好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各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
2.提高产业扶贫效力。一是立足我镇实际,围绕产业扶贫叠加度、到位率,因地因人制宜选准扶贫产业,做大做强蔬菜制种、核桃,富硒农产品等特色产业,全力推动扶贫产业项目上档次、上规模,实现产业项目全部覆盖所有贫困人口。二是加快推进各村合作社的运行,完善利益分配方案和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的保底收益。三是依托市场主体,突出贫困群众的参与度,以产业发展促贫困群众致富增收。
3.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流转、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探索建立多途径、多渠道、可持续、可复制、政策可叠加、可推广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2019年,实现所有贫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达到5万元基础上稳定增长,为实施产业兴旺奠定基础。
4.严格资金项目管理。一是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二是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实施。
5.注重帮扶实效。各帮扶干部因人施策,一人一策,有针对性的制定详细的帮扶方案,确保帮扶帮到点子上、帮到关键处,提高帮扶成效。
(三)强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1.认真落实“十个严禁”。持续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防止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上做表面文章,严禁在联系服务群众上不担当、不作为,严禁在扶贫工作上弄虚作假,严禁在扶贫调研上图形式、走过场,严禁在脱贫攻坚督查考核中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严禁搞层层填表报数,严禁搞“作秀式”帮扶,严禁搞扶贫形象工程,严禁在扶贫调研中侵害群众利益,严禁在扶贫宣传上铺张浪费、任意拔高。
2.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一是用好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各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性资料整理上报等工作。二是减少入村检查督查频次,避免重复考核。三是从实际出发,注意工作整合,精简和规范会议、文件。
3.更加重视扶贫信访工作。提高对扶贫领域信访工作的认识,成立坡头镇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心声,化解问题矛盾,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
(四)聚焦重点难点,突出解决好难中之难、坚中之坚问题
1.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市财政为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倾斜安排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对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在资金 、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2.全面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做好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饮水安全、危房改造、交通扶贫、社会保障等各项行业政策的落实工作。
3.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一是巩固脱贫成果,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脱贫人口实行跟踪监测管理,防止发生返贫风险。二是对未脱贫人口的52户132人要做到一户一政策,一户一手册,确保今年高质量脱贫。
4.统筹推进非贫困村生产发展。统筹谋划、统筹推进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向脱贫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加强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干部配备。
5.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继续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衔接和工作统筹,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带动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的实效助力乡村振兴,将乡村振兴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和有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倾斜,强化产业发展基础,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五)强化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1.完善容错机制。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容错纠错机制,科学“界错”、大胆“容错”、及时“纠错”,支持和保护在脱贫攻坚中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的导向,让扶贫干部打消顾虑、轻装上阵、大胆干事。
2.树立鲜明导向。一是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干部应予以表彰和重用。二是加强对扶贫干部的关心关爱。
三、时间安排
从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 31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坡头镇2019年扶贫领域基层减负暨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对照工作任务列出工作进度台账,并予以全面集中实施,确保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31日)。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照工作台账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四)重点督查阶段(2019年8月1日—2019年9月30日)。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将适时开展暗访监督,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实行回访销号管理。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扶贫领域工作落实年的各项任务指标,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查。对照任务清单通过跟踪工作进展、节点对账工作进度、明察暗访等方式,实地实绩考核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督查评价,务求工作实效。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各村、各部门予以通报。
(二)加强考核评价、监督问责。坚持结果导向、目标导向,以实绩论英雄,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村、各部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的,要追责问责。
(三)强化典型选树、示范引路。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推举出工作落实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项目、典型事迹、典型经验,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人影响一群人,以点带面,促进全局。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基层减负年实施方案
乡镇扶贫领域自查报告
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基层减负检查工作方案篇三
一系列扎扎实实的显著变化,彰显出一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累累硕果。
20xx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党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
一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打一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部署“基层减负年”工作,为基层松绑减负、促干部担当作为,凝聚起全党上下砥砺奋进的强大力量。
推动基层减负持续发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清除减负路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绊脚石”和“中梗阻”。形式主义非一日之弊,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当前,基层仍存在“变样”形式主义:走访调研有了“经典路线”,开展一般性调研多,带着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少、蹲点调研更少;“一站式”办理成了“跑断腿办不了”,村证明、乡证明,村签字、乡签字,村公示、乡公示,办理手续繁杂,流程晦涩难懂,表面为了群众,实则推诿扯皮,害怕担责;工作精力放在了“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面对此情况,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实”的功底,“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脚踏实地地干、奔着问题干、向着目标干,不讲空话、不喊口号,不把说了当做了,不把做了当做好,用“实干汗水”浇灌人民“幸福之花”,用“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的“幸福指数”。
推动基层减负持续发力,要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开会发文、填表报数,要多考虑是否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问题,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坚持不搞“高空作业”,不耍“文海战术”。督查检查、考核评比,要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试金石”和“度量衡”,不唯材料论、不迷“表格美”,要摒弃花拳绣腿,深入田间地头,多听取群众意见,用脚步丈量“实绩”。同时还应充分统筹考虑到基层干部,要在干部工作“加减法”上下功夫。减少行政业务负担,最大程度将干部从文山会海的重担之下解放出来。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必须开的会要开的精简、切题。能用实际工作说明的问题尽可能免去文件流程;各个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作,能用一份文件说明解决的问题,绝不重复收发文件,最大限度避免给基层干部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
推动基层减负持续发力,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抓好工作落实的“指挥棒”。加大干部深入基层、接触群众、了解群众的工作占比,确保干部的心血和精力落实到实干上,落实到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为民造福上。大力激发基层干部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气神,让基层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自愿实践于服务群众中,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只有加大力度做好群众工作、做实群众工作,干部实干才有了落脚点、根据地,才能最大限度确保每一项工作顺应人民心意、响应人民期待、收获人民信任。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要取得基层减负的“全胜”,仍需要推动基层减负持续发力,激发基层干部实干的动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持续贡献力量。
基层减负检查工作方案篇四
1、指导以司法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处置突发性群体民事纠纷工作,完善预警、预案预防工作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经常性工作,不断强化司法所在化解、预防、减少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民事纠纷的能力。
2、加强指导,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照《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年内争取司法所全部达标,1-2家达到省“示范司法所”标准。对司法所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司法所要积极参与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在加强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通过司法所建设确保综治工作中心中有关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实施。
3、抓好队伍建设。利用综治中心建设的契机,努力争取配好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培训工作。首先是加强对司法所长的培训,到经验丰富,工作先进的单位参观学习,开拓眼界,拓宽工作思路;其次继续做好司法所内勤的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针对省厅开发的司法行政系统电脑软件的应用,分别指导,确保其正常应用。第三是抓好司法所新上岗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就工作职责,业务技能和工作方法进行系统培训。
1、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结合“综治进民企”活动,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调整充实调委会力量,逐步将一些年龄偏大、素质不高的调解员进行调整,聘请一些有威望、年纪较轻、素质较高、责任性强的人担任调解主任,对工作不力的调解员也要做到及时调整。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骨干人员参加培训、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继续协调江北区人民法院,分批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参加民事案件庭审旁听。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首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农村调委会建设。要规范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纠纷活动。积极开展调解室的规范化建设活动,搞好调解室的软件、硬件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和典型的宣传力度。出一期十佳人民调解员风采宣传画册和十佳人民调解协议书样本宣传册。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省府150号令和市政府127号令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2、积极探索安置帮教有效途径。继续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帮教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做好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会议期间归正人员的走访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3、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组织对全区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检查考核,对先进进行表彰。
4、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
5、按照上级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全区社区矫正试点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