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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一
(一)市纪委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不批准,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针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考信息发布。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二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原则依次等额确定。
1.按学科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全日制重点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首先等额确定高中教师体检人员;然后按学科等额确定初中教师体检人员;最后按学科等额确定小学教师体检人员。
2.幼儿教师、特教、职教中心教师按报考志愿单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数时,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知识》成绩、《专业知识》b卷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报考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积极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层次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照体检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三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办理了聘用手续之后,发现考生报考的资格条件或其它因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核实清楚确实影响聘用的,也要取消聘用资格。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县外单位招考(聘)、工作调动等。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四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或开考计划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相关事项如下:
(一)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公告》规定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文山人社网、广南政务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地点: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资格审核的组织: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审核。
(五)审核时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本人学籍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大专及以上还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云南省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查询报告”;中专学历需提交文山州教育局出具的“学历证明”。
(六)未按规定时限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五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7年3月20日发布的《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特别提醒:因往年考生多次在报考专业上出现失误,此次报名,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需由报考人员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招录单位审核同意,并由招录单位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方可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7日-8月8日8:30—12:00,14:00—17:00。具体地点见《一览表》。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巫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确认承诺内容,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报考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和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巫山县2017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同时提交纸制件和excel电子件),县外在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考生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8月9日8:30-12:00,14:00-17:00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开考比例。
考试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拟招聘名额(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若未形成岗位竞争的,但考生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五、考试考核。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六
(二)报考条件。
1.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聘所称“应届生”是指2016年度的毕业生;。
8.非北京生源应届生报考“生源不限”岗位须符合进京相关要求。
二、具体安排。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七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八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笔试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次进行。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均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试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参加。
1.综合能力笔试时间:2016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登陆门头沟区人才网,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告栏中查询成绩。
2.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6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总成绩(报考管理岗位为综合能力笔试成绩*100%,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为综合能力笔试成绩*5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之和)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对有未通过报名条件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依次递补。
(三)面试。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九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职位表。
2.报名表。
3.加分审批表。
4.报名信息采集表。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户籍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内说明);
上述人员涉及新疆户籍、毕业证、资格证、服务期限、工作经历时限的,均截止至2017年8月16日(含当日,下同)。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结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充实基层的“5%人才储备编制”人员、特岗教师、“双语”教师;
4.参加2017年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拟聘用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7.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一
1.开考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幼教、特教、信息技术(含职教)、汽车制造装配与维修类。
报考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不一致者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文理科不跨科报考)。
2.笔试时间:
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以2014年上半年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和《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其中,特教、职教中心岗位的《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专业知识》分为a卷和b卷两部分内容,a卷为大学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b卷为中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占70分。
4.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5.公示:考生可于7月14日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教育城域网(,.下同)查询笔试成绩并查分。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招聘学科人数(详见《一览表》),10人以上的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10人以下的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招聘岗位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职教中心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讲课和技能操作),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备案。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于7月15日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教育城域网(,.下同)公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二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仅限贫困大学生报考的岗位,应为2015年及以后毕业,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截止2017年7月24日仍属于零就业家庭或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或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7.本简章中限定的户籍指的是招聘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包含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前的户口所在地)。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篇十三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7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测试。测试内容见《一览表》。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作答,分值各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大纲以2017年2月13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拟招聘人数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10名以下各岗位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达不到面试比例且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同类其他岗位(本简章同一附件所列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附件1中所列幼教、舞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考核,其他岗位的面试方式为模拟片段讲课。
附件2中所有岗位的面试方式均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分项计算,总分及分项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及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