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说明中的特殊要求。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二
北京建筑大学(原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是一所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已有70余年办学历史。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2年被北京市教委确定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成为北京高等学校“城乡建设与管理”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2012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学校设有11个二级学院和3个基础教学单位,即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计算机教学与网络信息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和体育部。
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管理学、法学和艺术学。本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权一级学科点;具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可涵盖5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具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点;具有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点和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点;学校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12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10人,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588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81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410人,具有正教授职务的108人;拥有长江学者1人,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1人,长城学者1人,教育部、住建部专业指导和评估委员会委员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拥有博士项目博士生导师8名,兼职博士生导师20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省部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获得者、高层次人才、学术创新人才、科技新星、青年拔尖人才37名,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学术创新团队、管理创新团队23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218人,其中本科生7018人,硕士研究生1142人,留学生58人。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北京市各级政府所属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建筑设计研究院(所)及建筑、市政等企业,其中大多已成为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为国家及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做出了重要贡献,毕业生质量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近5年来,毕业生全员就业率超过95%。
近5年来,本校在研各类科研项目1700余项,其中国家863、国家重大水专项、国家科技支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54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56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8项;2011年完成科技服务经费突破2.4亿元,连续6年位居北京市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学校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已与美国、法国、英国、德国、俄罗斯、荷兰、意大利、新西兰、澳大利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34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现有西城和大兴两个校区。西城校区占地12.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大兴校区占地50.1万平方米,一期工程16.4万平方米已竣工启用。
目前,学校与住建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共建中国建筑图书馆,共享40万册,成为全国建筑类图书种类最齐全的高校;图书馆纸质藏书134.8万册;电子图书121万册,大型电子文献数据库40个;建有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覆盖全校的校园网络体系。
学校坚持“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市化”的办学定位,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管、法、艺等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未来十年,学校将认真贯彻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办校战略,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建筑大学。
二、学科专业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含2年)以上(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日,下同)、通过八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的考试(需提供成绩单)、经审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读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中第1、2、4、5项条件外,还应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0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2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②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 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①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 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30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在读非应届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五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各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即(一)中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以上ei索引文章,同时文章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注: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携带“同意报考证明”现场确认。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学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协议书》,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报名审批程序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五)我校的推免生须在2013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
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2013年11月20日以前,将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章的推免生报考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到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在北京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埠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简章公布的其它学术型专业、工程硕士各领域、应用统计硕士、建筑学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