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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会议讲话内容篇一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情况、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何开展和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作以简短发言。
一、我市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市政府成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马涛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起草了《安康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政策性文本,明确了市政府网站为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组织培训活动。为了全面、有效的开展好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这次会议上,要对县、区、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以会代训。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几项具体工作
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政府信息?我们所指的政府信息,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由政府机关掌握的信息,二是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三是由特定载体所反映的内容。
信息是较为抽象的概念,需要一定的载体予以承载才为人们所掌握。过去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主要以纸质载体信息为主,随着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在政府机关的大规模应用,目前政府机关以胶卷、磁带、磁盘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记录的政府信息日益增加,因此,政府信息包括了这些形式载体所反映的内容。
同时,我们还必须清楚哪些政府机关负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负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具体而言,包括国务院、省政府,市、县、乡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根据法定授权或者政府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一)公开的原则、范围和方式
1、公开原则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统筹规划、全面安排、整体推进、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下进行,将《条例》的实施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属性,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公开范围
鉴于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繁重,我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是对本届政府工作以来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清理。
对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以及依照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按照《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3、公开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种形式。
第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第二,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条例》规定对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向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受理并给予答复。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只对申请人公开。
第三,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二是在公开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予以公开,可能影响国家利益的;三是法律、法规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工作步骤和进度
1、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据《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安康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应当作为我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依据和参照。
2、梳理信息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条例》和《通知》的要求,对各自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要抓好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一步清理和更新。教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财税、工商、人事、劳动保障、民政、公安、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等部门要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为重点,加大梳理力度。对公开与否暂无结论性意见的,要加强研究、查明依据,防止简单化和极端化操作。
3、编制指南和目录
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组织专门力量,编制本级政府、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务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询场所等途径公开,以供查询,并按要求进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正式公布前,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予以调整、充实和完善。按照要求,县区和部门要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我们的工作已经滞后,要采取得力措施进行补救。
4、公开信息
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及各部门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采取《条例》中明确的形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机构,应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有条件的部门应设置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公共查阅室或公共查阅点等设施,方便公众进行政府信息检索、查询、复制。档案馆作为查询、利用同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场所,应为公众做好服务工作。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全市务于本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的公开。我们的起步工作严格意义上讲,是从今天才算开始。
5、受理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互联网等途径提交政府公开信息的查询申请。按规定,全市务于20xx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
6、编制年度报告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条例》的要求,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统计分析,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本级政府及部门当年的年度报告,并于第二年1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每年3月31日公布上年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总结分析。
三、工作建议
(一)尽快确定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确定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能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成员单位责任和分工可以参照市级办法:p8
1、信息公开办
①草拟《关于做好全市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实施意见》;②筹备全市施行《条例》准备工作动员会;③草拟《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编制《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④建立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⑤开展《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⑥制订对县区、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⑦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
2、市政府办
①编制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②对市政府文件进行清理归类审核,确定可公开目录和内容;③受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市监察局
①受理申请人对各县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投诉;②监督各县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③牵头组织并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的梳理,制订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年度分步实施规划;④会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考委办等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市发展研究中心
①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充实完善,依照《条例》要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通依申请公开与受理便民服务业务,办好在线访谈、政策咨询等栏目,全面满足市民通过政府网站查询、检索政府信息的要求。②加快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形成完整的市、县、乡三级政府网站体系;③指导、督促、检查县区、各部门政务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搭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④建立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全市政务网站评测活动;⑤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整合资源,建设连省通县的市、县统一电子政务传输网络和市级统一平台,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⑥向有关部门转交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电子邮件提交的公开申请。
5、市法制办
①牵头组织对《安康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讨论稿)进行审核、修改、完善,下发执行;②对市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清理,确定可公开详细目录和内容,提供电子文档。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公用事业、电力、水利、环保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要抓紧制定各自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二)认真梳理信息
县区、各部门要对各自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梳理整理。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严格把关,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内容完整、界定准确,确保国家秘密等信息不失密、不泄密。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面临新问题的研究,认真为各部门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此次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启动,也是一次面向社会最好的宣传。在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后,各级、各部门还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继续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要通过各种渠道使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制度,引导干部、群众学习、熟悉《条例》,在全市上下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总体情况良好,县区、部门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转正常。二是网络畅通,信息源丰富,工作有序。特别是直报县的工作运转规范。镇坪、宁陕、平利县,市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发改委、人事、统计、农业、卫生、财政等系统和部门也长期坚持报送数质俱佳的信息,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好评。三是少数地方和单位由于衔接不够,办公自动化条件差,业务不够熟练,报送纸质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信息作用的正常发挥。
下一步工作,一是组织直报县的学习、交流活动;二是拟订4月底前的指导检查因故延迟,会后继续进行,请相关单位作好工作准备;三是加强专题信息报送,围绕全市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要问题,分析对策、措施和效果,县区、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报送专题信息。专题信息要突出全局性、典型性,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深度。各县、区每年报送专题信息2件次以上,各部门每年报送1件次以上。四是明确报送渠道:专网、自动化办公系统和电子文本,请予以合作。
发言完毕,谢谢。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讲话内容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上,长生同志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非常具体。下面,我简单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自20xx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条例》施行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载体、丰富内容、督查指导等形式,极大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上到下的全面推进,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加之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积极性逐步增强。二是制度机制逐步完善。自20xx年即成立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单位达到63个。印发了《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了信息审核流程、发布、保密审查、考核、依申请公开、备案管理等相关制度。三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20xx年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增设了县长信箱、部门信箱、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特色栏目,安装“一点通”电子触摸屏设备26台,开通了“儒风无棣”政务微博,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四是公开内容日渐丰富。以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保障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截止目前,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4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82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形势依然严峻,压力依然很大。一是个别单位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部分镇街和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动应付,比如在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后长时间内没有对机构信息更新;不按时报送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及时上网发布等。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质量不高。部分镇街和部门单位公开信息数量少、质量差,没有做到应公开全公开。其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少、动态信息多,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少,公众不关心的信息多。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从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情况来看,很多部门的机构信息、公开指南长时间不更新,公文栏目是各部门上传信息数量最多的一个栏目,但有个别部门单位从20xx年至今都没有更新。四是信息发布不正确、不规范。部分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理解,录入格式不规范,类别不符合要求,有的单位在机构信息目录中发布多条信息,有的单位将工作总结等材料放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栏目。因此,各信息公开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真正为广大群众提供有效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下发。大家一定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安排,查摆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着力加大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录入。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要把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与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于《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杜绝出现政府信息长时间不发布以及无信息员管理的情况。会上还印发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及政策解读案例,我县也已经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对于发布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解读工作。同时,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尽快组织对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进行一次检查,将不属于本栏目的信息调整到规定目录,确保格式规范、目录准确、发布及时。
二是着力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单位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特色,做好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数量,稳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九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社会关心、公众关注、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三是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各信息公开工作单位务必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各栏目内容。有部门网站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网站维护工作,要通过完善功能、充实内容,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与服务板块,优化版面设计与展现效果,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示政府信息。要加大政务微博、“一点通”等平台建设,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提供信息素材,上报信息内容,把 “一点通”打造成独具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综合平台。各有关部门单位特别是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的职能单位,要积极开通政务微博,逐步构建政务微博群,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做好舆情收集和回应工作,逐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四是着力做好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要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程序、责任,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对不能准确把握的信息,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有效,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成为公众解决各种利益诉求的方式和渠道,各信息公开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及时准确处理信息公开需求,杜绝因依申请公开信息置之不理或答复不及时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随着网站、政务微博、“一点通”等多种信息公开方式的开通和信息公开工作量越来越大的实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调配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较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信息公开工作量大的相关职能部门,配备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县政府办公室要研究制定全县培训工作计划,紧密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确定培训主题和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班,加强对各镇街道、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加强与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
三、强化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效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要切实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切实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选派政策观念强、熟悉政府工作程序、具有吃苦敬业精神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会同县监察局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各信息公开单位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迅速行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抓紧开展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同志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所需、群众所盼,也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重道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盯上靠上,抓严抓实,不断开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讲话内容篇三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做好《条例》实施各项准备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当前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3月24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并定于4月中上旬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同时,在3月28日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对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及信息中心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由于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今天我们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条例》进行学习辅导,培训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方法,确保《条例》在我县的顺利实施。为了便于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对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我们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学习型、法制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卓有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和国家的要求,与各族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发达地区的成效比较起来,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人民政府的决策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树立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目标,完善措施,扎实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务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总要求,县人民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对学习、宣传《条例》,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具体的时间要求是:县人民政府及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在20xx年4月18日前基本完成《条例》实施各项准备工作,并完成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在此基础上,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有人办事,制度健全、有章理事,推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日常化、规范化轨道。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有关要求,立即行动起来,把《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纳入近期重要工作日程,抓紧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宣传要到位。各乡(镇)、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要通过各种渠道使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制度,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先进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加强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培训要到位。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乡(镇)、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参加好这次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原文,尤其是要学习好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方法、内容和要点,为起草编制县乡政府和部门(单位)的指南和目录打下坚实基础。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全面把握各项要求,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
三是基础性工作要到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县乡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将《条例》的要求贯穿到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中,在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结合实际,在县人民政府统一制定的规范文本指导下,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编制。
四是制度规范要到位。按照《条例》的规定,县乡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逐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度的完善和规范。要制定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规范文本,统一本辖区、本系统制度规定,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逐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为《条例》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落实做好实施《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政策性和业务性都非常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条例》的实施要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条例》在我县顺利实施。
一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条例》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要将《条例》实施工作情况纳入日常检查、考核和评估体系,作为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推动《条例》顺利实施。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将工作分解到人,将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了解、过问《条例》的实施工作,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促进《条例》顺利实施。
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本辖区、本系统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发布和更新情况,以及《条例》中规定的其他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的,要立即进行纠正和改进,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条例》准备工作情况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在适当的时候,县人民政府将对实施《条例》准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乡(镇)和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给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损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同志们,推行政务公开是时代所需、群众所盼,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县政府七届二次会议精神,在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崭新的面貌,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