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煤矿安全管理的调查报告篇一
近年来,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的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三是考核奖惩到位,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学年末业绩综合评定,并在评先树优中占据较大的权重,从而不断增强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来全区未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顺利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区教育局针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问题,研究新对策,与相关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经常性的共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活动中,做到“横查到边,纵查到底”,防微杜渐,确保安全。
(1)今年1月份,会同区技术监督局,对全区学校锅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部分学校发现的隐患采取了整改措施。
(2)今年4月份,由生产管理站、保卫、校改等科室牵头,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大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周边秩序,并对其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同时对学校周边的电子游戏厅、网吧进行了清理,为学校创造了安全、文明的周边环境。
(3)5月份,由办公室、生管、保卫等科室对学校的饮食卫生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学校周边的商贩、摊点进行了清理,确保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4)6月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消防工作的责任制落实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设立了五个安全生产咨询点,并派出了两个军乐队,上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5)10月份,对全区学校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并组织参加了今年12月份安全生产法培训班活动。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参加培训且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我区的校办企业规模较小,基本上没有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重点防范目标主要是锅炉和压力容器。在锅炉专项检查过程中各校都按照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办理了锅炉运行证、特种工人上岗证,锅炉运行良好,全年未发生锅炉运行事故。为确保学校用电安全,我们对学校所有照明灯、线路、电源、插座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杜绝火灾,消除隐患。在加强消防教育的基础上,对灭火器材进行了检修,并购置了一批新的灭火器,加强了消防工作。全年发现不安全隐患6处,下达安全隐患监督整改通知书5份,6处不安全隐患都在期限内整改完毕。通过检查各校安全工作以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全年未发生交通、火灾、机械等伤亡事故。
多年来,我们一直把安全教育培训做为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达到90%以上。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出台以后,组织各校进行了认真学习,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校都与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联合结成了共建单位,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后,区教育局将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研究新问题,采取新办法,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再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煤矿安全管理的调查报告篇二
党的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一、现实的六大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
6、安监人员四脚朝天的尴尬。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出现集体撂挑子不干的如此尴尬现象,我想与安监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别是乡镇级虽设有安监办,但监管人员大部分属兼职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监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那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那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监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二、对策建议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想安全、抓安全;其次,要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使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安监部门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相关部门没有把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把资金或者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事前的安全投入加大监管,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在事后救援上大搞文章,领导来了作为看点,汇报里面作为热点,试想增加一台消防车,跟搞一个培训中心效果如何?三是避免搞文字游戏,玩行政干预。安全投入是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进行的一些行政处罚是对企业投入不足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惩罚和告诫,警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环境,但相关部门不是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却在处罚上偷换概念,玩文字游戏,把安全生产处罚款变为主管部门应急装备捐款,严重损伤了安全监管的性,最终只能助长企业违法之风。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监的职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4、综合协调必须以政府明确控权为依据。严格的中央政策对遏制多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效果甚微,法律效力及政府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决心和力度的层层衰减,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系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准确地进行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增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主动监管意愿,有效避免安全难题面前“安委会综合协调”等同于政府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综合监管各部门责任,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主管部门干什么、监察部门干什么,明确之后,谁的责任田,谁去负责,避免出现安全协调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相关部门坐看笑话、闲着没事等不正常现象。
5、安监人员必须以履行职责为己任。破除安全监管中诸多尴尬,在新的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之前,首要的是地方政府要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方式、手段,提高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和,赋予综合监管部门对其它监管部门的督查权、问责权、追究权,避免“踢皮球”现象;其次,要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与奖励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出台地方财政保障制度与法规,确保监管机构正常监管和执法费用,省、市也应出台执法监管人员交通、通讯、办案补贴,减轻安全监管人员负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消除其后顾之忧。第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了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现实问题后,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安全监管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大监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力度,在系统内树立投身安监、无怨无悔,营造一种人人敬业、人人主动、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安全奋斗终身的安监队伍。
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煤矿安全管理的调查报告篇三
一、领导重视,认识提高
做好这次调研,是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和张德江委员长,省委胡春华书记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讲话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设法治梅州、法治广东、法治中国的重大举措和具体体现,对进一步发挥我市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在要求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下,我市认真组织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根据《条例》立法目的,结合创建平安广东、“平安企业”和本地及会员企业的实际,认真开展调研,突出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客观反映了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建议。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1、企业所属行业类别。从调查表中显示,参加这次调研的企业有63家,其中矿山企业有9家;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5家;建筑施工企业9家;危险物品使用企业2家;金属冶炼企业7家;机械制造企业6家;建材企业7家;电力企业2家;交通运输企业2家;农业机械作业企业及其他企业2家;所有行业中相继经营有印制、金属餐具、农副产品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纺织业、商业、粮食大米加工、印制品印刷、农牧业、磨具磨料、it等在内。
2、企业人员规模。50人以下企业有35家、50-100人的企业有12家、100-300人的企业有14家、300-1000的企业仅1家人、超过1000人的企业也只有1家。
3、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都基本具备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没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企业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情况。部分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都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也都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大部分对从业人员都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情况。调研的企业中,均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企业为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少数企业还为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对广大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残联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调研的主要方式
1、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有的通过制订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责任单位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没有落实到位,没有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责任主体虽然制订了安全生产预案,但是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即使制订了预案,也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没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形式多,但实际效果不够理想。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行为比较普遍。
2、安全设施落后。有些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工地上的脚手架没有用斜拉杠进行固定,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3、部门监管滞后。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衔接不够紧密,存在脱节现象,有的部门对事故隐患的检查流于形式。
五、建议和对策
1、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文化宣传。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运用各种有效的形式,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切实提高教育效果,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人人做到安全的氛围,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变成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推动责任主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加强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各企业要制订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事故报告的办法和程序。建议行业部门要指导经营单位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建议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安全知识,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安全队伍,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xx市工商业联合会
xx年x月x日
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煤矿安全管理的调查报告篇四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扎实推进安全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本文就如何强化管理,切实抓好新时期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粮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基本任务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事关大局,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具体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每位职工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大量的事故表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关键在领导,领导手握决策大权,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着整个单位的安全与否。因此,作为领导首先在思想上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天”字号头等大事来认识,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对国家、对单位、对职工所负的安全责任。要认识到领导安全意识的淡薄,领导责任的不到位,才是单位最大的事故隐患。作为单位领导,必须按照有关制度要求,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带头严起来,带头抓落实,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与职工年终工资挂钩,与领导考核、任免挂钩。只有这样,才能使领导能够恪尽职守,严把关隘,使每一个职工坚决做到不违章、不冒险,遵章守纪,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在发挥专门机构作用的同时,积极鼓励职工帮助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超前预防、超前控制。安全检查要切忌走马观花、敷衍了事和形式主义。必须严肃认真,要把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在检查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特点、新问题,抓薄弱环节、抓要害岗位、抓危险场所、抓事故多发地点,提高检查质量及效果;要提高隐患整改的质量和效率,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不迁就、不护短,认真整改、及时处理,使各项检查和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要从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的提高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不能只满足于会议传达、文件转发,也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必须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局职工工牢固树立“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和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杜绝“三违”行为,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要根据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和需要,加大对人员和经费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硬件设施,重视和充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确保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档、不空位;要正确认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舍得资金投入,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常的经费,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要求,每年投入一定量的资金,用于添加安全设备和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及其他安全生产必要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机制,改善条件,确保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的落实,使安全资金为生产条件的改善和隐患治理提供重要保证。
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煤矿安全管理的调查报告篇五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特种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分。
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是指: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其中,造成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2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分别报告;造成1~2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月上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其中,各区县可以将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纳入区县政府总值班制度。
五、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员担任。
其他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也可以按照分工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他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区县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六、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按照下列分工组织调查:
(一)建设工程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其他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
(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燃气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四)道路管线施工单位发生管线外损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市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五)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轨道交通事故和其他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六)社会机动车辆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八)气球施放过程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九)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煤矿安全管理的调查报告篇六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xxxx年,我省连续发生4起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迫在眉睫。今年以来,通过多次到重点企业走访调研,深刻感受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通过一年多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谈一下看法及建议。
(一)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情况。我市现有生产经营单位2135家,其中煤矿开采和洗选业2户、有色金属矿采选业5户、非金属矿采选业7户,各类建筑业18户,燃气、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热力管理11户,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0户,制造业77户,批发和零售业1038户,餐饮业340户。按市区和乡镇分,市区生产经营单位1778户,乡镇生产经营单位357户。
(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情况。一是综合监管队伍情况。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5个科室和1个执法大队,现有工作人员26人,持有执法资格证18人。二是行业监管队伍情况。各个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省、州安全监管要求,配备了安全监管人员,但多为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及具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资格人员寥寥无几。三是属地监管队伍情况。目前,只有社管委和开山屯镇安全监管人员具有执法检查资格,其它乡镇均为兼职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
(三)近五年来全市安全生产状况。xxxx0年初至xxxx4年6月份,我市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和铁路交通四类事故共发生1xxxx起,死亡35人,重伤39人,直接经济损失407.8万元。其中,xxxx0年发生事故32起,死亡13人,重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83万元;xxxx1年发生事故18起,死亡9人,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xxxx.2万元;xxxx2年发生事故27起,死亡8人,重伤17人,直接经济损失15.3万元;xxxx年共发生事故30起,死亡4人,重伤11人,直接财产损失61.3万元;xxxx4年上半年发生事故12起,死亡1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xxxx0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呈逐年减少趋势。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州委、州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市政府每年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社管委、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与高危企业之间、各部门与监管对象之间层层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级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了控制指标,全市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4次安全生产工作扩大会议和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安全生产新问题、新情况,市政府以召开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推动了我市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二)严格落实督查暗查暗访制度。xxxx年,我省连续发生4起重大、特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制定了督查暗查暗访制度,成立了以督查室、纪检委、安监、质监、电力、住建、公安、药监等八部门组成的常态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行动,对全市13家液氨使用及制冷企业全部建档立制,形成常态化监管;对全市八大行业共87家企业进行全面督查指导检查,共查出隐患718处,已整改679处,整改率94.5%。今年,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3个暗访组,突击检查7个乡镇、16个重点部门、33户重点企业,排查出隐患122项,已整改102项,整改率83.6%,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xxxx年以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活动中,以高危行业领域为核心,针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了卓有成效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各类检查组1711个,出动检查人员9711人次,检查企业4215户次,排查隐患5378项,已整改5051项,整改率93.9%;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44956起,警告613次,责令改正限期停止1545起,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176个,行政拘留14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65人,罚款35.82万元。
(四)严格落实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xxxx年以来,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设立安全生产咨询台40个,发放宣传资料xxxx00余份,悬挂条幅xxxx余幅,摆放安全生产知识展板140余块,借用延边党建信息平台发送安全短信40000余条,组织生产经营单位4000余人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全市共有2100多人参加了知识竞赛活动。此外,还通过电视台每周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短片,组织近万人参加“生命的呼唤”安全生产案例警示图片展活动,开设各类安全知识培训班11期,培训人员716人。
(五)严格落实“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工作任务。一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情况。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工作,全市高危行业共有128户,已有28户达到标准化。二是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完成情况。目前,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各行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开通帐号691户,已有282户企业完成录入,初步完成网格化监督管理。三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成情况。为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发挥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的重要作用,促进监管手段创新和监管水平提升,投资 79.2万元,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三大系统”建设工作,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事故发生后科学施救、准确定性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建设情况。开通12350举报电话,建立3g监管隐患排查与执法平台,配备了10台3g监管隐患排查与执法平台。
(六)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我市先后承担了延边州暨龙井市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应急演练、延边州暨龙井市瀚丰矿业有限公司透水事故应急演练、延边州暨龙井市瀚丰矿业有限公司冒顶事故应急演练等大型演练活动,在应急演练与应急管理上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高效顺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xxxx年以来,我市还在人员密集型场所、交通、供电、建筑施工、工商贸企业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使应急管理工作由高危行业转向一般行业,全市企业职工应对风险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虽然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监管责任方面。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跨部门安全管理协同机制仍不完善,监管部门机构设置尚需优化。部分监管部门管理人员缺乏,现有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专业知识,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装备不足,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应急演练未实现制度化。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工业集中区内生产企业多无专门安监机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停产、半停产、承租、出租或委托经营等情况,致使安全生产管理“真空”出现失控漏管问题。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小型施工企业资质不够,挂靠有资质施工企业,而有资质施工企业往往采取以包代管形式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管。我市大多数企业都是初加工型,属高劳动强度,且企业员工普遍文化素质较低,严重缺乏自我防护意识。部分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开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隐患多,负责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意识淡薄。
(一)强化全覆盖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基层着手,确保市乡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人员、责任、工作“四到位”。扩大对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范围和监察力度,杜绝出现“安全真空”地段。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乡镇、社管委安全建设规划,加快安监机构组建和人员配备。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和业务能手对全市各乡镇、社管委、工业集中区和各部门分管安全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执法检查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进行普查和资格培训认证。
(三)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四)严格市场准入。根据产业发展规划依法提高企业安全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业、工艺和设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施工、建设“三同时”制度。规范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的`市场准入限制。严格实行新、改、扩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实施项目报备案制度。
(五)加强监管执法。按照“四化融合”、“三位一体”要求,加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力,避免监管缺位、越位和推诿。加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保障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装备落实到位,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水平、作业场所监督检查执法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改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区域性公益广告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在社区、学校、工业集中区等人员聚集地定期举行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宣传“12350”举报电话,推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作为企业章程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主动意识。
(七)强化暗查暗访制度。认真执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监督检查乡镇、社管委、工业集中区和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按照“属地管理、条块联动”原则,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指导辖区企业深排隐患、根治隐患、不留后患。对重大隐患坚决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暗访督查力度,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八)完善安全生产事前防范机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综治网格,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充实小微网格,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所有实体企业纳入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当中,做到应查尽查、应报尽报、应治尽治。
(九)建立高效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大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公安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为主体,整合社会各类应急资源,依托相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和基础条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高效顺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动态修订完善,落实预案报备案制度。完善应急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应急预案操作性和事故救援实战能力。
(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力度。各乡镇、社管委、工业集中区和各相关部门班子成员要带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入社区、到家庭,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痛定思痛,xxxx年我省连续发生的4起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醒我们,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经济利益;不尊重安全,就必然要有血的教训;要想发展经济,必须安全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