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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补助报销标准规定篇一
一、总则
为保证工作需要,严格控制不合理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二、出差审批
(一)员工市内出差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员工市外出差,由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
凡因公出差到市内近郊七区,即渝中区 、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北区、大渡口区、南岸区,不实行误餐补助办法。到市内远郊地区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定额包干15元。
1. 到京、津、沪、深圳、珠海、厦门、广州、海南等省、市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定额包干60元。
2. 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市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定额包干40元。
3. 凡市内远郊、市外出差,报销了出差伙食补助的,应按补贴天数交回公司食堂中餐券。
1.住宿费标准:
1.1 一般员工县外50公里以上县、乡(镇)出差每晚40元/人,一般地市每晚100元/人。
1.2 一般员工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特区出差每晚150元/人。
1.3 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以公司红头文件公布为准,下同)同档次每晚增加30元/人,公司领导同档次每晚增加100元/人。
2.1 县内乡(镇)无出差补助;县外不足50公里出差无补助;外出学习或参加会议所交费用含食宿费或生活费的无补助;因公在外招待报销招待费的无补助(以上费用要到公司办公室审核登记,否则不予报销)。
2.2 县外50公里以上出差一般员工补助25元/天,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补助35元/人,公司领导除自带车外补助50元/天。
2.3 小车司机每出发一天(符合第二条第2项要求)补助25元。
3.电话费标准:
3.1报销电话费的人员当月话费超出定额的按市外出差天数给予差额补助,市外出差一天补助10元,不超定额的按实际话费报销。
3.2 公司不报销电话费的人员,市外出差给予10元/天的电话费补助。
4。车、船、机票标准
4.1 因公出差报销往返票据。不带车出发的人员,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在合理范围内的出租车票经总经理同意后给予报销。
4.2 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出差的、可乘坐硬卧列车。公司领导出差的,可乘坐软卧列车。
4.3 除副总以上员工外,公司员工出差不准乘飞机。
5.1 公司统一组织的参加市场公务活动,由组织者出具住宿、就餐证明。
5.2 出差人员在填制出差单据,要附有经分管领导批准的出差证,并在每天(或每次)的出差证上粘贴相关票据。
5.3 出差人员所附票据要按出差归来次序粘贴,并注明乘车路线。
5.4 出差单据不能跨月填写。出差单据必须每月一报,跨月的不予审核报销。
5.5 司机在填写出差单时,有关单据要附在派车单后(包括每次外出所发生的过路费、高桥公路费、住宿费、停车费等),并按去来顺序排列,做到规范有序,便于核算。
5.6 出差人员凡是利用公司车辆(包括随同公司领导车辆)出差的,一律不另报车票。
5.7 出差单据结算按《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5.8 出差中因公招待所发生的招待费要在当月内与此次出差发生的其他费用一并签字报销,且不能跨月。
5.9 出差单要认真填写,并做到实事求是。部门负责人、公司办公室、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经审核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票据(包括日期、线路、序号等)一律作废,不准另换其他票据;经查属故意多附票据或造假等,不报销本次出差所有费用。对违犯规定报销的,一经查出,按《公司管理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过失。
6.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出差单据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按公司规定处理。
7.说明:
7.1 同性别两人以上集体出差的,住宿费标准按一人出差时的
65%执行。
7.2 凡两名以下工作人员陪同领导出差的、住宿、乘坐标准可靠入领导标准执行。
7.3、在标准范围内,住宿费实报实销,差额部分不另补贴。
8.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出差报销的有关规定》同时作废。
公司出差补助报销标准规定篇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统一费用报销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因公出差人员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际应酬费等费用的开支与报销程序。
第三条 出差管理规定如下
一、出差申请:员工因公需要出差,事先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三份,附出差计划:包括往返时间、出差目的、行程安排(如:地点、线路、交通工具)、费用估算等。一般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核准,部门负责人出差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其中,一份据以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借款报销手续,一份交综合管理部门考勤,另一份由出差人自留。
二、借款: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出差人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出差人员亲自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确认(伍仟元以内),超过伍仟元的必须呈送总经理批准。
三、报销程序:行程结束后一周内,出差人员应分别出差费用和应酬费用,将实际发生的单据粘帖整齐,分别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和费用报销单,附出差申请单或费用申请确认书,分别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审核,经财务部门统一呈报总经理确认、董事长核准后方可报销。
若因故有个别报销票据丢失或未能取得票据的,经主管副总经理监证、财务负责人确认后用其它类似票据填补。
第四条 借款金额的确定
按照预计出差天数、出差人数及相应标准估算所需资金额度。
第五条 报销时限要求
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报销冲帐手续,一次一报。
第六条 报销原始票据凭证要求:
各类报销原始票据凭证,必须是国家财政、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合法票据。杜绝任何白条及不合法的票据出现。
第七条 报销标准:
火车 飞机 轮船 外埠市内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高级工程师等人员厉行节 约、按实列支
(备注:一级城市:包括省会城市、直辖市、深圳、珠海、厦门,;二级城市:一级城市以外的城市)
交通、住宿、伙食、出差补助相关管理规定如下:
一、交通、住宿费
1、住宿费
①、出差住宿标准为一个标准间设有两张床铺的单日收费额,一人单独出差或夫妻两人一道出差的按一个标准间计算执行,两个不同性别(非夫妻)的同事一道出差的按两个标准间计算执行,两个同性别同事出差按一个标准间计算执行,三人或三人以上人员同行的按不同性别分别计算,以此类推。在规定的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
②、出差人员因住亲访友,但非自家,而未发生或少发生住宿费用的,按住宿费报销标准的50%给予伙食补帖。
2、交通费
① 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七时之间,在火车上过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卧铺票。
② 因工作需要,随行出差人员享受随高标准。
③ 一般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④ 市内出差人员,其公交费用,据实报销,严控的士费用。
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⑤ 下列出差人员不实行外埠市内交通限额报销办法:
各种外派学习及训练人员;年假探亲及工作调动人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二 出差补助
1、在途补助
① 乘坐火车硬座按票价比例计发个人补助费。
乘坐高速列车、磁悬浮列车、卧铺列车的,不按票面金额进行补贴;乘坐其他列车的,按其票面金额的50%计发,可以同伙食补贴重复发放。
② 乘坐长途汽车、轮船超过8小时的,每人每天按标准发放伙食补贴,但一天只发放一次补贴,不重复发放;乘车不足8小时的不发放。
2、出差伙食补助
① 出差伙食补贴,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贴标准为:(副)部门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补贴6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发生住宿费用的,按住宿地标准和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贴;应发生而没有发生住宿费用的按出差天数减一计算补贴天数;当天往返的出差时间在8小时以上按标准进行伙食补贴,当天往返的出差时间在4小时以上不足8小时的按标准的50%计发伙食补贴。
② 外派短期学习、与会或训练人员在外期间,伙食自理的,按其出差标准发放伙食补贴费;年假探亲及工作调动人员在途期间不发伙食补贴费。
③ 在南通市境内(含所属县级市)出差,中午不回公司就餐的,凭就餐券(或类似凭据)及出差申请单每人每天发放误餐费10元。
1、员工外出参加工作会议期间的伙食补贴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按照其出差目的地相应标准报销。
2、员工借出差或工作调动之便,事先经公司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交通费按标准凭票报销。不发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贴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出差人员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的其他规定
1、同居的父母、配偶、十六周岁以下的子女和必须瞻养的家属,随同调动时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按被调动人员的相应标准报销。
2、夫妇双方都是员工而又同时调动的,其交通费、住宿费均按职务高的一方的标准报销。
3、员工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不分员工和家属,每人在不超过500公斤的范围内按实报销。
第八条 其他费用事项的说明
一、凡是同出差无关的`费用,一律不准夹在差旅费中报销。严禁任何人用任何手段谋取个人私利,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损失,并处以虚报金额的双倍罚款,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礼品等应酬费用的,需单独填列报销单报销,出差期间如有招待费用发生的,当天伙食费补贴降按其50%发放。
三、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而宴请、馈赠礼品等应酬费用的,事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签批后方执行和报销。出差在外的先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申请,待回公司后再补书面申请。
四、其他
1、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2、公司驻外机构在其所在地办公期间不作为出差,出差到其余地区的,按本规则报销相关差旅费用。
3、因公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公司出差补助报销标准规定篇三
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一、售后服务人员出差管理
第一条 适用于所有因售后服务出差的所有人员。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 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 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七条 差旅费标准:伙食50元,交通加通讯30元,住宿40元,误
餐费15元。超支不补,结余归己。
第四章 交通费规定
第八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九条 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与部门领导请示,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十一条 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员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包干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十四条 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如有特殊情况中途去往他处的,当款项不足时,请示部门领导协助办理款项事宜。
第十五条 超过3个工作日报销差费,每一天按2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 第十七条 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十八条 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扣除住宿补助。
第十九条 参加各种图书订货会,各种费用统一管理统一实报实销。 第二十条 参加经销商组织的会议,经销商提供住宿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
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主管副总审批→财务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二条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三条 出差回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维护公司形象,做有修养的职业化营销人。
第二十六条 举止文明,礼貌谦让,做公司文化与营销理念的传播者。 第二十七条 做好客情关系,不提倡与代理商相互吃请,严禁酗酒赌博。
第二十八条 立场坚定,讲信誉,严禁欺蒙等短期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不接受代理商任何礼物,如无法拒绝应如数上交。 第三十条 严禁泄露公司有关营销政策、销售数据及其他属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第三十一条 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
休一到两天,
第三十二条 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 11点后当天可直接回家休息。
第三十三条 当天出差当天到达目的地的,按岗位计时工资计算; 到达目的地第二天后,补助标准为岗位计时工资的1.5倍计算; 返回时,按岗位计时工资计算。超过12点后到家的补误餐费。
二、其他因公出差管理
第一条 特殊情况和董事长随行的人员,实报实销,无任何补助。
第二条 极特殊情况,董事长允许的实报实销,无任何补助。
第三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四条 连续公出超过一天的,公司负责每天吃饭、住宿补助100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以上公出包括样机实验、临时出差。因工作需要,中午不能返回的补助误餐费。
第六条 差旅费填写方式和报销审批流程按上述规定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公私分明原则: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高效间从原则: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随从。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参照执行。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四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具“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未于7日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五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做出出差报告。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补助费。
第八条:差旅费标准
补充说明:
8.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按规定住宿标准报销,超出住宿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8.2报销天数按照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时间计算,12点之前返回按半天计算,12点之后返回按一天计算。
8.3伙食和交通补助依据实际出差天数凭相应发票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实销形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上报公司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8.4 出差期间招待客户,需要事先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回来后补办招待费报销申请手续。
8.5 出差时由对方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8.6 出差时由公司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8.7不同级别人员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可享受最高级别所使用的工具。
8.8 到达目的地后,除公司负责人外,其他员工原则上(市内)不得乘坐出租车,应乘坐公交汽车。因特殊原因等需乘坐出租车的,应在出租车票背面详细注明时间、起止地点及事由。
8.9上述住宿标准为一个标准间标准。同性两人一道出差可一同住宿的仅享受一个标准间住宿标准。
8.10 出差期间因公招待客人、其招待费已报销的,应扣除招待当天的伙食补贴。
8.11 出差时间不足一天,视实际误餐数执行。出差在20公里以内(含市内),不享受伙食补助。
8.12 任何人出差应优先选择出差地子公司宿舍住宿,当不能解决时凭有效票据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超过部分自负。
第九条:出国人员费用标准和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需提出书面申请,做出出差预算,经董事长批示后实施。出国人员在规定住宿标准之内,凭有效票据列支费用报销。其它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在预算范围内报销。如有特殊情况,费用超出预算的,超出部分需写明事由,由董事长批示后方可报销。
四、其他
第十条: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15年 6月2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一条 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申请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二条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主管财务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三条: 填写《出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批→分管副总审批,填写《借款单》主管财务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
第四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一般情况下,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超过六小时坐同车次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五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上级领导同意乘坐时飞机票最高不得超过7折,超过时按7折报销),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六条 出差期间,出地市内交通费按照每人每天5元标准实行包干制度。出差住宿实行标准内实报实销,标准以下节约部分适当奖励,标准以上超支部分个人适当负担的办法。
1、出差地区分类标准
a类地区:北京、上海、重庆、沿海省会及副省级城市。
b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
c类地区: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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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差员工标准范围内报销,标准以下节约的部分,公司将节约部分的25%作为奖励发给个人。超过标准超支部分,个人将承担超支部分20%的费用。超过标准的部分,财务人员可拒绝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并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或主管财务经理审批。(注: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 )
第七条 出差餐费补贴标准(不分在途和住宿,包括伙食补贴):出差餐费补助标准为明天25元。享受出差餐费补助的同时,不再同时享受公司的午餐补助。
第八条 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员工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 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十条 出差天数的计算办法:按照将出差首日计入,出差返回日不计入出差时间内计算。
第十一条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特殊情况可书面申请,由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再借款项;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 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
第十二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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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十四条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可向主管经理报批)。
第十五条 出差12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一天,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两天,但不得与国家重大节假日连休。
第十六条 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否则视为旷工,或调休一天。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在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1因公出差的员工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随同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最后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
1.2出差人员若需借款,须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再填写“借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原则上前次出差没有报销,本次出差不予借款。
1.3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
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1.4 出差期间发生的共同费用报销,报销单必需有同行人员签名确认。
1.5 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出差申请单”,然后,执行费用报销流程。
二、差旅费标准
补充说明:
2.1出差到经济发达地区的,住宿标准可在原来基础上上浮30%。
2.2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按规定住宿标准报销,超出住宿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2.3报销天数按照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时间计算,12点之前返回按半天计算,12点之后返回按一天计算。
2.4伙食和交通补助依据实际出差天数凭相应发票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实销形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上报公司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2.5 出差期间招待客户,需要事先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回来后补办招待费报销申请手续。
2.6 出差时由对方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7不同级别人员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可享受最高级别所使用的工具。
2.8部门经理以下(含部门经理)出差需乘坐飞机的,一律先申请,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9 到达目的地后,除公司负责人外,其他员工原则上(市内)不得乘坐出租车,应乘坐公交汽车。因特殊原因等需乘坐出租车的,应在出租车票背面详细注明时间、起止地点及事由。
2.10 上述住宿标准为一个标准间标准。同性两人一道出差可一同住
宿的仅享受一个标准间住宿标准。
2.11 出差期间因公招待客人、其招待费已报销的,应扣除招待当天的伙食补贴。
2.12 出差时间不足一天,视实际误餐数执行。出差在20公里以内(含市内),不享受伙食补助。
2.13 任何人出差应优先选择出差地子公司宿舍住宿,当不能解决时凭有效票据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超过部分自负。
山西创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