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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扶贫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1)繁琐事务性服务工作影响监督职能履行
根据高检院的指示精神,案件管理部门最主要的服务对象应当为“案件质量”。然而,从全国各地实践情况来看,有些检察院或者因为对案管部门职能认识不足,抑或对畏于改革阻力,错误的将案件集中管理操作为集中从事院内内勤事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统计。如,有的院把案卷卷宗装订也纳入了案管部门的工作范畴;有的院把业务部门的事务性工作纳入到案管部门,比如告知、换押。课题组认为,在目前案管部门人少活多的现状下,上述将案管部门的职能偏差的运用于为业务部门后勤服务的做法实有不妥。
诚然,案件管理部门履行管理监督职能时,不可避免的要承担一些事务性服务工作,但应限于从事对有效实施监督管理有帮助的事务性工作。案管部门从事事务性是有效实施监督管理的载体。为案件质量服务是案件管理部门最根本的服务内容和非常重要的职能,这也是高检院主张成立案管部门的初衷。将精力过多分散于为业务部门从事内勤事务,势必影响案管部门为检察长和检委会提供客观公正的数据、评查考核结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精力,影响案管部门的核心服务职能的履行,检察业务统筹管理监督作用将大打折扣。
(2)案件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一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必定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工作机制。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必不可少的需要完善的案件管理体制。因此,各地区必须结合地区实际建章立制,优化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为案件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制度保障。浙江省在案件管理机制做了不少工作,为了抓好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案件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性意见,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提升案管工作规范化水平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案件管理仍处于初期,覆盖案件管理工作全面内容的案件管理工作办法仍未出台。浙江省不少检察机关也为制定配套的案件管理工作细则。
四、浙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路径选择
纵观浙江检察机关案件施行集中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管理、监督、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课题组从现代管理学的视角,深入探索,认为集约化管理将是浙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的必由之路。
(一)定义
1、集约化管理
所谓集约化管理,是指通过不断的优化各种所必须的生产要素以及内设部门,整合各工艺流程,以期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从而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的系统化流程。
2、检察机关案件集约化管理
检察机关案件集约化管理是指在各级检察长以及检委会的领导下,通过遵循刑事诉讼规律以及法律监督工作相关规律,设立案件管理相关机构等方法措施,优化各级检察机关内部的各类资源,通过合理安排、分工协作、风险控制以及流程改造等新型的系统化发展模式,从而达到提升执法公信力这一目标。检察机关案件集约化管理是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合理、快速发展的重大举措之一。
3、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管理与集约化管理区别
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管理与集约化管理有所不同。顾名思义,集中是相对于分散而言,而集约则相对于粗放。集中管理只是粗放式管理和集约式管理的中间阶段,或者说是过渡阶段。
集中管理具有汇合以及聚集的意思,但是,集中管理相对于集约化管理而言,仍然缺乏现代管理的思想和理念,缺乏一个完整的要素体系。
目前,浙江检察机关绝大多数都已成立案件管理部门,实现了案件集中统一管理,随着不断规范化管理,必将从案件管理逐步提升为案件集约化管理。
(二)检察机关案件集约化管理产生背景
1、为进一步满足社会文明进步产生的推动型发展需求
社会文明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全社会对于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需求不断增加。而检察机关作为执法办案的主体之一,其办案理念、方式方法、办案质量以及办案效率效果等都与社会的期待值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检察机关自身优化内部管理以及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显得尤为迫切。
2、为进一步满足案件总量剧增产生的集中型管理需求
量变引起质变。当某一事物的总量发生巨大变化,其管理的方式紧接着也必然要求不断自我调整来满足这种变化。这种数量级的变化从而成为了改变管理方式方法的重要推动力量。
全国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人数[12]
年份 1985 1990 1995 2000 2005 2010
上表是全国检察机关从1985年到2010年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数据,其递增趋势明显。这些数据是全国范围,而某些地方比如杭州萧山区则增长的更为明显。检察机关人少案多的矛盾不断显现。如果继续采用集中管理的案件管理模式,则在不久的将来,则很难保障正确、高效的行使检察权。
3、为进一步满足由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产生的遏制型需求
全国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同时期会出现不同的典型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这些典型时期的典型问题,出台了相关措施,加强了对检察权运行过程中的控制。
近年来,更是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例如,出台人民监督员制度,从而加强外部监督,提升办理职务犯罪的执法公信力;出台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措施,进一步防范刑讯逼供,加强规范执法;新刑事诉讼法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
无疑,这些举措对于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公信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措施的出台不代表实施,目前,系统化、合理化的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存在某方面甚至是某些方面的空白,仍需要不断的填补。
4、为进一步满足现行案件管理模式缺陷产生的调整型需求
浙江检察机关现行的案件管理模式为集中管理,集中管理改变了传统的“纵强横弱”局面,即纵向管理强势,横向管理相对薄弱。但是,集中管理也有缺陷,它过分强调了横向,忽视了纵向。
集中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一直以来的“各自为政”现象,“部门主义”色彩有所淡化,不仅强调部门的重要地位,也对检察工作整体进行了考量。
即便集中管理解决了传统案件管理模式的一些缺陷,又产生了新的问题。课题组成员通过调研,有不愿透露单位的案管同行提到,“设立案管跟之前没什么区别,就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也就是说,浙江检察机关顺应趋势设立案管中心或案管部门,有的并没有发挥设想的功能,有的甚至丢掉了传统案件管理模式下一些优秀的做法,有的只是流于形式,当然,也有的确实是发挥了其应有的功能。究其原因,是设立的案件管理部门缺乏系统性、统筹性以及全面性的方式方法。
5、为进一步满足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特殊性产生的统筹型需求
与公安机关和法院不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基本上走的是流程关系,有清晰的流程线路;而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内设机构则是以业务部门为主,流程只是单纯的辅助。
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为例,走的程序主要是:职务犯罪受理举报--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审查提起公诉--出席法庭--抗诉--受理申诉、赔偿等。
公安机关以及法院的内部制约明显较少,其案件管理过程控制的需求明显大于检察机关;相反,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在集约型统筹方面的需求要明显高于法院以及公安机关。
(三)案件集约化管理的作用
案件集约化管理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是一项重大改革项目,甚至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案件集约化管理在检察机关日常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就直接关系到检查管理现代化水平。
1、案件集约化管理在检察管理功能中的作用
在检察管理体系中,案件集约化管理机制占据着重要位置。案件集约化管理的理念是,通过科学合理的构建案管平台,全面深化内部监督,从而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决策服务。浙江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实现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执法办公管理软件;但是,后两个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
全面深化内部监督指的是,搭建全面、动态以及全生命周期的监督体系;优质高效的检察决策服务指的是案管部门为检察机关各内设部门的检察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参考资料。
这三者的关系是一个基础、两个重点。即构建平台是搭建基础,而提供服务以及内部监督则是重点。没有基础,重点将难以实现;有了基础,没有重点,也不成目的。
2、案件集约化管理在检察机关工作方式方法中的作用
案件集约化管理在检察工作发展方式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内涵式发展上。发展方式可以分为内涵式发展方式和外延式发展方式两种。
外延式发展表现为外部扩张,它强调外部的力量,即外因。通过财力、人力的投入,从而实现数量增长,进一步扩大规模,最后是空间的扩张。
内涵式发展则强调事物内部的某些因素,即内因。它通过理念的不断更新,从而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达到激发生产活力,实现最大化效能的目的。
在检察工作中,增加工作人员以及提高经费是外因,只依靠外因远远不够,还需要内因助力。案件集约化管理是检察机关工作开展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主要体现,是日常检查机关工作合理、科学开展的重难点。
3、案件集约化管理在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模式中的作用
目前案件管理的基本模式可分为横向管理和纵向管理,而检察机关案件集约化管理则是横向管理和纵向管理的结合,即具有交叉关系。
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中,纵向管理比较强势,横向管理相对弱化;集中管理则是弱化纵向管理,加强横向管理;集约化管理的趋势是横纵并重,进一步达到以横向管理为基础的案件管理模式。
浙江检察机关目前采用的是集中管理模式,因此,仍需要进一步弱化纵向管理,加强横向管理,从而达到横纵并重,再进一步延伸到以横向管理为基础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模式。
4、案件集约化管理在检察机关日常决策中的作用
案件集约化管理作为检察机关日常科学决策是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它的作用是通过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进行科学的管理以及监督、服务,通过与检察机关办公室、研究室、控申部门等的合作沟通交流,通过数据挖掘,逐步成为以检察长为中心的党组、检察委员会以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思想库”“智囊团”,甚至是“参谋部”。
5、案件集约化管理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运行中的作用
案件集约化管理的理念中,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在执法办案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是作为检察机关日常执法办案工作的控制阀、思想信息库以及运行总枢纽;其二是通过保持原有执法办案中的优秀做法,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的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程管理以及动态监督整个执法办案过程,达到为整个检察机关的党组、检察委员会、执法办案业务部门以及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有价值的服务。
6、案件集约化管理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中的作用
本文所说的案件管理机构在现实工作中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部门所进行的内部监督属性不同。执法办案部门(以自侦、批捕、公诉为例)之间的内部监督主要表现的是各个连贯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本文提到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同各个业务部门之间的监督则是管理机制方面的监督,这种内部监督的优势在于动态、全程,贯穿在案件管理的整个生命周期,这种优势是普通自侦、批捕、公诉之间很难实现的。
检察机关案件集约化管理要实现一种新型的内部监督内部制约体系。即,保留原有业务部门的优秀工作机制,通过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将自侦、批捕、公诉等业务部门之间的内部监督以及检察机关管理部门的内部监督巧妙的结合起来。这种新型的内部监督控制体系能有效过滤或者防止问题性信息,及时给党组、检察委员会提供准确、全面、有价值的信息。
7、案件集约化管理在检察机关检察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检察机关存在的前提是正确行使国家赋予的检察权,而衡量一个检察机关日常工作效果的依据则是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设定检察权的具体情况,其中法律包括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作为法律监督的最基本手段,是整个检察机关的中心任务,也就是说,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是围绕着这个中心铺陈开来,为执法办案服务。其他各项工作都要以办案效果为标准来检验自身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主要承担着对本院检察业务部门以及检察人员、下级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所进行的考察、考核,这种考核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一个检查机关的检察队伍基本素质。
8、案件管理机构在检察机关部门属性上的作用
案件集约化管理将案件管理部门的机构属性定位为综合性,也就是检察机关内部常提到的“综合线”,以最基础的管理、监督、服务三大职能为依托,根据客观需要,不断衍生其他具体功能。
这些衍生功能一般较为细化,例如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不断制定和完善执法办案流程、案件统一受理、统一送达、案卷统一管理、涉案赃款赃物统一监管、办案质量评查、数据统计、考核考评、典型案例监督以及宏观政策把握等等。
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浙江检察机关在设置案件管理机构时,忽略了一个细节。根据案件管理部门的功能需求及定位,案件管理部门具有监管的职能,那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理应大于被监管机构,也就是说,案件管理部门的部门属性要高于其他业务部门。诚然,要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待进一步努力。
(四)案件集约化管理应处理好几组关系
1、案件集约化管理应处理好内部资源管理与检察规律之间的关系
检察机关要想实现案件集约化管理,首先要整合内部相关资源,而整合内部相关资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检察机关进行案件集约化管理,必须明确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得公平和效率、运行和监督、成本与效率等关系达到平衡。要达到这些关系的平衡,首先需要遵循检察规律,这样才能放手去整合检察机关内部资源。
课题组认为,检察机关内部资源可供整合的主要分为四大类,其一是通过合并、分裂、设立等方式调整组织机构;其二是通过完善和优化各类工作机制,例如决策、运行、过程控制、考核考评等等;其三是对检察机关内部的人力和物力进行合理的配置;其四是对检察机关内部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检察规律反应的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与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公安机关行使警察权等权力之间的必然联系;同时,它还反应不同类目检察权之间以及各级检察机关之间的必然联系。由此可以看出,检察规律依据的是法律赋予的诉讼规则以及监督规则,是整合检察机关内部资源的重要或者说是基本依据。
2、案件集约化管理应处理好全程管理与动态监督之间的关系
前文提到,集约化管理是现代管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全过程管理(即贯穿整个生命周期)以及动态监督则是其重要内容之一。
全过程管理,就是将管理贯穿于事物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虽然各地的检察院会因为地方特色侧重有所不同,对于全过程管理的要求也不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全过程管理的发展势头不可抵挡,管理倘若不能做到全程性,那么何以能称为有效的管理。
同理,内部监督需要动态性才能保证其监督的效能发挥到极致,否则就会打折扣。
案件集约化管理需要将全过程管理以及动态监督充分、合理的结合起来,这样才能达到全面提高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的水平。这也预示着检查机关案件管理应该朝着全过程管理以及动态监督方向不断的拓展、延伸。
3、案件集约化管理应处理好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之间的关系 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质量进行考察时,主要考察的是实体和程序这两个方面。目前,检察机关内部并没有对案件管理部门充分重视,甚至有的认为譬如控申的举报受理,随后的立案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外加申诉控告等之间早已有了相关的制约机制,并且办案人员也会有意识的进行自我监督和防范,根本不需要案件管理部门来进行实体监督。
课题组通过调研、分析,认为案件集约化管理应同时注重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首先,案件集约化管理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对于整个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是全方位的而不仅仅是某一部分,也就是完整的而不是残缺的;其次,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实体和程序是相互交织与糅合的,好比一面镜子的两面。例如刑诉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适用时导致的无罪判决就涉及到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其中无罪判决对应实体,非法取证对应程序;其三,从浙江各检察机关的监管实践来看,某些案件实体质量问题则是通过案件管理部门发现的,虽然数目不多,但从侧面反应出案件管理部门能够查缺补漏,对原有的监督制约方式进行修正;其四,需要指出的是,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并不意味着替代办案部门在监督中所起的作用,而是对其进行的补充,当然案件管理部门重点针对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实体监督,例如自侦案件、不批准逮捕、不提起公诉、无罪判决、典型案例、重大疑难复杂案例、上级交办案件等等。
案件集约化管理应处理好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之间的关系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可分为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长期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在管理中横向管理处于弱势,纵向管理过于强势,经过很长时间的不断认识和发展,如今浙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采用的是集中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纵向管理一家独大的局面,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纵向管理的格局在浙江检察机关管理中并没有完全改变,因此,横向管理是案件管理集约化的重中之重,只有打破横弱纵强的局面,重新建立横纵平衡的案件管理模式,才能称得上是完整意义上的案件集约化管理。
4、案件集约化管理应处理好个案监管与宏观研判之间的关系
案件集约化管理中个案监管是日常工作。个案监管主要的重难点在于如何判断案件实体质量以及程序质量,同时要考虑案件办理完毕后的综合效果。
个案监管的过程中,会发现类案,那么对类案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对这些类案的分析结果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工作质量,从而提高检察质量和效果。
个案监管和宏观研判结合起来,可以快速把握执法办案的发展方向,进而把握社会治安的发展趋势,对社会上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和提出改进意见,从而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模式,为本单位以及相关机关服务。
5、案件集约化管理应处理好案件管理与完善办案流程之间的关系
案件管理并不单单对案件进行管理,还包括对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解决,同时包括对执法办案过程中所遵循的各类流程及制度存在漏洞的修补和完善。
案件集约化管理中,要求案件管理机构必须具备制定并不断完善执法办案这项工作的职能。课题组在查阅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中发现,其中一项就是“制定并修改执法办案工作基本规范”。
案件集约化管理的思想在于将管理案件和完善执法办案规程完美的结合起来,这样方能体现案件管理机构的价值和作用。
案件集约化管理应处理好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之间的关系
6、现代管理学思想中,监督是对具体工作内容进行监视以及督促,从而实现既定目标的一种管理活动。
监督包括内部和外部,一个有效的监督,需要内外部结合,也就是内外兼修。内部监督是自身监督,或者是本系统进行监督;外部监督则是各级人大、^v^、各类媒体、社会各界人士等的监督。
对于检察机关来说,做好内部监督才是关键,案件集约化管理中的案管机构,具备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的功能,通过与本系统内部其他的监督机构相互协调、配合,不断优化创新,才能真正实现内部监督的价值。
7、案件集约化管理应处理好案件管理与信息化建设之间的关系
在案件集中管理阶段,浙江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已作出了成绩;在案件集约化管理阶段,信息化仍旧相当重要,将最新的信息技术糅合到案件管理过程中,通过信息挖掘、垂直搜索等新技术、新方法,转变传统的只是对电子案件进行简单保管的局面,整合内外部可用资源,对案件信息进行捕获、处理、专题挖掘、提供利用,为决策者以及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提高办案质量。
8、案件集约化管理应处理好创新发展与统一规范之间的关系
检察机关案件集约化管理是对检察案件工作的重大创新。一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一直都致力于在案件管理上推陈出新,力求做到更好。但是,囿于管理理念以及检察机关层级、规模、所处地区的不同,浙江各地检察机关对案件管理的认识以及所起作用也不同,因此在设置案件管理机构时,其设立的机构职能也有所差异,并且案管机构的模式也有所不同。比如,有的检察机关将案件管理机构单列出来;有的则是将检委办糅合在案管办里,不一而足。
课题组认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集约化要建立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相关规范,同时又适当留有空间,依据不同的规模和工作量、地方特色,积极开展业务工作。
现代管理学思想是建立在社会各行各业宝贵经验和方法的基础之上,体现了社会各类管理活动的一般规则。现代管理学思想发展迅猛,甚至呈现爆炸式发展,但是,在检察案件管理这块,却显得有些无力。检察机关案件集约化管理需要将现代管理学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使得现代管理学思想为案件管理服务。
(五)案件集约化管理具体做法
1、建立健全案件集约化管理机制
当前,建立健全案件集约化管理机制是为了满足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保障执法办案公正廉明的迫切需求。浙江检察机关在案件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符合浙江省的案件管理模式,不断实践,从传统粗放的案件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集中管理模式,从手工管理转变为信息化管理,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是,浙江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模式离案件集约化管理的要求还有些差距,那么如何联系实际工作,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案件集约化管理机制,是浙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案件集约化管理要求浙江检察机关变静态为动态,变事后为同步,变结果控制为全程控制,从而把集约化思想渗透到具体的案件甚至是环节中去,全局把握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执法,保障办案质量。
(1)建立健全案件集约化管理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机构设置
检察机关自恢复以来,随着职能的扩大,其内部机构便不断的得到拓展,有些地方存在着机构冗余、监管混乱、职能交叉、效率低下、人员不多的局面。这些问题很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捕捉并出台了相关政策来科学规划检察机关内部机构,对业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非业务部门进行适当调整和精简,达到业务归口。这种调整业务部门职权范围,精简内设机构的做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并没有完全解决冗余问题。
2009年,最高检再次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内部机构,强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有生力量,逐步形成相互合作、制约且权责分明、运行高效的人民检察机关。
但是,到目前为止,检察机关内部仍然存在着机构繁冗、职能混乱、部门相互掣肘、运行效率低下的状况。
案件集约化管理需要做的是通过整合内部机构设置,达到优化职能、监督制约的目的。目前,检察机关案件集约化管理仍处于摸索阶段,具有现实意义的有湖北省2009年11月所做的尝试,主要做法是将湖北省规模较小(编制在40人以下)的基层院进行试点改革,施行批捕公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案件管理、综合管理等五部制;2012年6月,江苏省也做了相应的改革实践,主要做法同湖北省具有相似性,对于规模较小的基层检察院,同样采用五部制,创新点在于通过整合内部机构,达到两个目的,一是通过精简机构来强化工作效率,二是将综合线上的部分职能整合到案管部门来构建案件集约化管理基础。
(2)建立健全案件集约化管理机制,需要不断整合内部机构职能
检察机关设置案管部门的初衷是解决机构冗余、职能交叉以及部门掣肘现象,它的本质是对现有检察机关业务线、综合线的职能重组。案件管理集约化思想较早出现并付诸实践的是广东、江苏等地。
广东、江苏等地的主要做法是将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综合部门的一些跟案件管理有关的职能进行重组,形成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并根据地方特色增加一些新的职能。最高检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后,其职能也随之增加,同样吸收了业务线、综合线的部分职能。
浙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集约化过程中进行内部机构职能重组,既需要借鉴其他省市的优秀经验,也要推陈出新,结合浙江特色。
课题组经过调研、论证,认为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尝试。
第一,将检察机关办公室的案件统计职能以及法律文书用印管理职能、人民监督员等职能归入到案件管理机构。这样等同于剥夺了办公室的很大一部分职能,因此可能会存在人事上的变动和调整。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广东深圳、江苏的镇江、南通等地;甚至有些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部门掌管法律文书印章。
第二,将研究室的部分职能(如制定或修改办案流程、执法办案检查以及法律文书等)归入到案管。
第三,将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归入案管。这种做法在浙江检察机关也出现,比如永康市院、杭州桐庐县院将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案管。
第四,将^v^分中的执法监督职能归入案管。此种做法明确了案件管理部门有权对案件的程序质量以及涉案款物进行有效监管,满足了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课题组查阅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规范》规定,基层检察院监察室的执法监督同样是案管部门的职能。
第五,将基层检察院的行政装备部门的部分职能归入案管部门。这部分职能主要是保管涉案物品。课题组查阅最高检有关规定,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其第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内部专责财务、行动装置的机构是扣押款物的管理部门,该机构负责对扣押的款物进行统一管理”;第50条规定“设立案件管理部门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案件管理部门、纪检^v^门、财务装备部门在扣押、冻结款物的保管、处理、监督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
由案管部门保管涉案物品始于江苏、广东。广东、江苏检察机关特地拨款,对涉案物品采用条形码技术进行专门管理。如果由行政装备部门保管涉案物品,那么成立案管部门后,就形成了比较尴尬的局面,案管部门在案件受理时接收的涉案物品,需要移送行政装备部门,这样直接增加了流转环节,因此课题组认为由案管部门负责管理涉案物品较为合适。
检察院扶贫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如何汇报案件,如何汇报好案件,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疑难案件或上级交办的特定案件,是摆在民警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提高民警的汇报案件水平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一、汇报案件前的准备工作
(一)认真阅卷。汇报案件之前首先要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对案件的主要事实、重要证据和可能有争议的地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要认真了解熟悉,必要时进行摘记,确保汇报案件前对案件掌握全面、正确,避免汇报时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二)拿出意见。运用法律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对案件的初步处理意见。当然,这种处理意见又可以分为两种:程序性的处理意见和实体性处理意见。前者如将该案应移交管辖处理等,后者如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等。
(三)拟写提纲。为了使案件时表述清晰,主次分明,逻辑合理,应当制作汇报案件提纲。一般的汇报提纲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案件事实;第三部分是认定依据;第四部分是处理意见。同时,对处理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也要准备好,认真核对。如果听汇报者需要,应予以提供。
二、汇报案件的主要内容
汇报案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材料为基础,全面分析案情,这样,才能对案件进行正确定性和适度裁量。一般来说,汇报案件主要有以下四个内容。
(一)案件概况。主要包括三个要点:一是汇报案件的来源和破案经过。说明所汇报案件是被动受理的、工作中发现的、还是上级交办的。同时,要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如何查获归案情况简要介绍。这一部分要高度概括,只要能讲明案件受理情况,给听汇报者一个初步印象即可。二是汇报案件的起因和研究问题。汇报者要将提交汇报案件的原因进行说明,指出这起案件为什么要提交讨论,同时要说明重点汇报什么,要求解决什么问题。三是汇报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汇报时要在全面汇报违法嫌疑人姓名、性别、籍贯、住址等基本情况外,重点汇报与能否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情况或者比较敏感的项目,包括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民族、职业、是否是本地人以及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
(二)案件事实及证据。这是汇报案件的主体部分,是汇报的关键环节,一般包括案件的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法律适用三部分。
1.案件的事实阐述。必须按照^v^七何要素^v^进行,即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动机、目的和危害结果,做到叙述清楚、完整,以便根据客观事实对案件定性处理。实践中,汇报案件要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汇报方法,汇报顺序可以采用顺序、倒叙和插叙等不同形式。对于多人参与犯罪或一人、数人犯数罪的案件,汇报时应突出重点,层次分明。对多人犯一罪案件,首先可将该罪的全过程汇报清楚,使领导对全案有基本了解;其次汇报每一个参与犯罪的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对多人犯多种罪的案件,先简要汇报该案所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其所犯罪行的性质、次数,再按照从重罪到轻罪的顺序,或者按犯罪的时间顺序逐条汇报,最后综合说明各犯罪嫌疑人参与了哪些犯罪活动及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对一人犯数罪的案件,可按从重罪到轻罪的时间顺序进行汇报。
2.案件的证据认定。一般来说,汇报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可以在汇报案件的事实部分就包括了有关证据情况或者在讲清全部的犯罪事实后再讲证据。但我们要明确汇报案件的证据不仅仅是汇报收集证据情况,还要汇报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情况,要有对本案证据的具体评价,特别是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多人多起的案件,将收集证据情况与审定案件事实同时进行汇报,容易造成混乱,为此我们可把事实分为若干问题或过程,分别说明证据,同时,对不同性质的案件,要做到证据主次分明,重点汇报对案件起主要证明作用的证据或关键环节的证据,如对于盗窃案件要重点汇报如何认定的涉案物品价值以及盗窃的目的;对于伤害案件要重点汇报致伤责任和对伤情的认定;对于杀人案件要重点汇报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凶器认定、血迹鉴定等证据情况。
3.案件的量罚情节。案件的量罚情节是指影响到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从宽或者从严处理的相关情形,简单的说,是指违法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法定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量罚情节又分为法定量罚情节和酌定量罚情节。前者如违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或者立功的表现,是否是未成年人等,后者包括行为人在案发后是否积极抢救被害人,是否积极退赔,认罪态度如何,日常人格表现如何等等。
(三)案件处理意见。汇报人在汇报完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后,应阐明自己对违法犯罪嫌疑人涉嫌的违法犯罪的性质的认定,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阐明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理由及法律依据,供领导决策参考。如果案件经过法制部门或其他部门审核的,要分层次如实讲明各级部门的意见,如果意见不一致,要讲明分歧的焦点和各自的理由。汇报处理意见应说明依据的法律和政策的出处,需要继续查证的,要讲明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四)案件情况说明。案件情况说明不是所有汇报案件都必须的,而是在一些较为复杂或影响较大或有较大争议的案件中,对办案单位办案经过以及获取重要证据等情形的说明。当前,我国法制监督机制越来越健全,有的案件受到辖区发案单位、辖区群众,党委、政府机关以及人大、纪委等执法监督部门的关注,有的案件甚至尚未处理完毕就被新闻媒体报道,所以制作案外说明尤为重要。同时,汇报案件中也往往忽视对违法获取证据等程序问题的汇报,如果在汇报案件时不说明这些情况,很容易给执法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汇报案件的基本要求
(一)汇报要客观公正。在案件汇报中,汇报人必须坚持^v^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v^的原则,要如实反映案件的真相,所汇报的案件事实必须是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的事实。对没有确定的证据,有时研究案件不能越过的事实或情节,在汇报中应如实说明。同时,汇报时不能感情用事,带有自己的倾向,不能只汇报符合自己意见的事实和证据,更不允许弄虚作假,隐瞒案情。
(二)汇报要注重证据。汇报的案件事实必须有证据在案卷。没有证据不行,证据不在案卷中也不行,汇报案件中不能举^v^口中有、卷中无^v^的证据。实践中,办案民警在收集证据工作中,办案人员很可能围绕同一证明对象收集到证明方向不一致的证据材料,汇报之前要进行审查判断,去伪存真。汇报时既要向领导汇报有罪或者罪重的证据,也要汇报有关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并说明证据间相互矛盾的情况,便于领导正确分析讨论,准确定案。汇报时不能随意取舍证据或者隐瞒相反证据,这样,将影响领导对案件作出正确决策。
(三)汇报要有所区分。汇报案件要根据汇报对象、目的和具体案件进行适当调整取舍内容。如向业务部门汇报一般应详细、全面;向党委和领导汇报,一般应简要概括,应汇报主要内容和问题,在汇报基本事实的基础上着重阐述案件性质、社会反映和处理意见。同时,在汇报内容上也应注意区分,做到汇报详略得当。如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简明扼要汇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案件要详细汇报,不能遗漏重要案情和问题。
(四)汇报要用语准确。汇报中要提高语言表达效果,坚持使用^v^法言法语^v^,做到口齿清楚、用语恰当,层次顺序符合逻辑、速度快慢有致。同时,对汇报中别人的提问要注意态度和语气,如提问是汇报材料中所没有的,可作适当补充,需要调整汇报顺序的,应就提出的问题,一次性讲清,后面不再重复;不便提前汇报的,作简要说明,告知提问人后面将要汇报。
检察院扶贫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__大精神和“_”重要思想,用心参加_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_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礼貌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反贪局工作实际需要,我认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贪 污贿、赂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污、贿 赂案件的办理,做了一些自己能够做好的事情,并且在案件办理开期间,因服务人员少,主动承担了侦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我把每次工作都当作一次锻炼的机会,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个任务。只要是工作上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检察干警,严格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里的要求持续一致。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
三、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人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同时,一个人思想认识如何、工作态度好坏、工作标准高低,往往受其所在的工作环境影响。我在学习生活工作纪律方面总结六个字:严格、勤奋、慎行。严格的工作要求、勤奋的学习态度和慎行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社会不良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理解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我坚持始终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我不敢说自己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但我敢说:此时此刻,我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我对检察工作的态度也从激情的向往升华为理智的热爱。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德州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检察院扶贫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一年来,我在公安局党委正确领导下,我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团结同志,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下面从以下几方面汇报自已工作。
四、绩,虽然我担任的是治安支队综合大队内勤,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还承办刑事案件。在20_年我本人承办的2起刑事案件中起诉3人、劳动教养1人、侦破倒卖有价票证案件10起,治安拘留5人,收缴票款2000余元。
五、廉,平时坚持按点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要求规范着装。严格遵守xxx的“五条禁令”,从没做过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
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也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是不多,这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努力从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为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检察院扶贫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1、抓观念创新。传统的教育往往把教育对象视为信息传递的客体和机械的受众,忽略了教育对象的内心感受和彼此之间的意义交流,结果可想而知。我院从转变观念入手,拓展党建空间,把党建中心“下移”,通过解决主体身边的实际问题,创造出了干警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使广大干警切身感受到党建和自己息息相关,关心党建也就是关心自身,拉近了党建和干警的距离。一是尊重党员政治和价值上的追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使党员真正成为党建的主体,同时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去年底我院离退休党支部被评为市级先进离退休党支部;二是尊重党员干警在精神和物质上的需求,坚持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的有机结合,设法为干警创造良好工作环境,院党组及时了解干警家属下岗、子女入学就业等实际困难并尽力解决困难干警的实际问题;三是把关心干警延伸至关心社会困难群众,我院临时聘用的门卫突发重病,党员干警发动募捐在两天内就筹集7350元,同时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近三年来,我院干警共结对困难家庭31个,坚持每两个月上门慰问走访一次,送去钱物计价值人民币34000余元。
2、抓机制创新。主要是在抓好“三型”机制:
管理机制“阳光型”。明确管理主体地位,以各部门为制度修订的责任主体,使干警参与制度拟订的全过程,并将全部制度草稿上网征求干警意见,在院局域网内开辟“网上论坛”,每名干警均可匿名发表个人意见,提高干警对管理的认同感和约束力。完善选人用人机制。2003年、2005年分别进行了第三、四轮中层干部聘任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制工作,现任的中层干部队伍平均年龄35.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4%,35周岁以下占59%,女干部占41%,一般干部交流面也达到30。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监督员监督,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和发送有关资料,为监督员订购《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业务报刊,五月底邀请他们观摩评点庭审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
业务运行流程“细节型”。200
3、2005年分别对全部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在2005年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的基础上,今年对38项业务操作规定分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保障规范》、《业务协作规范》等九大部分专门装订为《业务工作规范汇编》,对办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制定出具体的操作细则以及整个相关业务的流转全程,明晰具体,可操作性强,初步实现了执法规范化的新格局。
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型”。缩短考核周期,改半年一次的岗位目标考核为每季度积分量化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即时上网公布。划分共性和职能目标两大部分,确定合理的办案基数和考核系数,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实行按质按量计分、按分计酬计奖,突出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使考核工作工作实绩紧密结合,形成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监督激励的绩效管理模式。每年经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案件抽查、考评委员会考评等程序对主诉、主办检察官进行年度考核评议,对中层干部严格试用期考核。对获得各级先进的干警进行双倍奖励,对业务尖子复合型人才加大扶持力度,对经核实存在一定问题的中层干部和干警按照我院《调整不称职中层干部实施办法》和《函询和诫勉实施办法》处理。
志分别被评为“一人一岗”活动先进个人和“十佳社区教育志愿者”。四是在效能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上下功夫,我院以扎实全面的创建成效被确定为**区机关效能建设的“示范点”,**电视台和**日报也先后报道了我院严格文明办案的主要做法,2005年我院又荣获了省级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
检察院扶贫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四、对保安公司提供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上报,由安保部答复和改进。应严格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员工配合和支持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五、工作人员应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不得安排保安职责以外的工作,否则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支行承担。
六、负责协调解决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人员及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七、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如发现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表现不好经教育不改的,向安保部提出申请,由安保部要求保安公司及时教育或调换不适合的保安人员。
八、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九、发生在执勤区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保安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检察院扶贫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年初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院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_活动、服务年活动和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队伍素质、执法观念、工作作风及职能的发挥,均取得了明显成效,检察院工作总结。
(一)、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是坚持严格执法。为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在执法中我们突出一个“严”字。今年4月26日,我院受理犯罪嫌疑人牛某涉嫌挪用资金一案,在审查逮捕环节牛某之妻张某拒不承认窝藏,为此,我们对公安机关进行详细引导取证。查获了牛某在逃期间张向其妻提供钱物的证据,并重新讯问了已被刑拘的牛某,以铁的证据批准逮捕了张某。
二是坚持提前介入,突出一个“快”字。在办案中做到,凡是到手的案件立即阅卷,尽量缩短办案时限。对周四、周五受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做到双休日不休,进行详细核查,绝不在批捕环节上贻误战机,从快批捕。
三是确保办案质量,突出一个“准”字。我院查办每起案件,不管遇到多_烦,碰到什么样的问题,都要把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情节上搞准核实,不枉不纵。如我们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介绍妇女卖淫一案中,经办案人员细心审查发现,介绍妇女卖淫罪中的介绍是在卖淫者与_之间进行引见、沟通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而本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把被害人介绍到音乐茶座,不是在卖淫者和_之间起到沟通、引见、撮合作用,于是我们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不捕决定,从而防止一起错案发生,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工作中。我们重配合不忘监督,重质量体现公平正义。我们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充分履行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为维护我县的社会安宁和政治稳定做出贡献,确保一方安宁。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我们严把受案关,为快办快结打好基础。受案后不压不拖,快审、快查、快结、快诉。上半年审查起诉工作在人手少,案件比去年增加1/3的情况下,达到了大小案件均能在诉讼时限内办结的目标。在案件质量上,严查细审,做到每案不留死角,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法适当,保证了案件质量。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的同时,我们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侦查监督中,来真的,动实的,不走过场,注重实效。上半年我院共书面纠正违法1件1人,改变定性1件2人,建议撤案3件3人。
2、反贪贿工作。在查办贪污贿赂工作中,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集中优势兵力,运用科学侦查手段,快速突破的办法,排除了各种干扰,使案件查办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年初以来,我院共立案查处贪贿案件6人,其中大案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主动出击,深挖案源。针对目前案源少的现状,不等不靠,主动出击。
3、反渎工作。侦结盗伐林木案(原案)5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3人,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指标。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反渎工作,并以此做为强化法律监督,护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之一,院领导从人员到后勤保障,始终全力以赴支持反渎局办案。检察长和主管检察长经常与渎检局干警共同学习高检院的有关新规定、新解释、新精神,研究渎职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探索查办渎职案件的新措施、新方法,不断提高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在查办__县阁山林场3名行政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时,嫌疑人的主管部门领导感到涉案人员较多,影响面较大,就动用了各种社会关系,说情施压。院领导明确表态一定要把案件办到底,使干警们办案中充满信心,鼓足了干劲,经过领导和干警们共同努力,此案成功告破,现已全部有罪判决。
4、民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12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4件,(已支持3件)督促起诉3件,执行监督4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息诉1件,在办理抗诉案件中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社会效果,使提请抗诉案件准确,息诉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并积极开展了“服务企业”工作,为企业送法律上门,共为企业上法制课1次,街头法律宣传3次,帮助企业整章建制,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5、控申工作。年初以来,共受理各类线索13件,接待来访22人次,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1次,来信来访均得到了妥善处理。院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化办案质量,落实信访责任,采取具体措施,立足长远抓稳控,杜绝越级访。工作中始终坚持有理推定的理念,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执法为民落实到控申接待工作中去。对于来访的每一人,都做到了以礼相迎、热情接待、倾心聆听、耐心解答、妥善处理。不仅院内的各科室建立了信访接待处理机制,还与易发生信访案件的有关单位及信访部门建立了信访接待联系机制。使信访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真正解决群众上访问题。使群众理顺情绪,化解怨气,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使上访人明白法律及适用,以达到使当事人息诉罢访的目的。
6、监所检察工作。保持常年驻所不少于2人,平均驻所104天,节假日驻所12天,发检察建议4份,口头建议6次,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参加安全大检查6次,召开联席会议3次,与在押人员谈话26次,给在押人员上法制课2次,审查各种法律文书170余份。我们把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作为监督监管工作的重点。建立了在押人员诉讼档案,实行跟踪监督。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每天对办案时限进行统计、分析,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发书面催办通知书,有时直接到办案单位现场督办,讲清超期的责任和后果,强化了执法的时限性,监督有理、有效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
7、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检察院扶贫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迁西县人民检察院2011年10月14日
活跃机关党建工作夯实检察发展基础
近几年来,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选准机关党建的结合点、突出机关党建的着力点、给力机关党建的切入点,多措并举,有力推动了检察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机关党支部连续多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县检察院党组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
一、选准结合点,做到三个到位
把党小组设在科室,形成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
一齐抓党建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党组议
事规则》、《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
生活会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自身建设。
二、突出着力点,健全三个机制
以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执法”的思想观念问题为着
力点,在“如何服务、如何执法”的世界观、方法论问题上
着重下功夫,不断建立健全各种相应机制。一是健全教育培
地,及时把党员信息、党费管理、表彰奖惩等信息进行纪实
更新,让广大干警对党员进行适时监督。同时,对党员实行
务晋升人员及被信访较多人员,分别由相关负责人或纪检组
长对其进行廉政诫勉谈话,警钟长鸣。对存有问题屡教不改
或问题较严重的干警坚决清除,确保检察官队伍的纯洁性。
同时,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给力切入点,发挥三个作用
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充
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中的职能
作用,努力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院党组始终把握党建
则制,逐步形成了以党组为领导核心,以机关党支部为工作
主体,以纪检组、政治处、党务工作为骨干,上下联动、齐
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政治表现半年评估一
次,并记入个人档案。三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警积极投身到争优创先活动中。设立“党员示范岗”,以党
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干警积极要求进步,树立起了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编辑:高 伟报:县四大班子领导,市院
发:本院各部门(共印40份)
检察院扶贫工作汇报材料篇九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_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_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渎检科工作实际需要,我学习了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与院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廉政责任状的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
三、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当好科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科长抓好科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只要院党组决定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带头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并教育全科同志增强集体荣誉感,使全科同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使全科在科长的领导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和同志们一道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及时发放两个须知。在协助科长完成科内工作的同时,积极查找案源,努力办案。对调查的每一件线索都做到认真负责,渎检工作干扰大,阻力大,风险大,不同于反贪。春节刚过,我就和科里的同志们一起排查案件线索,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在调查某房管局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的线索时,为了不给发案单位造成影响,我们利用周六、周日的公休日在档案室查阅了近1000份房屋档案,而后,又查询了银行、拆迁办等相关单位的档案,经过大家的努力,最后一举立案1件3人,取得了开门红,受到了市院的表扬。截至目前,我科已立案2件5人,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办案指标。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天津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