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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情况通报隐患检查情况通报篇一
领导重视:
1、召开局干部会议,传达了市、区关于加强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成立了国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国庆安全生产检查和维稳工作方案,部署了建设系统国庆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召开了全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区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通报了全区建筑工地存在问题,部署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
3、召开全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物业服务和安全工作,确保住宅小区的安全稳定工作。
4、强化节日值班制度,建设系统全面实行主要领导值班,确保各部门领导的在位率,做到政令信息畅通。
强化监管
1、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情况:目前共检查了23个工地,查出事故隐患38条,发出事故隐患改正通知书10份。
2、燃气安全检查情况:共检查5家燃气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查出隐患12项,已整改。
3、公园、广场安全检查情况:对全区5个公园广场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4、市政设施安全检查情况:出动车辆3次,人数12人,检查车站12个、道路6条、建筑工地3个以及5个下属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查出事故隐患1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现已整改。
5、直管公房安全检查情况:共出动车辆10次,人数30人,检查5处危旧房屋,共张贴通知30多张。
6、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强化全区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未发现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隐患。
7、强化办公场所安全保卫工作,对局属科室、各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用电进行了检查。
年月日
安全隐患情况通报隐患检查情况通报篇二
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各市(地)安监局主要领导对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培训与县(市、区)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挂钩,把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大庆、双鸭山、牡丹江市安监局制定了《安全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形成市局设置科室、县区配备专人管培训,执法队伍查培训,企业单位抓培训,培训机构搞培训的体系。同时,各市(地)安监局通过行政执法、安全生产许可和审批、事故处理、监督检查等行政手段,依法督促、强力推进安全培训工作。
(二)各级安监部门抓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大。各级安监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基础和保障,真正抓在手上,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鸡西市安监局建立了“监察与培训联动,以监察促培训”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课时、教材、人员“四落实”;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建立事故单位全员培训新机制;佳木斯市、省农垦总局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各科室监管责任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逐步得到企业重视。大部分企业能够将安全生产培训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来抓。企业负责人重视员工安全培训,将安全生产培训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列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中。鹤岗华能发电公司组织开展了“六型”班组(长)创建活动,斯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设立了企业内部培训科,有效提高班组长和职工全员培训效果。
(四)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不断加强。各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设,加大实训教学设备投入,扩充人员编制、充实师资力量、配备专用车辆,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哈尔滨市、鸡西市、鹤岗市培训中心投入大量经费购置教学设备,硬件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岗操作证。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特种作业人员只有技能等级证,没有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二)个别企业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培训不落实。部分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没有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培训经费无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走过场、培训档案不健全、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大庆油田飞马有限公司一家下属企业培训率不足24%。大兴安岭神州北极木业有限公司宜家分公司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培训计划中没有培训专项资金列支情况;绥化市黑龙江昊天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无安全培训计划等。
(四)私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缺乏监管和制约。个体小修理部、小铁艺店、电器设施售后服务部等,由于目标小、布局分散、覆盖面广,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致使这部分特种作业人员不参加培训,长期无证上岗,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事故隐患,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拓展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利用安全监管局网站等媒体、安全生产月活动,扩大宣传面,在各级安全监管局网站上开辟“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学习专栏”,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使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培训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二是加大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力度。各市(地)安监局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结合全省“打非”专项行动和日常执法检查、行政许可审批,有针对性地加大本地区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安全培训法律职责,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培训制度、措施。
三是适时召开全省安全培训现场会。年底前组织召开安全培训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安全培训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剖析安全培训工作存在问题,深入研究提升全省安全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暴露的突出问题,各市(地)安监局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专人、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对专项检查抽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确保落到实处。
五是开展全省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监管和从业人员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地)安监局要对本地区安全培训机构乱发文、乱办班、乱收费、违规发证情况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工作法治秩序。
六是推动四级资质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培训工作,强化企业班组长和职工全员培训,提高企业三级培训教育质量,充分整合和利用企业基础资源,推动全省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县(市、区)建立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寓培训于服务之中,就近就便培训从业人员。
年八月二十五日
安全隐患情况通报隐患检查情况通报篇三
安全隐患,总是让很多人操心,但是有一些人故意违法不改正安全隐患,这就需要通报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至3月15日,区安监局在隐患排查中,发现16家生产经营单位存在155项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对这些隐患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当场向在场人员进行了说服宣传。在签发限期整改指令的同时,向企业负责人送达了书面“安全发展友情提醒”和“阳光安监跟踪监督卡”,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督改安全隐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予以通报。
1. 江苏博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防毒面具底盖未封,无定期称重记录等11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2. 江苏江分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器材通道堵塞,消防器材过期未检,一只灭火器失效等9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3. 泰州中裕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存在织造车间安全通道堵塞等12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4. 泰州市大金密封材料厂存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等12项安全隐患。(大伦镇)
5. 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大丰井区存在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全等4项安全隐患。(白米镇)
6. 江苏曙光华阳钻具有限公司存在设备保养后的油漆未及时清理,随意摆放等11项安全隐患。(白米镇)
7. 江苏日出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危化品仓库门口人体静电释放桩损坏等7项安全隐患 (白米镇)
8. 江苏天昊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持续运行等8项安全隐患。(淤溪镇)
9. 泰州金宝来纺织有限公司存在设备电箱箱门损坏等10项安全隐患。(娄庄镇)
10. 江苏华辰医用仪表有限公司存在缩喉车间杂物堆积等6项安全隐患。(娄庄镇)
11. 江苏利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修订等5项安全隐患 (沈高镇)
12. 泰州市曙光轧花油脂有限公司存在未对上岗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情况等21项安全隐患。(俞垛镇)
13. 泰州市贝斯特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无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10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4. 泰州市环宇乙炔气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修订等4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5. 泰州市万鑫钨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14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6. 江苏扬子江天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票证未进行修订更新等11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按时完成隐患整改;请相关镇区(街道)加强督查,督促整改。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年月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共检查项目153个,总建筑面积787万平方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43份,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了复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二、安全工作取得的进展
(一)各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了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辖区建设工程安全总体平稳,文明施工特别是扬尘防治措施到位。
(二)工程参建各方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大部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如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东辰心语b区3#楼、c1-c5#楼及地下室工程,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宜昌市虹源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宜昌市西陵二路快速路市政工程,工程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现场的很多做法可以复制、借鉴和推广。
(三)工程参建各方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推进绿色施工。以施工扬尘防治为重点的绿色文明施工卓有成效,施工现场严格落实 “围挡高标准、出口不带泥、工地无扬尘、裸土全覆盖、降尘设施全”的总体要求,为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如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东辰心语b区3#楼、c1-5#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扬尘防治创新点较多,如在塔吊大臂上设置喷淋系统,对施工现场采取全范围的喷雾降尘,砌体切割采用安装有除尘装置的专用切割设备等;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昌市委党校(宜昌市行政学院)迁建工程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方面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监管尚有漏洞。个别县市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如猇亭辖区内的宜昌市第五医院门诊大楼项目。
(二)部分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脱节。部分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以包代管,未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安全管理资料不能反映现场情况,现场情况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武汉市第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1)期26#、27#工程、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阳市中央街区a区8#楼工程。
(三)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够重视。未认真执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xx〕43号)的要求,未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措施,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宜昌平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二期9号楼深基坑、高边坡工程,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二是部分企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理不严。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对高大脚手架、模板支撑、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够重视,专项方案编制不全或未严格执行专项方案,验收资料不真实,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的专项方案不全。
(四)部分企业对文明施工工作不够重视,扬尘防控措施达不到宜市住建委相关规定。部分项目围挡变形、破损,施工现场未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未采取有效的整体降尘措施,或设备未按规定使用达不到防尘效果。如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brt调度中心及停保场一期工程项目、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山多娇五期一标段1#、3#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
(五)部分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充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xx]248号)所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履责不到位,未督促施工单位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如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监理履责不到位。
(六)部分项目安全人员不能到岗履责。如中建四局三公司施工华祥现代商贸中心二期1-5#项目安全员刘昊、武汉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弘洋.拉菲小镇商品房项目安全员李涛、华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兴广场项目安全员许杰、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山多娇五期项目安全员颜剑斌、宜昌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伍家岗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站前派出所项目安全员李华均未到岗履职。
四、处理意见
(一)通报表扬
1、对安全管理、扬尘防治工作卓有成效的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王公学、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涂传锋、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冯浩予以通报表扬。
2、对于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到位的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罗时标、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梁庆东予以通报表扬。
(二)通报批评
1、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善,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施工单位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朱文波、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王满、宜都兴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王芳、武汉市第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杜淑华、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刘昊、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杨国、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陈静福、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谢进洪等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2、对宜昌平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总监程晓黎和陈俊平、宜昌三大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及其总监王昌权、湖北华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谢瑞刚、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朱绪春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未按相关要求到岗履责的安全管理人员刘昊、李涛、许杰、颜剑斌、李华给予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档案。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项目的监管,强化总承包单位施工安全总负责的理念,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新修编的《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实施手册》,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
3、强化危大工程监管。严格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深刻汲取 “深圳12.20滑坡事故”教训,加强春节前后安全检查,加大对危大工程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抓不懈,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向好。
4、强化扬尘防治工作,推进城市绿色发展。今年,住建委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扬尘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任务,推进我市绿色施工,城市绿色发展工作。
附件:20xx年下半年安全检查项目评分汇总表
年月日
县交通局、住建局:
一、交通局、住建局要对交警大队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核查,对核查确认后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限期整改治理。
二、交通局、住建局要将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按照木安生办字〔20xx〕5号文件要求,每月填报整改治理情况,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三、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隐患整治不到位而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木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25日
安全隐患情况通报隐患检查情况通报篇四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共检查项目153个,总建筑面积787万平方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43份,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了复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二、安全工作取得的进展
(一)各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了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辖区建设工程安全总体平稳,文明施工特别是扬尘防治措施到位。
(二)工程参建各方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大部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如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东辰心语b区3#楼、c1-c5#楼及地下室工程,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宜昌市虹源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宜昌市西陵二路快速路市政工程,工程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现场的很多做法可以复制、借鉴和推广。
(三)工程参建各方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推进绿色施工。以施工扬尘防治为重点的绿色文明施工卓有成效,施工现场严格落实 “围挡高标准、出口不带泥、工地无扬尘、裸土全覆盖、降尘设施全”的总体要求,为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如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东辰心语b区3#楼、c1-5#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扬尘防治创新点较多,如在塔吊大臂上设置喷淋系统,对施工现场采取全范围的喷雾降尘,砌体切割采用安装有除尘装置的专用切割设备等;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昌市委党校(宜昌市行政学院)迁建工程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方面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监管尚有漏洞。个别县市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如猇亭辖区内的宜昌市第五医院门诊大楼项目。
(二)部分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脱节。部分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以包代管,未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安全管理资料不能反映现场情况,现场情况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武汉市第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1)期26#、27#工程、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阳市中央街区a区8#楼工程。
(三)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够重视。未认真执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xx〕43号)的要求,未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措施,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宜昌平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二期9号楼深基坑、高边坡工程,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二是部分企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理不严。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对高大脚手架、模板支撑、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够重视,专项方案编制不全或未严格执行专项方案,验收资料不真实,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的专项方案不全。
(四)部分企业对文明施工工作不够重视,扬尘防控措施达不到宜市住建委相关规定。部分项目围挡变形、破损,施工现场未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未采取有效的整体降尘措施,或设备未按规定使用达不到防尘效果。如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brt调度中心及停保场一期工程项目、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山多娇五期一标段1#、3#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
(五)部分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充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xx]248号)所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履责不到位,未督促施工单位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如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监理履责不到位。
(六)部分项目安全人员不能到岗履责。如中建四局三公司施工华祥现代商贸中心二期1-5#项目安全员刘昊、武汉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弘洋.拉菲小镇商品房项目安全员李涛、华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兴广场项目安全员许杰、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山多娇五期项目安全员颜剑斌、宜昌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伍家岗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站前派出所项目安全员李华均未到岗履职。
四、处理意见
(一)通报表扬
1、对安全管理、扬尘防治工作卓有成效的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王公学、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涂传锋、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冯浩予以通报表扬。
2、对于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到位的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罗时标、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梁庆东予以通报表扬。
(二)通报批评
1、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善,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施工单位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朱文波、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王满、宜都兴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王芳、武汉市第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杜淑华、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刘昊、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杨国、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陈静福、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谢进洪等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2、对宜昌平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总监程晓黎和陈俊平、宜昌三大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及其总监王昌权、湖北华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谢瑞刚、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朱绪春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未按相关要求到岗履责的安全管理人员刘昊、李涛、许杰、颜剑斌、李华给予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档案。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项目的监管,强化总承包单位施工安全总负责的理念,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新修编的《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实施手册》,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
3、强化危大工程监管。严格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深刻汲取 “深圳12.20滑坡事故”教训,加强春节前后安全检查,加大对危大工程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抓不懈,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向好。
4、强化扬尘防治工作,推进城市绿色发展。今年,住建委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扬尘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任务,推进我市绿色施工,城市绿色发展工作。
附件:20xx年下半年安全检查项目评分汇总表
年月日
安全隐患情况通报隐患检查情况通报篇五
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范围
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我县1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2处木构古建筑蘑菇台王母宫、道德楼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1.基层文管所由于缺乏防火经费,消防安全设备及扑火设备较为简陋。
2.锁阳城遗址内植被茂密(红柳),尤其在冬、春季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3.两处木构古建筑蘑菇台王母宫、道德楼内消防设备缺失,未设置消防安全隔离带及警示牌。
4.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依法管火、依法治火力度不够,监管不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重大火灾应急预案不够完善。
5.文物保护单位周边民众防火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未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1.成立了瓜州县文物局防火领导小组,组建了防火自救扑火队伍,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并与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层层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2.健全完善了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增强防火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还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群众进行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民众消防安全意识。
4.制定了锁阳城遗址冬、春季森林防火方案,进一步加强了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和火源管理工作,在遗址重点防火区设置了防火警示标志,严谨游客将易燃易爆品带入遗址参观区。
5.在土木结构古建筑蘑菇台王母宫遗址内增设了消防器材,悬挂了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6.在木构古建筑道德楼外围安装树立了安全隔离护栏、增设了消防器材、悬挂了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县消防大队监督下,与临近道德楼的单位——瓜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桥子分社、锁阳城镇堡子村村委会责任人分别签订了20xx年度道德楼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x年xx月xx日
安全隐患情况通报隐患检查情况通报篇六
至3月15日,区安监局在隐患排查中,发现16家生产经营单位存在155项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对这些隐患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当场向在场人员进行了说服宣传。在签发限期整改指令的同时,向企业负责人送达了书面“安全发展友情提醒”和“阳光安监跟踪监督卡”,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督改安全隐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予以通报。
1. 江苏博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防毒面具底盖未封,无定期称重记录等11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2. 江苏江分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器材通道堵塞,消防器材过期未检,一只灭火器失效等9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3. 泰州中裕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存在织造车间安全通道堵塞等12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4. 泰州市大金密封材料厂存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等12项安全隐患。(大伦镇)
5. 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大丰井区存在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全等4项安全隐患。(白米镇)
6. 江苏曙光华阳钻具有限公司存在设备保养后的油漆未及时清理,随意摆放等11项安全隐患。(白米镇)
7. 江苏日出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危化品仓库门口人体静电释放桩损坏等7项安全隐患 (白米镇)
8. 江苏天昊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持续运行等8项安全隐患。(淤溪镇)
9. 泰州金宝来纺织有限公司存在设备电箱箱门损坏等10项安全隐患。(娄庄镇)
10. 江苏华辰医用仪表有限公司存在缩喉车间杂物堆积等6项安全隐患。(娄庄镇)
11. 江苏利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修订等5项安全隐患 (沈高镇)
12. 泰州市曙光轧花油脂有限公司存在未对上岗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情况等21项安全隐患。(俞垛镇)
13. 泰州市贝斯特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无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10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4. 泰州市环宇乙炔气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修订等4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5. 泰州市万鑫钨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14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6. 江苏扬子江天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票证未进行修订更新等11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按时完成隐患整改;请相关镇区(街道)加强督查,督促整改。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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