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在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为特定需求制定的一套行动方案。方案的编写要尽量简明扼要,避免冗长的描述和重复的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一
为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广大教师狠抓教学的积极性,增强各教学工作岗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促使我校毕业班、非毕业班教学质量位次的大面积提高,体现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尊重劳动的人本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依据,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一、二名的代课教师不享受奖励。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根据毕业班实际下达给各班升学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
(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该班班主任发给责任奖1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该班班主任追加奖励5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10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4)xx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学校仍然给体育教师及相应班级划定预算升学任务指标,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1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20元,正式录取1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200元。
(5)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5名(含5名),每出现1名奖相应代课教师100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现1名奖100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1、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30元,二等奖奖励40元,一等奖奖励5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00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50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20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市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300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40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5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得县优秀奖奖励50元,县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400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200元,市三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一等奖奖励800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二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一)教学管理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1xgb3。
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2xgb3。
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1xgb3。
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2xgb3。
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1xgb3。
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2xgb3。
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3xgb3。
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1xgb3。
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2xgb3。
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3xgb3。
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略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三
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附后)。
1、师德师风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小组成员通过民主选举形式产生,挑选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担任。师德师风考核每学年度一次,根据《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组织考核。
2、组织考核。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学生评议(含学生家长)占20%,教师自评占10%,教师互评占10%,考核小组考核占60%。
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以问卷形式进行评议;学生评议允许家长参与。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集中考核小组成员按照《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学期末进行汇总。
3、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教师、学生监督。
考核结果以得分高低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占30%,合格占40%,基本合格占20%,不合格占10%。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管得分多少,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3、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4、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邪教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猥亵学生,影响恶劣的。
8、有聚众上访、打架斗殴、罢课罢会等问题,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9、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屡教不改,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10、不学习、不研究,教学水平低下,质量评估连续两学期处于东南学区后两位。
1、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任以及教师职务晋升、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2、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所获荣誉称号,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四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生命线,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每学期分期中奖励和期末奖励两次对学生成绩进行奖励,特制定此奖励方案:
一、成绩采集
1.期中奖励:取月考成绩的20%+期中考成绩的80%对班级和学生进行奖励。
2.期末奖励:取月考成绩的20%+期末考成绩的80%对班级和学生进行奖励。
二、奖项设置
1.集体奖:班级学习优胜奖每年级8名
文理科各取班级总分平均分和总及格率排名前2名。
2.个人奖
(1)总分等次奖
文理科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单科状元奖(文理科分别计算)
凡考试单科成绩在同级同科中获第1名者获单科状元奖。
(3)学习名次进步奖
考试总分50%及以上且总分排名较上次考试进步20名及以上的前10名同学获此奖项。
三、奖励方式:
集体奖颁发奖状,个人奖颁发证书和奖品。
考试有违纪的学生不在获奖之列。此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五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一)评优评先。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xx〕137号)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东部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xx-2018年)的通知》(温政办〔20xx〕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设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基础教育公办与民办学校。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树立全面、全程、全员、绿色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全面导向、改革导向、增量导向”的奖励原则,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机制。
(一)“全面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质量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坚守学校安全、德育、体育、减负等工作底线。
(二)“改革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向改革要质量,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扎扎实实推动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并取得成效的中小学校得到奖励。
(三)“增量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关注学业成绩的增量,在不同学业成绩基础上追求增量,增强学校主动发展意识和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奖励,引导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学校与教师积极性,扎实推进课程改革与课堂变革,不断改进学校德育、智育、体育、艺术教育等工作,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达到以下标准:
(一)义务教育学业合格率达到省均水平。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前四水平。
(三)高中学业水平的合格率达到97%,高考录取率达90%。
(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五)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达标达到95%、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主任教育教学奖励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设以下三类奖项:
(一)学业质量奖(76万)。奖励学业质量高或提升幅度大的公办与民办中小学校。小学学业质量奖约26万元、初中学业质量奖约30万元、高中学业质量奖约20万元。
(二)精品项目奖(16万)。奖励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示范校建设成效显著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项目组成员。精品项目分精品课程、精品教改项目(包括教育评价改革项目)、教学常规管理精品校、校本研训精品校,每学年评出8个项目,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
(三)优秀成果奖(8万)。奖励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论文、课题)、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得者;市一等奖及以上艺术节与科技节作品的指导教师、市“小数学家、小科学家、小文学家”的指导教师。
(一)申报学业质量奖、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必须要具备以下前置条件:。
1.平安校园考核不低于850分,年度内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学生体质健康合格达95%及以上或比上年度提高2%。(高中数据采用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高校新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3.认真践行“四品八德”教育,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具体行动。
(二)申报学业质量奖的学校,学业评价指标达标有以下要求:
1.小学:当年度小学学业合格率达到区均值及以上,或学业合格率在全区排位名次比上年度有进位。
2.初中:(采取团体捆绑式评价)当年度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前20%、t总分、后20%)至少有两项指标达到市平均水平或比上年度有提升。
3.高中:当年度高中学考累计合格率要达到93%及以上或增长率达到4%及以上且高考录取率达到88%以上。
(三)申报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具备以下条件:
1.精品课程。依据学校课程规划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评价、管理,做到科学、有效、精致,在两个年级及以上实施。
2.精品教改项目。根据学为中心教学改革方向,开展课堂变革、作业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取得很好成效;或推广与深化“基于作业单的互助课堂”项目成果,成效显著。
3.教学常规精品校。根据市教学新常规,结合我区“基于作业单互助课堂”项目成果与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教学新常规建设,成效显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校本研训精品校。认真落实市、区有关校本研训要求;基于校情,创新开展校本研训工作,亮点鲜明、成效显著。
(四)申报优秀成果奖的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2.申报成果奖项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
3.获奖艺术节作品、科技节作品、“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与指导,有完整指导活动记录。
一学年奖励一次,奖励考核期为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1.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根据学业评价指标计算积分,再根据积分计算出各校学业质量奖的金额。(具体见附件:学业质量奖的计算方法)。
2.学业质量奖发给学校,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奖金分配方案发放给教师。
(1)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注重毕业年级,兼顾基础年级。
(2)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向一线教师特别是教学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
(3)学校奖金分配方案兼顾那些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课堂质量高、深受学生欢迎的非考试学科教师的贡献。
(二)精品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精品项目认定程序。
(1)学年初由学校申报创建精品项目并提交方案与工作行事历。
(2)学年中由文教体工作局组织督导组进校督促与指导精品项目的培育。
(3)学年末由精品项目考核组对申报学校条件与项目成果进行认定,择优确定精品项目。
2.精品项目奖发放给学校,由学校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益予以分配。
(三)优秀成果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市一等奖:论文500元/篇,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1000元/人,艺术节指导奖、科技节指导奖1000元/项目,课题成果奖20xx元/项目;市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奖3000元/生。
2.省二等奖、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国家一等奖分别按市一等奖的1.5、2.0、2.5、3.0倍数计算奖金。同一项目取最高奖,不重复累加计算。
3.优秀成果奖直接发放给有关教师本人。
(一)区财政要保障每年100万的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若当年度质量奖励发放总额不足100万,财政按实际金额安排预算。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资金不列入绩效工资范围。
(二)文教体工作局要成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小组,确保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实施奖励方案。
(三)文教体工作局全程监督主任教育教学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奖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挪用、挤占。督促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提高奖金的使用效益。
(四)文教体工作局根据我区教育发展,可视情况对本奖励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好地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本方案自20xx年8月7日起开始实施。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七
(2)在市级或相当于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3)在校报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元。
说明:
2论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4同一篇论文在不止一家刊物发表,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随笔、散文、小说等适用论文奖励条例。
6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在读期间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文章,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出版论着奖励。
论着(不含教辅用书)出版奖励根据着作在有关方面所获得的奖项具体决定。
三、课题研究奖励。
(1)已经立项课题,按计划正常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每年研究经费600元;经专家鉴定结题的,奖励600元。
说明:
1课题奖励为集体奖励,奖金主要用于购买资料和开展研究活动等;
2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重大作用的课题报请校长室申请特别奖励;
3课题主持人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1)国家级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5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2)省级一等奖奖励15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三等奖奖励80元;
(3)市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80元,三等奖奖励50元;
说明:所有科研成果奖励均需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八
随着学校的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发展的现状,需对原有的'考核方案做必要的修订与调整,现将修订方案提请教代会讨论,望各位代表充分行使权利,提出更为合理的建议,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不断推进。
(一)、原方案中第二大项第四小项中的b:学生个人竞赛辅导奖。
1、学校每组织参加一次比赛,教师辅导奖最高限额为区级比赛200元,市级比赛400元。如有些参赛由于时间比较紧,没有进行赛前辅导,或系送赛、送展作品,取得成绩时,组织教师也不再享受辅导奖。(视具体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调查后决定)。
2、组织参加“小学生数学报”、“奥林匹克数学赛”、“作文大赛”、“读写大赛”,获奖在原有基础上翻番。
3、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与竞赛,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二)、终端检测、区级抽测。
1、及格率奖:达100%,40元;95%以上,20元。
2、优秀率奖:
低年级:40%以上,20元;55%以上,40元;70%以上,60元。
中高年级:30%以上,20元;45%以上,40元;60%以上,60元。
(各科单独计算,以90分为统一标准,包括附加分,如没有附加分,低年级下降5%,高年级下降10%。)。
3、参加全区统一检测(由教研室安排调考,统一批阅,下发各校成绩)。
达区均分:奖100元,每超一分奖50元,进入前六名,再按50元一档递增。同年级各班均达区均分,再各奖80元。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九
1、任课节数: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记1.2分,其他科记1分。
2、全乡考试,同年级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包括县抽考)。
3、教案、作业检查:优秀加3分,良好加2分,及格加1分。单元测试,不漏单元,有试卷评析,加2分。
4、示范课加0.5--2分,平时听课优秀加1.5分,良好加1分,及格加0.5分。
二、班级管理工作。
1、能行成良好的班集体,对学生正确管理,耐心做学生的思想工作,不体罚。做好后进生的家访工作,并记好家访记录,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及格加1分。
2、校内活动按优秀、良好、及格分别记3分、2分、1分。(校内活动包括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包括校内劳动)。
3、流动红旗评比,学校开展纪律、卫生、间操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获得一次单项流动红旗加1分。
4、班刊、班报及班级表簿的完成按优秀、良好、及格记3分、2分、1分。(以学校检查为准)。
5、每学期写出班主任计划、总结、写出学生操行评定,按时发放家长通知书记2分。
6、根据学校当前工作要求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开好班会和主题班中队会,并做好记录,主题班中队会要将材料上报政教处、少先大队(每学期至少两次)记2分,工作计划《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
三、档案工作。
1、学校领导班子、教研组长,要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档案工作,及时上交。2分。
2、班主任要有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主任及时交工作计划、总结。德育工作计划、总结。4分。
3、任课教师要有教师工作计划、总结。要完成远程教育档案,按要求完成电教课的教案及课件,4分。
四、基本功练习,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
1、基本功练习看教案、钢笔字练习本,简笔画练习本,看讲课板书。2分。
2、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包括远程教育校本培训)、开会,缺席一次,少一次笔记减0.5分。
五、值周及校园保安工作。
1、值周领导、保安人员、值周教师要提前半小时到校,晚半小时离校。值周领导、保安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在学校门口负责检查师生上班上学,下班放学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值勤领导周一:王宝江周二:陈希周三:宫建新周四:刘智周五:魏纯清幼儿园:王妍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2、值勤领导、保安人员、值周教师要负责课间、午休时间的学生纪律,值勤领导、值周教师要认真参加纪律、卫生、间操检查评比,并做好记录,分出等级记2分,良好记1分,不分等级记0分。
3、值周教师要负责办公室卫生,冬季生炉子,要负责教师饮用的开水。
值周工作按优秀、良好记2分,1分。
六、考勤工作。
全勤加5分,病事假要有请假条或打电话、别人代假、急事来不及请假要事后销假,事假每天减1分,扣款20元,(5天内)病假每天减0.8分,扣款20元,6天以上每天扣款30元,迟到、早退每次减0.2分并扣款2元。中途脱岗每次减0.2—0.7分扣款2—8元。旷工每天减5分。扣50元。(注:有住院手续可酌情,直系亲属婚丧嫁娶不扣款)。
七、奖惩。
1、单项奖:教师参加校、乡、县级各类比赛,校级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乡级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县级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学生参加乡县级比赛的要给指导教师加相应的分数。
2、学校年终评选模范班主任和先进工作者,各项得分累计以多为胜,先进工作者班的评选科任教师按所任学科年级平均分计算,班主任、科任、领导的`比例按3:1:1的比例分配。
3、评选先进一般在乡统考前两名中产生,以分多为胜。
4、教师之间有打架、骂人违法乱纪现象的,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对学生有严重体罚,家长反映极大的,统考后两名者,搞小集团,不利团结的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十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依据教委教师奖励基金分配方案,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根据从事教学工作性质的.'不同,将学校全体教师分为理论教师和实习教师两部分,各自独立进行教学考评。
理论教师教学考评以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量为依据;实习教师教学考评以教学质量、教学工作量和完成临时性任务为依据。
1、理论教师:教学质量60%,教学工作量40%。
2、实习教师:教学质量50%,教学工作量30%,完成临时性任务20%。
1、教学质量考核项目及权重。
1)理论教师:包括五项,其中课堂教学30%、教案评比30%、作业批改10%、学生评议教师10%、教学常规检查20%。
2)实习教师:包括四项,其中课堂教学30%、教案评比30%、学生评议教师10%、教学常规检查20%。
2、说明:
1)课堂教学由教学研究室负责,组建听课评委小组,听课评委采取课堂听课的形式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打分。
2)教案评比、作业评比由综合办或实习办负责,平时检查与期末集中检查相结合。
3)学生评议教师由学生依据授课、辅导、作业等项不记名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打分,综合办或实习办组织。
4)教学常规检查,综合办或实习办组织,检查教师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视教师违纪情节依据“教学常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扣分。
以上考核项得分加权计算,得到教学质量分数。
1、教师工作量上半年计算3-6月份,下半年计算9-12月份各四个月的课时总量。
2、最高课时量得分为100分,最低课时量得分为40分,其余教师的课时量依据插入法计算其课时量得分。
1、理论教师按教学质量占60%、教学工作量占40%计算总分,并排序。
2、实习教师按教学质量占50%、教学工作量占30%、完成临时性任务占20%计算总分,并排序。
3、依据综合排序,进入总数前65%的教师为获奖教师。
4、教师奖励基金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为20%、30%、50%。依此确定获奖教师名单,并报教委办公室。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十一
教育科研是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科研能力也是21世纪教师必备的素质。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新课改,走“质量兴校,科研强校”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为了鼓励、支持教师参与教育科研,提高自身素质,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变,我校特制订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方案:
一.成立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组员:各学科室主任。
二.课题的申报立项管理。
1.一般以课题组的名义申报课题,鼓励、支持教师个人申报课题。
2.每个年级学科组每学年至少申报一个校本课题,每个五年规划中,九个学科组至少申报三个省级课题,六个市级课题。要求专任教师人人参与课题研究。
3.校本课题的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强调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解决本年级本学科教育教学的某个问题或某类问题。市级课题的研究时间一般为二年,除了要注意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外,还要体现一定的探究性和创新性,重点解决本学科教育教学的某个问题或某类问题。省以上课题的研究时间一般为三年,研究要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创新性,力争解决学科教育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
4.申报校本课题必须如实填写《兴永一中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经所在学科室主人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教研室进行资格审查。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条件允许的课题,教研室提交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批准确认后,予以立项并公布。
5.申报市、省以上课题,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申报成功后,必须将相关材料(如申报表、实施方案、立项证书等)的复印件一份,送教研室备案。否则,不纳入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范围。
6.教研室于每年的9月10日至9月20日接受校本课题申报,过期不受理。9月30日前公布校本课题立项情况。
7.校本课题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市、省以上课题的申报材料,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交。
三.课题的研究过程管理。
1.凡批准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要在课题负责人的组织领导下,按照课题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研究活动,准确地、完整地记录研究过程的相关数据,及时地、全面地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和信息。
2.课题组要定期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汇报研究情况,交流研究心得,总结研究经验,讨论并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课题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二个月不少于一次,要有书面材料。
3.课题组应将课题组管理制度,课题研究方案,课题实施方案,课题研究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小结,课题组经费收支情况等交教研室一份存档。
4.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两次检查。期中以课题组自查为主,期末由教研室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课题研究的进展,研究手段、内容的变化,阶段性成果或研究的收获体会,研究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措施等。
5.校本课题的期末检查视为课题的中期检查,必须填写《兴永一中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登记表》,由所在学科室签署意见后报送教研室审定。
6.纳入教研室管理范围的市、省以上课题的中期检查,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但必须将有关检查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报送教研室备案。
7.教研室不定期对各课题组研究情况进行抽查,各课题组要认真准备,能随时接受教研室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8.教研室配备兼职或专职的课题管理教研员,指导监督管理我校的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管理教研员须有十年以上的教学经验,主持过地级以上的课题研究,熟悉课题研究过程,对教师课题申报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课题的结题评审管理。
1.按计划完成全部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的校本课题,可向教研室申请结题验收。
2.教研室受理校本课题结题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7月10日,8月30日前公布课题的评审结果。
3.校本课题申请结题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一份:
(1)结题申请书。
(2)课题研究工作报告。
(3)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论文。
(4)其他佐证材料(如背景材料,阶段性成果,研究过程中取得的相关数据,测验材料,观测记录,谈话记录等)。
4.教研室每学年对符合条件申请结题的校本课题,根据评审要求,组织力量进行严格评审,做出“结题验收合格”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结论。凡书面材料不齐全者不予评审。
5.对结题验收合格的校本课题,颁发“结题验收合格证书”,其中质量较高、成果较多的课题,可评为“优秀课题”,并颁发“优秀课题证书”。建议校长室对上述两类课题给予适当奖励。
6.纳入教研室管理范围的市、省以上课题的结题验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申请结题评审的材料,课题验收证书,课题获奖证书等,必须复印一份报送教研室备案。
7.课题按时结题后课题主持人要进行课题成果申报,争取课题成果推广,产生社会效益。
五、课题经费管理。
1.学校对课题研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非资助立项课题,学校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一次性给予课题研究经费500元,1500元,3000元,5000元。学校支持课题主持人参加课题管理部门组织的课题研讨会,并报销相关费用。学校负责招待课题管理部门领导专家来学校指导工作。
2.对资助立项课题,学校按上级部门的规定配备相应的课题经费。经费支出使用应先造计划,交课题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再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3.课题主持人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分工负责财务管理,公开透明合理地开支课题经费。课题管理教研员对课题经费进行审核,跟踪监督。
4.对于已申报立项,中途停止研究或未通过中期检查验收的非资助立项课题,学校回收课题研究经费;对于已申报立项,中途停止研究或未通过中期检查验收的资助立项课题,学校不再提供经费资助,且回收已资助但尚未使用的课题研究经费;对于已通过中期检查但不能按时结题的资助或非资助课题,若学校已为该课题提供了资助经费,学校将追回所资助经费的50%。
六、课题研究的奖罚。
1.课题研究作为职称竞聘、评优、评先或破格晋级的重要依据。
2.与年度考核加分挂钩。
(1)考核加分只能是参与课题研究的成员享受。
(2)课题必须是评审通过的立项课题。
(3)课题在研究过程中,有与课题有关的阶段性成果(论文、课件、教学设计等)发表或获奖,考核加分参照《兴永一中年度考核加分方案》执行。
(4)课题按时结题后,对于获奖的课题,课题组成员除享受奖金外,还享受年度考核加分,学校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课题组成员加1、2、3、5分;课题主持人或组长分别加2、3、4、6分。
3.对于按时结题并获奖的课题,学校给予课题组奖励,奖励金额见下表:
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一等奖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
二等奖600元2000元3000元6000元。
三等奖4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
4.未参与课题研究的教研组,一学年内不得评为先进教研组。
七、方案实施。
本方案从20xx年发文之日起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兴永一中教育科研领导小组。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篇十二
为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激励我县中小学校及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切实加强校本研修,不断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小金县委小金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坝州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特修订《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如下:
组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教育局党组书记分管副局长。
成员:教育局副局长各股室负责人。
县人民政府划拨资金。
教育教学质量奖,教研、教育科研成果奖。
(一)小学。
综合学校办学规模(学生人数不低于150人,不含学前班人数)、办学条件、师资结构、同时结合上一学年教学质量排名等情况,将全县23所小学划分为一、二、三类学校,其中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5所,三类学校17所.规定: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为三类学校;营盘小学、城关二小为二类学校,另三所根据前一年教学质量实行动态管理。
一类(1所):美兴小学。
二类(5所):城关二小、营盘小学、沃日小学、达维小学、新桥小学。
三类(17所):日隆小学、日尔小学、结斯小学、老营小学、崇德小学、美沃小学、沙龙小学、宅垄小学、新格小学、两河小学、抚边小学、木坡小学、八角小学、双柏小学、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
(二)初中。
中学设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2所、三类学校2所;
一类(1所):小金中学。
二类(2所):美兴中学、达维中学。
三类(2所):木坡中学、汗牛中学。
凡参加州、县统测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学质量检测的所有学科设教学质量单科奖。
1、参评条件。
(1)班学额巩固率不低于98%(以学年初《师生情况统计表》的学生人数为准);学生正常流动情况,须在学年统测“编号造册”之前出具有力的证明,交教研室审核、认定,方可有效。
(2)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
(4)小学一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4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二、三类学校方可参评;二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2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三类学校方可参评;初中一类学校、二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2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下一类别学校方可参评;小金中学(包括高中)网络班学科分值须降低15个百分点后且高于其它类别学校(普通班)方可参评。
(5)高中参加州统测科目平均分需高于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方可参评。
2、成绩计算。
高中:考试成绩以平均分计算。
3、奖项设置。
小学: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一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三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两名、三名。
初中: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全县各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
高中:参加州统测的学科,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由县、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学科,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
4、奖金额度。
一等奖奖金不低于6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400元,三等奖奖金不低于200元。
小金中学每年中考不少于4人进入全州前50名,方可获以下所设奖项,少于4人则不予奖励。达维中学、美兴中学、木坡中学、汗牛中学只要达到以下奖励标准则予以奖励。
1、升学率奖:以学校上线人数(即仅指通过招办录取的提前批、示范性、一般高中的学生上线人数)计算升学率,超过本校上一年升学率的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
2、升学奖:在本县读满三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考成绩在州内评比奖励标准。
获全州前1—1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5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500元。
获全州前11—2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000元。
获全州前21—3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8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800元。
获全州前31—5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6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600元。
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绩,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具体落实到每一位教师。
在小金中学读满两年以上的考生,每年高考不少于7人硬上三本线,方可获以下所设奖项,少于7人则不予奖励。
1、高三升学率奖。
以学校升学人数计算升学率,超过全州升学率的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
2、高中升学奖。
(1)在小金中学读满两年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其高考成绩硬上当年省控相应批次分数线后的奖励标准:
硬上一本线:每一名奖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2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2000元。
硬上二本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000元。
硬上艺体本科双线、三本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500元。
硬上一专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2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200元。
(2)高三单科奖。
以州成绩评定奖励为依据,进行相应奖励。
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绩,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具体落实到每一位教师。
以州成绩评定奖励为依据,进行相应奖励。
(五)教育质量综合奖。
1、评比条件:
小学、初中一二类学校须按单科参评条件降低规定标准后,纳入三类学校进行全县统一评比。
2、成绩计算。
小学:年度成绩=学年末统测综合分值+秋季抽测学科综合分值。
3、奖项设置。
小学设一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不低于8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奖金不低于6000元。
初中设一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1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8000元。
参加州、县统测的中小学校,在州内、县内评比由下一类别学校升为上一类别学校的.,给予升类奖,奖金不低于3000元。
参加县统测的中小学校设升位奖,以上一年小学、初中综合测评排序,前10位每提升一个位次的给予不低于500元升位奖,排名10位以后的每提升一个位次的给予不低于300元升位奖。
b、教研、教育科研成果奖。
(一)课题:凡立项研究并正式结题的科研成果(以结题证书、成果获奖证书为依据),获省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50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4000元;三等奖,奖金不低于3000元。州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25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2000元;三等奖,奖金不低于1500元。县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15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1000元。
(二)课件、教学设计、课例等:凡获省级等级奖的给予600元奖金;凡获州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的奖金。
(三)论文:获省级等级奖的给予300元奖金,获州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0元、150元、100元的奖金。
如在此项奖中,有获国家级奖的,将给予高于省级奖的奖励。
(四)教师能力竞赛:获州级奖的给予州级相同奖励,获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的奖金。
特别说明:凡属教育科研成果奖的获奖项目,必须是经过县教育局上报的,方可有效。
1、为获奖者(个人或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由学校依据颁奖文件的获奖名次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为获奖者(个人或集体)颁发“奖金”。
3、教师获奖者与其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和评职晋级、评优选模、聘用等挂钩,在其他同等条件下,获奖者优先。
本办法自20xx年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