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阅读一本书后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整理和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籍内容,发现自己的收获和感悟。读后感能够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文学作品中的主题和人物形象,从而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通过写读后感,不仅可以记录自己的记忆,也可以对书籍进行评价和推荐。我想我应该写一篇读后感了吧。想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我们首先需要仔细阅读书籍,深入思考书中的内容,而后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感悟去撰写,以此来体现我们的思考和理解。以下是一些精心挑选的读后感实例,在这里你可以找到灵感和写作的指导。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一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故事开始于1968年,男主人公钟跃民高调登场,他的阅历是整本书的灵魂,比起惊心动魄的故事,更吸引我的还是男主的性格,他有胆识有谋略,善用逆向思维,很少按游戏规则行事,将门出身的他,有着与身俱来的魅力。面为战争,谈到死亡时,他这样说“假如人有灵魂,会像书上写的一样,去找阎王爷报到,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跟我说,我带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咱们用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他就是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当顽主,下乡插队,带队行乞,当兵作战,卖过煎饼,蹲过牢房,开过饭店,经历过大起大落,故事的尾声也是他新路途的开始。对他而言,一生的每个时间段都是一个单独游戏。每当生活失去了刺激,便会毫不犹豫离开,寻找想要的感觉,属于游戏人生的人,然而却在游戏人生的过程中享受了人生。
世界上就有这么一种人,天生就不喜欢过正常人的日子,而是愿意接受挑战,喜欢冒险,就像《在路上》的狄恩,《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及本主人公钟跃民,他们有个新的名字叫“行走在路上的人”。
这让我想起了这样一段话,人生最重要的有两件事,要么旅行,在大自然的美妙中寻找自己;要么读书,充斥于知识的海洋,不管任何时候身体与灵魂总要有一个要在路上,只有在路上我们才能看到美丽的风景,才能感受酸甜苦乐。
没错走在路上,我们的感觉,作为90后的,我们本应该像钟跃民一样有着塑造生活的热情与活力,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发现很多人少了这种说走就走的勇气,却多了无数的等待,等待最佳时机?等待一鸣惊人?或许是等待暴风雨过去,久而久之,这种本能好像变得越来越模糊。如同我们不停讨论着的梦想,越长大越发现她变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美丽的神话。钟跃明,这个可以将鲜血与浪漫结合演绎的人,触动了我平淡的生活,我决定抛弃往日的矜持,为青春好好活一把。不管是爱情还是事业,都愿意放手一搏,即使飞蛾扑火我也要精彩的绽放。从他身上我明白,当暴风雨来临时,不要等待它过去,而是学会在暴风雨中跳舞。
如果你曾经和我一样,永远在教室的某个角落,生活的某个角落,做着人人都夸赞的乖乖女,沿着既定的轨道,安静而平凡的活着,在其他人的故事中描绘着自己五彩的人生。也许之前我会觉得没什么很正常,但现在我想带着你一起苏醒,因为即使我们用尽所有颜色绘制出缤纷多彩的蓝图,它也仅仅是一张纸,不是我们青春的本色,在人生的画卷中它仍然是灰色的,《致青春》演绎的不是我们的青春,我们不用去怀念,相反90后的青春正在热播,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也没有ng,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曲折离奇的故事要由我们来演绎,即使有遗憾,那也是我们生活最美的场景。像风一样自由飞翔,用飞翔轨迹煅写后辈的前车之鉴。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二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血色浪漫》中,周晓白和钟跃民品味纯音乐《六月·船歌》时的一段描写。关于时代,有很多的人,下过很多的定论,在这个年纪,我被这个定论震撼。
他们说,他们所处的时代是血色的,也是浪漫的。其实看完全文,我发现只有钟跃民才是浪漫的,其他人,并不存在浪漫,包括女主。钟跃民他可以任性,这种任性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当所有人都在血色中摸爬滚打,起起落落,只有钟跃民仿佛超脱物外,他一直做着自己,他一直用着自己的智慧,用他的魅力,用他的不顾一切,贯彻着成年人的浪漫。
我看很多小说,看着看着都会把自己代入到主角上,只有钟跃民我一直是以旁观者来看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代入不了啊,“有贼心没贼胆”啊,那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洒脱,文中那种“血色”环境,能让你有身处其中的感觉,但身处其中之后,你可能成为李援朝,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钟跃民,因为当你以一种所谓“成熟”的世界观去看待那个社会的时候,你是根本无法做到这么浪漫的,毕竟那个时候的环境,比现在还要压抑,你在现在没有胆量做到的事,在那个时候,你想都不敢想。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个小说,当我再次审视这种“血色”的时候,我发现任何一个时代都是“血色”的,世界上也没几个人是真正浪漫的。李白被神话,不是诗多么棒,而是他精神中的那种洒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被压抑的精神,在他的身上得到寄托。钟跃民也是如此。
大家现实生活中的理想,都是活成李援朝,内心都渴望活成钟跃民,可是谁又有勇气活成那样的自己呢。
之所以浪漫,也许正是因为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吧,正如开头所提到的《六月·船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可有些人,就是听出了“血色浪漫”。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三
《血色浪漫》是关于一个男人的故事,相信也是所有男人曾经有过的梦想。
通过主角钟跃民的人生经历,它讲述了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即人生的过程和体验远比结果重要。他曾是中胡闹的北京顽主;也作为知青在陕北农村经历过乞讨要饭;作为团长,他曾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作为经理,他在商场也曾奢侈淫逸;此外,他还卖过煎饼,开过出租车……所有的经历对他而言都是某种游戏,他都会不计得失而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做得有声有色有趣味。
但是,今天的年轻人却难有这份心境。现实中的各种压力扑面而来,一套房子的价格就能让人老老实实。
钟跃民对体验的看重令人深思,生命过程的有趣是因为它“由一串连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一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往往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正是通过最初的体验,才能带给人鲜活的经验与丰富的阅历。这样,人的生命才不会被抽象的理性和道理所捆绑,也不会因日复一日的重复而乏味。
所谓血色浪漫,指的是他浪漫到了极致,指的是他对现实的毫不妥协,以至于与现实碰撞出了血色。他本可以继续从军做到将军,但是为了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他放弃了;他本可以好好的做经理挣很多的钱,但是为了楼兰探险,他也放弃了。当然,这血色指的是我们旁观者的不忍,因为他放弃了太多太多。可是,放弃既得的利益对于他自己而言是无所谓的。日赚斗金,就过花钱如流水的生活;挣钱不易,就体验节制的生活。这就是拿得起又放得下,这样的人不会被任何不幸所击垮。
钟跃民的人生阐明了一个道理,“生命就像一阵风”。他从来没有对女人说过“爱”字,因为他知道,爱太沉重,自己只是一阵风,不会在谁身边停留。没有人能抓住风,唯一的可能是与风共舞。这是一种太理想的境界,作品甚至暗示了其在现实中的无法实现。我们可以看到,作者不得不处处帮助他——钟跃民到哪里都能遇到贵人相助。
然而,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钟跃民的朋友郑桐,一个独守书斋的历史学家,反思民族的错误,探索文化的出路,为了我们文明前进的方向而苦苦求索。“漫漫长夜,我独自求索,何处是归程?”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郑桐身上体现了社会的制约,大多数学者的道路都是在学校读到博士,怎么能经历各种生活方式呢?那么,是不是钟跃民的人生与他的人生完全冲突呢?不!不是的。文学的意义不在于告诉我们,应该复制钟跃民这种经历过各行各业的人生。文学的意义在于启发我们,今天的生命固然有太多的制约,但我们要有一种超越日常生活的态度和思想,我们要为自己的生命营造这样一种氛围。
因此,真正的读书应该是这样的,把自我隐去,把自己的立场隐去,进入到作品当中。不要站在作品之外抽象地用既成的道德观念评价剧中人物的言行。事实上,钟跃民打架,可是他参与打架都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钟跃民偷东西,但他偷的是那个时代最为低贱也最为高贵的书。人心本有的良知已经决定了他不会做出违反人性的事情,反而常常有令人称赞的言行。对于一个活出真我的人,我们还用担心什么呢?曾经以为,《血色浪漫》讲的只是那个时代的事情,其实不是。真正好的作品所传达的真谛是超越时空的,它讲的是永恒的人生。
钟跃民的人生是无法用道德来判断的,他是非道德或说是超道德的。对良知的贯彻和对悲痛的不忍仍然说明生命有牵挂。但是钟跃民的生命却体现着不同的境界,就像“逍遥游”一样,和宇宙相比,人生不过一蜉蝣。一方面“上天有好生之德”,但另一方面“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以万物为刍狗就是大德,因为天地万物生灭变化生生不息中,天地已经实践了自己的德。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四
《血色浪漫》是好友送给我的礼物,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我挺佩服老三届的,没怎么上过学,风华正茂的时候当兵的当兵,下乡的下乡,而当今社会的中流砥柱却有很多老三届。对于生活的思考,他们要比我们这一辈深刻得多,也有意义得多。这是这本书带给我最重要的。
书中的主人公郑桐进了社科院做学问,张海洋进了刑警队,袁军当上外交使官,钟跃民依然是个自由人,漂泊在可可西里。所有的不同只有一个原因——生活态度决定一切!所有的主人公中,钟跃民的视觉冲击力无疑是最强的!而“生活态度决定一切”也在他身上淋漓尽致的体现。不可否认,钟跃民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的博学,他的聪明,他的上进,他的不安分,他的足智多谋,甚至他的“痞”都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那是一种释放,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折服。在大多数人都按部就班地生活、学习,踏实地前进的时候,他的决然放弃,不断变化生活的态度,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的生活状态被现代人视为“在路上”。
书中,钟跃民曾对秦岭说过:“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生命是一种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连串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初体验是残酷的。我很喜欢体验这个词,因为我是个更看重过程的人。秦岭,你还记得吗?当年我们都很喜欢凯鲁亚克说过的那句话:我还年轻,我还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这是一种积极地生活态度,只是在我看来,这种积极太过跳跃。”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幸福的评价标准。对于别人的生活,我们无权指点,对于别人的标准,我们无力评说。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最最普通的人,我只想过最最普通的生活,并且积极的面对,然后拥有自己的小幸福。“在路上”不是我的生活态度,对于这种生活方式,我欣赏,可我永远也做不到。我只是希望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能够积极的面对生活,因为——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五
已经下载了一年的《血色浪漫》,在这个周末终于看完了。
钟跃民,一个永远顺着自己的心活的人,一个今天不知明天的人。他爱过周晓白,爱过秦岭,爱过高h。他更爱自己。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分,一辈子都不会安下心来平平淡淡过日子,一个不会对爱有承诺、负责任的人。我总在想,等到哪一天他真的玩累了,他会不会就静下心来和高h过日子呢?或许就像剧中说的,我是个女人,我终究也不能理解,不能免俗。
周晓白,追求一份爱追求了十多年,最终还是未能嫁给那个自己爱的人。于是一气之下与爱了自己十多年的张海洋领了证。其实在这个剧中我觉得周晓白不是不可能爱上张海洋的,她可能一直在盼望着张海洋勇敢的说出那句我爱你,而不希望他一直出于与钟跃民的友谊而将她让来让去。她会为了自己的爱而不顾一切,她当然也会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也会是那样。而张海洋却始终也没有那样做。她可能也一直在盼望着能与钟跃民重归旧好。可钟跃民也没有。可见两人皆不能如她愿。最后戏剧性的稀里糊涂的领了证。我觉得当岁月沉淀下来,周晓白会明白,她和张海洋是最合适的,和张海洋在一起也是最幸福的`。
张海洋,我觉得他是这个剧中最适合结婚的。他是一个忠诚于友情和爱情的人,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
郑桐和蒋碧云是我挺羡慕的一对,夫妻一心,同甘共苦,没有被现实中的任何困难打倒。
秦岭,在这个剧中是和钟跃民思想最像的一个人,我觉得她是一个很理智,思想很前卫的人。但她终究是个女人,她终究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的,她不会像钟跃民那样一直“轴”下去,于是和楚良去了美国。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六
因为以前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里面的人物有了初步的印象,对于我看这本厚厚的原着就很有帮助。
应该说,这个电视剧拍的非常忠实于原着,演员也已经把人物诠释的非常好。
这群高干和部队高级将领的儿女,在那个完全是红色背景的年代,形成了那个时代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周晓白,她对爱情的忠实和执着真让我感动。她和钟跃民漫步在颐和园的西堤,那一天他们说过的每、每一个细节,都一辈子印刻在她的心里,再也没有消失过。
鲜血、浪漫集于一身,他是“背着菜刀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的血色浪漫。
他下乡到陕北农村,在那里要过饭,即使是要饭,也可以那么开心,也可以被推选为丐帮帮主。他饶有兴致的信天游,并在那里爱上了让他真正心动的女人秦岭。
他到部队,享受那种侦查兵生涯。
退伍后,没有找正式的工作,却干起了煎饼摊儿。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安分的人。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认真过,但是又比别人更加投入地体验每一种生活方式。
他曾经对周晓白说过,我将来的爱人,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即使是去要饭,她也会和我一起高高兴兴地去要饭。然后我们在阳光下找一草窠儿,互相抓虱子玩。如果我这样生活过腻了,想要去神农架逮野人什么的,她也会高高兴兴的和我去。这就是我想要的妻子。(这段话是我凭记忆写出来的,非原着原话)。
我看到这里,非常伤感。其实我是非常希望晓白可以和他共度一生的,但是我也明白晓白并不适合他。他太怕安安稳稳的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他渴望变化。
晓白,一直到婚后很多年,仍然忘不了跃民。那种她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爱……。
晓白是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
也正是秦岭对跃民本性的足够了解,使她没有选择跃民做丈夫,而是选择做情人。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七
轻微的熬了几个小夜,看完后在走廊吹了会过境的台风,昨天的放肆还没来得及清理完现场,这会的"山竹"却已经像一个少女一样娇柔了,我跟钟跃明谈了两天的恋爱,在今天我两的缘分走到头了。
最近我的情绪超乎寻常的稳定,在各个通讯平台新闻报道微信朋友圈的渲染下一只张开大嘴准备吃掉广东广西香港澳门的小可爱以每秒几百千米的速度步步逼近时,我竟有点期待,这两天所有的豁然开朗都是这只可爱的洪水猛兽带给我的,昨天早上好朋友惊恐的给我打电话说上班路上遇到车祸现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在眼前变得血肉模糊,愚蠢的问题来了,一个殡仪专业的学生在出社会后竟然问我,人为什么会死?我没有回答。
《血色浪漫》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钟跃民等人或者说是作者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无论是父母被捕、家被抄、下乡插队、参军转业、下海经商、国企的经理或煎饼果子摊的老板无论何种职业何种状态都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而被爷爷带大的憨娃、全家使出浑身解数才当上兵的吴满囤、在部队各项表现全优而后时运不济的宁伟等人的命运,又反面表现出生活也不是热爱就足够了,还要有所期盼。憨娃八岁时在一团漆黑的旷野里钟跃民的背上死于急性阑尾炎,他的所有期盼就是吃一顿酸汤饺子却未能如愿。憨厚老实的农村孩子吴满囤,害怕自己因为在战场上被俘毁掉全家人的一生而牺牲了自己。最适合当兵的宁伟因为"见义勇为"了一对正在打架的夫妻,而被迫从部队复员,之后又被人骗走用信誉借来的五十万而背上人命的债从此成了亡命天涯的杀人犯。
"当一个人的希望全部破灭时,再活着就显得多余了"。
人为什么会死一点都不重要,也不管怎么死的,总之活着的事情都想不明白,就不要给自己增添思想包袱了。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八
第一次接触《血色浪漫》是在高中的某个寒假,那时上硕士的堂哥总在电脑上看《血色浪漫》电视剧,并推荐给我。当时并不喜欢那样体裁的作品,于是就没有去深入了解它。大一的假期呆在家里无聊,翻出了它,走进了都梁的世界。毫无防备,几集过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部作品,于是一发不可收拾,从大一到现在三年的时间里,我看了三遍电视剧,一遍小说原著,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每次都感动到稀里糊涂。
自我认为,《血色浪漫》吸引我的`地方在于他的故事情节,这是一部讲述文革时期年轻一代人成长的故事的小说。虽然时代不同,但是故事情节主要从友情、爱情、人生等永恒话题展开,小说中青年人坚定的友情、梦幻般却极易破灭的爱情、游戏人生的情怀无疑引起了年轻的我深深的共鸣。
文革时期成长起来的“老三届”一代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周晓白等,有因为父母政治问题时期混世顽主的生活(就是在这个时候周晓白闯入了钟跃民的世界,才发展出后续的一系列故事),有父母平反后陕北插队、部队当兵的故事、也有复原之后重新打拼的乐趣抑或是幸福。无论在什么时候钟跃民游戏人生的观念总是带给他无限乐趣,在心理平衡之后他总是可以把一切工作都做的相当优秀,成为团伙中的领头羊。
今天我主要与大家分享由《血色浪漫》引发我关于人生的思考,不同主人选择不一样的人生,钟跃民选择游戏人生。初中毕业的他当了几年的“小流氓”,打过架,拍过婆子;去陕北插队,讨过饭,放过羊;去当兵,顶过领导,立过功;卖过煎饼,智斗工商局;蹲过监狱,跑出租,拉野鸳鸯,开过饭店……最终他加入了反恐组织。他的一生就这样过了,一直在路上,在他眼中不同的生活方式只不过是不同的游戏罢了,其间并没有多少差别,于是他不管干什么都享受在其中,做生活中最快乐的人。正如他蹲在监狱里都能过得有声有色,没有丢掉心中的希望,于是说他是一个牛人。
纵观全书,初中毕业大伙都是一起打架、拍婆子的少年,多年后差别惊人。也许这就是选择,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适合自己才是更好。正如钟跃民和张海洋算是早年生活方式极为接近的两个人,但却在复原选择职业上出了差别,以我看这就是性格差异的结局。自我感觉,自己拥有和张海洋一样的性格,但却想走钟跃民一样游戏人生的道路,生,就生的快乐,重要的是过程,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做最好的自己,摒弃世人的闲言碎语!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九
马塞尔、普鲁斯特说过: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前一阵时间刚好充裕,受《亮剑》影响,又仔细阅读了都梁的另一部作品《血色浪漫》。作品主要讲了从文革到21世纪的时间段里一群部队大院孩子的生活成长经历,这里面的很多内容深入思考后都能引起我内心的共鸣,所以说谈不上一些纯粹的读后感,只是认识并找到了一个定义更加清晰的我。
情义。
先俗点,说说被当今社会过于夸大宣扬的感情。看看主人公钟跃民对待感情的态度吧!他在陕北插队时对蒋碧云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故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别人的老婆。蒋碧云反驳说: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就没有真情了。这时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可以看出在现实面前钟跃民对爱情很冷静和理性,我也很认同这样的观点,因为我认为相恋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相爱相恋可以无条件地去轰轰烈烈甚至去作,但是婚姻是有条件的。花朵需要适宜的环境才能生长,婚姻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成功。人生遇到的每个人,出场顺序很重要,很多人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就会有不同的结局,在合适的时间遇到是天时。以过来人角度讲异地恋真的很辛苦,我当然不是反对异地恋。既然要结婚,两个人最好不要聚少离多。空间地域相近,这是地利。结婚嘛,最重要的肯定是感情啦!所以聊的来,玩的开,能有感情的过日子这是人和。
除了感情,在其他情义上,钟跃民并不是很理性,而是一个很容易感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等等,这里的每个细节都能让他流泪。在这些细节里我看到了他的单纯和义气,他的单纯使他内心情感世界很丰富,他的义气使他能结交到真心的哥们。综合这两点,我给他的总结就是一个浪漫侠义之人!这样的人,在人群中往往是具有感染力,凝聚力的。我们在现实工作中需要这样的感染力和凝聚力,这是是团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
思想与文学涵养。
钟跃民不是一个纯粹的顽主,他的思想与文学涵养同样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钟跃民开始这样理解,作为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人们才能只听凭于心灵的召唤,而不被肉体的欲望所控制?走在人群中,他常常强烈的感受到,中国人的心灵还和中国人的历史一样,在功利主义和隐逸之间茫然徘徊,使人世变成没有理智的掠夺,使出世变成失败的藏身之所。在这样的群体里,最容易形成时尚和潮流,所有潮流得到流向,都是一元化的价值取向,所以我们的心灵总是一架失去控制的马车”。对于这段话我感同深受,我时常感觉现在社会太浮躁。我很难想象以前的“杀马特”“非主流”怎么会形成潮流,无非是一些追求表面个性的浮躁之人所做。而一些跟风之人只是觉得看上去很立异,就盲目模仿形成风气潮流,这些人并没有真正了解认识事情的本质。这两种人在我看来内心都是很空洞的,并没有建立正确的三观和坚定的信念。人生不过是一个“悟”的过程,当你“悟”出的境界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才能看到事情的本质内容,才能得心应手的待人接物。我希望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能继续有所“悟”,有思想。
钟跃民是一个思想境界很高的人,这样的境界和认知也能使他对感兴趣的事物上达到一定水平高度,文学就是其中之一。钟跃民文学素养之高可以说是贯穿作品的一条暗线,许多情节因之展开。以他欣赏《船歌》时的想象为例:“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这幅画面让在场的人无不受感染。我分析看来,正是如此高的文学素养才使他的生活品位与格调也很高,同时也是他自信的来源之一。对于读过一些文学作品的我来说,知道读书的好处,我想我以后会坚持阅读的习惯。因为我想提高自身的境界与文学素养,再大胆点说,在文学上我会当一名浪漫主义诗人!
生活态度。
这部作品给我最大的感触与收获就是主人公的生活态度:父亲文革被隔离钟跃民没表现太多怨恨与消极,而是潇洒快乐的当起了小有名气的顽主等待机会。去陕北插队离别时他不像大多人一样沮丧流泪,一句“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更是豪迈。而他在陕北的生活也应着这句话;没饭吃带头要饭,学习陕北民歌,与秦岭相爱······虽然贫穷也照样活的精彩。当兵后苦练本领,从一个刺头兵成为侦察营长,立下诸多战功。退伍后生意经营的有模有样,最后过上自己的理想生活。“顺其自然,活在当下”这八个字在钟跃民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也是我学到的宝贵东西。人一生要经历的太多,大多都不是自己所想要的。这时我们就要乐观,活在当下,积极投入,无论做生么都要做的出色。所谓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切不可用消极的态度去面对。当然“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是不能把远虑经常放在心上,脸上表现出一脸事故的样子,否则远虑就可能成为你的近忧。活在当下并不是安于现状,它的意义就是把眼前事情做好,为了以后远虑的到来能好好应对,为了实现自己的终极理想。这些话都是我从中感悟收获到的最有用的东西。
血色是现实,浪漫是理想,血色浪漫就是在现实与理想中去生活,体会人间各种滋味。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这些就是我从作品中所想到与感悟的东西。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十
递牙者,掰之啊秦岭:上次你们在县城帮了我,我该怎么感谢你们啊钟跃明:只要不以身相许,怎么感谢我们都接受.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人生的至高境界也。
对待自己的阶级姐妹,就不能关心一下?
革命需要造就下一代接班人嘛!
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这分。
就你还当流氓呢,真给流氓丢人,出去以后好好练练,别净给流氓丢脸。
靠劳动吃饭,永远不丢人。
可还有这么种情况,狗熊本来不在意,因为对狗熊而言,掰棒子本是一种嗜好,并不一定要吃,就算是掰着玩吧,可有的棒子却当了真,主动把脑袋伸过去,狗熊当然来者不拒,于是棒子就提出进一步要求,要狗熊停止掰棒子的嗜好,一辈子只吃这一根棒子。狗熊当然做不到。”
马主任,千万别对钟跃明这小子手软,先灌辣椒水,再上老虎凳,一下垫八块砖,千万别使美人计,这孙子肯定将计就计.
民:您别客气想要什么尽管说我是真心实意想贿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