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应该明确目标和预期成果。了解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选择最佳的方案。我们希望这些方案能够对您的问题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启示。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一
清明节来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二
我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当前森林防灭火形势,传达上级关于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要求,对当前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措施上高效有力,各司其责,严守纪律,严防死守,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重点区域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张贴防火宣传标语,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向广大群众和回乡扫墓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值守期间,对进入林区的扫墓群众进行文明祭祖、防火安全的宣传,倡导群众文明、安全祭祖,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沙堆镇将继续压实压细人员责任,落实落细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稳定。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三
为全面做好2021年“森林防火加强周”森林防灭火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相关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以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加强周”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一)全面铺开宣传攻势。通过微信平台、手机信息、悬挂横幅标语、宣传车、大喇叭、发放一封信、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大力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采用书写奇文、寄语、“云祭祀”等形式文明祭祖。
1、入户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和《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告知书》在村民阅知后签名确认,回执资料由村统一保管。
2、镇、村、部门工作人员带头签订清明文明扫墓《森林防火承诺书》,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不在山上扫墓祭祀时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不在森林防火区组织、参加各类野外用火活动。
3、扎实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上一堂关于森林防火的思想教育课,教育学生监督家长文明祭祖、遵守禁火令。同时发动各中小学校教师充分利用微信群、线上教育开展好有关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
4、利用led显示屏、户外宣传车、大喇叭、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全面铺开户外宣传。每个卡口、检查点必须悬挂横幅标语、张贴禁火令和案件警示通报,配备手提喇叭宣传。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市场监管,加大专项执法查处力度,组织清理违法违规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抓好易燃易爆物品的源头管控。
(三)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举措。
1、包山头。严格落实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护林员巡查签到及日报告措施,全面开展巡山巡查。
2、守路口。重要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栏)、推广使用防火码,收缴进山火种,做到逢车必检、逢人必查。
3、盯重点。各村(社区)以“文明安全祭祀”为重点,对属地私坟登记造册,对私坟集中区域和林区内坟墓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倡导村(社区)民文明祭祀,禁止在林区内烧纸钱、放鞭炮。一要盯住私坟集中区域和林区内年年祭扫的坟墓和神坛、庙宇;二要盯住重点林区、重点山头;三要盯住重点人群,进一步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进行排查登记,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和属地管控责任;四要盯住林区及林缘30米内公路、电力、电信等施工作业现场。
4、签责任。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小组逐级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镇与林区生产、经营、施工单位和林区其他经营主体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村民小组与村民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镇与护林员签订合同书。
5、打早小。一是早报告:落实护林员、村民组织每日巡山护林职责,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负责人,村(社区)在组织扑火的同时上报镇应急指挥中心(0762-7621180),镇半专业扑火队接报后即刻出发扑救;二是早响应:“森林防火加强周”期间,半专业扑火队要集中备勤保持待命状态,同时做好物资器材准备,确保及时响应;三是早处置:接报森林火灾后,镇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扑火行动,并向主要领导汇报现场火情。
(四)开展“五清”行动。一是整治集中连片纯松林周边的可燃物隐患,清理林区的接壤的林边、地边防火区30米内的可燃物隐患;二是对已建成的生物防火林带、道路隔离带进行清理维护;三是清理防火内电力、电信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施周边可燃物隐患;四是清理道路沿线边坡可燃物隐患;五是清理连片坟地周边可燃物隐患。
(五)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体制机制调整过渡、机构改革等因素,进一步修订完善镇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火情发生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六)加强值班值守及应急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有火必报,确保信息畅通,火情报告和处置按照《中坝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中府〔2021〕9号)执行。镇半专业扑火队清明假期要进入全天候临战状态,坚守待命,确保随时投入战斗。同时要对防火设施、通讯工具、扑火器具、运输工具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应急处置安全、迅速、高效。
(七)加强执法查处力度。强化灾前打击查处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派出所要迅速介入,紧扣当前开展的“猎火行动”,对违反禁火令及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违章就罚,坚决把野外违法用火的势头压下去。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筑牢森林防灭火责任屏障。
(二)各司其职,严格履行职责。镇、村、部门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全面进入战备状态,适时集结,超前布防,凝聚森林防火合力。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迅速组织人员快速出动,集中力量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强化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凡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因工作失职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中坝镇2020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问责实施办法》(中委〔2020〕32号)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四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全力以赴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宣传教育,从严管控野外违规用火,积极稳妥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从严管控全县林业用地及林缘300米范围,清明祭扫人员点香点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祭祀用火行为;春耕生产群众焚烧秸秆、烧甘蔗叶等农事用火行为;踏青春游人员野炊烧烤、林区吸烟等随意用火行为。
(一)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28日,镇村两级要完成动员部署,特别是宣传氛围营造、进山火种检查、坟头墓地看护以及督查巡查、驻村督导、应急处置等重点防范措施和人员要全部落实到位。
(二)严管阶段。4月3日-7日,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要按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工作制度以及既定工作部署,全力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综合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我县清明节期间林区安全稳定。
一要全力营造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大文明祭祀、林区禁火舆论引导;林区乡镇和有林单位要派出宣传车辆,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违规用火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类检查站要播放禁火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对进山入林人员面对面教育劝诫,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
二要从严管控野外用火。一是全县干线公路和林区村口、路口、沟口各类检查站卡要落实精干力量,层层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携带火种及易燃祭品进山入林。二是全体瞭望观测和巡山护林人员要全时段、网格化地密切监控林区,特别是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坟头墓地集中区的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确保隐患早处置,火情早报告。三是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坟”的管控机制,拉长战线、延长时间,严看死守,特别要盯紧看死返乡祭扫人员和林区孤坟、散坟、老坟,确保不出问题。四是镇级扑火力量要靠前布防,对重点站卡和火情多发区域实行重点管控、巡查。五是公安机关要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形成震慑,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三要深入督查工作落实。清明节期间,县镇领导、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多批次地深入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督导检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造势、火源管控、应急备战等情况。要重点查、反复查,加大督导力度和密度,推动森林防灭火措施和责任有效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全过程跟进督导整改落实。对涉嫌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要切实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情况发布,遇有大风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有降水气象条件要积极组织人工增雨作业。二是县、镇两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齐装满员、高度戒备,并结合本地区林情火情特点靠前布防或分区巡查。三是遇有火情发生,当地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快速调集优势扑救力量,在确保人员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将火情扑灭在初发阶段。四是扑火救灾要统一指挥、明确责任、令行禁止,严禁违反《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组织扑火队伍在危险地形、危险时段和危险火环境下扑火作业,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清明节期间,林区人为活动增多,野外用火隐患严重,历来森林火情火灾多发。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率先垂范督导检查,发生火情要亲临现场组织扑火救灾,高位推动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落实。
二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坚决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统领,压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组织管护责任制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特别要管好一线巡查检查和巡山看护人员,既要把每个坟头墓地、山头地块、村口路口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更要加强督导检点,防范履职不严出现工作漏洞。
三要进一步严格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县、镇两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坚守防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值带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位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此外,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务必于3月27日前,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表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五
提前部署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争取清明节期间实现无森林火灾,火警,张x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岳阳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
以十九大。
精神。
为指导,全面构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打造生态强镇,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以宣传为先导,以防控为抓手,以安全为目的。建立起“政府负责,村组主体、群众参与、部门联动”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多措并举,把宣传送进百姓家。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人人积极参与、人人主动防火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而告之。清明防火期张谷镇林业站每天都要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大势宣传,并在火灾易发地段、交通主道、人群集居地、山林入口等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村里早晚要广播一次,护林员要加大巡山力度并要喇叭喊话,喊话内容为“清明扫墓,文明祭祖”;“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野外用火”等二是加强学校宣传教育,齐心协力。镇森林防火指挥要组织专人到学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要组织小学生开展游行宣传,要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要包村组。镇联村干部要包村组、组织村支两委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三是防火检查站要设在路口。清明期间是群众上山踏青、旅游、休闲和上坟祭祖高峰期,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抽调林业站工作人员、镇干部,要在兰陵村入口处路段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发放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各村也要在村主要路口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护,把路口、守坟头、管,严格检查、死看硬守,杜绝火种进入。四是。
党
员干部要责任到地段。各村坟墓集中地、火灾易发地由各村。
党
员干部负责,对清明节期间焚纸、上香挂坟地进行巡回检查,教育和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五是重点人员监管要到位。各村加强对痴、呆、傻及智障等特殊人员和重点防控人群的监管,防止意外失火发生。
3、严阵以待,把队伍用在实战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任务艰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张谷英镇要做到:一是扑火队伍严阵以待。张谷英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和各村的防火应急分队要24小时全天待命,并要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调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救灾目标。二是扑火装备完好无损。林业站要对扑火机具、通信器材和防护装备进行检修,有故障的扑火机具必须尽早排除故障,排除不了的`报县防火办请求技术支持,必须保证扑火器具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二是督查管理制度。清明防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的要求将不定时到各村督查,对防火工作实施不到位、扑救火灾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厉问责。三是有火必究制度。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的统一要求,张谷英镇公安派出所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派出所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象,控制火灾肇事者,掌握了解案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移交县森林公安局。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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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六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方案如下: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七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八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根据省、市、县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强化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宣传教育,从严管控野外违规用火,积极稳妥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从严管控全镇林业用地及林缘300米范围,清明祭扫人员点香点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祭祀用火行为;春耕生产群众焚烧秸秆、烧甘蔗叶等农事用火行为;踏青春游等人员野炊烧烤、林区吸烟等随意用火行为。
(一)部署阶段。3月20日-4月2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要完成动员部署,特别是宣传教育氛围营造、进山火种检查、坟头墓地看护以及督查巡查、驻村督导、应急处置等重点防范措施和人员要全部落实到位。
(二)严管阶段。4月3日-7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要按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工作制度以及既定工作部署,全力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综合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林区安全稳定。
(三)总结阶段。4月8日-9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效,对存在问题要强化措施,及时整改;有效做法要深入挖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工作总结于4月9日前报送到镇森防指办公室。
一要认真抓好宣传教育。要加大文明祭祀、林区禁火舆论引导;林区村(社区)和有林单位要派出宣传人员或宣传车辆,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回广播《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湛江市禁火令》《徐闻县加强林业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违规用火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安全一堂课”教育活动;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播放禁火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对进山入林人员面对面教育劝诫,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
二要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林区村(社区)和有林单位要深入林地排查森林火险隐患,并对排查到的森林火险隐患进行造册登记,对林木下落的干枯枝叶和林边可燃易燃垃圾以及其它隐患组织力量清除干净。
三要认真抓好野外用火管理。一是全镇干线公路和林区村口、路口、沟口各类检查站卡要落实精干力量,通过层层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杜绝携带火种及易燃祭品进山入林。二是全体巡山护林人员要全时段、网格化地密切监控林区,特别是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坟头墓地集中区的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确保隐患早处置,火情早报告。三是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坟”的管控机制,拉长战线、延长时间,严看死守,特别要盯紧看死返乡祭扫人员和林区孤坟、散坟、老坟,确保不出问题。四是村级扑火力量要靠前布防,对重点站卡和火情多发区域实行重点管控、巡查。五是派出所要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形成震慑,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四要认真抓好应急准备。一是镇应急办要加强天气情况的转发,遇有非常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二是镇、村两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齐装满员、高度戒备,并结合本地区林情火情特点靠前布防或分区巡查。三是遇有火情发生,当地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快速调集优势扑救力量,在确保人员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将火情扑灭在初发阶段。四是扑火救灾要统一指挥、明确责任、令行禁止,严禁违反《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组织扑火队伍在危险地形、危险时段和危险火环境下扑火作业,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要认真抓好督导检查。清明节期间,镇领导、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多批次地深入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督导检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造势、火源管控、应急备战等情况。要重点查、反复查,加大督导力度和密度,推动森林防灭火措施和责任有效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全过程跟进督导整改落实。对涉嫌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清明节期间,林区人为活动增多,野外用火隐患严重,历来森林火情火灾多发。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率先垂范督导检查,发生火情要亲临现场组织扑火救灾,高位推动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落实。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统领,压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组织管护责任制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特别要管好一线巡查检查和巡山看护人员,既要把每个坟头墓地、山头地块、村口路口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更要加强督导检查,防范履职不严出现工作漏洞。
三要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镇、村两级主要领导要坚守防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值带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位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此外,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于3月21日前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表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九
20xx年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森林防灭火的关键时刻,为扎实做好今年我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密防守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10日《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召开20xx年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体成员第一次会议的通知》(粤森防指〔20xx〕1号),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森林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及镇委、镇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麻陂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一)成立指挥部。
为进一步压实清明节日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现成立麻陂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现场总指挥:张国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胡伟(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桥辉(党委委员)。
成员由镇林业站、专职护林员、消防大队及各村有关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站,由黄桥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李尧金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和组织落实日常工作。
(二)划分片区。
实行片区划分管理,具体划分及负责人如下:
1、宝溪村林区。
负责人:陈小虎。
2、三科村林区。
负责人:钟振生。
3、曲潭村林区。
负责人:温竞君。
4、塘尾村林区(下博小组、佛陂小组)。
负责人:李火东、李荣芳(贫困户)。
5、塘尾村林区(茜坜、柏新、塘新、牛之峡、塘一)。
负责人:张才桂。
6、塘尾村生态林区(罗坑径水库、横茜村、长塘小组)。
负责人:陈赐明。
7、坳头村林区。
负责人:张吉庆。
(三)其他工作组。
设置机动巡查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如下:
1、机动巡查组。
负责人:李尧金。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陈涌颖。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镇、村两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则追责”制度。即日起至清明节前,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通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开展镇、村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组织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等,采取一切措施,全力抓好清明这一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微信、短信、宣传牌、宣传单、横幅标语等形式持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森林防火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镇包村干部与村干部一起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与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社区乡村结合起来,倡导植树祭祀、无烟祭祀和鲜花祭祀。同时加大森林火灾查处案例反面警示宣传教育,警醒广大干部群众,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全民森林防火氛围。
(三)加强巡山,严管火源。
指挥部各小组成员要紧密联系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持续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清明节放假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组织专职护林员加强巡山,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燃烧田基杂草、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香烛等。各村(社区)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墓地集中林区、旅游景点、垃圾场等,并自行整改,切实将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地块,坚决管住火源。清明节前,指挥部各小组成员成员按各自挂钩的片区自行落实检查。
(四)严阵以待,科学扑救。
根据《博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完善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办法,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障等各项准备工作。若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报告指挥部进行统筹安排。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接到山火报告,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镇卫生院应迅速出动急救车辆,森林公安要从快从查处火灾案件,快速出击、快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力争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值班,畅通火情。
清明节防控期间(4月4日至6日),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全天24小组值班。各负责片区护林员需恪尽职守,做到严防死守,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清明节期间,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30前报告镇林业站。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xx县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引导文明、安全祭祀,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五包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县直单位齐抓共管、全乡人民积极参与支持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确保全乡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清明期间实现零火灾。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3月16日至20日)
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和《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见附件1),细化工作任务,准备宣传资料,添置、维修扑火装备等。
按照划定并上报的重点管理区,由全乡统筹确定村口、路口检查站点设置,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严格按照《xx乡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区域和各级网格工作职责,具体人员分片包村组、包山头和包坟墓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4月5日)
2021年3月25日前,对各村和护林员排查上报的火险隐患,乡财政安排森林防灭火专项经费,组织人员对坟墓场周边的杂草彻底清理干净,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
在2021年3月30日前,乡森防办组织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在赶集日设点发放宣传单,深入所有村组、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倡导文明安全祭扫,广泛告知人民群众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及焚烧香纸蜡烛等祭祀物品;乡总校要组织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在2021年4月1日前,全体乡干部职工开展走访宣传,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见附件2)。3月31日前,全体乡干部职工利用调休时间或周末时间,分批次开展回原籍祭扫、走访宣传森林防灭火活动,并将走访回执交至乡森防办汇总上报(联系人:钟兴法13975585411)。3月31日前,按照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分片包组、护林员分组包户的方式,全乡建立对长期在家从事农事活动、60岁以上的农户,“一老一小”和痴呆傻特殊人群责任监管体系,实行一对一结合宣传和监管,将清明安全文明祭扫传达到每家每户。对外出务工等在外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采取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清明文明祭扫的相关政策告知到位;乡政府每天会通过短信、微信的形势发送近期天气和森林防火等级。
2021年3月31日前,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村级护林员和村组干部举办一期森林防火专题培训。并按上级要求,做好清明特防期间扑火物资的预算和采购,确保乡级储备200人以上、村级储备30人以上的扑火物资,确保储备物质满足实战需要。
一是乡应急办牵头组织安监员联合迎春派出所、黄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加强对销售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的商店及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突击整治。二是加强火源管控。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特别加强对散落在林区、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和中午前后等用火高峰时期等野外火源的监管,坚决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林区。三是加强人员监管。4月2日—5日,全乡13个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清明文明祭祀、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岗点,对进山祭扫人群,劝导、收缴火种和易燃物品,杜绝火源进山,对“一老一小”和痴呆傻特殊人群,进行宣传劝导和跟踪监管,清除火险隐患;乡政府准备20人以上的维稳劝导人员,同时每个村准备5名以上的劝导维稳人员。
(三)总结反馈阶段(2021年4月8日----12日)
各村支部(总支)要认真总结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2日前报乡森防办。
三、组织领导和人员分工分组
成立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张勇任政委,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肖圣敏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黄良洪任副指挥长,其他党政领导、黄沙林业站站长刘林、迎春派出所所长张志斌,乡党政办主任李立文、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钟文帅、林业专干钟兴法、各村委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会支书为成员。
(一)值班备勤组
组长:邓艳妮
副组长:李立文
成员:肖永涛吴婷
工作职责:乡村两级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
值班戒备期限:2021年4月1日-4月5日
人员安排:坚持每天有一名党政领导带班,值班备勤人员不少于2人,确保应急处置正常开展。
(二)火源管控组
组长:肖圣敏
副组长:黄良洪陈艳刘建华张世锦
黄章军王小华邓艳妮
成员:县直单位抽调下派人员,全体乡干部、村干部
工作职责:加强对进山人员的火源管理,在设置的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发放鲜花、树苗;收缴火种、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等易燃物品;宣传安全文明祭扫,劝阻祭祀扫墓人员不携带任何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物品上山。
设置森林防火临时站点期限:2020年4月2日-4月5日(每天7:30-17:00为重点防护时段)。
(三)火情处置和督查组
组长:黄良洪
副组长:李立文钟兴法
工作职责:督查各站点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组织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负责本辖区森林火情火灾的处置;乡森林防火专业队伍(乡年轻男干部职工、村护林员)负责全乡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处置。
(四)涉火案件调查侦破组
主要由上级森林公安做好涉火案件的侦破工作,乡村两级全力协助提供各种线索,切实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肇事者。
(五)维稳组
组长:刘建华
副组长:钟文帅各村支书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各设卡站点清查工作的秩序,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各村委会和乡直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形成乡党委书记、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全乡及各村委会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凝聚森林防火合力,认真履职,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委会保持高度警觉,全面进入战备状态,适时集结,超前布防,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迅速组织人员快速出动,集中力量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没有扑火经验人员参战,确保安全有序。
清明节期间乡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两委全体干部、各村护林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人员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凡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因工作失职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亲属有违规野外用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连带追责处理。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一
清明节期间祭祖扫墓、春耕生产、踏青春游等林区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决胜阶段,为防止各类风险交织叠加,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国家、省和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统筹做好清明期间疫情应对和森林火灾防控扑救各项工作,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服务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大局。
(一)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南》,各村(居)委会一线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要落实到位,任务要分解到位。镇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预防职责,深入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安委会要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及时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要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
(二)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一是要排查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织密防线,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风险区(点)的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二是要包山头地块。各村(居)委会要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积极劝导祭祀聚集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要将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是要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在林区、风景区等门口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立检查牌,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测温登记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四是要加强执法处罚。要协助上级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逻取证和强化执法,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村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各单位的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物资保障准备。各单位要在清明节前补充充足扑救物资,为护林员制作“护林员”袖章和采购二号工具。护林员巡查时要配带“护林员”袖章和带上二号工具,及时对扫墓违规用火进行处置。
(五)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居)、单位负责同志必须各有一人在岗带班。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认真吸取四川凉山和佛山高明森林火灾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三)强化问责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不到位、部门监管走形式、有法不执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做好20__年度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现结合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以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构建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为抓手,切实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提高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确保全乡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坚持“辖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谁经营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最大限度地遏制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减少森林火情、火灾次数和损失,在火情、火灾事故的扑救处置中要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形成“党政同责统揽全局、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干部职工踊跃担当、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抓好各自工作责任的分解落实,真正把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任务量化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相互沟通、通力配合的责任体系,使森林防火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防,项项有措施,全部有落实。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群防群控到位。严控野外用火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要因地制宜,因情设防,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和火源管控的“细、严、实、密、快”五字方针,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管理火源。一是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协同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林业站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防治和早期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加强对全乡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的建设工作,开展防火专项演练,全面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乡供电所要加强对穿越林区输电线路的日常检修维护,严防断线、短路、脱瓶等故障引发林火;公路和交通单位要加强林区公路的管理,严防因清扫焚烧落叶、蒿草引发林火;民政办要落实好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返工作,防止该类人员在外过夜点火取暖引发火情;兽医站要落实好牛羊牧工、林区范围内养殖户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学校要抓好“五个一”活动的开展,把“小手拉大手”活动落到实处,达到“提高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森林防火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保证防火物资储备充足、人员到位,确保体系健全、防控严密、响应及时。二是要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特别是加强对“七种人”和外出返乡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建立台账,明确监管人,监护人,确保监管对象清楚,监护措施到位。三是对重点地段实行重点防范。险情较重的地段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险情易发的村和林区主要路口,要长期设站设卡,逐一登记,坚决杜绝火种入山。四是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全力以赴做好责任区的护林防火巡查宣传工作。五是各村、塔沟林场及十里派出所要认真排查、严厉打击采用高压电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人员,严防伤人和引发森林火灾事故,要加大对野外用火的惩处力度,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营造防火高压态势。六是各包片、包村干部要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护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要经常对所包片村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切实履行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职责。七是塔沟林场要全力配合乡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优势,积极响应,全力配合完成扑火任务。八是涉林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防火教育,严禁带火种入山,在林区作业要设立醒目的防火警示牌,施工设备要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组建临时灭火队伍,配备必备的`灭火器材,确保应急所需,有输电线路的必须加强日常检修维护,严防断线、短路、脱瓶等故障引发林火。
(三)提高广度深度,确保宣传教育到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通过铺天盖地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发挥带头宣传作用。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护林员要佩戴森林防火红袖章;要经常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亲自向村内群众做宣传教育工作;要勇于同野外用火行为作斗争。让辖区群众时刻感受到“护林防火,全员在行动”的浓厚防火氛围。二是要发挥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的作用。一方面各村要在入山路口、各自然庄、重要交通沿线、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悬挂护林防火横幅,刷新刷写固定型、规范化防火标语,悬插防火旗,向农户发放宣传资料,与农户签订责任状、发放告知书,召开护林防火会议,利用村内大喇叭广播警示案例;林业站要充分利用防火宣传车辆加强巡查;护林员要充分发挥摩托车车载小喇叭作用,巡回宣传,充分发挥线下宣传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村民群等线上媒体,发挥线上媒体宣传便捷、高效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三是发挥节日宣传的作用。在加大平时宣传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清明节、十月初一、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利用农村集会、庙会等地方民俗节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地加大护林防火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护林防火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四是要发挥警示宣传的作用。对以往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过广播、张贴检查等形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对火灾肇事者,要进行曝光,以身说法,起到警示震慑作用。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野外用火的严重后果,提升防火意识,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野外用火。
(四)突出重点领域,确保隐患清除到位。结合安全生产“三年攻坚”“三大行动”“三大战役”,重点抓好“五清”隐患治理、穿越林区输电线路隐患治理及打击“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三项行动。
1.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各村要迅速摸排,建好“五清”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在秋收之后组织专业力量立即动手,集中清理农林交错区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及林区道路两旁的秸秆、根茬、蒿草、枯枝、落叶,消除林地边缘可燃物隐患,形成一条安全闭合的防火隔离带,“五清”行动要倒排任务工期,确保10月底全部铺开,11月底前完成80%,12月底基本完成“五清”任务。包村包片干部要加强督查指导,督促所包村(片)高质量完成“五清”任务,并对所包区域“五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林业站负责“五清”工作的全面指导、督查、验收工作。农科站负责秸秆还田、秸秆青储、秸秆回收再利用的技术推广、项目协调、机械调配等工作。
2.开展穿越林区输电线路专项整治行动。各行业监管单位、供用电单位、各村要按照“三管三必管”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煤层气、风电、光电、供电所等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扎实开展穿越林区输电线路的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穿越林区输电线路故障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乡供电所应当制定长效安全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三清单一方案”(即: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对本单位管辖的供用电线路进行集中专项检修,逐杆逐线落实专业检修队伍,彻彻底底来一次隐患大排查、线路大检修专项行动。各村要加强辖区内自用电线路的日常巡检和维护,要建立常态化线路巡检制度,逐杆、逐线、逐瓶、逐台明确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检。各供用电单位、各村要逐杆逐线落实专业检修队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线路巡查检查;对车辆、人员难以到达的区域,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检查。切实按规定要求巡查检修,及时排查治理火险隐患,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3.严厉打击“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各村、林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使用“电猫”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严防伤人和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消除森林火险隐患,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林场应迅速组织各管护站人员和所有护林员开展地毯式的摸排调查,发现偷猎行为和私藏相关设施设备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派出所要快速出警,严肃查处,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五)加强联防联治,确保协作合力到位。开展联防,就是要遵循“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护林联防方针,稳定边界林区生产秩序,加强毗邻关系,坚决克服画地为牢,各自为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狭隘思想,在护林防火上真正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按照“防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尽快通知对方,并积极组织扑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职责要求,服从统一调度,全力为森林火灾扑救搞好服务。同时要加强与临近乡镇的沟通联系,通过见面会、联防会等方式互通信息,相互印证,畅通联防联治渠道,提高联防联治能力,确保我乡及周边临乡森林防火万无一失。
(六)强化值班警戒,确保应急处置到位。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防火期要集中食宿,集中训练,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确保扑火机具、车辆运输、队伍数量、后勤保障等扑火措施有保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护林员、瞭望台人员要坚守岗位,全天候巡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的现象发生。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保持高度警觉,坚守岗位,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所辖区域防火情况。各包片、包村干部在特别重要时段一律驻村,全天候巡查,严禁脱岗、漏岗、作风漂浮、虚于应付等问题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__),并迅速亲临一线组织指挥扑救,严禁迟报漏报。同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指挥安全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七)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入森林防火期,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明工作纪律,深入下去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火灾要及时上报扑救,凡因失职、渎职、有令不行、推诿责任、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延误战机等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