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签订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风险分担。如果您对于合同的写作不够熟悉,可以参考以下小编为您推荐的合同范文。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一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消防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消防系统。
4、工程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四、工程质量及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甘肃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3、安全生产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施工规范的要求,防止事故发生。
4、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天,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
2、工程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
六、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
(1)按合同付款方式提供合同书所规定的全部费用。
(2)指定专人负责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工作,免费为乙方施工提供存放器材的房间及施工电源和施工用水。
(3)负责系统工程项目的组织及验收。(甲方内部验收)。
(4)甲方负责现场设备安装位置的供电,确认布线路、管道等设施的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
(1)负责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的全部工作。开通试运行后向甲方交付系统竣工资料和全套系统的技术资料,按时向甲方交付一个符合技术规范验收合格的系统。
(2)乙方在施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及设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工程如不符合消防验收规范需要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因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在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造成的人为损坏由甲方全权负责。
(4)工程验收:按照消防部门意见,由乙方配合,甲方负责验收。
(5)负责对甲方的系统使用和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
(6)自系统开通运行之日起,乙方提供对系统及系统设备免费保修工作(质量责任限于产品本身的修理、更换或维护,不包括其他人为破坏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人为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壹年后提供优惠服务,系统出现故障后,乙方将在24小时内响应,对一般故障在一天内予以解决,并对设备实行终身维修和系统长期售后技术支持。
七、所有权与风险转移。
在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前,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将货物收回,甲方须承担因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违约金,收回货物的运输及其他费用等。
八、履行期限和方式。
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将设备运抵现场。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时。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而不能施工时。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提供合同规定之相应条件时。
九、系统工程项目延误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或影响进度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应按拖延天数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使工程不能按期交付验收合格的系统造成的损应由乙方负担。
十、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2、工程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以期实现友好合作的目的,协商有分歧时,可提请仲裁机关解决。
3、本合同自签定盖章之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需要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调同意,签具修订撤消合同的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二
甲方在举办并委托乙方负责展馆室内国内标准展架搭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标准展架施工安全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在展览期间的一切活动,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三、展览期间如遇突发情况,甲方应支持、协助乙方在具体标准展位展架方面的变更。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展馆室内国内标准展位展架搭建施工;。
七、乙方在展览期间每天开馆、闭馆时,值班电工对所负责展位展架电线、电具进行例行检查,确保安全。
八、展览结束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
九、此协议书一式三份,消防管理部门及甲乙双方各一份,盖章有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三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乙方的预算书是组成合同的一部分,合同价款经双方确认后,预算范围内所含工程内容一次包死,结算时不予以调整,预算范围以外的洽商变更另行单独结算。
三、工程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本合同工期为____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止。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进场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4)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
(6)隐蔽工程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按时验收的;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四、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1)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现场施工与图纸不符,需增加工程量。
3、工程结算价格调整计算方法:上述引起的任何洽商增减,在洽商签订时双方确定金额,最终工程结算为固定合同价洽商金额,不再另行结算。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五、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六、工程质量。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____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涉及隐蔽或单项工程的,在工程隐蔽或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日,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____日。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或拒绝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4、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七、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自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预付工程总价的_______%,计b:_______元;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____日,按工程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四
消防技术标准是我国各部委或各地方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法定程序单独或联合制定颁发的,用以规范消防技术领域中人与自然、科学技术的关系的准则或标准,根据(消防法)第10条、第11条、第19条、第20条等条款的规定,这些消防技术标准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遵照执行。消防技术标准是消防科学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公安消防机构开展工程建设、产品生产、消防监督的重要依据。对提高消防产品质量,合理调配资源,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是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五
20xx年11月是全市开展“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消防宣传月活动,为了确保此项活动突出重点,紧扣主题,配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今春明冬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结合我院实际,就“119”消防宣传月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检查和宣传活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技能。
首先,全院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五个一”活动,进行了对各楼层各部位的一系列安全检查,紧紧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主题。并派人员参加消防支队在“金桂丽湾社区消防宣传日”活动。
其次,利用宣传阵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知识,发放宣传单,做消防安全板报,让职工、市民提高防火意识和能力。在医院内建立以“消防安全”为内容的宣传栏。
再次,医院安全生产专管人员各负责所管辖区重点要害部位的水、电、暖、门窗、配电箱、消防器材进行定日安全消防检查,对楼房安全通道堆放的杂物和自行车等一律进行清理。并对流动人员宣传消防常识,告戒病友家属人员不要随便动用明火。
通过以上活动,让大家真正认识到“走进消防,了解消防,人人参与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使我们广大职工、群众的消防意识得到增强,时刻牢记“消防安全、警钟常鸣”,为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就医生活环境。
20xx年11月是消防宣传月,我校重视学校消防安全,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消防宣传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活动开展,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专人负责。还按照具体教育局的具体要求,联系本校实施,制定并落实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方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消防宣传活动。
1.成立由李xx副校长任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要求渗透到各自的工作中。
2.利用11月5日早晨升旗仪式,向学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并且还利了科普橱窗、黑板报、红领巾小广播、晨会课,向每一位学生宣传介绍有关消防安全的知识,宣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和自救逃生等消防常识,普及消防法律和消防知识,强化了学生的安全自救意识。
3.要求各班出好一期相关主题的黑板报,进行了评比。并利用第十周的班会课,在中高年级和初中部各班举行相关主题的班队活动。
4.组织全校师生观看了消防安全视频录像,在三至六年级各班选拔3名学生参加消防知识竞赛。
5.在11月x日下午13:40,学校举行了“消防演练”为了使得演练方案安全可行,演练开始前,学校对这次演练的具体操作程序、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作了一一讲解。演练活动中,全校老师组织到位,保障有力,全体同学积极配合,服从命令,在不到2分钟的时间内,师生全部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紧急而有序地从教室撤离到操场中央空旷地带,没有发生任何互相推挤或踩踏事故。整个演练过程井然有序,不仅增强了师生们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提高了广大师生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和抵御、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演练活动结束,各班有秩序地回到教室,班主任就本班参加这次演练活动立即进行分析、小结。
6.以“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消防安全。
7.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完善了学校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把这项工作常规化,结合学校的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高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自救互救、疏散救援的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六
近日,经过一期为期一周的消防标准化培训,我深感收获颇丰。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学到了消防知识,更重要的是懂得了消防标准化的重要性,了解到了自身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这次培训,我明白了消防标准化的重要性。消防标准化是对建筑物、设施以及火灾防护设备和装置等进行的一种规范化管理措施。只有严格遵守和落实消防标准化要求,我们才能提高火灾防范能力,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同时,对于我们消防员来说,遵守消防标准化是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只有时刻保持标准化意识,才能在火灾发生时快速、有效地处置,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其次,在这次培训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消防知识。比如,火灾的分类是如何进行的、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疏散逃生的技巧等等。这些知识对于我们消防员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只有掌握了这些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火灾防范意识。同时,在灭火救援时,这些知识也会成为我们的宝贵工具,帮助我们更加高效地进行工作,确保灾情得到及时控制,减少损失的发生。
再次,这次培训使我意识到了自身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作为一名消防员,我们的责任不仅是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还要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大家的消防意识。只有做到责任到位,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出色。在培训期间,我们不仅通过理论学习,还进行了实际的演练和模拟灭火训练。这使我深刻体会到了临危受命时的紧张与责任感,也锻炼了我在紧急情况下的决策能力和应变能力。
最后,在这次培训中,我认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消防工作需要一个高效的团队来完成,只有团队成员之间相互配合,才能做到无缝衔接。在培训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小组讨论和演练,并且每个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和任务。通过这样的合作方式,我们意识到了每个人在消防工作中都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最好的效果。
通过这次消防标准化培训,我确信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名消防员,我会将所学到的知识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火灾发生时的应对能力,做到科学消防、安全救援。同时,我会继续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七
消防标准化培训是为了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提高应对火灾紧急情况的能力,一旦遭遇火灾,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这次消防标准化培训中,我学到了许多有用的知识和技能,收获颇丰。
第二段:介绍培训内容和方式(200字)。
在培训中,我们初步了解了火灾的成因、蔓延过程以及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要求。通过讲解和案例分析,我们了解到火灾的危害性和高温、浓烟对人体的伤害。在实训环节中,我们进行了逃生和灭火器的使用演练,掌握了如何正确疏散、如何扑灭初起火灾的技能。同时,培训还强调了火灾预防和日常生活中的防火安全常识,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识。
第三段:总结个人收获(300字)。
通过这次消防标准化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火灾的危害性和防范的重要性。首先,我明白了火灾发生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常见的火灾原因主要有用火不慎、电器设施故障等。了解这些原因,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避免制造火灾隐患。其次,我学会了正确的逃生和灭火技能,知道了如何利用逃生通道迅速疏散到安全地点,如何安全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这些技能对于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非常重要。最后,培训还教会了我如何正确使用报警设备,如何与消防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帮助他们快速准确地赶到现场。这些都是我在平常所缺乏的消防知识,通过培训的学习和实践,我逐渐具备了一些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四段:分享培训中的亮点和难点(300字)。
在实训环节中,我们对逃生和使用灭火器进行了模拟演练,这是我觉得培训的亮点之一。通过真实场景的演练,我们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逃生的重要性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在使用灭火器的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些难点,比如判断火源的位置、灭火器的配合使用等。但通过教练的指导和多次实践,我逐渐掌握了正确的操作方法。此外,培训中的案例分析和讲解也非常有启发性,让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了火灾的危害性和防范措施。
消防标准化培训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有重要意义。通过这次培训,我认识到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不足,也更加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未来,我将继续深入学习消防知识,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素养,并将所学知识传递给身边的人,让更多人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同时,我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对消防标准化培训的推广力度,让更多人都能够参与其中,提高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水平。
通过这次消防标准化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火灾的危害性和防范的重要性。通过实践演练,我掌握了正确的逃生和灭火技能,同时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未来将不断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素养。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够建立一个更加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八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四方单位盖章)。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通风防排烟系统主要设备(防火阀、风机等)。
2、防火门及卷帘门等。
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4、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箱、水带、水枪等)。
5、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1、见证取样检验报告(外保温、装修材料及保温材料等)。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规划证复印件、消防审核意见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消防意见整改报告。
(九)工程使用情况说明。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九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行记录、过程中发现误报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服务中心主管并存档。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十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99年5月25日实行)。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0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需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需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0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0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赣建设[2004]25号。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完善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设计,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江西省建设厅、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共同组织设计、装修、质监和消防等方面的技术专家,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标准、规范,参照外省市有关资料,结合我省实际,完成了《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江西省地方标准,编号db36/433-2004,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由江西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解释工作,各单位在使用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
江西省建设厅。
2004年6月22日总则。
1.0.1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歌舞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50m及50m以上的下列室内场所:1.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类场所;2.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类场所;3.网吧、电子游艺厅等游艺、游乐类场所;4.桑拿浴室、按摩院等场所。
2.0.1歌舞娱乐场所的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满足消防法规对防火间距、消防扑救环境、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的规定。
2.0.2歌舞娱乐场所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
2.0.3歌舞娱乐场所宜设置在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应设置防、排烟设施。
2.0.4歌舞娱乐场所不应毗连或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应毗连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仓库,不应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歌舞娱乐场所。
2.0.5歌舞娱乐场所不应设置在锅炉房(包括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机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燃气箱式调压站、发电机房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2.0.6歌舞娱乐场所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2.0.7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需要联动控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机械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歌舞娱乐场所,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
2.0.8歌舞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与其他场所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非燃烧体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非燃烧体楼板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2.0.9歌舞娱乐场所内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非燃烧体,房间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非燃烧体,屋顶承重构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非燃烧体。
2.0.10歌舞娱乐场所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不宜留有缝隙。管线穿越隔墙、楼板的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2.0.11歌舞娱乐场所的包房应开设可开启面积不小于房间地面面积2%且不小于20.48m的外窗,外窗的短边长度不应小于0.9m,且除窗帘外,不应用其他材料遮挡。2.0.12歌舞娱乐场所设在地下一层的包房应将外窗开向具备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的窗井,开窗要求应按本标准第2.0.11条执行。
2散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
3.0.2歌舞娱乐场所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其疏散总宽度,除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另有规定外,应根据其通过人数按不小于1.0m/百人计算确定。
3.0.3设在商住楼或含有住宅的综合楼内的歌舞娱乐场所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应完。
2全分开设置。既有建筑内设置的能满足5人/m总疏散人数需要的露天疏散平台直通室外地坪的楼梯可与歌舞娱乐场所的疏散楼梯合用。
3.0.4设在建筑物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应直通室外。3.0.5歌舞娱乐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该场所的建筑面积按0.5人/m计算。3.0.6歌舞娱乐场所疏散用的楼梯间宜靠外墙设置,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增设正压送风设施。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3.0.7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按照双向疏散的原则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3.0.8歌舞娱乐场所的疏散通道不应设有少于3级的踏步,安全出口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1.40m内不应设置踏步。
3.0.9歌舞娱乐场所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向推拉门,门口不应设置影响疏散的镜面装饰物和遮挡物。
3.0.10歌舞娱乐场所不应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处设置栅栏,不应在外窗安装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固定护栏。
3.0.11歌舞娱乐场所在营业或使用期间应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配有门锁的疏散门应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人员无需借助钥匙或其他工具等即可从内部向疏散方向开启,开启力不应大于130n。
4.0.1歌舞娱乐场所外墙开设的窗口周围2m范围内和窗口下方不应设置采用可燃材料制作的容易造成火灾蔓延的门楼、灯箱、广告牌。
4.0.2歌舞娱乐场所在装修时,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所需的净宽度。
4.0.3歌舞娱乐场所装修设计应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4.0.4歌舞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4.0.5歌舞娱乐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4.0.6除第4.0.4条、第4.0.5条的规定外,歌舞娱乐场所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4.0.6的要求;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4.0.6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4.0.7歌舞娱乐场所除演艺厅和具有卡拉ok功能的包房外,墙面不应设置软包。4.0.8歌舞娱乐场所的演艺厅和具有卡拉ok功能的包房墙面可局部采用软包装修,其填充材料和外面包覆材料均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b1级的材料,且软包面积不应超过该房间墙面面积的20%。
5.0.1歌舞娱乐场所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需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其消防用水量、水压和设置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5.0.2歌舞娱乐场所宜设置消防卷盘,其间距应保证有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地面任何部位,其消防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5.0.3下列歌舞娱乐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设在建筑地下一层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2.设在高层民用建筑中;3.设在单层、多层建筑的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
5.0.4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既有建筑内增设歌舞娱乐场所后,需增设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的,当市政管网压力能满足系统工作要求且引入管的管径不小于dn80时,其喷淋供水可直接由环状市政管网提供;当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小于200m时,其喷淋供水可直接由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干管提供,但其水压应满足系统要求。
6.0.1歌舞娱乐场所消防用电设备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确定用电负荷的等级,并根据负荷等级采取相应的供电措施。
6.0.2歌舞娱乐场所需要双电源供电的用电设备容量在100kw及以下,而又难以从地区电力网取得第二电源时,可从邻近的建筑物取得第二低压电源,否则应设置eps或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6.0.3歌舞娱乐场所的配电线路明敷时应采用低烟无卤型电线电缆,并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暗敷时可采用普通电线电缆,并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
6.0.4歌舞娱乐场所应在下列部位的墙面或顶棚上设置应急照明:
4.消防控制室及其他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场所。
6.0.5歌舞娱乐场所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应保证地面的水平照度不低于0.5lx,连续照明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6.0.6歌舞娱乐场所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灯平时应处于点亮状态,当采用蓄电池的应急灯时,应采用三线式配线,以使蓄电池平时处于充电状态。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1.在非营业时间仅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时;2.可由天然采光识别安全出口和疏散方向时。6.0.7歌舞娱乐场所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和地下层的疏散走道应设置电光源型疏散指示标志。
6.0.8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或靠近出口上方的墙面上,标志的下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当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位于疏散走道的侧面时,应在其前方位置的顶棚下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标志的下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并与疏散方向垂直。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应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6.0.9疏散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的地面上或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2.设置在地面上时,电光源型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0m,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m。
6.0.10悬挂在大厅等大空间场所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能满足人员在任一点均能看见标志,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大于3.0m;电光源型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0m。
6.0.11电光源型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应采用蓄电池组集中供电方式,当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总功率小于1kw时,可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6.0.12歌舞娱乐场所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2.当开窗角小于70°时,其面积应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当采用侧拉窗时,其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面积计算。
3火系统的场所的走道的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h;
2.净空高度大于6m的场所,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h·m计算。
7.0.5地下室设有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
7.0.6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口风速不宜大于10m/s,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管道内风速,当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当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7.0.7机械排烟管道周围有可燃物时,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7.0.8歌舞娱乐场所用于排烟的可开启外窗和机械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墙面的上部。该防烟分区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的机械排烟口或可开启外窗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
7.0.9歌舞娱乐场所应配置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配置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1.每个灭火器配置点配置2具;2.包房内按座位数50%的数量配置。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十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法律、法规,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2、工程地点:xxxx。
3、工程施工范围:泵房外围管网安装,车间远程控制消防水炮安装,车间增补消防报警系统安装,车间防火门及防火涂料。
1、包工包料包验收。
2、结算方式:按现场完成施工工程量据实结算,套用湖南省20xx年《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计算,按总价下浮10%结算;乙方每完成一项分部工程,必须报甲方申请工程量核对,否则将视为无效工程量。
3、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乙方若将工程转包给其他队伍,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所签订合同。
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万元(含税),如果工程总造价超过万元,则按万元支付价款,如果实际工程量低于万元据实调整。
注:以上工期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乙方延期,按每天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计算,累计计算。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施工。在确保验收通过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作主增加不必要的项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解决,不得私自处理。如发现乙方私自处理,必须全部返工,按消防规范进行施工,应达到合格等级,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必须安全生产,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安全系数必须保证100%,乙方聘用的人员在生活、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的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质量验收凡是有甲方认可的样品以封存的样品为准,所用的材料设备以甲方书面签认的材料规格、颜色、厂家、品牌质量为准。
5、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完成工程资料归档备案手续取得黄冈市消防支队及西塘镇消防大队验收报告证明,并移交完整的二套工程档案资料给甲方,逾期应向甲方支付每天伍仟元的违约金。
1、支付期限:工程施工到总量的一半时,凭丙方的书面通知书支付实际工程量的50%。
2、全部工程完毕,并通过市消防支队及西塘镇消防大队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证明许可证后,凭丙方书面通知书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的95%。
3、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国家相关法律条例执行。
4、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必须先提供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每次接到乙方申请工程进度款表和税务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接口。
(2)、负责按合同组织工程的审查、拨款工作及办理竣工结算。
(3)、履约合同约定的义务。
2、乙方责任:
(1)、自行负责临建设施必须按当地政府城管要求必须配套的相关设置,之前必须自行解决办公场地、员工食宿场地及设备保管场地。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的场地现状,愿意接受现场现状安排施工。厂内动用明火前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办理除甲方办理的手续外其它一切手续及费用。
(4)、负责缴交政府要求的农民工相关保险及办理施工许可证中乙方所需提供的`一切手续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必须做好厂内道路、设备以及所有水电管网、绿化等市政府管线和周边建筑物及构造物的保护;如有损坏设备及人员安全乙方将负一切经济、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6)、向甲方提供二套竣工图(按西塘住建局档案馆的城建档案要求)。
3、丙方责任:
(1)、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进度。
(2)、组织甲、乙方和消防部门共同参与消防工程验收。
(3)、在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相关手续后,通知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款。
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定给甲方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由丙方牵头组织消防部门参与对工程进行验收,如正式验收通过,则工程验收以场地清理完毕甲方签收之日为准。
2、场地清理验收,乙方必须无条件将施工现场的设备及施工人员及时退出,临时设施拆除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出场且将现场清理干净,将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移交给甲方。
上述合同中已规定的违约罚则双方均应遵守。
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若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算付款。
2、乙方在综合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将本工程的结算资料交甲方审核,否则视为违约。
1、本合同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另行议定,另行签订的条款也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凡甲方人员所签字确认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甲方盖章确认,否则无效。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争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合同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盖章):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电话:
日期:
消防合同标准版篇十二
1、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2、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组织实施。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新上岗员工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的组织开展情况应做好记录。
5、通过广播、图画、消防刊物、楼宇视频、单位局域网等多种载体宣传消防知识;重要防火期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6、消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等。
7、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1、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检查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过程中应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6、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损坏时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门、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3)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1、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制定每日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制定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2、消防控制室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情况资料。
3、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4、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6、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7、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8、值班人员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9、控制外来人员入内,如进入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时,有条件的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1、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登记、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1、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均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2、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4、明确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5、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6、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将整改情况复函及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8、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明确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明确发现问题时的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有关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3)公众聚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或使用期间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人员密集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4、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设置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与周围建筑物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畅通。
5、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2)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3)采用配备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5)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车辆,要按物质的不同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
(6)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储存;。
(7)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好无损,如发生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进行电气焊作业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操作;。
(10)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人员住宿;。
(11)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前,应严格检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12)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装卸完成后,应彻底消除遗留物;。
(13)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磨擦。
1、明确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例会、教育培训、考核要求等要点。
3、专职消防队由专职灭火救援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经常组织灭火救援训练,能够每日24小时执勤。义务消防队由单位从业人员组成,平时可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灭火救援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4、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并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装备。
5、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组织实施。
6、组成义务消防队的单位各类人员超过50人的,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明确两个梯队及三个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7、组成义务消防队的单位各类人员不足50人的,组建一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1、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3、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
4、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内容:。
(2)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疗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
(3)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4)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5)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
(6)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7)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6、当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1)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
(2)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3)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4)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5)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6)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7、定期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宣贯和完善:。
(1)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2)地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多功能建筑等,应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
8、消防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4)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5)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7)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检查内容、检查工具、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7)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气源和电源。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在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3)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完好有效;。
(4)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5)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1、明确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和职责。
1、确定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4、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5、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2、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1、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化学实验室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3、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4、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1、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2、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应同时建立电子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