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可以通过文字、图表、图像等多种形式进行呈现,以增强信息传达的效果。在编写报告之前,可以先进行大纲的制定,以帮助自己更好地组织思路和结构。我们整理了一些研究性报告,旨在推动学术和科研的发展和交流。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一
各位代表: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府的有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扬“甘于奉献,孜求卓越”的检察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为我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为法治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履职尽责。
着眼于法治市场良序,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法治化手段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服务甘孜藏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职能服务我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正确引导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法律监督和检察服务。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危害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依法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3件4人,起诉3件9人。严格执行廉洁准入制,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建立与社会诚信管理系统的联网对接机制,受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20余次。
着眼于平安甘孜建设,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主动融入法治创稳大局,深度参与依法治理、主动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构建法治良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前介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52件,同比上升36%。依法批捕涉嫌各类刑事犯罪547人,提起公诉718人,有罪判决率达100%。其中,批捕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4人;批捕盗窃、抢劫等侵财类犯罪272人,起诉262人;批捕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类犯罪81人,起诉93人;批捕毒品犯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妨害社会管理类犯罪134人,起诉103人。强化社会面稳控。按照州委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敏感节点工作部署,配合州县党委做实责任区执勤、街面巡逻、边界协调、治安防控等稳控工作。共调动警力5200余人(次),出动车辆1100余台(次),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0余起。落实重大维稳部署。按照州委的安排部署,全州检察机关统一调度,集中精干力量,全力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做深寺庙僧尼教育引导,得到了州委充分肯定。
着眼于依法反腐要求,着力培塑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纵深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0件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其中,立案查办了原甘孜县住建局局长晏某等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窝案、原州水务局纪检组长谢某等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窝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加力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同步开展预防工作,深入重点工程和重点单位举办预防讲座49次,受教育人员6300余人(次)。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建议8件。深入乡村开展专题讲座23次,教育村组干部依法履职,助力精准扶贫廉洁实施。《年度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引起州委高度重视。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与州政府联合下发《甘孜州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甘孜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效防范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4件。指导完成州县两级“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513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部接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73件,经排查发现,其中3件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着眼于全民学法守法,着力打造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检察官“法律八进”活动制度化,通过以案释法、文艺演法等方式,引导干部群众崇法尚法。编印藏汉双语法制宣传材料15800册,开展法治宣讲140余场(次),展出宣传挂图350余幅,接受法律咨询450余人(次),受教育农牧民群众及僧尼15600余人(次)。在向结对认亲的2741户群众、同心同向联系的20余座寺庙送上温暖、传递真情的同时,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使物质惠民与法治惠民同步促进。
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着力保护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守护高原净土。加强与国土、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的衔接,全面掌握涉及生态保护重点企业及项目的底数和实情。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惩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3件39人。提前介入生态资源领域发生的重大、疑难案件16件22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4件,移送犯罪线索2起。依法办理了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贺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雅家情海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相关责任人均受到法律严惩。
二、强化法律监督,注重执法公信,为公平正义的进一步彰显奋力作为。
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方式,实现了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的全程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10件10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2人,同比上升50%。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罪漏犯11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57件(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3件5人,提出量刑建议95人,采纳63人。监督民事行政审判、执行违法2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提出再审和工作检察建议8件,采纳8件。健全强制措施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和假释提出不当31人,清理社区矫正人员399人,纠正社区矫正违法27件。对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13名嫌疑人向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对监管场所存在的隐患提出检察建议98件(次),均获采纳。开展死刑临场监督5例,对12名罪犯特赦案件进行全程同步审查,清理看守所违法交付2件,纠正监狱违法拒收1件。
推行阳光检务,主动接受内外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案件向党委人大政协请示、汇报和通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5人(次),汇报、通报检察工作83次。1件拟撤销、4件拟不起诉案件通过了人民监督程序。建成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入驻“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发布各类图文信息2100余条,受理群众诉求3件。完善网络查询、检察长信箱、12309举报平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全程监督。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案件1082件,接受卷宗1807册,移送案件774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3条,公开法律文书243份,公开程序性信息1070条。对6个特定种类的46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及时纠正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立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及调查取证权,接待律师等查询120人(次)。
厘清问题症结,大力促进规范司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中不严格、不规范的痼疾顽症。建立州检察院挂点联系、挂牌督办机制,动态开展随机督察。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30余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1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170余条。建立问题台账及整改清单,整改问题57个,形成对照检查材料120余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得到了人民检察院姜建初副检察长及州四大家主要领导的肯定。
三、深化司法为民,参与社会治理,为民生检察的进一步落实知责担当。
做好群众工作,增进检群鱼水亲情。深化群众工作全覆盖,加力推动群众工作常态化。制定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和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服务民生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服务群众实效。分期分批派出“检察小分队”163个700余人(次)深入联系乡村、寺庙和学校,走访高僧大德及农牧民群众14600余人(次),积极帮助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投入帮扶款物折资74.15万元,为农牧民群众解决困难问题111个。整合社会各界帮扶资源,为7户贫困户募集到价值3万余元的生活用品。选派25名检察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农牧民群众早日脱贫奔康。
做深社会治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注重把人文关怀贯穿办案始终,全力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按照“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特殊刑事政策,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8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封存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规律和成因的研究分析,提出的意见建议获省委王东明书记肯定性批示。结合“同心同向”活动,全面落实《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深入25座寺庙与宗教界人士开展座谈60余场(次),调处矛盾纠纷22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36名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落实司法、民政救助金16万元,协调落实低保3人。
做实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建立农牧民群众诉求流动服务站和涉法涉诉“绿色通道”,完善来信、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切实提高对重大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的稳控。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将释法说理贯穿于不立案、撤案、不捕、不诉等环节。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共受理举报和控告申诉161件、群众来信来访38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24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5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依法稳妥处理重大敏感案件15件,直接立案复查刑事申诉2件,促成刑事、民事和解13件。全州检察机关连续7年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州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6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康定、泸定、炉霍县(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省检察院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根基,为素质能力的进一步提升锐意进取。
立足政治建检,加强领导班子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铸忠诚警魂”活动成果,努力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理论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比赛、书画摄影大赛。州检察院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出版《甘孜青年检察》,向全州机关单位、基层联系点、农牧民群众发放,持续凝聚释放正能量。
立足人才兴检,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以培养本地实用性检察人才为出发点,大力实施人才培养五年计划。大规模推进全员培训。组织两级院581名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806人(次)参加远程网络培训。派出20名干警赴省院和成都等地跟案学习。与毗邻三省藏区检察院建立“康区检务协作机制”,携手培养双语业务能手。大力开展技能练兵。合理对接业务需求,科学配置训练科目。我州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屡获佳绩,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省优秀公诉人”和“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丹巴县院干警仁青拉姆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标兵”荣誉称号,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大力推树模范典型。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每月之星”等先进评选活动,切实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全州检察机关34个集体、63名个人获州级以上表彰。州检察院计财处长张燕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四川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泸定县院检察长鲜丽获得“四川法治人物提名奖”,被评为“四川省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和“四川省群众最喜爱的政法干警”,并作为代表参加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立足从严治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强化作风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深化“反四风”,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加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继续推行基层院检察长、州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强化日常廉洁从检和警示教育,先后组织300余名检察干警到四川锦江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筑牢干警廉政意识。深化检务督察,强化内部监督,立案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件1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州检察院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同比分别下降3.75%和16.36%。
立足科技强检,加强检务保障建设。以科技强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稳步推进两级院“两房”建设。建成电子卷宗系统并投入使用,基本完成分支网络及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立足精准援助,做好检察援藏工作。按照高检院、省院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完善《甘孜州检察援藏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强调精准式援助,细化人才培养、资金项目保障等工作措施,全面构建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的检察援助工作格局。积极主动与省院及相关对口援助院对接,确保上级院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州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州检察机关维稳、公诉、死刑案件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刑事执行监督、规范司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州、县两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州检察院和全州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20xx年,全州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四个全面”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履职还未完全到位;二是司法理念、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工作发展不平衡,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四是执法保障有待加强,栓心留人环境有待改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全州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州委十届八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两个关键,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扶贫攻坚、依法治州、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战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更好维护公平正义,为确保我州“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护航“十三五”踏上新征程。围绕我州“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各项部署,进一步调整检察工作重心,厚植法治沃土,充分发挥法治在“十三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引领、调节、规制、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凸显新成效。认真落实省委“1+5”文件精神和州委实施意见,积极投入反自焚防群体性事件专项斗争和严打暴恐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依法治州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侵财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实现新突破。继续坚持依法反腐,坚决查办扶贫攻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完善协作配合,严格规范执法,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扶贫攻坚的跟踪预防服务工作,强化行业预防、区域性预防,增强预防效果。
四、强化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再添新举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继续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检察活动,增强刑罚执行监督实效。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法等问题,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五、推进民生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快速、稳妥办理涉法涉诉案件。依托两法衔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民事行政检察的衔接机制,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大力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动态、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加强队伍和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健全“三严三实”常态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素养培育。推进检察人才工程和文化建设,着力培养业务领军人才,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持续加大经费和装备保障力度,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检察援藏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守法治,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担负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确保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二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xx年,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就,同时,我省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频繁侵袭和特大地震后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考验,是新世纪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困难的一年。面对严峻的形势,省人大会在中共甘肃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大局,开展专题调研、决定重大事项。
去年,会坚持从全省大局出发,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7项专题调研,并对政府提出的事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
国家推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以来,中央政府在我省新增一大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为了确保这些重大项目良好运行,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放心,会调研组和全国人大会调研组,共同对中央政府在我省新增的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
后,提出了切实解决配套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减轻项目建设负担、加强配套工程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农村公路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也是国家“”以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了深入了解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超前谋划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拓宽农村公路建设投融资渠道、规范资金拨付、加快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高路政管理水平等建议。
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是拉动经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会组成专题调研组,与全国人大会调研组一道,联合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对廉租房的建设规模、产权共有、地方配套资金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范围、标准以及城市住房工作思路等方面提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我省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是事关民生和稳定的重要工作。为切实掌握灾后一年恢复重建的基本情况,会组织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提出了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加强重建项目监督管理、尽早出台灾区移民实施方案、尽快解决城镇受灾居民住房重建问题、减免运输灾后重建物资车辆过路费、增加灾区群众经济收入等建议。
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增收难一直是我省的突出问题,在受金融危机冲击、经济严重萎缩的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更多。为此,会对我省促进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从加大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力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正确处理农民增收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构建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为确保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尽快改变民族地区农村的落后面貌,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全省的发展差距,会对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会对我省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加强领导、重心下移、强化责任追究、发挥调解作用、提高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处理缠访缠诉有效办法、完善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的建议。
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支持下,我省一大批项目相继获准开工建设,但项目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短缺问题十分突出。会在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发行中期票据融资工作的报告》后,作出了关于批准这个报告的决定,决定我省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8年期中期票据100亿元人民币。这是我省融资方式的一次创新,缓解了我省项目建设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
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65亿元。会听取和审查了省政府《关于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依照《预算法》的规定批准了这个报告,对本年度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作出了部分调整。这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和使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依法行使任免权方面,一年来,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6名,其中,决定任命11人,任命79人,批准任命1人,决定免职6人,免职38人,批准免职1人。
在过去一年里,会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和我省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通过会办事机构向“一府两院”转送后,得到了“一府两院”的认真采纳和吸收,较好地发挥了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我省在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形势下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努力。通过一年的实践,会在围绕全省大局寻找依法行使职权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上,有了更深切的体会,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
一年来,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5项专项工作报告和5项计划、财政、审计方面的报告,对6个方面的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了监督实效。
我省“”规划纲要的实施,到20xx年已进入第四年。为进一步了解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的情况,加强对政府实施规划纲要的监督,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实施、落实促进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大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力度,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是去年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汇报》。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政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认真研究内需不旺的问题,继续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继续争取国家在扩大内需政策中对我省的照顾和倾斜,加大对重点产业、新型产业扶持力度,努力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融资难一直是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会在对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汇报》,提出了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增强自身融资能力、大力支持和发展地方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奖励和补偿资金、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监管机制、加快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建设等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渎职侵权犯罪问题比较突出。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会对我省五个市州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执行积案是社会热点,也是难点。对执行积案进行清理,关系到给社会信心、给群众温暖,更关系到司法权威的树立。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部分在兰省人大代表,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专题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给予了监督和支持。
会听取和审议了20xx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xx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xx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加强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会办事机构将审议意见书面转送了省政府。
会听取和审议了20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力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四个月后,审计厅按照会的要求,代表省政府再次向会书面报告了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效能,加大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切实把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强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的建议。
会对《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等方面的建议。
会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的贯彻落实情况。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对省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该法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还配合全国人大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3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陇原环保世纪行以“自然保护与生态文明”为主题,对全省重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会的一项新工作。会召开了全省市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加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省政府、市州人大会和兰州市政府报送的11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对其中3件违反制定权限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原制定单位进行了纠正。
继续坚持会领导联系信访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办理工作责任制,召开全省市州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加强人民来信来访的受理和督办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204件次,其中来信1104件,来访1100人次,督促解决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案件,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三、从省情、民情出发,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省情、民情出发,坚持突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了地方立法工作,提高了法规质量。在立法工作中,会注重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融入法规中,力求突出为科学发展服务的思想;着眼于解决本省实际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建立公民参与立法平台,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调动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性,草案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草案实行隔次审议。一年来,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件,修订地方性法规3件,批准兰州市地方性法规2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件,对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配合全国人大会对8件法律草案征求了意见。
中小企业对促进就业、增加税收、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制约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较多,通过立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十分必要。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规定。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产生提供了法制保障。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但我省部分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从监督范围、监督措施、监督程序和监督者应承担的责任,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护好林地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最根本的要求。为了加强林地保护,规范林地管理,合理利用林地,保障林业稳定持续发展,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指导、调控城镇化发展和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
职业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途径,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会修订了《甘肃省档案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两个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
会批准了《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兰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和《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东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管理条例》、《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会还建立了地方性法规质量跟踪评估制度,制定了跟踪评估办法,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四、着眼于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
会进一步加强了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的保障服务工作。继续坚持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列席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继续坚持开展“两联系”活动,会组成人员每人重点联系3至5名基层人大代表,采取走访、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征求基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密切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170多位代表参加了培训。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研究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的办法和措施。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所提建议953件,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229件,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95件,这两类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5.97%,比上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一年来,会加大了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会各位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涉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15件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会和各承办单位对办理机制和办理方式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创新,办理前,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内容,了解代表建议背景,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办理中,通过走出去上门拜访,请进来当面座谈,以及电话信函沟通,加强与代表联系,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理后,主动征询代表意见,对不满意和有新的意见建议的,进行二次办理。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对涉及扩大内需、改善民生、调整结构、加强“三农”工作和改进完善政策等方面的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办理。
五、总结地方人大设立会30年的经验,加强人大会自身建设。
去年,是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会围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召开了纪念座谈会,举办了成就展和书画展,加强了会设立30周年专题宣传,对我省地方人大设立会30年的实践和经验进行了深入总结。
30年来,我省各级人大会在中共甘肃省委和本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促进我省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也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保证。人大及其会只有严格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既不失职又不越权、集体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及其会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只有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有作为、有地位。
30年的实践证明,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要以关注民生、服务人民为工作出发点,把推进和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会的重要议题。人大代表和会组成人员,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人大及其会通过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时代要求。在人大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必须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人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会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继续坚持每次会会议闭会后,举办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紧紧围绕会的工作任务和国际国内新形势,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如何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五个专题学习。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举办人大制度知识、法律知识、公文处理知识的讲座或学习班,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会机关的集体参谋助手作用、服务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
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在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需要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深入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在吃透省情上下工夫,使人大工作更有效地服务于全省工作的大局;二是地方立法的针对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法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后,对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使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xx年,省人大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根据五年立法规划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本年度安排法规草案审议、修订、废止项目有科学技术普及、就业促进、无障碍建设管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法办法、消防条例、实施防空法办法、建筑市场管理和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等方面的9件,预备立法项目5件,立法调研项目14件。会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上。立法选项要紧密结合甘肃实际,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推动解决影响我省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法规草案起草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对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坚持和完善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重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规委托起草、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听证,发挥好立法联系点和立法顾问作用,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依法行使好监督权,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促进稳定等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工作情况和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审判机关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农作物种子管理、食品安全、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4个方面的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信访督办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专题调研和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要在总结去年专题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重点工作,抓住关系全省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专题调研工作,对发展循环经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草原生态建设、民族地区医疗体制改革、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要在深入调研、吃透省情的基础上,围绕我省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区域发展战略,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决议,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统一,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59号文件精神,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做好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扩大代表对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活动的参与。做好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办好代表培训班,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
五、进一步加强会自身建设。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办事。进一步增强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改进会的会议组织和服务工作,提高会的审议质量和水平。继续办好会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组织建设,搞好为会和代表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人大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
今年是实施“”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更加关键的一年。会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努力工作,为圆满完成“”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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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三
20xx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工作主线,主动更新司法理念,能动发挥检察职能,求真务实、砥砺奋进,各项检察业务齐头并进、融合发展,xx检察工作质效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助力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中心大局结合文章
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胜利召开工作主线,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推进平安法治xx建设。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做好“防风险、护稳定”各项工作。严厉打击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坚持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x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x件xx人,已向市法院提起公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群众信访xx人次件件有回复,可用尽用刑事和解化解矛盾,注重以案释法,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多部门协作等方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服务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依托“百名政法干警进百企”活动,开展“十问十帮”xxx余次,协助解决实际问题xx个。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着力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稳妥办理涉营商刑事案件xx件xx人,发出检察建议xx份。对涉罪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x件x人,不起诉xx件xx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正确适度履行监管职能,办理的某食品公司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x等x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x,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被纳入市委“双优化”工作整体推进,出台《适用检察建议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办法(试行)》,办理企业合规案件x件。
助力流域生态绿色发展。主动扛起长江大保护责任,以“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x为抓手,筑牢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办理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xx件xx人,长江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xx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x件,发出检察建议x份。督促行为人通过补植增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探索适用以巡河值守方式修复受损公益。主动完善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携手市法院开展“守护麋鹿家园护航长江湿地”司法保护活动,建立法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凝聚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合力。
二、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在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上久久为功,长效发力。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主动走访联系,问需纾困,为帮扶联系点落实百姓大舞台修建、老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筹建、下水管道重建、断头公路续建等实事。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针对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案件,率先实行“两卡、三纲”工作机制x,充分保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民法典、防非法集资、防养老诈骗等法治宣讲活动,全方位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组建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严惩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x件x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x件x人、不诉x件x人,附条件不起诉x件xx人。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讲教育,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xx期,覆盖未成年人xxxx余人。慎终如始抓好“一号检察建议”x及强制报告x、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查询及禁止x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推动构建“x+x》x”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深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主动拓展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渠道,自主研发民事支持起诉x微信小程序在全市宣传推广,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x件,收集线索xxx余条,为x名农民工追回拖欠款项x万余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此项工作受到省、xx市检察院高度肯定。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畅通救助渠道,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xx件,发放司法救助金xx.x万元。办理的一起跨xx两省联合司法救助案,通过开展多元联合救助,有力彰显了司法温情。
三、全力守护公平正义,抓实检察办案第一要务
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公正高效能动司法,在深耕法律监督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持续深化。立足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xx件xxx人,审查起诉案件xxx件xxx人。加强与监委的办案衔接与配合制约,形成惩腐合力,起诉职务犯罪案件x件xx人。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x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xx,建立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不捕不诉率均处于xx前列。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做实刑事办案配合和监督,监督立案xx件,撤案xx件,纠正漏诉xx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x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制发涉及安全生产、旅店业治安等多领域检察建议xx份。持续抓实“七号、八号检察建议”xx专项监督,反复排查寄递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推动堵塞监管漏洞,有力推进诉源治理。
刑事执行检察稳步推进。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xx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xx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xx件,强制医疗xx执行监督案件x件,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案件x件x人。依托大数据平台,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办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xx件,督促对x名假释对象收监执行刑罚,制发检察建议x份。加大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力度,协助市检察院立办职务犯罪案件x件x人。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发力。以深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针对民事行政裁判、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xx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xx份,均被回复和采纳。办理的某门业公司欠薪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帮助xx名务工人员讨回欠薪。在办案中,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所办案件当事人均息诉罢访。
公益诉讼检察卓有成效。持续在稳规模、重质量、拓领域上发力,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xx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xx份,磋商意见书xx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x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x件,法院判决x件。在办案中,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与监管部门磋商,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守护美好生活”“国有财产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办理的两起非法采砂、损害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xxxx余万元;办理的乡镇农村福利院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xx入选最高检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四、聚力人才队伍建设,锻造高质量检察铁军
以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及省院“素能提升年”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干警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全覆盖开展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坚持做到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抓党建与讲政治、优服务、强素能、促业务相融合,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一案一评议”活动xx期,实现党建业务同频共振提质增效。打造的“阳光党建”品牌被xx市委评为“十佳党建品牌”。
狠抓业务素能提升。扎实开展“全面、全员、全勤”常态化岗位练兵活动,创新形式开展每周一学、领导干部上讲台、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班、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能。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督促并举,创建绩效管理激励机制,厘清机关管理负面清单,激励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善于借智借力,与二十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合作,共建研学基地,开展专业授课和案例研讨会;率先聘任x名行政执法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凝聚执法司法工作合力,有效实现合作共赢。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回头看”成果。狠抓“三个规定”xx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从根本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以“严”的主基调持续正风肃纪,加大作风督察频次,深化纠治“四风”问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对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理,真正做到惩前毖后、警钟长鸣。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检务活动xxx余人次,切实把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实招硬招。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发布检察动态信息xxx余条,在国家级媒体发布稿件xxx篇,与省、xx市检察院联合打造系列法治广播剧,在“x检在线”以周播剧专栏形式推出,现已编发xx期,xx检察工作透明度及影响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今年xx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也离不开各级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不充分;检察监督理念未彻底更新;专家型、高素质人才缺乏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思想,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围绕三大攻坚战和苏州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为民服务、为党分忧”的宗旨和争创“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司法办案社会效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认真落实***部署,全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3件281人,提起公诉36件201人,其中查办黑社会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对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规定“两个必查”,即查有无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有无“保护伞”存在,通过办案向“扫黑办”和公安机关移交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向监察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在全省率先开展对“软暴力”犯罪的调研分析,制定《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办理“套路贷”案件指导意见》,解决司法办案中的难题。在办理全市首例、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常熟龚品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对112本卷宗、1400余份笔录、500g电子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对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姑苏区检察院在办理史宾宾等人“零口供”非法拘禁案中,对上千条手机聊天记录逐一细致审查,筛选出犯罪嫌疑人之间预谋、分工等证据,最终查明该案为恶势力集团犯罪。
坚持打击和预防并举,遏制和减少犯罪。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60人,提起公诉19157人,全市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23件,办案总量和人均办案量全省第一。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金融秩序、侵犯公民财产安全、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办理了涉案金额逾40亿的“绿能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全国首例侵入医院网站窃取并贩卖公民健康信息案、以“酒托”形式实施诈骗等重大案件。探索全类型犯罪预防工作,将原来职务犯罪预防的理念、机制、做法延伸到普通刑事犯罪预防中,加强个案、类案分析和法治宣传。市检察院制作“失去自由”和“我们的故事”系列海报,在人流密集的地铁站进行宣传;“苏州检察发布”公众号以讲故事的形式发布典型案件,把深奥的法理转化为百姓听得懂的情理;工业园区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利用基金会非法集资问题,发出风险提示,推动省民政部门对省属基金会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弘扬现代文明法治,彰显“司法善意”。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275人、不起诉1399人。市检察院出庭公诉的肖烨、马雷贩卖淫秽物品再审案件,原审两名年轻被告人向特定对象贩卖淫秽视频云盘的账号、密码并获利300余元,分别被判处8年和1。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0年有期徒刑,检察机关认为,原审被告人未面向公众传播且获利较少,机械对照云盘中的视频数量判刑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提出改判建议,法院当庭改判两人2年和3年有期徒刑。重视被害人和弱势群体利益保护,探索开发网上“司法救助智慧平台”,方便特困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协助讨薪2000余万元;以防欺凌、防性侵为主题,开展“晓苏校园行”法治教育活动,线上线下参与学生达11万人次。在办案中注重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吴江区检察院结合办理“精神病母亲勒死幼儿”案撰写的《孩子,请你原谅》,引起网络热议,推动了全社会对“困境儿童”的关注。
二、服务苏州高质量发展大局,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参与社会重点难点问题治理。围绕“263”行动,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447人,同比上升33%,开展了保障河长制湖长制改革专项监督。围绕“331”行动,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提起公诉291人,同比上升12.8%,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张家港市检察院开展长江流域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专项监督,常熟市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推动省海洋渔业局明确长江禁渔期干流区域范围,太仓市检察院与上海宝山区检察院建立长江口环保联动协作机制。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市检察院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刑满释放人员违反从业禁止、“重操旧业”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市食药监局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社会综合治理,吴江区、相城区检察院探索“检察官进网格”机制,精准开展风险研判、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市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成功化解李寒杰等人聚众斗殴案信访风险,促使信访人理性接受法院判决结果。
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为保障公益诉讼职能规范高效开展,市检察院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加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力度,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把重点放在诉前程序上。全年共立案1150件,提起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件。市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共同办理的“废硫酸污染大运河”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处被告赔偿环境修复费用3200余万元;张家港市检察院向该市国土局发出一份补征土地出让金的检察建议,并协助国土局通过诉讼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036万元;工业园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了旷日持久的日兴花园小区4400平方米违章搭建治理难题;姑苏区检察院与苏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公益守护联盟”,对南园包子食品安全、非机动车停放违规收费等民生问题开展检察调查。市检察院“全国首创公益诉讼新机制”,在全省130多个参评项目中,以排名第三的成绩入选“全省首批优秀法治实事项目”。
加强民营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司法理念“大学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常熟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企案件中,25家民营企业负责某知名轮胎品牌在***80%的销售网络,该院在对其中20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通过检察建议、预防教育等形式帮助企业堵漏建制,维持了该轮胎品牌的销售网络,同时也保住了一批民营企业。市检察院、昆山市检察院在办理虚开发票系列案件中,对处于从属地位、被动实施共同犯罪的民营企业依法作出从宽处理,该案入选最高检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被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挂牌成立,虎丘区检察院“学林工作室”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工作品牌。按照最高检部署,开展办理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调查和整治行动,市检察院对一起网络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作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决定,相城区检察院对一起加工销售死蟹产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法律手段保护“阳澄湖”大闸蟹品牌。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体现检察作为和双赢共赢。
增强刑事诉讼监督实效。坚持双赢共赢理念,发挥监督的过滤把关纠错作用,构建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0人,监督撤案84件,纠正漏捕45人,追诉漏犯48人,追诉漏罪17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9件,对认为应当再审的刑事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在全国重大法治事件“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案件定性,当公安机关发布撤案通告后,通过《检方发布》及时发声支持,并且发布四点分析意见,阐述该案构成正当防卫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该案对于鼓励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起到了积极作用,入选“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和最高检关于“正当防卫权”的指导性案例;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时,发现一名罪行严重、社会危险性极大的犯罪嫌疑人,因身患重病存在“羁押难”问题,影响法院判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判决。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活动,对判处实刑但未交付执行的督促收监43人,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12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74件。吴江区检察院在审查颜金花暂予监外执行案中,发现其故意以连续生育逃避收监执行,督促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将其收监。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昆山市检察院针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救火行为,向该市司法局发出减刑审查提醒,并通过同步监督,认定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开创了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成功获得减刑的先例。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专项监督,在市委政法委协调下,加快推进广济医院强制医疗项目建设,获评苏州市“关爱民生法治行”优秀项目。去年,全市有5个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张家港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再次被评为“全国示范检察室”。
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全年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97件,其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2件,法院已改判37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9件,法院采纳195件。注重监督的社会效果,结合办案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维护生效判决权威和已经稳定了的社会关系。关注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担保、破产清算等虚假诉讼“高发区”,加强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办理的金融借款领域虚假担保民事监督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经法院再审后全部予以改判。为配合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对恶意逃避债务、情节严重的失信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14人,对“老赖”形成震慑力。围绕行政强制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办理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3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件,并妥善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化解信访风险。
四、深化各项改革,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推进检察改革落地落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完成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吴中区、工业园区检察院“捕诉一体”模式,成为最高检向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推荐的调研样本。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监检衔接,共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4件,已起诉19件,对***交办的河北省政协原副***艾文礼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迅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最快速度实现新法要求与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深化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三期建设,苏州智慧检务成果在***政法委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座谈会上作了重点展示,市检察院被国家电子政务理事会评为“互联网+智慧检务”先进单位,刑事案件单轨制办案模式被评为“苏州市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创新奖”。
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专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会议,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融党建暖检情争先锋”机关党建平台,举行“季度之星”评选和宣讲,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朗诵会,评选“突出贡献奖”和“十大青年精英人才”,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吴江区检察院党总支荣获全市“机关事业先锋党组织”。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接受最高检巡视组下沉式巡视,对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部门开展政治巡察,完善独创的“两问一督”(问勤、问绩、督促检查)工作方式,确保法律监督者自身过硬。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举行业务培训“小课堂”活动245期,开设法界名人、网络精英授课的“说道”节目12期。鼓励干警勤思多写,检察干警代表应邀参加了第***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等高端学术活动。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全市两级检察院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32次,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86次;“检察开放日”中,邀请468名代表委员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专题审议意见,促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全国首创的人民评议员制度,为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新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提供了实践样本。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深化检律交流,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担任实习检察官助理试点工作,开发“苏州检察服务中心”小程序,方便律师查询、预约和提交辩护意见。加强新媒体和检务公开工作,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26次,公开法律文书1370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2911条,市检察院在***检务透明度指数调查中名列全国第四,新媒体作品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20强”。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关于民营经济保护、公益诉讼、大吨位泥浆垃圾倾倒、“阳澄湖”大闸蟹产业保护等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52个集体、652人次获各级表彰奖励,吴江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集体一等功,姑苏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市检察院王勇同志当选“cctv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系全国检察机关及江苏地区的唯一入选者。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在服务保障苏州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苏州建设中,检察机关的手段和举措还不够多,地位、作用、影响力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侦防转隶和检察职能调整后,一些检察人员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还未完全适应;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还不够高,检察建议刚性不足,公益诉讼的社会效果没有充分显现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按照***、省委、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十二届七次***部署,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做出更大的检察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检察机关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参与对涉赌、涉黄、涉毒、套路贷、网络、专业市场黑恶势力犯罪的集中打击专项行动。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严审细查,完善深挖彻查机制,主动查找并移送“保护伞”线索。在办案中坚持依法严惩、从严从快,同时重视办案质量,不迁就凑数。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出现的新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
二是更努力地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关注涉众、涉企和涉金融风险,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积极融入网格化治理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打造检察版“枫桥经验”。防治污染方面,强化生态检察工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保司法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脱贫攻坚方面,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更积极地展现检察作为,改进办案和监督理念。继续探索全类型犯罪预防,努力压降刑事犯罪发生率。注重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与监督对象形成良性互动。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准确界定罪与非罪界限,提升民营企业信心和财富安全感。建立院外专家制度,邀请学者、律师、代表委员提供专业咨询,借助“外脑”推动检察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在共同解决问题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速裁、律师值班等制度要求。
四是更扎实地推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塑造优良作风形象。持之以恒抓好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党建的引领动员凝聚作用。针对检察改革对办案工作带来的新变化,通过“小课堂”、出庭实训等促进检察官办案能力的适应和提升。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市检察院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对办案方式进行变革探索。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和检察队伍清正廉洁。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公正司法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为人民群众守护公平正义和平安幸福,为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坚定不渝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创造无愧于***的检察业绩,为建设更加繁荣美好的苏州而不懈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1.“软暴力”(报告第2页第2行)。犯罪嫌疑人通过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从而达到犯罪目的。小额金融公司从业人员的“软暴力”讨债是此类黑恶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一般采取语言恐吓、电话辱骂、跟踪围堵、堆放垃圾等方式持续性地对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进行滋扰。
2.“套路贷”(报告第2页第4行)。犯罪嫌疑人制造出民间借贷假象,以“小额借贷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资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再通过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全部借款假象,从而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该形式还交织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等犯罪手段。
3.公益诉讼(报告第4页第8行)。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份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2021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4.捕诉一体(报告第7页第14行)。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5.人民评议员制度(报告第8页第21行)。为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办案的广度和深度,苏州检察机关在2015年以来探索的社会评议员制度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一项新制度,作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补充,由人民评议员对普通刑事案件进行监督和评议。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报告第8页第22行)。检察机关整合服务群众功能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其中实体大厅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大厅,此外还专门设立了律师阅卷室、涉案财物保管室、电子卷宗制作室、公开审查室等功能场所。
7.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报告第10页第8行)。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要借鉴“产品整体概念理论”,从检察“输出”的角度思考检察工作。具体而言,***,为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跟上变革,向社会、为人民、给国家提供创新、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8.认罪认罚从宽(报告第11页第12行)。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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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主要工作。
20,市中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省法院指导下,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信息化审判管理为抓手,以深度司法公开为依托,建设公正高效透明的办案机制,努力推动庆阳老区法院向现代审判机关转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947件,同比增加11.15%;审(执)结14929件;其中市中院受理922件,审(执)结919件。
(一)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656件,审结1653件,判处罪犯1693人;其中市中院受理178件,审结176件。着力构建裁判宽严相济化、定罪准确化、量刑规范化工作机制。加大对社会反响大、危害严重案件的公开审理和惩处力度,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以及毒品、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罪犯141人,重刑率8.33%,发挥了刑罚震慑功能。统一裁判尺度,对重大交通肇事、职务犯罪、涉油等案件,慎用少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犯罪和附带民事诉讼和解的犯罪,依法从轻判处。如市中院审判的正宁四中袁龙等五名未成年人致死“校霸”故意伤害案,经过层级报请在法定刑以下处刑,受到最高法院表扬并被列为全省法院年十大典型案例。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罪名不成立、证据不足的指控依法宣告无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
(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并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0127件,审结10117件,标的额2.49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662件,审结661件。着力构建审理专业化、裁判尺度统一化、利益平衡化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案件裁判的规范指引功能,对于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房屋租赁中的转让费、婚姻纠纷中的彩礼返还和公司股东投资权益等法律规定不明确的高发案件,总结凝炼审判规律,引导民商事主体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精心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事关民生的案件,慎重处理涉农、涉军、涉群体性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深化诉讼调解机制,将调解的重心转向涉民生案件,采取当事人先履行义务再送达调解书的做法,提升了调解质量和水平,调解率为70.23%。
(三)促进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并重,推动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45件,全部审结;其中市中院审理25件。着力构建审查合法化、协调先行化、裁执分离化工作机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指导规范行政机关的应诉行为,依法支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中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的合法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建设,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为31%。
(四)严厉打击“老赖”和规范执行行为并重,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073件,执结3068件,执结标的额1.5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27件,全部执结。着力构建部门联动化、权力制衡化、方式多样化的工作机制。依法用足用活罚款、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了一批规避执行的“老赖”,执结了一批长期得不到执行的“骨头案”和“钉子案”。如市中院与环县法院就于子才等25名外地农民工集体讨薪的执行案,对被执行人魏某果断采取拘留和财产查控措施,维护和实现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活动,着力规范执行行为。积极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生效裁判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执结了清理出的16件积案,执结标的额267.1万元,清积率名列全省前茅。
(五)坚持有错必纠和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并重,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全市法院受理再审案件34件,复查申诉案件12件,全部审结;其中市中院立案再审18件。着力构建有申诉必回复、有疑问必释明、凡再审必听证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确有错误的案件不偏袒、不护短,及时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提升了司法公信。正确掌握申诉再审标准,对判决适当的案件,克服各种困难,维护生效判决的稳定性和终局性。
(六)畅通信访渠道和法治化化解并重,努力维护司法秩序。创建为民、便民、利民的信访服务机制,坚持每月10日的院长接待日制度,市中院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62人(次),处理信访案件130件,使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了有效化解。引导信访群众合法合理表达诉求,促进息诉罢访,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了中央、省、市交办的信访专案18件。
2013年,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个别刑事案件未能坚持证据裁判原则,量刑不够均衡;少数民事案件在审理中未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导致执行困难;受案外因素影响,一些涉及土地权利的行政纠纷审理难度较大;执行工作不透明、不规范的现象未能从根本上杜绝。
二、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法院管理方式现代化。
(一)构建科技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化审判管理机制。全面运行全市法院一体化的审判管理网络体系,实时监控全市两级法院和每个人民法庭所有案件的审理情况,基本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流程监控自动化的目标。构建网络化办案办公模式,建设数字化法庭、数字化审委会、电子诉讼档案和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实行庭审局域网同步直播、同步录音录像和同步电子记录,推进信息化审判管理的普及应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每半年开展一次庭审、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三评查”活动,全市两级法院每月通报审判运行态势、审判质效数据和审判绩效考核结果,促进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市中院荣获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
(二)构建司法公开倒逼机制,建设“阳光审判”格局。建成西北首家官方诉讼服务网,开设网上诉讼咨询、预约立案、预约查档、判后答疑、信访投诉等在线服务,市中院正在审理的所有案件,当事人均能在网络上查询进展。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上网公开13158份,占结案数的88.14%,位列全省第一。由法律出版社在全国发行市中院全部裁判文书,以公开倒逼公正。全市法院有7篇裁判文书获得全省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奖,总量位列前茅。实现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杜绝暗箱操作。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召开判前听证会,广泛吸纳民智。公开司法鉴定、评诂和拍卖的运作程序,将司法公开拓展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以公开提升公信。
(三)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下审判指导。召开全市法院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工作会议,下发会议纪要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全市法院院长季度例会制度和审判业务部门上下定期约谈制度,增强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基层法院工作考核办法和业务指导机制,制定人民法庭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人民法庭办案任务与人力、经费的配套统一。通过个案指定管辖方式,探索庆阳林区法院由专门法院向专业化法院改造的途径,从2013年10月开始将西峰区法院管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部移交庆阳林区法院审理。发挥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案件的职能,强化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案例指导作用,确保了案件质量。市中院审委会讨论案件占审理诉讼案件的52%。
(四)构建司法为民保障机制,拓展能动司法空间。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为来访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司法服务。市中院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1万元,为28案刑事被害人、农民工和家庭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基金87.5万元,为对口援助的甘南州夏河县法院援建10万元的法官图书室,依托项目建设为“联村联户”的环县慕家河村、吴家塬村筹集帮扶款物201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三、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证。
(一)建设民主务实的领导班子,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要事项会议研究,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事项均以书面纪要公布,一切工作民主透明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开展学习教育、专题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营造人文兴院氛围。推行上下级法官挂职交流,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中院参加省级以上专项培训40人(次),组织培训全市法官248人(次),提高了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司法廉洁。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与审判管理工作相结合,研究制定了298个重点环节和风险点的防控措施,绘制悬挂“四表一库”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加强对法官廉政情况的预防监督。实行发回改判案件问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通过廉政约谈、处理举报投诉等途径,及时纠正不当司法行为,尽力避免办案瑕疵。推进司法效能建设,市中院先后明察暗访9个基层法院及20个基层法庭,杜绝了人民法庭违规收费问题。坚持经费、装备向审判一线倾斜,全力为公正审判提供物质保障,市中院“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5.7%。全市法院主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14件,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司法品牌,打造文化软实力。建成突出庆阳审判特色的法院文化中心和马锡五雕塑景观区,认真编发《庆阳审判》、《参阅案例》和《审判管理动态》等刊物,应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在全国全省范围发布法院新闻信息414条。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市中院荣获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6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每月向市人大、市政协报送开庭审理案件目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庭审,通过定向联系走访、召开座谈会、参加判前听证会、见证调解执行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聘任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满足公众对司法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司法权威得到加强,司法公信逐步提升,社会认同感、群众满意度增强。受案结案数量和期限效率指标呈现“两增两减”趋向,审判绩效正向和负向指标呈现“四升四降”态势,审判管理、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市中院全年涌现出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5名、全省14名。这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优秀专业人才匮乏,青年法官断层严重,很多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个别法官作风飘浮,司法不廉;基层基础建设仍然比较薄弱,精细化的审判管理模式有待深化完善。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攻坚克难,切实改进。
工作打算。
20,全市法院要依靠市委领导,紧贴全市“一区四园、一线八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刑事审判要继续加大对社会危害严重的暴力犯罪的惩罚力度,深入推进盗窃、诈骗、集资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的规范化量刑工作;切实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加大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健全刑事错案防范、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杜绝冤假错案;规范取保候审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持从严审核裁决。民商事审判要建立专业化、标准化的裁判机制,通过发布参阅案例、召开审判态势分析会等形式,有效统一裁判尺度;要在审理中充分采取诉讼保全等法律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合理运用先予执行、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等措施,充分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权益;努力提高商事案件的审判效率,注重运用法律规则引导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行政审判要加大协调力度,更加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全市七县一区8个基层法院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要全部实行交叉管辖;建立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执行工作要按照“规范化、穷措施、提效率”的总体思路,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开辟协助执行绿色通道。要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通过全媒体公告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失信企业和个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出境、投标等措施,加大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老赖”的惩处,让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最大限度得以实现。审判监督和信访工作要强化审查,有访必复,有错必纠,让涉法涉诉信访回归司法渠道。
第二,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建成统一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让当事人能够对全市法院正在审理执行的所有案件,通过网络查询到可公开的全部信息和审理执行进展情况。要建成全市法院统一的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实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庭审网络直播。要在以前公开裁判文书的基础上,将可公开的全部裁判文书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继续公开出版市中院《裁判文书集》。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列席审委会制度,将再审、执行、判前的公开听证制度化。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邀请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形成公正审判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
第三,建设信仰坚定、能力过硬、纪律严明的法院队伍,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积极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对优秀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让更多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脱颖而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聚焦“四风”,全力查摆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严肃查处司法不廉行为,要对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克己奉公,勇于担当,扎实工作,认真办案,让人民群众切实地感受到司法公正就在身边。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六
文 件 之 十 八。
——200x年x月x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x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维护我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政治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全国性的集中行动、地区性的专项斗争和经常性的“严打”三种形式,积极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11件3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9件32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8%。受理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268件43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2件333人,使一批罪行较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得到了及时惩处,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从重从严。始终坚持把“严打”的锋芒对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杀人、抢劫、重伤、强奸等重大刑事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狠狠打击,绝不手软。五年来,共批捕上述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杀人8人,抢劫29人,重伤害28人,强奸18人,放火、投毒、重大盗窃等140人,提起公诉223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适时介入,提高效率。坚持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深入到刑警队、派出所等部门,及早了解掌握案情,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以抓证据为核心,将证据的难点、疑点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为受案做好准备。案件上手后,很快进入实质性审查,快速作出决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去年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办案力量,批捕起诉部门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做到一般案件在3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5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案件在10日内、疑难案件在15日内起诉法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五年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于办案,着眼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严打,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针对发案单位治安防范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26次。切实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既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机会,充分揭露犯罪,配合法庭查清案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注意通过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辩论,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据统计,五年来出庭公诉220多案,发表公诉词200余篇。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召开公捕公判大会9次,开展集中整治5次。通过办案、法律咨询、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x年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取得立案数和侦结率有新的进展,实现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和查办大要案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工作目标。推行“五个坚持”,即: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坚持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统一干警思想,保持旺盛斗志;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惩治犯罪;坚持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3件,初查不予立案59件,决定立案14件,其中贪污案8件8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通过对原顺化乡副乡长张xx贪污、破坏选举案、原县粮油加工厂副厂长xxx贪污案、原六坝林场会计xx贪污案以及原六坝卫生院院长xxx贪污案、原城建局会计xxx、滨河集团驻青海格尔木市销售部经理张x贪污案等一批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整章建制,从制度上预防犯罪。x年,抽调干警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市场,开展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和销售人员挪用滞留货款回收专项治理活动。在滨河集团市场销售点给80多名营销、财务人员上专题法制课,提出检察建议10多条,为滨河集团追回“体外循环”货款20余万元,为国企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到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全过程,采取同步预防、个案预防、教育预防、行业预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查办一起案件,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协助制定一套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访考察”的“四个一”活动。送法到企业,进课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构筑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200x年以来,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业、税务等8个重点行业及13个乡镇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5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对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
责任书。
;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28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联席会17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2002年9月,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的“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以办案为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严格审查,重点加强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等情况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8次,提出书面建议7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64名犯罪嫌疑人和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7名,追加起诉被告人8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法院判决裁定,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及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依法提请抗诉4件5人。同时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超期羁押、保外就医等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2次;共纠正处理超期羁押4人(次),切实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提请抗诉工作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24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法院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件,撤销原判、改判10件,采纳检察意见3件。并组织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检务公开。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对内监督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及时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其中来信253件,来访62件(次),均得到了准确及时处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立案复查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组织全体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深化教育整顿,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勤政廉政建设。自x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每年利用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进行“统一执法思想、征求意见、开门整风、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执法执纪作风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法执纪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教训,制定措施,实打实地抓教育整改,用检察人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武装思想、规范行为、勤政为民。进行人事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对科室局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竞争聘任制,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聘用制和落聘人员待岗制,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扶持干警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在岗学习途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掀起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止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1人,占全院干警的78%。现有14名干警参加党校、电大、北大远程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1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培训班,有25名干警参加了培训。累计60多人(次)参加了省、地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续职教育培训。
四是重点突破,争创五好,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创五好”的思路,对照“五好”标准,寻找不足,制定争创方案,签订争创责任状,强化达标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凝聚力。在全院推行量化考核,实绩公开,动态管理的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改善薄弱环节,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赢得人民满意。在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查办案件情况以及其他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经常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上报办理进度及处理结果。虚心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认真查办督办。自觉接受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四心”和“四个一”文明接待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把便民、为民、利民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我县检察事业稳步向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深感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虽经多方努力,但由于客观上举报线索少,成案率低,主观上我们的侦查手段落后,侦查技能低,在经济领域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一些干警相关知识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工作要求,致使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没有新的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少;二是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办案装备、技术设施落后,经费紧缺,已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发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盗窃、伤害、寻衅滋事等影响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走私和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把“扫黑除恶”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挖严惩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不断把“严打”整治斗争推向深入,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项目中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加强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三大战略服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努力探索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排除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认真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及时提出抗诉;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化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改革,建立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成上下一体、反应灵敏的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要案的整体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善物质技术装备。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适应入世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职业纪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抓紧组织对现任检察官的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本素质,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保障,在新的起点上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六、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做好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查办的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县委做好各项工作。增强接受监督和制约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人大监督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检察工作。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用好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在办案力度、案件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以优良工作业绩展现作风建设新成效。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抢抓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苦干实干,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丽水创建,助推社会和谐发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二、充分发挥惩防腐败职能,打造廉洁政治新常态。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法治权威。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八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xx年,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就,同时,我省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频繁侵袭和特大地震后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考验,是新世纪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困难的一年。面对严峻的形势,省人大会在中共甘肃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大局,开展专题调研、决定重大事项。
去年,会坚持从全省大局出发,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7项专题调研,并对政府提出的事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
国家推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以来,中央政府在我省新增一大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为了确保这些重大项目良好运行,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放心,会调研组和全国人大会调研组,共同对中央政府在我省新增的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切实解决配套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减轻项目建设负担、加强配套工程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农村公路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也是国家“”以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了深入了解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超前谋划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拓宽农村公路建设投融资渠道、规范资金拨付、加快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高路政管理水平等建议。
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是拉动经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会组成专题调研组,与全国人大会调研组一道,联合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对廉租房的建设规模、产权共有、地方配套资金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范围、标准以及城市住房工作思路等方面提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我省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是事关民生和稳定的重要工作。为切实掌握灾后一年恢复重建的基本情况,会组织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提出了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加强重建项目监督管理、尽早出台灾区移民实施方案、尽快解决城镇受灾居民住房重建问题、减免运输灾后重建物资车辆过路费、增加灾区群众经济收入等建议。
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增收难一直是我省的突出问题,在受金融危机冲击、经济严重萎缩的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更多。为此,会对我省促进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从加大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力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正确处理农民增收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构建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为确保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尽快改变民族地区农村的落后面貌,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全省的发展差距,会对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会对我省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加强领导、重心下移、强化责任追究、发挥调解作用、提高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处理缠访缠诉有效办法、完善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的建议。
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支持下,我省一大批项目相继获准开工建设,但项目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短缺问题十分突出。会在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发行中期票据融资工作的报告》后,作出了关于批准这个报告的决定,决定我省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8年期中期票据100亿元人民币。这是我省融资方式的一次创新,缓解了我省项目建设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
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65亿元。会听取和审查了省政府《关于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依照《预算法》的规定批准了这个报告,对本年度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作出了部分调整。这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和使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依法行使任免权方面,一年来,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6名,其中,决定任命11人,任命79人,批准任命1人,决定免职6人,免职38人,批准免职1人。
在过去一年里,会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和我省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通过会办事机构向“一府两院”转送后,得到了“一府两院”的认真采纳和吸收,较好地发挥了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我省在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形势下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努力。通过一年的实践,会在围绕全省大局寻找依法行使职权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上,有了更深切的体会,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
一年来,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5项专项工作报告和5项计划、财政、审计方面的报告,对6个方面的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了监督实效。
我省“”规划纲要的实施,到20xx年已进入第四年。为进一步了解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的情况,加强对政府实施规划纲要的监督,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实施、落实促进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大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力度,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是去年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汇报》。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政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认真研究内需不旺的问题,继续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继续争取国家在扩大内需政策中对我省的照顾和倾斜,加大对重点产业、新型产业扶持力度,努力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融资难一直是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会在对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汇报》,提出了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增强自身融资能力、大力支持和发展地方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奖励和补偿资金、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监管机制、加快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建设等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渎职侵权犯罪问题比较突出。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会对我省五个市州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执行积案是社会热点,也是难点。对执行积案进行清理,关系到给社会信心、给群众温暖,更关系到司法权威的树立。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部分在兰省人大代表,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专题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给予了监督和支持。
会听取和审议了20xx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xx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xx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加强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会办事机构将审议意见书面转送了省政府。
会听取和审议了20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力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四个月后,审计厅按照会的要求,代表省政府再次向会书面报告了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效能,加大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切实把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强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的建议。
会对《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等方面的建议。
会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的贯彻落实情况。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对省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该法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还配合全国人大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3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陇原环保世纪行以“自然保护与生态文明”为主题,对全省重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会的一项新工作。会召开了全省市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加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省政府、市州人大会和兰州市政府报送的11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对其中3件违反制定权限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原制定单位进行了纠正。
继续坚持会领导联系信访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办理工作责任制,召开全省市州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加强人民来信来访的受理和督办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204件次,其中来信1104件,来访1100人次,督促解决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案件,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三、从省情、民情出发,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省情、民情出发,坚持突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了地方立法工作,提高了法规质量。在立法工作中,会注重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融入法规中,力求突出为科学发展服务的思想;着眼于解决本省实际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建立公民参与立法平台,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调动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性,草案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草案实行隔次审议。一年来,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件,修订地方性法规3件,批准兰州市地方性法规2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件,对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配合全国人大会对8件法律草案征求了意见。
中小企业对促进就业、增加税收、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制约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较多,通过立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十分必要。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规定。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产生提供了法制保障。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但我省部分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从监督范围、监督措施、监督程序和监督者应承担的责任,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护好林地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最根本的要求。为了加强林地保护,规范林地管理,合理利用林地,保障林业稳定持续发展,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指导、调控城镇化发展和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
职业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途径,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会修订了《甘肃省档案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两个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
会批准了《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兰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和《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东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管理条例》、《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会还建立了地方性法规质量跟踪评估制度,制定了跟踪评估办法,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四、着眼于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
会进一步加强了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的保障服务工作。继续坚持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列席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继续坚持开展“两联系”活动,会组成人员每人重点联系3至5名基层人大代表,采取走访、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征求基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密切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170多位代表参加了培训。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研究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的办法和措施。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所提建议953件,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229件,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95件,这两类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5.97%,比上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一年来,会加大了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会各位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涉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15件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会和各承办单位对办理机制和办理方式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创新,办理前,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内容,了解代表建议背景,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办理中,通过走出去上门拜访,请进来当面座谈,以及电话信函沟通,加强与代表联系,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理后,主动征询代表意见,对不满意和有新的意见建议的,进行二次办理。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对涉及扩大内需、改善民生、调整结构、加强“三农”工作和改进完善政策等方面的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办理。
五、总结地方人大设立会30年的经验,加强人大会自身建设。
去年,是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会围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召开了纪念座谈会,举办了成就展和书画展,加强了会设立30周年专题宣传,对我省地方人大设立会30年的实践和经验进行了深入总结。
30年来,我省各级人大会在中共甘肃省委和本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促进我省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也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保证。人大及其会只有严格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既不失职又不越权、集体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及其会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只有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有作为、有地位。
30年的实践证明,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要以关注民生、服务人民为工作出发点,把推进和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会的重要议题。人大代表和会组成人员,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人大及其会通过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时代要求。在人大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必须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人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会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继续坚持每次会会议闭会后,举办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紧紧围绕会的工作任务和国际国内新形势,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如何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五个专题学习。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举办人大制度知识、法律知识、公文处理知识的讲座或学习班,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会机关的集体参谋助手作用、服务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
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在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需要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深入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在吃透省情上下工夫,使人大工作更有效地服务于全省工作的大局;二是地方立法的针对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法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后,对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使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xx年,省人大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根据五年立法规划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本年度安排法规草案审议、修订、废止项目有科学技术普及、就业促进、无障碍建设管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法办法、消防条例、实施防空法办法、建筑市场管理和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等方面的9件,预备立法项目5件,立法调研项目14件。会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上。立法选项要紧密结合甘肃实际,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推动解决影响我省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法规草案起草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对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坚持和完善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重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规委托起草、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听证,发挥好立法联系点和立法顾问作用,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依法行使好监督权,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促进稳定等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工作情况和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审判机关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农作物种子管理、食品安全、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4个方面的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信访督办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专题调研和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要在总结去年专题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重点工作,抓住关系全省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专题调研工作,对发展循环经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草原生态建设、民族地区医疗体制改革、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要在深入调研、吃透省情的基础上,围绕我省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区域发展战略,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决议,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统一,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59号文件精神,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做好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扩大代表对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活动的参与。做好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办好代表培训班,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
五、进一步加强会自身建设。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办事。进一步增强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改进会的会议组织和服务工作,提高会的审议质量和水平。继续办好会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组织建设,搞好为会和代表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人大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
今年是实施“”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更加关键的一年。会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努力工作,为圆满完成“”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而努力奋斗!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九
综合管理工作有新起色,紧紧围绕后勤保障、机关管理、综合服务、基础建设等诸多任务,检察宣传、政工培训、机要保密、纪检监察和“两房”建设工作均有新起色。下面是unjs整理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全文:
一、坚持履职尽责不动摇,认真履行检察职能。
元至6月,在县委的大力支持,在荆州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业务工作紧紧围绕“迈大步、上台阶”的目标要求,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批捕公诉工作有新亮点。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1件58人,批准逮捕31件45人,不捕10件13人,追捕4件4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3人,公安机关全部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审结率和准确率均为100%。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74件96人,依法审查后,决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5件86人,不起诉1件1人,依法追诉漏犯1人、漏罪2人;适用简易程序1件1人,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1件4人,对朱某国涉嫌赌博案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后,公安机关撤回起诉。对一起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人决捕后直接提起公诉。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1件2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把证据关和事实关,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新突破。立查贪污贿赂案10件10人,其中贪污案4件4人,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3件3人,挪用公款案2件2人,在立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贪污5万元或挪用10万元以上大案5件5人,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八的年初目标。在办案中,突出重点,集中查处工程建设、财政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相继查处了4起乡镇、村组干部征地拆迁领域的贪腐案件,坚决打击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官大贪”。以贪查渎,贪渎并查,严查贪污贿赂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立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同时,积极参与市院“10.27”专案,目前参与的专案已立办8件8人。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开展警示教育13次,提出检察建议2次,进行案例剖析2次,开展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41次,深入到卫计局、食药局、住建局、职业中学、地税局等单位开展“订单式”预防犯罪宣讲,受到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在年初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职务犯罪侦查部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荆州市“十佳政法单位”。
诉讼监督工作有新进步。认真落实省院诉讼监督“四化”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侦查活动监督6件,依法对公安机关违法扣押款物进行监督,积极督促公安机关返还一起案件中的违法扣押款物20万元;开展立案监督8件,其中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件,应当立案而未立案3件,对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监督立案;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对监管场所开展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25件,发现1起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线索,现已立案侦查;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10件,对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相关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予以处罚。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联合食药监局、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察日报》4月21日进行相关报道,成功监督水产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立办4人,目前,该案已进入公诉阶段。
案件管理工作有新发展。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把案件“进出关”和“运行关”,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对诉讼流程和办案期限进行实时跟踪、预警和监控。共受理批捕公诉案件251件,受理和送达法律文书225份次,受理诉讼违法线索28件,举报线索13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2件110人次,律师查询30余人次;规范出警64人次,执行搜查6人次,拘传4人次,押解4人次;开展司法救助1人,争取救助资金2万元,化解各类紧急信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36人次,均做到案结事了,没出现一例赴省进京事件;完成8名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现已公示;修改完善了《处置突发性、群体性涉检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和《信访维稳工作预案》。
宣传工作得到快速发展,被中央级、省级以上纸媒、网站转发稿件69篇;安排青年骨干,为全院干警专题讲授检察信息写作知识和自侦案件侦查笔录制作知识,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养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干警保密意识,分级保护工作顺利通过省院验收;结合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精心准备试题,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召开女检察官、青年干警座谈会,帮助解决生活工作上的困难,鼓励安心尽心工作;及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省以下财物统管顺利过渡;机关“两房”建设进展顺畅,主体工程及附属楼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附属楼外墙装修、室内地砖铺设已基本完工,水电安装、调试工作基本结束,现正在进行中央空调、弱电系统招投标后的项目施工,开展便民接待中心、办案区建设的招投标工作。机关党建工作、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党风廉政、绩效考核等五项工作再次获得全县先进单位,连续多年揽获全部荣誉。
二、坚持检力下沉不动摇,认真做好服务为民。
狠抓检察服务站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法律宣传员、代表委员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监督信息员的作用,定期到岗履职、定期开展活动、定期走访排查、定期总结汇报,促进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着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1、畅通群众沟通渠道。一是加强职能宣传。主动联系基层综治维稳信访部门,在政策法律的集中宣传场所开辟检察服务站专栏,在每个服务站明显位置设立检务公开宣传栏,开展大走访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加强法制宣传。以预防宣讲和职能宣传为突破口,丰富服务站活动形式,组织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八个乡镇开展“遵守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专题讲座,如在马家寨乡,结合近年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对几类常见职务犯罪罪名详细解读,分析职务犯罪的风险性和危害性,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受到乡镇干部好评。
2、调处群众矛盾纠纷。通过预约上门、下乡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发现问题后确保在第一时间协调或反馈给相关部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与当地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一道,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登记,为基层群众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多次参与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租赁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如在资市镇成功调解古堤村村民张某与他人因财产租赁产生的.民事纠纷,在普济镇成功化解因村干部换届调整产生的矛盾。各站站长到站开展服务82次,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4件5人,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细化服务为民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服务站工作松滋现场会会议精神,完善服务站工作日志记载、政策法律宣传、代表委员联络、社区矫正监督、控告申诉受理、举报线索移交等6个方面的工作台账,返聘1名退休干警参加社区服务站工作,落实保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服务站工作更深更实开展。扎实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在第五轮“三万”活动中,对口联系普济镇朱港、立新、复兴场三个村,立足“客运村村通”,加强对村民道路安全知识法制宣传;围绕“绿满江陵”植树余株;开展“精准扶贫”,走访登记困难群众123户,争取并投入帮扶发展资金近8万元。服务县委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所联系的金太阳食品公司项目迁建中服务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用实际行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认真做好特色工作。
1、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探索。落实高检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我院对主办检察官的先行探索,对相关规定再细化,着力推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一是抓推进。组织党组成员和部分主办检察官前往宜昌伍家岗区院、西陵区院学习考察,借鉴先进试点院的经验做法。二是抓重点。重点对批捕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案件管理部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组织形式、办案模式、职责与权限、监督制约机制上深入研究探索。三是抓完善。按照“岗位全覆盖、人岗相匹配、绩效定奖惩”的原则,完善主办检察官执法办案评查表和主办检察官执法档案,逐步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做到权责一致。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做到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3人,其中科级干部2件2人;判决8件11人(含往期案件),其中实刑判决6件6人。由市检察院交办的焦作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李天雄受贿、贪污案、焦作市体育局原局长郭松福受贿罪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在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工作中,立案查办了岳金龙等6人贪污窝案,通过该案的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我区农村政治生态环境。
(二)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5人(含往期案件)。市检察院交办的马村区政协原副主席张同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在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立案查处了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焦作科视视光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案,市教育局的3名涉案人员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三)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牢固树立“查处职务犯罪是政绩,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先后到xx国税局、高新国税局、光亚实业公司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6次,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调查3起,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00余次。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一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放松。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通过学《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学深杭、促创新”学习研讨、举办党员活动日、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断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1名干警在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微型党课”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二)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实行重大节日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积极开展“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法治环境促发展”等活动,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了队伍“零违纪”。
(三)狠抓素能培养不松懈。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态势要求,注重加强对干警业务素养、工作能力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加专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在市检察院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业务竞赛活动中,5名干警取得优异成绩。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二
各位代表: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取得了新进展。
——依法全面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责,有力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174人、不批准逮捕2548人;提起公诉9908人、不起诉791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爆炸、放火、贩卖毒品、制造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310人、提起公诉1200人。犯罪嫌疑人向某等9人大肆制造并通过互联网贩支、,涉枪数千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浏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从快批准逮捕,有效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的蔓延。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案件,不批准逮捕150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案件,不起诉462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予批准逮捕938人、不起诉201人;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批准逮捕109人、不起诉128人。市检察院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张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后,通过严审细查,认为张某没有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遂依法决定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处理,防止了错案的发生。
——依法全面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有力推进廉洁长沙建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27件160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9件126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4人。突出查办大要案。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8人,涉嫌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87件。市检察院依法立案查办了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晓希受贿案、湖南华菱置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方平受贿、挪用公款案、长沙县建设测绘规划设计院原院长刘汉明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等一批涉嫌职务犯罪大要案,取得良好效果,彰显了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有关乡(镇)村、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和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依法立案查办雨花区黎托街道粟塘社区筹委会原书记李勇波贪污、受贿案、浏阳市洞阳镇财政所原会计黎谟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33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10件13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依法将涉嫌贪污、受贿、潜逃三年的湖南有色金属勘探局地质总队原副队长谢光建等13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重视查办行贿犯罪。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依法立案侦查涉嫌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犯罪案件34件44人,震慑行贿犯罪,防范贿赂犯罪案件的发生。大力提升“预防生产力”。举办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活动接受教育,引导其提高预防能力,筑牢预防防线,巩固预防效果。加大个案、专项、系统预防力度,提出检察建议54份,对9个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进行同步预防,促进资金安全使用、工程优质建设、干部清正廉洁。大力开展预防调查,全面、深入剖析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特点、原因,向有关领导机关及部门报送职务犯罪分析报告26件,推动预防社会化,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雨花区检察院结合办案精心制作、赠送《预防“村官”职务犯罪宣传挂图》,受到当地干部群众好评。
——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有力推进法治长沙建设。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的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9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44件;对侦查机关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176人,开福区检察院对冒充人民警察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刘波追加逮捕,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被告人,追加起诉94人,天心区检察院追加起诉的张雁林贩卖毒品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决,提出刑事抗诉29件,法院已审结14件,其中改判12件,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廖志伟、王戡贩卖毒品案,法院依法将廖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将王由十年有期徒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139名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但经审查不符合其条件的罪犯,依法监督不予批准;开展保外就医、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等专项检查,对2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等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条件已消失的罪犯,依法监督收监执行刑罚;对不宜继续羁押的“老、病、残”罪犯,实行司法人文关怀,建议暂予监外执行。省女子监狱83岁罪犯罗某认罪悔罪,因生活难以自理不宜继续羁押,星城地区检察院依法建议将其保外就医,并主动联系将其送回原籍所在地社区执行刑罚,受到各方好评。强化对民事和行政诉讼的监督。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它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决,依法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16件,法院已审结17件(含积案),其中改变原决定5件,发回重审9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法院采纳13件(含积案);依法督促、支持起诉了一批效果良好的公益民事案件。宁乡县检察院办理的“李盈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请抗诉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一年来,为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我们采取了以下主要做法:
一、主动服务长沙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牢固树立大局观,主动、有效服务长沙“六个走在前列”。着力服务企业发展。依法坚决及时打击恶意阻碍企业开工、强行承包企业工程和侵占企业财产犯罪,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依法坚决打击故意损害企业商业信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批捕30人、起诉59人,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对5名涉嫌犯罪但情节不严重的企业法人、高管、技术骨干依法不捕或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坚决不因案件查办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依法立案查办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索拿卡要涉嫌受贿犯罪、不作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乱作为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等案件31件36人,努力为企业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着力服务综合整治。依法批捕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嫌疑人427人、起诉1004人,犯罪嫌疑人谭海荣报假案,谎称在黄花机场等地放置炸弹引起社会恐慌,长沙县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法批捕合同诈骗、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306人、起诉368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68人、起诉511人,苏维等27人在道路上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均被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维护公共安全。着力服务两型社会建设。依法坚决打击破坏国土、矿产、林业、水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批捕26人、起诉81人,高晓刚、程金海在湘江流域非法开采砂矿涉嫌非法采矿犯罪,鲁满意盗伐红豆杉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胡大儒非法买卖涉嫌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均被我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依法严厉查办利用职务之便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宁乡县枫木桥乡林业站原站长黄石军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违反规定使用国家育林资金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提起公诉,惩戒此类犯罪,依法保护和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二、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突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坚决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525人、起诉874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市检察院依法批捕、起诉的王追故意杀人案,徐小明、胡志雄抢劫杀人案,李明华爆炸致人死亡案等均被法院依法。坚决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劣药品犯罪,批捕56人、起诉62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犯罪嫌疑人熊正军用工业硫磺熏制并出售干辣椒5000余斤,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望城区检察院依法将其批捕、起诉,并追诉同案犯3人。突出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严厉打击抢劫、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财犯罪,批捕3262人、起诉3929人。依法慎重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批捕266人、起诉279人,最大限度地帮助被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取得好的效果。突出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自由和控告申诉权。依法打击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批捕167人、起诉321人,保护公民人身自由;依法打击侵犯名誉、隐私的犯罪,袁再华非法购买、私自调取公民个人信息4万余条,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判处其刑罚,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更加重视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办结信访案件547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7件、受理审查民事申诉案件194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全市两级检察院10个控告申诉接待室已全部被省检察院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光荣称号。
三、全面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转变执法理念。适应“两法”修改实施要求,开展为期5个月的转变执法理念主题教育,召开专题务虚会、案件剖析会,查找突出问题,剖析主观原因,制订相关制度,认真整改落实,促进检察人员树牢和践行科学正确的执法理念。严格实施“两法”。落实证据制度修改规定,全面审查证据合法性和证明力,通过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4人。落实强制措施修改规定,逐案审查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对99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落实辩护制度修改规定,依法支持辩护人了解案件情况、调取证据材料、会见当事人,认真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402名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落实侦查措施修改规定,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落实审判程序修改规定,公诉人依法出席庭前会议交换意见;对法院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3830起一审案件和开庭审理的112起二审案件、2起再审案件,全部派员出席法庭。积极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有关检察机关内部分工协作办法和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制度,取得好的办案效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推介。强化执法监督。探索案件管理机制,推行网上办案,实行执法办案的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全面检查、深刻剖析、着力解决检察机关有些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成效突出,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占全省检察机关此类案件的近五分之一、在全省最多,而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在全省最少,办案质量在全省最好,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深入开展不捕、不诉、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专项检查等执法监督活动,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在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执法状况考评中,市检察院执法质量得分位居全省第一;岳麓区检察院连续十年保持提起公诉案件无罪判决零记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和推介。
四、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组织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持之以恒抓理论学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一岗双责”考核考评,认真开展上级检察院听取和评议下一级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活动、重视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调整、充实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11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和“免疫力”有了新提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养、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中层骨干和检察人员的组织建设,市检察院通过竞争上岗任用部门正副职37人,两级检察院上下交流任用领导干部4人;面向全国招录检察人员34名、面向全国检察系统遴选业务骨干32名,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强了队伍活力。强化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选送检察人员270余人次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和有关高等院校参加检察官素能、修改后“两法”实施应用、新媒体应对等专题学习和专业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开展岗位练兵,组织业务竞赛活动25次,在省以上组织的业务比武活动中获奖33人次,提升执法技能;注重文化育检,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活动,续建检察文化长廊,建设长沙检察陈列室,探索检察行为文化,深入推进机关文明化建设,提升综合素能。强化作风建设。以制度建设促进作风好转。制定有关改进工作作风9个规范性文件,认真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按规定清理、安排办公用房。以教育整顿促进作风好转。认真开展干部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严肃查处并通报检察人员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人和事,以惩促防,以儆效尤。以创先争优促进作风好转。倡导和发扬“六种优良作风”,推介优良典型,树立道德模范,评选文明标兵,营造改进作风、扎实工作、从严律己、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强化基层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芙蓉区、开福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长沙县检察院已被省检察院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五、始终注重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案件17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副检察长1人、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26人;及时有效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批办、交办案件和事项9件、市人大代表建议案1件;通过手机短信、联络专刊、座谈与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向代表通报工作,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围绕“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的“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其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市政协及有关部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密切联系,通报工作,倾听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政协民主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虚心接受民主监督员、政协委员的监督。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共向社会各界选任人民监督员100名,市检察院聘任检风检纪监督员20名;人民监督员通过履职监督执法办案活动中“七种情形”的案件和问题15起;深入开展“三走访、两查找、一确保、一促进”活动,派员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和律师进行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深化检务公开,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观摩评议公诉庭”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出席、参与,全面、深入了解检察机关有关履职情况,检察工作透明度有了增强,执法公信力有了提升。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全体市人大代表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充分,有些法律监督工作特别是诉讼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监督不力、不到位、不及时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和检察人员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还不够强,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不快,特别是专业化水平不够高,有的检察人员执法不严,有些检察人员执法不理性、不平和、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三
(一)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检察工作只有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只有融入发展大局才能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把服务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参与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黑臭水体整治、棚户区改造、“四城联创”、环保攻坚、驻村帮扶等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6人。扎实开展“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主动走访联系企业,依法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自觉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人,提起公诉5人;依法监督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一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宣讲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5份并获积极回应,帮助有关部门查漏补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注重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就医用药安全”,依法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1件1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嫌疑人60人,提起公诉109人,并积极配合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程度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审查逮捕、审查起诉10余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注重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组织开展“矛盾攻坚化解、惩治违法犯罪、秩序环境整治、法治宣传教育”四大会战,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的平安建设成果赢得群众满意。在全省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公众对区检察院执法工作满意度在全省163个基层检察院的排名由第90名提升至第56名,提升了34个位次。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四
深入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领域,依法查办项目规划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与管理使用等环节职务犯罪嫌疑人104人。市县两级院分别联合两级工商联,制定并落实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22条意见,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4人,促进形成新型政商关系。分别与两级扶贫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坚决遏制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批捕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39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财经犯罪嫌疑人50人、起诉126人。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2人、起诉45人。抓住群众关注的上学难、看病贵和拆迁补偿等问题,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103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20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7人。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渭南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92人,起诉2741人。扎实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批捕犯罪嫌疑人36人,起诉40人。按照有关规定,对4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亲属提供国家司法救助。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批捕侵犯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22人、起诉462人。认真落实最高检要求,着力解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的衔接问题,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不批捕23人,不起诉6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保持惩治腐朽的高压态势,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聚焦反腐行动”为载体,全年共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1件277人,立案件数和人数较上年同比分别上升7.6%和3.7%,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55.3万余元。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理贿赂档案查询11787次,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23份。严格执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八项禁令”,依法正确行使侦查权,全面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加强对证据的综合审查,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共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68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1件,纠正漏捕47人,追诉39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扎实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工作,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4人次。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5人,对12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重点监督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4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
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经过严格考试考核,并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选任,全市237名检察官进入员额。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积极摸排线索,共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5件。以诉前程序为重点,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58件,督促履行职责。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经省检察院批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3件,受到省检察院的.通报表彰。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公开法律文书1375份、重要案件信息502条,司法透明度显著提高。依托新媒体检察宣传阵地,先后发布检察信息17.2万余条。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邀请各界人士187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20,新起点上开启新征程,报告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将对标中省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改革,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努力为我市追赶超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坚持把服务和保障大局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结合中找准切入点,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的新渭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平安渭南和法治渭南建设,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多元化机制,扎实推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动关注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坚持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贯穿于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过程。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继续稳步推进和深化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体制改革,完善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机制,促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提高的深层次问题。扎实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试点工作,确保各项检察改革深入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专项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