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程公司保密协议工程保密协议书合同篇一
第一条: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赢利与发展作出贡献,实施多劳多得的薪金制度。特推行薪金管理保密办法。
第二条:保密原则:工资管理的原则是与工资管理无关人员不打听、不传阅、不查看相关工资管理文件资料,即工资管理的相关人员总经理、常务副总、行政副总、总经办主任、劳资管-理-员、档案兼考勤管-理-员、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出纳、工资会计员、信息部经理、信息部程序设计员都必须做好每个员工工资的保密工作,有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不要随便放在工作台面上,决不允许工资管理无关人员查看、翻阅包括电脑中的工资文档。要设定好工资操作相关密码和锁放好工资管理、发放等相关的.文件资料,如有相关人员工作需要查看相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和工资单等,必须经过审核、批准程序,即必须经过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任何人都不得打听、查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金;如有泄捅,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金者,扣发1/4年终奖金。
3.吐露本身薪金者扣发1/2年终奖金,因而招惹是非者扣发年终奖金。
4.评论他人薪金者扣发1/2年终奖金,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 薪金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条 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研讨并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工程公司保密协议工程保密协议书合同篇二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及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5.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的各种资料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研究与研发,并将研究研发的所有资料交予甲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含有职务开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的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均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1.乙方如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2.乙方如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一定数额的罚款。
3.乙方如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损失。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公司保密协议工程保密协议书合同篇三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责任,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http://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 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 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 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 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