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的概述篇一
能源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已经日益显现出来了,我国与世界能源市场和全球经济的融合度每天都在加深,包括石油和液化石油气在内的能源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一事实从我国发展道路上看是很明显的,中国经济多年来持续以9%--11%的速度增长,同时,中国的能源消费也呈现出迅速增长的势头。基于此,地平线石油天然气集团(hpgi)站在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高度投资19亿元建设阿拉山口铁路、油气项目,集团下属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依托进口能源开展国际铁路运营、过境装卸业务的企业,是国内唯一一家拥有进口液化石油气铁路专用线的企业,是国内唯一一家拥有和使用液化石油气国际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设备的企业,公司自20xx年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工程建设,迅速形成营运能力,目前已初具规模,公司22条铁路专用线中核心的3宽2准共5条铁路专用线已经验收投入使用,其余已铺设完毕等待验收,容量近7万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原油、燃料油、成品油等17具罐基础紧张施工中,初步形成年装卸能力300万吨规模,其中普货、矿产品250万吨,液化石油气30万吨,其他各类油品20万吨(远期300万吨)。
阿拉山口项目的建设运营为集团公司建设以资源类产品交易为核心业务的“中亚商品现货交易所”项目提供了巨大的商品交割平台。
“中亚商品现货交易所”,20xx年x月,国家工商总局已核准交易所名称中亚商品现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农十二师合作区八钢公路与乌昌公路交汇西北方向3000亩用地片区。
主要建设项目包括:
1、商品交易所
交易品种:包括原油、燃料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化工产品及矿产品等。正常年交易额可达50亿元。
交易方式:采用传统贸易方式与现代电子交易方式相结合的现货交易。
商品交易所将同时提供国际信息平台、中亚信息平台、商品交易管理中心以及远程监控中心。
2、策划指挥中心
将由集团高层指挥策划商品交易所的一切行动,是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
3、商务中心
给所有来交易的商家提供全方位接触和交流的平台。组织高端商务洽谈、商务交流,为商家提供交易所需的一切服务。
4、区内管理处
协调区内的各部门和部门间的关系,并对全区域实施全方位的管理。
5、酒店(国际五星级酒店)
将引入国际知名度很高的万豪酒店,从管理、服务、经营理念、经营品质上全方位提升酒店品位和品质。
6、三星级商务酒店
为到交易所交易的小额客户提供价廉实惠舒适的星级服务。
7、会员俱乐部(会员活动中心)
包括:中心俱乐部、游泳馆、健身房、咖啡厅、夜总会、桑那浴、各式餐厅等等。
8、新闻会议中心
组织各种行业信息发布会,通过新闻提高商品交易所的知名度,同时、要做到行业的最高端和权威性。给国家和区域的行业定价和市场配置,提供准确的依据。
9、国际高端客商住宅
为全球来交易的高端商家提供国际领先的商务服务。
10、国内高端客户住宅
为国内资深有实力的企业和商家提供国际领先的商务服务。
11、外商住宅区
让所有来交易的外国人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给他们独立自由的空间。
12、国内大客户住宅
为他们提供自己需要的环境,更好的全身心地投入交易服务。
13、国际办公区(外商联合办公区域)为每一个国外客商提供所需的独立办公环境。
14、国内客户联合办公区域
为每一个国内客商提供所需的独立办公环境。
15、地平线石油天然气集团总部
随着交易所功能的建立,集团公司总部将搬入新区。同时全方位组织、领导、管理园区的工作,并对香港、北京、乌鲁木齐、阿拉山口、阿拉木图的业务进行链条式的经营。
16、地平线商业银行
主要为本集团开展的各种金融业务服务,给来交易的各地商家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金融服务。
17、投融资中心
主要为中亚商品交易所的发展和更好地开展业务提供资金渠道。
18、区内基础设施规划
建设高质量区域的通信、信息工程,确保商品交易所信息的绝对畅通和对外接轨。
19、广场
将建设一座高绿化覆盖率的交易中心。让所有的人们在休闲中工作、在工作中休闲。让所有走进商品交易所的人有宽松的休息环境。
20、国际餐厅
满足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们的生活需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中亚商品交易所的项目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工程,整合国内外的资源和交易客商的参与、以及跟国际交易所的接轨等等,项目需要得到政府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包括海关、商检、铁路、工商、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
22、银行及中心配套设施
银行是资本运作不可能离开的行业,未来我们的大量资本运作必须有为我们服务的专业银行,参与交易中资本的运作和相关金融运行。完善医护设施、全球大的超市的加盟以及与园区功能相配套的设施建设。同时,完善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的建立。
23、区内供暖设施
主要是保障园区内的设施取暖,保障交易中心正常的交易活动进行。
24、区内员工公寓、服务人员公寓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给园区的所有员工和服务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做到有序管理。
六年,即从20xx年底至20xx年底。
该项目投资大,周期长,项目用地面积200万平方米,按照容积率、单位建筑面积1500元投资测算,总投资约15亿元。
项目投资采用投资的多种组合运用,一方面减轻融资压力有助资金流通,另一方面相对降低投资风险,使项目顺利开发。资金来源考虑五个渠道:一是项目资本金(自有资金),二是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三是项目收益用于再投资,四是集团公司内部拆借,五是新增股东吸引股权投资。资金运作方式如下:自有资金全部用于投资,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前期工程费、工程建设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考虑分期支付,以减轻资金压力,获取土地使用权后,以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项目分期实施,以满足银行自有资金比例要求,资金紧张再考虑集团内部拆借,建成的收费项目主要是交易所通过交易双方缴纳会员费、保证金等再加上其他方式筹措到的资金,就可将整个项目投资完成。
考虑项目项目规模、资金情况,项目计划分三期开发。
一期开发
一期考虑项目核心功能区,主要包括商品交易所主体、策划指挥中心、集团公司总部、国际高端客户住宅区、三星级商务酒店、国际餐厅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进度:20xx年x月-20xx年x月,项目报建、办理部分土地的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证、规划、建筑、施工设计、审图、消防、招投标、施工前各项准备;20xx年x月-20xx年x月,一期项目建设。
二期开发
根据资金情况,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后,考虑建设二期项目,主要是投融资中心、外商联合办公区、国内客户联合办公区、新闻会议中心、会员俱乐部、五星级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建设进度:根据一期项目进展情况,考虑20xx-20xx年底。
三期开发
一、二期建设完成,完善功能和配套,剩余项目考虑20xx、20xx年建设完成。
“中亚商品现货交易所”项目是以交易所为核心的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空间组织有序、环境品质高尚的综合性项目,项目遵循“整体开发、集约经营、分期建设、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思路,追求高品质、高起点、高效率,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中亚商品现货交易所有限公司(筹)
20xx年x月x日
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的概述篇二
存在问题
反xxx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思想认识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反xxx工作质量提高的关键因素。虽然反xxx工作已开展多年,市县人行和联社也做了大量工作,并进行了多次培训,但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缺成熟规范的反xxx技术模式,从而培训也只是停留在低层次水平,翻来覆去抄法规、读概念,对如何深化反xxx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不大。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职工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办理,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xxx活动。加之部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反xxx工作重视不够,表现在:一方面认为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落后,x污、x毒、x私、x社会等犯罪分子不会通过本地信用社进行xxx犯罪;另一方面是怕得罪客户,担心业务流失,影响自身经济效益,发现疑点后没有深入调查。
法律法规了,而农村信用社的反xxx相关知识宣传只局限在信用社所在场镇 或结合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也没有深入到偏远的、交通不便的乡村,没有真正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没能在社会上营造出 “打击xxx犯罪”强烈之势。
反xxx工作岗位履职不落实。一是县级联社制订的相关制度中,虽然明确了牵头组织部门的工作职责,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而在实际工作中都未得到落实,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委, 工作效率低。二是县级联社指定信用社主管会计为反xxx岗位兼职人员,但主管会计既要承担会计职责又要履行出纳复核职责,工作量大;再则对反xxx的相关业务知识了解只上级联社转发的文件,对可疑交易的辨别能力较差;加之反xxx相关案例学习较少,缺乏反xxx的工作经验,这些都直接影响反xxx工作的开展。三是信用社存在“重现金支出管理、轻现金收入和大额转账业务管理”的现象,联社虽制订了相关审批办法,但信用社科技手段相对落后,对上报联社审批的大额现金及转账业务需电话请示后方可办理,而联社相关人员无法现场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只得事后补批,一定程度上致使审批流于形式。四是虽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报告、分析程序和操作规程,但只停留在操作人员的口头汇报上, 且只进行了简单的登记、审批和汇总,操作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强。五是未制定内部反xxx工作激励约束办法,未将反xxx工作纳入部门、员工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些都导致反xxx工作不能高效开展实施。反xxx工作资料审查、保管不规范。由于农村信用社机构人力资源不足,客户经理配备不齐,而客户经理面对的客户对象多且杂,于是对客户的了解有限,柜面也只对客户开户资料进行了即时的完整性审查,没有实地调查开户资料真实性和开户单位经营状况,因此开户资料真实性调查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同时,个别信用社对开户资料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开户单位有关证件审查不严,开户资料档案的保管不规范,造成开户资料档案缺失,不能及时有效排查风险。
对策与建议
规范完善制度,明确反xxx业务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反xxx内控制度。一是制定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及反xxx业务学习制度和违规违纪操作处罚制度,将反xxx工作纳入内部稽核范围,增强反xxx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徇私舞弊,违规违纪操作的处罚。使反xxx内控制度与信用社的业务操作规程和会计核算系统做到有机结合,两者共同进步,相得益彰,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和发展。二是将存款实名制、账户管理、票据监管全部纳入反xxx的管理范围之内。三是在财务会计部门尽快设立专职反xxx监管员,专门负责反xxx的非现场监管、检查、辅导以及基层信用社反xxx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明确各信用社的会计为反xxx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原则,每月发放一定的风险岗位津贴,主要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甄别、分析、报送工作,不断增强反xxx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四是由人民银行、财政和县联社共同出资设立反xxx奖励基金,对那些工作责任心强,准确甄别大额和可疑交易,发现可疑的xxx犯罪人员,及时报告上级进行处理,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反xxx工作合力。一是农村信用社要发挥与其他金融机构、工商、税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反xxx协作机制的作用,密切与公、检、法、司的联系,定期研究布置反xxx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实现农村信用社与政法部门的通力合作;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一个规定一个办法”要求,在现行公安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的基础上,扩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覆盖范围,在当地政府牵头下,逐步把检察、法院、工商、税务等单位吸纳进来,建立反xxx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部署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制定和落实反xxx工作举措;三是提高反xxx工作的技术手段,完善反xxx软硬件措施,推行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反xxx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的概述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以及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洗钱案件线索报告等。
第三条 公司合规部是公司反洗钱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部的反洗钱工作,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信息监测分析中心(以下简称“反洗钱监测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第四条 各相关业务部门反洗钱专员负责处理日常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拟定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洗钱案件线索报告及时报送公司合规部门。
第二章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 本办法中的大额交易,是指客户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交易。
2011/04/28 第六条 商户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客户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六)客户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七)客户其他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2011/04/28 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或者其他犯罪活动的。
第八条 可疑交易特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交易,不以盈利为目的,迅速转走资金;
(二)频繁的大额资金进出,没有任何交易或者只有少量交易;
(三)频繁买卖商品,发货订单号不详。
(一)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客户资料的一致性明显存在问题的;
(二)因交易行为异常被监管部门要求协助调查,并存在洗钱嫌疑的;
2011/04/28
(五)其他重大可疑行为。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恐怖融资是指下列行为:
(一)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四)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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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合理理由怀疑资金、其他形式财产、交易、客户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有关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各相关部门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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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规部负责汇总和分析反洗钱工作信息和动态、审核大额与可疑交易报告、向反洗钱监测中心报送公司大额与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三条 各部门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报告格式填写,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交易信息。
各部门应当对信息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当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第十四条 大额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报送流程。各部门反洗钱专员负责通过反洗钱监控系统完成大额交易数据的导入,根据要求直接填报大额交易数据必要要素并报送合规部。合规部将公司大额交易报告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第十五条 反洗钱专员在客户发生大额交易的3个工作2011/04/28 日内以电子文档形式向合规部报送;合规部应在客户发生大额交易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档形式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
第十六条 可疑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报送流程: 公司可疑交易数据通过反洗钱监控系统自动抽取和自主报送两种方式进行采集。
(三)合规部根据各部门反洗钱专员的复核意见向反洗钱监测中心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七条 发现非系统报警的客户交易金额、频率、流2011/04/28 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有洗钱嫌疑的,应向合规部报送,由合规部向反洗钱监测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八条 合规部应在公司客户发生可疑交易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反洗钱监测中心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送;各部门反洗钱专员等应在可疑交易发生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合规部。
第十九条 各部门对已上报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应做进一步识别和分析,并根据识别情况调整风险等级。客户的交易被反洗钱信息系统报警为可疑交易,经审核其交易信息无法排除洗钱嫌疑且报送至监测中心的账户,按照公司《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和监管办法》的要求设为高风险账户,并至少每半年重新识别一次。
第二十条 各部门经过分析后认定有重大洗钱嫌疑的交易或客户,需在可疑行为描述中注明,经反洗钱专员复核后上报合规部,由合规部上报反洗钱监测中心。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每半年应对重大可疑客户、高风险客户的可疑交易通过电话回访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复核,达到持续监控的目的,并应当按照规定保存客户信息。
第二十二条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文件的组织规则。
2011/04/28 8
(三)一个可疑交易数据包中包含多个可疑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附件包。可疑交易报告的文件名中应包含交易报告类型、报告部门、报送日期、报送批次和该文件在本次报送批次中的编号等相关信息,附件包的名称必须与所对应的可疑交易报告名称相匹配,两者只在文件类型上有所区2011/04/28 别,可疑交易报告的扩展名为xml,而附件包的扩展名为zip。
报告其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可疑交易涉及的客户名称、可疑交易描述、可疑原因及分析等。
第二十三条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资料的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自报送时起5年。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书面资料及电子资料由报送该资料的部门保存。合规部对电子资料进行备份。信息技术部应当为电子资料存储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第二十四条 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应在可疑交易信息当中进行筛选分析,以及日常监测中发现的有涉案嫌疑的可疑交易应按照要求向合规部进行报送。
第二十六条 合规部对发生的涉案可疑交易进行认真的分析筛选,杜绝滥报现象,并严格按照系统的各项要素进行上报,避免出现差错。
2011/04/28 第二十七条 合规部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系统管理,专人负责,原则上要求由公司反洗钱专员负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规定进行管理和报送。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反洗钱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及反洗钱专员应该勤勉尽职,谨慎合理地识别客户身份,做出合理的判断,及时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如果存在法律法规或本办法要求必须报告而隐瞒不报、或者应当发现但未发现的客户大额和可疑交易行为,致使洗钱或者其他犯罪后果发生的,视情节轻重、影响程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及公司合规办法问责。
第二十九条 未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警告等行政处罚问责。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于2010年11月修订,由董事会签发,自2010年01月28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合规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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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的概述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经2016年12月9日第9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行 长 周小川 2016年12月28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其总部或者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路径和方式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第二章 大额交易报告
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累计交易金额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第六条 对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包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五)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
(六)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
(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
(九)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办理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十)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二)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三)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
第十条 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境内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机构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第三章 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一)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布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定及指引、风险提示、洗钱类型分析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
(二)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发布的犯罪形势分析、风险提示、犯罪类型报告和工作报告。
(三)本机构的资产规模、地域分布、业务特点、客户群体、交易特征,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结论。
(四)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出具的反洗钱监管意见。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因素。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对交易监测标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交易监测标准。如发生突发情况或者应当关注的情况的,金融机构应当及时评估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对通过交易监测标准筛选出的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并记录分析过程;不作为可疑交易报告的,应当记录分析排除的合理理由;确认为可疑交易的,应当在可疑交易报告理由中完整记录对客户身份特征、交易特征或行为特征的分析过程。
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按本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以电子方式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一)明显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的。
(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情形。
第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对下列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开展实时监测,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与名单相关的,应当在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同时,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报告,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采取措施。
(一)中国政府发布的或者要求执行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
(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
(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涉嫌恐怖活动的组织及人员名单。
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调整的,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开展回溯性调查,并按前款规定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上述名单的监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内部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机构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做出统一要求,并对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总部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职的反洗钱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和信息支持。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以客户为基本单位开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全面、完整、准确地采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数据需求。
第二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完整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映交易分析和内部处理情况的工作记录等资料自生成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
保存的信息资料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金融机构应将其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
第二十三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依法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对依法监测、分析、报告可疑交易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汇兑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适用本办法。银行卡清算机构、资金清算中心等从事清算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展交易监测分析、报告工作。
本办法所称非银行支付机构,是指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
本办法所称资金清算中心,包括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资金清算中心。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非自然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第二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要求(要素内容见附件),制作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电子文件。具体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内容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11月14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和2007年6月11日发布的《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的概述篇五
根据xxx区教育局、xxx公安分局组织系统内直属学校、(幼儿园)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意识、落实责任,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学校师生平安。我园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上级关于校园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以下反恐防暴相关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持高度的警觉性,严密防范发生各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不稳定情况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及时处置,将不稳定事件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彭南元及各班组班长
(二)具体职责
1、由组长负责布置反恐防暴的具体工作和应急措施。
2、李瑾负责了解掌控全园全体保教人员的相关思想动态和信息收集工作。
3、xxx、负责了解掌控后勤全体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相关思想动态和信息收集工作。
4、郑梅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并向组织汇报。
5、成员协助开展信息收集、上报、教育疏导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增强门卫力量,晨接、离园时增加门口安保人员;落实门卫职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格执行来访者登记验证制度,坚决杜绝陌生人进入校园。
2、坚持家长志愿者爸爸护卫队工作。从各班召集男性家长志愿者,参与园所安全守护工作。对家长志愿者爸爸护卫队进行分工,每日上岗前进行安全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将爸爸们组织起来共同守护幼儿的生命安全。
4、定期培训幼儿园应急小分组成员和家长护卫队。对小组成员和护卫队成员进行安全防护器械的使用培训、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办法培训。保证成员们能熟练使用安全防护器械,知道紧急事件发生时各自的职责与处理办法。
5、每学期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一次,确立园内反恐应急小组成员,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全体工作人员的紧急事件应急职责、增强其应急处理的能力。
6、定期检查安保设备,筛查消防设备。定期检查门卫安全防护器械,保证门卫人手配备头盔、警棍、安全钢叉、对讲机;对全园所有的消防设备进行排查,排查专灭电路起火的灭火器,保证园所安保设备、器材完备。
7、联系交管局、辖区派出所、街道社区,联合管理校园安全。定期与交管局工作人员一起分析园所周围交通安全情况,制定整改措施。与辖区派出所、街道社区一起商讨园所安全管理办法,保证幼儿入、离园高峰期时有专人协同门卫一起保护幼儿安全。同时,请辖区派出所增加校园周边安全巡逻。
8、管控安全隐患人员。对我园已退休的一名xxx功人员进行监管,每日派人去了解情况,保证其在我们的监管内。
9、召开全园教职工和家长的安全工作会,务必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并布置相关安全防范工作要点,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四、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xxx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工作要求
1、机构建立后,由组长明确组员的职责。
2、认真摸底,做好排查工作。
3、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遇到不清楚的事要及时询问上级,不擅自解决。
4、一旦出现不稳定时间,领导小组的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