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过去的总结,是为了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平衡工作与生活,是每个职场人士都需要面对的挑战。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写作技巧,值得我们花时间去学习和掌握。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一
在我的眼中,父亲什么都好,就是有一样坏习惯——爱抽烟。我也时常提醒父亲,不要再抽烟了,吸烟有害健康,可他就是不听。妈妈也让他戒烟,父亲也曾尝试过,可最终还是失败了。虽然父亲爱好吸烟,但他对我却非常疼爱。
平时他总把最好的东西让给我吃。我想吃甘蔗,他便去买来,然后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生怕我把牙齿给咬坏了,把我当成宝贝一样看待。
记得有一次,同学约我一起去图书馆借书。为了征求父亲的意见,我便去问他“父亲,同学约我一起去图书馆借书,我能去吗?”父亲高兴地说道:“可以啊,你去吧。”“啊,太棒了!”“对了,怡怡,那条马路那么宽,来往车辆又那么多,你会过吗?”“放心吧,父亲,我和同学一起走,不会有事的!”可父亲仍旧不放心,“还是我带你过去吧!”我拗不过父亲,只好让他把我送到图书馆。我对父亲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再来接我了,我自己会跟同学一起回来的。如果被同学知道我张静怡竟然不会过马路,那多难为情啊!”父亲皱着眉头,迟缓了一会儿。“那你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看清楚来往的车辆。”说完,父亲就走了。
将近四点半了,我便和同学一起回家。当我走进家时,出人意料的是,父亲竟然不在家。“咦,父亲去了哪里了呢?”我连忙给外婆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人正是父亲“父亲,你在外婆家干什么呢?怎么还不回来?”“怡怡,你已经回家了,我以为你还在图书馆呢,所以一直在外婆家等着你回来。”电话里头的父亲激动地说道。
父亲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者,他虽然没有高大的身躯,但在我的眼中他是那样的高大,肩膀是那么的温暖。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父亲,我永远爱他!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二
我的未来是美好的。我是一名人民警察,穿着警服,拿着shouqiang,十分的威武,因为在我的梦想里,只有警察才是我唯一的梦想。
有一天我正在大街上走着,忽然看到一位戴着墨镜、穿着黑衣的男子奋力拨开人群,慌慌张张地向站台外跑去。他的身后,传来一个女人一声高过一声的尖叫:“抓住他,抢劫呀!抢劫啊!
不好,有人抢劫!我立刻明白有案情发生了。于是我双手一松,放下手中的行李,快速地从口袋里拿出我的特制手机,按下控制键。一眨眼,我就换上了一身钛银色的警服,别看它质地柔软,可是防弹的,不管坏人用什么枪打都不能穿透它。特制的眼镜是用来定位的,只要我的目光所及,我就能瞬间测定坏蛋的方位。我还有另一个法宝——追踪器。这个追踪器可厉害了。此时,我已看到逃跑的黑衣人正没命地往远处逃窜。我迅即用眼镜激光定位,按下绿键,腰间的警棍一声低低的鸣叫,小偷已被暂时击晕。我掏出最得意的激光手铐——这可是新研制的高科技产品,按下红键,它就在0.5秒之内将小偷铐住。正在这时,我的同事收到信号,赶了过来。他们会带着束手就擒的小偷,前往高铁站,用传送软件将小偷输送进警察局。不到五分钟,一个小偷就被我们制服了。人群在为我喝彩!
还有一次,我接到任务。有一名罪犯想要越境逃跑,警察都在想各种方案在不伤害我们公安人员的情况下顺利逮捕那名罪犯。我光荣的接到了任务,我迅速准备好等待命令。最终,那名罪犯还是未能逃脱我们的法网,由于我们这次成功地逮捕了这位狡猾的罪犯,我们工作人员又没有受到伤害,所以,领导授予我们二等奖。因此,我们很光荣,很自豪。
未来的我是警察,这是我的梦想。我坚信,只要我努力,我会梦想成真的!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三
时光如梭,眨眼间我已29岁了,十二年后的我。时光不留人啊,当年文静的小女孩现在已充满了女人味。回想当年学生时代的每一天,脸上的微笑依然永纯,因为它是幸福的!
今天的我已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是一家电视台的娱乐版主持人。我很喜欢自己的工作,所以每天我都在努力着,我希望自己能更好!生活方面呢,父母现在和我在一起。他们是我亲也最疼我的人,当然我也会让他们好幸福。虽然有时也让他们操心,也会和他们豆豆嘴,但父母和女儿哪有隔夜愁,我们一家生活得很幸福!除父母之外呢,我也有了另外一个,他是一家银行的职员,对我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学生时代曾幻想过自己的“白马王子”(高高个字,笑起来要有酒窝,要有魁梧的身材,那样才可以保护我嘛!还要有自己的事业,我很现实的,最重要的就是疼我,使我有依靠的感觉)。可能是我的要求太高吧!这个人一直没有出现。在大学里,虽然也有很的不错的boy向我表过白,可自己……嗨!应该说是没感觉吧!直到大四那年,才遇到了他。和他的相识也许是缘在做怪吧!那天,我和同学们一起出外写生。
在大森林里,我居然和同学们走散了。当时我好害怕,这个森林可是我第一次来。就在我想哭,没办法的时候,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出现在我的耳边。我抬头一看,是一个戴着眼镜,看上去很斯文的男生。他对我微笑着,脸上两个小酒窝好可爱。(当时,我楞楞的看着他,直到把他的脸都看红了,我才回过神。)我忙说“不好意思”。他笑着说“没关系的”。为什么他的声音那么熟悉呢?我真的好象在哪儿听到过,可就是想不起来了!然后他就带着我走着走着,一路上,我的心居然怦怦的跳,脸也居然红了。好不容易走出了森林。他把我送到了校门口,然后还没等我说谢谢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从那以后,我每天居然会发呆。他的感觉怎么就那样和曾今有过的感觉相似呢?(其实,在上高中时我喜欢过一个男孩,我没有见过他,是在网上认识的。我们两经常打电话,可以说是知心朋友吧!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们失去了联系,从那以后我就在也没喜欢过别人)可现在……为什么会有这种feel呢?嗨!也许是人家救过我,我感激而以吧!从那以后我很长时间没有遇到过他。直到……那是去参加一个朋友的朋友的生日party,我本不愿意去的,因为我一直以来都不喜欢这种场合。被朋友应拉去了。在party上,我认识的人很少,朋友的应酬可多了。于是,我拿了一杯可乐准备到阳台上去透透气。在阳台那边已经有一个人站着了。我正准备离开,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又朝我传来“喂!……”我转头一看,哇!~就是上次救我的'那人,十二年后的我。我很开心!于是,我们聊了起来“你也不喜欢热闹啊?”“是啊!”他的眼神里为什么总能透露出一丝忧郁呢?虽然他的微笑很可爱,可也遮不住那一丝的忧郁!从那以后我们成为了朋友,但傻的却是还不知道对方的姓名。终于有一次,在街上遇到了他。我的朋友就叫我“杨姝,不介绍认识认识吗?”他一听到杨姝,居然傻了。没有说话,样子极紧张的就走了。“他这人怎么这样啊?”
在朋友的埋怨中我也感到莫名其妙“他平时不会这样没礼貌的啊”。就在我奇妙的念头还没有消失的一天晚自习上,一个声音把我叫了出去“杨姝,有人找”。我出去了,一看,是他。虽然还是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对他笑笑,“你找我有事吗?”他没有笑,也不敢看我的眼睛。没有说话,我也沉默了!我两就这样走啊走,走到了校园的小河边。他停住了脚步。转过来,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姝,还记得我是谁吗?”他的声音真的好熟悉,可我就是想不起来。我摇摇头。“还记得以前吗?我们两经常打电话,你我的心事,大家都知道。”“你……你是……你是枫?”我真的不敢相信,曾今喜欢过的男孩居然现在就站在我的眼前?我居然流泪了,也不知这泪是什么味。“枫,真的是你吗?”他没有说话。“为什么当初你要和我失去联系?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说“因为……因为当时我喜欢上了你,我害怕……所以就……”我不知道应该开心还是伤心,只记得当时自己一个月没有笑过。我没有说话,“姝,你原谅我好吗?当时我们太小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答应我,做我女朋友好吗?”沉默了许久,我点头了。于是,他拉着我绕着河岸跑了整整一圈。
明天就是xxxx年8月26日了,不知道他会带给我什么样的惊喜!呵呵~早上六点多居然就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又没人。只是在地上有一封粉红色的信封,打开一看,里面是张地图。我就知道是他这个坏蛋了。他让我从街上走到公园,然后又从公园走到爱心路,最后居然走着走着到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使劲想想,原来是我曾今迷路的森林。在草地上我看到了一圈用玫瑰围成的心,中间放着一个盒子。我好开心,因为它太美了。走近,打开盒子一看,哇!一个卡通猪嘭的一声露出了头,把我吓了一大跳。“好啊!你个白痴,居然敢捉弄我,看我怎么报仇!”正当我起身,他突然冒出在了我的背后,又把我吓了一跳。我正准备打他,他从身后拿出了一个盒子。“姝,嫁给我吧!”我低下了头,他拉起我的手,轻轻的把戒指戴到了我的手上。“人家又没说要嫁给你!”“你不嫁我谁还要你啊?”“讨厌!……”就这样,我成为了一个幸福的新娘!
十二年后的我是不是很幸福呢?我相信,再过十二年我也会同样的幸福!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四
人都有未来,但是每个人的未来都不一样。
未来的我也许是一名空姐,我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轻轻的闭上眼睛想着,我以后当空姐的日子是什么样的。
每当我该上班的时候,我会把我前一天烫熨好的空姐服小心意义的从衣柜里拿出来,然后穿上它。到了机场,我会和别的空姐们一起拿的行李箱走过机场大厅,那种在万目睽睽下走过的感觉是平常感受不到的。
当我站在机口,面带微笑的迎接的.每一位乘客时他们看见我也都会对的我微笑当飞机起飞时,我和其他工作的空姐们会坐在机仓后面和乘客们等待着飞机的起飞。随着飞机慢慢的起飞我会推着饮食车,到每一位乘客前问他们需要什么,依他们的要满足他们的要求。如果是老人和小孩我会建议他们多喝一些对身体好的东西和飞机起飞注意的一些常识。有时会遇到一些叼蛮的人他们不会听我的建议。那我也会和他们认真解释。当我看到有人睡觉时我会从机仓后面拿一条毛毯给他盖在他身上,这时乘客会感到很温暖。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时我变成了主管,原来我听别的指挥,现在是我在指挥别人。没有什么是可以让我这么高兴了如果别的空姐在外国乘客面前说错了话时,我会用英语向他道歉,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未来一定是美好的这些都是梦乡里的未来也是我的梦想,只要努力就一定可以。早上起来回忆起梦里发生的一切有时会流露出满意的笑容,会想未来也不是那么遥远么。。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五
——题记。
月高风清的'夜晚,心中装着梦想,难以入睡。忽然,一到强光刺进了我的眼睛,接着我便被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环顾四周:直接连到天空的楼梯;悬浮在半空的大楼;一望无际的花海……这一切太美妙了!忽然,一个机器人向我走来,友好地对我说:“欢迎来到未来世界,我是你的向导,我叫丽莎。”天哪!我没有听错把,未来世界,这时真的吗?机器人冲我笑了一下,说:“据资料显示,你最喜欢收集各类文具,我带你去看看吧!”
我们来到了文具店,这里有各种各样的文具,有棒棒糖笔、激光橡皮、自动翻页笔记本,变色蜡笔……我最喜欢的是变色蜡笔。它是根据声控原理制造的。比如你要画太阳,只要对着笔说一声,其内部芯片就会通过判断后,向笔尖发出指令,变成红色。这种笔很耐用,至少可以用20年。
我觉得有点饿了,机器人就带我去餐馆吃饭。它把我带到了马路旁,仔细看了好久,然后居然把我带到了马路中间,谁知这马路竟自己走了起来。我百思不得其解。它告诉我说:“这叫心意传送带,只要你站在上面,它就会把你带到你想去的地方。”正说着,餐馆到了,我们便走了进去。我们坐在椅子上,却不见有一个服务员,机器人说这是无人餐馆。我看见桌上有一个小的显示屏,上面有各种饭菜,好多我都没有见过。我点了一下水果沙拉,它立刻就呈现在桌子上。天哪!那么大的一盘!机器人居然说只有一个梨和一个苹果。我们饱餐了一顿,结帐时只要把钱放在盘子上就可以了。
后来,机器人又带我参观了空中大厦、太空机场、儿童游乐园……真是美不胜收。
未来的美好生活并不仅仅是梦,只要我们努力学习,掌握科学技术,那么美好的未来离我们并不遥远。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六
潇洒,一个现代社会流行的词语,有人用歌颂扬它;有人则把它用来修饰外物,然而不同时代的人眼中的潇洒也各不相同。
在封建社会里,潇洒兴许是官僚或地主的富贵或权力,或是天子的霸气或威严……但在我看来,那时候的潇洒应是爱国志士的文与武。
唐朝李白被后人称为“诗仙”那就是一种潇洒,他用自己的豪迈诗篇,抒发自己的豪情壮志,赞美自己的祖国的壮丽山河,他过的那种逍遥生活可谓“潇洒人生”。
那时候的文人与武士,哪个不是胸怀大志,极力寻找用武之地,为国家兴亡担忧呢?这就是潇洒,且是一种古典的潇洒。
而当今社会,科技发展迅猛,综合国力争强,某人手中有巨额资本,就是人们所谓的潇洒。某人衣装古怪,金银手饰戴满全身,头发染的五颜六色就是潇洒,这些都是当今社会大部分向往与追求的时尚,而我则认为潇洒是一种适应社会生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当今社会的都市青年,做事都遵循“唯我独尊”的原则,若有人哪里一点点触犯他的利益,或他有一点看别人不顺眼,便很可能发生一场“精彩的动作片”,接二连三的场景也随时随地都会发生,这也许会被别人称为潇洒甚至成为别人效仿的“典范”。
类似的情况数不胜数,但潇洒到底是否是他们所追求的刺激,当今的学生、青年谁都可能认为这就是现在社会的潇洒。
潇洒是什么?潇洒是一种内在气质,是一种诱人的现象或行为,但潇洒决不是装扮奇异,追求金钱或权力背后的犯罪,只有正确认识了潇洒,你才可能靠近它,进而拥有它。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七
“耶!终于过去了!”训练场传来一阵欢呼声。你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吗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我穿着深绿色和浅绿色相间的迷彩服,帅帅的,和队友们一起来到了no.1的高空拓展训练基地,看到了一个高十二米,长六米的平衡木,我们每一个队友都要通过这个平衡木。爸爸妈妈都没想到我会第一个报名参加这个“平衡木”项目。
今天的活动让我明白了:要不断地挑战自己,才能获得成功!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八
“我的人生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好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他出自谁的口中?他出自一个坚强的中国男孩口中。他,就是伟大的无臂钢琴师——刘伟。
刘伟十分阳光帅气,那乌黑的头发,明亮的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他因为失去了双臂,两只袖管空空的。虽然他的袖管是空空的,但他并没有为此而感到悲伤,他的脸上,从来是那样的阳光,那么充满朝气,看不出丝毫失去手臂的痛苦。
刘伟十岁那年失去了双臂,但他并未因此悲观消沉,而是乐观向上地勇敢地去面对。我想如果是别人的话,如此年轻就失去双臂,无疑是莫大的痛苦与悲哀,肯定会消沉厌世,抱怨老天的不公吧?可就是这位失去双臂的男孩,坚强地面对生活,实现了他那美丽的梦想,上世人见证了他所创造的奇迹!
我不仅崇拜他的乐观,更崇拜他的坚强自信。他失去了双臂,从坎坷的人生经历中一次次挺了过来。他去学习钢琴时,当钢琴老师认为他不可能学会用脚弹钢琴,认为他学弹钢琴简直是影响校容。可是刘伟并没有听到这些话而放弃,他说:“谢谢你这么歧视我,我会让你看看我是怎么做的”。他的话是多么有自信啊,他相信自己一定会弹好。天啊,要是我听到这些话肯定会倍受打击,刘伟就没有这样做,他自己学钢琴,还是用脚弹,用脚弹钢琴是很艰难的,这需要勇气和想象力,许多人用手弹都需要过很多年才有起色,何况是脚?果然,仅仅只学了一年钢琴的刘伟,已经达到七级水准。他果然用自己的话证明了,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
当命运的绳索无情地缚住了双臂,当别人的目光叹息生命的悲哀,他依然固执地为梦想而奏。啊!刘伟,他就是我崇拜的人,他坚强乐观,一个年轻的23岁的中国男孩,让世界见证了奇迹。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九
秋天在很多诗人的笔下总是幽怨的,仿佛他们自身的不幸都是秋带来似的,所以才会出现李清照的“红藕香残玉簟秋”、李煜的“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但是在我的眼中,秋天却是有趣的,生机勃勃的,是令人欣喜的。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那果园中累累的硕果总会吸引我们这些贪吃孩童的眼球,看着青黄相间的橘子、红彤彤的大苹果、毛茸茸的猕猴桃……我们每个人的口水都直往肚子里咽,仿佛那挂在树上的已经不是寻常的水果,而是千百年难见的奇珍异果。我们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静静的站在果园旁,看着那丰硕的果实,想着它们的味道如何。等到果园的主人来了,看着我们这群小馋猫,总会抿嘴一笑,然后对我们说:“自己进去摘吧,但是不能浪费。”我们欢呼一声,每人进去摘一些自己早就想吃的了。偶尔看见路过的飞鸟啄下一两个果实,我们也并不驱赶,因为我们知道那是鸟儿传播树种的一个途径。
最让人感到奇妙的就是那秋雨了。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一场场的秋雨的到来,一阵阵秋风的吹来,夏季的炎热消失得无影无踪,有的只是那一股股的凉意。每次一下秋雨,我总是会静静的呆在窗前,观察着那些雨丝。通过观察,我知道了秋雨比春雨更加柔和,雨丝更密;秋雨比夏雨更温柔,雨丝更细;秋雨比冬雨更温暖,雨丝稍微带着那么几丝温度。而且这些雨丝具有神奇的作用,染红了枫叶,染黄了银树叶,催出了桂花香。所以雨后,我总是喜欢一个人慢悠悠的在小区里漫步,深吸带着丝丝凉意的新鲜空气,清嗅那醉人的桂花香,细观那怒放的菊花。
孩童的想法总是天真的,孩童眼中的秋总是那么有趣的。但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将告别这充满趣味的孩提时代,向成人的世界进发,到时秋天在我的眼中是萧瑟的,是悲寂的,是……这是多么令人沉痛啊!所以此时此刻的我,要趁着童真犹在,收藏着秋天的点点滴滴。
雨又下了,我轻轻一笑,又开始了观雨。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十
那是在一次英语单元测验后,我以九七分的成绩再次获得全班第一,放学后,我迫不及待地跑到她——我的好朋友那儿去,我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
那以后考试失利对她仿佛成了一种常规,一个曾经活泼开朗的她渐变得沉默寡言,她常常偷偷地独自一人躲在某处地方以泪洗面,一些同学对她是热嘲冷讽。
作为她最要好的朋友,我要帮她从阴影中走出来,重新点燃心中自信的火把。一天我给她写一这样一张纸条。“好朋友,我知道在你的身上压着一个沉重的包袱,但人生总有许多不如意,有许多失利,只要我们真诚地去生活,勇敢地去面对,在田畴里撒下我们辛勤的汗水,我们一定会找到人生的真谛。”这一次泪水再一次湿润了她的眼睛,但那眼中闪动的不是悲伤,而是一种神奇的力量正在她的眼睛中闪现,正是这种闪烁的眼光中有一种叫自信心的力量正在她的心中复苏。慢慢地她从自卑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她又变成了原来那只活泼可爱的小百灵,看着眼前活泼可爱的朋友。成功——这种如蜜如醇般的滋味,在我的心中油然而生,因为我用真心挽救了一颗自卑的心、颗失落的心,更重要的是我更深深地明白了友谊的真谛。
朋友,也许你也曾考试失利,也许失败的阴影也与你如影随形。但,生活中有阳光、也有风雨、有顺境、也有逆境,要知道风雨过后的太阳才会更加耀眼亮丽。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十一
“我爱你”这个词语曾多少次在一个母亲口中提起。这看似平易简单亲描淡写的话语后头却有着多少个不一样的故事与辛酸。
从小,我就是一个让人不省心的孩子。在小学的时候,因为是我的性格十分外向,年少轻狂。所以三天两头的闹事。整个家成天到晚都被我闹得鸡犬不宁、乌烟瘴气。由于常年徘徊于正道与歪路的岔路口,我的成绩也因此而平步下降。最后稳定在80名左右。偶尔千年一遇的发发狠心也能蹦进年级前50名。母亲每每拿到我考试的名次表,看到我年级的名次再此骤加、飙升时。总是用手指颤巍巍的指着我的眉间,哭着骂我:“你这个顽劣不争气的孩子!”一阵风雨过后,却又总是她主动先搂住我,在我耳边轻呼:“对不起,孩子。因为我爱你。”
升入初中的我,经过了初一一年的磨炼与捶打。褪去了儿时的狂躁与几分稚气。但却再也容忍不下母亲一声声“我爱你”背后的款款深情。我喜欢看小说。喜欢得如痴如狂。喜欢到上课看、下课看、睡觉看、吃饭也看的境界。在我为小说而狂的日子里,也不免会有一些插曲。
“叫你的家长过来!”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响亮的拍桌声。班主任拍案而起。我刚想再为自己辩护一下,不料却发现自己在班主任那犀利的目光的威慑下,连为自己辩护的勇气与理由都没有。冥冥中,仿佛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压制着我那蠢蠢欲动的心。
我拨通了她的电话,一串令人熟悉的音韵从电话筒中传了出来。我在心中反复斟酌着是否要告诉她事情的真相。最后,我麻木的从口中说出了我又被收书的事实。听筒那边沉默了许久。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我再也忍不下去了,一下挂断了电话。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眼神。母亲在与班主任谈话时,瞥了几眼。幽幽的,不带任何感情。失望与无可救药写满了她那愤怒的眼睛。一股诡异的凉意从头顶一直浸到脚跟。老师在一旁说些什么,我也听不进去了。我一直盯着那双眼睛,那双我朝思夜想的永生难忘的眼睛。
回到家后,你没有骂我也没有打我。只是像一个小孩子一样无力的坍塌于椅子上,用一种哭腔向我述说:“你怎么上了初中,还不安宁啊!”睡觉时,我反复斟酌她对我说的话,任眼泪疯狂的浸湿我的脸庞。心中只有一片悲伤与凄凉。我好恨,我好恨我自己为什么不能让母亲不再忧伤。嘴角只有一片苦笑在荡漾。
再次犯错了,又来一次,还来,还有下一次,又犯了……一次复一次的犯错,一次复一次的忧郁的眼神,一次复一次的打与骂。有时虽然你依旧抱着我向我道歉,可我们的两颗心之间的距离却越来越远。我的心中,那扇常年为你打开的大门也徐徐关上。有一次,她终于忍不住了,反手抽了我一耳光。我捂着被打肿的右脸,步步后退。用一种颤抖、不可置信的语气:“你,你,你打我?”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争气的掉个不停。我的余光瞥见了门口的大门。门外是我所向往的自由的世界。我夺门而出,任凭母亲在后头如何叫喊,不带一点儿感情。
我在逃,在疯狂的逃,在疯狂的想要挣脱着纷扰的世界。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转了很久,很久。久到将刚刚的那一股冲劲、不羁与叛逆都冲洗的一干二净。我走回家口,望着这一扇色彩斑斓的大门,内心十分复杂。我下定决心,打开了门。发现母亲正伏在桌子上流泪。一声“对不起”后,我便径直走进了房间。
半夜,我起来了。心中的气也消了。回想起前面做的事情,十分后悔。我走进了她的房间。母亲,睡了。望着深睡的母亲,看了很久很久。不知何时她那乌黑的青丝上爬满了岁月的痕迹,肌肤早已不再有弹性。
“妈,对不起。”她醒了,抱着我痛苦:“天涯海角,并不是最远的距离。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我一把抱住比我矮了一截的母亲,轻吻她的眉毛:“妈,其实我也很爱你!”
那一刻,我长大了许多!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十二
柠檬桉扯着披风在空中快乐地飞行,树影像水波一样调皮,晃得我心猿意马。已经是春天,门外是明媚的`阳光,云雀在柏树衣架堆似的枝叶间跳跃盘旋,青草味中一切宛然有了梦的气息。
对春天我有说不出的熟悉,对我来说春天有难以言喻的魅力,随野草日益滋长的情感此刻被突如其来的漩涡淹没,随即引出故乡的春天,春天里的朝雾,雾中的阳光,阳光下的水井,井边的野草,野草上清凉的水珠,引出不谙世事的启蒙时代,稚气未脱的孩提时代,勤奋且忧伤的学生时代。它们由春天连成一串,一齐涌到笔端,让我惊诧不已。
我从来不曾在短时间里回忆那么多事,反倒好像不是我着意提起它们,而是它们按捺不住,摇摇摆摆地浮上水面。
记忆在春风中历历有声。
我还在村子里的时候。春天,打起一桶井水,把头浸在里面,咕噜咕噜吹气,让气泡一一撞碎放出清凉。然后捧起井水,仔细看着阳光在水中打着旋,慢慢地、慢慢地溶解。当然,前提是在春天,因为有了春风,水井和阳光才构成我赏心悦目的愉快。
春天,所有的生机在阳光下潜伏。我出门大都在春天,早上离开中午回去。回家路上阳光总是十分灿烂,我在迎面而来的温润的风中眯小了眼睛,细数着公路边络绎不绝的人事,纷纷扰扰。最近一次和母亲一起出门是去年考特长生的时候,母亲在考场外等了我三小时。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她就坐在榕树下等我。五月,正是春意浓厚的时候,一切光线声音温度和湿度都恰到好处,一路上我壮志满怀地说些考场上的见闻,母亲微微地笑着。
现在,三月,刚刚走出冬的影子,我却已经感受到春天的力量。每当我看到艺术馆旁的榕树,我便想起我和母亲是怎么一步步走下东大门的斜坡。(本站)还是同那时一样,鸟声渐远树影徐晃,事物的线条都模糊了。这风真是奇怪,它好像在另一个时空把当时留下的影像一一呈现。我不知道留下印象与黏稠、与空气的水分含量有什么关系,总之冬天从来没给过我这样的感觉,冬风扑扑朔朔,什么也没带来,什么也没带走。
这样一想,冬风秋风夏风都逊色了,所以冬天秋天夏天都失败了。其他季节里好像在忙着生活,相较之下,春天便像是一年一度的总结,虽然总结得不清不楚,颇多重复,仍然让人生感到充实。
春天是记忆的巢穴,春风黏住的影像年复一年地重演。我从演员到观众,每次看戏总感慨万千。春天里,过往的一个个我纷纷向我挥手,和过往的一个个春天一起写成一个永远待续的故事。春天和我都有一个深知的彼此,他们互相嘲笑互相安慰互相鼓励,碰到十字路口便挥挥手,说,再见吧再见吧。眼里有不舍也有期望。
我忽然想起海子的诗,且不论寓意,让我从中获得直白的祝福,让我以梦为马,走到阳光底下: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指导教师:黄丽辉)。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十三
去了趟德国,深深地了解到那里的人。
当然,如果不是孤身一人到那里去,而是身边有熟人陪着,我也许不会对德国人产生如此深的印象,因为我会常和熟人在一起,不会敞开心扉去接受新的环境。
这次去德国是住在素未谋面的人的家里,每天见的都是德国人,每天听的都是不标准的英语。虽然只在德国住了12天,但我的感觉却像是住了很久,和那些人都成了老相识。有一天,我在接待我的家庭里窝在沙发上看电视,那位德国妈妈说:“我们好像认识你很久了似的,居然会和你像家人一样看电视。”是啊,柔软的沙发,暖黄的灯光,就像我的另一个家。
德国人算不上热情,但很温和。和陌生人相遇,哪怕是在厕所或电梯里,见面都会说声“哈喽”,走的时候都会说声“再见”。在楼道里迎面相遇,也都是一个微笑,一个“你好”。也许这都只是出于礼貌,但却让我这个异乡人觉得无比温暖。
德国人初次见面都要握手。我和德国人出去,他们在街上遇见熟人都会聊上几句,然后把我介绍给他们,强调我是从北京来的。于是我们会握手。这一趟旅行我握了数不清的手。熟一点的人就会问我什么时候来的,呆几天;热情一点的还要介绍两句德国。
在德国,帮人推门并不只是走在前面顺手才做的事。很多人都会主动地超到前面,拉开门,耐心地等着行动不便的人(如推车的母亲、老爷爷、老奶奶等)过去。我到德国的第一天,和那位德国母亲在咖啡馆里聊天,话刚说到一半,她忽然站起来走向门口。当我纳闷地转头去看时,她正在给一位推着婴儿车的母亲拉门。等那位母亲进去以后,她又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回来和我继续聊天。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德国人很难亲近,都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相比之下,似乎美国人很开放,更容易交往。其实,德国人更真实。美国人说再见时都会来一句:“下次请务必来我家坐坐。”但实际上,那人后来可能基本上就忘了这回事了,如果你真去了,他可能还会不高兴。德国人不会随便邀请别人,但一旦他说了什么,他就是认真的。如果他把你当朋友,那就会是很好的朋友。德国人不欺骗感情,如果他们认同你,他们待你会很真诚。我在那里接受的拥抱都是厚重的,我在心灵上真真切切地感到了他们的感情。
当然,在德国我也见过酒鬼和小心眼儿的,但他们都是这个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我喜欢德国,喜欢那里温和而真诚的人。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十四
地球是个风景优美的星球,连续几年被宇宙王评为“美丽星球。”而我就是地球中的一员。
每天早上一起床,穿上万能衣。这可是本世纪的重大发明!这种衣服内含有纳米纤维,能根据天气变化自行调节温度。能在炎炎夏日使你感到凉爽,在严寒的冬季能觉得温暖如春。洗梳完毕,来到厨房,厨房里就会根据你的脚步测量出你今天所全部需营养,给你马上做出“万能丸”。这是一种高营养的食物,保证人体在一天之间的会部营养。一切准备就绪,驾上号飞船,就去电子大厦上班。
我工作的地方位于市中心。办公在楼是一座很新潮的楼房,有点像法国的著名建筑——埃菲尔铁塔。全楼外观材料是银灰色的太阳能板,能吸收太阳的热量,再经过楼内的电能化站,一部分电能供应全楼日常工作用电,另一部分输入电能储存库,如果遇到阴雨天,要使用电的时候,可调出“仓库”中的电能,这样,就足够全楼用了。
在电子大厦忙碌了一天,驾着号飞船驶回家里,我坐在沙发上,顿生感悟:哎,要想制出许多造福国家物品,必须从小努力,好好学习!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十五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这句话,第一次是在课堂上听到的。而第二次则是在几年后的应聘时,一位经理说出的。
他的桌上,放着两个小旗,一个是中国的国旗,一个是党旗,像一只张开翅膀的鹰一样,跃跃欲试。
那天我是穿着休闲装去应聘的。那位经理坐在那里,就像站在讲台上的老师一样严肃,所以我和同学对经理是毕恭毕敬的。
他问我们来应聘什么工作,我俩几乎没有思考,脱口而出:“办公室文员”。
他笑了,“刚毕业就想坐办公室,眼光挺高的”。
他说了简单的道理,是悬崖上的“小鸡和鹰的故事”。
悬崖的两个峭壁上,生活着两种生物。一家是鸡,一家是鹰。一天,鹰妈妈的一个蛋,掉在了鸡妈妈的窝里。鸡妈妈看到了一个异样的蛋时,很是惊慌。于是,很快地趴在了那个蛋的上面。这样荒凉的地方,有不一样的蛋。她害怕极了,因为鸡爸爸会怀疑她有外遇。
几天后,小鹰孵出来了。她的嘴巴弯着,当其它的小鸡把嘴伸到瓶里喝水时,她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小鸡们得意洋洋地喝着水,带着一股嘲讽的味道。
一天,老鹰飞过这时,看到一只小鹰在鸡群中,她就伸开双爪把小鹰抓了起来,向高空飞去。
小鹰喊着:“我要妈妈”。
老鹰告诉她:“那不是你的妈妈。你是只鹰为什么要在鸡群中。你应该学会飞翔。”
小鹰哭着闹着找鸡妈妈。老鹰就把双爪放开了。小鹰从天空中迅速地滑落,就在快落到峭壁的把一刻,她试着张开了翅膀,“噗,噗”几下,飞了起来。
经理告诉我们:“你们为自己画了一个圆,而你就是那个圆心。你不想突破的话,什么也不会学到。”
老师,不再是站在讲台上,讲地唾沫横飞,而是默默地像启明星一样,做着导师。
当我们这群调皮的学生,用现代的眼光看老师时,老师不再是一字眉,八字胡,而是很生活化,穿着学生一样的服装。
老师不再是站着讲课,累了可以坐一会,喝一口水,站在讲台上回应学生一个甜蜜的微笑。
当老师走进我们的生活,你会发现孔子的真理:“三人行,必有我师。”正所谓的“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
当老师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的门时,你会发现,里面不仅是知识,而是智慧,是生活。
所以,想到了汪国真的那首《感谢》:。
……我原想收获一缕春风/你却给了我整个春天。
……我原想捧起一簇浪花/你却给了我整个海洋。
……我原想撷取一枚红叶/你却给了我整个枫林。
……我原想亲吻一朵雪花/你却给了我整个银色的世界。
种子发芽了,那是种子的力量。当老师给了这颗种子以发芽的动机,那种力量会势如破竹。老师的伟大,应该就在这里了。
前几天,实习时,一个学生给我讲了一则故事:。
他,是一个高二的学生,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的饭都是妈给准备好了放在饭盒里,带到学校里吃。鸡蛋都是拨好了皮的。
当时,学生告诉我,他学习学傻了。筷子都不会拿。那次,学生一块出去野炊,同学们都在吃饭了,他却在那等着,同学问他为什么不吃。他说他不饿。实际上,那天中午他饿了一中午。
回到家,他埋怨妈妈:“你为什么不给我带饭?”
妈妈很奇怪,:“饭不是在你包里吗?”
他回头说到:“你给我的是饭,可我不会用筷子啊!”
是我们的,就要去争取。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当社会多元化发展的同时,我眼里的老师会是一个多面手。有情,有爱,有智慧。
当然,“传道,授业,解惑”,独一无二。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十六
它,是人类伊甸园中的一朵奇葩,装点着大千世界;它,是思想的度量尺,给无数人们以准则。它,是那么简单的两个字,连启蒙儿童都会写的两个字;但它又是那么深奥,人们以拥有它为荣,以遗失它为耻。就是它,让我们寻觅了无数次,又思索了良久的“诚信”。它比金钱更有价值,比容貌更具内涵。诚实是最高贵的品质,它能帮助我们保持一颗高贵的心。它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光荣传统,是一笔财富,是一种美德。
年幼时,诚信就是妈妈在临睡前讲的《狼来了》。一个小男孩由于两次撒谎骗人,最终导致了被狼吃掉。听了这个故事,难道我们不应该从中吸取一点儿教训吗?失去了别人对他的信任,最终只会落得个害人害已的下场。
年少时,诚信就是孔子在《论语》里说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说话不算数,这个人就不可能做成什么事情,更不可能在社会上立身处事。他的学生曾参也说过:“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每天都要多次反省自己,检查自己和别人商量的事情是不是忠诚地去做了,和朋友交往是不是守信用了。古人们也在发自肺腑地告诉我们做人要有诚信。
年老时,诚信就是那“情同朱张”的故事。朱辉和张堪在太学里结识,分别时,张堪对朱辉说:“我身体多病,恐怕不久于世,希望我死后,你能对我的妻儿多多照顾。”朱辉答应了。过了几年,张堪病逝了。朱辉便亲自前去探望,送给他的妻儿很多财物,在以后的日子里,朱辉对张堪的妻儿也十分照顾。有人问他:“张堪生前跟你并没有太多的交情,怎么死后你对他的亲人如此照顾?”他说:“张堪曾经把他的妻儿托付给我,所以我必须讲信用不能辜负他的嘱托。”多少年来,“情同朱张”一直被人们视为讲究信用的代称。
做人,就要做一个诚实的人,清清白白,受人尊敬。否则,就会失去最宝贵的诚信,到头来,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不诚实的代价,还会失去别人的信任。在人与人相处的过程中,失去信誉,也就失去了一切。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十七
林黛玉,我不知道是否真有此人,但从她的身世,我看到了许多。
--题记
因为母亡,年纪尚小的她进了贾府,从此开始了她注定多迁的短暂身世……
口里吟着“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嘴里唱着“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可见她的凄凉,她叹息,叹息自己与宝玉无缘,她彷徨,彷徨自己和宝钗难比,贾母的心意,王薛夫人的作弄,自己终究是含恨而亡,那晚的她,嘴里呼声恨宝玉,心里也许是还债完后的轻松。
潇湘妃子,文才奕奕,只是落寞。病了,只是紫鹃知道她的心病,累了,只是紫鹃了解她的感情,要不然,她怎么会在临死前还托付紫鹃送籍回南,要不然,她怎么会说紫鹃才是她的唯一亲人,她知道自己与宝哥哥有缘无份,忘不了和他的打闹,忘不了他的“负心”,或许她从来没怨过。
她明白,她是寂寞的,所以才会流泪。
她知道,自己只是过客,所以才会伤悲。
她只知道,为了还债。
那片忧郁,只因为给她所爱的人。
高中的我作文550字篇十八
古之学者必有师,今之亦如此。在我十年的学习生涯中,有许多我印象深刻的老师,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现在教我们语文的大张老师。
三十岁上下,个儿挺高,带着大镜片的眼镜,更显示出他成熟的魅力。面色净白,面容清秀、端正,有些像以前的大文豪。一头黑发梳的整整齐齐,很利索。前额光溜、平滑,居然看不到皱纹。
牙齿非常洁白,一个出轨的也没有,往讲台上一站,浑身都散发着语文的芬芳。
老师的课讲的很好,他讲课时很和蔼、很幽默,时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在笑声中领悟知识。老师的学识也很渊博,古今中外的事仿佛没有他不知道的,他也很喜欢给我们讲,扩充我们的知识面。
他讲的很详细,也很清楚,使我们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老师最绝的是他的朗诵,他朗诵的语调忽而似黄河之水般奔腾高亢,忽而似小桥流水般婉转悠扬。读到关键处,他睁圆双眼振臂高呼,豪气冲天;亦可读到动人处以手抚膺,仰天长叹,声音哽咽。
他有时会呐喊,有时亦彷徨。他的朗诵,既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双面的他自己,也使我们更为深刻的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我很喜欢他的朗诵,因为他朗诵起来很像拜伦,那个激情澎湃的化身。
老师很喜欢我们问他问题,我们也很喜欢问他问题。每当我们问问题时,他总是面带微笑、很和蔼的、乐此不疲的为我们解答,并且常常会延伸到题外,使我们学到更多知识。
老师不但语文顶呱呱,其他学科也毫不含糊。有时我们认为很难的题在他看来都是小菜一碟,真是文理全才啊。
当然啦,老师有时也是很严厉的。他对课堂记律要求很严格。
每当他讲课时,下面的说话声的分贝如果超过了他所能容忍的最大限度,他就会突然停止讲课,双眉倒竖,眼中的怒火透过镜片射出。此时无声胜有声,这种无声的发怒很奏效,班级会立刻安静下来,听他讲课。
有时候对于某些屡教不改的学生,老师会一字一顿的大声教训,但他有时也会保持他那幽默的作风,既让被批评者不感到太难堪,同时也提醒我们注意。他对我们的作业要求很严,字迹潦草者一律重写,不完成作业者罚无赦。在他的严格、认真的监督下,我们的作业完成状况很好,语文成绩也稳中有升,这都是老师的功劳。“严师出高徒”,这话一点没错。
既和蔼,又严厉,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大张老师。他在我的语文学习上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很感激他,并且会永远的敬他、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