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组织能力,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技能。总结要注意用词准确,句子通顺,语言简洁明了。在读完以下的总结范文后,我们可以思考一下哪些地方可以借鉴和应用到自己的写作中。
生产管理制度细则篇一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选煤厂生产科各车间、各岗位、全体员工。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工作证(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戴劳保用品,佩戴安全帽。
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12小时,3班轮流制。
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班前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签到、签退。严禁代签及无上班、加班签到。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副主任、现场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签到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
违者依《现场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违者《现场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生产工作 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入选煤质变化、灰份过高,有权报告上级处理。
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检修完地面清理废旧材料,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造成停车事故,直接处罚当事人(管理人员因事而定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
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
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现场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能减耗。
第二十四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区域不得杂乱无章。
第二十五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区域,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
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
车间内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七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八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处理。
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条 考核的目的: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 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生产科制订、解释并检查,安全科考核。
生产科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细则篇二
第一条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生产管理制度细则篇三
为规范车间员工行为,保障车间秩序和生产的'顺利进行,严正秩序和纪律,进步车间生产效力和物料节俭,制订本制度。
1、所有车间员工必需遵照公司的相干制度和车间管理划定,任何有违规违游记为的,将按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2、上班时光必须佩带上岗证,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不许可私带个品进入车间,违者每次罚款5元。
3、按时上、放工,车间所有人员均应加入班前会议,违者每次罚款5元,迟到、迟到者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5、员工请假在一天之内的,应先填写请假条交班组长审核赞成,由车间主任同意后,方为准假,违者将按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履行。
6、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衣着整齐慷慨,不穿奇装异服或过于裸露的衣服。
7、禁止在地面拖沓纸箱、塑料箱,更不允许坐或躺在原料产品和容器箱上,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保持所属工作区的卫生清洁,做好所操作的设备、工器具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各类包装物和废弃物,保持各物件摆放整齐,契合要求。
9、倒料人员应踊跃主动地懂得各机台的用料情况,及时筹备原料,规范操作和运输,避免原料撒落地面,回料应及时运走,分类存放,违者每次罚款5元。
10、司称人员应至少每2小时过磅一次,要求过磅前产品箱均应有盖布盖好,并是检修及格的。搬运工用小拖车运到包装车间的半成品存放区,分类摆放整洁,严禁私下转放在某个工作台边。
11、清洁工应坚持地面清洁卫生,现场收拾标准,垃圾请求每2小时清理一次,清洁用的工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区域。
12、拌料工应依据订单进度和生产才能的要求,按需拌料。拌料车间应保证规范作业,预防原料洒落地面;保持车间现场的清洁和摆放规范。
13、粉料工每2小时粉一次回料,粉料应检查粉料分捡情况,发明含有灰尘、油污的回料应及时向车间管理人员反应,在拌粉班组长同意后方可开机粉碎。
16、操作人员应做好产品分捡工作,严格辨别可回用与不可回用(被灰尘和油污传染)的回料,违者每次罚款5-20元。
17、机修人员应积极主动了解机台运行和产品质量情况,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设备和工艺问题。严禁以粗鲁的立场处理员工或检验班组长人员的合作要求,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
18、机修人员在模具调换,装备维修应及时清理现场合用的资料和金属放弃物,告诉员工和干净工对现场进行清算,换下的模具应运送到模具寄存处,不得留放在车间现场。
20、所有车间人员应严厉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生产操作规范。未经受权,不得操作非本工种设备和机台,违者罚款5-50元。如因违规作业,造成人力和设备事变的,将按丧失抵偿。
21、遵守现场工作纪律和作业要求,遵从主管和检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现场管理有任何异议,均可在之后向上级主管人员投诉,在现场工作中,不得因故顶嘴和漫骂,违者罚款50-100元。
22、车间作业现场,严禁抽烟,违者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23、新工正式上岗前,车间治理职员应做好上岗。
24、车间管理人员有义务确保车间生产、劳动纪律合乎规定要求,严禁无关人员进出车间;对车间现场应计划工器具和物料流转的区域,做好定置管理;督促清洁人员和操作工人做好车间卫生,保证现场整齐规范。
25、车间管理班组长、测验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岗,检讨与沟通各项职责范畴内的问题和要求,保证无任何遗留问题得不到监督和解决。
26、领取物料应通过主管人员调配和调度,严禁哄抢物料或工用具、塑料箱,违者罚款5-20元。
生产管理制度细则篇四
1、通道畅通、整洁。
2、工作场所的设备、物料堆放整齐,不放置不必要的东西。
3、办公桌上、抽屉内办公物品归类放置整齐。
4、料架的物品摆放整齐。
1、机器设备定期保养并有设备保养卡,摆放整齐,处于最佳状态。
2、产品、工具定位放置,定期保养。
3、工件·包装材料等所有物品定位摆放,有统一标识,一目了然。
4、产品、工具、台车明确定位,标识明确,取用方便。
5、车间各区域有6s责任区及责任人。
1、保持通道干净、作业场所东西存放整齐,地面无任何杂物
2、办公桌、工作台面以及四周环境整洁。
3、窗、墙壁、天花板干净整洁。
4、产品、工具、机械、地板、喷台随时清理。
1、通道作业台划分清楚,通道顺畅。
2、每天上、下班前5分钟做“6s”工作。
3、对不符合的情况及时纠正。
4、保持整理、整顿、清扫成果并改进。
1、员工戴厂牌。
2、穿厂服且清洁得体,仪容整齐大方。
3、员工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对人热情大方。
4、员工工作精神饱满。
5、员工有团队精神,互帮互助,积极参加“6s”活动,时间观念强。
1、重点危险区域有安全警示牌。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生产正常进行,不损坏公物。
3、班前不酗酒,不在禁烟区内吸烟4、每天做好安全检查监督记录,确实做的无一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上班前主管必须宣讲并告诫员工的安全问题。
生产管理制度细则篇五
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中关于“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品不转序。
5、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二、工艺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8、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9、生产部门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10、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定置管理。
1、安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吊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3、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4、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四、设备管理。
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2、严格执行《兰州同心电池有限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设备台帐卡片、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设备主管或主管领导。
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8、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10、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11、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五、工具管理。
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六、计量管理。
1、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a、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质量部门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b、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c、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质量部检测中心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2、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质量部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4、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质量部。
5、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6、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七、能源管理。
1、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2、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3、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4、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5、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八、劳动纪律。
同综合部下达的管理制度。
1、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4、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5、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6、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工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十、文明生产。
1、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生产小票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2、应准确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内容包括设备、工装、工具、卫生、安全等。
3、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
4、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烟头不得随地乱扔。
5、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
6、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
7、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8、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更衣柜、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9、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10、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原始记录不记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11、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十一、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5、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6、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7、交接班记录,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8、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9、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10、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11、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12、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生产管理制度细则篇六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违者罚款1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20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细则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 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分选车间、焊接车间、测试车间、层压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 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 ,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 16:30 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 10 分钟到岗)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 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 ,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 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 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 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 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 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 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
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 。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 动设备及使用工具,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指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 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原材料、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 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工序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 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 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 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 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 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 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 辅助工具、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电 烙铁、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 ,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 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 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 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车间主 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 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 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 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 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 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 (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 若有此行为且 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 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
视情节轻重, 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 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 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生产管理制度细则篇八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生产车间。
三、明细。
1、员工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则》准时上下班,上班期间需穿厂服,厂服整洁。
2、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需要离开的必需经过车间管理人员批准。离岗10分钟内一次罚款10元,超过10分钟不计小时工资全厂通报批评一次罚款30元;串岗一次罚款5块。
3、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不服从上级安排,造成影响的,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组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2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有事要解决的需要在上级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在办公室进行解决。
4、车间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元/次。造成后果的视其情节予以罚款和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全厂通报批评。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并进行批评教育全厂通报批评,态度不好者予以解雇。
7、不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如果不听劝告、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8、生产中不得打闹吃零食、睡觉,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5元。
11、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管罚款5元,对打扫员工罚款2元。
12、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3、下班时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管罚款20元。
14、产品、配件、工具等物品按要求排放整齐。
15、个人物品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违者一次提醒,两次罚款2元。
16、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性别歧视。
17、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18、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助理组长,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物品不得超出警示线!一次者提醒,三次以上对责任员工罚款5元/处。
1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20、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21、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2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23、车间人员在当月违反制度三次以上者,该车间各级主管也应接受相应处罚。
四、车间人员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五、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备注:
1、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立即处理。
2、车间管理人员可以立即处理其权限范围内的事件。
3、所有处理结果须报办公室存档。对罚款行为需要出具罚款单,被罚人一份,财务一份,执行人一份。
4、厂部办公室拥有此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生产管理制度细则篇九
为保证车间新进人员能顺利及时有效的开展三级安全培训,特制定此规定。
1、工段内新进员工:工段长必须在当天内通知车间人力资源代表,并由人力资源代表转发设备处,报请一级安全培训(公司),并由车间人力资源代表通知车间设备安全专员,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二级安全培训(车间),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新进员工进入班组后,班组长立即组织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培训(培训必须有培训签到记录),安排摊长和固定老员工两人以上对新员工上岗6个月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并形成安全帮带监护责任后,方可单独上岗工作(以降低新员工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
3、本周新进员工未参加车间安全培训的(即二级安全培训),次周周二早上8:20分必须在车间设备安全员的带领下进行二级安全培训、考试,并填写《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4、从公司其它车间调入员工,如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班组只进行培训,不再指定老员工对其监护;如所从事岗位和原工作岗位工种不同的,则必须按新员工培训要求进行。
5、调岗、转岗员工、长期休假(三个月以上)复岗员工或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方可上岗工作(班组安全培训记录上要有记录和签到)。
为保证车间正常有序的安全生产、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监护工作,如有违反车间将按照每人每次100元的标准对相关责任人处罚。
生产管理制度细则篇十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2分钟到达车间排好队列准备开早会,不得迟到、旷会。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车间主任或组长的。
3、各负责人每天上班必须早会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组员排查安全隐患。
4、各生产线组长在开早会后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内。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情况应在2小时前向车间主任请假告知,经主任或相关。
2、因生产任务忙,对请假从严掌握,员工必须服从。
3、三天以内由车间主任批准;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批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各员工首先要保持自己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生产区域总体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各负责人对各自卫生包干部分进行打扫,相关人员关闭门窗、电源,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窗户、小仓库、生产线、设备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杜绝用完不清理的现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保持卫生,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不要随地吐痰,不得在卫生间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洗手水不要弄在地面上。
5、各相关人员平时及时做好个人、班组、车间的5s工作。
1、员工上班应着统一服装,新员工胸卡需佩戴在胸前,不得披头散发,不得穿拖鞋,上班时间要有朝气,行为举止大方得体,不得萎靡不振。
2、上班时,各组组长领料须及时告知相关仓管人员,不得在仓管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取走材料,杜绝先领用后告知的情况发生。领料时必须服从仓管人员的安排领用相关区域的材料,不得以自己取用便捷为由取仓管人员安排之外区域的材料。取料时按秩序进行,不得影响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当日各组辅助材料的取用与当日生产计划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多领用,掉在地面的零部件要及时捡起,杜绝浪费的现象。
4、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得翘腿或斜坐着,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交头接耳随意交谈,不得吃东西、发送或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短信或电话,不得做与本职责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脱岗、不串岗。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的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反映,组长不好解决应向质检员反映并向车间主任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5、相关人员必须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材料部件、流程熟悉掌握。每道工序必须随时都能接受车间内品质检验员的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车间品质检验员的工作。
6、小零配件必须用白色塑料盒盛放,一个方框内只可装一种零配件,作业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指定的塑料盒盛放汇总,所有的物料盒排成行放于工作台面或小板车上。相关材料部件放在指定的位置,避免同种材料放几个不同的地方。
7、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9、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下班时间以公司铃声为准;吃饭按秩序文明就餐,不插队,不浪费。
10、下班前必需。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下班前各生产人员对各自当日工作的情况进行及时登记。
14、每位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
生产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一
1.1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廖勇,主要工作职责是:
1.1.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1.1.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1.1.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1.2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2.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1.2.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1.2.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1.2.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1.2.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0、货物装载:
1.0.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1.0.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1.0.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2.0、货物运输:
2.0.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0.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3.0、货物卸载
3.0.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3.0.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0.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3.0.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1.1、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1.2、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1.3、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1.4、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1.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1.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1.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1.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驾驶员的管理:
1.1.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1.1.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1.1.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1.1.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2.0车辆管理:
2.0.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0.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a、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 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b、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c、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 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