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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检查的相关报道篇一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型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
一、施工人员素质低
二、建筑市场不规范
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施工
四、材料机具质量不合格
五、防护设施不全
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在目前已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
2、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
3、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验;
4、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
5、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工程中标后,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要有施工技术员编写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人交代,特别是高空、有毒作业,必须有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每日有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操作工序提出的安全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加强条条、条块、块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企业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违章指挥、操作,冒险作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规范项目的施工安全行为。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人员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人,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在施工作业面上设固定的安全管理员,对危险性大的脚手架,起重机搭设和拆除,机械设备吊装,用电设备工作,基础土方开挖等进行监督和控制。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的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工地检查的相关报道篇二
为切实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能力和文明施工水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_《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xx县建设局立即转发了文件,召开了专题安全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在各施工单位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建设局安监站于1月15日至16日,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于1月23日对全县工程组织了复查。现将这次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此次共检查建筑工程项目11个。检查中,检查人员各负其责,认真对照规范标准,查找事故隐患,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该整改的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决不留死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这次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单11份,其中1份停工整改通知单,查出隐患48条。
检查发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尽了解,更没有做到认真履行,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认真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个别项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大多数监理单位已转变思想,提高了认识,但监理单位未能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没有设置专业安全监理人员;监理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不足;对有关专项方案未审查或把关不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不严等。
3.部分施工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进度轻防护,重效益轻管理,“安全第一”的意识不强。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素质偏低;未制定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现场围档大都基本到位,但小区内项目之间无隔离措施;文明施工程度不高;部分工程主体施工脚手架未超施工层一部脚手架,脚手架连墙件偏少;部分施工现场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混淆不清;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箱安装位置不当,或周围堆放杂物不便操作。多数施工现场塔吊无专人指挥;部分企业,塔吊安装后不进行报验就投入使用;工地三宝四口防护不到位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各有关单位对查处出有关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依法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各司其职,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建设单位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手续的应补办相关手续。
4.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施工单位应对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与市安全监察站。
5.施工单位未按工程核验评估程序办理手续的立即补办相关手续。
1.进一步大力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人为本,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严把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关。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坚决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4.加强市政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将市政建设工程纳入正常化管理。
5.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监督,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通过这次检查,对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市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消除事故隐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工地检查的相关报道篇三
根据《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锦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古塔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城建局和城改局相关人员从10月8日开始,对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总结如下。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抽查施工现场等方式,重点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安全防护、“脏乱”整治及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等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检查5个在建项目,12个单体工程。涉及5个建设单位、4个监理公司、12个施工企业。检查_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12份,本次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62项。其中,涉及安全管理方面有45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有10项,安全资料管理有5项;监理履行安全职责方面有2项。
(一)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欠缺。
2.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存在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位现象;很多工程项目未配置设备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无证上岗。
4.现场施工人员存在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等违章行为。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安全防护、吊篮高处作业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个别存在未履行方案审批擅自施工的现象。
2.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结点不足,防护不严密。
3.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口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钢筋加工场地防护不到位,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4.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不符合要求。
5.部分施工现场排水系统不到位;主要通道不硬化;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未采取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高度超标准要求;垃圾未集中分类堆放,不及时清理;现场道路、所存土方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不规范,缺少吸烟处饮水处、班前活动场所、技能操作要领展板、车辆冲洗设施等标准化设施现象较多;个别办公室、仓库等在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未采取防护措施。
(三)安全资料方面
1.部分工程安全资料缺项较多;安全资料相关人员履行签字不齐全。
2.安全资料不真实,部分工程安全资料与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重不符。
(四)监理方面
1、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2、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全。
3、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没能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本次安全综合大检查整体来看,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古塔区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同比去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成效明显,但是建筑施工现场仍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作好各项防范措施,并按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组还要求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古塔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工地检查的相关报道篇四
2017年4月10日,阿克塞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对多坝沟河道治理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监督站检查了工程施工现场,听取了参建单位情况的介绍,并就有关情况向各参建单位进行了详细询问,查阅了相关资料,质量监督情况如下:
阿克塞县多坝沟村河道治理工程治理长度为,主要治理内容:修建防洪堤,其中新建提防,拆除重建提防;治理渠道,其中治理泄洪渠,治理西南堤末端渠道,工程概算总投资2047万元。
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单位为甘肃省张掖市甘兰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为酒泉市兴禹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一标为酒泉市龙腾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标为甘肃稼唯水利水电有限公司;三标为民乐县水利水电工程局。工程于2018年3月26日开工建设。
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健全,参建各方的项目部都已建立,在此次检查中项目法人、监理,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都在工地,做到了人员到位。
工程开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法人已与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监理、施工和廉政责任合同,办理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建管程序规范。
通过检查发现,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一标段规章制度、工程进度表、晴雨表等均未上墙,安全警示牌稀少。
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项目法人单位需下文明确安全生产专班、安全制度和措施。
2、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质量的控制,控制好浆砌石和砼的质量,保证砂浆强度和砼强度。内业资料要及时整理,不要出现补资料的情况。
3、参建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安全监管职责,采取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措施,要做好标志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上墙。监理单位要履行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
工地检查的相关报道篇五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前期下发施工单位自检后填写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检(自)查表、20xx年四川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建项目检(自)查表》中所涉及的资料进行了逐一核查,并对外架、模板、施工临时用电、挑架、井字架、塔吊、基坑支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综合评价为“差”。虽然多数企业、项目部在大检查前对工地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部分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但在检查中仍发现大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重视。没有充分发挥施工单位质安部门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职能,对施工现场发现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整改不到位。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30余个在建项目,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检查_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7份,共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文明施工问题156条/次
(一)管理方面的问题部分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违法施工。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放松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质安管理部门未充分发挥职能,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严重不足;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重视;
2、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安全生产方面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
2、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高处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
3、大部分工程的承重支模架材质、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构件不完善,且与专项方案不相符。少数工程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规定,超高、超载高大承重支模架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也未组织专家论证方案。
4、大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三相五线系统安装、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均不符合要求;
5、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塔吊管理不够重视,塔机未经检测或经检测未取得合格证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突出。
6、安全生产台帐记录内容空洞,不真实,不能实际反映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重要安全事件、检查验收等实际情况;各项安全专项方案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现场施工。
7、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考核工作滞后,部分工程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无证上岗现象,现有的特种作业人员对新规范、标准和设备性能等知识了解不多。
(三)文明施工方面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意识淡薄,对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制度、措施不完善;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不足。
1、部分施工现场封闭施工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排水系统不到位;主要通道不硬化;各类建材堆放混乱;
2、部分工程的扬尘控制不到位,冲洗装置不到位。
(四)监理方面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思想比较严重,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1、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缺少安全内容或缺乏针对性。
2、现场专业监理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监理人员到位率不高。
3、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职责不明,对相关质量、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和知识不熟悉,对专项方案审查和日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流于表面,检查记录简单马虎,对一些明显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对已发现的问题也没有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4、部分总监未按规定要求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平行检查和旁站督促。
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来看,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堵漏洞、查死角,作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并消除安全隐患,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停止施工。检查组还要求各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发挥单位质安部门的管理作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我市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