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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函询单位回复篇一
一、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揽,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强化党的政治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v^^v^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员干部落实“两个维护”,开展“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11331”发展战略、“三大突破年”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决不让危害^v^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xx有任何市场。
(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在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中走过场、搞形式、弄虚作假等行为。落实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不松劲,履行监督专责不停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二、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变
(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完成监察更名赋权。县级部门设机关党委的要建立机关纪委,设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要配齐纪检委员。落实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直接联系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完善派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五)构建纪法衔接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加强调研评估,建立配套制度,注重工作联动统筹、纪法无缝衔接、信息共享互通,注重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衔接配合,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三、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六)强化监督职能职责。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中内含监督、纪委监督责任中包含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形成落实“两个责任”强大合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敢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氛围和习惯。
(七)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的监督审核,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回头看”,对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进一步完善信访“三级分类”机制,促进复信复访问题线索了结。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谈话比重。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注重对函询结果的分析研判。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办法。
(八)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改进作风集中督查方式,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防反弹回潮。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正贯彻落实^v^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突出问题。从“关键少数”和县级部门改起,全面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九)强化抓落实的监督。紧盯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五个抓落实”具体要求,结合县委巡察、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严查严处在树立战略思维、系统谋划抓落实不够,在保持恒心定力、持之以恒抓落实不够,在强化改革创新、善作善成抓落实不够,在勇于担当担责、攻坚克难抓落实不够,在弘扬严实作风、苦干实干抓落实不够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典型人、典型事”,督促干部担当尽责,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地生根见成效。
纪检函询单位回复篇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纪检^v^门谈话信询问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是进一步实践监督执行纪律的四种形态,规范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纪律检查^v^门的对话咨询,根据《中国^v^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警告对话和对话咨询的暂行办法》等规定,根据中央纪律委员会、中央纪律委员会驻^v^^v^纪律检查组的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对话信件是贯彻中央全面严格管理党把纪律放在前面等要求,是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开展教育管理的主要方法,是各级纪检^v^门处理问题线索的重要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纪检^v^门开展对话咨询。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的对话,包括预防注意对话、询问警告对话、纠正错误的警告对话、问责处分对话等类型的对话,可以以任职对话、日常对话、集体对话、个别对话等形式进行。
第五条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与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反映者对话
(1)出现征兆性、倾向性问题的;
(2)有轻微违纪行为,无需给予纪律处分;
(3)反映问题过于笼统,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或者年代长,难以验证的;
(4)反映问题的原因,调查无证据的;
(五)履行两项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果差的;
(6)巡视、巡视反馈问题无法整理的;
(7)提拔干部财产公示过程中未如实申报,情节轻的;
(8)履行职务时失职、渎职等情节较轻的;
(9)其他需要注意的事情。
第六条适用本方法对话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主对话人。谈话者不得少于两个人。
(一)与企业党政顶尖对话,一般由上级企业党组(党委)书记主讲,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陪同的上级企业党组(党委)书记也可以委托纪律。
检查组长(纪委书记)主要谈话。
(2)与企业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对话,一般由上级企业纪律检查组长、副组长(纪律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主谈的上级企业也可以委托对话对象所属企业党组(党委员会)书记主谈。
(3)与企业总部负责人谈话,一般由党组(党委)书记主谈,由纪律检查组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陪同的党组(党委)书记也可以委托纪律检查组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主谈。
(4)与企业总部其他中层干部谈话,一般由纪律检查组长、副组长(纪律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主谈,由纪律检查^v^门负责人陪同。
(5)与企业其他人员交谈,由纪检^v^门确定合适的交谈人员。
第七条适用用这种方法进行对话,制作《对话登记表》(见附件1),明确记载对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对话的主要原因、对话人的情况、对话时间、场所、对话的主要内容、对话对象的意见等内容。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问题线索,除了与反映者对话外,还可以书面询问反映者
(1)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只能给予轻处分和批判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现实而明确的情况
(2)反映问题的一般性,多为道听途说和主观推测,难以验证验证。
第九条适用于本方法查询的,应向查询对象发送《查询通知书》(见附件2)。信件咨询对象在收到信件咨询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根据事实书面回答。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第十条咨询问题线索后,纪检^v^门应对不同情况
(1)涉嫌对话信件咨询对象说明的问题构成严重违反纪律的,可以初步验证或立案调查
(2)对话信件咨询对象对问题不明确的情况下,对话信件咨询对象进一步说明或对话,也可以进行初步验证
(3)通过对话询问,无法认定反映问题的存在,无条件进一步工作的情况下,或者反映问题的真实性、部分的真实性,但是没有必要按照规定追究纪律责任,建议适当处理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结算处理
(4)通过对话咨询,不能完全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但在现有条件下难以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可以暂时存在。
第十一条对话咨询对象应充分认识到对党员干部和企业员工的关心和严格要求,正确处理对话咨询决定,按要求如实说明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如果不诚实地向组织说明情况,就会根据情况给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本方法由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v^负责说明。第十三条是从印刷之日起实施的。
附件:1.对话登记表。
2.通知书。
附件1。
填写者:年月日。
附件2。
××监信函(20××)×号。
询问通知书。
××同志::
根据领导的指示,今后的信反映了××问题的摘要。请在收到信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和说明反映问题的事实。如果不能按时回复,必须事先说明。
xx单位。
××年×月×日。
纪检函询单位回复篇三
致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建设指挥部:
我公司于20xx年11月10收到贵校关于土建尾工的通知后,我司克服困难,顾全大局,积极组织人员进场恢复项目部,配合土建收尾工作,2015年04月16日,接到贵单位发来《关于务必按进度完成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会泽楼收尾工作的函》我司就该函的一些问题,做如下回复:
1、金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层龙骨架未安装完成,影响我项目部消防施工进度。
2、1-5层电梯前室,3月30日开孔尺寸图已发给金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但金工建筑公司至今未在墙面钢架开孔,导致我项目部消火栓箱无法安装,灌水系统打压试验无法进行;背面抹灰需要打压后确认不渗水才能进行。
3、强弱电桥架、电缆等因为投标清单、图纸和现场实际数量严重不符,需增加工程量、价如何认定?
上述问题我部多次与贵校和监理单位协商无果,导致我部无法正常施工,严重影响我公司的施工进度。
1、由于金工建筑公司消防喷淋整改进度滞后,多次影响我部灌水试压试验,导致窝工严重。
2、由于金工建设整体装修进度滞后,影响我项目部安装消防设施。
3、该工程是六年前的工程,由于贵单位自身的原因一直拖到去年底才复工,但现在的材料价、人工费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电缆、桥架、排烟阀等均和清单图纸出入较大,如再按照当时的价格来做势必给本公司造成较大损失,云南大学是211工程,是本省的标杆大学,望学校能够本着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精神,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对这些不合情、不合理的情况给予调整。
4、年初贵单位就口头承诺付款,但一拖再拖,3月23日星期一监理例会,承诺我公司电缆购货合同交给贵校之日,贵校即支付200万工程款,但至今无果。接到贵单位函后,员工情绪波动较大,我司尽最大努力安抚,望贵单位能够言而有信,切实尽快落实款项问题。
以上问题己多次反映,但均未有给予解决,望贵单位能够尽快给予回复,如未能及时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等,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会泽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20xx年4月17日
纪检函询单位回复篇四
告知函的写法
告知函和答复函十分接近.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答复函是答复对方所询问问题,而告知函则是告知对方有关情况.告知函的正文通常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告知原由.说明制发本函的原因.二是告知事项.简明扼要地叙述告知对方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
函的结构和写法
(一)标题
函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二)正文
1.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一般来说,去函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复函的开头引用对方来文的标题及发文字号,有的复函还简述来函的主题,这与批复的写法基本相同。继而,有的复函以“现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一类文种承启语引出主体事项,即答复意见。
例一:
敬启者:
我方xxxxxx致贵方函谅悉,故在函中曾强调我方xxxxxxxxx重要,务心将货物于xxxxxx前运达。
货物虽已运出,但尚未接到贵寄来的任何资料,除取消本订单外,别无选择。因为我方顾客坚持交货日期,这样做实出无奈,至感遗憾。
发函者
纪检函询单位回复篇五
自恢复纪检监察机构以来,其在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威信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无法替代的作用,群众对此充分肯定。但在自身建设和内部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主观上缺乏监督意识。个别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问题不敢直视,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导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偏宽、偏软。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特权思想比较严重,自认为是监督别人的人,不愿接受别人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体制不够完善。一是监督办法缺乏统一规范。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成立干部监督室后,各地对干部监督工作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尽管也出台了一些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但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从全国来看,目前还没有相关法规文件或指导性意见。二是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也有具体工作,对下级不能形成常态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信任大于监督;下级对上级缺乏有效的监督途径和办法,效果不明显。群众监督又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沟通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群众监督力量不足。三是监督方式简单。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主要采用绩效考核、述职述廉等方式实施监督,注重工作层面的多,忽视了对思想层面的监督,监督方式不够全面直接,有待改进。
纪检监察机关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只有充分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才能聚焦主责主业,打赢反腐败这场战争。
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自我监督。一是树立廉洁意识,使之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通过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式,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纪委有关文件等法律法规,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打铁还须自身硬。凡要求基层单位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执行,凡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首先做到。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提升公众满意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贯穿于教育的始终,增强自我免疫力。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引导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日常监督管理。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对所有反映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一清理,规范分类处置工作,完善和细化初步核实、立案检查、移送审理、涉案款物清缴等过程管理,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同时加强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等业务监督部门的力量,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的职责。通过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保证办案工作环环制约、管控严密,严防以案谋私。
健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办法,强化制度监督。一是吃透上级精神,探索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二是强化纪律监督。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四不准”规定,即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强调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为纪检监察干部架设规范执纪用权的“高压线”。三是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严格按要求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加强权力监督,防止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四是深入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层追责。对纪检监察干部公务活动中有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对有问题的干部,坚决查处,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必须完成好的课题。我们必须更加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监督之下,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有资格、有能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纪检函询单位回复篇六
2021年是中国^v^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xx县党建引领突破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体要求是: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维护xxxxx核心地位、坚决维护^v^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安排,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党的政治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xxxxx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员干部落实“两个维护”,开展“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11331”发展战略、“三大突破年”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决不让危害^v^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xx有任何市场。
(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在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中走过场、搞形式、弄虚作假等行为。落实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不松劲,履行监督专责不停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完成监察更名赋权。县级部门设机关党委的要建立机关纪委,设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要配齐纪检委员。落实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直接联系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完善派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五)构建纪法衔接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加强调研评估,建立配套制度,注重工作联动统筹、纪法无缝衔接、信息共享互通,注重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衔接配合,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六)强化监督职能职责。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中内含监督、纪委监督责任中包含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形成落实“两个责任”强大合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敢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氛围和习惯。
(七)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的监督审核,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回头看”,对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进一步完善信访“三级分类”机制,促进复信复访问题线索了结。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谈话比重。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注重对函询结果的分析研判。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办法。
(八)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改进作风集中督查方式,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防反弹回潮。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正贯彻落实^v^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突出问题。从“关键少数”和县级部门改起,全面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九)强化抓落实的监督。紧盯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五个抓落实”具体要求,结合县委巡察、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严查严处在树立战略思维、系统谋划抓落实不够,在保持恒心定力、持之以恒抓落实不够,在强化改革创新、善作善成抓落实不够,在勇于担当担责、攻坚克难抓落实不够,在弘扬严实作风、苦干实干抓落实不够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典型人、典型事”,督促干部担当尽责,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地生根见成效。
(十一)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完善谈话场所及看护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完善涉腐涉纪舆情处置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舆情应变处置能力。
(十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坚决查处不法分子。鼓励正常政商交往,激励党员干部依纪依法履职。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十三)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协助县委做好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问题。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将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把廉洁文化基地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阵地。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
(十四)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中加大容错纠错力度,修改完善《xx县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恶意举报的甄别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再起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十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在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标语多、表册多、展板多,深入调研少、指导帮助少、关心关爱少”上用力,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以作风攻坚助推脱贫攻坚。
(十六)严查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化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确保在2021年7月底前实现“一卡统”。督促有关部门梳理排查涉农权证、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学生资助等领域类似问题。
(十七)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健全与政法系统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强化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对扫黑除恶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面核实、一抓到底,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严肃问责,对省、市挂牌督办案件严查严办、快查快办。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
(十八)淬炼过硬政治品格。把2021年作为xx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锻造年。高标准开展^v^党史学习教育,严肃开展xx“带病提拔”问题反思问责整改工作,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夯实同^v^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政治基础。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这一政治任务,在扶贫帮困中强化宗旨意识,增进为民情怀。
(十九)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巩固拓展“学先进、提质效、创业绩”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采取上挂下派、跟案历练等方式,增强精准监督、精准核查的专业素养。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让干部在不同岗位接受锻炼、丰富经历、增长才干,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二十)锻造忠诚担当品行。对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坚决整治思想上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不深不实等问题。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推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等工作,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函询单位回复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委厅机关和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国^v^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免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30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纪工委对委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直属高校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对直属高校处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委托给其所在高校纪委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都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二)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四)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五)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六)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七)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第四条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纪检函询单位回复篇八
2021年机关纪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和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实学习教育、压实管党责任、做实各项监督、落实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推动新时代机关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围绕一条主线,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1. 学习领袖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贯穿各项工作的主线,督促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v^^v^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督促机关党员干部跟进学习^v^^v^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深化学用结合,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开展廉政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和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严密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八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廉政党课、开展学习一次廉政法规、召开一次廉政会议、签订一份廉政责任书、开展一次廉政家访、组织一次廉政谈话、组织一次警示教育、组织一次廉政党日),每季确定1天党日时间为廉政教育活动日,持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
3. 学习党史党规。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v^纪律检查工作史、中国^v^纪检监察史,持续学习《中国^v^问责条例》《中国^v^监督条例》《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及时学习新出台的党纪法规,协助机关党委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宣传教育。组织新提任处级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培训考试。
二、突出三个责任,压实管党治党职责
4. 突出主体责任。坚持把加强党廉政建设与xxxx等业务工作一同谋划部署,列为重要议题来议、拿出特殊保障来推。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党委严格落实《xxx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年初召开机关纪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和任务分工。半年会同纪检监察组分析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形势,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
5. 落实“一岗双责”。党委书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听取分管处室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跟进防控廉政风险。
6. 压实直接责任。坚持预防关口前移,压紧压实机关各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职责。细化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党支部工作清单,区分不同业务工作建立区别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模式,细化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明确机关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及职责,积极发挥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三、做实六项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7. 突出“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始终将“两个维护”作为机关纪检工作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保证,作为首要的监督内容,加强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v^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聚焦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推进等重点工作制定政治监督清单,细化监督内容,灵活采取列席会议、谈话调研、联合巡查等方式开展政治监督。
8. 聚焦廉政风险,实施精准监督。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对权力运行流程、“三重一大”事项、涉钱涉物涉项目等关键岗位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实施、重大疫情防控、重要敏感岗位开展精准监督。
9. 坚持抓细抓小,做实日常监督。年初自上而下组织开展廉政约谈,半年结合履职尽责和风险防控情况进行党内提醒谈话。做好新提任干部廉政谈话,抽查核查党员干部有关事项报备。坚持重大节日必查、每月重点抽查、每季联合巡查,及时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事求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处置,治病于初始。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坚持落实每周一评、每月一学、每季一课、半年一谈,注重抓细抓小抓早,常态开展日常监督。
10. 严肃党内生活,开展专项督查。研究制定加强对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政治监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督促落实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问题、被谈话函询情况说明、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问题整改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1. 紧盯“四风”问题,开展问题治理。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继续深化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关键节点前期提醒预告、中期抽查督查、后期通报教育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表现、新动向、新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公务接待、公款开支、公车使用、财务管理、减负增效等制度规定,及时堵塞漏洞。
12. 受理信访举报,做好信访监督。运用纪检监察工委检举举报平台,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监督教育作用。按照规范的审查审理程序,协助机关党委做好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的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委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审查审理及备案工作。定期梳理并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四、健全三项机制,夯实纪检工作基础
13. 制定监督工作办法,提升日常监督时效。根据《中国^v^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认真研究制定委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对象、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提高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14.规范纪检检查建议,严肃实施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v^问责条例》,依纪依规运用问责利器,强化追责问责。根据省纪委相关文件规范,制定委机关《纪检检查建议书》使用办法,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举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检检查建议,并实行台帐式管理,督促机关各处室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上级廉政约谈、《纪检检查建议书》指出的工作建议,纠正问题不足。15. 探索联检联动机制,深化拓展党内监督。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探索联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开展综合监督检查,不断扩充监督力量、提升监督实效。积极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络,充分发挥派驻结构“探头”作用和专职职能,努力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同频共振。
纪检函询单位回复篇九
2021年是中国^v^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xx县党建引领突破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体要求是: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维护^v^^v^核心地位、坚决维护^v^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安排,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党的政治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v^^v^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员干部落实“两个维护”,开展“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11331”发展战略、“三大突破年”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决不让危害^v^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xx有任何市场。
(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在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中走过场、搞形式、弄虚作假等行为。落实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不松劲,履行监督专责不停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完成监察更名赋权。县级部门设机关党委的要建立机关纪委,设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要配齐纪检委员。落实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直接联系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完善派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五)构建纪法衔接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加强调研评估,建立配套制度,注重工作联动统筹、纪法无缝衔接、信息共享互通,注重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衔接配合,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六)强化监督职能职责。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中内含监督、纪委监督责任中包含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形成落实“两个责任”强大合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敢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氛围和习惯。
(七)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的监督审核,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回头看”,对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进一步完善信访“三级分类”机制,促进复信复访问题线索了结。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谈话比重。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注重对函询结果的分析研判。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办法。
(八)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改进作风集中督查方式,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防反弹回潮。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正贯彻落实^v^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突出问题。从“关键少数”和县级部门改起,全面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九)强化抓落实的监督。紧盯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五个抓落实”具体要求,结合县委巡察、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严查严处在树立战略思维、系统谋划抓落实不够,在保持恒心定力、持之以恒抓落实不够,在强化改革创新、善作善成抓落实不够,在勇于担当担责、攻坚克难抓落实不够,在弘扬严实作风、苦干实干抓落实不够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典型人、典型事”,督促干部担当尽责,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地生根见成效。
(十一)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完善谈话场所及看护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完善涉腐涉纪舆情处置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舆情应变处置能力。
(十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坚决查处不法分子。鼓励正常政商交往,激励党员干部依纪依法履职。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十三)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协助县委做好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问题。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将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把廉洁文化基地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阵地。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
(十四)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中加大容错纠错力度,修改完善《xx县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恶意举报的甄别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再起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十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在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标语多、表册多、展板多,深入调研少、指导帮助少、关心关爱少”上用力,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以作风攻坚助推脱贫攻坚。
(十六)严查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化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确保在2021年7月底前实现“一卡统”。督促有关部门梳理排查涉农权证、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学生资助等领域类似问题。
(十七)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健全与政法系统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强化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对扫黑除恶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面核实、一抓到底,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严肃问责,对省、市挂牌督办案件严查严办、快查快办。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
(十八)淬炼过硬政治品格。把2021年作为xx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锻造年。高标准开展^v^党史学习教育,严肃开展xx“带病提拔”问题反思问责整改工作,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夯实同^v^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政治基础。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这一政治任务,在扶贫帮困中强化宗旨意识,增进为民情怀。
(十九)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巩固拓展“学先进、提质效、创业绩”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采取上挂下派、跟案历练等方式,增强精准监督、精准核查的专业素养。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让干部在不同岗位接受锻炼、丰富经历、增长才干,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二十)锻造忠诚担当品行。对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坚决整治思想上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不深不实等问题。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推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等工作,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函询单位回复篇十
鄂纪发﹝2014﹞3号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函询工作,根据《中国^v^党内监督条例(试行)》、《^v^行政监察法》以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或者执纪监督中发现领导干部有关违纪问题线索,可以用发函的形式由本人作出解释说明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对省管干部、省备案管理干部的函询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统一进行。对其他县(处)级以下干部的函询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函询。
第四条对领导干部实施函询,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内设机构对反映领导干部有关违纪问题的线索进行分析研究,对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或解释的,报经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被反映领导干部发出函询通知(见附件)。
(二)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
当就函询问题实事求是地逐一作出书面回复,包括对问题的解释说明、具体整改措施等。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函询对象应当报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函询的内设机构同意,适当延长回复时间。对未经请示批准,无故不按时回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函询的内设机构应当责令其及时回复。
(三)函询对象对函询问题的书面回复应当经本级党委(党组)以及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函询的内设机构。函询对象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对函询问题的书面回复应当经本级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函询的内设机构。
(四)函询对象应当根据发函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就函询情况在本单位党组织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报告。
第五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函询的内设机构对函询对象回复内容具体清楚的,提出同意函询对象回复意见、进一步调查了解等处理意见;对回复内容模糊,问题解释不清楚,或者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可以再次发函询问;对回复内容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情况不一致的,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第六条回复函询问题存在隐瞒、编造、回避、歪曲事实等欺骗行为的,由发函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函询对象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条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发函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将函询结果回告举报人;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发函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将函询结果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第八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函询的内设机构应当及时将函询及有关回复情况整理归档,一式三份,分别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函询的内设机构留存,由负责案件监督管理、信访的内设机构备案。
第九条函询结束后,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函询对象基本情况及函询主要问题通报相关组织(人事)部门。
第十条有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对失密、泄密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v^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北省监察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