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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一
1.1为了规范职工食堂食品采购及保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食品采购及保管,是指在职工食堂供应食品所需原料的统称,如米、面、油、水产、蔬菜、肉、蛋等的采购和贮存保管。
2.1本制度由职工食堂采购员与库管员岗位负责执行。
3.1食品采购
3.1.1坚持原料索证制度:须向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食品生产或流通单位采购食品。采购时须索取供货方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其单位公章,并归档备查。
3.1.2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及原料须选用有资质、有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水产品等要实施定点采购制度。所有供应商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及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并留有固定的联系电话。
3.1.3供应商须有固定的营业摊位并持有《卫生许可证》。采购的所有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采购“三无”产品。进行自送的物资、家禽、动物食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4食品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
3.2食品保管
3.2.1库房保管需对采购的所有食品的品种、质量、数量及各种要求的证件等认真进行对照检查验收。严禁不符合质量、数量和采购单要求的食品入库。
3.2.2库房保管应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建立《食堂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采购和验收人员均应在登记台账上签名,并将有关资料保存归档。
3.2.3入库食品要按照类别和要求的存放方式摆放储存。要隔墙、离地,并标明品名及入库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出库。
3.2.4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张贴标签,标签上要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出库的数量、日期。
3.2.5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食品过早过期霉变、腐烂。
3.2.6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和私人物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3.2.7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3.2.8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管理员负责对采购与库管员岗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二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原料的溯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安微省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等);
④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三、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四、从固定供应商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五、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三
为使酒店的采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合理控制成本,强调责任指标到人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操作流程。
一、酒店采购的基本要求:
1、所有授权范围的物品采购时,均需比较至少三家供货商的价格及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要有三家供货商提供的报价单;
2、采购人员对自己采购的物品价格及品质负责;
3、驻店采购员需每月一次针对较多使用的物品通过电话、传真、网络、外出调查等方式获取(包括非授权物品)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酒店总办及酒店财务部;
4、所有供货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板必须登记归档并妥善管理,如有人员变动时按酒店管理公司移交手续进行移交资料;
5、驻店采购禁止采购任何未经正常有效审批人审批后申购单上的物品,保证手工经审批后的采购单与电脑下单一致,否则财务部将不予报销处理;
6、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货商洽谈采购事宜;
7、驻店采购负责跟进各供货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财务部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的良好形象。
二、物品采购监督要求:
1、所授权的物品,分为两类:
a、供货商月结;
b、直接到市场采购,授权生效时酒店必须成立《供货商评定小组》(由酒店总办、酒店采购、使用部门、酒店财务部组成),每月对各类物品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的用量、价格、品质等),将物品进行分类(制定供货商月结还是进行直接市场采购,最终要形成文件,由评定小组汇签确认,酒店财务部存档备查,并抄送一份酒店管理公司),部分物品可以先定直接市场采购,待条件成熟时转为供货商月结;
2、月结的供货商选定,采购对已经确定供货商月结的物品,应邀请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由供货商评定小组进行价格及品质的比较和讨论,对各类月结物品选定供货商,各部门可分头组织进行市场调查,根据市场调查的价格,定期与供货商确认固定期间的供应价格,在此确认期间(时限长短根据当地市场情况,由评定小组决定),供货商将按此固定价格提供酒店所需材料(形成会议纪要,评定小组部门负责人进行汇签抄送酒店管理公司);
3、酒店财务部制定仓存物品的采购线(即最高库存量及最低库存量,补仓不能超过最高库存量,储存不能低于最低库存量),由仓库人员编制,酒店财务成本会计根据以往该物品的使用量及经营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审定出各物品的采购线,财务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呈酒店总经理审批实施,审批后的文件由仓库及成本会计存档备查,并按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新,财务部对每次部门申购数量进行认真审核监督,避免因物品积压造成浪费;
4、酒店财务部对物品价格进行认真监督,必须每月组织人员对酒店各类物品进行不同市场的价格调查,每月一次通过电话、传真、网络、外出调查等方式获取酒店各类物品(包括非授权物品)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酒店总办,并抄送集团管理公司总办及集团财务部;
5、对正常物品的申购,酒店驻店采购接到单后必须1个工作日后回复意见,酒店财务部接到单后必须1个工作日后回复意见后报送到总办审批,对特殊物品或者对价格及品质有其他意见的,也必须在1个工作日后反馈意见给申请部门。
三、各类物品采购流程(该流程是针对授权范围内的物品,授权范围外的按以前流程操作):
1、仓库补仓物品的采购流程:
该类物品主要指副食品类,如因酒店仓库硬件原因,该类物品的部分不能在仓
库保管,而在使用部门的二级仓库进行保管的,仓库直接把二级仓库收编管理,该类物品的补仓由仓库负责填单。
对仓库的每种存仓物品,应按本文件中的第二大点第3小点规定的流程设定合
理的采购线。
a、上述物品的仓存量接近或者低于采购线时,应需要及时进行补充货仓里的存货;
b、仓库主管要填写一份“物品申购单”(见附件,对申购单中的每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如没有发生的则填“没有发生”);
c、驻店采购按照申购单要求,在至少三家供货商中进行比较,选定相应供货商,把三间供货商资料附在申购单后面(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资料),由驻店采购在申购单上签名确认,提出采购意见及注明可以到货日期;
d、酒店财务部成本会计签名加意见(如对价格及其他有问题的,必须立即跟采购人员沟通,并立即给出建议方案),到酒店财务第一负责人签名确认;
e、酒店总经理进行审批后转由酒店采购进行实施购买。
2、鲜活食品冻品的采购流程(主要指蔬果类、肉食类):该类物品主要指蔬果类及肉食类,包括蔬菜、肉类、冻品、三鸟、海鲜、水果等物料的采购申请。
a、由各酒吧、各部门总厨或者主管(要有餐饮总监签名确认),根据当天经营情况,预测明天用量,填写每日申购单交驻店采购(按照以前单据格式);
b、酒店采购当天下午以电话下单(针对供货商月结)或者次日直接到市场采购。
c、酒店财务部成本会计与使用部门定期进行沟通,对上一日该类物品采购的数量进行检查(包括已使用及未使用的数量),如发现有较多剩余的,必须提供处理方案及日后申购数量的建议,并报总办批示。
四、物品验收入仓及财务付款处理流程:
1、物品的申购单用纸质先走完申购审批流程;
2、纸质申购单流程审批完毕后,补仓部分及直拔部分申购单由仓库人员负责系统录入申购单,其他部门申购部分由总办文员负责系统录入申购单,再由驻店采购文员从系统制定采购订单进行下单供货商或者自行市场采购(根据申购单批示要求内容操作);
3、物品采购回来后,仓库必须根据纸质申购单与系统生成的收料单相核对无差异后,再根据系统生成的收料单与使用部门进行货品验收,仓库再根据收货验收情况从系统打印入仓单;
4、入仓单(附有连同收料清单及发票)的审批流程:仓库制单人签名——采购人员签名——财务部成本会计复核签名确认是否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申购物品数量、价格等)——酒店财务部负责人签名——酒店总经理签名审批——财务部根据与供货商协议进行付款;
5、属于直接到市场购买的,先由驻店采购借支采购备用金(具体金额根据酒店的规模及业务量,报酒店管理公司审批),先由相关申请部门人员提出纸质采购申请,并须走纸质采购审批流程后,(营运物品可走酒店审批流程,除此以外的物品直购须走集团采购审批流程)再由总办文员录入申购单(暂不用做采购订单及仓库的收料单),仓库收货时根据收货的数量及单价开手写收货单,再做采购订单,其他操作按上述流程,以采购人员名义进行报销处理;
五、驻店采购对前期的机动采购制度描述的采购行为负责执行采购工作,一般情况下不能再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除总经理特批,但必须要流程表上注明特殊情况说明及物品报价)。
以上流程暂时试行,日后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会检讨修改!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四
制定明确的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以便于能区别产品和便于追溯和回收产品。适用于所有食品、调料等。化验室负责对制定产品标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我方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为国内正规厂家所生产的合格产品,包装不易破损、易于保存,不得提供超过近效期(供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产品。
在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确保食材足够新鲜,供应商配送的每批次的食材均要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食品质检报告,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为了保证项目能安全稳定的进行,我公司根据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了保证所配送食品质量的措施及体系。主要包括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食品采购查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加工操作管理等各类管理制度。
我们公司蔬菜供应基地、肉类食品和原材料(米、肉、调味品等)属于定点一级供应商,拒绝一切“三无”商品进入公司仓库。
我们公司经过“供应商评定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公司管理层对我单位自有的生产加工场地及其它延生环节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其所的商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质量标准。
物流采购部质检组根据不同的食材所对应的不同的检验标准对来料进行严格的验收,并根据食材品种、批量、抽样数量、检验结果、不合格处理结果、来料日期、储存舱位、分发单位名称及分发数量进行详细的记录,以便于出现质量问题的追朔。
经物流采购部质检组检验合格后送到各现场的食材,由现场仓管员进行再次检验,合格后方能流入加工过程。
蔬菜当天购进食用,并采用“农药测试卡”检测农药含量。
原材料在分发前严格按“搬运、储存、包装、防护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因为人为因素导致质量问题的风险降到最低。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五
一、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要认准“qs”标志,必须向供方索取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其它相关证件。严禁采购无生产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检验单的“三无”产品。
三、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无污染,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感官性状。
四、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食品及其原材料。
3、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五、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六、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须有保温设施。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六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七
一、采购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需向供货方索取以下资料:
1、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签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防疫站签发的有关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3、采购进口食品,还需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卫生证书》,且食品名称和批号与《卫生证书》相同;
4、采购国内或进口的保健食品,还需索取卫生部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5、冻、鲜肉类食品需索取兽医检验合格证或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需有品名、产名、产址、生产日期、保存期限等中文标识。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表明其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的内容相一致。
四、索取的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报告书等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五、采购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衣冠清洁整齐,不在仓库内吸烟、吃食物,并随时接受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八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采购食品原料来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制采购回执单据。
三、进行采购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等);
④其他产品。
四、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五、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后经收发管理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九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一)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行政管理部人员负责采购;
4.物件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淡。
(二)采购申请
1.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登录oa系统填写“物品申请单”。
2.紧急采购时,由采购部门在“物品申请单”备注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3.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行政管理部人员或采购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登录oa系统,在“物品申请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通过oa系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采购。
3.采购物料定单可打印一份交与财务。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账工作。
(五)采购方式
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用物品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每年第一个月重新审定上年度供应商,与供应商洽淡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单”通过oa系统审批完毕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物品申请单”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必需由仓库或使用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办理入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并提供有效发票及采购清单。
2.物品采购付款可通过oa系统申请付款,可上传相关文件、采购清单及有效发票。
(八)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十
(一)大宗食材采购必须有饮食管理中心负责人与食堂经营户共同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对供货单位的卫生要求采购人员采购直接入口食品或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必须从正常渠道进货。
(三)批量采购食品时,必须向供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畜禽兽肉食品还要索取检疫合格证。索取的各种卫生证明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查看食品包装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如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内容不全或无中文标识的不应采购。
(五)以销定购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以保证食品新鲜和卫生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不得擅自食经堂营人员采购大宗食材。
(一)配送前,根据食堂经营户要求,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报送饮食管理中心负责人。各经营户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二)饮食管理中心负责人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联系供应商配送。
(三)配送时间为每半月1次,每月2次;配送信息每月14日、28日告知配送单位,15日、29日为配送时间。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及和人不得配送。
(四)货物送到后,配送人员必须首先与饮食管理中心负责人联系,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各经营户进行配送。验收中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根据食堂所需分配入库。
(五)所配送货物必须有集体、分户的台账票据。按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配送方提供票据必须有:食品名称、生产日期、规格、数量、供货商、供货商联系电话等项目
(六)供货商与各经营户自行按月结算,次月20日前付清款项。
(七)供货商配送过程应防止运输过程的污染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必须盛装在带盖的容器内运输,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洗刷消毒。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十一
餐饮服务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或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十二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食堂食品原料、日耗品的采购管理,降低成本,确保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包括食品原材料和食堂日用品、餐饮用具的采购。食品原材料分粮油类、调料类、蔬菜类、肉类、其它;食堂日用品、餐饮用具包括清洁消毒品、一次性用品、厨具、餐巾纸、筷子、餐盘等。
第三条职工食堂食材要做到合理采购、严格检查、科学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的食品安全。
第四条成立食堂采购供应商评审小组
由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成立食堂采购合格供应商评审小组,由中心主管领导、综合办公室人员、食堂班长、采购人员等组成。
第五条食堂食用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原料和一些经常性采购物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
第六条经过评审确定采购供应商后,要求必须在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特殊情况向中心主管采购领导书面汇报,书面批准后方可采购;更改供应商须经供应商评审小组评审后确定。
第七条供应商的选择。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原料及经常性采购的食品原料选择五家有代表性的供应商进行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实力、卫生许可、货物来源、价格、质量等,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进行比较,评审确定两家合格的供应商,比较价格采购。
第八条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等,将复印件交中心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四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证照。合格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正规发票、送货清单、收据等凭证。
第十条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材料、辅料的质量,采购物品的配送方式、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退换货、供货质保金等。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供货商的续用与更换。在合同期满前,由食堂采购供应商评审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约定等行为时,应立即停止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第十二条对于食堂选购的蔬菜、鲜货、调料等,指定部门定期开展市场价格调查,掌握市场行情,监督采购行为。
第十三条为减少资金的占用,降低成本,坚持按需采购的原则。
第十四条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四大宗食品,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储存条件等因素,根据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
第十五条蔬菜、鲜货此类食品原料应根据每日菜单需求适量按单采购。采购量要求能满足1-2天的用量,入库后及时处理,按需要冷藏或冷冻存放。
第十六条需采购食堂日用品、餐饮用具时,食堂班长应提前统计所需用品的类别、数量,填写采购计划单采购。
第十七条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它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第十八条食堂班长、保管员为货物验收人员,负责对物品质量、数量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食材验收主要从重量、质量、随货票证等方面进行验收,定点供货的是否是协议食品等。
第二十条验收合格的食材,仓库保管员、食堂班长分别要在送(收)货单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和记账的凭证,各食堂凭此单据形成入库台账。
第二十一条食堂核算员每月根据签收的送(收)货单进行审核报销。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篇十四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项目、生产物资、办公用品、技术服务等采购。
1、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年用量采购值超过20万元的采取一年招标一次。
2、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3、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下5(8)万元以上的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4、5(8)万元以下的零星物资采购采用审批制度直接采购不进行招标。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科室,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并由办公室和监察科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监察科和物资需求科室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其他科室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具体招标事项,公司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上述两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及生产单位物资使用需求,认真制定下阶段物资采购计划。
2、各科室所报物资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制定招标计划。
3、办公室联合监察科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并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4、各科室所报物资采购计划中,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用途等参数应详细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造成库存积压或因漏报、未报而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追究该科室责任。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拟定投标人。
2)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物资采购程序对其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邀请其投标。
3)向接受邀请的单位发放标书(或招标说明)并负责答疑。
4)接受并筛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开标。
5)按拟定的评标办法,筛选合格的投标书。
6)按评标办法中的定标方式定标,或与经评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协商、谈判、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形式采购
1)对供应商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洽谈。
2)按拟定的评标标准结合所需物资质量供货期、付款等要求,从最低的报价依次进行评估、分析,按照统一标准,择优进行答疑,通过供需双方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第十五条:合同前评审
1、为避免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了解不够细致和签约时对合同条款研究不够透彻等造成的风险,由物资采购科室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中约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合同的签约。合同评审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最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第十七条: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资料由办公室或监察科建档案保存。同时,对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供货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供产品与样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进行抽查。
第十八条为保证招标采购取得预期目标,监察科应在招标前及招标过程中加强监督,可以考虑邀请纪检和公证处参加招标,避免造成损失的事后监督。对于招标采购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的相关科室及人员,应责令其改正或上报董事会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各科室采购物资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不得走过场或作虚假记录,搞明招暗定,违者从重处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