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我们成长道路上的里程碑,是我们不断向前迈进的动力。"完美的总结应该以客观、真实的态度评价自己,在总结中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下是一些业界专家分享的总结心得,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一
我是一个“小书迷”,虽然我看书的范围广阔,看过不少书,但真正令我喜爱的书却没有多少本。倒是对一本微不足道的书,我却起了喜爱之心。那《科学家的》。
这本书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向我介绍每个伟大的科学家是怎样生活。它使我知道了天才并不是天生,而是靠自己勤奋学习得来的。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爱迪生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很早就辍学了,他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很对科学很有兴趣,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便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在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实验场地,他就央求列车长给他在火车的一个角落里做实验。把自己买早餐省下来的钱买化学药品。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在历尽磨难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明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为人类带来了快乐。
最使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体育老师选我去参加学校的篮球队,我可高兴了!想象着自己就是乔丹、就是姚明,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没想到篮球是那么辛苦:每天早上一来到学校就要慢跑四圈球场,然后再快跑四圈,最后还要做六组仰卧起坐……一天下来,折腾得我腰酸背痛。我打起了退堂鼓,什么乔丹、什么姚明离我是那么遥远。第一次训练回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一头倒在床上不想起来,打算第二天无论如何也不去受这份罪了!
晚上,我照例做作业,做完作业,无意中又翻开《科学家的故事》,书里的内容太熟悉了,爱迪生高大的身影不断地在我的眼前闪动,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爱迪生付出的代价不是更大吗?有一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点儿弄瞎了他的眼睛。为了做实验,他在火车上差点酿成火灾,被列车长打聋了耳朵……可是他还是顽强地做实验,而相比之下,我训练的这点苦酸什么呀,我的脸红了。
第二天,我照样精神抖擞地出现在运动场上,我满怀信心地跑了一圈又一圈,汗水不断地从我的额上流下,渗透了我的衣服。我咬紧牙关坚持完成了老师规定的训练任务。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一起训练的同学都翘起了大拇指对我说:“你真棒!”
我知道,是《科学家的故事》使我坚定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是《科学家的故事》让我克服了重重困难,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二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要知道这本书可“来之不易”,原先看着有这本书的同学看得津津有味,我心中就像猫抓一般,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终于买回来了,我便与他形影不离。
我喜爱书中的故事。弟弟弟自己的未来孙子尤灵让弟弟弟、爸爸爸、妈妈妈、妹妹妹,不要吃人类现在吃的东西,而是吃未来的东西――味道好极的小药片,还把小偷吓得像一只小鸡遇到黄鼠狼一样,他还飞到了老虎的肚子里,控制老虎,甚至把所有人的脸变成明星脸。
我更喜爱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弟弟弟惊讶、欢乐、可爱的`模样,也看到小尤灵吓小偷时的嚣张,看到小尤灵把弟弟弟的脸变成猪八戒时候的开心。
我有一个习惯,一但拥有好书就想尽快地将它看完,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为了尽快看完他,我早早地起床看,下课也不出教室,吃饭手不离书。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三
同学们,你们都有自己喜爱的东西吧,女孩子可能喜欢洋娃娃,而男孩子可能喜欢小汽车这类玩意儿。可是你们知道我喜欢的是什么吗?我悄悄告诉你们吧:那是一本书。一本让我懂得什么是喜、怒、哀、乐的书。它让我时时记住要尊重关心别人,让我知道探索的快乐,让我知道了付出而收获的喜悦。
例如《小小贺卡传真情》中的“我”因为同学缪永芳把最心爱的画片撕坏了,所以很生气,一怒之下,竟说出了这样一个字“滚”。就是因为这样一个字,从此,“我”便和缪永芳恩断义绝。就是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她们之间美好的友谊便破碎了。而且又因为“我”送了一张平淡无奇的生日贺卡,她俩又和好如初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认为:如果文中的“我”那时侯能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尊重,或许她们就不会这样了!但又因为这样,我和缪永芳的友谊才更加坚固。所以呀,在任何时候,我们大家都应该为别人着想,要心里面装着你、我、他,要懂得尊重别人。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加和谐、愉快。
又比如这一篇文章《橘子的神奇路程》,小作者的妈妈想吃橘子,并且还是特别酸的橘子,当作者买好橘子后,她的好朋友却从半路冲了出来,死拉硬扯地拽着小作者去逛花园。小作者千方百计地逃脱好友的“魔爪”后,回到家,酸酸的橘子却变得甜甜的了。小作者为了搞清橘子的酸性为什么不翼而飞了,他又买了特酸的橘子来探索其中的奥妙。功夫不负有心人,小作者终于找到了其中的奥秘。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从中感受到了在小作者的身上,不仅有探索精神,更可以看出她对母亲的那份爱;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小小的实验,小作者得到了一份弥足珍贵的人生感悟:就如橘子一样,在我们人生中,也会发生许多摩擦,但是离去的只是少年的冲动与生涩,留下来的将是一辈子也享用不完的智慧与成熟。
再有就是,每个人不可能没有失败过,但只要你能记住“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你心中坚信“失败了一次,追求一千零一次”,那么你就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啊!快来翻读这本让你懂得人世间情感的书吧。哦,讲到现在,还没有告诉你们这本书的名字呢,它是《全国优秀作文选》。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四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这本书或许让你深思,或许让你感动,或许让你陶醉。《城南旧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于1960年出版的是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女孩英子。英子十分善良,她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英子还很天真,她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至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五
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它是由新疆出版社的东方俊叔叔编写的。
如果轻轻地翻开它,首先映入你眼帘的是一只巨大的恐龙,下一页就是目录了。这本书光目录就有11页之多。
翻过目录,看到里面的内容,你肯定会大吃一惊:那生动简洁的文字和妙趣横生的插图,一定会使你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目瞪口呆。不信?那我就考考你:“一根植物的根有多长?”你肯定会说:“最多五六米。”你错了,一棵植物的根很长。就拿黑麦来说吧,一棵黑麦有140多亿根根毛,把它的根连同根毛加在一起,相当于北京到巴黎的距离呢!
亲爱的朋友,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七
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八
我是一个“小书迷”,虽然我看书的范围广阔,看过不少书,但真正令我喜爱的书却没有多少本。倒是对一本微不足道的书,我却起了喜爱之心。那就是《科学家的故事》。
这本书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向我介绍每个伟大的科学家是怎样生活。它使我知道了天才并不是天生,而是靠自己勤奋学习得来的。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爱迪生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很早就辍学了,他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很对科学实验很有兴趣,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便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在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实验场地,他就央求列车长给他在火车的一个角落里做实验。把自己买早餐省下来的钱买化学药品。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在历尽磨难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明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为人类带来了快乐。
最使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体育老师选我去参加学校的篮球队,我可高兴了!想象着自己就是乔丹、就是姚明,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没想到篮球训练是那么辛苦:每天早上一来到学校就要慢跑四圈球场,然后再快跑四圈,最后还要做六组仰卧起坐……一天下来,折腾得我腰酸背痛。我打起了退堂鼓,什么乔丹、什么姚明离我是那么遥远。第一次训练回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一头倒在床上不想起来,打算第二天无论如何也不去受这份罪了!
晚上,我照例做作业,做完作业,无意中又翻开《科学家的故事》,书里的内容太熟悉了,爱迪生高大的身影不断地在我的眼前闪动,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爱迪生付出的代价不是更大吗?有一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点儿弄瞎了他的眼睛。为了做实验,他在火车上差点酿成火灾,被列车长打聋了耳朵……可是他还是顽强地做实验,而相比之下,我训练的这点苦酸什么呀,我的脸红了。
第二天,我照样精神抖擞地出现在运动场上,我满怀信心地跑了一圈又一圈,汗水不断地从我的额上流下,渗透了我的衣服。我咬紧牙关坚持完成了老师规定的训练任务。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一起训练的同学都翘起了大拇指对我说:“你真棒!”
我知道,是《科学家的故事》使我坚定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是《科学家的故事》让我克服了重重困难,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九
我喜爱的书有许许多多,就像天空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每一本都包含着不一样的知识快餐。但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爸爸在我六岁生日时送我的。现在看一看,还蛮有意思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喜欢,是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多彩,封面五光十色,十分有意思。我就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封面吧:首先,“三国演义”这四个大字紧紧的贴在上面,周边有各种各样的花边。在下面是马超与曹操战斗的情景。
这本书非常有趣,我一边读一边感受书中英雄的豪气。在每一回里,都讲述着蜀、魏、吴三国发生的惊天大事,如“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蜀国与其他两国发生的冲突。
这本书可重要了,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帮助。有一次,我忘记带铅笔盒,边便让同桌借我一支笔。可同桌死皮赖脸的不借我,我就想到三国中的苦肉计,先好言相劝,再趁热打铁。哈哈,苦肉计真管用,我借到笔了。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篇十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这是出自培根大哲学家的一篇著作《论读书》。他告诉我们读书的好处之极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读书呢?想必你也很爱读书,也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它主要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