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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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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甲方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债权转为股权后,甲方成为乙方的股东,不再享有债权人权益,转而享有股东权益。
第一条债权的确认
甲乙双方确认
2.如甲方债权在债转股完成日之前到期,乙方确认其诉讼时效自动延期_______年,各方无须另行签订延期文件。
第二条债转股后乙方的股权构成
2.债转股完成后,乙方的股权构成为:
(2)以_______元的资产向乙方出资,占乙方注册资本的_______%。
第三条费用承担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2.若在债转股完成日前本协议被解除,甲方的待转股债权、担保权益及其时效将自动恢复至本债转股协议签订前的状态。
第五条争议解决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并经乙方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二
12.1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12.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2.2.1 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解除情形发生;或。
12.2.3 交割日前,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或。
12.2.4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2.3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本协议自书面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协议终止的,乙方仍应向甲 方支付基准日至终止日实际发生的全部处置费用。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三
甲方因清理债权债务的需要,将与乙方就清理、催讨债权债务项目进行合作。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清理债权债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项目。
甲方的债权债务,以及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共同确定的债权债务清欠项目。
第二条合作范围。
权属甲方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企业的债权、债务;以及他方依法转让给甲方的债权债务;就债权、债务清欠事项有关的咨询、调查、取证、诉讼、非诉讼的参加、参与。
第三条合作方式。
经双方同意并认可的协商、调解、诉讼、非诉讼代理等合法的方式参加、参与、代理权属甲方债权、债务的清理。
第四条酬金标准。
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司法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及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标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支付清理债权债务的酬金。
(一)按费用包干风险代理方式支付酬金即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启动资金_______________万元,当甲方交由乙方清理(办理)债权债务的各个项目(案件)的实际回笼款(或实际执行的回笼款)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的费用包干进行结算。
因清欠需要,需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及其他非诉讼性支出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包干负责,全部包含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回笼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包干费之内,多不补,少不退。
(二)按照双方约定的清欠资金回笼比例支付酬金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回笼资金累计达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之日起,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或按照资金回笼的_______________%比例支付);回笼资金超过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时,应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或按照资金回笼的_______________%比例支付)。
第五条酬金支付。
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司法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及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标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按费用包干风险代理方式支付酬金。
结算。
因清欠需要,需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及其他非诉讼性支出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包干负责,全部包含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回笼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包干费之内,多不补,少不退。
(二)按照双方约定的清欠资金回笼比例支付酬金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回笼资金累计达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之日起,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或按照资金回笼的_______________%比例支付)回笼资金超过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时,应向乙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或按照资金回笼的_______________%比例支付)。
按方式一付酬日为该债权资金实际回笼日或案件执行终结日给付。
按方式二付酬日为双方约定的债权债务清理项目资金回笼比例实现日的次日给付。
乙方不管采取方式一或方式二,取得甲方报酬时,应当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启动经费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与甲方合作项目的债权债务事项完毕之日止。若采用付酬方式二取得债权债务清理酬金的,合同的生效日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实现项目的债权债务资金回笼计划完成日终止。
第七条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地向乙方陈述,将本合同确定的债权债务情况和有关债权债务相关的证据材料、信息提交乙方并做好配合工作。
2、甲方有权向乙方或乙方的经办人了解清理债权债务的进展情况,以及具体的催讨、实务操作步骤及有关证据收集、取得的证明材料(除法律有禁止或限制条件外)等情况。
3、甲方有权根据债权债务清理的情况变化或者其他原因,书面中止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包括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4、若甲方情况发生变化或债权债务事实发生变化,或者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关系发生变化,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或经办人。
5、甲方向乙方或经办人提出的服务要求,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服务,应当另行签订合作或委托合同。
6、甲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提供合法的收款凭证。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勤勉尽职,依法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8、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对涉及甲方的商业和企业机密情况负有应尽的保密义务。
9、在甲、乙双方确定的合作或委托事项范围内行使权利(代理权),如有特殊需要,甲方应另行给予明确的书面授权。
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其他政策规定的要求。
凭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失实,乙方有权终止或者部分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特别约定。
1、乙方在为甲方清理债权债务期间,与债务人签订的任何文书或者乙方单方给予债务人任何具有实体标的处理意见的书面材料,应当预先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或由甲方共同签署。
2、若乙方或经办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不低于甲方实际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的赔偿额。
3、若甲方根据债权债务清理的实际情况或其他原因(非乙方原因),终止与乙方合作的,应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万元民币的经济补偿金。
4、若乙方按付酬方式二取得清理债权债务酬金的,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的次日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开始工作和办理调查、交通、通讯、文印、鉴定、公证、异地差旅费等其他必要的相关费用。
5、若乙方在具体工作中的费用超过甲方支付的金额由乙方自行承担或先行垫付或向甲方按。
时报销。
依约付给乙方的费用将不予退回。
第九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鉴于本项目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行约定)。
第十二条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向甲方清理债权债务的具体事项中由于其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属于违约,由乙方和乙方的经办人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严格履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_______)项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规定。
1、凡本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恰逢法定休假日、双休日的,则约定的期限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双休日结束后的次日。
2、本合同生效后,经合同双方履行完毕后终止。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合同的,可以补充、变更、中止、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4、本合同的附件份,由合同双方共同签章确认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四
11.1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其对本协议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得到的对方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因履行本协议需要或非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防止其任何关联公司、雇员、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人员非法使用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资料。
11.2 保密义务因以下情形而免除:
11.2.1 保密信息非因保密义务人违约而公开;
11.2.2 在诉讼、仲裁或者配合政府行政执法等活动中依法知悉或者披露的;
11.2.3 应主管、监管的部门要求披露或报告的。
11.3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甲方因对方违反保密义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以本协议第三条所列贷款债权本金余额为限。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五
9.1.1 签约和履约资格保证: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
9.2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9.2.1 签约和履约资格保证:乙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贷款债权,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乙方承诺不属 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__】74 号)所明示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控制的实体转让贷款债权。
9.2.2 非欺骗保证: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是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9.2.3 审慎调查和独立判断保证: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认真审阅了资产文件,对贷款债权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完全知悉并自愿接受贷款债权的所有风险、瑕疵。乙方进一步确认并保证,基于贷款债权的特殊性及现状出售的性质,甲方未就本协议项下贷款债权的诉讼时效、担保效力、可回收性或乙方受让贷款债权后的预期收益等向乙方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乙方是在独立判断贷款债权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后自主作出报价,并独自承担因其判断失误而可能遭受的一切风险。
9.2.4 乙方特别承诺:
(1)鉴于甲方在受让贷款债权时,已承诺不向贷款债权的前手权利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乙方同意并保证,如果贷款债权项下存在该等能够追究甲方的前手权利人及甲方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乙方承诺自交割日起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乙方及其后手不以任何方式向前手权利人及甲方主张本条项下已放弃的全部权利,或要求前手权利人或甲方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确认,本协议一经签署,乙方即放弃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解除本协议或减损本协议效力的其他任何权利。主张救济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2.5 依法行使权利保证:乙方保证在贷款债权交割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主张和行使贷款债权项下的任何权利。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六
2.1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贷款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主债权金额与本协议第三条表述的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债权金额不一致。
2.2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贷款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乙方受让贷款债权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2.2.3 贷款债权项下主从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
2.2.4 资产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不真实等相关情形;
2.2.5 担保合同可能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2.2.7 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
2.2.8 贷款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灭失或部分灭失。
2.3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贷款债权后,对该贷款债权在交割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乙方可能无法享有。
2.4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贷款债权后,无法享有甲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2.5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协议项下贷款债权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以及清收的困难性,且因甲方并非贷款债权的原始权利人,甲方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资产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
因上述瑕疵或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甲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乙方自行作出判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乙方已被告知仔细审阅本协议的条款,并在确认完整、全面地理解全部协议条款内容后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一经乙方签署,即证明乙方已完整、全面地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并充分认知履行本协议、受让贷款债权可能遭受的一切风险,乙方自愿独立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3.甲方已向乙方充分披露了贷款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或风险,并在确定买价时,充分考虑了上述因素,乙方确认其已于本协议签订前对该贷款债权作了必要的调查,自主决定参加该贷款债权的招标/竞价/协议转让活动, 并自愿承担因该等瑕疵和/或风险而造成一切后果,乙方承诺不因该等瑕疵和/ 或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4.乙方凭借其承诺的价格等交易条件,被甲方确认为本次贷款债权转让的受让人;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债权转让相关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八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的债权:
债权金额大写小写。
(其中:本金:元;利息: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大写小写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大写小写,并按大写小写的协商价格收购。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九
7.1.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第7.2条约定的交割条件全部成就后的第10个工作日为交割日,但若在交割日前,甲方未能足额收到乙方按照第八条约定的过渡期服务费的,则交割日自动顺延至甲方足额收到过渡期服务费之日。甲方依据本条另行指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指定或约定。
7.1.2 甲方有权在第7.2条规定的交割条件成就后,单方指定一个早于第7.1(1)条约定日期的交割日,但应当至少提前5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7.1.3 经双方协商一致,交割日可推迟至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较晚日期。
7.2 交割条件 。
7.2.1 甲方已经足额收到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全部买价、第 10.3条约定的违约金、处置费用、过渡期服务费等全部款项。
7.2.2 甲、乙双方已经在所有重要方面履行并遵守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交割前的全部承诺或约定。
7.2.3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声明和保证在交割日在所有重要方面是真实准确的,如同该等声明和保证系于交割日作出的一样。
7.3 交割前的准备。
7.3.1 交割日前的3个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一份《回收及费用结算明细表》,列明基准日后对本次交割的贷款债权进行处置实现的现金及非现金回收、发生的处置费用、应收取的过渡期服务费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7.3.2 乙方应在交割日前,向甲方支付第八条约定的全部过渡期服务费。 若在过渡期内,甲方对贷款债权进行处置实现了现金及非现金回收的,则甲方应于交割日在收到全额过渡期服务费后将回收的现金及非现金扣除已发生的处置费用后的款项移交给乙方。
7.4 贷款债权的交割及资产文件的移交。
7.4.1 双方确认,在交割日,贷款债权按照交割时点的现状一次性地从甲方转移至乙方。即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基准日至交割日间贷款债权发生的任何变化。
7.4.2 交割日,甲方应在其住所或其另行指定的其他地点将《资产文件清单》中所列的、与本次转移的贷款债权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相应的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清单》见本协议附件三)交付乙方。
7.4.3 乙方在确认收到移交的资产文件后,应向甲方出具资产文件收据, 确认其已收到相应的资产文件及服务协议。该收据一经签署并交付,即无条件地证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文件)交付义务已履行完毕。尽管有上述约定,乙方延迟签发或不予签发资产文件收据不能成为甲方未履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文件)交付义务的抗辩事由。
7.4.4 交割后,乙方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贷款债权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并自行承担贷款债权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风险和损失。
7.5 交割后的合作。
7.5.1 贷款债权交割后,由甲方出具贷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由乙方送达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甲、乙双方亦可在当地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贷款债权转让公告。
乙方进一步确认,甲方的通知义务只限于进行上述适当的通知行为,无论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对贷款债权转让的通知是否签收和确认,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就贷款债权进行转让的效力。
7.5.2 贷款债权项下涉及的抵债资产,如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或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自交割日起,甲方就该等抵债资产依法享有的权益转移至乙方,应乙方之合理要求,甲方可在交割日后提供必要的文件,以协助乙方实现对该等抵债资产的占有或控制,并配合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动产且为甲方实际占有或控制,甲方应于交割日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书面通知乙方领取该等资产的时间和地点,并按照该书面通知的规定向乙方交付该等抵债动产,乙方逾期受领的,需自行承担相应动产在规定期限后毁损、灭失的风险。应乙方之合理要求,甲方可在交割日后提供必要的文件,以配合乙方办理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动产的权属变更手续。
虽有上述约定,乙方在此进一步确认,鉴于甲方受让或承继的抵债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权属证书缺失、第三人享有优先权、不为甲方实际控制、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其他税费及抵债资产性能低下、质量残次等情形,乙方特此承诺,任何情况下,其将独立承担对该等抵债资产实施占有、控制、处分或办理过户登记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放弃就抵债资产提出任何异议或瑕疵的权利(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并自主负担抵债资产项下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应付未付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7.5.3 交割日后,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出具必要的债权转移证明文件,配合和协助乙方办理已转让的贷款债权所涉及的诉讼(含执行)主体变更手续。
7.5.4 如贷款债权证明文件中缺失部分对于乙方主张和行使贷款债权具有重大影响的借款合同、借据、债务重组协议、催收证明、物权担保登记凭证或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原件,甲方在交割日后应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降低因该等件原件缺失为由拒绝付款或进行交割,甲方不承担提供上述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原件的责任。
7.5.5 除本条另有约定外,甲方在任何时间均无须为履行本条所述协助义务承担任何费用。
7.6 服务协议权利义务的转移。
7.6.1 对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明的甲方或其前手在基准日前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的服务协议,乙方同意,一经交割,其将承继甲方自基准日起在该等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接受该等服务协议条款的约束。
7.6.2 乙方承诺,如果相关中介机构不同意甲方将其在相应服务协议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而终止服务协议并导致甲方发生费用、损失的,则乙方应补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损失,并保证不聘用该中介机构代理与贷款债权有关的任何事宜。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十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事项:
甲方将____的债权:
债权金额____元,(其中:本金____元;利息____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____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____,并按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十一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事项:
甲方将____的债权:
债权金额____元,(其中:本金____元;利息____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____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____,并按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篇十二
8.1 双方确认,在过渡期内,甲方拥有对贷款债权的自主管理、处置权, 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不良贷款处置的规定管理、处置贷款债权。
8.2 自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期间,乙方有权就管理和处置贷款债权向甲方提出书面处置预案,甲方有权依据其自身判断决定是否执行该等预案,一旦甲方执行该预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尽管有本条规定,乙方确认,除非其在提交处置预案的同时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甲方不承担执行该处置预案的义务,且无论甲方是否接受该等预案,均不得作为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付款义务的抗辩理由。
8.3 自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期间,对于下列与贷款债权有关的重大事件, 甲方应在收到相关书面通知(不含公告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转告乙方:
8.3.1 债务人、担保人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被撤销、关闭;
8.3.2 债务人、担保人的主要资产(含抵押物、质押物)被第三方申请诉讼;
8.3.3 债务人、担保人分立、合并、被出售、被收购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改制;
8.3.4 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就甲方对债务人、担保人提起的诉讼、仲裁案件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裁决。
8.4 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甲方可自主决定贷款债权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但涉及以下两种情形的,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无充分、合理的理由,乙方不得拒绝同意;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8.4.1 涉及单笔费用超过人民币 元的资产维护和管理行为;
8.4.2 需要放弃贷款债权项下部分权利的资产维护和管理行为。
虽有上述规定,乙方确认,若甲方认为需要立即通过起诉、上诉或申请执行等司法途径维护其对贷款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的合法权利的,甲方有权在书面告知乙方拟采取的权利维护方式及理由后,立即采取行动,相应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8.5 甲方有权就过渡期间对贷款债权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收取服务费(过渡期服务费)。过渡期服务费为(1)每月按买价的 %计算的月费(不足一月按 一个月计算),加上(2)过渡期内就贷款债权获得的净现金回收的 %收取的 激励费。过渡期服务费应根据本协议第7.3条支付。
8.6 过渡期内,甲方应对贷款债权所涉的诉讼时效和/或法定期间进行维护,但代位权、撤销权、申诉权和复议权的行使除外。贷款债权在基准日之前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或法定期间的,不属于甲方维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