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自己所做工作和所取得成绩的一种自我检视和评估。写总结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但也要保持独立思考和个性化。以下是一些总结的范文,欢迎大家一起分享和讨论。
余光中散文篇一
朋友赤松子推荐了余光中的散文。说起余光中就想起他那首诗乡愁,那枚小小的邮票一直在诉说着深深浅浅的乡愁,在海峡的那端一直漂到大陆这端。
这本于2008年由吉林文史出版社发行的《余光中散文选》共选了他的40篇散文,包括《死亡,你不要骄傲》,《猛虎和蔷薇》,《鬼雨》,《食花的怪客》以及写朋友与家人的散文等。
看完这本书,我的第一印象居然是他的幽默。他在《书斋.书灾》的文中说道“物以类聚,我的朋友大半也是书呆子”,一下子把自己打入“书呆子”行列。然后说到他的家里满是书,书架案头椅子窗台床上之类到处都是。最关键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而且要用时找不到。但凡爱好点文学的,家里肯定书多混乱成灾,例外的应该也有吧?反正我不是。虽然书不算多,也堆得到处时,想起要用,知道曾经买过那本书,就是找不到。那个恨,无以诉说。还有余先生说到,“书是看不完的,尤其是自己的藏书”。说的真对,好多书买来就束之高阁,原来这不是我一个人没看完自己的书。想起我的那本《尤利西斯》,要哭的心情也有了,曾经几次下决心去看完,终因难懂翻了几页屡次宣告失败。
幽默的写法无处不在,他把电话铃说成“催魂铃”,把未来的女婿想成“四个假想敌”,还有把自己家说成“日不落家”,因为四个女儿分居北美欧洲,还有加上他自己在亚洲,从时差上看这边日落,那头日出,真是好一个“日不落家”呀!
看书最有感觉的是共鸣。这样在看时往往会心一笑。比如说到《朋友四型》。按他的说法,朋友可以分为以下四型,第一型高级而有趣,第二型高级而无趣,第三型低级而有趣,第四型低级而无趣。四型中是两头少中间多。高级而有趣,这种朋友是理想型,可遇不可求啊!神赐我一个也好!呵呵,自动对照一下,自己是哪一型。
还有他的《牛蛙记》写到他跟牛蛙的叫声的斗争,让我想起了我与蚊子的斗争。余先生要写作要睡觉,那个牛蛙却咕噜咕噜的叫起来,“一哼一顿,在山间低震而隐隐有回声。象巨人病中的呻吟”,这个正在万籁俱寂之中突兀响起,令他发狂。这令我对余光中先生又多了几分好感,原来他也免不了凡人之扰。
最让人动容的是余光中先生的深情,他写的《鬼雨》中是记叙他那出生仅三天就夭亡的幼子,这一个撕心裂肺的痛苦在他的笔下却借助自然的“鬼雨”,将丧儿之痛表现的淋漓尽致,以致于我眼泪也被引出来了。他的笔法独特,在于未直抒胸怀,却让悲切之情蕴含在字里行间深入肺腑。他先写了爱子的噩耗,次写了课堂上讲解莎翁的诗句,再写到冷雨中简单的葬礼,最后以一封信深入纵论生死,抒发内心的哀痛。真的是无以言说的痛,直抵心头。
他的深情不单单给予子女,爱人,还有他的老师,当然最深情的是他对祖国的深情。在他的笔下乡愁是永恒的主题。在《从母亲到外遇》中写道“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片后土。”在《金陵子弟江湖客》这篇散文中,他回忆了自己在南京的童年生活,而在半个世纪后回到故地重游,多少青葱的记忆涌上心头,50年沧桑巨变,几经风波,城市改换新颜,不变的是“孺慕耿耿乡愁切切”的心情。白发客忆少年时,此情此景一如昨天。但是他却文末说,“我教过的学生遍布了台湾香港,甚至还包括金发碧瞳,但是几时啊,我不禁自问,你才把桃李的青苗栽在江南,总在关外?”说了很多,到最后才把一颗心的企盼说出来,余先生是多么想填平那一道浅浅的海峡呀!
余光中先生的笔下,文字简洁畅快,明白易懂,但有时笔法曲折抽象,有篇文章写得我竟然看不懂。把散文写得象侦探小说一样让我猜测,这是我料想不到的。比如《食花的怪客》,讲述一个大学教授在上课的时候,正在讲“牧神”这个古典田园诗的时候闯入一个怪客,这个高瘦而结实的男子吸引了他学生的目光,然后都被他带动了,最后连上课都要搬到室外去上,在春天里,看到杜鹃花,他就随口嚼了起来,连青草也可以。这个行为严重挑战了教授的权威,但是教授却无能为力。最后教授隐约看到穆申长着头上长着两个角,而脚竟然是羊蹄子。这就显得很荒谬。在行文快结束时又说明教授在他四岁的时候失去了母亲,没有亲情,从来不知道母亲姐妹妻子女儿是怎么一回事。经参阅作品简评,稍微明白点儿。原来食花的怪客“穆申”就是“牧神”,是一种暗示性意象,是“望乡”的化身。就是在说作者自小离开了祖国母亲,背乡离井,好生凄苦。这种超现实主义意象的运用,增加了作品的内涵与深度,是作者多元化写作的一种尝试。
读余光中先生的文章,有一种诗意和古典神韵,一种深深的中国文化的底蕴,这是非常享受的事。这可能源于他从小的古典文学的浸润。同时因为他是个诗人,对文字非常敏感,文字华美。他的散文看起来有一种从容的气质,幽默的品质,再加上文字的简洁,正如朋友说的确值得一看。
余光中散文篇二
七等生的短篇小说《余索式怪诞》写一位青年放假回家,正想好好看书,对面天寿堂汉药店办喜事,却不断播放惑人的音乐。余索走到店里,要求他们把声浪放低,对方却以一人之自由不得干犯他人之自由为借口加以拒绝。于是余索成了不可理喻的怪人,只好落荒而逃,适于山间。不料他落脚的寺庙竟也用扩音器播放如怨如诉的'佛乐,而隔室的男女又猜拳嬉闹,余索忍无可忍,唯有走入黑暗的树林。
我对这位青年不但同情,简直认同,当然不是因为我也姓余,而是因为我也深知噪音害人于无形,有时甚于刀枪。噪音,是听觉的污染,是耳朵吃进去的毒药。叔本华一生为噪音所苦,并举歌德、康德、李克登堡等人的传记为例,指出几伟大的作家莫不饱受噪音折磨。其实不独作家如此,一切需要思索,甚至仅仅需要休息或放松的人,皆应享有宁静的权利。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认为好静乃是听觉上的优洁癖”,知识分子和有闲阶级的“富贵病”。在这种谬见的笼罩之下,噪音的受害者如果向“音源”抗议,或者向第三者,例如警察吧,去申冤投诉,一定无人理会。“人家听得,你听不得?你的耳朵特别名贵?”是习见的反应。所以制造噪音乃是社会之常态,而干涉噪音却是个人之变态,反而破坏了邻里的和谐,像余索一样,将不见容于街坊。诗人库伯(williamcowper)说得好:
吵闹的人总是理直气壮。
其实,不是知识分子难道就不怕吵吗?《水浒传》里的鲁智深总是大英雄了吧,却也听不得垂杨树顶群鸦的聒噪,在众泼皮的簇拥之下,一发狠,竟把垂杨连根拔起。
叔本华在一百多年前已经这么畏惧噪音,我们比他“进化”了这么多年,噪音的势力当然是强大得多了。七等生的《余索式怪诞》刊于一九七五年,可见那时的余索已经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十年以来,我们的听觉空间只有更加脏乱。无论我怎么爱台湾,我都不能不承认台北已成为噪音之城,好发噪音的人在其中几乎享有无限的自由。人声固然百无禁忌,狗声也是百家争鸣:狗主不仁,以左邻右舍为刍狗。至于机器的噪音,更是横行无阻。最大的凶手是扩音器,商店用来播音乐,小贩用来沿街叫卖,广告车用来流动宣传,寺庙用来诵经唱偈,人家用来办婚丧喜事,于是一切噪音都变本加厉,扩大了杀伤的战果。四年前某夜,我在台北家中读书,忽闻异声大作,竟是办丧事的呕哑哭腔,经过扩音器的“现代化”,声浪汹涌淹来,浸灌吞吐于天地之间,只凭其凄厉可怕,不觉其悲哀可怜。就这么肆无忌惮地闹到半夜,我和女儿分别打电话向警局投诉,照例是没有结果。
噪音害人,有两个层次。人叫狗吠,到底还是以血肉之躯摇舌鼓肺制造出来的“原音”,无论怎么吵人,总还有个极限,在不公平之中仍不失其为公平。但是用机器来吵人,管它是收音机、电视机、唱机、扩音器,或是工厂开工,电单车发动,却是以逸待劳、以物役人的按钮战争,太残酷、太不公平了。
早在两百七十年前,散文家斯迪尔(richardsteele)就说过:“要闭起耳朵,远不如闭起眼睛那么容易,这件事我常感遗憾。”上帝第六天才造人,显已江郎才尽。我们不想看丑景,闭目便可,但要不听噪音,无论怎么掩耳、塞耳,都不清静。更有一点差异:光,像棋中之车,只能直走;声,却像棋中之炮,可以飞越障碍而来。我们注定了要饱受噪音的迫害。台湾的人口密度太大,生活的空间相对缩小。大家挤在牛角尖里,人人手里都有好几架可发噪音的机器,不,武器,如果不及早立法管制,认真取缔,未来的听觉污染势必造成一个半聋的社会。
每次我回到台北,都相当地“近乡情怯”,怯于重投噪音的天罗地网,怯于一上了计程车,就有个音响喇叭对准了我的耳根。香港的计程车里安静得多了。英国和德国的计程车里根本不播音乐。香港的公共场所对噪音的管制比台北严格得多,一般的商场都不播音乐,或把音量调到极低,也从未听到谁用扩音器叫卖或竞选。
愈是进步的社会,愈是安静。滥用扩音器逼人听噪音的社会,不是落后,便是集权。曾有人说,一出国门,耳朵便放假。这实在是一句沉痛的话,值得我们这个把热闹当作繁荣的社会好好自省。
余光中散文篇三
西德败北那一早,我们固然睡得早些,第两天却一早就给吵醒了。说吵醒,实在不合错误。我们是给教堂钟声从梦里悠悠摇醒的。醉于音乐当然分歧醒于乐音,况且那音乐来自钟声,一波波摇漾着舒缓取舒适,给人中世纪的幻觉。一天就那样起头,老是使人欣喜的。德国很多小城的钟楼,每过一刻钟就当当问答声震四邻天播告工夫之易逝。时候的节拍要动用那样盛大的标点,总难免使人惊古道热肠,且有点伤感。就算是中世纪之少吧,也经不起它一遍各处敲挨。
那样的钟声,在德国四处可闻。印象最深的,除达森海姆以外,还有巴登巴登的边镇史坦巴赫(steinbach,石溪之意)。北欧的仲夏,傍晚出格悠久,要等九点半今后夕照才隐去,西天留下半壁霞光,把一片赤素艳烧成断断续绝的沉紫与滞苍。那是断肠人在海角的时辰,和我存在车少人密的长街上闲闲漫步,开伉俪两心之紧密亲密,竟也难抵暮色四起的苦楚。仿佛一切都沦陷了,只留下一些红瓦渐暗的屋顶在向着晚空。最初只留下教堂的钟楼,灰红的钟面上闪着金色的罗马数字,余霞之平分外埠幻同。遽然钟响了起来,吓了两人一跳。万籁皆寂,只听那老钟楼喉音沉洪地、慎重而笃实地敲出节奏清楚的十记。以后,全镇都告沦陷。这一切,那时有一颗青星,热眼干证。
最绚丽的一次是在科隆。那天开车进城,远近就眺见那威赫的单塔,一对巨灵似的镇守着科隆的天空,塔尖崭露头角,塔脊棱角峥嵘。那气凌西欧的大教堂,我存听我夸过不晓几次了,终究带她一同来企盼,在露天茶座上正面瞻仰了一番,颈也酸了,气也促了,但绕到南侧面,隔着一片空荡荡的广场,以较为舒缓的斜度沉着不雅览它的横体。要把那一派尔虞我诈的峻桥陡楼看出个体系来,不是三眼两眼的事。恰是礼拜六将尽的下战书,傍晚欲来不来,天光欲歪不正,家家的晚饭都该上桌了。突然之间——老是突如其来的——巨灵在半空开腔了。又吓了我们一跳。先是一钟独鸣,不迟不疾而怡然自得。结果是欧洲大名鼎鼎的大教堂,晚钟锵锵在上界颁布发表些甚么,齐城高上下低远远远近的塔楼和窗子都抬头凝听,一切的云都转过了脸来。不暂有其他的钟闻声呼应,一问一答,遥相呼应,曲到钟楼上全部的洪钟都插手晚祷,寡响成潮,卷起一波波的声浪,金属高卑而阳刚的和叫相荡相激,汇成势不成挡的滚滚狂澜,一会儿就使全城没了顶。我们的耳神经在钟阵里惊慌而又高兴地动慑着,如一束盘旋的火草。钟声是金属坚毅的祈祷,铜喉铜舌的崇奉,一记记,全背高处叩奏。飞腾处竟似有长颈的铜号成排吹起,有军容壮盛之势。
"号声?"我存细心再听,然后笑道:"没有啊,是人的幻觉,你累了。"。
开了一天车,正本是乏了。这钟声太壮不雅了,令我又高兴,又抚慰,像有所启迪——。
"你说什么?"她在大水的海啸里用手掌托着耳朵,恍忽地说。
两人相对愚笑。泛博而坐体的空间冲动着骚音,我们的心却一片澄静。二十分钟后,钟潮才逐步退去,把科隆古城还给现代的七月之夜。我们从中世纪的沉酣中醒来。鸽群像音符一样平常,纷繁落回空中。莱茵河仍然向北流着,人在异乡,已是吃晚餐的时辰了。
余光中散文篇四
在一切文学的类别之中,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该是散文。我不是说诗人和小说家就不凭实力,而是诗人和小说家用力的方式比较间接,所以实力几何,不易一目了然。诗要讲节奏、意象、分行等技巧,小说也要讲观点、象征、意识流等等的手法,高明的作家固然可以运用这些来发挥所长,但是不高明的作家往往也可以假借这些来掩饰所短。散文是一切文学类别里对于技巧和形式要求最少的一类:譬如选美,散文所穿的是泳装。散文家无所依凭,只有凭自己的本色。
诗人的笔下往往是自言自语:“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这样的话并不一定要说给谁听,好像是无意间给人听到的。许多诗真像心灵的日记,只取其神,不记其貌,诗人眼前似乎没有读者,可谓“目中无人”。小说家对读者的态度也可谓“目中无人”,反之,读者目中也不应该有小说家。小说家应该像剧作家,尽量让他的角色发言,自己只能躲在幕后操纵。有些小说家不甘寂寞,跑到他的人物和读者之间来指指点点,甚至大发议论,这种夹叙夹议的小说体便有散文的倾向。这种小说家如果真是散文高手,则这种夹叙夹议的笔法却也大有可观。拿张爱玲和钱钟书的小说比较一下,便可见张无我而钱有我:钱钟书的小说里充满了散文家钱钟书的个性。
散文家必须目中有人,他和读者往往保持对话的关系,可以无拘无束,随时向读者发言。老派的诗人虽然也可以偶尔来一句“君不见”,而旧小说家也可以直接对读者叫一声“列位看官”,但在一般情形之下,诗人和小说家毕竟另有职务,不便像散文家这么公然、坦然地面对着读者。反之,读者面对散文家也最感亲切、踏实,因为散文家是为自己发言,而所说的也是“亮话”,少用烘托、象征、反讽之类的技巧。
散文分狭义与广义二类。狭义的散文指个人抒情志感的小品文,篇幅较短,取材较狭,分量较轻。广义的散文天地宏阔,凡韵文不到之处,都是它的领土,论其题材则又千汇万状,不胜枚举,论其功能,则不出下列六项:
第一是抒情。这样的散文也就是所谓抒情文或小品文,正是散文的大宗。情之为物,充溢天地之间,文学的世界正是有情的世界。也正因如此,用散文来抒情,似乎人人都会,但是真正的抒情高手,或奔放,或含蓄,却不常见。一般的抒情文病在空洞和露骨,沦为滥情,许多情书、祭文、日记等等,也在此列。直接抒情,不但失之露骨,而且予人无端说愁的空洞之感。真正的抒情高手往往寓情于叙事、写景、状物之中,才显得自然。
第二是说理。这样的散文也就是所谓议论文。但是和正式的学术论文不尽相同,因为它说理之余,还有感情、感性,也讲究声调和辞藻。韩愈的《杂说四》,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苏轼的《留侯论》,都是说理的散文,但都气势贯串,声调铿锵,形象鲜活,情绪饱满,绝非硬邦邦冷冰冰的抽象说理。每次读《过秦论》,到了篇末的“然秦以区区之地……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一句长问,竟用斩钉截铁的短答断然煞住,真令人要拍案诧叹,情绪久不能平。精警的议论文不能无情。
第三是表意。这种散文既不是要抒情,也不是要说理,而是要捕捉情理之间的那份情趣、理趣、意趣,而出现在笔下的,不是鞭辟入里的人情世故,便是匪夷所思的巧念妙想。表意的散文展示的正是敏锐的观察力和活泼的想象力,也就是一个健康的心灵发乎自然的好奇心。“家居不可无娱乐。卫生麻将大概是一些太太的天下。说它卫生也不无道理,至少上肢运动频数,近似蛙式游泳。”这种雅舍小品笔法,既无柔情、激情要抒,也没有不吐不快的议论要发,却富于生活的谐趣,娓娓道来,从容不迫,也能动人。到了末句,更从观察进入想象,最有英国小品的味道。
第四是叙事。这样的散文又叫作叙事文,短则记述个人的所经所历,所见所闻,或是某一特殊事件之来龙去脉,路转峰回;长则追溯自己的或朋友的生平,成为传记的一章一节,或是一个时代特具的面貌,成为历史的注脚,也就是所谓的回忆录之类。叙事文所需要的是记忆力和观察力,如能再具一点反省力和想象力,当能赋文章以洞见和波澜,而跳出流水账的平铺直叙。组织力(或称条理)也许不太重要,因为事情的发展原有时序可循,不过有时为求波澜生动,光影分明,不免倒叙、插叙,或是举重遗轻,仍然需要剪裁一番的。
第五是写景。所谓“景”不一定指狭义的风景。现代的景,可以指大自然的景色,也可以指大都市小村镇的各种视觉经验。高速公路上的千车竞驶,挖土机的巨铲挥螯,林荫道的街灯如练,港口的千桅成林……无一非景。一位散文家的视觉经验如果还限于田园风光,未免太狭窄也太保守了。同时,广义的景也不应限于视觉:街上的市声,陌上的万籁,也是一种景。景存在于空间,同时也依附于时间,所以春秋代序、朝夕轮回,也都是景。景有地域性:江南的山水不同于美国的山水,热带的云异于寒带的云。大部分的游记都不动人,因为作者不会写景。景有静有动,即使是静景,也要把它写动,才算能手。“两山排闼送青来”,正是化静为动。“鬓云欲度香腮雪”也是如此。只会用形容词的人,其实不解写景。形容词是排列的,动词才交流。
第六是状物。物聚而成景,写景而不及物,是不可能的。状物的散文却把兴趣专注于独特之某物,无论话题如何变化,总不离开该物。此地所谓的物,可以指生物,譬如草木虫鱼之类,也可以指非生物,譬如笔墨纸砚之属,甚至可以指人类的种种动态,譬如弹琴、唱歌、开会、赛车。也许有人会说,写开会的散文应该归于叙事之列。我的回答是:如果一篇散文描写某次开会的经过情形,当然是叙事,但是如果一篇散文谈论的只是开会这种社会制度或生活现象,或是天南地北东鳞西爪的开会趣闻,便不能算是叙事了。状物的文章需要丰富的见闻,甚至带点专业的知识,不是初摇文笔略解抒情的生手所能掌握的。足智博闻的老手,谈论一件事情,一样东西,常会联想到古人或时人对此的隽言妙语,行家的行话,或是自己的亲切体验,真正是左右逢源。这是散文家独有的本领,诗人和小说家争他不过。
我把散文的功用分为上述六项,只是为了讨论的方便,并不是认为真有一种散文纯属抒情而不涉其他五项,或是另有一种散文全然叙事,别无他用。实际上,一篇散文往往兼有好几种功能,只是有所偏重而已。例如叙事文中,常带写景,写景文中,不妨状物,而无论是叙事、写景或状物,都可以曲达抒情之功。抒情文中,也未必不能稍发议论,略表意趣。反之,说理文也可以说得理直气壮,像梁启超那样,笔锋常带感情。
情、理、意、事、景、物六项之中,前三项抽象而带主观,后三项具体而带客观。如果一位散文家长于处理前三项而拙于后三项,他未免欠缺感性,显得空泛。如果他老在后三项里打转,则他似乎欠缺知性,过分落实。
抒情文近于诗,叙事文近于小说,写景文则既近于诗,亦近于小说。所以诗人大概兼擅写景文与抒情文,小说家兼擅写景文与叙事文。我发现不少“正宗的”散文家大概拙于写景,遇到有景该写的场合,不是一笔带过,便是避而不谈;也有“正宗的”散文家拙于叙事,甚至不善抒情。我认为:能够抒情、说理的散文家最常见,所以“入情入理”的散文也较易得;能够表意、状物的就少一点;能够兼擅叙事、写景的更少。能此而不能彼的散文家,在自己的局限之中,亦足以成名家,但不能成大家,也不能称“散文全才”。前举的六项功能,或许可以用来衡量一位散文家是“专才”还是“通才”。
余光中散文篇五
深厚的文明积淀,仅是楼房盖得高且漂亮,亦很难让人感动。沙叶新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曾过境香港,跑了好几家新书摊,才淘得此书;而我握有的版本,似乎早已有珍本资历矣!港台名家的一切重要原版书,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出版者,在大陆,大概均可作如是观。
余光中认为,他的正业是写诗:“这只右手始终燃香,向诗的缪思。可是仅饮汨罗江水是不能果腹的。渐渐地,右手休息一下,让左手写点散文。”这一写就是八年,而此书仅是“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的一小部分。
与“美丽的痒”(吻)一样,“左手的缪思”(大陆译作“缪斯”),的确是余光中独创的词语。这个书名的来历,早已成为台湾文学史中的一个典故:“当时用《左手的缪思》为书名,朋友们都觉得相当新颖,也有读者表示不解。其实我用‘左手’这意象,只是表示副产,并寓自谦之意。成语有‘旁门左道’之说,台语有‘副手’(右)‘倒手’(左)之分,在英文里,‘左手的’(left-handed)更有‘顺当’与‘笨拙’之意。”――仅了解其书名之来历,似乎已窥见作者的功力和惊人之笔。
实则,若论余氏之“妙手”,诚如香港作家黄维梁所云,余光中应该有四只手:右手写诗,左手攻散文,第三第四只手专事批评和翻译。《左手的缪思》结集出版时,余氏早已硕果累累:出版了四本诗集,三本译诗集,一本翻译小说,一本翻译传记。
值得文学史专家留意的是,余氏左手的缪斯,一上手走的是知性的路子:论艾略特,评毕卡索,引见梵谷、安格尔,投诉胡适。笔锋一开,便光芒照人。继之而起的感性且抒情式的《石城之行》《记弗洛斯特》《塔阿尔湖》《书斋书灾》等,都是让人赞不绝口的美文。
原来,九位缪斯之中,未闻有司散文之女神,而《左手的缪思》的出现,那真是为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寂寞、凄凉的中国文坛,闪现出的一道曙光。
如论余光中与五四文言散文之源流关系,台湾诗人杨牧曾说过这样的话:“徐志摩以诗人之笔为散文,洒脱浪漫,草木人事莫不无情,激越飘逸,影响见于苏雪林,何其芳,张秀亚,胡品清,陈之藩,萧白,余光中。”(《文学的源流中国近代散文》)此话说得很中肯。不过这也仅仅从一个侧面概括了余光中。我以为,若真正把握其实质,余光中之散文,有着钱锺书散文的某些素质。原本,在《左手的缪思》中,他更多的献给读者的,是渊博的诗、画、音乐的典故与知识,是独具余氏散白话语的弹性和变化别致的句式及结构。读钱锺书的散文,咱们常常惊叹其用典的艰涩而密不透风;而读余光中的散文,咱们仿佛看到了其仍然追求意象、用典之典雅,但密而有间,又平易近人。他的散文仿佛达到了情趣、智慧和学识的无机融合。
余光中的散文观在其书中已略见端倪,似乎亦不该掉以轻心。
我所期待的散文,应该有声,有色,有光;应该有木箫的甜味,釜形大铜鼓的骚响,有旋转自如像虹一样的光谱,而明灭闪烁于字里行间的,应该有一种奇幻的光,当他的思维与文字相遇,每如撒盐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纵观当代两岸散文之发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能达此境界者,鲜矣;而余光中的散文处女作,正是通往这一境界的拓荒者。
这便使人想起今日大陆某些青年散文家们,一上手便是纯感性的路子,变成一种新的风花雪月,而疏忽了知性和结构,总是走不出朱自清的“形迹”、徐志摩的“康桥”,然而,发表了几十篇后,翻来覆去便难以为继了。大陆许多散文家的散文,总是单纯的抒情,没有深厚的文明价值和盲目的哲学追求,很难找到林清玄和董桥这样的雄厚实力,而余光中一上手便站在一个簇新的制高点上。如果缺乏深厚的国文功底,缺乏知晓一国或数国外语的自创,缺乏知性作脊梁的感性,虽然开笔可能惊人,但到了某一层次,没有知性的推力,更是难得上攀一分之微。
对于五四新文学运动一开始所提倡的“美文”,当时的余光中反倒比大陆之后的《美文》派们更为苏醒:
古代主义在美与真之间,宁取后者。古代的大作家,无论是艾略特或奥登,汉明威或福克纳,皆宁可把令人不悦的真实呈如今读者面前,而不愿捏造一些掩饰的美,做作的雅,假装的天真。
在余光中第二本散文集《掌上雨》中,作者仍然坚持:“古代作家们有勇气面对完好与丑恶,他们相信真实的丑比虚伪的美要耐看的多。”
我总觉得,余光中的价值,大概不只仅得从文学范畴去寻觅其意义,还应更放开眼界。如果说,殷海光学生在台湾哲学与思维界的意义在于:自命为五四后期的人物――正像许多后期人物一样,没无机会享遭到五四时代人物的声华,但却有份蒙受寂寞、凄凉和横逆的经历;而余光中则是创造性地承继了五四新文学的精神,并在寂寞、凄凉和横逆中把文学的本体全面推向新的高度的拓荒人。
散文,天然是他盲目体现的一部分。
夏志清学生认为,余氏的散文比其诗好。我也认为余氏的诗,不如洛夫,而他的散文,在台湾已享有第一支笔的佳誉。
当初《左手的缪思》,乃歪打正着啊!
余光中散文篇六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在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濛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沐发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吧,那腥气。
雨不但可嗅,可观,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有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更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二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在僧庐下,这便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在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暗,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因为雨是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现在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阁阁。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七十年代的台北不需要这些,一个乐队接一个乐队便遣散尽了。要听鸡叫,只有去诗经的韵里寻找。现在只剩下一张黑白片,黑白的默片。
正如马车的时代去后,三轮车的时代也去了。曾经在雨夜,三轮车的油布篷挂起,送她回家的途中,篷里的世界小得多可爱,而且躲在警察的辖区以外。雨衣的口袋越大越好,盛得下他的一只手里握一只纤纤的手。台湾的雨季这么长,该有人发明一种宽宽的双人雨衣,一人分穿一只袖子,此外的部分就不必分得太苛。而无论工业如何发达,一时似乎还废不了雨伞。只要雨不倾盆,风不横吹,撑一把伞在雨中仍不失古典的韵味。任雨点敲在黑布伞或是透明的塑料伞上,将骨柄一旋,雨珠向四方喷溅,伞缘便旋成了一圈飞檐。跟女友共一把雨伞,该是一种美丽的合作吧。最好是初恋,有点兴奋,更有点不好意思,若即若离之间,雨不妨下大一点。真正初恋,恐怕是兴奋得不需要伞的,手牵手在雨中狂奔而去,把年轻的长发和肌肤交给漫天的淋淋漓漓,然后向对方的唇上颊上尝凉凉甜甜的雨水。不过那要非常年轻且激情,同时,也只能发生在法国的新潮片里吧。
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一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散文篇七
一行六人终于上得桥来。迎接我们的是两旁对立的灯柱,一盏盏古典的玻璃灯罩举着暖目的金黄。刮面是水寒的河风,一面还欺凌着我的两肘和膝盖。所幸两排金黄的桥灯,不但暖目,更加温心,正好为夜行人御寒。水声潺潺盈耳,桥下,想必是魔涛河了。三十多年前,独客美国,常在冬天下午听斯麦塔纳的《魔涛河》,和德伏乍克的《新世界交响曲》,绝未想到,有一天竟会踏上他们的故乡,把他们宏美的音波还原成这桥下的水波。靠在厚实的石栏上,可以俯见桥墩旁的木架上,一排排都是栖定的白鸥,虽然夜深风寒,却不见瑟缩之态。远处的河面倒漾着岸上的灯光,一律是安慰的熟铜烂金,温柔之中带着神秘,像什么童话的插图。
桥真是奇妙的东西。它架在两岸,原为过渡而设,但是人上了桥,却不急于赶赴对岸,反而耽赏风景起来。原来是道路,却变成了看台,不但可以大幅度发仰天俯水,纵览两岸,还可以看看停停,从容漫步。爱桥的人没有一个不恨其短的,最好是永远走不到头,让重吨的魁梧把你凌空托在波上,背后的岸追不到你,前面的岸也捉你不着。于是你超然世外,不为物拘,简直是以桥为鞍,骑在一匹河的背上。河乃时间之隐喻,不舍昼夜,又为逝者之别名。然而逝去的是水,不是河。自其变者而观之,河乃时间咱其不变者而观之,河又似乎永恒。桥上人观之不厌的,也许就是这逝而犹在、常而恒迁的生命。而桥,两头抓住逃不走的岸,中间放走抓不住的河,这件事的意义,形而上的可供玄学家去苦思,形而下的不妨任诗人来歌咏。
但此刻我却不能在桥上从容觅句,因为已经夜深,十一月初的气候,在中欧这内陆国家,昼夜的温差颇大。在呢大衣里面,我只穿了一套厚西装,却无毛衣。此刻,桥上的气温该只有摄氏六七度上下吧。当然不是无知,竟然穿得这么单薄就来桥上,而是因为刚去对岸山上大幅度发的布拉格堡,参加国际笔会的欢迎酒会,恐怕户内太暧,不敢穿得太多。
想到这里,不禁回顾对岸。高近百尺的桥尾堡,一座雄赳赳哥德式的四方塔楼,顶着黑压压的楔状塔尖,晕黄的灯光向上仰照,在夜色中矗然赫然有若巨灵。其后的簇簇尖塔探头探脑,都挤着要窥看我们,只恨这桥尾堡太近太高了,项背所阻,谁也出不了头。但更远更高处,晶莹天际,已经露出了一角布拉格堡。
“快来这边看!”首西在前面喊我们。
大家转过身去,赶向桥心。茵西正在那边等我们。她的目光兴奋,正越过我们头顶,眺向远方,更伸臂向空指点。我们赶到她身边,再度回顾,顿然,全根呆了。
刚才的桥尾堡矮了下去。在它的后面,不,上面,越过西岸所有的屋顶、塔顶、树顶,堂堂崛起布拉格堡嵯峨的幻象,那君临全城不可一世的气势、气派、气概,并不全在巍然而高,更在其千窗排比、横行不断、一气呵成的逦然而长。不知有几万烛光的脚灯反照宫墙,只觉连延的白壁上笼着一层虚幻的蛋壳膏,显得分外晶莹惑眼,就这么展开了几近一公里的长梦。奇迹之上更奇迹,堡中的广场上更升起圣维徒斯大教堂,一簇峻塔修芒毕厉,凌乎这一切壮丽之上,刺进波希米亚高寒的夜空。
那一簇高高低低的塔楼,头角峥嵘,轮廓矍铄,把圣徒信徒的祷告举向天际,是布拉格所有眼睛仰望的焦点。那下面埋的是查理四世,藏的,是六百年前波希米亚君王的皇冠和权杖。所谓布拉格堡(prazskyhrad)并非一座单纯的城堡,而是一组美不胜收目不暇接的建筑,盘盘囗囗,历六世纪而告完成,其中至少有六座宫殿、四座塔楼、五座教堂,还有一座画廊。
刚才的酒会就在堡的西北端,一间豪华的西班牙厅(spanishhall)举行。惯于天花板低压头顶的现代人,在高如三楼的空厅上俯仰睥睨,真是“敞快”。复瓣密蕊的大吊灯已经灿人眉睫,再经四面的壁镜交相反映,更形富丽堂皇。原定十一点才散,但过了九点,微醺的我们已经不耐这样的摩肩接踵,胡乱掠食,便提前出走。一踏进宽如广场的第二庭院,夜人之中觉得还有样东西在压迫夜色,令人不安。原来是有两尊巨灵在宫楼的背后,正眈眈俯窥着我们。惊疑之下,六人穿过幽暗的走廊,来到第三庭院。尚未定下神来,逼人颧额的双塔早蔽天塞地挡在前面,不,上面;绝壁拔升的气势,所有的线条所有的锐角都飞后向上,把我们的目光一直带到塔顶,但是那嶙峋的斜坡太陡了,无可托趾,而仰瞥的角度也太高了,怎堪久留,所以冒险攀援的目光立刻又失足滑落,直跌下来。
这圣维往斯大教堂起建于一三四四年,朝西这大幅度发边的新哥德式双塔却是十九世纪末所筑,高八十二公尺,门顶的人瓣玫瑰大窗直径为十公尺点四,彩色玻璃绘的是创世纪。凡此都是后来才得知的,当时大家辛苦攀望,昏昏的夜空中只见这双塔肃立争高,被脚灯从下照明,宛若梦游所见,当然不遑辨认玫瑰窗的主题。
菌西领着我们,在布拉格堡深宫巨寺交错重叠的光影之间一路向东,摸索出路。她兼擅德文与俄文,两者均为布拉格的征服者所使用,所以她领着我们问路、点菜,都用德文。其实捷克语文出于斯拉夫系,为其西支,与俄文接近。以“茶”一字为例,欧洲各国皆用中文的发音,捷克文说caj,和俄文chay一样,是学国语。德文说tee,却和英文一样了,是学闽南语。
在暖黄的街灯指引下,我们沿着灰紫色砖砌的坡道,一路走向这城堡的后门。布拉格有一百二十多万人口,但显然都不在堡里。寒寂无风的空气中,只有六人的笑语和足音,在迤逦的荒巷里隐隐回荡。巷长而斜,整洁而又干净,偶尔有车驶过,轮胎在砖道上磨出细密而急聚的声响,恍若阵雨由远而近,复归于远,听来很有情韵。
终于我们走出了城堡,回顾堡门,两侧各有一名卫兵站岗。想起卡夫卡的k欲进入一神秘的古堡而不得其门,我们从一座深堡中却得其门而出,也许是象征布拉格的自由了,现在是开明的总统,也是杰出的.戏剧家,哈维尔(vaclavhavel,1936—),坐在这布拉格堡里办公。
堡门右侧,地势突出成悬崖,上有看台,还围着二段残留的古堞。凭堞远眺,越过万户起伏的屋顶和静静北流的魔涛河,东岸的灯火尽在眼底。夜色迷离,第一次俯瞰这陌生的名城,自然难有指认的惊喜,但满城金黄的灯火,丛丛簇簇,宛若光蕊,那一盘温柔而神秘的金辉,令人目暖而神驰,尽管陌生,却感其似曾相识,直疑是梦境。也难怪布拉格叫做黄金城。
而在这一片高低迤逦远近交错的灯网之中,有一排金黄色分外显赫,互相呼应着凌水而波,正在我们东南。那应该是——啊,有名的查理大桥了。首西欣然点头,笑说正是。
于是我们振奋精神,重举倦足,在土黄的宫墙外,沿着织成图案的古老石阶,步下山去。
而现在,我们竟然立在桥心,回顾刚才摸索而出的古寺深宫,忽已矗现在彼岸,变成了幻异蛊人的空中楼阁、梦中城堡。真的,我们是从那里面出来的吗?这庄周式的疑问,即使问桥下北逝的流水,这千年古都的见证人,除了不置可否的潺潺之外,恐怕什么也问不出来。
余光中散文篇八
文学作品给读者的印象,若以客观与主观两极,理念与情感对立,则每有知性与感性之分。所谓知性,应该包括知识与见解。知识是静态的,被动的,见解却高一层。见解动于内,是思考,形于外,是议论。议论要有层次,有波澜,有文采,才能纵横生风。不过散文的知性仍然不同于论文的知性,毕竟不宜长篇大论,尤其是刻板而露骨的推理。散文的知性该是智慧的自然洋溢,而非博学的刻意炫夸。说也奇怪,知性在散文里往往要跟感性交融,才成其“理趣”。
至于感性,则是指作品中处理的感官经验,如果在写景、叙事上能够把握感官经验而令读者如临其景,如历其事,这作品就称得上‘感性十足”,也就是富于“临场感”(senseofimmediacy)。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奏功。不过这件事并非所有的散文家都做得到,因写景若要出色,得有点诗人的本领,叙事若要生动,得有点小说家的才能,而进一步若要抒情,则更须诗人之笔。生活中的感性要变成笔端的感性,还得善于捕捉意象,安排声调。
另一方面,知性的散文,不论是议论文或杂文,只要能做到声调铿锵,形象生动,加上文字整洁,条理分明,则尽管所言无关柔情美景或是慷慨悲歌,仍然有其感性,能够感人,甚至成美文。且以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短短九十个字,回旋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一波三折层层逼进,而气势流畅,议论纵横,更善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形成对照,再以鸡犬之弱反比虎豹之强,所以虽然是知性的史论,却富于动人的感性。在美感的满足上,这篇知性的随笔竟然不下于杜牧或王安石自己咏史的翻案诗篇,足见一篇文章,只要逻辑的张力饱满,再佐以恰到好处的声调和比喻,仍然可以成散文极品,不让美文的名作“专美”。
吃饭有时极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正如讨阔佬的小姐,宗旨倒并不在女人。这种主权旁移,包含着一个转弯的不甚素朴的人生观。
白帝城本来就熔铸着两种声音、两番神貌:李白与刘备,诗情与战火,豪迈与沉郁,对自然美的朝巍与对山河主宰权的争逐。它高高地矗立在群山之上,它脚下,是这两个主题日夜争辩着的滔滔江流。
余光中散文篇九
德国还有一种声音令人记忧,鸟声。粉墙白瓦,有人家的处所肯定有花,万紫千红,不是在盆里,就是在架上。花外就是树了。家栗树、菩提树、枫树、橡树、杉树、苹果树、梨树…很少看见屋宇陈整的人家有这么多树,用这么稠密的嘉阴来祝愿。有树就有鸟,树是无行的祝愿,鸟,百啭千啾,即是有声的颂词了。绝对的沉寂不免难免单调,胶原蛋白的作用,若加三两声鸣禽,便脉脉有情起来。
听鸟,有两种情境。一种是浑然之境,听觉一片透明流利,若隐若现地意想到没有什么器械在顺耳忤心,却未决心去追随是甚么在称道悄悄。另外一种是专注之境,在动听的称心当中,俯向头顶的翠影去寻觅长尾细爪的飞踪。如果找到了那“声源”,望见它回头饱舌的姿势,就更教人兴奋。或是在绿阴里侧耳静待,等近处的啁啁弄舌告一段落,远处的枝头便有一只本家用类似的节拍来回覆。我们当然不晓得是谁在问,谁在答,乃至有无问答,但是那样一来一往再参也不透的“高谈”,却真能令人忘机。
在汉堡的湖边,在莱茵河与内卡(neckar)河边,在巴登巴登的天国泉(paradies)旁,在迈瑙岛(mainau)的美丽花圃里,在那很多静境里,我们成了百禽的知音,不知其名的知音。至于一进黑森林,那更是大饱耳祸,目不暇接了。
余光中散文篇十
飞行袋鼠“旷达士”(qantas)才一展翅,偌大的新几内亚,怎么竟缩成两只青螺,大的一只,是维多利亚峰,那么小的一只,该就是塞克林峰了吧。都是海拔万呎以上的高峰,此刻,在“旷达士”的翼下,却纤小可玩,一簇黛青,娇不盈握,虚虚幻幻浮动在水波不兴一碧千哩的“南溟”之上。不是水波不兴,是“旷达士”太旷达了,俯仰之间,忽已睥睨八荒,游戏云表,遂无视于海涛的起起伏伏了。不到一杯橙汁的工夫,新几内内亚的郁郁苍苍,倏已陆沉,我们的老地球,所有故乡的故乡,一切国恨家愁的所依所托,顷刻之间都已消逝。所谓地球,变成了一只水球,好蓝好美的一只水球,在好不真实的空间好缓好慢地旋转,昼转成夜,春转成秋,青青的少年转成白头。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水汪汪的一只蓝眼睛,造物的水族馆,下面泳多少鲨多少鲸,多少亿兆的鱼虾在暖洋洋的热带海中悠然摆尾,多少岛多少屿在高敢的梦史蒂文森的记忆里午寐,鼾声均匀。只是我的想象罢了,那淡蓝的大眼睛笑得很含蓄,可是什么秘密也没有说。古往今来,她的眼里该只有日起月落,星出星没,映现一些最原始的抽象图形。留下我,上天无门,下临无地,一只“旷达士”鹤一般地骑着,虚悬在中间。头等舱的邻座,不是李白,不是苏轼,是双下巴大肚皮的西方绅士。一杯酒握着,不知该邀谁对饮。
有一种叫做云的骗子,什么人都骗,就是骗不了“旷达士”。“旷达士”,一飞冲天的现代鹏鸟,经纬线织成密密的网,再也网它不住。北半球飞来南半球,我骑在“旷达士”的背上,“旷达士”骑在云的背上。飞上三万呎的高空,云便留在下面,制造它骗人的气候去了。有时它层层叠起,雪峰竟拔,冰崖争高,一望无尽的皑皑,疑是西藏高原雄踞在世界之脊。有时它皎如白莲,幻开千朵,无风的岑寂中,“旷达士”翩翩飞翔,人莲出莲,像一只恋莲的蜻蜓。仰望白云,是人。俯玩白云,是仙。仙在常中观变,在阴晴之外观阴晴,仙是我。哪怕是幻觉,哪怕仅仅是几个时辰。
“旷达土”从北半球飞来,五千哩的云驿,只在新几内亚的南岸息一息羽毛。摩尔斯比(portmoresby)浸在温暖的海水里,刚从热带的夜里醒来,机场四周的青山和遍山的丛林,晓色中,显得生机都勃,绵延不尽。机场上见到好多巴布亚的土人,肤色深棕近黑,阔鼻、厚唇、凹陷的眼眶中,眸光炯炯探人,很是可畏。
从新几内亚向南飞,下面便是美丽的珊瑚海(coralsea)了。太平洋水,澈澈澄澄清清,浮云开处,一望见底,见到有名的珊瑚礁,绰号“屏藩大礁”(greatbarrierreef),迤迤逦逦,零零落落,系住澳洲大陆的东北海岸,好精巧的一条珊瑚带子。珊瑚是浅红色,珊瑚礁呢,说也奇怪,却是青绿色。开始我简直看不懂,双层玻璃的机窗下,奇迹一般浮现一块小岛,四周湖绿,托出中央一方翠青,正觉这小岛好漂亮好有意思,前面似真似幻,竟又浮来一块,形状不同,青绿色泽的配合则大致相同。猜疑未定,远方海上又出现了,不是一个,而是一群,长的长,短的短,不规不则得乖乖巧巧,玲玲珑珑,那样讨人喜欢的图案层出不穷,令人简直不暇目迎目送。诗人侯伯特(georgeherbert)说:色泽鲜丽。
令仓促的观者拭目重看。
惊愕间,我真的揉揉眼睛,被香港的红尘吹翳了的眼睛,仔细看一遍。不是岛!青绿色的图形是平铺在水底,不是突出在水面。啊我知道了,这就是闻名世界的所谓”屏藩大礁”了。透明的柔蓝中漾现变化无穷的青绿群礁,三种凉凉的颜色配合得那么谐美而典雅,织成海神最豪华的地毡。数百丛的珊瑚礁,检阅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