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安排资源,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利用时间和能力。为了制定较为完美的计划,我们需要充分了解目标的背景和相关要求。计划的实施不仅需要坚持和毅力,还需要学会调整和适应变化的能力。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一
今年是我县加快建设现代生态环保畜牧水产业的重要一年,我站在县畜牧水产局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畜产养殖污染整治保障畜牧水产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农民增收,保障畜禽产品安全”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
镇党委、*高度重视“防重”工作,成立了“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防控工作应急预备队”,常年和节假日有“防重”值班,做到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防控物资和经费到位。动检站精心组织,调进防重物资,积极调动村协防员的积极性,开展春秋两防集中活动和常年补针活动,确保不漏免一头畜、一只禽,今年各种免疫密度均达到100%,抗体血清合格年达100%,耳标佩戴、免疫建档、免疫证发证率均达100%。今年我镇未发生任何重大动物疫情。今年春秋两防分别召开了会议,下发了文件,对村协防员进行了培训,建立了棋坪、观田、黄泥三个免疫示范村,分别有示范牌。对养殖大户签发了强制免疫通知书和强制免疫承诺书,兽药、饲料安全保证承诺书分别达100%。
我镇官方兽医巡、访养殖规模户3户,官方兽医2人,我们官方兽医做到每月对3户规模养殖户进行巡、访一次,了解和摸清养殖规模情况,存栏数出栏数,饲料兽医引进途径和饲料情况,用药用料情况,养殖污染整治情况,养殖户存何种困难和问题,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能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尽量解决。
1.产地检疫建立了报检点,全面开展了产地检疫工作,按规定操作报检,正确填写产地检疫证明,出检上市生猪出证率达100%,没有无票进入屠宰市场情况发生,完成票证头。
2.白肉检疫:按要求开展了肉品检疫、出证,完成票证535头。
3.溯源信息传送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传递信息达3000余条。
4、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发现养殖户有病死猪等畜禽,动检站立即到现场做无害化和消毒处理,今年共处理生猪198头。
1.疫苗、票证、耳标、免疫证等物资有专人购买,保管发放,并建立了登记册。
2.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并正确处理,建立了疫情报告登记薄,今年未发生任何疫情。
3.各类报表能及时准确上报。
4.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参保率和耳标佩戴率分别达100%,完成保险48头,无漏保错保。
5.工作、学习、防疫、检疫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有学习会议记录、签到簿,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二
镇行政村自然村场:
我场已收到《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郑重承诺保证履行《^v^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淮阳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规定的各项义务,做到:
二、建立并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三、配合县农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排查、检疫和监管工作;
五、不屠宰病死猪;
六、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三
汉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20xx年上半年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的指导意见,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2)每月依据全院各项传染病上报情况,传染病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每月传染病的疫情分析。
1)依据《汉台区消除疟疾20xx—20xx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对各科室疟疾知识培训,6月份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了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率达90%以上。及时补齐了疟疾就诊登记表,规范资料归档。
2)手足口防控:建立手足口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手足口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导原则,将指导原则下发各临床科室,对各科进行了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培训。
3)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艾滋病保密制度,每月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小结。下发各科室艾滋病防治知识等相关资料,要求各科严格执行规范消毒和隔离,要求医护人员做好标准预防。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四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农业部1号文件部署,切实做好2017年兽医及畜牧业各项工作,农业部制定了《2017年兽医工作要点》、《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现全文刊登如下。
2017年,全国兽医系统的重点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继续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加强作风建设,全力推进《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称《规划》)贯彻落实,努力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
一、切实强化规划引领。
(一)抓好《规划》落实。要深刻领会《规划》明确的“十三五”时期兽医卫生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结合《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立足实际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构建科学高效的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功能完备的兽医卫生监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协同促进的有效管理格局。
二、切实加强兽医体系能力建设。
(二)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扩大、充实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队伍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官方兽医培训制度,建设官方兽医培训平台。做好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完善执业兽医管理制度。落实《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加强动物诊疗活动中兽医处方管理。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各类合法市场主体组建动物防疫服务队、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机构,规范整合村级防疫员资源,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诊疗、用药等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
(三)加强兽医机构核心能力建设。要对照《规划》提出的《各级各类机构核心能力评价指标》,协调争取资源,推进兽医机构核心能力建设。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围绕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支持与应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核心任务,强化病原学、血清学检测能力和疫情监测、分析预警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响应和应急物资储备、运送能力;指导乡镇兽医站做好强制免疫、宣传推广、采样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具体工作。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围绕动物卫生监督、动物检疫等核心任务,优化监督手段,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和规范执法办案能力,强化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省级兽药检验机构,要围绕兽药产品质量检验、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兽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等核心任务,提高全项检测能力、非法添加物鉴别能力和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四)强化兽医标准建设与科技支撑。要加强兽医标准管理,推动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加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与使用,严格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检测诊断能力比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和教学、科研、技术支持单位的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加强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安全高效兽药、快速实用诊断技术研究和储备,促进先进适用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治。
(五)突出抓好疫病防治。深入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鼓励现有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增加规定动物疫病病种,申请国际无疫认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建设生物安全隔离区。实施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口蹄疫防治计划、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和h7n9剔除计划。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抓好种畜禽场主要垂直传播疫病控制和规模场重点疫病净化。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防治,统筹做好生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强化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落实布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狂犬病防治计划,深入推进奶牛结核病防控,维持马鼻疽无疫状态。持续开展马传贫监测,加快推进消灭达标验收工作。强化与周边国家(地区)务实合作,积极探索跨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模式,严密防范非洲猪瘟、疯牛病等境外疫情传入风险。
(六)健全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强化兽医工作财政支持保障,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机制试点。继续加强强制免疫疫苗的省级招标采购、发放和管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
四、切实做好兽医卫生监督执法。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五
自我国8月份辽宁省发生第一例非洲猪瘟以来,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信息,全国已有20个省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累计发生77起疫情,扑杀生猪60余万头。我局担负着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始终高度重视该病的防控,依照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的系列安排部署,我局迅速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通过与各成员单位及乡镇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县至今日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取得了良好的防控成果,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效果。
我国发生首例非洲猪瘟以来,我县陆续对养猪场户、屠宰场、运输经营等企业发放了“七个讲清楚”、防控技术明白纸、公开信、告知书、“六个严禁六个一律”、非洲猪瘟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近两万份,并制作了防控知识宣传栏悬挂于养猪场户门口,宣传栏内容精选了防控知识及领导系列讲话精神要求,克服了纸质资料易损易失的缺点。
二、全面压实防控责任。
四、开展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专项治理。
严格按照xx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的通知要求,按照职责分工,严把生猪饲喂关,防止餐厨剩余物(泔水)进入生猪养殖场,截至11月25日,宣传排查生猪饲养场户共19796户,形成严打“泔”水饲喂生猪的高压态势。
五、严格检疫监督。
加强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消毒站建设,做好检疫监管和来往生猪调运车辆的消毒工作。按照《河南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规范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运行的意见》通知要求,我局与^v^门在高速出入口及大广高速出入口设立两个高标准的联合执勤检查站,安排28人执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个检查站搭建了18平方米的固定板房,并配备了空调,办公座椅、高压消毒机、床、被褥等工作生活用品,满足了执勤人员冬季工作生活需要。
六、开展非洲猪瘟技术培训。
为切实提高养猪场户的生物安全防护意识,提高防控责任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及防控意识,我局抽调专业技术骨干,于9月30日至10月2日、11月23日至11月25日以乡镇为单位,对每个乡镇的非洲猪瘟防控人员和所有养猪场户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他们对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意识与防控能力。
七、加强应急储备。
为积极应对非洲猪瘟防控,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证随时拉的出、打得赢,紧急储备消毒药品5吨,购置高压清洗消毒机9台,帐篷6顶,应急灯、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八、成立现场诊断专家组。
我局为应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成立了7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非洲猪瘟现场诊断专家组。至11月25日共到进行现场诊断生猪疫病7次,通过现场诊断会诊均排除了疑似非洲猪瘟疫情。
九、开展“两场”周边散户治理。
规模化猪场是猪肉市场供给的主要来源,而小散养猪户由于防疫设施不健全、防疫意识不强、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已成为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的重大隐患,构筑养殖场周边生物安全隔离带,是阻断疫病传播的有效措施。按照农业农村部通知及省市会议讲话精神,我县认真安排部署,以乡镇为单位,对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两场”逐场查清其周边3公里生猪散养户分布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守基础。
十、实施生猪屠宰场风险评估监测。
我局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及省、市防控指挥部的规定,对我县生猪屠宰场开展风险评估监测工作,及时对b类屠宰场予以关停,对a类屠宰场开展生猪屠宰扫雷专项行动,对入场生猪严格查验,证物相符、临床检查健康的才能准予入场、准予屠宰,对来历不明、未附检疫证明、临床检查不健康的生猪,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存在问题:
1、防控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小散养殖场户,认为防控形势不像刚开始那么严峻,存在侥幸心理,思想麻痹、得过且过、防控意识逐渐淡化。
2、防控知识认识不足。非洲猪瘟属于由国外传来的新病毒性疫病,其防控知识大部分工作人员较为生疏,我局现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本不充足,技术人员年龄多又偏大,加之近几年无兽医专业人员进入,导致后备技术力量出现严重不足,对疫情的持续防控会有较大不利影响。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六
一个有着某年党龄的普通党员教师,作为驻村第一*兼工作队长,在全县脱贫攻坚克难之时,对于脱贫攻坚工作始终严格按照上级组织的既定部署压茬推进,始终保持着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用超常规的举措和方法,用最为坚决的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做好最后的冲刺,为贫困县脱贫摘帽献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传来时,驻村工作队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县驻村工作队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守岗位职责,值守村内关卡,全面排查监测,减少人员流动,做好应急准备,为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某身先士卒,模范带头。带领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高高飘扬。
某积极调度为驻村工作队排忧解难,慷慨解囊解决医疗物资—口罩紧缺的困境,让一线守卡防控人员无防护后顾之忧。
疾风知劲草,烈火炼真金。实践证明,越是重要关头和关键时刻,越能锻炼一个干部,考验一个干部,也越能识别一个干部。作为党员,在此时此刻,越要能够重温入党时的誓词,体现最初的使命和初心。
信仰让不同的职业群体汇集在了一起,他们走进千家万户,成为防控一线的排查员、战斗员、信息员、宣传员。他们是父亲,是丈夫,是儿子,是孙子......任何事情都可以推迟延缓,而对于即将生育或将要生育的宝妈、宝爸而言,孩子的降临是无可回避的现实,一切的一切都无可适从,然而面对灾难,勇敢无惧,一个个放下了家中的一切。冲锋在前,不分昼夜,召之则来,来之能战,用*凡的实际行动,处处彰显出模范风采。
只要坚定不移的把*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疫情防控工作这个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彻底,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七
一年来,在市局和*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市局的各项工作要求,对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养殖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产渔政、行政执法,站务管理,作风建设,科技培训,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现将总结如下:
(一)、科技养殖推进农业现代化养殖:全镇养殖业生产总值占农业收入的45%,全镇共有10个行政村,18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数万人,行政区域总面积*方公里,养殖户4328户,常年存栏生猪万头,全年发展生猪万头,家禽万羽,耕牛249头,黑山羊2155只,水产渔量吨,其中存栏能繁母猪及后备母猪3683头,存栏生猪规模户1000头以上3户,500头以上6户,存笼家禽规模养殖场8个,存栏黑山羊规模户9户,特色养殖规模户4户。
(二)、特色养殖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养殖业发展特色的有唐人神集团公司、百宜饲料与规模养殖场签约,饲养生猪,公司投资,养殖户建栏舍饲养,出栏生猪每头养殖工资150元。长沙正大有限公司与规模家禽养殖场签约,公司+农户养殖模式,采用合伙经营、利润分红、公司管理、农户生产、市场经营、化解风险的生产经营理念;湖南百草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从山东引进2500羽芦花鸡育种饲养,现发展家禽5000羽;德胜养殖场引种、培育芦花鸡2000羽;从种苗到饲养、到出售产生了一条龙服务。九龙黑山羊规模场饲养黑山羊270只,种草15亩,放养山地600亩,建设标准化栏舍780*方米,饲养设施完善;特色养殖不断扩大生产规模。
(一)、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为了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物防疫站制定了防控工作方案。一是认真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实行强制免疫,完善动物防疫“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二是加强村级防疫员“一岗三责”工作制度,落实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时月月补针,做到应免尽免。三是建立村级防疫员工作考勤考核制度,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
1、春、秋防期间明确村级防疫员的工作范围、工作责任、工作要求,必须达到免疫率、台账、档案率、免疫标识加挂率、强制免疫公告入户回执单100%,确保免疫“副反应”为零。
2、落实春、秋防工作措施:站组织召开职工及村级防疫员培训学习,熟练掌握免疫操作规程,制定了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落实五项工作措施:一是落实上班要求,全站职工及村级防疫员严肃上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周末不休假,每天上午8点前到站签到并说明工作去向、服务对象;二是落实考勤制度,站组织对考勤下村入户现场督查,掌握养殖信息,对弄虚作假,不在工作岗位的防疫员每次罚款200元;三是落实责任要求,对没有落实免疫的养殖户进行限期整改,抽查防疫员免疫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指正,对免疫不按操作规程造成防疫事故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四是制订春、秋防工作方案,每周星期一召开周例会,要求村级防疫员汇报上个星期的具体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反馈养殖户的建议和意见,征求村级防疫员的工作思路,安排落实本周工作任务;五是组织开展对村级防疫员工作岗位督查和动物免疫工作督查。督查采取明察暗访、进村入户形式,随时到达现场,如4月23日、4月24日、9月13日、9月29日、10月13日、10月24日分别6次对防疫员工作岗位进行督查,被督查人当场签名确认在岗,对秋防免疫督查如9月13日、9月29日、10月8日、10月13日、10月24日分别5次对养殖户31户进行上户督查,现场查看符合三位一体管理要求,通过村级防疫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春、秋季动物防控工作目标任务,使养殖业生产得到了健康发展。
(二)、加强免疫,控制疫病:动物防疫畜禽免疫注射生猪应免口蹄疫万头,猪瘟万头;蓝耳病万头;家禽免疫禽流感万羽,鸡新城疫万羽;耕牛免疫口蹄疫249头;黑山羊免疫口蹄疫2155只;家犬免疫狂犬苗732只;免疫密度均达100%,耳标加挂率100%,强制免疫公告到户、台账、档案率100%;全年动物防疫免疫注射实现了“副反应”为零,确保了全镇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三)、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动物防疫站协助市局兽药饲料质量安全办对全镇兽药经营店、饲料经商户、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按季度进行抽样检测,查看养殖户生产记录,养殖档案,饲料及购销记录,消毒、无害化处理记录,查看兽药店、饲料经商户的质量监管档案,违禁药物与过期产品,全年对出栏生猪进行“瘦肉精”尿样检测2565批次,规模养殖户尿样抽检120户,检测结果为阴性,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动物防疫检疫站继续坚持对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宣传,增强村民的自觉守法意识,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形势多样的宣传方式,切实加强了对我镇村民的渔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
(二)、宣传引导:利用村级广播的优势,早晚两个时间段进行20多次的广播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对禁渔通告和渔业法规进行了一周的滚动宣传。
(三)、加强监管:协同*其他部门利用普法的机会,利用赶集的机会在集镇和石灰嘴设置摊位,对过往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解决渔民群众的法律难题。通过广泛的宣传,全年查处劝阻电鱼行为3起,使得我镇村民都有了很强的渔业法律知识和保护渔业资源,生态环境意识。
(一)、规范行政执法:认真组织全站职工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学习,严格工作纪律,提高执法水*,积极配合市局卫监所查获一起病死猪加工窝点案件一起,组织宣传禁渔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电、毒、炸鱼事件,严格打击贩卖、加工、经营病害动物违法行为。
(二)、严格检疫行为:对照全年经济指标任务,狠抓动物检疫工作,加班加点,早出晚归,严守工作岗位,全年共收检疫费95600元,完成总任务的121%。
(三)、加大打击力度:5月6日上午9时,动物防疫检疫站协同镇*环境整治办领导来八角亭村浏阳河边沿线进行养殖污染治理督查,督查逐户上门查看时,发现一栋土砖屋^v^有病死猪肉,当即向市局卫监所、镇*领导汇报,三十分钟后,卫监所、*主管领导带领派出所、食安办、综治办、联村干部、村干部等二十几个人来到现场进行查看,卫监所、派出所进行联合办案,查出病死猪肉、猪脚、内脏400公斤。清点证物后动物防疫检疫站对病害动物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直至下午5点成功查获打击了一起病死猪加工黑窝点。协助镇*环境整治办落实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对养殖污染严重造成社会影响的,进行重点整治,限期改造,对全镇养殖户进行集中排查,分户治理,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对病死动物处置有力:打击乱丢乱弃行为,站对职工划分了责任区域,签订了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了集中排查与随时处置机构,全年组织集中排查沿河、沿渠道步行20多公里5次,随时组织处置62次,参加人数达436人,共打捞病死动物尸体616头,动物内脏39袋,全部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确保了发现一起及时处置一起。
(一)、规范财务管理,实行民主制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站集体所有的资金实行透明公开制度,全年收支情况按季度进行公布,重大事项向上级领导汇报审批,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大事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小事事后通气,尊重职工,团结同事,坚持议事不议人,做到专项资金专项用,资金有用途,有标准,有去向,实行厉行节约制度,站集体开办食堂,自开伙食,职工轮流值日,严格工作用餐标准,减少招待费用,规范站务管理工作,是稳定职工队伍、团结干事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规范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一是人员优化组合,全站职工实行上班工作制度,采取优化组合,通过全站职工会议讨论,集体对个人进行工作交流,征求职工个人对工作岗位的热爱和意见,集体对全站职工根据各自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因地制宜、服从大局为重确认工作岗位,工作要求,目标任务。二是健全工作制度,用制度来管事和管人,站集体年初制定全年工作方案,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方案,畜禽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养殖技术指导工作方案,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制定了职工上班工作制度,考勤、考核、清理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站委对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职工联系规模养殖场有关制度,职工上班个个有任务,人人有责任,集体与职工村级防疫员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细化集体对职工责任落实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奖惩的重量依据,做到制度对事不对人的工作格局。
(一)、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水*: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以职工思路稳定为前提,以队伍团结干事为力量,以严于律己、敢于担当为准则,站集体每周召开一次职工会议和工作部署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严格履行相关规定,队伍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历年来,站组织召开职工及家属民主生活会,探讨工作思路,反馈工作意见,落实工作措施,完善职工考核评价体系,推行“一月一小结,一季一点评,年终一考核”的考评程序,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责任体系,努力打造了一支团结干事的坚强队伍。
(二)、创新科技推广,落实惠农政策:全面推进养殖科技推广,促进农村养殖创新发展,加强养殖户的科技培训与国家政策宣传、引导,掌握养殖生产发展现状,解决养殖生产中的难点,组织全镇规模户召开养殖科技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人员139人,发放技术资料3000余份,开展了送科技下乡活动,落实了物化技术培训补贴物资,落实了国家惠农政策。我站为切实做好能繁母猪投保工作,促进生猪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组织,宣传引导,于3日组织全站职工及村级防疫员召开能繁母猪投保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对照指标划分责任区域,任务分解到村,责任划分到人;会议强调各村级防疫员必须逐村、逐组、逐户进行开展母猪投保工作,对养殖户采取“心连心”的沟通,“手握手”的服务,通过职工及村级防疫员的再次努力,集中精力,十二天时间走家串户将圆满完成3160头投保任务,全年完成能繁母猪投保3683头。把国家惠农政策宣传和落实到每一个养殖户,让养殖户得到了真正的实惠,让养殖业*安健康发展。
总之,成绩的取得是得益于*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也是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全体职工团结务实,努力工作,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八
2018年8月非洲猪瘟首次传入我国,已从最初的单点爆发演变为区域性爆发。截至到5月22日,非洲猪瘟疫情已波及全国所有省份,共发现132起。其中发生疫情的辽宁、河南、安徽、四川等均为全国生猪养殖大省,而河南为全国生猪调出量最大省份,浙江为调入量最大省份,非洲猪瘟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对全国生猪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18年因我市西侧临汾、南下晋城都发生此疫情,致我地区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生猪产业及生猪市场受非洲猪瘟影响较大。
相关部门已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以保障猪肉供给,防止我地区生猪价格发生较大剧烈波动。
一、我区生猪养殖基本情况第一季度全区生猪养殖户数。
770户,养殖存栏为36039头;
6772头;种猪场3户,存栏2924。
及2018年年底生猪收购价格低于成本而减量存栏甚至收摊弃养。但今春由于价格回升,全国生猪存栏减少,政治经济环境、养殖环节、屠宰、检测检疫环节等众多因素共同影响下,猪肉价格上涨已成必然,又有养殖户开始购进仔猪,增加后备母猪养殖数量。
2019春节后生猪养殖数量又持续回升至当前数值。
二、非洲猪瘟防控采取的主要措施。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九
为切实做好我区非洲猪瘟的风险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工作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v^、省市各项文件精神,我场(户)郑重承诺: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行业法,依法生产经营;保证所销售的动物产品健康安全,不销售患病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2、接受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接受职能部门技术指导。
3、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禁止从外省调运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
4、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不采集疑似非洲猪瘟的病料,除农业农村部指定的实验室以外。
5、建立规范、完善的兽药、饲料使用台帐,同时严禁使用泔水喂猪,保证不购买、不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不使用国家禁止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6、场内动物发生可疑死亡时,立即向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或动物疫控中心报告,做到不销售、不转移、不屠宰、不食用的“四不”规定和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防控工作。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场(户)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若因自己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自愿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监督单位:(公章)承诺单位:
责任人(签名):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十
本人郑重承诺,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1、饲养的生猪绝不饲喂餐厨剩余物,不用泔水喂猪,不饲喂含动物蛋白的饲料(特别是猪血蛋白粉)。
2、严格执行动物疫病免疫制度,做好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3、严格执行规模养殖场定期消毒制度,实行每日一清扫,每周一消毒,每月一清场。
4、认真落实日排查报告制度,每天对饲养的生猪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站。排查无异常情况,按时进行疫情零报告。
5、绝不从疫区购买生猪及其产品。因生产发展需要确需补栏,向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报批,经审批后到指定区域引进,引进后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站报检,隔离观察15天后,经检疫合格后混群饲养。
6、认真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病死动物和正常死亡动物进行焚烧、深埋、消毒等无害化处理,绝不随意丢弃。
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所造成的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我个人承担。
承诺人:年月日。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十一
xx年全区的兽医工作,在区委、区公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畜牧局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以党的十五大、^v^、^v^和^v^三个代表^v^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v^十一五^v^规划,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提升畜牧产业化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强化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为重点,推进规模经营、产业化调整,提高养殖效益为指导思想,稳步发展肉牛养殖生产,重点发展牛干巴加工业,努力打造^v^特色肉牛产业,使畜牧业成为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产业,兽医工作总结。一年来,通过全区各部门及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区畜牧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市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现将我区xx年畜牧兽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圆满完成全年畜牧生产的各项指标。
今年,全区生猪存栏1200头,出栏生猪1360头;牛存栏2100头,出栏牛9600头;家禽存笼万羽,出笼51万羽。全年累计完成肉类总产1870吨,禽蛋总产量192吨,畜牧业产值4500多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1%。
(二)狠抓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1、狠抓强制免疫工作。年初,区公所与四个小乡签定畜牧业生产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目标责任书,集中开展春秋两季的动物免疫工作。严格按照^v^一畜一标一证一针一帐^v^五个一的要求,坚持做到^v^四不漏^v^(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全年共免疫注射口蹄疫苗万头,禽流感疫苗万羽份,注射猪瘟苗万头份,防疫密度均达98%以上。对规模养殖和农村散养畜禽建立了防疫档案,对免疫情况实行跟踪制度。全区疫情稳定,没有发生大的疫情。
2、狠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我区对规模养殖大户和散养畜禽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联系制度和防疫档案。对规模养殖大户的免疫情况实行跟踪服务,督促大户及时采取免疫和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今年入夏以来,随着全国很多地方相继发生禽流感疫情和人感染病例及生猪高热病的报道,使得整个防控形势变得十分严峻和复杂。我区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区委、区公所高度重视,连续多次召开会议,部署防控工作。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应急预备队,出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及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农村散养畜禽和规模户的畜禽实行100%的免疫,做到真苗、真打、真见效。广泛宣传防控知识,采取告知养殖户、挂图、标语、乡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加强同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疫病防治的监管工作;防止疫情向人传播。向社会公布防疫监督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处置病死畜禽情况,针对防控工作中出现的病死畜禽报告,严肃对待,及时派出技术人员现场鉴定,及时做无害化处理,尽量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把问题解决,工作总结《兽医工作总结》。到目前,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
3、加强防疫知识培训,提高综合防治水平。
加强规模养殖专业户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举办规模养禽大户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培训班,规模肉牛养殖大户防疫技术培训班,传授防疫、消毒、饲养等科学技术,提高大户综合防疫水平,并以此带动全乡的防疫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抓好肉牛养殖,保证牛肉供给。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产业政策方针的指导下,区委、区公所高度重视肉牛业的发展,积极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结合本地区、本民族的特点,把发展肉牛养殖及其产品加工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专门建立了冻精改良站、农田种草养牛示范基地,设立良种小牛补助(200元/头)、肉牛规模养殖补助(养殖规模上100头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0万元)、建饲料青贮池,加强疫病防治等。每年投入防疫经费和扶持款等20多万元。
xx年,全区共有养殖规模上100头的养殖户3户,期末牛存栏2100头,出栏9600头,肉产量1600吨,产值xx多万元。现有肉牛屠宰户18家,年屠宰量达2万头,鲜肉批发销售到个旧及邻近县、市大中型市场。目前,饲养的品种是西门塔尔、利木赞、夏洛来、鲁西黄牛等优质肉牛品种,养殖方式主要是异地育肥和集中短期育肥,生产周转快,出栏率高,利润可观。通过积极引导养殖户和加工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不断调整优化肉牛养殖业和加工业结构,以户养为基础,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品种改良步伐,积极探索良种繁育、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一条龙的经营管理模式和产业化机制,使我区优质肉牛的生产及其产品加工成为畜牧产业中最有活力的产业。
(四)牛干巴加工独具特色。
牛肉产品加工是延长产业链、转化增值的重点。随着沙甸肉牛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牛肉产量的增加,牛肉产品深加工越来越受到关注,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依靠,是肉牛业发展的动力。沙甸的牛肉产品加工历史悠久,干巴是回^v^族生活的必须品,其加工更是具有民族特色。从1990年开始发展至今,沙甸已有好牛(即雷云)、干巴老二、莲花缘等三十多家牛肉加工厂,他们都建有加工车间、冷库、产品陈列室等,形成了一定规模化生产的流水线,具备了一定的加工能力。并且沙甸的牛肉产品加工已有近百年历史,具有浓郁的^v^风味和地区性(产品由大清真寺监制),已形成了固有的传统和特点。经过多年的探索和不断创新,产品已发展到牛肉干巴、油淋干巴、牛须丝、干巴丝、麻辣牛肉干、牛肉酱等十多个品种,主要销往省内各地和广州、深圳、北京、上海、香港等地,部份产品还走出国门,远销泰国、巴基斯坦及沙特阿拉伯等国家。产品深受顾客的欢迎,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五)做好能繁母猪养殖补贴兑现工作。
今年猪肉价格上涨,^v^、^v^对能繁母猪养殖实行补贴政策,每头母猪补贴50元人民币,我区精心组织人员对全区的母猪养殖户进行调查、登记上报,对我区69户农户养殖的135头母猪进行了养殖补贴发放。共发放养殖补贴6750元。
(一)领导重视,是畜牧业发展原动力。
区委、区公所及市畜牧局的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亲临视察指导畜牧兽医方面的工作,尤其对牛干巴加工厂的宣传、引导,肉牛养殖大户的兑现补助奖励,饲养管理和防疫灭病等各项工作都做出了重要的指示和落实。
(二)、增加科技含量,向科学要效益。
1、肉牛育肥配套技术,主要采用^v^良种牛,拴系喂,补精料,青贮草,驱虫防疫^v^五项配套技术,搞高生产水平。
2、推广五化管理技术,即:^v^品种良种化,管理规范化,营养科学化,环境卫生化,防疫程序化^v^。
3、技术培训。畜牧科人员深入养殖户,走进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在全区举办畜牧养殖培训班2期,参加人数达100多人次。提高全体养殖户的整体素质。
4、肉牛冻精改良技术,在我区进行了推广并产生了可喜的经济效益。
(三)疫病防治是畜牧业发展的保障。
今年的畜禽疫病防治,畜牧科技人员走村入户,亲自操作,对全区的牛、生猪注射口蹄疫2次,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疫苗春秋各1次,禽流感疫苗春秋各1次,并及时地进行补针。防疫密度达到99%。杜绝了畜禽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一)畜牧业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水平低,对市场和价格信息变化反应滞后,承担市场风险能力较弱。
(二)动物疫情形势复杂,防疫压力大。
(三)养殖管理滞后,标准化生产制度不够健全。
(四)规模化养殖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趋严重。
(五)兽医站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
(一)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力争不出现重大疫情。
(二)积极加强政策引导,使肉牛养殖和牛干巴加工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三)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四)加强畜牧业新技术的推广。
非洲猪瘟村级防疫工作计划篇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v^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v^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v^令第7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