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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主义从20世纪早期发端起,影响力逐步扩大,影响了大量的哲学家和社会研究者,并在20世纪60年代达到黄金时期。在这一时期,诸如列维-施特劳斯、福柯、拉康、罗兰.巴特、德勒兹、乔姆斯基、德里达等人纷纷登场,以不同的方式接受和发展了结构主义,也给予了结构主义以新的意涵。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成为了20世纪至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三大方法论主流之一,是重要的社会思潮,其影响至今未绝。
事实上,结构主义思潮作为一种广义的思想革命,已经渗透进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影响着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和文学艺术的所有领域。即便是在现在,想要在看问题与思考问题时摆脱结构主义运动对我们的影响,几乎是不可能的。
结构主义的缘起要追溯到索绪尔的语言学主张。索绪尔规定并区分了“能指”和“所指”。他认为,在一种语言中,词汇与其意义本质上是毫无关系的,一个词汇的意义只以约定俗成的结构和用法为基础。在这种基础上,他否定了“在不同语言中都存在一种共性”的主张,认为不同的语言都是封闭且自足的系统,语词与意义的联结来自于该语言系统背后的社会-文化系统。由此,索绪尔提出了他的重要概念,“语言”和“言语”。“言语”指的是在具体情境下的个人所言说的东西,在个人的意志范围内,并可以随着时间流变。相比于“言语”的“在人之内”,“语言”是“在人之外”的东西。“语言”是社会成员在长期的交流交往过程中约定俗成的东西,需要一个人从小在社会系统中学习掌握,是一个人在说话时无意识地、且不得不遵守的东西。“个人是言语的执行者,但不是语言的支配者。每一个言说的个人都会死去,但语言却通过所有人的言说活动一代一代延续下去。”这个表述很好地说明了语言和言语在人身上体现出的关系。显然,索绪尔的理论不仅具有语言学的意蕴,他有关言语/语言的区分以及社会结构系统的理论,具有很强的哲学见地和理论张力,也因此被推广应用到了社会的其他领域中去,并最终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结构主义运动,认为“任何文化的对象或概念是从其背景文化结构中获得意义的”。
皮亚杰也是这场思潮中对结构主义理论进行吸收和阐发的人物之一。他的这本《结构主义》不仅是对结构主义思想、当时的结构主义理论进行介绍和阐释,更是对他自身思想的解读,表明了他的哲学观点,是他对结构主义理论进行的改造。
二、转换规律的体系:结构主义的严格定义
在本书中,皮亚杰开宗明义地对结构下了定义:一个由种种转换规律组成的体系,它具有整体性、转换性和自身调整性三个特点。即,(1)一个结构具有一整套转换规律,这种转换规律的作用不仅是结构的结果,也是结构得以产生的原因(“如果说被构成的这些整体性的特质是由于它们的组成规律而来的,那么这些规律从性质上来说就是起造结构作用的。正是这种永恒的双重性,或更正确地说,这种总是而且同时其造结构作用和被构成的这种两极性的特性,首先说明了这个概念能获得成功的道理”);(2)如果将具有转换规律当作结构的中心特征,那么结构就势必具有了动态性,而非一种仅仅“描述性质的、静止的结构主义”。“如果这些结构不具有这样的转换的话,它们就会跟随便什么静止的形式混同起来”。可见,结构的动态性是皮亚杰结构理论中的重要意涵,本文也将这一点作为皮亚杰理论的重要创见而论述;(3)结构具有整体性和封闭性。转换规律具有施加作用的成分;一个成分通过转换规律而与另一个成分联结起来——将这些成分汇集起来,便组成了结构体系。由于结构体系的成分是在转换规律的联结下而组织起来的,因此结构体系具有封闭性,亦即,任何一个成分的转换结果都会仍在这个体系内;而作为整体的全部成分获得了“不同于各种成分所有的种种性质的整体性质”,正如“整数只是按照数的系列本身才表现出来的”。
在全书中,皮亚杰都是依据这样清晰的定义和明确的特点进行论述和评说的。他在二、三、四章中分别介绍了数学、逻辑、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的结构,在第五章介绍了语言学的结构,并在第六、七章中推进到了社会研究和哲学中的结构主义。单看这样的架构和编排,可能会认为作者只是进行教科书式地编写,将各学者的理论进行综述。这样认为就错了。虽然介绍各种结构主义学说是皮亚杰的一大目标,但他在着眼于论述时,总是带着自己独特的视角的。这也就为我们理解索绪尔、乔姆斯基、列维-施特劳斯、萨特、阿尔都塞、福柯等人的理论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对他们的理论进行了批判性审视。皮亚杰认为,“不存在没有构造过程的结构。抽象的结构体系是与永远不会完结而受到形式化限制的整个构造过程相互关联的。”结构是一种动态性的存在,它永远与构造的过程相联系;想要研究结构却又不研究建构的过程,这是不可能的。
因此,皮亚杰的结构-建构论与传统上认为的结构主义有着巨大的鸿沟,这处鸿沟即在于他对历史或者说建构过程的重视。他通过将哲学放置在生物学基础上而诞生的发生认识论(也是他作为著名发展心理学家的重要理论),不如说就是在探讨这个问题,即(认知)结构的形成和发展何以可能的问题,尤其是不依靠天赋观念/先天能力的情况下(与乔姆斯基相区别)。
通过强调结构的生成过程与结构的动态性,皮亚杰 “把‘结构’ 的客观实在性 、 主体—个体性和发展历史性三个基本特征有机地联结了起来”,使得结构牵涉进了建构过程,从而“既是一个心理发展过程,又是一个历史进化过程”。
三、结构与历史:皮亚杰对施特劳斯的批驳
在本书中,皮亚杰关于结构与历史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他对列维-施特劳斯的批驳中,也与列维-施特劳斯同萨特的争端紧密相关。
列维-施特劳斯首先将结构主义引入社会研究,创建了结构主义人类学。他的博士论文《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一发表便广受好评,“使法国的人类学学派经历了一场实实在在的认识论革命”。在这本书中,列维-施特劳斯论证了亲属关系的结构同语言学具有相同的结构,将寻找亲属关系的(代数)结构当作了社会研究的方法。他的这种做法是具有理论基础的。人的活动是其背后社会系统活动的显现,“结构的、非人称的和非时间的无意识通过人来思考和讲话”,因此要想研究人和社会,就要研究其背后的结构性系统,也在此基础上施特劳斯的思想可以称为一种“反人本主义”,因为它摧毁了人本主义的根基。
正如皮亚杰恰当地总结的那样,列维-施特劳斯把结构看作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初始事实,认为结构来源于“智能”或来源于不变的人类精神,因而结构是先于社会、先于心理活动、先于有机体的。在这层意义上,施特劳斯就忽视了历史,认为历时进程只是为共时性结构提供了更多选择,也没有意识到结构自身的变化和发展。就此,皮亚杰为施特劳斯下了诊断:非功能主义、非发生论、非历史主义,相信人性永恒性。
在对萨特《辩证理性批判》与列维-施特劳斯《野性的思维》中辩证思维和科学思维争端的讨论中,皮亚杰更有针对性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双方都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没有意识到结构主义与构造论总是紧密联系的这一基本事实。辩证法与结构主义不仅不处于对立状态,反而可以相互融洽,因为结构的演变更替正是一种辩证的过程;对结构中必要或本质的性质加以否定,便能产生一种新的结构,而这种否定是一个结构一经形成便能够做到的(因此是一经形成便具有的辩证发展的可能性)。“如果说列维-施特劳斯把辩证过程多少有些低估了,这是由于他的结构主义是相对静止的或反历史主义的,而并不是因为有了一般的结构主义倾向的缘故”。
四、两种进路:康德和马克思
思考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它将重点放在人的主观结构之上,以人的认识结构的建立为研究客观结构的基础,这就不能不使我们联想到康德。有的学者认为,发生认识论的整个哲学框架是康德式的,具有康德哲学的几大特征。皮亚杰的认识结构,是一种逻辑上“先天”,但发生学上不先天的结构。通过感觉—运动到认知图式,再到因同化和顺应作用而不断改变的认知图式这一过程,皮亚杰为发展的先验问题提供了解答。由于他改造了康德哲学中的重要概念,为康德理论中的一些困难带来了革新,所以他的理论也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康德哲学的新进路。
皮亚杰与马克思的关系也同样紧密。在最后一章中皮亚杰对施特劳斯、萨特以及阿尔都塞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皮亚杰结构主义的辩证法特征。他不仅没有将结构主义与辩证法对立起来,反而通过结构的生成过程说明了辩证法对结构主义的某种必要性。皮亚杰关于主体客体不可分割,以及主体在实践活动中认识和建构外部世界的思想,也与马克思的思想十分贴近。这样的对比,不仅使我们可以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来审视皮亚杰的结构主义,也为我们解释和理解辩证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提供了新视角。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皮亚杰结构主义的深层创见,以及它蕴含的巨大理论潜力。
结语:作为方法的结构主义
皮亚杰在结论中指出,不能把结构主义当作一种学说或哲学,而是要将它当作一种方法。从某种角度而言,社会、语言、思维本身就是一种结构系统,因此对它们的研究就不可能摆脱结构的特征,也就不可能不是一种“结构主义”。结构主义以结构的视角看待研究对象,并不取消其他方面的研究,也并没有因此就消解掉人、消灭掉主体活动,因此不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皮亚杰的结构主义能够与众多学说相互补充,建立积极关系的重要原因。
作为一种主张不断构造和生成结构的学说,结构主义反对先验的、完成的、静止的、僵化的学说;作为一种方法论,结构主义保持它的开放性,并为认识和实践提供卓有成效的视角。